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公共关系建设需正确把握和处理的三个关系

更新时间:2023-11-18 03:34: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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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公共关系建设需正确把握和处理的三个关系

前不久,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孟建柱在全国县级公安局长专题培训班上指出: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是做好新形势下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根本保证。如何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已成为当前公安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鉴此,笔者就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和构建新型工作机制、公安宣传、文化建设的关系作一浅略探索。

一、规范警务行为,开展全警公关,着力构建新型工作机制,是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根本前提和基础。实践证明,警民关系的好坏关系到公安工作的深入和开展,关系到社会的长治久安。特别是在当前社会转型期,面对日趋严峻的治安形势,公安工作更需要人民群众的融入和密切配合。因此,如何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成为摆在公安机关面前的紧迫课题。 (一)规范公安执法行为,打造“阳光警务”。公正执法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和谐。民警在执法中的工作方法、尺度把握、言语态度等方面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影响警民关系,甚至造成对立和冲突,影响社会和谐。 因此,XX警方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打牢民警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通过狠抓养成教育,统一内务设置和行为规范,进一步加大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力度;以“三考”、“百十一”练兵和“法律一口清”活动为“软”抓手,通过动真格、硬碰硬的检查考核,最大限度地提升民警执法水平;通过信息化建设,推行网上受案、网上审批、网上监督,使民警个体执法行为与信息平台挂钩,杜绝暗箱操作;通过“民警违法违纪信息预警机制”,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了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同时,以制定完善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为重点,在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办案公开制、责任追究制和执法回访制。2007年以来,市局还聘任60名特邀监督员,定期走

访,汇报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情况,并适时组织特邀监督员到基层公安机关调研指导、明查暗访、参与现场接访、案件调处,根据他们的反馈意见及时改进工作。由此,提升了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增强了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 (二)开展全警公关活动,提升公安形象。公众对公安机关做出总体评价,并在此基础上来认识和评价每一名民警。同样,公众也透过每一名民警来评价整个警队形象。因此,全体公安民警都是公共关系建设及和谐警民关系创建的主体,都应主动树立“公关”的意识,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形成全警参与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新局面。自去年以来,XX市公安局在开展“服务保障民生,密切警民关系,提升公安形象”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均把民警大走访作为规定动作,把走访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变成广大民警的自觉行为,使走访群众常态化、制度化。全市广大民警深入到辖区机关单位、厂矿企业、学校、工地、村庄、田间地头,走入寻常百姓家,通过倾听群众呼声,化解矛盾纠纷,消除了误解和隔阂;通过提供便民利民服务,宣传防范知识,收集案件线索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仅今年以来,就走访企事业单位 1080个,群众 4350名,帮扶困难群众 160人,征求意见建议 520条,调处矛盾纠纷 280余起,实现了民警与公众的真情互动。

(三)探索队伍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教育成果转化。队伍建设是公安工作的根本,更是警察公共关系的根基。可以说,没有成功的队伍内部思想政治工作,就没有人民公安这支具有忠诚信念、过硬作风和坚强战斗力的队伍,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就失去根基而成为无源之水。面对社会转型时期公安队伍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XX公安通过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实现了警力资源的最佳配置;通过严格教育培训,规范表彰奖励,提高了素质,弘扬了正气;通过科学的考核体系来激发队伍活力和效能,

提高公安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特别是2007年以来,XX市公安局自主研发了“综合考评管理系统”建设,体系简洁清晰,平台方便实用,实现了对市县(区)公安整体工作和民警个体工作绩效考核的网络化、程序化、标准化、动态化、公开化,有效地激发了公安队伍的活力,提升了整个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水平。

二、转变宣传理念,展示正面形象,多渠道优化促进警民和谐的外部环境,是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重要途径和措施。 公共关系建设相对于灌输式的单向宣传,更注重与受众的双向沟通与交流,具有理念的先进性和科学性。可以说,警察公共关系是当前公安宣传工作的必然发展趋势和成熟形态。因此,我们要大力倡导警察公共关系理念,推动公安宣传向警察公共关系的转型,实现警方信息传播效益的最大化,增强人民群众对警方的理解和信任,以有效应对日益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提高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和安全感。

(一)发挥公安宣传阵地的作用,树立民警的正面形象。公安宣传阵地是展示公安队伍建设和警察良好风貌的窗口。根据当前社会发展和警务改革的现状看,公安机关必须要积极构建自己的宣传阵地,不仅要确保在媒体上有字有声有影,而且要做大做强,正面引导社会舆论,淡化和消除负面舆论。同时,在宣传手段上要有所升华,改变往日“高大全”宣传模式,运用讲述普通警察的日常故事、酸甜苦辣,树立尽职尽责的、有亲和力的和谐民警形象,从而起到对外部公众的感召和内部警察的鼓舞,展示公安民警的精神世界和整体形象。自2008年以来,XX市公安局投入建设资金20余万元,相继开办了市级报、刊、台、站四大宣传平台,迄今已刊播各类稿件9000余篇件,被上级、社会媒体采用或转载正面宣传稿件1000余篇件,相继宣传推出了以一等功臣孙建勇为代表的一批XX公安先模人物和事迹,在起到显著的正面宣

传效果的同时,也在公安机关与社会各界之间架起密切联系沟通的桥梁。 (二)借势媒体,建立互利、双赢的警媒关系。媒体既是警方与外界沟通联系的桥梁,又作为警察公共关系对象的组织客体而独立存在。因此,警方与媒体的关系就成为现代警察公共关系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现代媒体在实现公众知情权、监督权等方面有其社会进步的客观背景。在此大环境下,公安机关要以积极、开放的心态面对媒体,加强彼此联系沟通,建立合作、互赢的警媒关系,树立警察的正面形象,引导公众对警方工作的理解和认同,营造一种有利于公安工作、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舆论环境。自今年以来,市公安局党委确定了定期走访新闻媒体制度,争取理解和支持。规定:市局主要领导每半年至少与高等级主流新闻媒体汇报交流一次工作,市局党委成员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市级主流媒体记者座谈会,县级公安机关每月至少召集一次新闻媒体记者座谈会。同时,XX警方坚持并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向媒体通报公安阶段性工作和队伍建设情况,树立了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增进了社会各界的了解、理解和支持,为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思想保障和舆论支持。

(三)强化舆论引导,积极预防和化解舆论危机。公安机关作为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执法主体,其行为必然受到公众和媒体的关注。现代媒体大多数已经走上市场化运作之路,传统的“报喜不报忧”的情况越来越少,新闻事件的报道不可能以公安机关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因此,当个别民警出现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等影响警民关系的问题时,要直面现实、正视问题,以客观的、诚恳的态度,快讲话、讲真话;同时注意把握好分寸、尺度,最大限度压缩恶意炒作空间,最大限度消除公众疑虑和猜测,始终把握舆论主动权,树立诚实、可信的公众形象。自去年以来,市公安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的对外宣传和涉外突发事(案)件的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完善《危机事

件舆论应急引导预案》,对工作原则、处置分类、任务分工做出明确规定,并加强应对危机事件技巧能力培训。制度施行以来,有效杜绝和防止了负面报道的发生。同时,在主流新闻媒体确定若干名公安舆情联络员,主要负责收集各种渠道反映上来的涉警舆情信息,公安宣传部门不定期通报媒体报道动向和宣传主题,随时掌握负面新闻信息,争取提前介入、防患未然。 (四)组织专题活动,实现公关良性互动。警察公共关系的开展,离不开形式多样的专题活动。近几年来,XX警方多次开展阅警式、警用装备展示、警察开放日、爱民月、警企共建、警民恳谈会、特邀监督员联席会等灵活多样的专题公关活动,让群众走进警营,增强对公众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同时,设立局长接待日和局长下访制度,疏导群众的怨气、了解群众的疾苦,解决群众的难题;并利用XX警务网局长信箱、在线咨询等栏目,为群众说话、说事、投诉提供更加方便的网络平台渠道,进一步融洽了警民关系。仅去年以来,警务网局长信箱和在线咨询栏目就处理群众来信1800余件,救助群众 10余人次,受到感谢信、锦旗10余封(面)。

三、重视文化塑造,整合品牌资源,用特色鲜明的警察文化构筑警察公共关系的核心内涵,是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精神动力和保障。 警察文化不仅是一个概念,更是一种承传和精神,一种活力和风貌,是警察内在精神与外在形象的统一,也是历史精神与时代思想的融合。通过信念、价值和养成,增强警察成员对自身组织的信任感、归属感和荣誉感,潜移默化进行着行为优化和形象优化,从而直接影响着警察群体公共关系的展开。因此,文化展示成为继媒体传播之后又一重要的公众传播手段。重视警察文化建设,将为警察公共关系的成功运作提供强大润滑效益和精神动力。 (一)加快视觉标识系统和品牌建设,带动整个队伍素质和形象的提升。以鲜明的警察标示或形象代言完善物质环境与文化用品设计,以物示意,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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