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米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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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米》国家标准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大米》国家标准修订工作组

目 录

1、工作简况 ......................................................................................................... 1 2. 修订原则、确定主要内容的论据以及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的对比情况 ............................................................................................................................... 2 3、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 20 4、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 20 5、国家标准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或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建议 ....................... 20 6、贯彻国家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 21 7、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 ........................................................................... 21 8、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 21

1、工作简况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标委综合〔2014〕89 号”“ 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 2014 年第二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以及国家粮食局\质检办便函[2015]26号\“关于下达2015年度粮油标准第一批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大米》国家标准的修订项目(计划编号20142143-449)由国家粮食储备局武汉科学研究设计院(现名国粮武汉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粮科院)承担。因此,在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指导下, 武汉粮科院牵头组建了“《大米》国家标准修订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工作组的成员大多参与了GB/T 1354-2009《大米》以及后续系列大米相关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也一直关注并收集大米行业对该标准的意见和反馈。工作组首先结合多年来收集的行业意见,完成了《大米》国家标准(修订初稿),多次小范围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充分考虑了各方面的意见后,工作组完成了《大米》(征求意见稿6),从2016年7月开始给有关专家、企业发出邮件200多封,并在全国性大米行业会议、稻米加工产业联盟会议、粮油标准技术群内广泛征求意见,收到了企业和专家的大量反馈意见,工作组汇总处理后,完成了《大米》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7),提交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组织、武汉粮科院院承办在武汉召开的“大米标准技术研讨会”(2016年9月1日~2日)讨论。来自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领导及稻米主产省粮油质检中心、大型加工企业等单位的40多位专家和代表出席了研讨会。与会专家和代表提出了大量意见,领导做出了重要指示。结合研讨会领导的指示、与会专家和代表的意见建议,工作组修改出《大米》(征

求意见稿9)~《大米》(征求意见稿11),多次征求有关专家意见并充分吸收多方意见后,形成本《大米》(征求意见稿),现发给大家,征求各位的意见,望大家献策献力,继续给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 修订原则、确定主要内容的论据以及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的对比情况

我国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人民以大米作为主食,并且消费人群仍在扩大。GB/T 1354-2009《大米》国家标准自2009年10月1日实施以来,为引导水稻种植生产、指导稻米加工业的发展、保障我国粮食安全、满足市场需求做出了重大贡献。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粮食生产、供求关系和市场需求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亟待对《大米》国家标准进行修订。

供求关系由供求紧平衡到总量充足、同时个别品种结构性偏紧。供应方面的重大变化:一是稻谷库存充足,二是近年来国内稻谷年产量一直在2亿吨以上,三是2012年以来大米进口量一直大于200万吨;消费面的重大变化:一是消费人群的年龄结构、城乡分布等发生了重大变化,二是对产品品质、安全等方面有了新的要求,三是口粮消费总量已有明显下降。 2.1 修订的原则

(1)有利于促进节粮减损和规范市场流通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提高,老百姓的需求已经发生巨大变化,从单纯追求外观精白亮向追求安全、营养、健康等多个方向发展,市场上出现免淘米、留胚米、富硒大米等多种新型大米产品。

《大米》国家标准的修订需与时俱进,适应我国大米产品多样化、营养化、健康化发展趋势,同时有利于促进节粮减损。在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的组织和指导下,《大米》国家标准修订工作团队还承担完成《富硒稻谷》、《营养强化大米》国家标准,正在制定《留胚米》国家标准以及《免淘米》和《蒸谷米》行业标准,其中《富硒稻谷》已经颁布实施,《营养强化大米》已经通过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定待颁布,其他几项标准仍在工作中。

在系列标准中,GB/T 1354《大米》国家标准为所有大米产品的基本要求,但不重复其他大米产品标准的个别性的、特殊性要求。因此,GB/T 1354《大米》国家标准是既与其他各种大米产品标准有紧密关系又有根本性区别的基础性标准。GB/T 1354《大米》国家标准将与其他大米产品标准一同构成具有我国特色的大米产品类标准簇。

(2)有利于推动和适应行业发展

自2012年以来我国大米进口量一直维持在200万吨以上,但出口量较少。考虑到我国目前库存稻谷数量巨大,今后几年大米的进出口贸易将更趋活跃,出口量将大幅增长。《大米》国家标准不仅需适应国内市场变化,还需适应国际市场和国际标准的要求。

2.2 修订的主要内容与论据

与现行GB/T 1354-2009《大米》国家标准相比,本次修订主要工作有:

——调整适用范围; ——调整定等指标; ——调整杂质等指标;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hro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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