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省级全民健身工程建设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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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省级全民健身工程建设情况汇报

自2006年国家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试点项目实施以来,萍乡市省级惠民工程建设在省委、省政府、省体育局及各有关单位的关心支持下,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切实将加强全市农村(社区)体育“硬件”设施建设、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兴建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开展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构建多元化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作为为广大人民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积极依托上级扶持,坚持政府推动,强化全民参与,加大资金投入,全市省级农村体育健身工程、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使体育民生工程真正成为民心工程,让体育发展的成果真正惠及到更多的群众。

一、 基本情况

萍乡市总面积3823.99平方公里,总人口185万。现辖芦溪、上栗、莲花三县和安源、湘东两区及国家级经济开发区萍乡经济开发区;有28个镇、18个乡、7个街道办事处、638个村委会和124个居委会。2006—2011年期间,累计完成省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19个,全民健身路径工程56个。累计投入资金525万元(其中国家和省级投入资金 453.6万元,县财政和乡村自筹资金71.4万元)。

几年来,通过市级农民体育工程、社区体育工程建设的整体推进。截止2011年底,先后在全市377个村建设了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共建成标准篮球场262个,全民健身路径316套,新增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4.7万平方米,全市农村体育健身路径安装覆盖率达到51%,全市城市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安装覆盖率达到72%,经常性参加健身活动的群众近54万人。

二、经验做法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着力建设惠民工程。

充分结合新农村建设、创建文明城市的有利契机,积极主动争取省局对我市全民健身工程建设的扶持,争取市委、市政府对全民健身

工程的重视。将其作为政府实事工程来抓,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将省级全民健身工程作为加快城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重要任务强力推进。一是健全组织,强化领导。市体育局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实施的内容、标准和实施步骤。具体负责全民健身工程任务的贯彻执行,细化分解了各阶段工作任务,明确任务,责任到人,把握重点,扎实做好了筹备、规划、设计、建设、投入使用等各项工作,确保全民健身工程建设的全面落实,各县区也相应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了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工程点的申报、器材的安装、管理及使用情况上报等工作。各个乡镇(街)均成立了领导机构,建立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主抓的领导机制,行政村(社区)设立了分管体育的村(社区)干部,每个工程点上都安排了至少一名管理员,形成了市县乡村(社区)层层抓、层层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为全市全民健身工程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二是召开会议,具体部署。每年都将召开由县区分管领导、体育局局长、县区各有关部门以及全民健身工程建设联络员参加的专项工作会议,会上进一步传达省局对全民健身工程建设的要求,全面、具体的安排和部署了相关工作,听取个县区对上年度工作的汇报及下一年度工作打算,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形成了工作合力。

(二)合理规划,统筹布局,着力建设科学工程。

坚持工程建设的科学性、协调性导向,统筹两项工程建设,全面推进工程数量提升的同时,侧重工程建设的科学性、较好地发挥体育设施的利用率。

一是择优进行申报。按照省局要求,将“人口密集、紧邻集镇、方便群众参加健身、有较好的全民健身基础和氛围、做好了前期规划”作为工程申报点的基础条件,在县区组织初步申报的基础上,市体育局进行筛选,下派调查组,深入各县区工程申报点进行场地勘察,对各工程申报点领导重视程度、现有资源条件、项目建设潜力等诸多方

面进行详细的摸底,为项目申报提供现实依据。二是科学合理规划。各工程申报点在申报前基本都能做到与村(社区)总体发展规划相结合,与周边环境相配套、与城镇村居环境整治和生态建设相结合的建设原则,充分尊重民意,既考虑惠民便民、安全实用,又注重提升工程建设品质。几年来,我市所有安装健身器材的场地没有一处占用耕地或林地,健身场地全部使用荒地和空闲地。三是高标高质建设。委派技术人员,逐点指导场地基层铺垫及器材安装。场地、器材的建设和安装严格按照工程要求,对配备的器材严把安装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经得起检验,对工程验收实行申报制,建好一个,申报一个,查验一个,对质量不合格的场地,责成建设单位进行整改,确保每个工程的质量。

(三)严格程序,强化监督,着力建设放心工程。

切实担起全民健身工程建设领导和督办的责任,坚持功能完善、设施齐备、辐射力强、方便群众的建设原则,建立和落实对工程建设的检查监督机制,严格对工程点工程进度、资金到位、场地维护、活动开展等方面开展督导。一是健全工程建设监督机制。成立了分管局长为组长的工程监督小组,负责对工程建设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验收工作。制定了工程督查方案,对督查的内容、方法和问题的处理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对整个工程申报、基础建设、器材安装和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了全程全面细致的监督,做到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二是签订工程协议。建立市、县、乡(街)三级体育设施档案,与各工程点签订工程协议书,明确了市体育局、县区体育局、受赠单位三方责任和义务,进一步突出受赠单位对器材的管理和维护责任,确保工程建设的规范性。 三是开展工程督查。监督小组成员多次深入工程建设现场,督促建设进度,检查建设质量,协助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工程建设能严格按照标准实施,建设成为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的优质工程。

(四)监管并举,发挥效用,着力建设品质工程。

坚持建管并重,逐步健全健身场所管理长效机制,积极引导和激励受赠单位组织开展各类全民健身和体育竞赛活动,为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提供更好的服务。

一是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宣传板报、宣传标语、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全民健身工程,积极宣传工程完工后开展体育健身活动的情况,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全民健身工程建设的良好氛围。二是充实管理员队伍。通过侧重将各工程受赠单位的体育骨干纳入全市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学员,在培训班期间加强对体育设施管理、维护、活动组织等知识的传授,使得工程的管理维护有人抓、有人做。逐步实现“场地坏了有人补、器材坏了有人修、场地脏了有人清、比赛活动有人组织”的“四有”目标。三是规范健身场所管理机制。落实日常管理责任制,加强场馆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定期不定期组织健身设施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健身设施设备安全隐患;由县区定期安排社会体育指导员现场指导群众开展体育锻炼,组织举办各类文体活动,以优良的设施设备、高效的管理服务、丰富的群体活动吸引广大群众不断加入到健身人群中来。四是积极组织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结合重大节庆日、全民健身日、全市文明创建等主题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便于参与、形式多样的群众体育活动,与此同时,通过做好体育设施向公众免费开放,带动了周边群众参与体育锻炼,体育锻炼给他们带来了精神的愉悦和身体的健康。

三、存在的不足

省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和全民健身路径工程的实施,使群众健身环境和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受到了广大市民的普遍欢迎,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但在在工作中由于城乡区域、经济水平、全民健身基础等差异,导致出现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的规模和水平与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与我市经济社会大发展快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农村体育健身器材设施总体数量偏低,各县区发展不均衡; 二是村级农民健身工程存在分散安装器材的现象。相对于篮球场村民对健身器材的需求比较高,为提高全村对村级农民健身工程的使用率,存在将乒乓球桌在村内分散安装的情况。三是健身器材维护力度需进一步加强。近年来投放健身器材较多,由于使用频率高,风吹雨淋等因素,很多器材破损严重,一些健身器材已经到了报废年限,尚未拆除,造成了一些安全隐患,亟待更换。四是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管理需要进一步规范。健身设施的管理、使用和维修、维护相关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健身器材的管理和维护力度还不够。四是全民健身活动的组织参差不齐。有的行政村未能很好的结合器材和场地组织开展活动,工程发挥效用不明显。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积极争取省局的支持,以村级、城市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为重点,在工程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上下功夫,进一步稳固全市全民健身阵地建设,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和提供更加便利和优良的健身条件。

二○一二年五月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hda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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