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及出差管理流程及作业要求

更新时间:2024-03-05 12:12: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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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和出差管理流程及作业要求 (主责部门:人力行政中心) 修订记录 日 期 修订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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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严格考勤和出差管理,保证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文件。 2.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集团本部及下属地产项目公司员工;非地产项目的其他类型的下属公司,可参照本文件另行拟定,报集团审批后执行。

3.出勤时间 3.1集团本部:

工作时间:上午8:00至12:00;夏季下午2:30至6:00,冬季下午2:00至5:30。工作时间如有变动,由人力行政中心另行通知。

3.2项目公司:

工作时间: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如有不同的,应向集团人力行政中心备案。 4.请假规定

4.1 根据不同的员工类别和请假天数,请假审批流程作如下规定。 4.1.1集团本部

(1)集团总裁请假,须报总部总裁批准,并报备集团董事长。

(2)集团副总裁、总裁助理、中心负责人请假的,须报集团总裁批准,并报备人力行政中心。 (3)集团其他员工请假三天及以上的,须报集团常务副总裁批准,并报备人力行政中心。 (4)集团其他员工请假三天以下的,须报所属中心负责人批准,并报备人力行政中心。 4.1.2项目公司

(1)项目公司总经理、董事长请假的,须报集团总裁批准。

(2)项目公司其他员工的请假可参照如下流程;若有不同的,由项目公司另行制定,报备集团人力行政中心。

① 项目公司副总经理、部门负责人请假的,须报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并报备综合部; ② 项目公司其他员工请假三天及以上的,须报总经理批准,并报备综合部; ③ 项目公司其他员工请假三天以下的,须报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报备综合部。

4.2员工因私事请事假或病假的,原则上须事先填写《请假条》并报相关领导审批;若因紧急情况而无法按照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的,应及时告知有权审批领导,并在事后二日内补办手续。

5.出差规定

5.1 根据不同的员工类别和出差范围,出差审批流程作如下规定。 5.2.1国内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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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1集团本部:

(1)集团总裁出差,须报集团总部总裁批准,并报备集团董事长。

(2)集团副总裁、总裁助理、中心负责人出差的,须报集团总裁批准,并报备人力行政中心。 (3)地产集团其他员工出差的,须报所属中心负责人批准,并报备人力行政中心。 5.2.1.2项目公司

(1)项目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出差,须报集团总裁批准。

(2)项目公司其他员工的出差可参照如下流程;若有不同的,由项目公司另行制定,报备集团人力行政中心。

① 项目公司副总经理、部门负责人出差的,须报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并报备综合部; ② 项目公司其他员工出差的,须报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报备综合部。 5.2.2国外出差

集团本部或项目公司员工需到国外出差的,一律报请集团董事长审批。

5.3员工出差前须填写《出差申请表》,出差期限由部门根据实际需要事先核定,《出差申请表》经有关领导审批后应报人力行政部门备案。

5.4出差期间视为正常工作时间,无论是否在节假日均不得报支加班费或要求给予除规定外的额外报酬。

6.5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遭意外灾害等客观原因无法按原计划返回的,需报经原审批人核准,并由审批人向人力行政部门备案。任何人不得无故延长出差期限,否则对超过的期限按旷工处理,对其超期所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5.6国内出差的差旅费主要分为交通费、住宿费、出差补贴。具体规定如下: 职等 员工级别 城市类别 可选择交通工具 住宿标准 出差补贴 (每人每日) (每人每日) 实报实销 800元 600元 500元 600元 500元 400元 500元 400元 100元 100元 100元 无 集团总裁助理及以上A、B职等 级别,项目公司总经理及以上级别 集团总监/副总监, 项目公司副总经理、总监 全部 一类城市 不限 C职等 省外飞机(经济、省内火车或二类城市 舱)汽车 三类城市 一类城市 省外飞机(经济二类城市 舱)、省内火车或汽车 三类城市 一类城市 省外飞机(经济、省内火车或二类城市 舱)D职等 集团与项目公司经理/副经理级别 E/F/G职等 普通员工 [键入文字]

三类城市 说明:

汽车 300元 (1)出差补贴含出差期间餐费补贴、通讯补贴、市内交通补贴,出差补贴实行总额包干,调剂使用,节约奖励,超支不补的办法;

(2)出差地已有接待单位安排住宿的,员工不再报销住宿费; (3)使用公司提供的交通工具的,不得另外报销相应路途的交通费; (4)住宿费、出差补贴,均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算;

(5)一类城市:主要指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深圳市/广州市;二类城市:主要指除一类城市之外的其他省会城市;三类城市:主要指除一、二类城市之外的其他地市。

5.7国外出差差旅费标准单独申请核定。 6.考勤扣款规定

6.1 未按规定出勤的扣款:

员工必须准时上、下班,并遵守打卡或签到制度,违者将视其情节轻重按如下规定给予处理。 6.1.1员工当月迟到或早退每次在半小时之内者,每月累计3次以下的,每次扣发当事人工资10元;每月累计超过3次(含3次)以上的,每3次按旷工半天计算。迟到或早退超过半个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6.1.2每月累计旷工2日以下的,每日扣发当事人日工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的200%;每月累计旷工2日(含2日)以上但未满5日的,每日扣发当事人日工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的300%;月度累计旷工达5日或年度累计旷工达7日者,取消全年一切福利待遇和奖金,同时公司有权予以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经济补偿金。

6.2病假的扣款:

(1)因公负伤请病假的,所有待遇不变;

(2)非因公请病假的:住院治疗期间,病假工资为本人月固定发放工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的80%,病假超过1个月的,同时停发病假期间的奖金和相关福利待遇;非住院治疗期间,病假工资为本人月固定发放工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的60%,病假超过1个月的,同时停发病假期间的奖金和相关福利待遇;病假超过3个月但仍在医疗期之内的,病假工资按当事人工作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同时停发病假期间的奖金和相关福利待遇;病假超过医疗期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6.3事假的扣款:

经公司批准请事假者,根据请假天数在工资中进行相应的扣除,其计算公式为:事假扣款=月固定发放工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请假天数/考勤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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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加班规定

7.1公司不提倡员工加班,如因工作繁忙(如项目开盘等)确需安排加班的,应填写《加班登记表》,并经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行政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的个人加班行为,一律不视为工作加班。

7.2公司员工加班以调休为主,调休按正常出勤对待(调休时间一般在六个月以内完成,如安排调休时间自愿放弃不另计加班费)。 8.相关表单 8.1《请假条》 8.2《出差申请表》

8.3《加班登记表》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hgo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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