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债券市场现状及发展中存在问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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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债券市场现状及发展中存在问题分析

我国债券市场现状及发展中存在问题分析

企业债券市场是我国金融市场的主要组成部分,使用债券和股票进行融资是企业在资本市场上获取资金的重要方式。近二十年来,我国的企业债券市场有了巨大的发展,但其规模仍远远小于西方发达国家,而且与国内的股票市场相比,发展也相对滞后。

我国证券市场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作为一个新兴的发展中证券市场,它必然存在着不足和需要完善的地方,主要表现如下:

1 、债券发行人和持有人身份的局限导致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规模太小。 我国的《公司法》和《证券法》对企业债券的发行人和持有人都做了限制。对于发行人的限制, 1994 年的《公司法》和 2005 年的《证券法》都规定,股份有限公司 3000 万元净资产、有限责任公司 6000 万元净资产是申请发债的基本条件,发债数额可达到净资产的 40% 。从表面上看,应该很多企业符合发债的条件,但是,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王国刚( 2007 )认为,按照企业债券发行审批的内控指标,每只企业债券的发债数额大多不低于 10 亿元,且发债资金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的比重不高于 20% 。如此一来,除非大型国有企业,否则是无法达到发债的条件的,可发债的企业只能集中于少数大型国有企业。而对于持有人,《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规定:“办理储蓄业务的机构不得将所吸收的储蓄存款用于购买企业债券”;《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管理暂行办法》 也对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进行了明确的限制。银行和保险公司,中国资本市场上拥有最大资金的机构投资者,由于法律的限制,在企业债券面前无所适从,极大地削弱了企业债券的潜在需求。而在美国,保险基金和银行资金都是企业债券的重要投资人。因此,法律法规的限制,使得企业债券在供需两个方面都受到了抑制。

2 、企业债券市场的流动性不足

当前,我国企业债券交易平台有两个,一个是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一个是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市场。在我国企业债券只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转让,但是证交所的上市规定又非常严格,且限制条款很多,绝大多数企业债券无法流通和转让。同时这二个债券交易市场相互分割,不能够互通交易,造成企业债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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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不畅。抑制了市场参与者的积极性,使整个的企业债券市场发展受到很大的限制。

3 、成熟的债券定价机制尚未形成。

现行的定价机制是由《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定的,“企业债券利率不得高于银行相同期限居民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的 40% ”。而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债券的价格大多达到了 40% 的水平,这就导致了市面上所有的企业债券都一样,价格没有反映各种债券的风险差别。相比较于西方利用利率期限结构理论和信用风险理论进行定价,我国长期还没有形成类似的定价机制。主要的原因在于我国在利率尚未完全市场化。中国经济中利率市场化的可能路径是先中长期贷款利率市场化后短期贷款利率市场化,这说明现在虽然中国正在逐步进行利率市场化,但其离完全的市场化还有相当的距离。

4 、产品的种类单一。

绝大多数产品是普通固定利率担保债券,从形式上仅仅相当于美国公司债务工具中的中期公司债券,这对于投资者来说,其可选择的余地太小。同时由于大部分企业债券的发行,所融资金都被用于国家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生产技术改进,从其实质上来看,类似于美国的市政债券,而且在中国,其不具备美国市政债券的“税盾”(美国市政债券收益,可以部分免税,称之“税盾”)功能,加上其相对股票投资较低的收益率,对于投资人来说是明显缺乏吸引力,从而造成了整个企业债券市场交易不活跃。

5 、企业债券市场信用评级不健全

一个成熟的企业债券市场其主要表现之一就是企业债券信用评级体系的规范性。而规范的企业债券信用评级体系必须具备一定数量的公正的信用评级中介机构,而在我国,这样的中介机构仍有待于进一步地发展与提高,对其监督管理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由于中介评级机构的不完善,使得许多评价报告成为“垃圾报告”,严重影响了我国企业债信用评级的可信度。信用评级体系和评级水平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推动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建议与对策:

企业债券市场的滞后发展与近年来政府在证券市场的发展上采取股票和国债优先而企业债券次之的政策是分不开的。由我国证券市场的特殊使命所决定,政策上长期存在“重股轻债”的思想,这是我国企业债券市场滞后的制度性根源。目前,国内经济持续健康的发展迫切需要一个充满活力的证券市场,在中国已经

我国债券市场现状及发展中存在问题分析

加入WTO 的背景下,建立一个符合国际惯例、反映市场经济要求、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债券市场,更加显得刻不容缓。这就需要有关部门积极消除制度性障碍,大力推进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

1.扩大企业债券的发行规模

近几年,我国已经出台了很多措施,进一步推动企业债券市场化发展,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经国务院同意,对企业债券发行核准程序进行改革,将先核定规模、后核准发行两个环节,简化为直接核准发行一个环节。简化审批程序,加快了企业债券发行速度和发行规模。还应进一步加快企业债券市场产品和工具的创新;建立规范的市场机制,包括债券发行的备案管理、信息披露和债券评级等;注重债券市场的协调和统筹,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积极引入和培育证券公司、保险机构、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坚持市场化发展方向,充分发挥债券市场行业自律的作用。

2.扩大企业债券市场的流动性

在现有的市场格局基础上,打通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形成以场外市场为主,场内市场为辅的统一、高效、透明的两元结构债券市场是我国债券市场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必然趋势。两个市场之间既独立运作,又互相沟通。不同的交易市场,不同的交易方式,拓展了债券市场的深度和广度,满足不同投资者的要求,同时将改善市场结构,更好地发挥债券市场的作用。银行间市场是债券市场的核心,也是中央银行进行公开市场操作的主要场所。交易所市场是企业债券的外围市场,主要为小额投资者提供零散交易服务。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以及一般机构投资者作为两个市场的投资者,将熨平各子市场之间的价格差异,从而把两个市场融为一体。

3.进行品种创新

完善我国企业债券的品种结构,从发行主体、债券期限、票面利率、支付方式、债券衍生等方面进行创新。长期以来,中国企业债券上市品种主要有普通企业债券与可转换债券两种。这两个品种的设计均较为单调,期限一般为三至五年,而且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票面利率固定,支付方式单一,债券的衍生品种很少,这根本不能满足投资者的不同需求。借鉴国际经验,根据中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历程和实际情况,我们应尽快调整并完善企业债券的品种结构。据此,中国企业债券可设置两个种类:第一类可称为企业债券类,严格按照《公司法》规范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企业债券,可以是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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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延伸到可转换企业债券。第二类类似于国际上通行的市政债券类,主要由重点建设项目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法人发行,募集资金须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信用基础是发行人或投资项目稳定的现金收入流。在债券的品种创新方面,则应着手进行推出交易所衍生债券产品的准备工作。例如,发展指数化

债券,可弥补债券的流通性、可转让性较差的缺陷,提高债券交易的效率。企业债券可以考虑发行中长期债券,也可考虑发行浮动利率债券,以及设计不同的支付方式,将期权与债券组合形成衍生品种等,为市场投资者创造优良的风险规避机制和更多的投资品种选择,从而满足投资者的多样化需求。

4.规范管理,使企业债券发行市场化

多年以来,企业债券的管理实行规模控制、集中管理、分级审批,导致企业债券市场多头监管,效率低下。要很好的发展企业债券市场。使企业债券发行市场化,具体措施有:(1)淡化或者逐步取消计划规模管理,扩大企业债券发行额度。(2)放宽企业债券募集资金使用限制,在保证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同时,可以用于调整债务结构、资产重组等其他真实合法的用途。(3)对企业债券的审批,首先应选择大型国有企业和集团以及上市公司,满足一些国有重点企业的发债需求,然后逐步安排一部分额度给一些经营业绩优良而又资金短缺的非公有经济,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国有企业发行债券。在发行的方式上,要尽快推行企业债券发行核准制。(4)企业债券的发行审核应直接交由中国证监会监管。改变多头管理的格局。提高发行审核的质量及融资效率,优化资源配置。

5.规范信用评级机构

信用评级机构是信用评级体系中最重要的环节,它有助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企业的偿债能力,分析、评判其风险与收益水平,是投资者决定是否投资,以及以什么价格进行投资的关键。为此,有必要培育和规范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首先,政府应大力支持信用评级行业的发展。将《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中的自愿评级改为强制性评级,树立评级机构的权威。其次,明确公司债券评级机构的责任,明确评级机构因评级有失公允而损害投资者利益时所应承担的连带责任。第三,完善债券评级指标体系。信用等级评估不应只局限于对企业目前财务状况的一个评价,应对企业的历史、现状、未来做综合的评价,注重企业发展的长期性。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hp6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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