工程建设行业标准《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J65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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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P JGJ 65—××××

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修订)

编写阶段 完成日期 姓名

征求意见稿 2011年01月11日 编写组

20××—××—××发布 20××—××—××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发布

前 言

《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GJ65--89颁布实施以来,对指导滑模工程安全施工、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具有指导意义。为满足施工技术的发展需要,根据《建标(2008)102号文》的通知要求,规程修订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研,认真总结我国现阶段液压滑动模板工程的安全施工技术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内容是:总则、基本规定、施工现场、滑模装置、垂直运输设备、动力及照明用电、通讯与信号、防雷设施、消防设施、滑模施工、滑模装置拆除。

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要求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本标准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海淀区西土城路33号,邮政编码:100088)

主编单位: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 中国模板协会

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江都揽月机械有限公司 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云南建工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东北电业管理局烟塔工程公司 北京奥宇模板有限公司 青建集团股份公司

青岛新华友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员:彭宣常、王健、朱雪峰、赵雅军、张良杰、牟宏远、张志明、谢庆华、吴祥威、吕小林、王天峰、唐世荣、刘小虞、杨崇俭、朱远江、郭红旗、刘国恩、褚勤、张宗建、王胜、张骏

目 次

1 总则………………………………………………………………………………1 2 基本规定…………………………………………………………………………1 3 施工现场…………………………………………………………………………3 4 滑模装置…………………………………………………………………………5 5 垂直运输设备……………………………………………………………………6 6 动力及照明用电…………………………………………………………………9 7 通讯与信号………………………………………………………………………11 8 防雷设施…………………………………………………………………………12 9 消防设施…………………………………………………………………………13 10 滑模施工 ………………………………………………………………………14 11 滑模装置拆除 …………………………………………………………………16 本规程用词说明 ……………………………………………………………………18 引用标准名录 ………………………………………………………………………19 附:条文说明 ………………………………………………………………………20

1 总 则

1.0.1 为了在液压滑动模板(以下简称滑模)施工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 全生产的法规,促进施工安全与技术管理水平提高,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以液压滑模技术施工的混凝土工程,对采用其他动力 方式的滑模工程可参照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1.0.3 滑模工程施工中除应遵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滑动模板工程技术 规范》GB50113和其它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基本规定

2.0.1 采用滑模进行施工必须编制滑模专项施工方案,其中应包括滑模施工技术设计、滑模装置设计、滑模装置计算和滑模安全施工技术措施。该专项施工方案必须进行专家论证。

2.0.2 滑模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工程概况和编制依据 2 滑模施工部署 1)管理目标; 2)施工组织;

3) 统一指挥及总、分包协调; 4)劳动组织、岗位责任与培训计划;

5)滑模施工程序; 6)滑模施工进度计划;

7)施工总平面布置(包括操作平台平面布置); 8)材料、预埋件、机具和设备计划; 3 滑模施工技术设计

1)滑模装置设计; 2)滑模装置计算;

3)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确定浇灌顺序、浇灌速度、出模强度; 4)制定滑升制度、滑升速度和停滑措施; 5)施工精度控制与防偏、纠偏、纠扭技术措施; 6)特殊部位及变截面施工技术措施; 7)滑模装置安装; 8)滑模装置拆除。 4 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2)安全管理措施; 3)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4)监测监控: 5)季节性施工措施;

6)滑模装置维护、保养及检验制度; 7)消防设施与管理: 8)现场文明施工;

9)应急预案。

2.0.3 施工单位应根据专家论证报告修改完善滑模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施工

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批后的滑模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

2.0.4 滑模工程施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按滑模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向参加滑模工程施工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参加滑模工程施工的人员,必须通过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主要施工人员应相对固定。 2.0.5 滑模施工中必须配备熟悉本规程和《滑动模板工程技术规范》GB50113

的具有安全资格C证的专职安全员。安全员负责滑模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工作,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有权指令先行停工,并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

2.0.6 滑模施工中应经常与当地气象台、站取得联系,遇到雷雨、大雾、六级和六级以上大风时,必须停止施工。停工前应先采取停滑措施,对设备、工具、零散材料、可移动的铺板等进行整理、固定并作好防护,切断操作平台电源。 2.0.7 滑模操作平台上的施工人员应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有高血压、

心脏病、贫血、癫痫病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疾病的,不得上操作平台工作。 2.0.8 当工程需要在冬期采用滑模施工时,其冬期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纳 入滑模专项施工方案中,并按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冬季施工规程》JGJ104的有 关规定执行。

3 施工现场

3.0.1 滑模施工现场必须具备场地平整、道路通畅、通电、通水及排水顺

畅的条件,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得小于1800㎜,现场布置应按滑模专项施工方案总平面图进行。

3.0.2 在施工的建(构)筑物周围必须划出施工危险警戒区。警戒线至建(构)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施工对象高度的1/10,且不小于10m。对于烟囱类变截面结构,警戒线距离应增大至其高度的1/5,且不小于25m;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3.0.3 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门卫并制定门卫制度,警戒线应设置围栏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3.0.4 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应划分清晰,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临建设施距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有关规定。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按总平面布局堆放,料堆应挂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堆放整齐。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存放保管,

3.0.5 警戒区内的建筑物出入口、地面通道及机械操作场所,应搭设高度不 低于2.5m的安全防护棚;滑模工程进行立体交叉作业时,上、下工作面之间, 应搭设隔离防护棚,防护棚应定期清理坠落物。 3.0.6 防护棚的构造应满足下列要求:

1 防护棚结构应通过力学计算确定;

2 棚顶一般可采用不少于二层纵横交错的木板(木板厚度不小于30㎜)或 竹夹板组成,重要场所增加一层2~3mm厚的钢板;

3 建(构)筑物的内部防护棚,应从中间向四周留坡,外(四周)防护棚 应做成向内留坡(外高内低),其坡度均不小于1∶5;

4 垂直运输设备穿过防护棚时,防护棚所留洞口周围应设置围栏和挡板, 其高度不应小于1200mm;烟囱类构筑物±0.00防护棚(包括利用灰斗平台)洞 口,全高应增加密目网封闭;

5 烟囱类构筑物,当利用平台、灰斗底板代替防护棚时,在其板面上应采 取缓冲措施。

3.0.7操作平台上的洞口、楼板洞口、漏斗口及内外墙门窗洞口处,必须按 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1 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 的防护设施;

2 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滑模装置在电梯井内的吊架应连 成整体,其底部应满挂一道安全兜网;

3 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 外,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4 临边与洞口作业的防护栏杆应通过力学计算确定。

3.0.8 楼梯、爬梯等处应设扶手或安全栏杆。脚手架的上人斜道和连墙件应 符合《建筑施工扣件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的规定。独立施工电梯 通道口及地面落罐处等施工人员上、下处应设围栏。

3.0.9 各种牵拉钢丝绳、滑轮装置、管道、电缆及设备等均应采取防护措施。 3.0.10 现场垂直运输机械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垂直运输用的卷扬机,应布置在危险警戒区以外,并尽量设在能与塔架 上、下通视的地方;

2 当采用多台塔吊同场作业时,应有防止互相碰撞的措施。

3.0.11 地面施工作业人员在警戒区内防护棚外进行短时间工作时,应与 操作平台上作业人员取得联系,并指定专人负责警戒。

4 滑模装置

4.0.1 滑模装置的设计应具有完整的加工图、施工图、设计计算书及技术说明,并必须经过审核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4.0.2 滑模装置的制作,必须按设计图纸加工;如有变动,必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同意,并应有相应的设计变更文件。

4.0.3制作滑模装置的材料应有质量证明文件,其品种、牌号、规格等应符合设计要求。材料的代用,必须经设计人员和企业技术负责人同意。机具、器具应有产品合格证。

4.0.4滑模装置各部件的制作、焊接及安装质量必须经检验合格,并进行荷载试验,其结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滑模装置经改装后的安装质量,经验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0.5 液压系统的千斤顶、油路、液压控制台和支承杆的规格应根据计算确定,千斤顶额定荷载必须大于或等于2倍工作荷载。

4.0.6 操作平台及吊脚手架上的铺板必须严密、平整、防滑、固定可靠。操作平台上的孔洞(如上、下层操作平台的通道孔、爬梯孔、梁模滑空部位等)应设盖板封严。操作平台宽度不宜小于800mm。

4.0.7外操作平台应设钢制防护栏杆,其高度不应小于1800㎜;内操作平台及内外吊脚手架周边的防护栏杆,其高度不小于1200㎜;栏杆的水平杆间距应≤400㎜,底部应设高度大于180㎜的挡板。在防护栏杆外侧应满挂铁丝网或安全网封闭,并应与防护栏杆绑扎牢固。在扒杆部位下方的栏杆应用管钢或角钢加固。内外吊脚手架操作面一侧的栏杆与操作面的距离不大于100㎜。

4.0.8 操作平台的底部及内外吊脚手应兜底满挂安全网,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不得使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厂家生产的及过期变质的安全网,且使用前必须经荷载试验合格;安全网与吊脚手骨架应用铁丝或尼龙绳与网纲等强连接,连接点间距不应大于500㎜;

2 在离周围建筑物较近及行人较多的地段施工时,操作平台的外侧吊脚手应加强防护措施;

3 安全网片之间应满足等强连接,连接点间距与网结间距相同; 4 吊脚手架的吊杆与横杆采用钢管扣件连接时,应在扣件下部的吊杆上打孔穿螺栓防滑落或焊接防滑挡;

5 采用滑框倒模工艺或电动提升翻模工艺施工的内外吊架,应在靠结构面一侧的底部应设置翻板,以防止模板坠落。

4.0.9 当滑模操作平台上设有随升井架时,在人、料道口应设防护门;在其他侧面栏杆上应用铁丝网封闭。防护门、防护栏杆和封闭用的铁丝网高度不应低于1200㎜。

4.0.10 滑模装置结构平面或截面变化时,与其相连的外挑操作平台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及时变更,拆除外挑多余部分。

4.0.11滑模托带钢结构施工时,应充分考虑到钢结构在托带滑升时产生的应力变化和对滑模装置产生的附加荷载,滑模托带施工的千斤顶和支承杆的承载能力应有较大的安全储备。滑模托带钢结构施工过程中应有确保同步上升措施,支承点之间的高差不应大于钢结构设计要求。

4.0.12 滑模装置设置随升井架时,其顶部应设有两道防止吊笼冒顶的限位开关。

5 垂直运输设备

5.0.1 滑模施工中所使用的垂直运输设备应根据滑模施工特点、建筑物的

形状、高度及周边地形与环境等条件,在保证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宜优先选择标准的垂直运输设备通用产品。

5.0.2 垂直运输设备的设置、安装、检查及操作等,除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外,尚应符合设备出厂说明书中安全技术文件的各项要求,没

有上述文件时,应编制该设备安装及操作的安全技术规定。

5.0.3 垂直运输设备,应有完善可靠的安全保护装置(如起重量及提升高度的限制、制动、防滑、信号等装置及紧急安全开关等),严禁使用安全保护装置 不完善的垂直运输设备。

5.0.4 滑模施工使用的非标准垂直运输设备时,其设计、制作应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规范。应有完整的设计图纸、计算书、工艺文件、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和设备使用说明书及检验检测项目与检验条件。设计方案必须由设计人员、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名,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备案。

5.0.5 非标准垂直运输设备使用前应经设计、制作、安装、使用、监理等单位共同检测验收。安全检测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金属结构件安全技术性能:

2 各机构及主要零、部件安全技术性能: 3 电气及控制系统安全技术性能: 4 安全保护装置:

5 操作人员的安全防护设施; 6 空载和载荷的运行试验结果。

5.0.6 非标准垂直运输设备应由制作单位根据检测验收所确认的各技术性能参数设置设备标牌,标明额定起重量、最大提升速度、最大架设高度、制作单位、制作日期及设备编号等。设备标牌永久性地固定在设备的显眼处。

5.0.7 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单位必须取得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承担安装拆卸任务。安装(拆卸)作业人员应当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安装(拆卸)作业前,安装单位必须明确现场负责人、统一指挥信号,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作业技术交底。

5.0.8 垂直运输设备安装完毕后,应按出厂说明书要求进行无负荷、静负荷、动负荷试验及安全保护装置的可靠性试验。

5.0.9 对垂直运输设备应建立定期检修和保养的责任制。

5.0.10 操作垂直运输设备的司机,必须通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

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垂直运输设备。

5.0.11 垂直运输设备司机,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操作设备,并有权拒绝任何人指使启动设备。

1 司机与起重物之间视线不清、夜间照明不足、无可靠的信号和自动停车、限位等安全装置;

2 设备的传动机构、制动机构、安全保护装置有故障; 3 电气设备无接地或接地不良,电气线路有漏电; 4 超负荷或超定员;

5 无明确统一信号和操作规程。

5.0.12 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及拆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及行业标准《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规程》JGJ196有关规定。

5.0.13 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及使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10055有关规定。

5.0.14 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的电气设备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相关规定。

5.0.15 各类井架的缆风绳、固定卷扬用的锚索,装拆塔式起重机等的地锚,按定值设计法设计时的经验安全系数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垂直分力作用下的安全系数不小于3; 2 在水平分力作用下的安全系数不小于4;

3 缆风绳和锚索必须用钢丝绳,其安全系数不小于3.5。

5.0.16 采用竖井架或随升井架作滑模垂直运输设备时,必须验算在最大起重量、最大起重高度、井架自重、风载、柔性滑道(稳绳)张紧力、罐笼制动力等最不利情况下结构的强度和稳定性。

5.0.17 竖井架的安装和拆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支承底座安装的水平度偏差不大于1/1000;

2 架身垂直度偏差不大于1/1000,且不大于lO0㎜,无扭转现象; 3 缆风绳的张紧或放松应对称同时进行。位于结构物内的井架与结构物的

柔性联结,也应均匀对称拉撑,柔性联结点应经设计验算,其间距不宜大于10m; 4 缆风绳越过高压电线时,必须搭设竹、木脚手架保护,并保持安全距离; 5 井架的安装和拆除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

5.0.18 与井架配套使用的卷扬机应符合《建筑卷扬机安全规程》GB 13329有关规定。卷扬机的设置地点与卷扬机前第一个导向轮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卷筒长度的20倍。

5.0.19 高耸构筑物滑模施工中,采用随升井架平台及柔性滑道与罐笼运送垂直运输时,宜采用双绳双筒同步卷扬机,并应做详细的安全及防坠落设计,物料和人员不得同时运送。

5.0.20 采用柔性滑道导向的罐笼两侧必须设有安全卡钳,安全卡钳应结构合理,工作可靠,其设计和验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安全卡钳中楔块工作面上的允许压强应小于150MPa;

2 罐笼运行时安全卡钳的楔块与柔性滑道工作面的间隙,不应小于2mm; 5.0.21 自行设计的安全卡钳,安装后应按最不利情况进行负荷试验,并经安全和技术主管部门鉴定合格方可投入作用。

5.0.22 罐笼的柔性滑道,应采用金属芯钢丝绳。柔性滑道应设有测力装置,并有专人操作和检查。每对两根柔性滑道的张紧力差以15%-20%为宜。采用双罐笼时,张紧力相同的柔性滑道应按中心对称设置。

5.0.23 柔性滑道导向的罐笼,其接触地面处应设置缓冲器。柔性滑道导向的罐笼应采用拉伸门,其他侧面用钢板或带加劲肋的钢丝网(或钢板网)密封。 5.0.24 当井架相邻两孔分别为一孔罐笼上料,一孔爬梯上人时,孔间应采 取安全隔离措施。

6 动力及照明用电

6.0.1施工现场应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经审核和企业级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临电工程施工完毕后由编制、审核、批准部门人员会同使用单位共同验

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在编制滑模专项施工方案时,应严格按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和本章规定执行。

6.0.2 参加滑模施工的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具有培训资质的单位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使用电动机械的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上岗工作。

6.0.3滑模施工的动力及照明用电电源应使用220V/380V三相四线制的TN-S接零保护系统,并应设有备用电源。对没有备用电源的现场,必须设有停电时操作平台上施工人员撤离的安全通道。

6.0.4 滑模操作平台上设总配电箱,当滑模分区管理时,每个区应设一个配电箱,配电箱应由专人管理;总配电箱应安装在便于操作、调整和维修的地方,其分路开关数量应大于或等于各分区配电箱总数之和。开关及插座应安装在配电箱内,并做好防雨措施,不得把开关箱放在平台铺板上。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

6.0.5滑模施工现场的场地和操作平台上应分别设置配电装置,场地设置的配电装置内应设有保护线路和设备的漏电保护器,操作平台上设置的配电装置内必须设有保护人身安全的漏电保护器。附着在操作平台上的垂直运输设备应有上下两套紧急断电装置。总开关和集中控制开关必须有明显的标志。

6.0.6 滑模操作平台上采用380v电压供电的设备,除应装漏电保护器外还应装设失压保护装置。经常移动的用电设备和机具的电源线,应使用五芯橡套电缆线。

6.0.7 敷设于滑模操作平台上的各种固定的电气线路,应安装在人员不易接触到的隐蔽处,对无法隐蔽的电线,应有保护措施。操作平台上的各种电气线路宜按强弱电源线分别敷设,不得强弱电源线不分随地拖拉敷设。

6.0.8 滑模操作平台上的用电设备的接零线与接地线应与操作平台的接零干线或接地干线有良好的电气连接。

6.0.9 滑模施工现场外的电源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

6.0.10 从地面向滑模操作平台供电的电缆应和卸荷拉索相互固定(其固定点应加绝缘护套保护,不应电缆与拉索直接接触),电缆与拉索固定点的间距不

应大于2.0m,电缆应有明显的卸荷弧度。电缆和拉索的长度应大于操作平台最大滑升高度10m以上,其上端应通过绝缘子固定在操作平台的钢结构上,其下端应盘圆理顺,并加防护措施。

6.0.11滑模施工现场的夜间照明,应保证工作面照明充足,其照明设施应 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现场的照明灯具距地面的高度室外不应低于3.0m,室内不应低于 2.5 m,在潮湿的场所应使用防潮灯具,在易燃、易爆的场所,应使用防爆灯具; 2 滑模操作平台上的便携式照明灯具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源,其电压不应高 于36V;潮湿场所电压不应高于24V;

3 操作平台上有高于36V的固定照明灯具时,必须在其线路上设置漏电保 护器,灯具固定高度不应低于2.5m,灯具应有防雨措施,灯具的金属外壳应有良好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6.0.12施工中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必须切断操作平台上电源。

7 通讯与信号

7.0.1 在滑模专项施工方案中,应根据施工的要求,对滑模操作平台、工地办公室、垂直及水平运输的控制室、供电、供水、供料等部位的通讯联络作出相应的技术设计和有关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

1 应对通讯联络方式、通讯联络装置的技术要求及联络信号等做出明确规定;

2 制定相应的通讯联络制度;

3 确定在滑模施工过程中通讯联络设备的使用人;

4 各类信号应设专人管理、使用和维护,并制定岗位责任制; 5 制定各类通讯联络信号装置的应急抢修和正常维修制度。 7.0.2 在施工中所采用的通讯联络方式应简单直接,指挥方便。 7.0.3 通讯联络装置安装好后,应在试滑前进行检验和试用,合格后方可正

式使用。

7.0.4 当采用罐笼或升降台等作垂直运输机械时,其停留处、地面落罐(台)处及卷扬机等,必须设置通讯联络装置及声、光指示信号。各处信号应统一规定,并挂牌标明。必须设置限载、限位报警自动控制系统。

7.0.5 垂直运输机械和混凝土布料机的启动信号,应由重物、罐笼、升降台停留处和混凝土出口处发出。司机接受到动作信号后,在启动前应发出动作回铃,发告各处作好准备。联络不清,信号不明,司机不得擅自启动垂直运输机械。 7.0.6 当滑模操作平台最高部位的高度超过50m时,应根据航空部门的要求设置航空指示信号。在机场附近进行滑模施工时,航空信号及设置高度,应征得当地航空部门的同意。

8 防雷设施

8.0.1 滑模施工中的防雷装置,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和《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规定。 8.0.2 滑模施工过程中的防雷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滑模操作平台的最高点,如在邻近防雷装置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可不安装临时接闪器,否则,必须安装临时接闪器。

2 临时接闪器的设置高度,应使整个滑模操作平台在其保护范围内; 3 施工现场的井架、脚手架、升降机械、钢索、塔式起重机的钢轨、管道等大型金属物体,应与防雷装置的引下线相连;

4 防雷装置必须具有良好的电气通路,并与接地体相连;

5 接闪器的引下线和接地体应设置在人不去或很少去的地方,接地电阻应与所施工的建(构)筑物防雷设计类别相同。

8.0.3 滑模操作平台上的防雷装置应设专用的引下线,也可利用工程正式引下线。当采用结构钢筋做引下线时,钢筋接头必须焊接成电气通路,结构钢筋底部应与接地体连接。

8.0.4 防雷装置的引下线,在整个施工中应保证其电气通路。

8.0.5 安装避雷针(接闪器)的机械设备,所有固定的动力、控制、照明、信号及通信线路,宜采用钢管敷设。钢管与该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体应做电气连接。

8.0.6 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8.0.7 雷雨时,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应下至地面,人体不得接触防雷装置。 8.0.8 当因天气等原因停工后,在下次开工前和雷雨季节到来之前,应对防雷装置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在施工期间,应经常对防雷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维修,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9 消防设施

9.0.1 滑模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布置进行设计,并纳入滑模专项施工方案内。

9.0.2 滑模施工现场和操作平台上应根据消防工作的要求,配置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应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设备附近,不得堆放其它物品。

9.0.3 在操作平台上进行电(气)焊时应履行审批手续,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并经专职安全人员确认安全后再进行工作。

9.0.4 消防设施及疏散通道的设置宜与在建工程结构施工保持同步,以供消防及人员疏散使用。

9.0.5 消防器材设备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整好用。寒冷季节应对消防栓、灭火器等采取防冻措施。

9.0.6在建工程结构的保湿养护材料和冬期施工的保温材料不得采用易燃品。操作平台上禁止存放易燃物品;使用过的油布、棉纱等应及时回收,妥善保管。

9.0.7 施工现场应有专人负责消防工作,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本规程。

10 滑模施工

10.0.1 滑模装置开始滑升前,应进行全面的技术安全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操作平台系统、模板系统及其连接符合设计要求;

2 液压系统调试、检验及支承杆选用、检验应符合《滑动模板工程技术规 范》GB50113中的有关规定。

3 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及其安全保护装置试车合格;

4 动力及照明用电线路的检查与设备保护接地装置检验合格; 5 通讯联络与信号装置试用合格;

6 安全防护设施符合施工安全的技术要求;

7 消防、避雷等设施的配置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

8 完成员工上岗前的技术交底、安全教育、消防教育及有关人员的考核工 作;

9 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10.0.2 操作平台上材料堆放的位置及数量应符合滑模专项施工方案的要 求,应在规定位置标明允许荷载值。设备、材料及人员等荷载应均匀分布,不得 超过允许荷载,不用的材料、物件应及时清理运至地面。筒仓内除沿筒壁设置的 内操作平台外,中部空位应牢固布满平网,其上不得搁置钢筋、木方、支承杆等 材料和杂物。

10.0.3 滑模施工应强调统一指挥、定员定岗和协作配合。滑模装置的滑升必须在施工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下进行,施工指挥人员应经常检查操作平台结构、支承杆的工作状态及混凝土的凝结状态,在确认无滑升障碍的情况下,方可发布滑升指令。

10.0.4 滑模施工过程中,应设专人检查滑模装置,发现有变形、松动及滑

升障碍等问题时,应及时向施工指挥人员反映,迅速采取纠正措施。应定期对安全网、栏杆和滑模装置中的挑架、吊脚手架、跳板、螺栓等关键部位逐件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10.0.5 每作业班应设专人负责检查混凝土的出模强度,混凝土的出模强度

应控制在0.2~0.4MPa。当出模混凝土发生流淌或局部坍落现象时,应立即停滑处理。当发现混凝土的出模强度偏高时,应增加中间滑升次数。

10.0.6混凝土施工应做到均匀布料、分层浇筑、分层振捣,并应根据气温

变化和日照情况,调整每层的浇筑起点、走向和施工速度,确保每个区段上下层的混凝土强度相对均衡;

10.0.7 每作业班的施工指挥人员应严格按滑模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控制滑

升速度,液压控制台应由持证人员操作。

10.0.8 滑升过程中操作平台应保持水平,各千斤顶的相对高差不得大于

40mm。相邻两个提升架上千斤顶的相对标高差不得大于20mm。液压操作人员应对千斤顶进行编号,建立使用和维修记录,定期对千斤顶进行检查、保养、更换和维修。

10.0.9 滑升过程中应严格控制结构的偏移和扭转。纠偏、纠扭操作,应在当班施工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下,按滑模专项施工方案预定的方法并徐缓进行。 当烟囱等平面面积较小的工程采用倾斜操作平台纠偏方法时,操作平台的倾斜度 应控制在1%以内。 当圆形筒壁结构发生扭转时,任意3m高度上的相对扭转值 不应大于30mm。高层建筑及平面面积较大的构筑物工程不得采用倾斜操作平台 的纠偏方法。

10.0.10 施工中应按下列要求对支承杆的接头进行检查:

1 同一结构截面内,支承杆接头的数量不应大于总数量的25%,其位置应

均匀分布;

2 工具式支承杆的螺纹接头必须按《滑动模板工程技术规范》GB50113中 的有关规定拧紧到位;

3 榫接或作为结构钢筋使用的非工具式支承杆接头,在其通过千斤顶后,应进行等强焊接。

10.0.11支承杆设在结构体外时应有相应的加固措施,支承杆穿过楼板时应

采取传力措施。当支承杆空滑施工时,根据对支承杆的验算结果,应进行加固处 理。滑升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支承杆工作状态,当出现弯曲、倾斜等失稳情况时, 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

10.0.12 滑模施工过程中,经常移动的用电设备的电源线不得在操作平台上 随意牵拉,钢筋、支承杆和移动设备的堆放不得压迫电源线;滑升过程中,电源 线不得放在模板与钢筋之间。

10.0.13滑模施工过程中,操作平台上必须保持整洁,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平台上散落的碎渣及积灰,铲除模板上口和板面的结垢,并应根据施工情况及时清除吊架、贴墙翻板或防护棚上的坠落物。

10.0.14 滑模施工中,除机械操作人员正常的检查、保养、维护外,应经常组织对垂直运输机械、吊具、吊索进行检查。

10.0.15 构筑物工程外爬梯应随筒壁的升高及时安装。

11 滑模装置拆除

11.0.1 滑模装置拆除(包括施工中改变滑模装置结构)的内容、方法、程序、使用的机械设备、安全措施及指挥人员的职责等应纳入滑模专项施工方案。滑模装置分段整体拆除时应进行相应计算,并应满足所使用机械设备的起重能力。

11.0.2 滑模装置拆除应指定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参加拆除工作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技术交底、技术培训,不得中途随意更换作业人员。

11.0.3 拆除中使用的垂直运输设备和机具,必须经检查合格后方准使用。 11.0.4拆除滑模装置时,在建(构)筑物周围和塔吊运行范围周围必须划出危险警戒区。 危险警戒线应设置围栏和明显的警戒标志,出入口应设专人警卫和管理。

11.0.5进入危险警戒线内参加拆除工作的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服从现场安全管理规定。非拆除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拆除危险警戒线内。

11.0.6 滑模装置拆除前应检查各支承点埋设件的牢固情况,作业人员上下走道必须安全可靠。

11.0.7 支承杆拆除前,提升架必须采取临时支护措施、所有支承杆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当滑模装置分段整体拆除时,应在起重吊索绷紧后割除支承杆或解除与体外支承杆的加固连接。

11.0.8 拆除作业必须在白天进行,建(构)筑物外围的滑模装置宜采用分段整体拆除,在地面解体。拆除的部件及操作平台上的一切物品应集中吊运。拆除的木料、支承杆和剩余钢筋等细长物品要捆扎牢固,防止落体伤人,严禁任何物体从上往下扔。

11.0.9要保护好电线,防止轧断,确保操作平台上临时照明和动力线的安全。拆除电气系统时,必须切断电源。

11.0.10 当遇到雷、雨、雾、雪或风力达到五级或五级以上的天气时,不得进行滑模装置的拆除作业。

11.0.11 对烟囱类构筑物宜在顶端设置安全行走平台。

本规程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 “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1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 2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 3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10055 4 《建筑卷扬机安全规程》GB13329 5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 6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7 《滑动模板工程技术规范》GB50113 8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 9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10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 1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 12 《建筑工程冬季施工规程》JGJ104

13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 14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 15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 16 《液压爬升模板工程技术规程》JGJ195

17 《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规程》JGJ196

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条文说明

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编制组

2011年01月

1 总则

1.0.1 液压滑动模板施工技术是我国现浇混凝土结构工程中施工速度最快、地面场地占用少、机械化程度高、绿色环保与经济综合效益显著的一种施工方法,它通常简称为“滑模”。 滑模在特种构筑物、超高层建筑物和异型建筑等施工中优势明显, 特别是采用滑模施工的结构工程整体性强。滑模与普通的模板工程施工有重大区别,除专用模板系统外,主要还包括滑模操作平台系统、提升系统、施工精度控制系统、水电配套系统等组成,集建筑材料、机械、电气、结构、监测等多学科于一体,所有施工工序都在靠自身动力移动的临时结构--滑模操作平台系统上完成,而混凝土是在动态下成型,整个施工操作平台支承于单根刚度相对较小的支承杆上,滑模施工中的安全问题具有其特殊性,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在早期滑模施工技术大力推广应用的过程中曾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有过深刻教训。为在滑模施工中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滑模施工技术的特点和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的规律编制了本规程。

1.0.2 本规程主要适用于以液压为动力的滑模施工方法,对采用非液压动力的滑模施工也可参照本规范的有关条文施工。

1.0.3 本条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非标准设备的推广应用从保证施工安全角度作了规定。在滑模施工系统中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非标准设备等应通过技术鉴定,防止一些不成熟的技术、工艺、不合格的材科及无安全保障的施工设备在实际工作中盲目使用。

1.0.4 本规程是重点针对滑模施工安全方面提出的,在滑模工程施工中不仅要遵守本规程,而且还要遵守《滑动模板工程技术规范》GB50113的规定和其它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如:《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液压爬升模板工程技术规程》JGJ195等。

2.基本规定

2.0.1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通知的有关规定,滑模施工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必须编制滑模专项施工方案及进行专家论证。

滑模是一项技术含量较高的先进施工工艺,滑模装置既是模板也是脚手架和施工作业平台,其自重、施工荷载和风荷载都比较大,且属独立高空作业,施工安全是最关键的问题。因此根据国家标准《滑动模板工程技术规范》GB50113的有关规定,在本条中强调了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滑模施工技术设计、滑模装置设计、滑模装置计算和滑模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2.0.2 滑模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的主要内容是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第七条和《滑动模板工程技术规范》GB50113 第4.03条和第4.05条规定。

2.0.3~2.0.4 是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实施的。

2.0.5 滑模施工中配备专职安全员的规定是根据滑模施工工艺的特点提出的。同时本条中规定了安全员的职责范围。

2.0.6 滑模施工一般都属于高空作业。因此,规定了因气候原因停止施工的级别,并规定了防止产生意外事故的停工措施。

2.0.7 滑模平台上的操作人员都属于高空作业,故本条按建质【2008】75号《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做出相应规定。

2.0.8 冬期气温低大大延缓了混凝土的凝结速度,对模板的滑升速度有很大的影响,掌握不住滑升速度与混凝土凝结速度的关系,就会影响工程质量以致引起事故。若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提高混凝土的凝结速度以适应滑升速度的需要,就会大大增加施工费用,在施工上还带来很多困难,增加了很多不安全因素。因此,一般不提倡在冬期安排滑模施工,当由于各种原因必须进行冬期施工时,应认真对待,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以保证施工安全。

3 施工现场

3.0.1 本条规定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得小于1800㎜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308号《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第2.0.2条规定。

3.0.2 本条符合《滑动模板工程技术规范》GB50113第4.0.4的规定。

3.0.3 施工现场进出口设门卫并制定门卫制度符合JGJ59-99《建筑施工安 全检查标准》中表3.0.3第二条之规定。警戒线应设置围栏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围栏可以是软防护和硬防护,根据GB2894-200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中, “安全标志分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

3.0.4本条列举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要划分清晰,材料堆放,易燃易 爆物品分类存放保管符合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表3.0.3第四、 五条之规定。

3.0.5 本次修订增加了对垂直运输的进料口的安全防护要求,补充了对安全 防护棚的搭设与拆除要求。

3.0.6 本条给出了防护棚的构造要求,其中第4条考虑到人体身高和安全防 护的要求,将原来的防护高度800mm提高到1200mm。

3.0.7 本条给出了在各类洞口进行作业时,防护设施的设置要求。 3.0.8 本条符合《建筑施工扣件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中 6.4和6.7节的规定

3.0.9 本条规定了应采取防护措施的部位。 3.0.10 本条规定了现场垂直运输机械的布置要求。

4 滑模装置

4.0.1 由于滑模装置是一种使用时间长、所承受的荷载可变性大的临时结构,应认真设计。所以本条对滑模操作平台的设计提出了要求,对其设计的审批作了规定,以防止盲目施工。

4.0.2 本条规定滑模装置必须按已批准的设计施工图施工,设计变更必须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同意,并出具设计变更文件,防止施工过程中不经设计验算,擅自变动盲目施工的现象发生。

4.0.3 本条对制作滑模装置的材质及材料代用做出明确规定,以保证操平台的结构安全可靠。同时对采购的机具、器具做出了规定。

4.0.4 滑模是先进的施工工艺,滑模装置的质量关系到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工程质量等,因此本条规定滑模装置各部件的制作、焊接及安装质量必须经检验合格。滑模施工操作平台的骨架为钢结构,其构件连接大部份是采用焊接,所以,焊接质量是保证操作平台结构安全使用的重要环节,其质量必须保证。同时,滑模装置安装完成后要进行承载试验,其目的是进一步检验制作、焊接及安装质量,把施工中可能发生的问题解决在滑模施工之前。

4.0.5 工作荷载包括:滑模装置自重、模板与混凝土的摩阻力、施工荷载和风荷载。在实际施工中,由于千斤顶不同步、操作平台施工荷载不均匀、脱模强度增长影响摩阻力变大等原因,会产生不确定的附加荷载,为保证滑模装置及施工人员的安全,千斤顶应有一定的安全储备,因此本条规定了千斤顶额定荷载必须大于或等于2倍工作荷载,即安全系数大于或等于2。同时规定了千斤顶、油路、液压控制台和支承杆的规格应根据计算确定,既保证使用功能要求,也是为了确保安全。

4.0.6 本条对操作平台及吊脚手架上的铺板作了规定,明确了操作平台上各种孔洞应加设盖板的要求,以保证操作平台上施工人员的安全。同时对操作平台宽度做出了一般要求。

4.0.7 本条对操作平台外边缘的防护栏杆提出的要求,是以我国滑模施工的经验,从安全和施工方便的角度做出的规定。

4.0.8 本条是对操作平台及内外吊脚手安全网的挂法及所使用安全网的质量及固定方法的一般要求。对老厂改造工程所提加强安全防护措施,可采取满挂双层安全网等办法解决。吊脚手架的吊杆与横杆采用钢管扣件连接时,为防止扣件松动,对吊杆作出了防滑落规定。同时对采用滑框倒模工艺或电动提升翻模工艺施工的内外吊架作出了防坠落规定。

4.0.9 本条对在滑模操作平台上设有随升井架时,其入料道口处的防护措

施及其护栏处的防护做出了要求,既要保证施工人员进罐笼时的安全,也要防止平台上的物件从该道口处坠落。

4.0.10 本条特别对连续变截面结构滑模施工时,操作平台随着模板的提升,操作平台支承面积减少,应按施工技术设计的要求及时改造、拆除超长部分,在尚未拆除前必须及时缩小外挑平台的使用宽度。以防止过分增加施工操作平台的倾覆力矩。

4.0.11 滑模托带钢结构施工时,必须考虑到钢结构在托带滑升时产生的应力变化和对滑模装置产生的附加荷载,因此要求千斤顶和支承杆的承载能力应有较大的安全储备和确保同步上升的措施。

4.0.12 滑模装置设置随升井架时,其顶部设限位开关的目的在于防止吊笼冒顶,确保平台和人员的安全。

5 垂直运输设备

5.0.1 建筑施工使用的垂直运输设备种类繁多,技术性能参数各异,而滑模施工技术又不同于其他常规施工方法,故本条规定滑模所用的垂直运输设备应根据滑模施工工艺的特点,建(构)筑物的形状及施工工况合理地选择,在保证滑模施工安全的前提下优先选择标准的垂直运输设备通用产品(如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等标准的通用产品)。

5.0.2 本条规定垂直运输设备应具有出厂说明书及有关安装、检验及操作等安全技术文件。

5.0.3 垂直运输设备上的安全保护装置是保证垂直运输设备正常运转、安全使用的必备条件。因此,本条文中规定严禁使用安全保护装置不完善的垂直运输设备。

5.0.4 滑模施工是一种特殊施工工艺,在构筑物滑模施工中往往会使用如随升井架等非标准垂直运输设备,非标准垂直运输设备是指由施工单位组织设计制作的滑模所用的垂直运输设备,因此,本条文对滑模使用的非标准垂直运输设备

的有关设计、制作、检验项目及检验条件作了相应的规定

5.0.5 本条文对非标准垂直运输设备有关安全检测项目内容及验收程序作了相应的规定。

5.0.6 本条文对非标准垂直运输设备有关检测验收所确认的各技术性能参数和设备标牌制作及固定位置作了相应的规定。

5.0.7 安装(拆卸)垂直运输设备是一种高危特殊作业,本条文对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单位资质及安装作业人员上岗操作证作了明确的规定,严防盲目进行安装和操作,避免发生事故。

5.0.8 本条从保证安全使用的角度规定了垂直运输设备安装完毕后的可靠性检验制度及负荷试验内容。

5.0.9 使垂直运输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是防止发生事故的重要技术管理环节,故本条规定了应建立的定期检修和保养制度。

5.0.10 本条对操作垂直运输设备的司机人员素质作了规定。其原因是垂直运输设备的司机是一技术性较高责任心较强的工作岗位,他必须熟知所使用设备的性能、操作方法和安全技术知识,否则不能胜任本岗位的工作。禁止非司机人员上岗操作。

5.0.11 为防止司机使用性能不良、安全防护装置不完全的设备,故本条赋予司机有拒绝启动不符合垂直运输设备运转操作条件的设备的职权。

5.0.12 塔式起重机是滑模施工中常用的起重机械设备,因此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及使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及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的相关规定。

5.0.13 施工升降机是滑模施工中常用的垂直运输设备,因此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及使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10055及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的相关规定。

5.0.14 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的施工用电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相关规定。

5.0.15 各类井架的缆风绳、固定卷扬的锚索、装拆塔式起重机等的地锚等都必须具有足够的安全储备才能保证安全使用,故本条根据化学工业出版社出版

的“起重机及安全技术”及中国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建筑机械使用手册”等书的有关资料及现场使用的经验,从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规定了最低的安全系数。 5.0.16 在滑模施工中经常使用竖井架和随升井架等非标准垂直运输设备,本条规定了在采用这类设备时必须进行验算的内容,以确保其受力性能满足施工的需要。

5.0.17 本条规定了竖井架安装和拆除时的质量标准及要求。条文中规定的偏差允许值,是根据现场使用经验及保证设备能安全运行的条件提出的要求。 5.0.18 本条规定对与井架配套使用的卷扬机的设置地点提出了要求。一是卷扬机应固定牢固运行时不允许滑动,二是为防止滑轮跑绳,规定了第一导向轮与卷扬机之间的最小距离。

5.0.19 滑模施工中自制非标准电梯或罐笼在使用中时有牵引绳拉断的事故发生,为防止这类事故发生,本条规定这类自制的垂直运输设备宜选用双绳双筒卷扬机配套,必须设有轨道安全卡钳。施工中严禁物料和人员同时运送。

5.0.20 条文中对安全卡钳的设计和验算时采用的数据是根据《机械工程手册》的有关要求确定。

5.0.21 本条规定了自制安全卡钳投入使用前都应经荷载试验及鉴定的要求。

5.0.22 自制非标准电梯、罐笼采用柔性导轨时,为防导轨在电梯或罐笼运行过程中发生共振而造成安全事故,本条对柔性导轨材料的选择及其张紧力作出了规定。为防止张紧力过大造成操作平台结构破坏,柔性滑道必须设有测力装置,并有专人操作和检查。

5.0.23 为防止“蹲罐”事故,在本条中对非标准电梯或罐笼规定应设置地面缓冲器,并给出常用缓冲器种类及使用范围。

5.0.24 本条针对采用多孔井架做垂直运输时,人行爬梯设在垂直运输罐笼相邻井孔的情况,规定对两个功能不同的井孔间应采取安全隔离措施,防止爬梯行走人员的肢体伸入相邻运输孔内而发生事故。

6 动力及照明用电

6.0.1 施工现场必须有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和审批及验收,滑模施工安全用电应严格执行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6.0.2 电工属特种作业工种,强调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对电气设备操作人员要求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和考核,企业即可完成此项工作。

6.0.3 滑模施工连续性强,一般又属于高空作业,常发生停电是无法连续施工的。突然的停电不仅对工程质量,而且对施工人员的安全。也具有危害性,为此本条文中规定滑模施工现场设备用电源,以防止突然停电造成事故。当没有备用电源时,可利用在建工程的楼梯或爬梯、搭设随构造物高度上升的脚手架斜道等。

6.0.4 本条规定了滑模操作平台上配电箱的设置、管理和滑模操作平台供电的具体做法,规定其分路开关数量应大于或等于各分区配电箱总数之和是避免“一闸多用”和“私拉乱接”等违章用电。

6.0.5 为保证滑模操作平台上施工用电安全或意外紧急状态下切断电源的需要,故在本条文中规定垂直操作平台用电应有独立的配电装置。而且对附着在操作平台上的垂直运输设备应有上、下两套紧急断电装置,以备紧急情况下的断电操作。当断电时应设置操作人员脱离滑模操作平台的安全措施。

6.0.6 本条规定了380V用电设备当停电时设备停止转动、一经来电又自行启动会给操作人员带来伤害的危险情况时对供电控制设备提出的安全保护措施。经常移动的用电设备,其电源线在地上或操作平台上拖动,为防止电源线外皮磨损或拖断而漏电伤人,故本条规定这类设备的电源线应使用橡胶软线。

6.0.7 滑模操作平台上各种动力、照明及控制用电气线路,一般都敷设在操作平台的铺板以下的隐蔽处,以防止操作平台的人员或设备意外损坏而发生触电事故或影响使用。对敷设在操作平台铺板面上的电气线路应采取保护措施。强调强弱电源线应分开且应吊挂避免拖地敷设。

6.0.8 为保证滑模操作平台上用电,本条对操作平台上用电设备的接地和接零提出了要求,防止因用电设备漏电和漏电开关失灵而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6.0.10 本条规定了由地面向滑模操作平台上供电电缆架设的技术要求。

6.0.11 本条规定了现场照明及其设施的技术要求。这些要求主要是从防止触电、漏电击人的情况出发,对照明灯架设高度、防雨、防爆、低压便携灯的使用、触电保护器的设置等做了相应的规定。条文中所提的照明充分,是要保证照明均匀不留死角,其照度满足施工操作要求。

6.0.12 本条规定了停工断电防止意外的安全措施。

7 通讯与信号

7.0.1 滑模施工中通讯联络与联络信号对保证安全生产至关重要,在滑模专项施工方案中应根据施工的需要对通讯与信号做出相应的技术设计,以保证施工中联络畅通,信号可靠。本条对通讯联络设备的使用人、应急抢修和正常维修制度、各类信号的专人管理及其岗位责任制作了明确规定。

7.0.2 滑模施工中所采用的联络方式及通讯联络装置应认真考虑和选择,从工程实践看联络的方式应简单直接为好,如对讲机、直通电话、小功率喇叭等。但选用的通讯联络设备应灵敏可靠,这样才能保证施工中的正常的通讯联络。

7.0.3 本条提出对滑模施工中通讯联络装置的安装及试验的要求。 7.0.4 本条对自制的非标准垂直运输设备规定了通讯联络、显示信号及限载、限位报警自动控制系统的要求,以保证施工人员及施工中垂直运输的安全。

7.0.5 本条对垂直运输机械和混凝土布料机的启动信号、信号传递及司机操作规定了要求,以保证施工人员及施工中垂直运输的安全。

7.0.6 滑模施工一般都是高空作业,当滑模操作平台最高点超过50m时就应根据当地航空部门的要求来设置航空信号。在机场附件施工时,应根据机场航空管理的要求来设置航空信号,以保证飞行和安全。

8 防雷设施

8.0.1 本条规定滑模施工中的防雷装置,除根据滑模特点规定的有关条文外,尚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和《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要求。

8.0.2 本条规定的防雷措施的技术要求是基于以下情况考虑的:

1 邻近的防雷装置的接闪器对周围地面有一定的保护范围,如单支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呈帐篷状,可按60度的保护确定(详见《建筑防雷设计规范》)。因此,在施工期间,滑模操作平台的最高点(最高点指整个滑模施工过程中所出现的最高点),如在邻近防雷装置接闪器保护范围内,可不安装临时接闪器,否则,必须安装临时接闪器。

接闪器的型式有避雷针(线)、避雷环、避雷带(网)等,可根据实际情况选用。

2 为了有效的保护滑模操作平台,临时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应按规范计算确定,其设置高度应随施工进展而保持最高点,致使操作平台始终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之内。

3 大型金属物体也可作为接闪器和引下线,只要可靠接地,就可起到保护作用。因此规定,施工现场的井架、脚手架、升降机、钢索、塔式起重机的钢轨、管道等大型金属物体,应与防雷装置的引下线和接地体相连。

4 接闪器可将雷电流通过引下线和接地体传入大地,以防操作平台遭受雷击。所以防雷装置必须构成良好的电气通路。为了节约工时和钢材,应按所施工工程的防雷设计要求,首先做好接地装置,以便滑模操作平台上的接闪器尽量与该工程的正式引下线和接地体相连。

5 为防雷电反击和跨步电压,接闪器的引下线和接地体,应设置在人不去或少去的地方。

8.0.3 为保证施工安全和便于施工,滑模施工中的防雷装置宜设专用的引下线或用工程正式引下线。当所施工工程采用结构钢筋做引下线时,施工用的接闪器可以与此相连。但必须按照所施工工程的设计图纸,随时将结构钢筋焊接成雷电通路,并与接地体相连。

8.0.4 在施工过程中,防雷装置的引下线应始终保持电气通路。因为接闪器对高空的雷云有“吸引作用”,如果引下线不能保持电气通路,一旦雷击,雷电流得不到良好的入地通路,反而有害。因此,防雷装置的引下线不应在施工中拆除,并保证不被折断。由于施工中需要(如挖沟等)必须将引下线拆除时,应待另一条引下线安装好后,方准拆除原引下线。

8.0.5 机械设备的动力、控制、照明、信号及通信线路采用钢管敷设,并与设备金属结构体做电气连接是基于通过屏蔽和等电位连接防止雷电侧击的危害。

8.0.6本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规定的原则,其中综合接地电阻值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关于起重机接地电阻不大于4Ω的要求。

8.0.7雷雨时,露天作业必须停止。所以高空作业人员应下到地面,人体应避免接触防雷装置,以防雷电感应和反击。

8.0.8 当因天气等原因停工后,在下次开工前和雷雨季节到来之前,应对防雷装置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焊点是否牢固,引下线的断接卡子接触是否良好,接地电阻是否符合要求,施工现场的大型金属物体是否与接地体导通等。检查若有问题,应及时进行维修,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9 消防设施

9.0.1 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设计应纳入滑模专项施工方案内;应明确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临时消防应急照明的位置、类型、数量等。

9.0.2贯彻“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方针,施工场地应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以便火灾时及时扑救,从而减少损失。由于滑模所施工的建(构)筑物不同,其滑模操作平台的大小也不同,故消防器材的数量由各施工单位根据消防设施设计确定。

适当种类的消防器材设备一般指消防栓、灭火器、灭火工具等。灭火器种类不同,用途也不同,如泡沫类灭火器适用于扑灭油类火灾;四氧化碳灭火器适用于扑救电气设备火灾;干粉灭火器适用于扑灭贵重仪器火灾等等。故施工单位应

根据“足够、适用”的原则确定。同时在本条中对易燃物品的存放做了限制。

9.0.3 控制火源是防止火灾最根本的途径,滑模施工属高空作业,一旦发生火灾危险性更大,也不易扑救。我国有过这种火灾的教训,所以必须严格执行电(气)焊动火审批制度,在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基础上,经专职安全人员确认安全后再进行工作。

9.0.4 本条消防设施指消防用水管,疏散通道指在建工程的楼梯、爬梯和脚手架斜道等,这些均宜与在建工程结构施工保持同步,以供消防及人员疏散使用。

9.0.5 消防器材设备有专人管理是保证能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的先决条件。消防栓冬季就要防冻,泡沫灭火器内装水溶液也必须防冻以及消防器材的及时补充等都需有专人负责才能使以“预防为主”的措施有效。

9.0.6 不使用、不存放易燃材料有利于减少施工现场火灾发生的几率。 9.0.7本条规定了现场要有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并对防火负责人的职责提出了原则要求,各施工单位可结合具体情况,制订、补充实施细则。

10 滑模施工

10.0.1滑模施工前的安全大检查一般与质量大检查同时进行,但应有专人负责安全方面的检查。本条规定了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及应达到的要求。其中液压系统调试、检验及支承杆选用、检验应符合《滑动模板工程技术规范》GB50113中5.2.8~5.2.11条的有关规定。

10.0.2 为防止滑模施工操作平台超载,要严格管理操作平台上施工材料的堆放。操作平台上所堆放的材料应在保证施工需要的情况下,随用随吊,严格控制在滑模专项施工方案所规定的允许荷载值内,用不着的材料、物件应及时清理运至地面,以减小操作平台的荷载,保证操作安全。

10.0.3 滑模施工时,模板的滑升必须在施工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下进行,按滑升制度操作,不允许随意提升。要加强施工管理人员的责任心,经常检查操

作平台结构、支承杆的工作状态及混凝土的凝结状态,在确认无滑升障碍的情况下,具备滑升条件方可发布滑升指令,否则随意滑升易发生事故。

10.0.4 滑模施工过程中,设专人对滑模装置进行检查,是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的重要措施。滑模施工是在动态中进行的,由于混凝土浇筑方向、混凝土振捣、操作平台荷载的不均匀性等原因,滑模装置产生变形、松动是绝对的,而变形大小是与检查、维护相关的。因此要对关键部位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每次滑升要认真检查滑升障碍问题,及时向施工指挥人员反映,迅速采取纠正措施。

10.0.5 混凝土的出模强度检查,首先是工程开始进行初次提升(即初滑阶段)的混凝土外露部分;其次是每次正常滑升开始的混凝土外露部分,主要应注意两点:

1 既要考虑混凝土的自重能克服模板与混凝土之间的摩阻力,又要使下端混凝土达到必要的出模强度,而混凝土强度过高又将产生粘模现象,影响滑模装置的正常滑升,因此应对刚出模的混凝土凝结状态进行强度检验,使其控制在规范允许的范围内。

2 初滑一般是在模板结构在装组后初次经受提升荷载的考验,因此,在进行混凝土强度检验的同时,检查滑模装置是否工作正常,发现问题立即处理,这对以后施工中保证平台结构的安全十分重要。

10.0.6 本条规定的做法是为确保每个区段上下层的混凝土强度相对均衡;只有做到强度均衡,才能确保滑模装置的平稳和滑模施工的安全。

10.0.7 在滑模施工过程中,发布滑升指令和控制滑升速度是保证施工安全的重要条件之一,必须严格控制模板的滑升速度,按预定的滑升速度施工。如果混凝土的凝结速度与滑升速度不相适应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滑升速度。超速滑升是不安全因素,易造成滑模操作平台整体失稳的严重安全事故,必须严格禁止。

液压控制台是滑模提升系统的“心脏”,因而必须由有经验的人员操作,这样在滑升过程中才能全面掌握操作平台的工作状态,控制滑升速度。避免有的操作人员因缺乏操作知识和经验,不了解情况就任意提升的现象。

10.0.8 本条对千斤顶的规定是为了确保滑模同步施工,操作平台保持水

平。

10.0.9 本条规定了滑升过程中控制结构偏移和扭转的操作要求,强调高层 建筑及平面面积较大的构筑物工程不得采用倾斜操作平台的纠偏方法,是因为有些操作人员把平面面积较小的构筑物的纠偏方法照搬到这类工程上,而这类工程平面刚度很大,采用倾斜操作平台的纠偏方法无济于事,反而会造成滑模装置变形,很不安全,应另采取其他有效措施。

10.0.10 本条是对支承杆接头的有关规定,由于支承杆是滑模装置的承载体,支承杆接头一定要稳固可靠、拧紧到位。

10.0.11 滑模的支承杆一般设在混凝土体内,为了节省支承杆的耗钢量,采 用Φ48×3.5钢管支承杆可设在结构体外,此时应有相应的加固措施。钢管支承 杆穿过楼板时应采取传力措施,将支承杆所承担的荷载分散更多面积的楼板共同 承担。当支承杆设在结构体外和支承杆空滑施工时,都应对支承杆进行验算,并 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

10.0.12 本条规定滑模施工过程中, 对操作平台上用电设备的电源线的保护。

10.0.13 实践证明,滑模操作平台上脏、乱、差,说明施工管理不到位,不但安全不能保证,工程质量也很难搞好。因此要养成良好的习惯,始终保持平台整洁,及时清理平台上及其以下各部位散落的碎渣及积灰,铲除模板上口和板面的结垢。

10.0.14 滑模施工过程中,经常对垂直运输机械、吊具、吊索进行检查的目的是防止出现机械事故、撞击事故、坠落事故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10.0.15 构筑物工程外爬梯随筒壁的升高及时安装的目的是作为因停电或因机械故障垂直运输设备停运时,人员上下通行的备用措施。

11 滑模装置拆除

11.0.1滑模装置拆除是滑模施工最后一道工序,也是最危险的重要环节,

在高空进行拆除工作,稍有不慎将酝成大祸。为确保拆除工作安全完成,本条规定了滑模装置拆除应纳入滑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中改变滑模装置结构,如平面变化、截面变化所涉及的拆除和改装也包括在其中。方案中对拆除的具体内容、拆除方法、拆除程序、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安全措施及指挥人员的职责等都要有详细计划和具体要求。滑模装置分段整体拆除时,应进行相应的计算,所使用机械设备的起重能力应能满足分段整体拆除时的荷载要求。

11.0.2 滑模装置的拆除工作必须按照批准后的专项施工方案有序的进行,根据滑模施工的经验教训,在拆除工作中必须加强组织管理,建立拆除的专业队、组,拆除全过程应指定专人负责统一指挥,有效组织拆除工作,防止事故发生;所有参加拆除工作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技术交底、技术培训,了解拆除内容、拆除方法和拆除顺序,大家协同配合,共同遵守安全规定,服从统一指挥,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及时向总指挥反映。正因为拆除队伍是一个有机整体,因此,在拆除的全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作业人员,防止工作紊乱。

11.0.3 本条规定用于滑模装置拆除的垂直运输机械和机具,都要进行安全检查,以确保各种机械和机具在拆除工作中安全运行。

11.0.4 由于使用后的滑模装置的材料性能已发生明显变化,整体牢固性已大大受损害,装置上的混凝土渣滓存在,因此在拆除滑模装置时,必须加倍注意安全,在建(构)筑物周围和塔吊运行范围周围必须划出危险警戒区。危险警戒线应设置围栏和明显的警戒标志,出入口应设专人警卫和管理。

11.0.5为防止装置上的混凝土渣滓和零碎部件的掉落伤害人体,因此参加拆除工作的人员在进入危险警戒线内,必须佩带安全帽,高处作业时系好安全带,服从现场安全管理规定。非拆除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拆除危险警戒线内。

11.0.6 滑模装置拆除中所使用的支承点都事先设置了予埋件,这些予埋件可靠与否对施工安全至关重要。故本条规定,在拆除工作开始前要检查这些予埋件的牢固情况,确认可靠才能使用。并且予埋件处结构混凝土的强度应进行测定,其强度必须达到结构验算所确定的指标,且不低于15MPa,以保证结构混凝土与予埋件共同工作。

11.0.7 支承杆是滑模装置的承载体,支承杆一经割除,提升架及整个滑模装置即将倾倒或坠落,因此,在拆除支承杆前,需对提升架采取搭脚手架、设斜

支撑、钢丝绳拉结等临时支护措施。支承杆割断后,由于自重,很可能从千斤顶中滑脱,为此,可采取以下措施防止支承杆坠落:

1 在确保提升架加固后不倾倒或坠落的前提下,将支承杆从千斤顶下部取出;

2 对于Φ25钢筋支承杆,可在千斤顶以上用限位卡卡紧或焊接短钢筋头; 3 对于Φ48钢管支承杆,可在千斤顶以上用限位卡或脚手架的扣件卡紧。 当滑模装置分段整体拆除时,应先采取以上防止支承杆的坠落措施,并在起重吊索绷紧后,才能割除支承杆。

采用体外支承杆的滑模装置分段整体拆除时,应先采取以上防止支承杆的坠落措施,并在起重吊索绷紧后,才能解除与体外支承杆的加固连接。

11.0.8 拆除作业必须在白天光线充足、能见度良好、天气正常情况下进行,以确保安全操作,夜间施工人员的视力及现场照明条件都不如白天优越,遇有技术上的问题白天也较易处理,所以,夜间不宜进行拆除作业。

建(构)筑物外围的滑模装置宜采用分段整体拆除,然后到地面解体的目的是为了减少高空作业,防止人和物的坠落事故发生。拆除的一切物品集中吊运和细长物品要捆扎牢固,是为了防止落体伤人。

11.0.10 滑模拆除工作系高空作业,施工人员的工作条件差,其主要垂直运输设备是塔吊,所以本条规定在气候条件不好时,不允许进行拆除作业。

11.0.11 烟囱类高耸构筑物,滑模装置的拆除比较危险,故本条建议在工程设计时,在烟囱类结构的顶端设置安全行走平台,以使拆除人员在进行滑模装置拆除时有较安全的活动场地。另外也利于投产使用后,避雷装置及航空标志的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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