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临沂市园林小城镇材料汇编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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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临沂市园林小城镇

申报单位:沂水县许家湖镇人民政府

镇 长:

联 系 人:

电 话:

申报日期:二

材 料 汇 编

龙 希 锋 王 会 平 0539—2501108 0一一年八月八日

临沂市园林小城镇申报表

申报申报乡镇: 沂水县许家湖镇人民政府

镇 长: 龙 希 锋

联 系 人:王会平 电话:0539-2501108

申报日期: 2011 年 8 月 8 日

目 录

一、许家湖镇关于创建临沂市园林小城镇的申请

二、许家湖镇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制度实施情况

三、许家湖镇创建园林小城镇工作实施方案

四、许家湖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创建临沂市园林小城镇领导小组的

通知

五、许家湖镇创建临沂市园林小城镇技术报告

六、《临沂市园林小城镇标准》逐项文字说明

七、许家湖镇创建园林小城镇工作总结

许政法[2011]20号

关于创建临沂市园林小城镇的申请

临沂市建设局:

创建园林小城镇,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加强小城镇生态环境建设,增加城镇绿化、实现小城镇可持续发展。我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行动,认真抓好落实,各项指标已符合《临沂市园林小城镇标准》,基本具备申请条件规定要求。因此,特提出争创“临沂市园林小城镇”的申请,请领导研究批准为盼。

许家湖镇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八月八日

许家湖镇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制度

实 施 情 况

实施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制度,是实现规划建绿、科学建绿,有序发展城市绿化建设事业的必要环节。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精神和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认真执行《沂水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城市绿化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制度的通知》,有力地推动了城镇绿化事业的发展。 一、 建立并严格实施绿线管制制度

一是树立“规划建绿”新观念。在绿地系统规划中,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标准,结合许家湖镇实际,合理布局,明确界定城镇绿线,将各类城镇绿地、水系沿岸、城镇片林、古树名木分布都纳入绿线的保护管理范围,保证城镇绿化建设的先进性和超前性。 二是通过新闻媒体和公示栏将划定绿线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让广大村民全面了解实施绿线管制的意义和绿线的正确含义,充分认识绿线与红线都是城镇规划的高压线,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鼓励全社会对违反绿线管制的进行检举,共同监督保护城镇绿地。 三是对侵占绿线的行为依据《城市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

二、 建立并严格实施“绿色图章”制度

一是把好绿化规划申报关。凡城镇规划区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不论是新征用地,还是原有用地,建设单位和个人在按照基本程序报批时,必须到县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先到县政务大厅办理《建设工程绿化规划审

张建华 小尧管理区书记 冯 辉 三马管理区书记 张同武 南社管理区书记 王永华 袁家庄管理区书记 李正武 城子管理区书记

阚世法 农机站站长 郝凤伟 经管站站长

徐武厚 安监办主任 赵 勇 水利站站长

姚文雷 环保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王会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许政法[2011]15号

许家湖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创建临沂市园林小城镇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村、镇直各部门、各企业: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快我镇新农村建设,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切实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争创临沂市园林小城镇,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创建临沂市园林小城镇领导小组,先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 龙希锋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常务副组长: 刘敦军 人大主席 副 组 长: 王会平 政府副镇长

李 强 党委组织委员 刘立民 党委宣传委员

成 员: 郭伟杰 乡建办主任

孙 康 财政所副所长 主持工作

田晓华 国土所所长 段建飞 派出所所长

许育军 工商所所长

刘正莲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京亮 国税分局局长

孟庆涛 地税分局局长

张希民 交管所所长

耿爱民 农电所所长

刘兆斌 十里管理区书记

贺可峰 岜山管理区书记 曹光阳 丰台管理区书记 杨学军 斜午管理区书记

张建华 小尧管理区书记 冯 辉 三马管理区书记 张同武 南社管理区书记 王永华 袁家庄管理区书记 李正武 城子管理区书记

阚世法 农机站站长 郝凤伟 经管站站长

徐武厚 安监办主任 赵 勇 水利站站长

姚文雷 环保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王会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临沂市园林小城镇标准》逐项文字说明

一、组织领导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城镇园林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城镇园林绿建设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始终把园林化小城镇创建工作作为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优化投资环境、扩大招商引资、推动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求全镇上下各级各部门集中全力抓好落实。

(二)高度重视小城镇园林绿化工作,实施“一把手”工程,加强园林绿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园林绿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办公室,根据有关创建园林小城镇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具体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关于创建临沂市园林小城镇的实施意见》和有关制度,并将任务层层分解到各单位,严格落实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促进了全民绿化意识和生态意识的提高。 (三)积极宣传城镇园林绿化工作,在显要路口、公路主干道、广场等地方设立公益广告栏(牌),组织各单位、城镇驻地村积极利用宣传橱窗、墙报、黑板报和标语、宣传手册等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园林小城镇的内容。同时,通过开展创建知识竞赛、有奖征文、创建签名、创建倡议书、街头咨询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社会活动,广泛调动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园林小城镇创建工作的积极性。 二、规划设计

(一)在突出小城镇文化特色的基础上,科学编制各项规划。2002年,委托山东设计院编制完成了小城镇总体规划和远景规划。修订完善了《城镇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分别通过专家组和县规

划鉴定委员会的评审,并在2002年11月获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2011年,又投资23万元,委托临沂规划设计院编制了《沂水县许家湖镇详细规划》。为严格落实小城镇总体规划和一系列专项规划,明确规定小城镇建设、开发、改造项目中的绿化工程要与建设项目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竣工,不断提升城市园林品味和档次。

(二)根据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了《许家湖镇绿线管理实施办法》,明确了小城镇绿地范围控制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对小城镇总体规划、绿地系统专项规划中确定的绿线范围及时向社会进行了公布,并做到了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风景林地及道路绿化布局合理,功能齐全。

(三)按照国家公园、道路、居住区等规范标准,栽植有法桐、国槐、紫叶李、樱花、龙柏球、蔷薇、冬青、金叶女贞、小龙柏、杨树等苗木,保证了园林绿化的物种多样性,丰富了小城镇景观。 三、景观容貌

(一)注重妥善保护 原有自然风貌。镇政府专门发文件,提出对小城镇区域内的山体、植被、水系、绿地实行有效保护和整治。近年来,随着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城区山体、植被、水系、绿地得到了妥善保护,绿化工作也有了较快发展。

(二)2006年以来,客商张善久投资2.6亿元在小城镇正西处,开发建设了沂水地下大峡谷风景区,对风景区进行了保护性综合旅游开发。现年接待游客300万人次。东方瑞海温泉度假村年接待游客200万人。

(三)户外广告管理规范,沿街店铺招牌整洁美观;主要道路和公共场所的公共设施完好,无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停乱放和乱设

经营摊点;小城镇驻地环境良好,无垃圾乱推乱放和白色树挂现象。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投入600万元,清理广告牌630块,更换路灯106盏,粉刷路径50套。同时,建立了长效管护机制,安排专人对公共服务设施进行维护,由乡建办街道经营环境进行定期巡查,保证了公共设施的完善和街道整洁。

四、绿化建设 (一)总体指标

1、现在,许家湖镇的小城镇园林绿化工作已达到全市先进水平。建城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等各项园林绿化指标近2年速增分别为2.2%和2.32%,达到全市平均水平。

2、镇驻地建有东红路绿化长廊、沂河带状水上公园、东方瑞海喷泉广场公园等绿地,面积达3.5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36%,绿地率29.8%。

(二)道路绿化

全镇主要道路有东红路、腾飞路、兖石路、东环路、滨河大道、鲁州路、长富路、长新高速连接线、东安路、宝安路、5#路、6#路、中心街南延、许后路、许姚路等主要干道15条,总长160.6公里,已绿化70%以上,达标率95%以上,大大改善了道路周边环境质量和小城镇容貌。

(三)居住区绿化

1、全镇现有裕丰小区、东方小区、群星家园、信合家园、胜利花园、许家湖小区、东方瑞海别墅区、快堡小区、西楼小区、吕长坡小区、宝泉小区、安子沟小区等12个,县保障型住房、于家官庄社区、岜山社区、北社社区正在规划建设中,居住区总面积78

公顷,平均绿地率为39.2%,其中绿化达标(新建小区绿地率38%、旧城改造小区绿地率32%)的小区有7个,小区绿化达标率为96.5%。

2、各个小区内园林绿化落实专门管理人员和资金进行养护,共聘有园林管理人员50名投入资金80余万元,绿地养护良好,植物基本无虫害和枯枝败叶,设施维护良好,达到城市绿地二级养护标准。

3、在各居住区深入开展了“花园式”“园林式”居住区创建活动,群众积极开展庭院、阳台、屋顶、墙面、室内绿化美化活动,目前东方小区、裕丰小区、群星家园、信合家园已基本达到要求,绿地面积超过20000平方米,取得了良好效果。

(四)单位庭院绿化

广发开展了创建绿化达标单位的园林式单位活动。按照上级要求对单位新建、改、扩建项目配套绿地建设情况进行实地跟踪。为保证单位庭院绿化养护质量,坚持半年一次对单位绿化管养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检查合格的单位颁发奖牌和通报表扬,对绿化管养水平下降的单位,给予“黄牌”警告,限期整改,从而保证了单位绿化的整体水平。目前,有庭院的单位共有25个,绿化达标单位19个,绿化达标率76%,其中中心小学、中心初中等单位获得了绿化先进单位的称号,主干道沿街所有单位完成拆墙透绿,拆墙透绿率达到100%。各单位在绿化庭院的同时,普遍开展庭院、墙面和室内绿化美化活动,不少单位还积极租赁盆花、盆景,布置美化办公环境,提高绿化品位,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五)苗圃建设

全镇共有花卉苗木基地12处,总面积达60公顷。苗圃中主要树种有50多种,以乡土树种繁殖为主,主要种类有:国槐、柿子、山楂、合欢、毛白杨、银杏、樱花、刺槐、三角枫、垂柳、旱柳、火炬等落叶树种;常绿树种有侧柏、桧柏、龙柏、雪松等;灌木栽培种类繁多,如紫荆、木槿、冬青、紫薇榆叶梅、小叶女贞、大叶黄杨、瓜子黄杨、红叶小檗、洒金柏。园林植物引种、育种工作成绩显著,满足本镇绿化需要。 (六)园林建设

1、全镇有广场绿化地公园、沂河带状水上公园等综合公园与小型公园,总面积达3.8万平方米,绿化面积占总面积的8.5%以上。沂河带状水上公园还提供垂钓等项目,且贴近居民区,为居民提供了休闲娱乐的好去处。

2、在各项公园分别配备了节水型灌溉设施,并充分汛期蓄水,利用沂河等周边水系,筑堤建坝、蓄积雨水,积极为绿化用水做储备,并发挥地表水在改善生态环境中的作用。管理人员定时浇水、修剪、施肥清理环境卫生,进一步提高了绿地的管理水平,保证了维护管理秩序。

五、园林绿化管理

(一)实施绿线管制,对进一步加强小城镇绿化管理,促进发展绿化,维护生态平衡和景观维护。镇政府专门制订文件,转发了县政府《关于实施城市绿化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制定的通知》,有力的推动了小城镇绿化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按照绿线管理办法,不断加大查处力度,确保城市各类绿线不受侵占、破坏。对新建项目实施主体工程与绿化工程同步竣工验

收,确保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减少绿地面积,随着变更绿线控制范围。对于随意侵占绿线范围内已建成的绿地或在规划绿线范围内随意更改其用途,责成其恢复,并按照《城市绿化管理暂行规定》依法处罚,以严格保护有的绿地,积极拓展未来的绿化空间。

(三)为给小城镇绿化提供充分的资金,加快园林城市建设步伐,镇政府在加大财政投资的基础上,制定了一系列奖惩政策,采用民办公助或公办民助,谁受益谁投资和门前五包等形式,广筹绿化建设资金,目前,全镇每年园林绿化固定资产投资160万元,占到小城镇建设维护资金总额的33%以上。

(四)镇政府制定实施了《许家湖镇小城镇绿化管理考核办法》,各类绿地养护情况良好。

(五)下大力气抓好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根据绿化任务要求,与有关单位签订全民义务植树书责任书,做到按时按量包栽包活。对全民义务植树作出明确规定,当年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均在95%以上,尽责率在98%以上。对植树情况进行登记、建卡、立档,分清责任,明确任务,责任到人。

(六)通过对古树名木的调查建档登记造册,查明小城镇内现有国槐、黄杨、银杏古名木11株。为加强现有古树名木保护、复壮管理,镇政府将古树名木列入园林建设的重要议事议程,通过对古树名木的调查分析、拍照、挂牌、建档,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正式纳入规划管理的轨道,并取得了切实可行的保护管理与复壮措施,有效防止了破坏案件的发生和毁绿、占绿行为。 六、生态建设

(一)通过全民动员,大力植树造绿,绿化、美化小城镇环境,

努力构筑绿化框架,全镇初步形成了以山区绿化为主体,以平原绿化为先导,以水域、水系绿化为框架的大环境绿化体系,有效地改善了小城镇生态环境状况。近几年,重点实施了“绿色通道”大环境绿化工程,每年全镇用于绿化投资达160万元,总面积16万平方米,绿地率32.6%,绿化覆盖率达到36.8%。

(二)紧紧抓住群众普遍关注的“脏、乱、差”问题,广泛深入的开展村镇环境综合整治。实施了“改丑拆旧”工程,对在主干道中及周围乱停乱放、乱贴乱画等现象进行综合治理,有效提高了小城镇文明程度,提升了“市级优先发展乡镇”形象。结合村、镇路域集中整治,对村、镇“四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使镇容村貌得到了明显的改善。

(三)小城镇内工业废水和烟尘全部达标排放,庐山工业园厂区的工业废水已实现了循环利用,山水水泥厂生产中所产生的烟尘也按照相关标准进行了粉尘处理。

(四)近城优势,全镇28个行政村划归为县环卫处处理垃圾,全镇共安置垃圾箱1000余个,专人专车负责清运。在镇驻地道路沿线及居住区建立了村集、镇转运处理的垃圾清运制度。镇内设有专门的环卫所,配备工作人员8名,各村配备保洁员76名,各类清运车辆10台,每天对垃圾进行清运处理。目前,小城镇内生活垃圾处理率均达到98%,垃圾清运率和粪便清运率达100%。 七、市政建设

(一)境内新兖石路、腾飞路横穿镇区东西,东红路、滨河大道纵贯南北。2004年,全镇实现村村通公路。目前小城镇内硬化道路面积已达288900平方米,硬化率达到95%,完好率达90%

以上。在腾飞路、东红路两侧铺设了人行道,铺装率达93%,主干道实现常年保洁。

(二)积极实施小城镇亮化工程,亮化效果取得明显成效。现在,腾飞路、东红路、常新高速连接线、长富路、鲁州路、许姚路等主次干道共有路灯780盏,道路照明装置率达98%,亮灯率达100%

(三)实施了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小城镇内建有自来水公司,负责自来水净化、供给及管道维修等,自来水普及率达90%,水质综合合格率100%。

(四)积极推广秸秆气、沼气、液化气等燃气设施建设,建有秸秆气化站1座、沼气池682个,燃气普及率达70%。

(五)将公厕建设改造作为改善小城镇基础设施,塑造小城镇文明形象的重要举措,先后对镇区主干道6坐公车进行了高档次升级改造,大大增强了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

以上。在腾飞路、东红路两侧铺设了人行道,铺装率达93%,主干道实现常年保洁。

(二)积极实施小城镇亮化工程,亮化效果取得明显成效。现在,腾飞路、东红路、常新高速连接线、长富路、鲁州路、许姚路等主次干道共有路灯780盏,道路照明装置率达98%,亮灯率达100%

(三)实施了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小城镇内建有自来水公司,负责自来水净化、供给及管道维修等,自来水普及率达90%,水质综合合格率100%。

(四)积极推广秸秆气、沼气、液化气等燃气设施建设,建有秸秆气化站1座、沼气池682个,燃气普及率达70%。

(五)将公厕建设改造作为改善小城镇基础设施,塑造小城镇文明形象的重要举措,先后对镇区主干道6坐公车进行了高档次升级改造,大大增强了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hqr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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