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级政治下册第14课教案苏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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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八年级政治下册第14课教案(苏

教版)

时方案

授课时间:年月日第周星期设计人审核人 课题14(1)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课型新授第1课时总第10课时

教学方法自读交流、合作探究教具讲义、多媒体 教 学 目

标1.识记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

2.理解法律最重要的特征是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培养学生初步的抽象思维能力,正确理解法律、统治阶级、阶级意志等一些较抽象的概念。 重点:

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难点:

法律是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导学练习流程 前 置

评测评内容学生活动设计个性设计 1.什么是教养?

2.有教养的人有什么品质和表现?

3.如何成为一个有教养的现代人?说一说,小组交流单号默写第2题双号默写1、3题互相批改 教师活动与教学内容学生活动设计 导 学 练 流

程[导入新课]

师:同学们好,欢迎大家回到欢乐思想品德课堂。上一节课我们结束了第四单元《分清是非》的学习,知道了要想分清是非,不仅心中要有杆秤,面对诱惑要学会说不,而且还要做个有教养的现代人。那是不是做到这些就能够分清是非呢?

师:我们应该意识到,对于国家的安宁、百姓的幸福、个人的安危来说,仅仅靠分清是非,也就是仅仅靠道德的约束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依靠法律。那么,什么是法律呢?今天就让我们一起进入第五单元《与法同行》、第14课《法律就在我们身边》的第一框《法律是

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的学习。

首先,我们来看法律是如何产生的。请同学们先猜测一下:法律是不是在人类诞生时就开始存在? (学生猜测略。分析原始社会有没有法律,他们如何来管理自己的群体,教师归纳。)

可见,法律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的产生同私有制和阶级的出现有着密切的联系。

现在再请同学们辨认一下这些规范的名称:《宪法》、《刑法》、《未成年保护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中学生守则》、《生产安全纪律》、《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思考一下它们都是我们今天所说的法律吗? 生回答略。

师:所谓行为规范就是规定人们什么能做,什么禁止做,什么必须做。而法律却和一般的行为规范不同,它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那么,法律的“特殊”表现在哪里呢?

特殊(一):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为什么说它特殊,请同学们阅读教材自己解决这个问题。

(1)国家制定法律:是指国家的立法机关,依照法

定程序制定各种不同效力的规范性文件。如,《刑法》、《民法通则》、《教育法》等法律。

(2)国家认可法律:是指国家的立法机关,依据实际需要,对社会已存在的风俗习惯、道德规则等加以确认,赋予其法律效力。

例如,我国建国初期,婚姻法有关结婚年龄的规定,即女18周岁,男20周岁,就是依当时的实际情况对人们的习惯予以确认的。

师:国家制定或认可是国家创制法律的两种主要方式。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在我国,立法机关是指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宪法和国家的基本法律。这里的法定程序是指法律议案的提出、审议和讨论法律草案、对法律草案进行表决、公布法律四个步骤。以上两种形式,一般都是以文字形式出现,其内容都明确规定人们相互间的权利和义务。 由于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所以,人们往往将法律称之为“国法”。

特殊(二):法律是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先请同学们看一组图片,同时思考,每一画面上的要求包括什么?是对谁提出的要求? (出示图片)

部门法: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群体法:宪法、刑法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师:单位、部门行为规则,只限于特定范围的人群,而法律则是针对全体社会成员的。

那我们怎样全面理解法律这个特殊的特征呢,请看下面视频:

观看视频时思考这样的问题: 1.审判前郑筱萸是什么身份?

2.郑筱萸犯罪之后也要接受法律的惩处,这说明了什么?

插播视频:《郑筱萸被判死刑》

法律是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具体含义:

第一任何人不论职位高低、功劳大小,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允许特殊人物存在。即公民平等遵守法律。

第二、任何人不论职位高低、功劳大小,一旦触犯了国家法律,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不允许任何人超越法律之上。即公民一旦触犯法律,平等承担法律责任。 特殊(三):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

请思考下列问题:

1.如果你在公共汽车上没有给老人让座,法律会制裁你吗?

2.如果你入室抢劫或者故意殴打他人呢? (学生回答,教师归纳。)

前一种行为只会受到道德和舆论的谴责,后一种行为则要受到法律的严惩,因为它已经触犯了法律。 请同学们阅读教材第42页的教学案例,讨论下列问题:

1.陈建明的行为是一种什么行为?

2.人民法院是依据什么对陈建明进行审判的? 3.人民法院在这个案例中是一个什么机构? 学生讨论回答略。

师:事实说明,依靠国家强制力对触犯法律的人予以制裁,是实施法律的必要措施和重要保证。 事实还说明,只有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才能有效地解决社会成员之间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纠纷,从而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稳定。

那国家的强制力除人民法院外,还有哪些呢? 请同学们观看下面图片,找出图片中属于国家强制力的内容。

展示图片

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看守所、学校 所谓国家强制力主要指的是暴力,即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

可见: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是法律最重要的特征。

师:同学们,通过前面学习现在我们知道: 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

(1)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2)法律是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3)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最主要特征)

回顾第四单元内容

调整心态迎接新的学习任务 自由猜测自由发言 思考交流 代表发言 看书学习知识点

阅读书本回答问题 仔细倾听了解“国法”的由来 看图片思考回答问题

观看录像思考问题 小组讨论 全班交流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hpu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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