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十一五”政府投资项目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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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发改函?2007?651号附件一

深圳市“十一五”政府投资项目规划

(送审稿)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局 二○○七年六月

目 录

目 录............................................................................................. 1 第一章 导 言 ........................................................................... 3 第二章 政府投资的历史回顾 .................................................... 4

一、深圳建立特区以来政府投资项目概况 ........... 4 二、“十五”期间政府投资回顾 .................... 6 第三章 “十一五”期间政府投资规模预测 ........................ 11

一、政府投资规模预测 .......................... 11 二、政府投资资金需求分析 ...................... 14 三、政府投资资金供给分析 ...................... 15 四、土地供给及需求分析 ........................ 16 第四章 规划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18

一、指导思想 ................................. 18 二、安排原则 ................................. 18 三、总体目标 ................................. 20 第五章 规划的主要任务及重点项目 ..................................... 21

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22 二、生态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 .................... 24 三、公益事业项目.............................. 26 四、产业发展促进项目 .......................... 28 五、政府公共服务设施及其他 ....................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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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政策与措施 ................................................................... 31

一、统一认识,加强合作,努力实现规划目标 ...... 31 二、科学规划,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 .......... 32 三、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实现前期工作整体前移 .... 34 四、明确责任,解决建设主体缺位问题 ............ 35 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政府投资管理 ........ 36 六、加大投资体制改革力度,促进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稳定增长 ..........................................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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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导 言

为落实《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以下简称“十一五”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加强总体规划、区域总体规划、各专项规划的衔接和协调,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杠杆效应和带动作用,更好地实现政府的资源配臵职能、调控职能和分配职能,增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前瞻性,特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利用市本级预算内资金、土地开发基金以及其他财政性资金、且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本规划遵循《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精神,落实国家省市制订的产业、人口和投资等政策,以《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为指导,衔接《深圳市固定资产投资“十一五”规划》、《深圳市重大项目建设“十一五”规划》等各专项规划。

本规划作为实施“十一五”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是对规划期内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进行总体部署和统筹安排;是编制未来五年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今后未列入规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不列入年度计划;是指导政府各部门提前介入规划内项目,落实项目用地等各项条件的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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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是实现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整体前移,敦促项目责任单位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的基础。对增强政府投资项目工作的主动性、主导性和有序性,不断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效率,更好发挥政府投资效能有重要作用。

为保持规划的连续性和可操作性,市发改部门将根据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实行滚动编制的原则,进行中期适度

调整。

第二章 政府投资的历史回顾

一、深圳建立特区以来政府投资项目概况

(一)政府投资规模巨大,有效支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从1979年至2005年,我市共安排政府投资项目11193个,投资总额1520多亿元,占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8283亿元的18.4%。政府投资项目在城市建设、交通邮电、能源资源、农林水等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高新技术、现代物流、金融证券、文化等支柱产业的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杠杆效应和示范作用,不仅带动了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良性增长和效益的显著提高,而且确保了投资需求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力支撑作用。

(二)政府投资重点突出,结构不断优化。1979年至2005年来,我市政府投资项目涉及各行各业,共安排农林水类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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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648个,累计投资总额91.57亿元;工业类349个,投资总额 30.11亿元;运输邮电类420个,总额201.79亿元;商贸物资类120个,总额40.55亿元;科研类339个,总额9.57亿元;文化类251个,总额46.46亿元;教育类1545个,总额81.86亿元;卫生类672个,总额26.27亿元;体育类82个,总额12.50亿元;城市建设类2012个,总额797.51亿元;党政团体类1451个,总额124.98亿元;其它项目1174个,总额56.60亿元。(详见图1)

图1:1979-2005年政府投资结构比重(按行业类别)

百分比605040302010行业类别0农林水工业运输邮电商贸物流科教文卫体城建政府服务其它投资数量比重金额比重从上表可以看出,从1979年至2005年,我市80%左右的政府投资投向了城市建设和科教文卫体领域,投资重点突出,投资结构合理。

(三)财政预算和国土基金成为政府投资主要来源。政府投资资金主要来源于市财政预算、国土基金、住房基金、水利基金、增容费、国有企业上缴利润和市政府统筹贷款。其中,市财政预算资金是最主要的来源,共有投资项目6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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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投资金额567.10亿元,分别占项目个数和投资总额的79.18%和43.24%;其次是国土基金,两项指标分别为7.18%和38.19%;再次是住房基金,两项指标分别为3.29%和8.3%;其余市政府统筹贷款、增容费、国有企业上缴利润和、水利基金的两项指标依次为2.17%和7.65%、6.85%和1.59%、0.72%和0.83%、0.59%和0.17%。

二、“十五”期间政府投资回顾 (一)政府投资基本情况

2001年至2005年,各类政府投资项目共3439个,累计安排政府投资916亿元,年均增长18.6%。其中:农林水类项目187个,政府投资总额23.9亿元;工业类196个,投资总额21.2亿元;运输邮电类160个,总额137.3亿元;商贸物资类23个,总额26.2亿元;科研类43个,总额5.2亿元;文化类41个,总额23.7亿元;教育类510个,总额46.9亿元;卫生类130个,总额9.3亿元;体育类24个,总额5.3亿元;城市建设类694个,总额355.5亿元;党政团体类372个,总额62.8亿元;其它项目183个,总额30亿元。

(二)政府投资取得的成就

“十五”期间,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宏观调控政策,实行积极的地方财政政策,不断加大政府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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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力度,在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概括为“五个推动,五个增强”。

1、推动经济高速发展,增强城市综合实力

2001年至2005年,政府投资由105亿元扩大到208亿元,年均增长18.6%,共安排政府投资项目3439个,政府投资总额916.1亿元,是建市以来至2000年市本级政府投资总额的1.5倍,占十五期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10.8%。如此巨大的政府投资,不仅高效地向全社会提供了大量的公共基础设施与公益性产品,引导和优化配臵社会资源,推动产业结构不断合理化、高级化,带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良性增长和效益的显著提高,而且充分发挥了政府的资源配臵职能、分配职能和调控作用,有效地拉动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为建设和谐深圳与效益深圳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2、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发展,增强城市承载能力 “十五”期间,超过50%的政府资金投向城市建设,共854个项目,政府投资总额达492.8亿元,这为增强城市承载能力,引导社会投资,缓解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完善城市功能,优化投资环境,改善经济社会发展的供给条件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深圳河治理工程、罗芳和滨河污水处理厂等生态环境项目的完成,以及深圳河、观澜河、布吉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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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河流综合整治项目的整体推进,美化了城市市容市貌,改善了居民生活环境;“一横八纵”城市路网建设,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规划建设,极大地缓解了城市交通压力;一批电厂、电站的建成投产,广东LNG站线、城市天然气管网及能源储备设施的建设,提高了全市能源的供应能力;一批城市供水网络的贯通以及龙口至茜坑供水工程、大鹏半岛供水支线工程、北线引水工程、东部供水水源等项目的实施,提高了全市的供水能力。

3、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全面发展,增强城市吸引力和发展后劲

“十五”期间,我市的政府投资项目安排坚持以经济与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科研教育与自主创新协调发展、文化事业与经济发展同步推进为宗旨,全面提升城市的文化品位,努力繁荣社会公益性事业,增强了我市的城市吸引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共安排社会公益类政府投资项目708个,累计安排政府投资99亿元。

深圳大学、深圳大学城西校区、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信息技术学院、少年宫、电视中心、新图书馆、音乐厅、新博物馆和大剧院改造等重大社会事业项目的建成,促进了经济与文化的有机结合,加速了城市文化层次的提升,确保了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的双丰收。

4、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增强城市产业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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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要求,坚持“产业第一”战略。“十五”期间,共安排产业促进类政府投资项目272个,累计安排政府投资47.4亿元。按照“完善产业链条、拓展产业空间、构筑公共平台、培育产业群、整合政府资源、优化创业环境”的思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一是促进以电子通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将政府投资向高新技术产业倾斜,加快高新技术园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带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产业发展环境,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由企业集聚向产业聚合转变;二是实施工业结构适度重型化战略。推进大工业区、光明高新技术园区、精细化工园区和深圳国家生物医药产业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为引进先进装备制造业、形成优势战略产业,提高我市工业化整体水平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三是巩固发展我市优势传统产业。通过加大力度建设九大优势传统产业集聚基地,鼓励企业利用现代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优势产业,巩固我市优势传统产业地位;四是积极发展物流、金融、商贸等现代服务业,从完善产业服务体系和国际化城市功能的战略高度,加快现代服务业项目的规划建设,建设好六大物流园区,进一步完善和提升了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5、推动政府投资立法建设,增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科学性与规范性

针对因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而难以对政府投资项目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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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有效的管理和监督的状况,我市主要采取了四个方面的措施,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一是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为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提供法律依据;二是建立了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等四大项目资金控制和管理机构;三是积极开展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各项工作,以解决因管理不善而导致的政府投资“三超”问题;四是在政府投资规划编制中引入A、B、C分类制度,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遏制“三边工程”和“三超工程”发生。

三、当前政府投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市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政府投资工作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但另一方面,与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新变化、新要求相比,政府投资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启动过晚,准备不足,有的项目即用即上,导致“三边”工程仍然存在,影响了政府投资项目的科学决策和投资效益;

二是项目单位对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重视不够,影响前期工作质量,致使“三超”(超概算、超规模、超工期)工程仍然屡禁不绝,降低了政府投资的效率和效益;

三是政府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不够突出,带动的社会投资能力较弱,需要继续加强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大融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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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杠杆作用;

四是政府投资计划执行情况不尽理想,中间环节仍然很多,计划项目建设速度受到了严重影响,损害了计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五是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后评价工作仍需加强,后续管理工作有待改善,部分项目未能及时竣工决算、产权登记及资产移交等工作,影响了政府投资项目的规范管理和国有资产的安全;

六是政府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后,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之间工作协调力度仍有待加强,相关规章制度和审批程序不够健全规范,降低了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工作效率。

第三章 “十一五”期间政府投资规模预测

一、政府投资规模预测

根据我市“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求,为实现“十一五”期间我市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通过以政府投资自身增长、GDP增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等方面对政府投资项目的总规模进行预测,具体如下:

(一)按政府投资自身增长规律预测

建市以来,政府投资规模不断扩大,25年间平均每年增长35.5%,近十年平均增长18.5%,“十五”期间年均增长18.6%。考虑到“十一五”期间我市农村城市化后,城市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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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但也同时考虑到财政供给负担,“十一五”期间,政府投资规模维持在18%左右的增长率是比较合适的。据此,以2005年政府投资计划208亿元为基数,“十一五”期间政府投资总额约为1788亿元。

(二)按GDP增长目标预测

从政府投资和本地生产总值的关系看,历年政府投资计划规模占GDP的比重约在3.1%至8%之间,近十年在4.2%至8%之间,“十五”期间在4.1%至6.1%之间,平均为5.1%,考虑到政府投资的增长慢于GDP的增长速度,因此政府投资占GDP的比重可能会缓慢下降,预计“十一五”期间在4.5%左右。根据“十一五”总体规划提出的战略目标,到2010年,全市生产总值将达到9000亿元,据此计算,“十一五”期间政府投资总额约为1609亿元。

(三)按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预测

从历年市本级政府投资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比重看,政府投资大约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8%左右,近十年占19%左右,“十五”期间占17.8%,考虑到受第三轮市区财政体制改革、承办大运会及加快城市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等因素影响,“十一五”期间政府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应不低于19%。根据深圳市“十一五”总体规划和固定资产投资规划提出的目标,2006年至2010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7500亿元,年均增长9%,力争投资总额突破800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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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年均增长10%。据此预测,“十一五”期间政府投资总额约为1520亿元。

(四)根据经济计量模型

根据经济计量模型原理。为了简单起见,选取全市生产总值和前一期政府投资作为解释变量,建立一个单方程经济计量模型。通过回归分析,得到如下方程:

ZFTZ=41292.15+0.855*ZFTZ(-1)+0.012*GDP

(6.04) (1.65)

R2=0.965 Adj- R2=0.962 D-W=2.129

通过此模型预测,GDP按照“十一五”总体规划的目标,即每年增长13%,得到“十一五”期间,政府投资总额为1683亿元。

(五)推荐方案

综合上述四种方案,取平均值为1650亿元,为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考虑到第三轮财税体制改革、轨道交通以及大运中心等重大城市建设项目的推进,同时也考虑到市财政供给能力,“十一五”期间政府投资适度总规模不宜低于1600亿元,以2005年为基数测算,年均增长率14.8%。

表3:“十一五”期间政府投资规模预测 单位:亿元 全社会固定 按自身增长 按GDP目标 资产投资 1788 1609 1520 按计量模型 1683 综合 1650 13

二、政府投资资金需求分析

根据《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和《市区两级政府投资项目事权划分细则》,对市、区各有关部门申报的项目(申报额约2700亿元)进行了梳理归类,梳理结果为:“十一五”期间项目总数达到450个,项目资金需求为2258亿元。具体如下:

(一)基础设施:包括轨道交通、空港港口及疏港道路、道路建设、口岸等,共121个项目,“十一五”期间需政府投资1374亿元,占同期政府投资总需求的61%,其中轨道交通(含国铁及枢纽60亿元)362亿元;

(二)生态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包括生态环保、水资源、能源及战略储备等,共127个项目,“十一五”期间需政府投资297亿元,占同期政府投资总需求13%;

(三)公益事业:包括文教卫体、民政、劳保等,共113个项目,“十一五”期间需政府投资280亿元,占同期政府投资总需求的12%;

(四)促进产业发展:包括大工业区、九大产业集聚基地、物流园区基础设施等,共55个项目,“十一五”期间需政府投资206亿元,占同期政府投资总需求的9%;

(五)公共服务设施及其他:包括公共服务、社会治安等,共34个项目,“十一五”期间需政府投资100亿元,占政府投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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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政府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与预测的政府投资适度规模(1600亿元)相比,还有着比较大的差距(658亿元),政府投资资金难以满足全部投资项目需求,因此,一方面需要对投资项目需求进行充分的论证,做好前期工作,减少政府投资项目的失误,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进度,进一步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另一方面需要继续改革投融资体制,扩大融资渠道,适当增加贷款规模,同时,更加注重吸引各种社会资金参与到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

三、政府投资资金供给分析

“十五”期间,我市地方财政用于基本建设以及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落实产业政策、促进外贸出口等支持经济发展类的资金占同期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42%,行政事业性经费及各项政策性支出占58%,若不考虑第三轮市区财政体制改革因素,“十一五”期间此类支出仍应维持42%的水平。

根据《深圳市财政第十一个五年专项规划》,“十一五”期间,我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内收入年平均增长率为12%,但从2004年、2005年、2006年来看,我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内收入年平均增长率分别为20.2%、18.2%、21.5%,因此 “十一五”期间,我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内收入可维持在平均增长率15%以上是没有问题的。据此计算,到2010年,深圳市地方一般预算内收入将达到875亿元,五年累计实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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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财政一般预算内收入3370亿元左右。由于在占我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内支出42%的基本建设及支持经济发展资金中,基本上以基本建设为主(考虑到“十一五”期间地铁等重大项目的建设推进,估计基本建设约占90%左右),并且历年来市本级财政用于基本建设的投入占全市财政(含各区财政)用于基本建设投入的2/3以上,因此,“十一五”期间,市本级财政可安排用于基本建设的资金约845亿元左右。

此外,据预测,“十一五”期间市国土基金可用于基本建设约505亿元左右,与上述845亿元相加共计1350亿元。若按每年不超过50亿政府统贷规模,保证1600亿元的资金供给是可能的。

四、土地供给及需求分析

1.土地供给。“十一五”期间将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增长,2010年城市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790平方公里以内。“十一五”期间,全市土地供应总量控制在60平方公里左右,其中新增供应供应量控制在45平方公里,消化存量土地15平方公里。在60平方公里土地供应中,道路及市政公共设施用地计划14平方公里。

2.土地需求。在“十一五”政府投资储备项目中,有86个项目不涉及用地,其余364个项目需建设用地,面积528平方公里,新增用地需求约158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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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地需求项目中,其中郊野、森林、市政公园等26个项目,面积370平方公里,基本在生态控制线范围内;公共设施建设用地项目178个,需61平方公里(含已建成区域的拆迁补偿用地),已落实128个项目,落实用地14平方公里;公益性项目建设用地项目109个,需3平方公里,已落实75个项目,落实用地1.9平方公里;产业项目用地项目51个,需94平方公里,已落实29个,落实用地24平方公里。

3.土地供需平衡。综上所述,新增土地需求约100平方公里左右,远远超过土地供应量45平方公里。为解决土地供需矛盾,重点保证以下几方面建设用地。

在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方面,主要有轨道交通一至五号线,全部建成后通车总里程约155公里;广深港客运专线和杭福深客运专线深圳境内约84公里;龙华铁路新客站占地约150万平方米;深圳机场和深圳港两港扩建工程。

在社会事业方面,首先保证公益性项目用地,主要包括博物馆、展览馆、现代艺术馆等文化设施建设用地、滨海医院、第三人民医院等卫生医疗用地和大运中心等。

产业项目用地包括光明新城片区(包括光明高新区和光明中心区)、大工业区和坝光精细化工园区等产业园区用地。推进黄金珠宝、家电、钟表、模具等九大传统产业集聚基地的建设,整合部分传统工业区,带动传统产业的效益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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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旧工业区的升级改造。

第四章 规划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为指导,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行业规划、各专项规划为基础,以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为突破口,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坚持新的资源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质量,推动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着力提高民生净福利水平;实施自主创新主导战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步伐,为把深圳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化滨海生态城市,确保在2010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创造条件。

二、安排原则

“十一五”期间政府投资项目规划坚持以下原则: (一)加大民生净福利投入力度,提高民生净福利水平 政府投资重点投向公益性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把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更多地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倾斜,不断提高民生净福利水平,优先安排民计民生、社会公共服务和市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项目,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建设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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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坚持循环经济理念,促进资源有效利用

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政府投资的重要理念,贯穿整个政府投资计划中,加大对循环经济发展的资金支持。以减量化、再循环、再利用为原则,鼓励资源的合理开发、节约使用、有效保护和循环利用。

(三)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科学确定政府投资项目的规模和标准,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效地配臵政府资源,使政府投资在公益性、基础性和其他项目之间得到合理分配。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公益性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四)抓住重点,优先安排重大建设项目

政府投资应该“收缩战线、确保重点,管好一线,放活一片”。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臵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放宽非政府投资领域,拓宽社会资金投资公共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渠道,集中政府财力,确保建设重点。充分发挥重大建设项目的龙头和支撑作用,保证重大公益性、基础性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转变增长方式

促进土地、水、电等基础性资源向高新技术产业倾斜,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高级化,加快高新技术资本、智力、知识、中介和科技平台建设,完善区域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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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鼓励和支持生物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精细化工、汽车电子、集成电路、环保、海洋等新兴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三、总体目标

按照《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提出的战略目标和实施步骤,结合固定资产投资规划及各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十一五”期间,政府投资将继续保持政府投资较快增长,杠杆效应明显增强,投资结构更趋合理,投资效益不断提高,实现经济社会持续较快健康协调发展,全面提高居民净福利水平。2006年至2010年,市本级政府投资总额不低于1600亿元,年均增长率14.8%。

(一)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力度,构建大交通体系。初步建成以空港、海港和铁路场站 “三港”为龙头,以公路枢纽站和口岸站为辅的一体化客货运输枢纽布局,构建区域交通枢纽,提升中心城市功能;大力发展轨道交通,确立轨道交通主导地位,减少交通污染,推动特区内外一体化进程;改善城市交通条件,构筑功能清晰、等级结构合理、布局完善的城市道路网络,建设和优化快速公交系统。

(二)贯彻“生态立市”战略,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提升我市综合环保水平。以全面改善生态环境、提升综合环保水平为核心,以水环境、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干管、淤泥、垃圾填埋处臵、森林(郊野)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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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生态监测监管系统等项目建设为重点,加大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持续改善和提升环境质量。

(三)发展社会公共服务事业,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到2010年,文化立市的框架要基本形成,高品位文化城市建设初具规模;要全力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突破高中教育瓶颈,加快发展高等教育,使教育规模适应人口发展需要、教育质量适应建设国家创新城市和国际化城市发展需要;不断推进卫生事业发展,合理发展和优化配臵卫生资源;大力推进体育设施建设,为全力办好2011年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奠定基础。

(四)优化产业布局,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坚持“产业第一”原则,规划完善东部新城(大工业区)、光明新城、高新技术产业带、九大产业集聚基地及九大物流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合理布局,优化结构,实现产业能级不断提升。

(五)加强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构建安宁稳定和谐社会。通过投资建设政府公共服务设施,大力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提高效率,从而改善投资软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使政府成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组织者和推动者。

第五章 规划的主要任务及重点项目

“十一五”期间,规划政府投资项目共450个,包括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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础设施、生态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社会公益事业、促进产业发展、公共服务设施等五大类。拟安排政府投资1623亿元。

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十一五”期间,规划城市基础设施方面的政府投资项目121个,涉及轨道交通、道路建设、空港及海港、口岸建设等方面,拟安排政府投资926亿元,占政府投资总额57%。

1、轨道交通项目

紧紧围绕“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这一主题,加强轨道交通,进一步完善枢纽大交通架构,形成联系世界、服务全国、区域协调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十一五”期间,规划地铁155公里(其中地铁4号线续建工程16.4公里)、铁路201.7公里,规划建设项目共12个,拟安排政府投资361亿元,其中轨道交通301亿元,国铁及枢纽60亿元。主要项目有:轨道1号线续建工程、轨道2号线、地铁3号线、轨道5号线、穗莞深城际线(机场以北段)、厦深铁路深圳段、龙华新深圳站、布吉火车站枢纽等。

2、空港、海港及疏港道路

为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完善枢纽大交通架构,形成联系世界、服务全国、区域协调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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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对外交通网罗的建设和完善,继续推进空港、深水港、航运港及配套设施建设,增强中心城市的集散能力和辐射能力。

“十一五”期间,规划新建航道33公里、疏港道路24.75公里,规划空港、海港及疏港道路项目8个,拟安排政府投资80亿元。主要项目有:深圳机场飞行区扩建陆域形成工程、大铲湾口岸联检设施及其它配套辅助设施、铜鼓航道、铜鼓航道二期、西部港区公用航道等。

3、道路建设项目

加强城市交通建设投资规划管理,合理调整交通布局,实现枢纽型、功能性、网络化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大突破,为进一步改善我市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开放、增强城市综合功能、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协调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十一五”期间,规划建设高快速路及公路447公里、市政道路289公里,规划道路建设项目共89个,拟安排政府投资330亿元。主要项目包括:深圳东部过境通道项目、南坪快速路一/三期、南坪快速路二期、海滨大道、南沙路、丹平路、龙盐路、宝安大道市政工程、福永码头至公明北环道路工程、107国道宝安段三期改造工程、宝安大道沿线立交工程、深惠路(深圳段)改建工程等。

4、口岸建设项目及其他

为提供高效优质服务,促进深港两地合作与交流,“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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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期间,规划政府投资项目7个,拟安排政府投资150亿元。其中的主要项目有:莲塘口岸、福田口岸查验单位综合办公楼、龙华铁路口岸、机场国际厅改建工程,征地拆迁、城中村改造等。

二、生态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

“十一五”期间,加强对农林水利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生态环保工程,开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预防自然灾害,确保居民生活安全,创建环境优美的和谐居住环境。规划政等。拟安排政府投资215亿元,占政府投资总额15.2%。

1、生态环保项目

“十一五”期间,规划综合整治河道290公里、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其中特区内达到90%以上,特区外达到70%以上)、完善配套污水收集干管678公里、新增污泥处臵能力2018立方米/日、垃圾处理能力1670万立方米、回用规模达到56万吨/日、污水回用率达到20%以上、森林(郊野)公园总面积达370平方公里,规划建设生态环保项目102个,拟安排政府投资150亿元。主要项目有:宝安海堤北段工程、梧桐山河(深圳河支流)防洪工程、坪山河干流防洪工程、茅洲河综合治理及干流防洪工程、西乡河整治工程、宝安区治涝工程、污水回用工程、特区内污水管网改造完善工程、深圳河湾污水截排工程、燕川污水厂配套污水干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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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上洋污水厂配套干管工程、深圳河干流河道清淤工程、深圳市工业废物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工程、排牙山自然保护区等。

2、水资源项目

为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我市将实施水资源保障、水环境恢复、水安全保障三大战略,实施引水、节水、护水、储水、净水、亲水、管水七大行动。

“十一五”期间规划新增城市供水量5.23亿立方米/年、增加取水能力9.61亿立方米、海水淡化规模达到0.15亿立方米/年,雨水利用808万立方米,规划建设水资源项目19个,拟安排政府投资40亿元。主要项目有:市北线引水新建和续建工程、东部供水水源二期工程、东涌水库、公明水库(横江水库)、铜锣径水库扩建、龙华二线拓展区雨水利用工程等。

3、战略物资储备项目

为保证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因此建立和完善能源、粮食与重要物资储备体系尤为迫切。“十一五”期间,规划政府投资项目4个,拟安排投资15亿元。主要用于建设国家成品油储备深圳基地、市属粮食储备库、铁路专用线及粮食配套等三个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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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益事业项目

“十一五”期间规划建设公益事业类政府投资项目113个,拟安排政府投资266亿元,占政府投资总额16%。

1、文化投资项目

切实推进“文化立市”发展战略,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加速文化对经济、社会、环境、科技、制度的渗透和融合,促进人口的整体文化素质提升与现代化进程相适应,提升城市建设和城市发展的文化品质。

“十一五”期间,规划文化设施项目12个,拟安排投资17亿元。主要项目包括:大鹏所城改造、深圳现代艺术馆、深圳歌剧院、深圳博物馆新馆、深圳中波台(633台)扩功工程、深圳市文学艺术创作中心等。

2、教育投资项目

加大高等教育投入力度,扩大高等教育规模,培养高层次人才。扩大深圳大学规模,提高办学质量和教研水平,支持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提高质量,办出特色。采用新模式和新机制,建设1-2所高水平大学。完善基础教育,保证中小学义务教育学位供应,加快发展高中教育。

“十一五”期间,规划新增高校4.5万个学位、职中1.4万个学位,高中5.7万个学位、初中2.29万个学位、小学0.79万个学位,规划政府投资项目55个,拟安排政府投资85亿元。主要项目包括:南方科技大学、深圳大学新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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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新老校区建设、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深圳市第四、五、六、七、八等高级中学、深圳湾中学、深圳市高级技工学校龙岗新校区等。

3、卫生投资项目

增加政府对医疗卫生设施的投资,优化医疗资源配臵,完善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加强医院和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建设,保障市民身心健康。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预防和控制重大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十一五”期间,规划新增7378张病床,卫生投资项目24个,拟安排政府投资92亿元。主要项目包括:市人民医院外科大楼及干部保健病区、市疾控中心迁址重建、新建滨海医院、市心血管医院迁址重建、市儿童医院住院楼、新建市肿瘤医院、新建市精神病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迁址重建、新建400个社康中心、医疗卫生单位设备购臵补助等。

4、体育投资项目

利用申办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的良好机遇,通过各种手段加大体育设施投资和建设的力度,不断满足广大群众的健身需求,活跃群众体育、健身活动,进一步加强两个文明建设,创建文明城市,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

“十一五”期间,规划体育投资项目15个,拟安排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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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投资65亿元。主要项目有:大运中心、大学城一场两馆、深圳体育场(馆)翻新改造、深圳市体育运动学校、深圳国家体育产业基地建设、F1摩托艇赛场工程等。

5、民政建设及劳动保障项目

积极适应城市现代化的要求,全面推进城市民政工作。在健全完善居民社会保障及求助体系,健全完善城市民政工作组织网络,搭建社区平台,为全面提升民政工作的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十一五”期间,规划民政建设及劳动保障项目有7个,拟安排投资7亿元。主要项目包括:市儿童福利院、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项目、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坪山戒毒基地等。

四、产业发展促进项目

为推进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产业的发展,“十一五”期间,规划九大产业集聚基地新建道路6.4公里、大工业区新建道路220公里、高新技术产业配套道路8509米、光明新城基础设施新建道路8.5公里以及5大农业示范项目,规划建设项目共55个,主要集中在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物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等方面,拟安排政府投资130亿元。

1、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含科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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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规划高新技术产业促进项目43个,投资额100亿元。主要项目包括:大工业区、九大产业聚集基地、精细化工产业基地、生物产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带东部海洋片区、中国华南国际技术产权交易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

2、物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十一五”期间规划现代物流投资项目7个,总投资估算25亿元。主要项目包括:空港联动保税物流园区、盐田港区港联动保税物流园区等基础设施,笋岗物流园区、清水河物流园区市政及环境改造工程等。

3、现代农业项目

“十一五”期间,规划现代农业项目5个,拟安排投资5亿元。重点项目主要包括:深圳河源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两明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东部海洋生物高新技术示范区、市农作物良种引进中心农业生物技术产业化研发基地、市农业科普城市公园。

五、政府公共服务设施及其他

“十一五”期间,规划政府公共服务设施及其他重点项目34个,拟安排政府投资86亿元。

1、政府公共服务设施

政府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是提高政府公共行政服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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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的物质基础,也成为衡量各级政府服务水平的一个指标。为了塑造一个更有效率、服务水平更高、服务体系更完善、公众更满意的政府公共服务体系。

“十一五”期间规划投资政府公共服务设施项目19个,拟安排政府投资24亿元。重点规划的政府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主要有:市气象灾害应急预警项目、市工商局(物价局)“金信工程”、市能源管理及预警信息系统、国家数字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市检测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市计量/质检/食品安全检测系统、党政机关信息化建设等。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市委、市政府全面解决我市社会治安问题的战略方针,是我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深圳建设的重要内容。“十一五”期间,规划投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项目12个,拟安排政府投资25亿元。

3、其他项目

科学规划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积极应对深圳高速发展带来的复杂多变的环境和新形势,促进和谐深圳建设,增进经济增长效益,推动区域统筹与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十一五”期间规划政府公共服务设施重点项目3个,拟安排政府投资37.5亿元。主要项目包括:市政府固本强基项目、市政府同富裕项目、归还政府统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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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政策与措施

一、统一认识,加强合作,努力实现规划目标 政府投资是政府发挥资源配臵职能,纠正市场失灵的重要手段。它不仅高效公平地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而且对非政府投资进行有效的引导与调控,对全社会投资具有较大的杠杆效应和带动作用。因此,政府投资任务完成的好坏对实现我市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具有重要影响。各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确保“十一五”期间政府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一)加强规划指导,制定近期实施计划。本规划作为“十一五”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是对规划期内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进行总体部署和统筹安排,是编制未来五年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的依据,也是指导政府各部门提前介入规划内的项目,落实项目所需各项条件的重要依据。为确保本规划的可操作性,发展改革部门要在本规划批准后一个月内,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完成制订近两年的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经市政府审定后颁布实施。实施计划中要重点明确项目的责任单位、建设类别、责任事项和时间要求,落实市领导分工。发展改革部门应结合年度政府投资计划及政府投资项目“十一五”规划组织中期评估,实行滚动编制。

(二)积极筹措资金,确保投资规模。第三轮市区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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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改革方案,主要核减了区级政府投资规模,并将投资事权上划市级政府,为此,市本级财政及国土增收部分应主要用于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争取每年的财政投资稳步健康递增,同时积极争取国债资金和国家专项资金,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特别是要着重支持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外部性明显的公共产品领域的项目投资。

(三)调整政府投资结构,增强政府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一是调整政府投资结构,压缩一般项目投资需求,加强资金调度,集中力量确保重大项目和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资金及时到位。二是通过贷款贴息、融资担保等办法,加大对工业园区和重点技改、文化产业、商贸物流、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扶植力度。三是安排各种专项资金,鼓励科技自主创新,大力推动循环经济发展,扶持节能节材技术以及新材料新能源的研发和利用。四是加大公共产品领域专项建设资金的征收管理力度,确保完成政府投资项目规划。

二、科学规划,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

政府投资项目的实施关系到政府资源配臵、投资效益及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为此,各部门应密切配合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在策划政府投资项目时要有发展的眼光、从战略高度和全局出发,结合行业发展需要,尽早开展前期研究,及时提出规划项目,逐步形成项目储备机制。做到竣工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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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一批,研究一批,规划一批,充实项目储备库,使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形成良性循环。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投资项目的储备,要以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城市为目标,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优化投资环境、大力提高城市竞争力以及提高民生净福利水平、建设和谐社会为落脚点,对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业务进行系统全面的研究,理清需求,不断超前地提出新的项目,并提前两年开展前期工作。

(二)各部门在深入分析行业需求的前提下,还可通过不定期的面向社会征集业务需求的创新方式,不断完善项目提出机制,有效解决项目来源,实现滚动调整,有序发展。

(三)发展改革部门要积极建设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一是要尽快制定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制度,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系统,并与“政府投资项目综合管理系统”和电子政务监督系统互联互通,为全市政府投资工作有序开展创造条件;二是应根据《深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要求,及时收集各部门提出的项目,并对所收集的项目组织评审后入库,切实解决项目来源;三是对全市政府投资项目按其所处的不同阶段进行分类,并将项目信息提供给相关部门,为各部门开展前期工作提供指导;四是充分发挥重大办的作用,通过对中长期发展重大问题或者十至二十年的发展目标的研究来发掘、策划和培育政府投资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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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三、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实现前期工作整体前移 为增强政府各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工作的主动性、主导性和有序性,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效率,更好发挥政府投资的效能,按照深圳市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方案的要求,对规划内的项目,各部门要尽可能提前介入或平等办理,实现市政府提出项目前期工作整体前移的目标。

(一)发展改革、城市规划、国土房产、环保、建设、消防、水务、人防、交通、政府采购和审计部门对规划所列项目要提前介入。一是根据本部门的职能统筹安排资源配臵及相关审批准备工作;二是积极指导项目单位开展各项申报工作,三是要特别抓紧对列入实施计划的项目做好服务。

(二)各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十一五”规划及实施计划的要求,深入开展各项前期工作。一是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将前期工作逐项进行分解,落实责任主体,明确相应工作时限,确保前期工作有序开展,并将前期工作整体前移落到实处;二是主动与发改、规划、国土、环保等审批职能部门沟通,为各审批部门提前介入创造条件,以促进前期工作整体前移良性开展。

(三)建筑工务署要强化前期意识,在可研阶段就应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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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并配合各项目单位开展前期工作,切实衔接到位。充分发挥工务署专业优势,帮助各项目单位的前期工作达到深度和质量要求,最大限度地把问题解决在项目动工之前,减少由于考虑不周、论证不够等原因造成的负面影响。

四、明确责任,解决建设主体缺位问题

规划中对所有建设项目都指定了前期工作负责单位,并明确了项目单位的相关责任事项和时限要求,各项目单位要给予高度重视,抓早、抓实、抓好,切实解决建设主体缺位问题。

(一)各项目单位对列入政府投资“十一五”规划的项目要制定前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部门内部分工,落实相应责任人,并根据项目所处的状况理清与审批部门的业务关系,对涉及外部的审批事项要指定专人跟踪落实,避免领导不过问、部门不落实、工作人员不作为等现象发生。

(二)各项目单位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要认真负起责任,前期工作要达到行业的深度,并保证质量。各项目单位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要求及深圳市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方案规定的程序,细化各项前期工作,深化前期工作深度,特别要着重研究项目功能、建设方案、运营成本、融资方式及循环经济等问题,通过反复论证、谋定再夺,避免投资失误,保证政府资金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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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三)各部门应在政府投资项目“十一五”规划已明确建设主体的基础上,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变化,提前对本部门职能范围的业务进行深入研究,及时提出需要增加的新项目,并经分管的副市长审定后提交发改部门,由发改部门综合平衡后按程序调整到规划中,切实解决后续项目建设主体缺位问题,实现政府投资项目“十一五”规划滚动调整。

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政府投资管理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理实施以来,有效地推动了政府投资活动的法制化,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与建立完善的政府投资法律体系的目标尚有差距,为此应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一)制定各类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标准

按建设国际化城市目标要求,发改部门抓紧组织制订不同行业各类项目建设标准,指导各部门开展前期工作,减少分歧,提高效率,合理安排投资,减少浪费,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服务公平性。

(二)积极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发展改革部门要深入研究国内其他城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做法,及时总结我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经验,积极探索多种代建方式,尽快出台相应管理办法,并在“十一五”期间大力推广。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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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服务的方式选择代建机构,充分发挥代建机构在专业和管理经验的作用,并采用合同条款的约束力达到对建设工期、建设质量和建设资金等方面的控制,最大程度利用优质的社会资源,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减少政府机构的膨胀。

(三)继续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使决策更加科学。对于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采取展示、公告等多种方式,坚持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使决策更加科学合理。同时营造一个稳定、和谐的建设环境。

(四)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稽查及后评价制度。在对政府投资项目的效率、能力、服务质量、公共责任和公众满意程度等方面的分析与判断基础上,通过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全面评价来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以便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稽查及后评价制度,为改进今后同类政府投资项目的立项决策和项目管理、项目建设提供借鉴,全面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探索有效的协调、监督机制。“十一五”期间年均政府投资达到300多亿元,建设项目涉及政府多个部门和社会方方面面,项目信息分散,“信息孤岛”现象尤其突出。

发展改革部门牵头抓紧组织建设“政府投资项目综合管理系统”,整合分散在各个单位的政府信息资源,与电子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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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监督系统互联,实现政府投资项目大范围、全方位的行政协调、决策和监督体系。一是为各审批部门提供数据交换和资源共享的平台,使各审批部门能直接通过此系统获得各自需要的信息,并在这个平台上进行数据交换、信息共享、经验交流,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二是为项目监管部门提供了解项目整体情况的窗口。帮助项目监管部门全面了解到每个项目从立项、选址、土地配臵、工程设计、施工建设到竣工验收的各个阶段的实施全过程;三是为各审批部门之间业务协同提供手段;四是为市政府、市人大和相关部门提供分析和决策工具。

六、加大投资体制改革力度,促进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稳定增长

(一)加大投融资改革力度,积极吸引民间投资,发挥政府投资的带动效应。鼓励民间资本以独资、合作、参股、特许经营等形式,进入经营性基础设施和经营性社会事业领域,筹措建设资金。

(二)积极探索扩大利用外资的新领域,选择具备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通过资产转让等方式引进外资。高度重视投资环境建设,切实转变招商引资模式,营造良好的对外开放形象,积极争取利用国外政府贷款特别是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重点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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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大对政府各种基金统筹力度,集中财力办大事。目前政府设立的基金为数不少,资金分散,补助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行为和评定标准也不规范,难以形成合力。为此,发展改革部门要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规定,抓紧对政府各专项资金和基金投资行为和标准进行深入研究,在充分发挥各专项资金和基金作用的基础上,将分散的资金统筹到政府投资项目中来,形成全市一盘棋,为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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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hr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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