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单位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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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二级机构绩效考核办法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下属二级机构下属二级机构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考核目的

为加强集团公司下属二级机构管理,发挥集团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对各二级机构经营、生产行为的引导作用,进一步提高二级机构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执行力,确保集团公司当前利益与长远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考核原则

本考核办法遵循以下原则:

)落实战略,体现板块差异。在考核指标的制定上充分体现(一(一)落实战略,体现板块差异。

下属二级机构所处板块类型特点,有效落实集团公司各板块战略重点,实行差异化考核指标。

,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根据各二级机构实际业绩(二)注重业绩注重业绩,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与目标业绩的比较,确定各二级机构绩效考核结果;适当强化激励与奖惩力度,体现二级机构责任、风险与利益的统一。

未来,有效传递压力。对二级机构的经营目标考核,(三)面向)面向未来未来,有效传递压力。

在考虑各二级机构历史与现实基础的同时,更需要面向未来,具备前瞻性、挑战性和持续性,有效传递集团公司经营发展压力,牵引二级机构迅速突破,快速发展。

,简化实际操作。通过二级机构业绩目标值设定(四)公平公正公平公正,简化实际操作。

调动二级机构主观能动性,鼓励二级机构实际贡献,力求公正公平。方案便于沟通,易于战略目标落地。

第三条二级机构类别划分

集团公司二级机构划分为A、B、C、D、E、F六类。

A类二级机构标准:年营业收入达到30亿元(含)以上且利润达到1.5亿(含)元以上;或利润达到1.5亿元(含)以上。

B类二级机构标准:年营业收入达到20(含)-30亿元且利润达到1(含)-1.5亿元;或利润达到1(含)-1.5亿元。

C类二级机构标准:年营业收入达到10(含)-20亿元且利润达到5000万元(含)-1亿元;或利润达到5000万元(含)-1亿元。

D类二级机构标准:年营业收入5(含)-10亿元且利润达到2500(含)-5000万元;或利润达到2500(含)-5000万元。

E类二级机构标准:年营业收入达到1(含)-5亿元且利润达到500(含)-2500万元,或利润达到500(含)-2500万元。

F类二级机构标准: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下或利润500万元以下。二级机构类别的划分按绩效责任书中的T1值为依据确定。不同类别二级机构其负责人的年薪不同,同一类别不同利润额年薪不同,具体年薪由人力资源部确定。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指二级机构为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分子公司。此绩效考核为年度绩效考核。考核得分与二级机构负责人年薪挂钩,具体实施办法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开展新业务的二级机构单独由人力资源部确定其对应类别。

年度绩效考核第二章二级机构二级机构年度绩效考核

第五条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二级机构绩效考核内容主要由绩效指标、监控指标、否决项及科技创新指标组成。

(一)绩效指标。主要引导二级机构提升自身资产效率和盈利能力,并依据自身业务特点和发展阶段,设定有针对性的指标。不同业务板块的板块指标设置不同,相同指标的权重不同。指标权重之合为100%。

(二)监控指标。主要引导二级机构关注影响经营的关键要素如安全生产、质量、进度、工程造价、风险管理、和谐企业建设、遵守法纪、其他等方面,并遵循集团公司的战略导向,实现战略重点。该类指标为减分项,不单独占权重,累计扣分不超过30分。

(三)否决项。主要警示二级机构不得出现对集团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如出现否决项,整个绩效考核得分为0。

(四)科技创新指标。主要鼓励集团公司二级机构实践科技创新,此指标为加分指标,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第六条年度考核指标内容和权重

年度考核指标内容和权重,按被考核对象所在板块的不同而有所区分,板块划分、板块年度考核指标和权重如下。

(1)房建施工类板块有:北京分公司、天津分公司、西安分公司、山西分公司、郑州分公司、武汉分公司、长沙分公司、广东分公司、海南分公司、济南分公司、华东分公司、南宁分公司。(如已注册子公司含子公司)

(2)铁路施工类板块有:铁路工程总指挥部。

(3)房地产开发类板块有:房地产分公司(含房地产子公司)。

(4)专业施工板块类有:市政分公司、设备分公司、电梯公司、装饰分公司(含北京中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注:电梯公司不含工程造价指标。

(5)海外业务类板块有:海外分公司。

(6)物流类板块有:物资有限公司。

(7)设计咨询类板块有:设计院(含西北设计公司)。

(8)保障类板块有:商品混凝土分公司(含北京尚信世恒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设备租赁分公司(北京中铁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模架租赁中心、工程资源分公司。

其中设备租赁分公司(北京中铁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资源分公司:

商品混凝土分公司(含北京尚信世恒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模架租赁中心:

(9)服务类板块有:房产膳食中心(含物业公司)。

今后集团公司新组建、成立的二级机构,按其主营业务类别划入相应板块实施绩效考核。

每年依据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实际进行适当调整,具体调整指标及权重在绩效责任书中确定。

相关指标的定义及说明见附件。

第七条年度绩效目标的确定流程

(一)每年12月初由发展规划部根据集团公司发展规划目标和市场环境,下发二级机构下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值确定的基本原则。

(二)各二级机构根据集团公司下发的基本原则,于12月上旬上报本单位下年度绩效考核的建议指标值。发展规划部与绩效指标的主管部门沟通,由绩效指标的主管部门对相应指标提出意见。发展规划部根据绩效指标主管部门的意见,与各二级机构沟通,并最终形成下年度整体考核方案,提交绩效考核委员会。

(三)绩效考核委员会对二级机构绩效指标体系的方案审定后向各二级机构下达最终的绩效指标体系方案,并由发展规划部统一编制年度绩效责任书。

(四)考核指标一年一定。考核指标一经设定,不允许改变。如果发生以下特殊事项,对经营活动和财务收支产生重大影响,使年度考核指标发生较大变化的,集团公司进行统一调整或根据二级机构申请对考核指标目标值进行调整:

(1)发生地震、水灾等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2)因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新的法律、法规产生重大影响的;

(3)由于国内、外不确定性因素导致生产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

(4)因分立、合并等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的;

(5)因集团公司对二级机构追加投资,投资项目包括:机械设备、物资和现金投入,且该投入对考核指标预期产生较大影响的;

(6)因集团公司减少二级机构已有的物资、设备等经营性资产,

且该经营性资产的减少对考核指标预期产生较大影响的;

(7)绩效考核委员会认为应该调整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二级机构年度绩效目标的制定方法

(一)绩效目标值水平及含义

二级机构绩效目标分成必保目标值、基本目标值、挑战目标值三个值,各目标值的含义如下:

必保目标值(T0):是指在现有资源条件下,通过正常的工作即可实现的必保目标值,是对二级机构的门槛与底线要求。

基本目标值(T1):是指在现有资源条件下,通过正常的努力即可实现的基本目标值。

挑战目标值(T2):是指在现有资源和正常情况下,通过较大的努力才能实现的目标值。

(二)二级机构年度绩效目标指引的制定方法

1、绩效指标。二级机构绩效指标制定以集团公司发展规划分解到年度指标的基本目标值(T1)为基准,参考上年度各板块实际完成值及所占份额,结合集团公司对各板块今后的发展要求,将基本目标值分解至各板块,以确定各板块各二级机构该项指标今年的基本目标值。

2、监控指标。根据各二级机构该项指标去年完成情况,本着引导改善经营质量、减少经营风险、确保经营安全的目的,由集团公司

统一制定监控指标的减分标准。

(三)目标值确定原则

1、基本目标值(T1)按照不低于考核指标前两年实际完成值的平均值且不低于上年实际完成值确定。

2、必保目标值(T0)和挑战目标值(T2)根据当年集团公司经营目标和战略规划,在基本目标值(T1)基础上适当增减一定比例确定。

第九条年度绩效考核计分方式

依据实际完成值与目标值的比例计算考核得分,根据二级机构各项指标实际完成值与T0、T1、T2的比例,确定各项指标考核得分;将各项指标考核得分进行加权,计算绩效考核总得分。

二级机构绩效考核得分=∑(公共指标或板块指标考核得分×指标权重)+监控指标得分。

的计分方式第十条绩效指标绩效指标的计分方式

二级机构绩效指标考核根据二级机构各项指标实际完成值与目标值比较情况进行打分。

绩效指标有绝对值指标和相对值指标两种。

(一)绝对值指标计算方法(利润总额、营业收入、新签合同额、土地储备面积、销售额)

T1为基本目标值,T2为挑战目标值,设T为该项指标实际完成值。

(1)当实际完成值T<T0时,该项指标得分S=0;

(2)当实际完成值T0≤T<T1时,该项指标得分S评分区间为(60,100),S=60+40×(T-T0)/(T1-T0);

(3)当实际完成值T=T1时,该项指标得分S=100;

(4)当实际完成值T1<T<T2时,该项指标得分S评分区间为(100,120),S=100+20×(T-T1)/(T2-T1);

(5)当实际完成值T≥T2时,该项指标得分S=120。

考核得分计算如下图:

120

100

60

(二)相对值指标计算方法

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重、资源占用指标:

T1为基本目标值,T2为挑战目标值,设T为该项指标实际完成值。

(1)当实际完成值T>T0时,该项指标得分S=0;

(2)当实际完成值T1<T≤T0时,该项指标得分S评分区间为(60,100),每高于T1一个百分点的减分幅度=40/(T0×100-T1×100),S=100-(T×100-T1×100)×减分幅度;

(3)当实际完成值T=T1时,该项指标得分S=100;

(4)当实际完成值T2<T<T1时,该项指标得分S评分区间为(100,120),每低于T1一个百分点的加分幅度=20/(T1×100-T2×100);S=100+(T1×100-T×100)×加分幅度;

(5)当实际完成值T≤T2时,该项指标得分S=120。

租金收缴率指标:

指标分别设有T0、T1、T2三个目标值,T0为必保目标值,T1为基本目标值,T2为挑战目标值,设T为该项指标实际完成值。

(1)当实际完成值T<T0时,该项指标得分S=0;

(2)当实际完成值T1>T≥T0时,该项指标得分S评分区间为(60,100),每高于T0一个百分点的加分幅度=40/(T1×100-T0×100),S=60+(T×100-T0×100)×加分幅度;

(3)当实际完成值T=T1时,该项指标得分S=100;

(4)当实际完成值T2>T>T1时,该项指标得分S评分区间为(100,120),每高于T1一个百分点的加分幅度=20/(T2×100-T1×100);S=100+(T×100-T1×100)×加分幅度;

(5)当实际完成值T≥T2时,该项指标得分S=120。

一条监控指标考核计分方式第十第十一

监控指标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质量、进度、工程造价、风险管理、重大违规、违纪、和谐企业建设及其他指标八大项,均为扣分项,总扣分不超过30分。

安全生产指标(一)(一)安全安全生产生产指标

1、事故控制指标

发生一起A类负面社会影响事件或事故。扣5分。多次发生安全事故,累计扣分。

2、文明安全创优率指标

(1)竣工工程创优比例≥90%,扣0分。

(2)90%>创优比例≥70%,扣1分;70%>创优比例≥50%,扣2分;创优比例<50%,扣5分;创优率0%,扣10分。

3、过程管理有效性指标

集团公司以《分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及运行评价标准》为标准进行考核:考核得分≥90分,不扣分;90>考核得分≥85分,扣1

分;85>考核得分≥80分,扣2分;80>考核得分≥75分,扣4分;75>考核得分≥70分,扣5分;70>考核得分≥60分,扣7分;考核得分<60分,扣10分。

4、体系贯标

集团公司以《分公司贯标体系建设及运行评价标准》进行考核:考核得分≥90分,不扣分;90>考核得分≥80分,扣1分;考核得80>分≥70分,扣2分;70>考核得分≥60分,扣3分;考核得分<60分,扣5分。

(二)质量指标

1、质量控制指标

(1)发生一起一般工程质量事故,或者因工程质量造成一起一般负面社会影响事件。扣5分。多次发生质量事故,累计扣分。

2、工程质量创优率指标

(1)竣工工程创优比例≥90%,扣0分。

(2)90%>创优比例≥70%,扣1分;70%>创优比例≥50%,扣2分;创优比例<50%,扣5分;创优率0%,扣10分。

3、质量投诉指标

对集团公司总部收到且经查证属实的书面质量投诉,每发生一次,扣1分,多次发生,累计扣分。

4、过程管理有效性指标

集团公司部门以《二级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及运行评价标准》为标准进行考核:考核得分≥90分,不扣分;90>考核得分≥85分,扣1分;85>考核得分≥80分,扣2分;80>考核得分≥75分,扣4分;75>考核得分≥70分,扣5分;70>考核得分≥60分,扣7分;考核得分<60分,扣10分。

(三)进度指标

按工期履约率考核。被考核单位下属项目部工期履约率有一个未达到100%的扣2分,多个项目未达到累计扣分。一个项目考核年度内多次未达到工期要求的只扣一次分,不累计扣分。

房地产公司下属项目有一个开发进度滞后于计划(考核开工时间、预售时间、交付时间三个时间点)扣2分,多个项目累计扣分。一个项目考核年度内多次未达到总控计划要求的只扣一次分,不累计扣分。

(四)工程造价指标

1、变更索赔率指标

变更索赔率(已批复或已计价的变更索赔与站房业务或非站房业务年度营业收入比值)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年度指标,不扣分。每低于指标一个百分点,扣1分。

2、结算确认及时性

竣工验收或备案后6个月内确认结算的,不扣分。每有一个工程竣工验收或备案后6-12个月内未确认结算的,扣5分;竣工验收或备案后12个月以上未确认结算的,扣10分,多个项目,累计扣分。

(五)风险管理指标

1、风险管理

(1)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风险管理方案》编制及备案的,一次扣5分。

(2)因工期、质量问题被建设单位起诉,每一起扣5分,发生多起,累计扣分。

(3)未按集团公司下发的有关风险管理制度、规定、通知等执行、执行不到位或存在缺陷的,每项扣1分。

(4)发生合同纠纷,应取得的证据未取得或证据没有法律效力的,一次扣1分。

2、债权有效性

(1)未能及时发现隐患,导致欠款单位抽逃资金,造成损失的;没有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执行程序被迫终止,导致欠款无法收回的,一次扣5分。

(2)未能及时确定债权、债务关系,丧失优先受偿权期限和(或)导致重大损失的,一次扣5分。

(3)错失诉讼时效引致债权灭失或债务人丧失偿付能力的,一

次扣5分。

(六)违规、违纪指标

1、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因违纪违规受到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处分,或因违纪违规受到行政开除处分的,扣5分;因违纪违规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或因违纪违规受到行政撤职、降级处分的,扣3分;因违纪违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或因违纪违规受到行政记大过、记过、警告处分的,扣2分。

2、所属人员因违纪违规违法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法律处罚的,扣2分。

(七)和谐企业建设指标

1、队伍整体建设情况由总部部门正职以上领导综合评价。评价标准为不扣分、扣1分、扣2分、扣3分。

2、二级机构职工年收入增长率不低于当地居民年收入增长率,达不到的扣1分。

3、国家、当地及上级公司的各项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待遇的政策、规定和办法100%落实到位。一项未落实扣1分。

4、二级单位本级或所属单位,因非安全、质量的负面事件被媒体曝光的扣2分。

(八)其他

监控指标中的其他指其他集团公司在企业运行过程中认为应关

注的事项。其他指标根据每年的不同情况,指标会有所变化,在年度绩效责任书中体现。

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运营监控指标系统填报的及时性、准确性等。全年迟报次数最多5个单位,扣1分,全年因准确性退回次数最多的5个单位,扣1分。

2、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实际完成值不得超过T2值的102%,超出T2值102%的部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5分,即扣分=[(T-T2×102%)/T2]×100×5。

3、集团公司以《二级机构综合管理运行指标及标准》为标准进行评分:考核得分≥90分,不扣分;90>考核得分≥80分,扣1分;80>考核得分≥70分,扣2分;70>考核得分≥60分,扣3分;考核得分<60分,扣5分。

4、房产中心职工满意度指标

(1)发生房产中心管理的内部房屋的住户,10人(含)以上集体到集团公司上访事件,发生一起扣3分,多次发生累计扣分。

(2)累计有5个内部单位反映房屋问题,扣3分,每超过1个单位,扣1分,累计扣分。

5、房产中心服务质量指标

集团公司以《房产中心服务评价表》为标准对房产中心服务质量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hc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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