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基本知识点及相关习题答案(知识产权法)

更新时间:2023-10-20 13:47: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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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利法调整对象

1)调整因确认发明创造所有权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确权) 2)调整因如何授予专利权而产生的社会关系。(授权) 3)调整因使用专利权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用权) 4)调整因许可使用而产生的社会关系。(限权) 专利权的法律特征

1) 专有性。也称垄断性。它是指同一内容的发明创造,国家只授予一项专利权。 2) 地域性。地域性是由专利法的国内法性质决定的。

3) 时间性。规定时间的理由:一是促进有效期内尽快应用,二是技术进步快,发明创造经

过一段时间会老化。 4) 合法性。《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2008年第三次修改(2009年10月1日施行)7个方面 1)立法宗旨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 2)提高发明和实用新型标准,“绝对新颖性”;

3)提高外观设计专利的质量,规定对平面印刷品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不授予专利权; 4)取消向外国申请专利须先申请中国专利的规定。 5)据国际《生物多样性公约》,明确“遗传资源的获取或利用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授予专利权”; 6)“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可给予制造并出口专利药品到特定国家或者地区的强制许可”(多哈会议);

7)明确侵犯专利权的赔偿应包括权利人维权成本,并增加了法定赔偿的规定等。 ? 专利法法渊

1.宪法。规定国家奖励技术发明创造,对从事科学、技术事业的公民的有益的创造性,给以鼓励和帮助;

2.法律。分为基本法和基本法以外的法律。前者有《民法通则》、《刑法》等。后者为《专利法》

3.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有国务院颁发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等; 4.司法解释。 5.国际公约。(我国已加入《专利合作条约》(简称PCT)、《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TRIPS)、《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等。上述国际公约除我国政府声明予以保留的条款以外,均为我国专利法的渊源。) 专利制度的作用

一)实现了权利人利益的最大程度的保护 二)促进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 三)促进技术信息的传播 ? 发明专利的特点

1. 发明是一项技术方案。

2. 发明是一项具体的技术方案。 3. 发明必须是一种新的技术方案。

4. 发明对自然规律的利用而非但自然规律的发现和揭示。 发明和发现的区别与联系: 区别:

一是对象不同。发现的对象是客观存在,在发现前后都已存在着;发明的对象是利用规律、通过投入研制的方案。

二是产生途径不同。发明是人类创造,发现是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 联系:

二者关系很密切,在发现基础上产生新的发明,新发明又帮助人们认识自然界的物质和规律。 发明的分类

1.按完成发明人数分独立发明和共同发明; 2.按发明人国籍划分本国发明和外国发明; 3.按发明权利归属分为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 明;

4.按发明之间的依赖关系划分为基本发明和 改进发明。

5.《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条将发明分为产 品发明、方法发明和改进发明。 ? 实用新型专利特征

1. 实用新型是一种技术方案

2. 实用新型是仅限于产品的技术方案

3. 实用新型是有关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的技术方案 4. 实用新型必须是具有应用性的技术方案 ? 实用新型与发明比较

1.限于有确定形状和结构的产品。因此排除气态、液态、粉末状、颗粒状的物质或者原料,如化合物、混合物等;排除单纯的线路方案、系统方案等;排除不可移动的物体,如建筑物、构筑物等。

2.对创造性的要求较低。对发明的创造性要求是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的要求是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保护期短。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保护期为10年。

4.审批程序简单。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申请需要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只需经过形式审查。 ? 外观设计专利特征

1. 是具有实际用途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2. 外观设计以产品形状、图案、色彩、为保护对象 3. 外观设计必须富有美感 4. 外观设计必须适于工业应用 5. 外观设计还必须具有新颖性 我国依法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 1. 科学发现

2.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 动物和植物品种

5. 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6.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

造,不授予专利权。 7. 主要起标识性作用的设计

8. 违背我国专利国际申请规定的在中国不授予专利权 ? 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的区别与联系? 1.联系:

1)技术层面上都是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

2)发明和实用新型都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2.区别:

1)保护客体不同:发明:产品和方法;实用新型:产品。 2)申请实用新型产品的特征性:确定形状:固定的三维结构。

3)创造性不同:与现有技术相比,发明要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4)审批程序不同:对发明专利采用“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制度,对实用新型采用“初审登记”制度。

5)法律保护期限不同

外观设计与著作权的区别?

1)权利效力不同。著作权强调独创性,但不排斥他人独立创作出相同或类似作品;专利专有性,不允对相同或类似的设计授予权利。

2)法律保护期限不同。著作权保护:作者终身+死后50年;外观设计:10年 ? 外观设计与实用新型的区别与联系? 联系:

1)都是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2)审查制度相同; 3)保护期限相同。 区别:

1)实用新型是产品形状、构造或者其组合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对产品外表所作的设计方案。

2)实用新型基于一定的技术思想;外观设计涉及美学思想,与技术思想无关。

3)目的不同:实用新型须具备实用功能,能产生技术效果并能在工业上应用;外观设计以视觉美观为目的,而不追求实用目的。

4)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不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权利相冲突。 ? 对新颖性的判断基准 1)未公开发表 2)未公开使用

3)未以其他方式公开 4)不存在抵触申请 丧失新颖性的例外

专利法第24条:专利申请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国家机关或国家级学会组织)上首次发表的; 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此公开有违申请人意愿,属非法公开。 ? 外观设计专利的实质条件 一)新颖性 二)美观性 三)应用性 四)创造性

五)不得与在先权利相冲突 ? 专利申请的原则 一)单一性原则

二)先申请原则(先发明原则)

三)书面原则 四)优先权原则

单一性原则的积极意义

1)专利局对专利申请进行管理、检索和审查; 2)专利权人行使权利承担义务; 3)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准确界定; 4)公众对专利文献的有效利用。 国际上要求优先权须具备的条件 1)主体合格;享有优先权的人。 2)正式申请;

3)要求优先权的发明创造须与首次申请属同一内容; 4)只能在成员国范围内;

5)优先权请求只能在优先权期内。 我国关于优先权原则的规定 1)国外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国际条约,或相互承认优先权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这是国外优先权。 2)国内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此为本国优先权。 发明专利申请文件 1.请求书

1)发明名称(25字以内);

2)发明人,只能是自然人,1或多人; 3)申请人,可以是法人、非法人组织;

4)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填写代理机构的全称、专利代理人姓名及编号。一件申请的专利代理人不得超过两人。 5)是否要求优先权。 2.说明书 3.权利要求书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

与发明专利申请文件基本相同。

不同的是,实用新型申请文件应包括附图。因为实用新型专利产品如果没有一个固定的、立体的形状或结构,难以授予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

申请文件与发明专利有区别。申请文件2种:

1.请求书。应填写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该名称应准确地表明请求给予保护的产品。 2.图片和照片。 申请日确定

1.如果专利申请文件是通过邮局邮寄的,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邮戳不清晰,除当事人能提供证明外(如挂号回执单上的日期等),以专利局收到申请文件的日期为申请日。 2.享有优先权的,优先权日为申请日。 ? 发明专利的审查程序

1)受理申请。应当发出受理通知书,明确申请日,给予申请号。

2)初步审查。也称形式审查。主要审查形式要件是否合法,是否缴纳费用等。 3)公开申请。发明专利申请初审合格后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在《发明专利公报》上公布。 4)实质审查。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家专利局可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进行实质审查。

实质审查中下列情形的发明专利申请被驳回 1)申请的主题不是发明;

2)申请主题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 3)申请主题属不授专利权的技术领域; 4)申请主题不具有“三性”;

5)申请的主题不符合单一性原则;

6)说明书没有对发明创造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7)申请文件的修改或分案申请超出了原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审查流程是: 受理申请→初步审查→授权公告。 无效宣告请求的法定理由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4条规定:

1.专利权客体或技术主题不符合专利的定义; 2.专利权主体资格不符合专利法规定; 3.属于违法、社会公德或妨碍公共利益; 4.不符合授予专利的实质条件; 5.专利申请文件不符合专利法规定; 6.申请人修改超过了原说明书的范围; 7.属于抵触或重复授权。

不同的发明创造其权利内容不同

1.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属于“产品专利”,专利权包括制造权、使用权、许诺销售权、销售权、进口权。

2.“方法发明”专利,权利不仅包括对该方法的使用,还包括使用、许诺销售权、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3.对于外观设计专利,专利权人享有制造权、许诺销售、销售权和进口权。 专利权的内容 1.制造权 2.使用权 3.许诺销售权 4.销售权 5进口权

专利法强制许可的分类: 1.权利人不实施的强制许可

2.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非常情况或为了公共利益目的的强制许可 3.公共健康目的的药品专利的强制许可 4.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 强制许可的程序

第一,请求。请求人应向专利局提交强制许可请求书,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各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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