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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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esign Standard for Energy Efficiency

Of Residential Buildings

(修编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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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1 总则 2 术语、符号

3节能目标和室内设计参数 4 建筑耗热量指标计算 5 建筑热工设计 5.1一般规定

5.2 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要求及传热系数限值 5.3外窗和外门

6采暖、通风与空调的节能设计 6.1一般规定 6.2 热源

6.3锅炉房、热力站供热系统及节能控制 6.4输配管网和室内采暖系统 6.5 通风与空调 7 建筑节能设计的判定

附录A 建筑物热工性能计算和节能判定表 表A-1设计建筑围护结构做法表 表A-2 总体热工性能直接判定表 表A-3 参照建筑对比法计算判定表

附录B 围护结构的构造及其建筑热工特性指标示例 B.0.1 外墙保温的推荐做法

B.0.2 屋面保温的推荐做法 B.0.3 外窗的性能分级 附录C 关于面积和体积的计算 附录D采暖供热管道最小保温厚度δmin

附录E 本标准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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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0.1为了贯彻国家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政策,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在实施《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01—602—2004) 的基础上,根据北京地区的现实条件,加强采暖供热系统的节能,使采暖燃料的节约落到实处,特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的建筑物节能设计主要适用于新建和扩建的住宅建筑和集体宿舍;供热系统的节能设计适用于住宅小区和以住宅为主的建筑群,同一供热系统中的各类建筑物的热力入口设计均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1.0.3 本标准根据北京地区的气候特征,主要控制冬季的采暖能耗,适当兼顾夏季的空调能耗。

1.0.4 按本标准进行建筑热工、采暖、空调与通风设计时,应同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符号

2.0.1 采暖期室外平均温度te Outdoor mean air temperature during heating period

在采暖期起止日期内,室外逐日平均温度的平均值。室外日平均温度≤5℃的阶段为现行法定采暖期,北京地区为125天,在此期间内,室外温度的平均值为―1.6℃。

2.0.2基准建筑 Baseline building

选择建筑层数、体形系数、朝向和窗墙面积比等在北京地区具有代表性的住宅建筑,以此作为基准,将建筑物耗热量控制指标分解为各项围护结构传热系数限值,以便从总体上控制北京地区居住建筑耗热量,此建筑称为基准建筑。 2.0.3 设计建筑 Designed building

正在设计的、需要进行节能设计判定的建筑。 2.0.4 参照建筑 Reference building

参照建筑是用以确定设计建筑耗热量指标限值的虚拟建筑, 参照建筑的形状、朝向与设计建筑完全一致,但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层高、窗墙比和屋面开窗面积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值。

2.0.5 建筑物体形系数S Shape coefficient of buil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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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与室外大气接触的外表面积与其所包围的体积的比值。外表面积中,不包括地面和不采暖楼梯间内墙和户门的面积。单位为㎡/m3。 2.0.6 建筑物耗热量指标 Index of heat loss of building

在采暖期室外平均温度条件下,为保持室内计算温度,单位建筑面积在单位时间内消耗的需由室内采暖设备供给的热量。单位为W/m2。

2.0.7 围护结构传热系数 K 和外墙平均传热系数Kmi Overall heat transfer coefficient of building envelope and average heat transfer coefficient of outer-wall

围护结构两侧空气温差为1K,在单位时间内通过单位面积围护结构的传热量为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外墙主体部位传热系数与热桥部位传热系数按照面积的加权平均值,为外墙平均传热系数。单位为W/(m2·K)。

2.0.8 围护结构传热系数的修正系数εi Correction factor for overall heat transfer coefficient of building envelope

不同地区、不同朝向的围护结构,因受太阳辐射和天空辐射影响,其传热量要改变。此改变后的传热量,与未受太阳辐射和天空辐射影响的原有传热量的比值,即为围护结构传热系数的修正系数。 2.0.9 窗墙面积比Area ratio of window to wall

某朝向的外窗总面积与同朝向的墙面总面积(包括外窗面积)之比。 2.0.10 高层住宅、中高层住宅、多层住宅和低层住宅 High-rise residence,semi high-rise residence,multistoried residence and low-rise residence

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的住宅;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的住宅;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的住宅;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的住宅。 2.0.11 一次水和二次水 Primary water and secondary water

采暖系统中,热源侧的热媒循环水为一次水,用户侧的热媒循环水为二次水。

2.0.12 一级泵和二级泵Primary pump and secondary pump

在热源直供的采暖系统中,热源侧的循环水泵为一级泵,外网或用户侧的循环水泵为二级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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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散热器恒温控制阀 Thermostatic valve of radiator

与采暖散热器配合使用的一种专用阀门,可人为设定室内温度值,能够感应室温、自动调节阀门开度,改变流经散热器的热水流量,实现室温设定值自动恒定。

2.0.14 流量控制阀 Water flow control valve

在热力入口安装的一种专用阀门,可设定热力入口的流量值,在一定的压差条件下,实现热力入口的流量恒定。

2.0.15 压差控制阀 Pressure difference control valve

在热力入口安装的一种专用阀门,可设定热力入口的压差值,在一定的压差条件下,实现热力入口的压差恒定。 2.0.16 手动平衡阀 Manual balancing valve

管道上安装的一种专用阀门,阀门上有一对测压孔,可供智能仪表进行流量测量,一般具有线性流量特性。

3 节能目标和室内设计参数

3.0.1 北京地区普通住宅建筑冬季采暖的节能目标是:在1980年住宅通用设计采暖能耗基准水平的基础上节能65%。

3.0.2夏季空调能耗的控制,可在外窗的遮阳、可开启面积以及空调和通风设计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节能措施。

3.0.3 北京地区普通住宅冬季采暖的室内设计计算参数如下: 1 卧室、 起居室的室内设计温度,不低于18℃; 2通风换气次数,不低于0.5次/h。

3.0.4 北京地区普通住宅夏季空调的室内设计计算参数如下: 1 卧室、起居室室内设计温度不高于29℃;

2通风换气次数:当利用空调机降温时,应不低于1.0次/h;当利用自然通风降温时,不低于10次/h。

4 建筑物耗热量指标的计算

4.0.1建筑物耗热量指标的计算,应统一按照包括辅助房间在内的全部房间平均室内计算温度16℃、采暖期天数125天、采暖期室外平均温度―1.6℃作为计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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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 建筑物耗热量指标应按下式计算:

qH = qH?T + q INF - q I·H (4.0.2) 式中:qH ——建筑物耗热量指标(W/m2);

qH?T ——单位建筑面积通过围护结构的传热耗热量(W/m2); q INF——单位建筑面积的空气渗透耗热量(W/m2);

q I·H——单位建筑面积的建筑物内部包括炊事、照明、家电和人体

散热的得热量,取3.8(W/m2)。

4.0.3 单位建筑面积通过围护结构的传热耗热量,应按下式对各项围护结构分项计算后汇总: qH?T17.6m??iKmiFi (4.0.3) ?A0i?1式中:17.6——采暖期室内外平均温差(K);

AO ——建筑面积(m2),按附录C的规定计算; ε

i

——围护结构传热系数的修正系数,按表4.0.3采用;

Kmi ——围护结构的平均传热系数[ W/(m2·K)],参见附录B;

i

F——围护结构的面积(m2),按附录C的规定计算。

表4.0.3围护结构传热系数的修正系数εi

部位 非透明 屋顶 透明 外墙(包括阳台门下部) 有阳台 外窗 无阳台 外门 南 0.7 0.50 0.18 0.70 东、西 0.86 0.74 0.57 0.86 北 0.92 0.86 0.76 0.92 水平 0.91 0.18 注:1 朝向按表5.3.1的规定划分。

2 阳台不封闭时,阳台门上部透明部分的ε台门下部不透明部分的ε

i

i

值,按同朝向有阳台的外窗采用;阳

i

值,按同朝向的外墙采用。封闭阳台外窗的ε值按同

朝向无阳台的外窗采用。

3不采暖楼梯间的内墙和户门、不采暖空间上部楼板、伸缩缝、沉降缝墙和抗震缝墙等的εi值,以温差修正系数n值代替。n值按照《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取值,但不采暖楼梯间的内墙和户门,其n值取0.3。

6

4接触土壤的地面,ε

i

= 1。

5 内天井内的外墙和外窗,按北向取值。

6坡屋顶仍按ε

I

= 0.91取值。

4.0.4 单位建筑面积的空气渗透耗热量,应分别按下列两种情况计算: 1 楼梯间不采暖时 qINF?1.92V0 (4.0.4 – 1) A02 楼梯间采暖时 qINF?式中:

q INF ——单位建筑面积的空气渗透耗热量(W/m2)

V O——建筑物外表面和底层地面所包围的体积(m3),按附录C的规定计 算。

2.08V0 (4.0.4 – 2) A05 建筑热工设计

5.1一般规定

5.1.1建筑群的规划布置、建筑物的平面设计, 应有利于冬季日照、避风和夏季自然通风。

5.1.2建筑物的朝向宜采用南北向或接近南北向,主要房间宜避开冬季最多频率风向(北向及西北向)。

5.1.3建筑物的体形系数,高层和中高层住宅不宜超过0.3,多层住宅不宜超过0.35, 低层住宅不宜超过0.45。

5.1.4普通住宅的层高不宜高于2.8m,当超过时应按7.0.2条的规定采用 “参照建筑对比法”进行校核和调整计算。

5.2 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要求及传热系数限值

5.2.1外墙应采用外保温构造;外窗应采用中空玻璃。

5.2.2 建筑物各部分围护结构(除外窗外)的传热系数,必须符合表5.2.2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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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外窗(包括阳台门玻璃)的传热系数不应大于表5.2.2的规定,如不符合,应按7.0.2条的规定采用 “参照建筑对比法”进行校核和调整计算。

表5.2.2 各部分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限值 [W/(m·K)]

外窗/ 阳台门玻璃 阳台门下部门芯板 不采暖凸窗顶部、空间上底部和侧部楼板 墙 不采暖楼梯间 (或外廊) 内墙 2

住宅类型 屋顶 外墙 接触室外 空气地板 户门 4层及以上建筑 3层及以下建筑 ≤0.60 ≤0.60 ≤2.80 ≤1.70 ≤0.50 ≤0.55 ≤0.45 ≤0.45 ≤0.80 ≤1.50 ≤2.00 注:1.围护结构的构造和传热系数示例,见附录B;

2.4层及以上建筑特殊情况下不得不采用内保温时,其主体结构的传热系数应≤0.3 W/(m·K),其他保温结构其平均传热系数应符合表5.2.2的规定。

2

5.2.3 与阳台有关的保温部位,应符合以下要求:

1 不封闭阳台的建筑外墙和阳台门窗、封闭阳台所有与室外空气接触的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均应符合表5.2.2的规定。

2 凸窗与室外空气接触的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应符合表5.2.2的规定。 3 跃层平台的传热系数,与屋顶相同。

5.2.4为增强围护结构的隔热性能,改善夏季室内热环境,应采取以下措施: 1 低层住宅有条件可以采用绿化遮阳,高层塔式建筑和主体朝向为东西向的住宅,其主要居住空间的西向外窗应设置活动外遮阳设施,东向外窗宜 设置活动外遮阳设施。 2 屋顶宜采用通风屋面构造。

3 外窗的可开启面积,应不小于所在房间面积的1/15。

4 钢结构等轻体结构体系住宅,其外墙宜采用设置通风间层的措施。 5.2.5 楼梯间和套外公共空间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楼梯间和套外公共空间外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应符合5.2.2条的要求; 2 住宅建筑入口外门不应镂空,其非透明部分应采取保温措施,且应有随时关闭的可靠措施。

5.2.6外墙下列部位应进行详细构造设计: 1 外墙外保温应减少混凝土出挑构件及附墙部件。

2当外墙有出挑构件及附墙部件时(如:阳台、雨罩、靠外墙阳台栏板、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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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机搁板、附壁柱、凸窗、装饰线和靠外墙阳台分户隔墙等)应采取隔断热桥和保温措施。

3外墙外保温的墙体,外窗宜靠外墙主体部分的外侧设置,否则外窗(外门)口外侧四周墙面,应进行保温处理。

4变型缝内应填满保温材料或采取其他保温措施,当采用在缝两侧墙做内保温、且变形缝外侧采取封闭措施时,其每一侧内保温墙主体结构的传热系数不应大于0.8W/(m2·K)

5.3 外窗和外门

5.3.1外窗面积不应过大,其窗墙面积比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不同朝向的窗墙面积比, 不应超过表5.3.1的规定值。

2. 当窗墙面积比超过规定值时应按7.0.2条的规定采用 “参照建筑对比法”进行校核和调整计算,但任一朝向的窗墙面积比不得大于其最大值。

表5.3.1 不同朝向的窗墙面积比规定值和最大值

朝向 建筑类型 此朝向无进深>8m的厅 此朝向有进深>8m的厅 南北向板式建筑 东西向板式建筑、 塔式建筑 窗墙面积比规定值 0.25 0.30 0.15 0.30 0.50 窗墙面积比最大值 0.35 0.40 0.25 0.40 0.60 北(偏东≤45到偏o西<60范围) 东 (偏北<45到偏o南≤45范围) 、西o(偏北<30到偏南o≤60范围) o南(偏东<45到偏o西<30范围) oo注: 1阳台门上部和其他外门(透明部分)计入窗户面积,门芯板(不透明部分)不计入

窗户面积;

2 南向外窗仅指不受相邻建筑和本楼其它部位遮挡的外窗,具体规定如下: ⑴仅在大寒日前后短期被遮挡的南向外窗仍视同南向;

⑵南墙有凹槽时,其开口宽为B,深为D,当(B /D)≥2,凹槽内的南窗、墙仍视同原朝向。当B /D<2,凹槽内的南窗、墙均视同东、西向。

⑶东、西墙有凹槽时,其开口宽为B,南窗中心线距凹槽边线为D,当(B /D)≥1,凹槽内的南窗、墙视同东、西向,否则凹槽内的南窗、墙均视同北向。凹槽处的东南角窗和西南角窗均视同东、西向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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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北墙凹槽的东、西向窗墙均视同北向。

5.3.2 平屋面的屋顶透明部分的面积不应大于屋顶总面积的5%;坡屋面的开窗面积不应超过采光要求开窗面积低限值的1.2倍。如不符合应按7.0.2条的规定采用 “参照建筑对比法”进行校核和调整计算。 5.3.3住宅不宜采用凸窗,其北向不应采用凸窗。

5.3.4应采用气密性级别较高的外窗(包括阳台门),其气密性等级应按照国家标准《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7-2002)选用,其等级不应低于的4级水平,具体数据详附录B.0.3。

6 采暖、通风与空调的节能设计

6.1 一般规定

6.1.1 居住建筑采暖系统的施工图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对每一采暖房间进行热负荷计算;

2室内采暖系统应严格进行水力平衡计算,且应通过各种措施使并联环路之间的压力损失相对差额不大于15%。

6.1.2居住建筑应设置采暖通风设施,并应设置空调设施或预留空调设施的位置和条件。

6.1.3 居住建筑采暖空调的热源和冷源,应根据资源情况、环境保护、能源的高效率应用、用户对采暖空调预期费用的可承受能力等综合因素,经技术经济分析确定。

6.1.4 当采用集中热源或集中冷源时,应符合以下原则:

1 .在城市热网供热范围内,采暖热源应优先采用城市热网。热力站的供热规模不应过大。

2. 有条件时,宜采用电、热、冷联供系统。 3. 应积极利用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地热能等。

6.1.5除无集中热源、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外,不得采用普通电散热器或家用电锅炉等直接电热式供暖设备: 1供电政策支持和电价优惠的住宅小区;

2 无燃气源,用煤、油等燃料受到环保或消防严格限制的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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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夜间可利用低谷电进行蓄热、且蓄热式电锅炉不在昼间用电高峰时段启用的住宅。

6.1.6当冬季运行性能系数低于1.8时,不宜采用空气源热泵机组供热。

注:冬季运行性能系数 = 冬季室外空调计算温度时的机组供热量(W)/ 机组输入功率(W)。

6.1.7集中冷源和空调系统的设计,可参照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01-621)的有关规定。

6.2 热源

6.2.1燃煤锅炉房

1 采用燃煤(燃散煤)锅炉时,应设置区域锅炉房。锅炉的容量和台数应合理配置,单台锅炉容量宜≧14MW,锅炉房的锅炉总台数不宜少于2台,且不宜超过5台;

2. 燃煤(Ⅲ类烟煤)锅炉的最低额定热效率应符合表6.2.1的规定, 燃煤锅炉的负荷率不应低于50%;

表6.2.1 燃煤(Ⅲ类烟煤)锅炉最低额定热效率(%)

锅炉容量(MW) 2.8 74 4.2 76 7.0 78 14.0 80 28.0 82 注:Ⅲ类烟煤的发热值>19700(kJ/kg)。

3. 区域锅炉房应采用设热力站的间接供热系统。 6.2.2燃气锅炉房 1 燃气锅炉房的设置原则:

1)每个锅炉房的供热面积,供高层建筑时不宜大于7万㎡,供非高层建筑时不宜大于4万㎡,锅炉房的供热半径不宜大于150m。当受条件限制供热面积较大时,应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是否采用分区设置热力站的间接供热系统。 2)锅炉台数不宜过多,宜为2~3台。 3)单台燃气锅炉的负荷率不应低于30%。

2 模块式组合锅炉房宜以楼栋为单位设置。总供热面积较大,且不能以楼栋为单位设置时,锅炉房也应分散设置。每个锅炉房的模块数宜设4~8块,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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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10块,总供热量宜在1.4MW以下。

6.2.3间接供热的燃煤、燃气锅炉,应采用高温和大温差的设计参数。设计供水温度不应低于115℃,设计供回水温差不应小于40℃。,其热力站宜与燃气锅炉房的供热规模相同。 6.2.4燃气锅炉的选择

1. 燃气锅炉应采用全自动锅炉,额定热功率在2.1MW以上的燃气锅炉其燃烧器应采用自动比例调节方式,并具有同时调节燃气量和燃烧空气量的功能;额定热功率小于2.1MW的锅炉宜采用比例式燃烧器; 2. 燃气锅炉的热效率合格指标应符合表6.2.4的规定;

表6.2.4 燃气工业锅炉热效率合格指标

额定蒸发量D(t/h) 1 1

1) 额定热量和采暖负荷相适合,容量不宜过大; 2)燃气热风供暖炉的额定热效率不低于80%;

3) 燃气热水供暖炉的额定热效率不低于88%,部分负荷热效率不低于85%; 4) 宜采用具有同时自动调节燃气量和燃烧空气量功能的产品; 5) 燃气热水供暖炉的配套循环水泵应与系统特性相匹配。 6.2.5燃气锅炉的烟气余热回收装置应按下列要求设置:

1. 热媒供水温度不高于60℃的低温供热系统,应设烟气余热回收装置。 2. 散热器采暖系统宜设烟气余热回收装置。

3. 锅炉烟气余热回收装置后的排烟温度不应高于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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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定供热量Q(GJ/h) 2.5 2.5

2)当选用普通锅炉时,应另设烟气余热回收装置。

6.3 锅炉房、热力站供热系统及节能控制

6.3.1 燃气锅炉房直接供热系统,当锅炉对供回水温度和流量的限定,与用户侧在整个运行期对供回水温度和流量的要求不一致时,应按热源侧和用户侧配置两级泵水系统。

6.3.2 设置2台以上燃气锅炉时,应设多台锅炉合理运行的集中控制装置。 6.3.3 燃煤锅炉房应设置计算机运行调度、监测系统,自动调节给煤量、鼓风量、引风量等。并应符合《高效燃煤锅炉房设计规程》(CECS 150:2003)中的自动控制和节能的有关规定。

6.3.4 燃气锅炉房直供系统和热力站供热系统应设供热量自动控制装置,根据室外气温等气象条件变化自动改变用户侧供(回)水温度,对用户侧系统进行总体调节。

6.4 输配管网和室内采暖系统

6.4.1集中热媒输配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室外管网应进行严格的水力平衡计算,使各环路之间(不包括公共段)的计算压力损失相对差额不大于20% 。当室外管网水力平衡计算达不到上述要求时,热力站和建筑物热力入口应设置手动平衡阀,必要时应根据同一供热系统建筑物内系统的情况,设置流量控制阀或压差控制阀。以保证一次水系统和二次水系统各环路达到基本的水力平衡;

注:本条主要针对新设计的系统,在旧有系统中加入新设计建筑时,应采取适当的措施,使得全系统达到平衡。

2热媒输配系统的动力消耗应予以控制。设计条件下的耗电输热比,即设计条件下输送单位热量的耗电量,应不高于《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95)中规定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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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热媒输配系统的输热损失应予以控制。室外管道的绝热层厚度,应按照本标准附录D中的要求选用。

6.4.2手动平衡阀、流量控制阀或压差控制阀应按下列原则选择: 1.阀门的两端压差范围应符合阀门产品标准的要求。 2 阀门的规格应经计算确定。

6.4.3 热力入口供水管压力表(或其他压力仪表的测点)应安装在手动平衡阀(或其他控制阀)的下游,回水管压力表(或其他压力仪表的测头)应安装在手动平衡阀(或其他控制阀)的上游,压力表的精度和量程应与室内系统压差相适应。

6.4.4 热媒输配系统应在管网平衡调试合格后验收。 6.4.5 建筑物户内采暖系统的节能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户内宜采用双管系统。

2 每组散热器均应设散热器恒温阀。双管系统散热器应采用高阻力两通恒温阀;单管系统应设跨越管,散热器应采用低阻力两通恒温阀或三通恒温阀。散热器恒温控制阀的特性及其选用应符合行业标准《散热器恒温控制阀》(JGxxx-2006)的规定。

注:在旧有系统中加入新设计建筑时,旧有系统可通过直接调试或在热力入口设置平衡阀等方法使系统达到水力平衡,则新建筑应设散热器恒温阀。无条件进行全系统的水力平衡调试,设计人可根据系统情况和新设计建筑在系统中的位置,确定是否在新设计建筑中安装散热器恒温阀。

6.4.6单体建筑施工图在建筑物热力入口应标注下列内容:

1.设计热负荷及单位建筑面积设计热负荷指标; 2.设计供回水温度、额定流量;

3.室内侧的供回水压差(不包括手动平衡阀、流量控制阀或压差控制阀的阻力)。

注:同一供热系统中所有建筑物(包括公共建筑)热力入口均应标注。

6.4.7 室外热力管网施工图的各热力入口应标注下列内容:

1.额定流量;

2. 室内侧的供回水压差(不包括手动平衡阀、流量控制阀或压差控制阀的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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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热力入口资用压差。

注:同一供热系统中所有建筑物(包括公共建筑)热力入口均应标注。

6.4.8居住建筑的供暖系统,应配置下列热计量装置:

1 锅炉房出口以及热力站换热器的二次水出口应设置计量总输出热量的热量表。

2 楼栋的各热力入口应设楼栋热量表。 3 应设置分户热计量装置。 6.4.9防堵塞措施应符合以下规定:

1 供热采暖系统水质要求应执行北京市地方标准《供热采暖系统水质及防腐技术规程》(DBJ01-619-2004)的有关规定。

2 热力站换热器的一次水和二次水入口应设过滤器。

3过滤器具体设置要求详见《供热采暖系统水质及防腐技术规程》DBJ01-619-2004)的有关规定。

6.5 通风和空调

6.5.1居住建筑设计应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应处理好室内气流组织,提高通风效率,降低空调负荷。

6.5.2居住建筑主要的居住空间,应采取可以调节换气量的措施。 6.5.3有条件时,新风和排风之间宜采用带热回收的机械换气装置。 6.5.4 居住建筑采用分散式房间空调器进行空调和采暖时,应选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12021.3-2004)能效等级2级的空调器。居住建筑采用户式空调(热泵)系统时,所选用机组的名义工况时的制冷性能系数(COP)应符合《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 户用和类似用途的冷水(热泵)机组》(GB/T 18430.2-2001)的规定。 6.5.5居住建筑采用分散式空气调节器时,室外机的设置,应该充分考虑夏季冷凝热排放和冬季热量吸收条件,并应防止热污染和噪声污染。

7 建筑节能设计的判定

7.0.1设计建筑物各项围护结构的设计均符合或优于本标准第5.1.4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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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条、第5.3.1条(规定值)和第5.3.2条等条文的规定时,可以不进行建筑物耗热量指标计算,直接判定为总体热工性能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节能要求。 7.0.2当设计建筑物各项围护结构的设计不能满足本标准第5.1.4条、第5.3.1条(规定值)和第5.3.2条等条文的其中任何一条或外窗的传热系数不符合第5.2.2条的规定时,应采用“参照建筑对比法”进行建筑物总体热工性能设计判定。

1.按照第4章和附录A中附表A-3的方法, 计算参照建筑围护结构耗热量指标。

注:1)计算时各阳台顶部总面积和所有凸窗顶部总面积均计入屋面面积;各阳台底部总面积(阳台不落地时)和所有凸窗底部总面积均计入接触室外空气地板的面积。 2)参照建筑的各项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均按本标准表5.2.2的限值、层高按照2.8m填写,根据建筑类型按表5.3.1的规定值调节外窗面积达到规定的窗墙比后填写窗和净墙面积,屋面开窗面积按第5.3.2条的规定值填写。空气渗透耗热量计算时,房间体积也按2.8m层高计算。

3)调整窗墙比时,应按同一比例同时调节有阳台外窗和无阳台外窗的尺寸。

2. 将参照建筑的耗热量指标作为设计建筑的耗热量指标限值。

3. 计算设计建筑的实际耗热量指标,如大于参照建筑的耗热量指标时,应调整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层高、窗墙比或屋面开窗面积,使计算耗热量指标不大于参照建筑耗热量指标,调整后的建筑设计, 可判定为总体热工性能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节能要求。

7.0.3满足总体热工性能和其它强制性条文要求,才可以判定为节能建筑设计。 7.0.4应向施工图审查单位提供下列节能设计计算资料: 1附录A中表A-1、表A-2或表A-3; 2 采暖负荷计算书。

16

附录A 建筑物热工性能计算和节能判定表

表A-1 设计建筑围护结构做法表

设计建筑屋顶和外墙保温做法表

平均传热系数Km 围护结构项目 做 法 材料名称 厚度(mm) W/(m2·K) 找坡层 (平均) 屋顶 保温层 结构层 主体结构 外保温 保温层 外墙 主体结构 内保温 保温层 (注:主断面传热系数)

17

表A-2 总体热工性能直接判定表 工程号 东 工程名称 西 层数 窗墙比 南 Ki (W/m2.K) 主持人 审定人 审核人 北 层高 建筑类型和主朝向 围 护 结 构 项 目 屋顶 南 东、西 北 南 透明部分 东、西 北 外窗 (门) 顶 凸窗非透侧墙 明部分 底 南 阳台门下部门芯板 东、西 北 隔墙 不采暖楼梯间 户门 接触室外空气地板 地板 不采暖地下室上部地板 注:1 朝向及窗墙比规定值详见表5.3.1。 2 设计建筑的Ki应小于等于传热系数限值K。

传热系数限值K(W/m2.K) 3层及以下建筑:0.45 4层及以上建筑:0.5 3层及以下建筑:0.45 4层及以上建筑:0.6 外墙 2.80 0.8 1.70 1.50 2.00 0.50 0.55 年 月 日 19

表A-3 参照建筑对比法计算判定表

工程号 工程名称 层数 层高 窗墙比 设计建筑(原型) 参照建筑 东 西 南 设计建筑(调整后) 围 护 结 构 传 热 量 计 算 数 据 北 建筑面积Ao(m2) 建筑物体积Vo(m3) m设计建筑 参照建筑 建筑物类型和主朝向 ·参照建筑单位建筑面积围护结构的传热量(W/m2) qH?TC?17.6(??iKiFi)/Ao= i?1m设计建筑(原型) 参照建筑 计 算 项 目 εi Ki Fi Ki Fi εiKiFi (W/m2.K) (m2) (W/m2.K) (m2) 非透明部分 0.91 屋顶 透明部分 0.18 0.70 南 0.86 东 外墙 0.86 西 0.92 北 0.50 南 0.74 东 有阳台 0.74 西 0.86 北 0.18 南 0.57 透明部东 外分 0.57 西 窗 0.76 北 无阳0.91 顶 台 凸窗非底 1.00 透明部侧墙南 0.70 分 0.86 侧墙东、西 0.92 侧墙北 0.70 南 阳台门下部门 0.86 东、西 芯板 0.92 北 0.30 隔墙 不采暖楼梯间 0.30 户门 1.00 接触室外空气地板 地板 不采暖地下室上部地板 0.75 1.00 周边地面 0.52 0.52 地面 1.00 非周边地面 0.30 0.30 -- -- -- -- -- qH 传热系数限值(W/m2.K) 设计建筑(调整后) 注:括号内为外墙内保温的K Ki Fi εiKiFi 值 (W/m2.K) (m2) 3层及以下建筑:0.45 4层及以上建筑:0.5 2.80 3层及以下建筑:0.45 4层及以上建筑: 0.6(0.3) 2.80 0.8 1.70 0.52 0.30 -- -- 1.50 2.00 0.50 0.55 0.52 0.30 ·设计建筑单位建筑面积围护结构的传热量(W/m2) qH?TS?17.6(??iKiFi)/Ao= i?1·参照建筑单位建筑面积空气渗透耗热量(W/m2) 楼梯间不采暖时: qINFC?1.92Vo/Ao= 楼梯间采暖时: qINFC?2.08Vo/Ao= ·设计建筑单位建筑面积空气渗透耗热量(W/m2) 楼梯间不采暖时: qINFS?1.92Vo/Ao= 楼梯间采暖时: qINFS?2.08Vo/Ao= ·参照建筑建筑物耗热量指标(W/m2) qH?qH?T?qINF?3.8? ·设计建筑建筑物耗热量指标(W/m2) qH?qH?T?qINF?3.8? 注:1.本表围护结构各部分的传热面积(Fi)、各朝向的窗墙比、建筑面积Ao及建筑物体积Vo由建筑专业计算,其余由设备专业计算。 2.参照建筑的层高为2.8m;窗墙面积比可根据建筑物类型和主朝向按表5.3.1的规定值填写;其各部分的面积可根据设计建筑(原型)通过一定的计算自动得出。

主持人 审定人 审核人 计算人 建筑 设备 年 月 日 20

附录B 围护结构的构造及其建筑热工特性指标示例

B.0.1外墙保温的推荐做法

B.0.1.1聚合物砂浆加强面层外保温

做法1-1

123451234 热惰性指标 D 2.38 2.47 2.56 2.64 2.73 5

平面 剖面 保温材料厚度 热阻 传热系数 构造做法 22(mm) Ro(m·K/W) K(W/m·K) 1、外涂料装饰层 70 1.65 0.60 2、聚合物砂浆加强面层 80 1.85 0.54 3、保温层(聚苯板) 4、180mm现浇混凝土 90 2.05 0.49 5、内墙面刮腻子 100 2.25 0.44 110 做法1-2

2.45 0.41 1234构造做法 512345

平面 剖面 保温材料厚度 传热阻 传热系数 22(mm) Ro(m·K/W) K(W/m·K) 60 70 80 90 100 1.76 1.96 2.16 2.36 2.56 0.57 0.51 0.46 0.42 0.39 热惰性指标 D 3.80 3.88 3.97 4.05 4.14 1、外涂料装饰层 2、聚合物砂浆加强面层 3、保温层(聚苯板) 4、240mmKP1多孔砖 5、15mm内墙面抹灰

做法1-3

1234

155234

平面 剖面 保温材料厚度 传热阻 传热系数 构造做法 22(mm) Ro(m·K/W) K(W/m·K) 1、外涂料装饰层 70 1.71 0.58 2、聚合物砂浆加强面层 80 1.91 0.52 3、保温层(聚苯板) 4、190mm混凝土空心砌块 90 2.11 0.47 22

热惰性指标 D 1.98 2.07 2.15 5、15mm内墙面抹灰 100 2.31 0.43 2.24 110 2.51 0.40 2.33 注:1、详细做法见《外墙外保温施工技术规程(聚苯板玻纤网格布聚聚合物砂浆做法)》

(DBJ/T01-38-2002);

2、保温材料导热系数修正系数取 a=1.2,导热系数计算值λc=0.042×1.2=0.05 (W/m·K); 3、190mm混凝土空心砌块 R=0.16 m2

·K/W。

B.0.1.2现浇混凝土模板内置保温板做法

做法2-1 有网体系

15122335

44平面

剖面 构造做法 保温材料厚度 传热阻 传热系数 热惰性指标 (mm) Ro(m2·k/W) K(W/m2·k) D 1、外装饰层(涂料、面砖) 2、掺抗裂剂水泥砂浆 90 1.68 0.59 2.55 3、单层钢丝网架聚苯板 95 1.76 0.57 2.59 4、180mm现浇混凝土 100 1.84 0.54 2.64 5、内墙面刮腻子 105 1.92 0.52 2.68 110 2.00 0.50 2.72 做法2-2 无网体系

151223354

4平面 剖面 构造做法 保温材料厚度 传热阻 传热系数 热惰性指标 (mm) Ro(m2·k/W) K(W/m2·k) D 1、外涂料装饰层 75 1.67 0.60 2.42 2、聚合物砂浆加强面层 80 1.76 0.57 2.46 3、保温层(聚苯板) 854、180mm现浇混凝土 1.86 0.54 2.50 5、内墙面刮腻子 90 1.95 0.51 2.54 95 2.05 0.49 2.59 注:1、详细做法见《外墙外保温施工技术规程(现浇混凝土模板内置保温板法)》

(DBJ/T01-66-2002);

2、有网体系保温材料导热系数修正系数取 a=1.5,导热系数计算值 λc=0.042×1.5=0.063(W/m·K);

3、无网体系保温材料导热系数修正系数取 a=1.25,导热系数计算值 λc=0.042×1.25=0.053(W/m·K) ;

4、因保温板为齿槽型,保温材料厚度指平均厚度。

B.0.1.3面砖饰面聚氨酯复合板外保温做法

做法3-1

23

12 构造做法 3123 平面 剖面 保温材料厚度 传热阻 传热系数 22(mm) Ro(m·k/W) K(W/m·k) 40 1.68 1.86 2.04 2.22 2.40 2.57 2.75 0.59 0.54 0.49 0.45 0.42 0.39 0.36 热惰性指标 D 2.35 2.42 2.49 2.56 2.63 2.70 2.77 1、装饰面砖聚氨酯复合板 2、180mm现浇混凝土 3、内墙面刮腻子 45 50 55 60 65 70 做法3-2 12 构造做法 3132

平面 剖面 保温材料厚度 传热阻 传热系数 22(mm) Ro(m·k/W) K(W/m·k) 35 1.81 1.99 2.17 2.35 2.53 2.71 3.06 0.55 0.50 0.46 0.43 0.40 0.37 0.33 热惰性指标 D 3.77 3.84 3.91 3.98 4.06 4.13 4.27 1、装饰面砖聚氨酯复合板 2、240mmKP1多孔砖 3、15mm内墙面抹灰 40 45 50 55 60 70 做法3-3 133122

平面 剖面 保温材料厚度 传热阻 传热系数 构造做法 22(mm) Ro(m·k/W) K(W/m·k) 1、装饰面砖聚氨酯复合板 2、190mm混凝土空心砌块 3、15mm内墙面抹灰 40 45 50 55 60 1.74 1.92 2.10 2.27 2.45 0.58 0.52 0.48 0.44 0.41 热惰性指标 D 1.94 2.01 2.08 2.15 2.22 24

65 70 2.63 2.81 0.38 0.36 2.29 2.37 注:1、该做法已经过专家评议,详细做法暂见企业标准,仅供参考;

2、保温材料导热系数修正系数取 a=1.1,聚氨酯导热系数计算值λc=0.025×1.1=0.028 (W/m·K) (聚氨酯

导热系数λ=0.025 W/m·K为检测值); 3、190mm混凝土空心砌块 R=0.16 m2·K/W。

B.0.1.4聚氨酯硬泡喷涂外墙外保温(聚苯颗粒保温浆料找平做法)

做法4-1

161223344655平面

剖面 构造做法 保温材料厚度找平层传热阻 传热系数 (mm) (mm) Ro(m2·k/W) K(W/m2·k) 35 20 1.70 0.59 1、外涂料装饰层 2、聚合物砂浆加强面层 40 20 1.88 0.53 3、聚苯颗粒保温浆料找45 20 2.06 0.49 平层 50 20 2.24 0.45 4、喷涂硬泡聚氨酯 5、180mm现浇混凝土 55 20 2.42 0.41 6、内墙面刮腻子 60 20 2.60 0.39 70 20 2.95 0.34 做法4-2 1126233644 55平面

剖面 构造做法 保温材料厚度找平层传热阻 传热系数 (mm) (mm) Ro(m2·k/W) K(W/m2·k) 30 20 1.84 0.54 1、外涂料装饰层 2、聚合物砂浆加强面层 35 20 2.01 0.50 3、聚苯颗粒保温浆料找40 20 2.19 0.46 平层 45 20 2.37 0.42 4、喷涂硬泡聚氨酯 5、240mmKP50 20 2.55 0.39 1多孔砖 6、15mm内墙面抹灰 55 20 2.73 0.37 60 20 2.91 0.34

25

做法4-3

12345

512345 传热系数 2K(W/m·k) 0.57 0.52 0.47 0.44 0.40 0.38 0.33 6

平面 剖面 保温材料厚度找平层 传热阻 构造做法 2(mm) (mm) Ro(m·k/W) 35 1、外涂料装饰层 2、聚合物砂浆加强面层 3、聚苯颗粒保温浆料找平层 4、喷涂硬泡聚氨酯 5、190mm混凝土空心砌块 6、15mm内墙面抹灰 40 45 50 55 60 70 20 20 20 20 20 20 20 1.76 1.94 2.12 2.30 2.47 2.65 3.01 注:1、该做法已经过专家鉴定,详细做法暂见企业标准,仅供参考;

2、保温材料导热系数修正系数取 a=1.1,聚氨酯导热系数计算值λc=0.025×1.1=0.028 (W/m·K) (聚氨酯

导热系数λ=0.025 W/m·K为检测值);

3、聚苯颗粒保温浆料导热系数计算值λc=0.06×1.25=0.075 (W/m·K) ; 4、190mm混凝土空心砌块 R=0.16 m2·K/W。

B.0.1.5加气混凝土砌块外墙 123414231234 平面 剖面 剖面 保温材料厚度 传热阻 传热系数 热惰性指标 构造做法 22(mm) Ro(m·k/W) K(W/m·k) D 300 350 400 450 1、外涂料装饰层 2、砂浆抹灰层 3、保温层(加气混凝土砌块) 4、15mm内墙面抹灰层 1.68 1.93 2.18 2.43 0.59 0.52 0.46 0.41 5.62 6.49 7.37 8.24 3

注:1、按《加气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修编送审稿计算,加气混凝土05级(加气混凝土的容重取500kg/m); 2、保温材料导热系数修正系数 a=1.25,导热系数计算值λc=0.16×1.25=0.2W / m·K。

26

B.0.2屋面保温的推荐做法

做法1

12345构造示意 非上人屋面 保温材料厚度(mm) 加气聚苯板 传热阻 传热系数 热惰性指标 块 (挤塑聚苯板) Ro(m·k/W) K(W/m2·k) D 1、防水层 2、20厚水泥砂浆找平层 100 55(40) 1.74 (1.76) 0.57 (0.57) 4.18 (4.19) 3、最薄30厚轻骨料混凝土100 60(50) 1.84 (2.03) 0.54 (0.49) 4.23 (4.31) 找坡层 100 70(60) 2.04 (2.31) 0.49 (0.43) 4.31 (4.43) 4、加气混凝土块保温层 聚苯板保温层 100 80(70) 2.24 (2.59) 0.45 (0.39) 4.40 (4.55) (挤塑聚苯板) 100 90(80) 2.24 (2.87) 0.41 (0.35) 4.49 (4.67) 5、钢筋混凝土屋面板 100 100(90) 2.64 (3.14) 0.38 (0.32) 4.57 (4.79) 注:1、聚苯板导热系数修正系数取 a=1.2 ,导热系数计算值λc=0.042×1.2=0.05 W /m·K; 2、挤塑聚苯板导热系数修正系数取 a=1.2, 导热系数计算值λc=0.03×1.2=0.036 W /m·K;

3、加气块导热系数修正系数取 a=1.5 ,导热系数计算值λc=0.19×1.5=0.29 W /m·K(加气混凝土

的容重取600kg/m3

)。 做法2

123456 构造示意 上人屋面 保温材料厚度传热阻 传热系数热惰性指标 (mm) Ro(m·k/W) K(W/m2·k) D 50 1.69 0.59 2.76 1、25~50厚铺地砖水泥砂浆铺卧 2、防水层 60 1.97 0.51 2.86 3、20厚1:3水泥砂浆找平层 70 2.24 0.45 2.96 4、最薄30厚轻骨料混凝土找坡层 80 2.52 0.40 3.06 5、挤塑聚苯板保温层 90 2.80 0.36 3.16 6、钢筋混凝土屋面板 100 3.08 0.33 3.26 110 3.35 0.30 3.36 注:挤塑聚苯板导热系数修正系数取 a=1.2 ,导热系数计算值λc=0.03×1.2=0.036 W/ m·K。 做法3

27

1234675倒置屋面 构造示意 保温材料厚度(mm) 50

传热阻 传热系数2Ro(m·k/W) K(W/m·k) 1.68 1.96 2.24 2.52 2.79 3.07 3.35 0.59 0.51 0.45 0.40 0.36 0.33 0.30 热惰性指标 D 2.69 2.79 2.89 2.99 3.09 3.19 3.29 1、卵石层 2、保护薄膜 3、挤塑聚苯板保温层 4、防水层 5、15厚水泥砂浆找平层 6、最薄30厚轻骨料混凝土找坡层 7、钢筋混凝土屋面板 60 70 80 90 100 110 注:挤塑聚苯板导热系数修正系数取 a=1.2, 导热系数计算值λc=0.03×1.2=0.036 W/ m·K。 做法4

2345构造示意 坡屋面 保温材料厚度 (mm) 55 1、 瓦屋面 2、防水涂料层 3、挤塑聚苯板保温层 4、15厚水泥砂浆找平层 5、钢筋混凝土屋面板 60 70 80 90 100 传热阻 Ro(m·k/W) 1.77 1.91 2.19 2.46 2.74 3.02 传热系数2K(W/m·k) 0.57 0.52 0.46 0.41 0.36 0.33 热惰性指标 D 1.94 2.00 2.11 2.23 2.34 2.46 注:挤塑聚苯板导热系数修正系数取 a=1.2, 导热系数计算值λc=0.03×1.2=0.036 W/ m·K。 做法5

1245678构造示意 架空屋面 1、500X500X50钢筋混凝土板 2、150厚架空层 保温材料厚度(mm) 加气聚苯板 块 (挤塑聚苯板) 3

传热阻 传热系数2Ro(m·k/W) K(W/m·k) 热惰性 指标 D 28

3、防水层 4、15厚水泥砂浆找平层 5、最薄30厚轻骨料混凝土找坡层 6、加气混凝土砌块保温层 7、聚苯板保温层(挤塑聚苯板) 8、钢筋混凝土屋面板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60 (40) 70 (50) 80 (60) 90 (70) 100 (80) 110 (90) 120 (100) 1.84 (1.75) 0.54 (0.57) 4.17 (4.15) 4.25 (4.27) 2.04 (2.03) 0.49 (0.49) 2.24 (2.31) 0.45 (0.43) 4.34 (4.39) 2.44 (2.58) 0.41 (0.39) 4.43 (4.51) 2.64 (2.86) 0.38 (0.35) 4.51 (4.63) 2.84 (3.14) 0.35 (0.32) 4.60 (4.75) 3.04 (3.42) 0.33 (0.29) 4.68 (4.87) 注:1、聚苯板导热系数修正系数取 a=1.2,导热系数计算值λc=0.042×1.2=0.05 W/ m·K;

2、挤塑聚苯板导热系数修正系数取 a=1.2 ,导热系数计算值λc=0.03×1.2=0.036 W/ m·K;

3、加气块导热系数修正系数取 a=1.5, 导热系数计算值λc=0.19×1.5=0.29 W/ m·K(加气混凝土的容重取

600kg/m)。

3

B.0.3 外窗的性能分级

外窗保温性能分级(W/m·K)

分级 分级指标值 分级 分级指标值

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表

分级 单位缝长 分级指标值 q1/(m3/(m·h)) 单位面积 分级指标值 q2/(m3/(m2·h))

1 6.0≥q1>4.0 2 4.0≥q1>2.5 3 2.5≥q1>1.5 4 1.5≥q1>0.5 5 q1≤0.5 1 K ≥5.5 6 3.5> K ≥3.0 2 5.5> K ≥5.0 7 3.0> K ≥2.5 3 5.0> K ≥4.5 8 2.5> K ≥2.0 4 4.5> K ≥4.0 9 2.0> K ≥1.5 5 4.0> K ≥3.5 10 K < 1.5 2

注:摘自《建筑外窗保温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8484—2002)。

18≥q2>12 12≥q2>7.5 7.5≥q2>4.5 4.5≥q2>1.5 q2≤1.5 注:摘自《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7107—2002)。

29

附录C 关于面积和体积的计算

C.0.1建筑面积(AO),应按各层外墙外包线围成的平面面积的总和计算。包括半地下室的面积,不包括地下室的面积。

C.0.2 建筑体积(VO ),应按与计算建筑面积所对应的建筑物外表面和底层地面所围成的体积计算。

C.0.3 换气体积(V ),楼梯间及外廊不采暖时,按V=0.60 VO计算;楼梯间及外廊采暖时,按V=0.65VO计算。

C.0.4 屋顶或顶棚面积,应按支承屋顶的外墙外包线围成的面积计算。应减去不采暖楼梯间及外廊的屋顶或顶棚面积。

C.0.5 外墙面积,应按不同朝向分别计算。某一朝向的外墙面积,由该朝向的外表面积减去外窗面积构成,并减去不采暖楼梯间及外廊的外墙面积。

C.0.6 外窗(包括阳台门上部透明部分)面积,应按不同朝向和有无阳台分别计算,取洞口面积。

C.0.7 外门面积,应按不同朝向分别计算,取洞口面积。

C.0.8 阳台门下部不透明部分面积,应按不同朝向分别计算,取洞口面积。 C.0.9 地面面积,应按周边和非周边分别计算。周边地面系指由外墙内侧算起向内2.0m范围内的地面;其余为非周边地面。如果楼梯间不采暖,还应减去楼梯间所占地面面积。

C.0.10 地板面积,应按外墙内侧围成的面积计算,并区分为接触室外空气的地板和不采暖地下室上部的地板。

C.0.11 楼梯间及外廊隔墙面积,楼梯间及外廊不采暖时,应计算此项面积,由楼梯间及外廊总面积减去户门洞口总面积构成。

C.0.12 户门面积,楼梯间及外廊不采暖时,应计算此项面积,由户门洞口总面积构成。

C.0.13窗墙面积比的计算

1.有阳台时:若阳台不封闭,某朝向的外窗总面积包括同朝向所有阳台门透明部分和外窗的洞口面积,同朝向的墙面总面积为建筑立面面积(即该朝向包括阳台门和外窗面积在内的墙面投影面积)。阳台封闭时,阳台各朝向的外窗分别计入同朝向外窗总面积(阳台内的门窗不再计入),墙面总面积为同朝向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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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面面积(包括同朝向所有阳台外窗总面积及阳台下墙面总面积)。

2.有凸窗时:凸窗各朝向的外窗总面积分别计入同朝向的外窗总面积, 并计入同朝向墙面总面积中。凸窗各朝向的外墙总面积分别计入同朝向的外墙总面积中。

附录D

采暖供热管道最小保温厚度δ

保温材料 岩棉或矿棉管壳 ?m?0.0314?0.0002tm(W/m?K)25~32 40~200 250~300 32~38 45~219 273~325 30 35 55 min

直径(mm) 公称直径(mm) 外径D 最小保温厚度 δmin tm?70℃ ?m?0.0452(W/m?K) 玻璃棉管壳 (W/m?K) ?m?0.024?0.00018tm25~32 40~200 250~300 32~38 45~219 273~325 25 30 50 tm?70℃ ?m?0.037(W/m?K) 聚氨酯硬质泡沫保温管 ?m?0.02?0.00014tm(W/m?K)25~32 40~200 250~300 32~38 45~219 273~325 20 25 45 tm?70℃ ?m?0.03(W/m?K) 注:1表中?m为保温材料层的导热系数;tm为保温材料层的平均使用温度,取管道内热媒

与管道周围空气的平均温度。

2最小保温厚度是根据《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95)表5.3.3的数据和第5.3.5条(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合并计算后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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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E 本标准用词说明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 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 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 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 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 在条件许可时, 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4 表示有选择, 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 采用“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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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条文说明

1.总则

1.0.1以前的两个北京市标准,即DBJ01-4-88和DBJ01-602-97,都是作为国家行业标准JGJ26-86和JGJ26-95《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在北京地区的实施细则编制的。根据北京地区的现实条件,在前述标准的基础上,为进一步降低能耗,编制了北京市地方标准《居住居住节能设计标准》DBJ01-602-2004。本标准是对2004版的修编,主要对供热采暖系统的节能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以达到真正降低采暖燃料消耗的目标。

北京地区的建筑节能工作,居国内领先水平,但是与国际上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北京市明确提出了在全国率先实现现代化的目标,包括建筑节能,因此至少要将以1980年为基准水平的节能幅度提高到65%,在全国先行一步。 为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北京市区和近郊区已经不再建设燃煤锅炉房,改用价格较高的天然气和电等清洁能源。而且逐步取消福利供暖、代之以用热商品化的供热制度体制势在必行。这些,都要求用提高建筑节能标准予以支持。

北京地区目前建筑材料的性能、施工技术以及燃气锅炉供热系统的节能控制技术方面,完全有条件实施更高的节能标准要求。一些节能试点工程,也已经证明实施更高节能标准的可行性。

1.0.2住宅包括独立式,并联式、单元式和公寓等。

本标准提出的建筑物围护结构传热系数限值、窗墙面积比等规定,均以普通住宅为依据,集体宿舍的性质与住宅基本一致,应执行本标准。托幼、旅馆、医院病房等其它居住建筑的层高、建筑格局等因素,均和住宅有明显的区别,不能完全适合,鉴于编制DBJ01-602-2004时尚无《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只能将其纳入居住建筑,只要求其围护结构的保温设计应符合节能标准,实际上放松了节能的其他要求。根据目前的情况,上述建筑应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另外,传统商住楼只有一层小型底商,可全部按住宅对待;酒店式公寓的功能与酒店功能接近,应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其他综合建筑应按建筑物各部分的功能分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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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或以住宅为主的建筑群内,住宅、集体宿舍及小区配套的各种公共建筑一般均合用同一供热系统。为保证系统供热均衡和相互协调,系统中的公共建筑热力入口的节能做法也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1.0.3 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中,对寒冷地区建筑热工的要求是:应满足冬季保温要求,部分地区兼顾夏季防热。从现实经济条件出发,上述规定应该认为是适度的。对北京地区而言,按照冬季采暖节能要求确定的住宅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限值,基本可以满足夏季防热和空调节能的要求。

1.0.4本标准对北京地区居住建筑的有关建筑热工、采暖、空调、通风设计中应予控制的指标和节能措施,作出了规定;但建筑节能涉及的专业较多,相关专业均制定了相应标准。所以,节能设计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不低于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

3.0.1 本条文为非直接执行条文,只需满足本标准的各项规定,就可达到本条规定的目标。

1980年基准水平标准煤耗煤量指标是25.2kg/m2 ,在此基础上节能65%,即应降低为8.82 kg/m2。虽然北京地区已逐步改用清洁能源,锅炉效率大大提高,但郊区县仍尚未限制采用燃煤锅炉。本标准按最不利情况考虑,锅炉运行效率和管网输送效率仍按JGJ26-95标准不变(即:设计计算取值:锅炉平均运行效率0.68、室外管网输送效率0.9),由此计算出建筑物耗热量指标为14.65W/m2。

过去,北京地区衡量建筑节能幅度的基准水平,是按80住2-4住宅通用设计(4单元组合、6层、体形系数0.28)确定的。但是,目前的住宅设计与该型住宅已经有很大的变化。为了有效地控制建筑能耗,需要选择当前具有代表性的普通住宅,替代80住2-4作为计算基础。本标准选择的基准建筑为每户建筑面积110m2左右、 6层、 3~4个单元组合、层高为2.7m和体形系数为0.3左右的南北向住宅,根据建筑物耗热量指标14.65 W/m2的要求,利用基准建筑进行计算,分解为各项围护结构传热系数限值,并以其它各种住宅的计算数据作为参考,经调整确定。《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01-602-2004)以传热系数限值和其他相关指标控制建筑物的节能设计,采用《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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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JGJ26-95规定的耗煤量计算公式,以及采用该标准取用的锅炉平均运行效率0.68、室外管网输送效率0.9进行计算,可以依靠改善建筑热工条件,确保北京地区从总体上实现在1980年基准水平基础上节能65%的任务。但是,由于锅炉平均运行效率没达到计算值以及水力失调等问题,节约燃料的目标并没有真正达到。只有按照本标准要求,在建筑物节能设计的基础上确保供热采暖系统的节能,才能达到节约燃料的目标。

3.0.2空调能耗和采暖能耗有许多不同的特点,例如:空调的使用周期较短;空调能耗是间断性的;空调可以是局部的;空调负荷包括冷负荷和湿负荷;在空调冷负荷中,太阳辐射冷负荷和新风占有主要比重,围护结构的传热因素所占比例较小。因此,用改善建筑物的保温性能使空调能耗节约65%是不现实的。根据全年逐时动态负荷模拟计算的结果,夏季空调能耗在全年能耗中所占比例约20%左右,考虑上述的空调负荷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的特点进行修正后,空调能耗约占百分之十几。基于以上原因,对空调能耗暂不作量化控制,只提出一般要求。 3.0.3 本条规定提出了对冬季采暖室内热环境的最低要求,也是计算和比较采暖能耗的依据。通风换气主要通过外窗在风压和热压作用下的渗透,也包括当外窗的气密性较好时的主动开窗通风。按照人均建筑面积32m2、净高2.55m、换气体积按建筑体积的0.6倍(详见4.0.4条说明V=0.6V0)、通风换气次数为0.5次/h计算,约相当于24.5 m3/h〃人,考虑到住宅不可能昼夜满员,基本可满足卫生标准要求。

3.0.4 本条规定提出了夏季有空调设施的室内热环境的最低要求,作为计算和比较空调能耗的统一标准。

室内设计温度是指在计算和比较空调能耗时,空调机使用期间的温度,即:达到29℃时空调机运行,降到26℃时空调机停止。

在夏季空调期内,室内外温差较小,根据人们在非寒冷季的通风换气生活习惯,适当增大了通风换气次数,在空调机使用时定为不低于1.0次/h。当室外温度低于室内温度时,应该主要依靠通风换气排除室内产热量和进入的太阳辐射热。计算表明,增大通风换气次数对降低夏季空调能耗效果明显,而且达到10次/h通风换气并不困难,只要建筑平面布局合理,窗的开启面积适当,是可以满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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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建筑物耗热量指标的计算

4.0.1本条的规定是用于计算和比较建筑采暖能耗的统一计算条件。为了与1986年和1995年两个节能的行业标准相衔接,沿用了原有的计算条件。采暖周期延长或采暖期的室外平均温度下降以及设计标准较高的住宅,其室内设计温度较高时,实际耗热量和标准煤耗煤量会相应增加。但作为检验节能水平,仍需按照此统一比较标准。

因此,不能将本标准规定的计算条件,看作采暖设计的舒适度标准,也不能直接将按此计算所得的总耗热量,当作所有住宅的实际耗热量。例如:当采用主要房间采暖温度20℃、平均室内计算温度19℃、采暖期天数145天时,全年采暖能耗约为上述计算条件计算所得的1.5倍;当采用主要房间采暖温度22℃、平均室内计算温度21℃、采暖期天数184天时,全年采暖能耗约为上述计算条件计算所得的1.8倍。

4.0.2建筑物耗热量由通过围护结构的传热耗热量和空气渗透耗热量构成,需要由采暖设备提供的热量,应该扣除建筑物内部包括炊事、照明、家电和人体散热的得热量。此项数值是JGJ26-86标准确定的,虽可能因生活设施的变化而变化,为统一比较条件,本标准仍沿用之。

4.0.3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只计其两侧的空气温差,但是即使是在冬季,也还有太阳辐射热等因素影响室内传热量。为简化计算过程,采用一个系数εi对不同朝向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进行修正。

4.0.4 建筑物的空气渗透耗热量,是按照采暖空间体积的换气次数计算确定的,计算式为: qINF?17.6(Cp???N?V)A0

式中:17.6--采暖期室内外平均温差(K); CP——空气的重量比热(0.28 Wh/kg〃K); ρ——空气的密度(1.3kg / m3); N——换气次数(0.5次/h );

V——采暖空间的换气体积(m3)。楼梯间不采暖时为建筑体积VO的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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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V=0.60 VO;楼梯间采暖时为建筑体积VO的0.65,即V=0.65VO。 因此,可以简化为:

楼梯间不采暖 qINF=17.6(CPρN V)/A0=17.6×0.28×1.30×0.5×0.60 VO/A0=

1.92 VO/A0

楼梯间采暖 qINF=17.6(CPρN V)/A0=17.6×0.28×1.30×0.5×0.65 VO/A0

= 2.08 VO/A0

5 建筑热工设计

5.1一般规定

5.1.1本条是根据节能原则,对建筑环境设计提出的一般原则。建筑群的布臵和建筑物的平面设计合理与否,对冬季获得太阳辐射热和夏季通风降温是十分重要的,建筑设计对此必须引起足够重视。

5.1.2 经计算证明:建筑物的主体朝向,如果由南北向改为东西向,耗热量指标约增大5%,空调能耗或外遮阳成本将增大更多。从表 4.0.3围护结构传热系数的修正系数εi值可见,冬季南向外窗的传热耗热量,远低于其它朝向。根据北京夏季的最多频率风向,建筑物的主体朝向为南北向,也有利于自然通风。 5.1.3条文说明:体形系数是表征建筑热工特性的一个重要指标。与建筑物的层数、体量、形状等因素有关。建筑物的采暖耗热量中,围护结构的传热耗热量占有很大比例,建筑物体形系数越大,即发生向外传热的围护结构面积越大。因此,在满足建筑诸多功能因素的条件下,应尽量减少建筑体形的凹凸或错落,降低建筑物体形系数。

5.1.4 本条是摘自《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目前住宅的层高越做越高,与2.7m相比,能耗相差很大。因此,规定层高超过2.8m时,应采用 “参照建筑对比法”进行校核和调整计算。

5.2 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要求及传热系数限值

5.2.1鉴于目前外墙采用外保温构造已基本可以取代外墙内保温构造, 因此作出此规定。外窗应采用中空玻璃北京市已有明确的规定。

5.2.2强制性条文。为便于操作,本条给出了各部分围护结构传热系数限值,作为建筑物节能的核心内容,是居住建筑节能设计的主要依据之一。

本标准基准建筑为多层住宅,根据现在各小区建设的实际情况,多层住宅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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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为6层,每栋建筑一般均大于等于4个单元组合,体形系数一般均小于0.31或接近0.31,大于0.31的只是个别情况,一般为4层及4层以下且单元数少的住宅。本表第一行相当于体形系数≤0.31的住宅,第二行相当于体形系数为0.34的住宅(基本是3单元4层的住宅)。由于近来有住宅层数降低的趋势,故提高了对4层及以下的住宅(包括独立式小型住宅)的传热系数限值的要求,以利于建筑节能。本次修编考虑到要与术语中多层住宅及低层住宅的分类一致,故将原标准中的传热系数限值分档,由4层与5层为界改为3层与4层为界。同时对屋顶的保温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弥补4层建筑保温性能的不足,但主要是为了改善顶层的热环境。

本条规定除外窗的传热系数允许超出外,其他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限值必须满足表5.2.2的规定,不得超出。目前工程中应用较多的断桥铝合金外窗其传热系数达到限值时,价格较贵,为降低工程造价,本标准仅允许外窗的传热系数略有超出,通过降低其它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来弥补。

5.2.3目前北京的大部分住宅均采用封闭阳台,图纸上也设计了阳台门,但在毛坯房中大部分均不装,住户装修时也不再安装阳台门,造成很大的能源浪费,为此将封闭阳台的外围护结构作为建筑物的外围护结构来要求,其传热系数均应符合表5.2.2的规定,包括阳台的顶部和底部。

5.2.4东向和西向外窗的太阳辐射负荷,对夏季空调能耗影响很大,设臵有效的外遮阳设施,是空调节能的重要环节。当东、西向外窗面积很小时,可以不设臵外遮阳设施。

通风屋面对降低夏季空调能耗和改善夏季室内热环境起到很大作用,而且实施方便,增加投资不多,因此宜采用。

外窗开启面积的规定,主要是为了夏季通风降温的要求,且春、夏、秋季加大通风量也可改善室内热环境和空气品质。《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03)中规定,“外窗的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所在房间地面面积的8%,”即1/12.5。

经分析论证:一般结构体系住宅按照冬季采暖节能要求确定的围护结构传热系数限值,基本可以满足夏季的防热要求。但钢结构等体系的外墙采用轻体结构,其东西向外墙和屋顶的内表面温度容易超标,采用设臵通风间层的措施比较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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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改善室内热环境和节能的目的。

5.2.5无论楼梯间采暖与否,其外围护结构建筑热工要求均应符合5.2.2条的要求,这对改善套内的热环境至关重要。

住宅楼梯间和套外公共部位的热环境,对建筑能耗和室内热环境有较大的影响,近年以来,居住建筑的物业管理日益改善,且《北京市住宅区及住宅安全防范设计标准》(BDBJ01-608-2002)对住宅单元门有如下规定:“住宅首层出入口(单元门)和???车库门应安装电控防盗门。”因此现在有条件保持门窗的完好和建筑入口单元门的随时关闭。

多层和低层住宅或非集中供暖的高层和中高层住宅,一般不具备在套外公共空间设臵采暖的条件,因此对多层住宅楼梯间进行稳态热平衡计算,以确定内墙是否保温。当屋顶和外墙的K=0.6W/(㎡.K)、外窗K=2.8W/( ㎡.K)、建筑入口单元门K=5.8W/( ㎡.K)、地面K=0.4W/(㎡.K)、户门K=2.0W/( ㎡.K),且窗缝的冷风渗透量取3.5m3/m.h,大门开启附加取500%时,计算结果楼梯间内墙的温差修正系数n < 0.25,因此即使K=2.66W/( ㎡.K)的混凝土内墙修正后的传热系数n × 2.66 仅为0.55 W/( ㎡.K),比第二步节能时(0.6×1.83=1.1)降低了一半(高层比多层更有利),因此本可以不再强调内墙保温,但考虑楼梯间外窗有可能部分被打开,故对楼梯间内墙作出保温的规定。K=1.5W/( ㎡.K)时,保温厚度较小。

住宅建筑入口外门不应镂空是指需要用透明材料封闭外门的空透部分。 5.2.6 在外保温体系中,出挑构件和窗框外侧四周墙面易形成“热桥”,热损失相当可观,因此在建筑构造设计中应特别慎重。

原则上应将这些附墙挑件减少到最小程度,也可将面接触改为点接触,以减少“热桥”面积。一些非承重的装饰线条,尽可能采用轻质保温材料。

为减小热损失,外窗尽可能外移或与外墙面平,减少窗框四周的“热桥”面积,存在热桥的部位应做保温。

5.3 外窗和外门

5.3.1部分强制性条文。鉴于目前住宅的外窗越做越大,对节能非常不利,因此,

对窗墙面积比作出了更严格的规定。为操作方便,根据住宅建筑的特点,将窗墙面积比及朝向的划分进行了细化,对外窗的遮挡也做了更详细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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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建筑的遮挡必须用软件进行计算,设计中采用比较困难,因此无法作出具体规定。但对明显的遮挡,设计人应在采暖设计和节能设计中给于充分的重视。

朝向划分的示意图如图5.3.1-1所示:

图5.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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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hcr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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