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关人员编制说明及建议

更新时间:2024-04-01 08:25: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关于机关人员编制说明及建议

为了更好地履行我委职能,完成好县委、县政府交给我委的各项工作任务。我委建议应增加机关行政编人员和全额拨款事业编人员。

一、情况说明

原南昌县经济贸易委员会,机关行政定编41名,事业定编7名,工勤定编5名;机构改改革后,我委现有机关行政定编30名,工勤定编3名,事业编没有。

我委现有科室9个,机关行政在编人员29人,退休人员86人。(编在我委人在外单位工作4人。退居二线主任科员4人),实际在编在岗人员21人,其中领导9人,工作人员12人,平均每个科室1.3人; 21名在编在岗人员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4人,大专学历5人,中专学历2人;35岁以下6人,35—45岁7人, 45—55岁8人, 平均年龄41.4岁; 正科3人, 副科5人, 主任科员2人, 副主任科员2人, 科员9人。

二、增编理由

1、根据洪府发(2007)19号文件29条精神,建议成立“南昌县节能监察中心” 我委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新建县2011年9月21日、进贤县2011年9月8日、安义县2010年12月29日先后成立了节能监察中心, 全市唯有我县没有成立。多次受到上级部门批评。今年市审计人员来我委审计也建议我县尽早成立节

能监察中心,以便好地履行职责。

2、根据《南昌市散装水泥应用用管理条例》第三条精神,我县应成立“南昌县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办公室”。以及根据《江西省促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第四条精神,我县应成立“南昌县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公室”

3、南昌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成立,增设了国有资产管理科;信息化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职能、科室增加,增科未增编,造成做事人少,难以履行职能。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hljr.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