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医院超声质控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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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超声质量控制指南

(初稿)

中国医师协会超声医师分会

2011年6月

前 言

自2007年中国医师协会超声医师分会成立以来,本分会认真贯彻总会的宗旨:“监督、管理、自律、维权、服务、协调”,并积极推进超声规范化检查工作。于2008年组织编写了《血管超声检查指南》,2010年组织编写了《乳腺超声检查指南》、《甲状腺超声检查指南》和《肌骨超声检查指南》,并于2011年出版了《血管和浅表器官超声检查指南》。

为进一步提高我国二级医院超声专业的质量,受中国医师协会委托,中国医师协会超声医师分会组织相关专家,参照全国各省市质控经验和已有资料,结合目前实际情况,起草了我国《二级医院超声质量控制指南》。目的在于规范超声诊疗程序,提高本专业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水平,推进我国超声医学事业健康发展。

本草案较系统地阐述了二级医院超声科人员基本要求,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科室配置基本要求,设备调节;超声检查及治疗前准备以及规范化报告等质控工作的主要内容,可以作为全国超声专业从业人员行为及超声专业的质控参考标准。

《二级医院超声质量控制指南》主要参考了徐智章教授编写的《上海市超声质控手册》,康春松教授提供的《山西省超声诊断质提控制指南(讨论稿)》,也借鉴了《湖南省超声诊断质量控制规范及考评标准(拟行草案)》、《湖南省超声诊断质量控制规范及考评标准(拟行草案)》及《新疆超声检查规范与质量控制》,在编写过程中,广大超声工作者积极推荐并提供已有的质控方面的资料,超声界专家及同仁也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中国医师协会超声医师分会常委和委员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第一章 总则

中国医师协会超声医师分会积极的推进全国超声行业的建设与发展,对二级医院的超声检查室与介入超声室的基本设置要求、人员的专业素质、设备条件,规范的操作与科学的管理建立切实符合实际的规章制度及行业标准。为此,制订《二级医院超声质量控制指南》总则如下:

一、本《二级医院超声质量控制指南》适用于全国二级医院。

二、使用超声诊断设备的单位必须经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未经批准成立的医疗机构不得进行超声诊断业务。

三、从业人员需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具有超声物理基础和超声解剖基础,熟悉超声设备并经过二甲以上医院正规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获得超声医学继续教育规定学分;操作彩超或其他高档超声设备人员尚需经国家卫生部、中国医师协会或同级学术组织正式培训班学习,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相关专用设备上岗证。

四、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规定,超声诊断报告必须由具有本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医师签发。

第二章 质量控制(简称:质控)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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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控管理制度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卫生行政部门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弘扬“爱岗、敬业、廉洁、守信、创新、求实”精神,团结协作,尽职尽责,为超声质量控制管理事业努力工作。 (二)遵守职业道德,维护声誉,秉公办事。

(三)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制定和修订超声质量标准、操作规范,并持续不断改进。 (四)实行中心/科主任负责制。

(五)制定年度超声质控工作计划,确定工作重点。

(六)对全国超声质量进行检查、指导和专项调研,每年1~2次。 (七)及时汇总及反馈质量督查情况,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

(八)定期召开专家委员会会议及超声质量管理会议,讨论及解决超声质量问题,商讨超声质量持续改进方法。

(九)开展质量管理交流活动,收集国内外超声质量信息,推广超声质量管理新理念、新方法。 (十)与各级医院密切联系,加强相互沟通、协调和配合。组织质量管理学术交流及培训活动,指导全国各级医院的超声质量管理工作。

二、超声专业质控覆盖范围、科室组成及人员资质管理制度

(一)质控覆盖范围

全国二级医疗机构中具有超声诊断仪器的各个科室与介入性超声诊疗部门。 (二)科室组成

1.超声检查最小团组需配备操作者、录入员,即1机2人组合,操作者负责超声仪器操作及患者超声检查,录入员根据医生的检查详情,为患者出具准确无误的超声检查报告单。多台超声仪同时开放检查时,设必要的辅助人员(维持秩序,如:导诊、登记、联络等)。部分开展介入性超声的医院,设介入性超声最小团组需配备操作者1名、助手1名,仪器调节及记录者1名,护士1名,即1机4人组合。低于上述组合人数者,可影响诊疗水平和服务态度,且不能应付常规检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

2.每台超声诊断仪检查病种及数量

每台超声设备半天(4小时)平均检查脏器数的上限建议:腹腔脏器不超过30~35人次(或120~140个脏器),浅表器官25~30人次,单纯心脏、脑血管或周围血管为10~15人次,胎儿心脏7~10人次,妇科30~35人次,产科(中、晚孕)10~15人次。

超声造影和介入性超声每台超声设备半天(4小时)检查或治疗的脏器数应根据不同疾病、不同部位、不同要求以及实际操作的难易程度而定,一般不超过3~5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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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超声科组织结构 (1)设1名科主任;

(2)本科以上学历占科室专业人员组成总数的≥70%;

(3)根据腹部、浅表、血管、心脏、妇产及介入性超声等不同专业特色,可以分专业小组,并设立1名专业组长。 (三)人员资质 1.超声科医师

必须具备扎实的临床医学基础、超声诊断基础与操作技能。超声诊断医师应具有“医师执业证书”(应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医疗诊治的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的超声诊疗执业活动。 (1)独立从事临床超声诊断的医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

②完成卫生部制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并获得合格证书; ③通过卫生部委托中国医师协会组织的全国医师定期考核;

④从事一般性超声检查,须经过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超声继续教育专业学习班正规培训,经考试、考核,获得合格证书;

⑤从事专科特性很强的超声检查,如血管超声、超声造影、产前筛查等,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相关专业规范化操作指南,通过考核,并获得卫生职能部门或授权中国医师协会超声医师分会颁发的合格证书。

(2)从事介入性超声工作的医师除具备超声科医师规定的所有条件之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具有主治或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 ②有3年以上临床诊疗工作经验;

③经过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介入性超声专业正规培训,并获得卫生职能部门或授权中国医师协会超声医师分会颁发的合格证书; 2.超声科技师(士)

应具备一定的医学基础,熟悉超声诊断与熟练掌握操作手法。技师(士)无医师执业证书,可上机检查、操作,可描述形态、特征及测定数据,出具描述性检查报告;正式诊断报告必须经具备从事临床超声诊断条件的医师同意并签字后,方可发出。技师应负责设备维护工作。 3.超声科护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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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由具备一定的临床经验、经过专业培养合格、并取得“护士资格证书” 者任职。护士从事超声诊断的辅助工作,亦参加宣传、维护秩序、安排病员侯诊、清洁消毒、与医院其他部门联系等工作。

三、检查场所设施要求

(一)工作室选位、内装修及附加配备 1.选位

远离多尘、多烟区;附近无高压电线;远离放射科、理疗室;远离电话总机房、广播室;远离手术室(高频电刀影响)。特别强调不能将检查设备放置在通风不良、阴暗潮湿的地下室内,此种环境常可致机内电路间打火、短路甚或烧毁原器件,或使主机、配件、材料等发生霉变,影响机器使用寿命,而且图像质量不能达标的要求。 2.实用面积(以1室1机计算)

一般诊断用:原则上应≥15m2(至少有一个30 m2的检查室以保证急症及危重病人推床入室方便);超声造影、介入超声室:原则上应≥30m2;高度:不低于2.5m。上述面积不包括更衣室、储藏室、病员侯诊区及介入术后患者留察的恢复室。 3.房顶、地面、墙壁

房顶:坚固、光洁、不脱落建材细屑,涂料以无毒、白色或奶黄色为妥。介入超声室建议用石膏顶或其他光滑、不沾尘、抗燃烧的塑料板顶。

地面:诊断室及造影室选用木质或PVC地板,选环保、无毒。地面材料应保持清洁、卫生,亦应考虑探头不慎跌落时尽可能减少破碎的机率。

介入超声室:地面建议选用质地光滑的地板,便于清洁、消毒;并应装置地漏。 墙壁:选环保、无毒油漆,色淡为宜。介入超声室墙壁贴瓷砖,便于清洗、消毒。 4.通风

这一条件最为重要,但最容易被忽视。通风是维持空气新鲜,预防呼吸道疾病交叉传播的要点之一,要强调满足通风条件。除设计合理保证自然通风外,还可加装空气滤器、空气净化机或排气风扇(三者中至少有其一;不宜选用噪声过大的排气风扇,以免“噪声污染”)。进入医院必须禁烟,而超声室内应绝对禁烟。 5.室温

保持23~27℃,可使病人在此环境中充分暴露受检(或介入治疗)部位;并可使周围血管疾病(脉管炎、雷诺氏征等)患者的血管舒缩程度与血流保持常态,减低超声检查中的测值变异。恒温条件通过中央空调、立式空调或其他设备获得。除中央空调外,其他恒温设备均需专用电源供电,与超声诊断仪及工作站等电源分离。 6.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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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黑双重窗帘或其他材料、其他形式的窗帘均可用。应达到观看一般电视屏幕或液晶式屏幕的要求,不需达到“暗室”条件。透入检查室的少量光线应分布均匀,否则必然影响超声图像细节的识别。 7.照明

(1)超声诊断室中的光源要求为:

①检查室或打印报告人员配备台灯1盏,使用15W白炽灯泡或其他; ②登记叫号人员配备台灯1盏,使用15~25W白炽灯泡或其他; ③应急充电手电筒1个;

(2)介入超声及超声造影室中的光源要求为: ①手术室用插灯,白炽灯泡>100W,2个(1个备用); ②其他照明设备(如:无影灯等)。 8.防尘

超声仪器由多组高级精密的微电子器件组成,对清洁要求极高。飞入小尘埃在线路中吸水后容易打火,甚至烧毁精密元件。小则降低性能,大则烧毁设备,防尘有利于仪器的稳定性及使用寿命,因此必须重视防尘工作。灰尘来源主要从两个方面:大气污染与伴随人员走动。超声检查室选址时应避免设在底楼!可在入门前先换鞋或用一次性鞋套、铺地毯等防尘措施。 9.供水

每一超声检查室(和介入超声室)应设置供水系统,包括进水管、洗手池、出水管。水龙头可配感应式开关,至少选脚踏式开关(使用时手部不与龙头直接接触)。开关质量必须确实可靠,以防松脱后“水满机房”而报废价格昂贵的仪器(洗手池附近最好装地漏)。在介入超声室,应具两套供水系统:一套供洗手、洗清洁物用;另一套供清洗墙、地及其他办公设备等使用。目前不具备此要求的,应在本手册下发后1年内完善。 10.供氧设施 11.室内必备物件

(1)检查床 高度50~90cm,宽60~80cm。最好选择配置手动或电动的可升降、以及上下部可分别上抬调节的铁床。如床脚具滚轮者应有锁定装置。一侧床边与超声设备间距3~5cm,可用泡沫塑料等隔开。

(2)写字桌或电脑桌 1张。

(3)坐椅 至少3张。固定式或高度可调式均可,应选靠背及具把手者,底座最好不用滚轮;另配置2把椅子备用(患者检查前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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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hrm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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