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型思考与政治读后感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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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型思考与政治》是一本由松下圭一著作,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69.00元,页数:302,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政策型思考与政治》读后感(一):第七章 政治技术与政策手法
一、政策的党派性与“科学”
84所谓“政策”首先是党派的“政治技术”。政策作为政治单位间相互对立、斗争的政治技术而得以形成; 政策中不存在正确的政策,只有多样性的党派政策。
《政策型思考与政治》读后感(二):第十四章 政策费用与财务、财政
第十三章 政策开发与管理、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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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政客寄生于省厅,希望集权化。不论哪个政党,其国会议员在“政、官、厅”勾结下都容易推动各省厅的纵向官治和集权型行政。
《政策型思考与政治》读后感(三):第八章 政策的资源与类型
一、政治的动员力、机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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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之所以能成为近代化的推动力,是因为创造了作为政治装置的行政和军事机构,提高了政治动员力和机动力。
由于对国家即国家层次的政府提升政治动员力和机动力抱有期待,导致提出所谓的“国家主权”观念(博丹)。……博丹将立法设置于中枢,列举了征税权、人事权、外交权、最高司法权、货币铸造权、度量衡制定权和大赦权。
主权观念的提出是一场理论革命。可以说,主权观念修筑了从国家层次整体展望的理论管制高地,边沁的监视高塔(整体展望)就将确立主权观念的国家层次展望特殊化为监狱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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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近代化——工业化、民主化开始,农村型社会共同体和身份制的多元性、多重性解体,早就了“个人自由”与“国家主权”的紧张关系,即个人对国家、自由对权力的二律背反结构状况。伴随“国家主权”的建立,政治动员力和机动力得到增强,但同时因悖论即人口的无产化确立了个人自由。因此,基本法的课题就是用制度来处理这一紧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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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型社会形成和市民文化水平变化时,围绕行政国家、经济国家、福利国家的建设问题,官僚组织——行政机构不断膨胀导致国家层次政府的失败。看上去国家是在救济“市场的失败”,但再次暴露了“政府的失败”。
结果,使城市型社会中的国家层次政府不能垄断政策资本和政策手法。政策手法由握有权限的自治体、国家、国际机构分担,政策资本则作为财源分配给自治体、国家、国际机构。实际上,这就是政府的三分化。
二、作为政策手段的资源
名誉过去是指天神的神圣宇宙或君主、国家秩序,今天指的是个人在“功绩”、“知名度”序列中的位置。财富指的是创造“社会剩余”的个人劳动成果,而“社会剩余”是由治安、军事担保的纳贡、征税强制集中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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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化I型、 II型政策提高了生产力,增加了财富。一句分配剩余财富的 III型政策,市民的最低生活保障被提上日程。即使在财富集中方面,“负担”概念也取代了剥削概念。因此,过去在近代化方面尖锐对立的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体制选择就变得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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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权限可以称为资源机动力,财源可以视为资源动员力。权限和财源在各层次政府的分配就是所谓的“政府间关系”。各政府颁布基本法时,也就是权限、财源分配座位制度规范化的时期。
《政策型思考与政治》读后感(四):第十二章 政策的决定和政府、基本法
第十一章 政策型思考的成熟 四、政治家的力量、责任 p163包括政治决断,政治推进方面的熟练要求以下三点:
演出——为说服政策而演出; 交涉——为政策立案、决定、执行而交涉; 经营——为实现政策而经营行政机构。第十二章 政策的决定和政府、基本法
一、政策的决定和权力的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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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成为各层次政府的公共政策,即“政府政策”需要基于基本法手续的政治单位间调整,以及作为公文书、法律条文的文章化制度决定。作为文章,如果未确定政策内容就不能决定是赞成还是反对。政策作为公文书和法律条文被文章化,并通过基本法程序争得公共同意而成为政府政策。 欧洲(中世纪)通过文书、法律条文来制约君主恣意行为的历史意义: 欧洲中世纪创造的文书、法律的支配与近代以后议会主导的“宪法支配”、“官僚主导”的“行政法支配”有关。不管是宪法还是行政法,作为国家性统一支配,文书展现的公开性、平等性、可测性备受期待。 主权观念是对统一支配的期望。在此,国家建立的统一语言和工业革命初期的印刷术使法律条文支配在技术上成为可能。 基于以上北京,不论是力压官僚机构的议会主导,还是分化议会的官僚主导,在国家政治上,近代欧洲的政治理论都以国法为基础构件权力分立理论。以国法为基轴的立法、行法(行政)、司法的“机能分立”是分别协调议会、长官、法院的“机构分立”。也就是协调立法——议会、行政——长官、司法——法院,这是古典的权力分立理论。 以国法为基轴的预先协调随着近代化、城市化进程而瓦解。现在基于以下论点,国家的古典权力分立理论转变为分节政治理论。议会的复权和“过程分立” 行政机构与“机构分立” 法院的位置变化
《政策型思考与政治》读后感(五):第九章 政策型思考的逻辑
一、争论点化、政策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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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重新思考如下有关政策的问题:
定义——解决问题的手法;
手法——通过价值授予、价值剥夺设计思考和行动;
逻辑——以结果为目的,以手段为原因思考、行动顺序。
首先,从目的和手段的关系出发来思考:
目的——“预测”未来的结果;
手段——“调整”现在的原因。
1.政策课题的“类型化”
政策型思考首先从实际状况的“必要”出发。“必要”存在两种类型:(1)灾害或敌袭等无法选择的“必要”;(2)在舆论、运动中可以选择的“必要”。但无论是哪个必要均为政策的起点,而“目的”不是起点。
过去将贫困视为个人道德败坏或经济的必然结果,但今天已经成为福利公共政策的课题。另外,工厂排烟过去象征经济成长,但今天被视作公害也称为公共政策课题。
这种必要——课题在称为“运动”或“舆论”的争论点之前,有时特定的领导或理论家会预先应付。后发展国家导入先发展国家开发过的政策模式,从而使政府、官僚能够炫耀其“先见性”,之所以如此,缘于预先应付。
通过必要的”类型化“,可以特别规定政策课题,如此一来,政策的需求量也能确定,并视作”行政需要“而纳入行政机构。小类型就是“股”的创设,大类型就是部、处的重新组成。总之,作为制度,行政机构的分化与政策课题类型相对应,政策课题的变动又会促进行政机构在制度上不断创新。
不过,政策课题?行政需要和行政机构的关系经常发生逆转。行政机构为维持和扩大现有的权限、财源,会产生行政需要?政策课题的逆转病症。另外,所有市民都有将福利职员视为救济对象,将税务职员视为征税对象,将教员视为教育对象,将警官视为搜查对象的逆转潜在意识。因此,行政机构面对疑似的使命感会自我兴奋,追求无限的行政膨胀。可以说,这是“行政机构的膨胀法则”即倾向性。 二、目的、手段的设计方法1.目的的构想基于“必要”的政策课题并不利己称为政策目的,换句话说,要求和愿望本身不会成为政策。在解决特定中恒哥课题方面,党派、利害的对立,价值意识导致的标准不同都会使解决的想法(观念)不同,因而目的设定也会不同。 p121留意目的的构想和手段,有以下几点。(1)目的与手段的紧张
比起手段来,目的具有规范性(目的是手段的选择标准); 比起目的来,手段具有制约性(目的不同,目的实现的可能性不同)。(2)目的与手段相互转换
下位目的对上位目的而言是手段,而上位手段对下位手段而言是目的; 特定目的由复数手段够成,而特定手段可以用复数目的; 在政策展开的过程中,有必要不断改变目的和手段的关系。(3)目的、手段的金字塔构成 以上是目的、手段的逻辑构成,但实际上会经常面对目的、手段党派型调整所引发的政策调整。
基于以上政治状况的目的、手段设计、程序、调整,公共政策特别是政府政策有必要关注以下三点。
说服、应答的手续——正统性; 不测事态的出现——弹性; 再认识、再调整的手续——柔软性。政策在党派状况中加以制定,如果其实现需要较长的时间,则自然要通过123来确保政策的现实应对性,因为“完美政策”并不存在。
《政策型思考与政治》读后感(六):第五章 日本的政策条件
一、近代化与日本的位置回顾日本一百多年的近代化历程时,作为其前史,需要注意幕藩体制的下面亮点。
士农工商身份制的分化不仅缘于城市的发达,也与日本型入学崇拜学问相关。从地方私塾到各藩藩校,识字率和读写、计算水平都有较大提高。 从织丰时代开始,武士和农民分离,武士居住城市等政策使官僚组织在各藩和幕府逐步形成。另外,
到了明治时期,为应对包括社会底层在内的“文明开化”,又开设了许多新学校、太学。当时的私学大部分都成为民权论的据点,官学则成为国权论的中心; 虽然是萨摩、长州两藩主导,但因幕藩官僚组织重新整编,还是诞生了国家、自治体行政机构。这两点成为日本近代化的历史前提。 二、国家统治的政治构想 明治以后,因为工业化、民主化即近代化发展的内在压力和源于先发展国家欧美列强的外在压力,官治集权型在国家层次上建立起人工政治装置——“国家”。 首先,其基础存在于东洋专制的基层文化,也就是村庄共同体和政府崇拜中。其次,“国是君之国,民是君之民”(柳生宗矩《兵法家传书》)中的国家已从各藩转移到明治政府。以德意志国家学为背景的帝国宪法正是这一国家设计图。因此,建立起了具有绝对、无谬、和包揽性特点的官治、集权型国家观念。 国家观念具有将近代化作为思想和理论来演绎的魔术特性,这是因为国家观念有机构和团体两层意思,从政府(机构)的角度看国家包含市民(团体),而从市民(团体)的角度看国家又包含政府(机构),故具有模糊性。 另一方面,在日本国家通常被视为承担服务市民义务、充当政府和行政机构的有机体,由此创造了“国家法人论”。国家被拟人化,作为法人称为国家主权的主体。这样一来,市民和政府本来的区别小时,因而作为个人而自立的市民不能在此出现。另外,市民不是国家的“主体”,而是国家的“要素”,所谓的“国家三要素”是指领土、市民和政府。 此时,国家不再是政治装置而成为共同幻想的再次构成。共同幻想的基础在于农村型这回的共同体心情。由于工业化、民主化不成熟,所以农村型社会尚未完全解体,或因刚开始解体,反而成为追忆的对象。在国家层次村庄型共同体心情被重构,形成国家幻想,诱发对国家观念的崇拜。“国家”观念与政府向区别,也与源于自由平等的个人自立,即与源于自治共和的“市民观念”,针锋相对。
国家统治型的政治构想也反映在东京“一极集中”(东京集中了大量人口)的国土结构上。官治集权使权力向东京集中,促使信息集中、企业集中,企业集中,结果又引起人口集中。这样一来,进一步加速了消费、文化、教育等的集中,陷入了恶性循环。 就近代化而言,即使集中在东京呈现高效性,但今天已无效率可言,不仅催生高地价和高物价,还造成在灾害和紧急情况下国土的应对疲弱。最近,东京的国际都市化加速了东京的规模膨胀。这样一来,与迄今为止的国家统治?官治集权型政治?国家的单一集中相比较,今后日本国内的基本战略将是实行市民自治?自治分权型政治?国土的多中心分散。 近代化的完成和分权化、国际化并不需要国家观念。今天需要停止使用具有魔术特性的国家观念,有必要形成以下三个理论构想:
作为团体观念的市民与作为机构观念的政府相分离; 将政府三分为地方自治体、国家、国际机构; 政府作为委托机构由市民根据各基本法程序予以建立。以上结果将导致官治集权型的“单一”国家法人论瓦解,取而代之的是自制分权型的自治体、国家、国际机构等三个层次的“多重”政府委托论。在这里,首次明确了(1)政策上政治主体(市民)和制度主体(政府)的区别,(2)政府层次的三重性,(3)政府政策的可错性。如果以国家观念为前提,那么将因国家观念的实体化和神圣化而陷入绝对无谬的设想,从而导致需不断探索和尝试的政策型思考难以成熟。
四、政府轮替的缺乏与政治不成熟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包括片山哲内阁的短暂时期,日本持续半个世纪一直处在政治核心群体的统治下,而这一群体早在战前、战时就已形成。
政界、财界、官界三折结合的“政治核心群体”于1955年集结在自民党之下。这一结合的内部反复、不断地出现离散结合,但相互之间在低位、权力的分配以及学阀、裙带、交易、趣味相投或贪污腐败方面紧密相连,笔者将这一自民党主导的战后政治体制定位为“半民主主义”。
相对国家政治而言,3000多个市町村、47个县的自治体层次的政治探索代替了在野党职能。……在政策开发方面,当国家政府和朝野政党都毫无魄力且不合潮流时,先驱自治体就理所当然地演变为“在野党”,代替双方完成国家政策的革新,而且城市自治体已拥有与国家不相上下的人才和财源。……来自国内的自治体(?分权化)以及来源于国外的“他国”(?国际化)担当了在野党的职能,这一往往被批判的事态本身也是转机。
《政策型思考与政治》读后感(七):第六章 政策构想的再编
一、谁是政策的主体p071政策的主体是个人,因为个人是思考和活动的单位。但问题在于个人在政治中处在一个什么位置。政策的“政治主体”是市民,“制度主体”是政府。 迄今为止的日本型构想容易将国家设为政策主体。此时,具有绝对、无谬、包揽性的幻想将仅是观念上的国家神秘化。此外,如果将政策主体视为政治家、政府、行政机构,政策就会为特定阶层或机构所垄断。 首先,所谓政策是个人或集团反复试验、探索如何解决问题的拌饭。因此,考虑政策时有必要以下面两点为基础:
作为个人的市民无论是谁,都是政策的主体; 政策作为反复试验的探索,具有可变和可错性。72需要审视政治主体(市民)和制度主体(政府)的关系如何。这一问题构成了各个政府的基本法,也就是宪章或宪法的主题。基本法设计了自治体、国家、国际机构各个政府政治统合的制度手续。该问题的答案在于紧张关系的设定,即各个层次的政府受市民委托而成立,如果市民解除这一委托关系,政府就会消失。在委托关系中,市民是政府的造物主。通过基本法这一设计图,创造了作为市民道具和机构的政府。市民自己通过设计和制定基本法,不断创造政府。因此,形成了市民?胡基本法?政府这一市民自治型统合,而不是国家?基本法?市民这一国家统治型统合。在此基础上,“国家法人论”崩溃,取而代之的是“政府委托论”。 比起个人来,以国家为单位组成的国际机构是间接统治,但在自治体和国家中,市民作为个人直接通过基本法手续创建政府。政府的长官、议会和作为政府辅助机构的行政机构都只是市民的道具和机构。
按照基本法手续“选出”或“任命”的特定“群体集团”; 利用市民的税金(社会剩余)来解决; 通过市民接触委托关系实现罢免、轮替。(1)和(3)手续是选举。(1)的重点在于市民建立政府,(3)的重点是市民发动革命。在这个意义上,选举是革命的日常制度化。
73关于政策主体需要确认以下三点:
在“民主政治”中,市民和政府分别作为政策的政治主体和制度主体而发生分裂; 在“城市型社会”中,考虑到利害、意见的党派分化,市民活动、企业团体活动和政党介于市民与政府之间; 此时在“分权化、国际化”进程中,政府分为自治体、国家和国际机构等三个层次。二、市民的政策探索p74政府政策的基本论点如下:
政府政策的正统性源于舆论和选举所体现的市民多数派“同意”; 政府政策的决定手续以复数政党为媒介,通过多数表决来决定。75作为政府层次的市民活动,市民参与需要注意的不仅是教养、闲暇增加和自治、共和意识扎根的状况,也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凭借从地区扩展至全球的经验、熟练,市民拥有作为“生活人”开创的“市民良知”; 因为分工扩大、深化,市民拥有作为“职业人”的“专门技能”。城市型社会的市民从农村型社会中共同体、身份制的封闭状态下解脱出来,首先,教养和闲暇导致文化水平发生变化,其中也包括市民良知和专门技能。其次,选举和政治参与导致了政治熟练。当然,“文化水平”的变化到市民政策水平的提高需要时间。 三、政策发生源的多元化、多重化p77各层次政府政策的水平也反映市民政策的视频。在决定政府政策之前,正是因为市民的政策讨论很充分,政府政策的决定才有必要采用多数表决的市民合意方式。 相反,如果是“某天、突然”提起的政府特定政策,无论此项政策多么合适,恐怕也会遭到共同的反对。在市民间花费一定的时间深入讨论,当达到市民常识和共同想法的程度后,这项政策便具备了现实性,这便是舆论的意义。
四、法概念的再定p79-80“法支配”构想始于农村型社会,后者拼接习惯法来维持共同体和身份之的稳定性,这种习惯法被视为永恒秩序的天神法。如果打破习惯法支配,国家主导的近代化便开始,但此时的法支配变为了绝对、无谬主权的国家“成文法支配”,也就是国法支配,从而以成文法——国法为前提,建立了古典分权法理论。 到城市型社会时出现下述现象:
工业化、民主化不断变化,无限革新; 利害、意见分化中的无限流动; 政治争论点因日常化、全面化而层出不穷。因此,社会剧烈变动,导致国法的成文法支配最终失败。与法支配的失败相呼应,古典分权理论瓦解。换言之,在城市型社会中,出现国法本身的构造问题。
全国统一性——国法以国家为单位,由于简单划一而无视地域个性; 纵向管辖性——国法因国家省厅的纵向管辖而混乱; 时代错乱性——比起时代变化来,国法的立法和修改滞后。上述三点是现实社会中国法常常沦为“恶法”的结构性缺陷。不论制定多么理想的法律,只要是国法,恐怕就难逃结构性缺陷的宿命。另外,即使不断立法、修改国法本身,还是会残留国法的三大缺陷。 p81所谓行政,不是目前为止错误理解的“法的执行”,而是个层次政府决定的“政策立案、执行”。执行的是政策不是法,各层次政府的法是针对各层次政府立案和执行的标准或准则。
《政策型思考与政治》读后感(八):第二章 城市型社会的政策
一、“大转换”的城市型社会 农村型社会的成立是人类历史上的第一次大转换。 农村型社会创造出了地区个性文化,其中包括各种地域生态、风土条件以及念咒、仪式或宗教,而且还以各种各样的共同体为基础,通过“身份制”加以整合。因此,伴随着社会剩余的强行聚集,王权自立和城市形成,即出现了政治、权力、阶级,有时也以帝国的方式构建文明。 当然,尽管步入了农村型社会,但依旧还保留着部族和复数的血缘共同体,血缘共同体解体并净化为地缘共同体尚需时日。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交流、移动、商业或战争使部族不断解体并变得混杂。……农村型社会的分工也逐渐复杂,以小贩、工匠、艺人、朝圣者为代表的外地商人开始出现,并与城市相联结。另外,不仅武器的生产扩大,还与马、船等独特的军事机动能力相联系,游牧民和海边民众也活跃起来。总值,几个帝国都是依靠这种军事机动能力建立起来的。 持续数千年的农村型社会之后,欧洲在16~17世纪出现了工业化及民主化,即近代化的进程。从此,农村型社会的解体成为工业化、民主化的起点。……目前,农村型社会向城市型社会的过渡是人类历史上的第二次大转换,也是数百年的大转换。 欧洲在16~17世纪开始的工业化及民主化,即近代化,以国家为推动力,以自然科学及启蒙科学为先锋,在1800年前后通过工业化——>工业革命(自然科学《-)、民主化——》市民革命(《-启蒙哲学)而变得具有活力,其后工业化、民主化开始向全球范围扩展。 工业化、民主化在破坏农村型社会共同体和身份制的同时,也在构建国家政府以及强行原始积累资本方面促使人类社会陷入镇压和榨取、战争和侵略。从全球范围看,起步于欧洲国家的“帝国主义”是瓜分地球的初始。在欧洲以外的地区,面对来自欧洲工业化、民主化的外在压力,只有两个严峻的选择,要么凭借与欧洲同样的国家构造而自立,要么被欧洲国家殖民地化。 全球性的结构变动源于欧洲工业化、民主化激发的外在压力,但另一方面,作为历史悖论,它亦是工业化、民主化成为普遍文明原理的过程。工业化、民主化作为孕育“世界共同文化”的普遍文明原理,正是它的突然出现才导致欧洲以外地区的统治阶层或知识分子阶层发生了内部分裂,演变为推进工业化、民主化的现代派和将固有“地区个性文化”原理化的保守派。 现在来看,较早的葡萄牙、西班牙另当别论,按照工业化及民主化,即近代化发展的时间序列,可以整理出三个时间层次:
第一层次(17、18世纪) 英国、法国; 第二层次(19世纪) 美国、德国、意大利、日本、俄罗斯; 第三层次(20世纪) 新兴的独立国家群。近代开始于欧洲的工业化、民主化在全球范围内成为普遍文明原理,意味着工业化及民主化也是人类的宿命,工业化、民主化的结果就是农村型社会向城市型社会的大转化。前者创造了“地区个性文化”,后者培育了“世界共同文化”。
二、工业化、民主化的问题两个争论点:第一,需要再次审视作为文明核心的工业化和民主化。第二,需要重新审视产生偏见的发展阶段论。 战后的资本主义并不是激化19世纪“阶级对立”的剥削型市场经济,而是由“大众、民主主义”带来的拥有活力的引导型市场经济。 基于工业化、民主化的历史现实,需要重新设定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之间的问题,此时市场原理与计划原理的结合成为对市民支配可能性的探索,前者是工业化成熟的必然,后者源于民主化的引导。 在这里,基本论点在于工业化导致“分工”不断扩大和深化,不可避免地运用市场原理。市场原理是经济分工理论,迄今为止称为“社会主义计划”的官僚指令时一种“独裁政权下经济发展”的方法,通常认为只是在工业化初期有效。计划原理必须同这种官僚指令加以区别,所谓计划原理制的事工业化——》经济分工——》市场原理越成熟,市场引导就越有必要“预测和调整”,这种“预测和调整”就是市民支配的课题。因此,“市民支配”与“官僚指令”正好相反。 所谓的“资本主义体制”市场原理已经不是19世纪的剥削型市场原理。进入20世纪后,在国内工人运动、殖民地独立运动和俄国革命的冲击下,以及世界危机、战时动员、战后复兴的背景下,“资本主义体制”已在市场原理之上建立起了“预测和调整”的柔性计划方式。 经过上述历史,市场原理和计划原理终于不再是体制对立的原理,两者演变为相辅相成的政策相关原理。 图2-1 最合适的体制构想图2-2 社会主义理念的固定与展开 以革命为目标的市民社会和社会主义具有以下的课题与理想:
从抑制到自由——》政治民主主义 从贫困中得到解放——》社会民主主义三、城市型社会的政策特征 在农村型社会向城市型社会的过渡中,国内经济、文化、政治中的农村型社会状况(村落状况)与城市型社会状况(大众状况)的双重结构矛盾激化。另外从全球范围看,由于城市型社会只限于今天的欧美日,故不得不承认工业化、民主化的先发展地区与后发展地区之间也广泛存在着城市型社会与农村型社会的双重构造,这就是南北问题。现在的东亚、东欧以及南美等发展中国家就在这一双重构造中雁形发展。 城市型社会的特性:
经济构造 引导经济(工业化) 社会形态 城市型社会(城市化) 政治过程 分节政治(市民化)若城市型社会得以建立,将出现两种情况:
农民阶层的减少——》农业的高生产率化 工人阶层的减少——》工业的高生产率化这也是“信息化”的开始。 信息化这一方面意味着信息运作的工业化,超越工业化的信息化是工业化理论的延伸;另一方面,承担信息化的阶层由高学历化的自由职业者、工薪族、经营者和公务员组成,这些知识分子阶层增长快速。与此同时,也产生了无法应对这一事态的无家可归者等群体,伴随念咒精神复活,新宗教大量出现。 工业化帮助人们从共同体、身份制中解放出来,尽管在这一过程中出现了资本家名望阶层,但因科技的发达,农民、工匠、商人等摆脱了旧中间阶层的小规模生产手段,引起人口的无产化,结果人际关系变得微小化(无产化)和机械化(科技化)。 历史发展虽然存在曲折,但仍以“微小化、机械化”的形式在两个方面前进。(1)生活方式的均质化,也就是社会的民主化以及人类的自由和平等。(2)政治权利的平等化,也就是政治上的民主化。 近代初期的政治模式根据“个人”的“社会契约”而形成“共和国”,虽然最初的个人只限于资本家户主,但也反映了民主化的构建。结果,形成了个人对国家或者自由对权力这一独特的近代二律背反,分析此二律背反的是霍布斯。
解决此二律背反的是约翰·洛克。洛克根据自然科学的工业化方法,以社会契约为媒介,开创了议会民主制。以议会的方式解决二律背反——个人对国家、自由对权力的政治紧张。因此,洛克在“理论”方面成为“近代”的古典开创者,即启蒙之祖的地位。亚当·斯密、卢梭、康德是洛克的学生,穆勒、孔德、马克思等人则是其学孙。…… 伴随城市化进程,二律背反中涌现出大量集团,从而导致近代基本图示瓦解,催生了20世纪的现代分节政治。 图2-4 现代民主政治的系谱 近代欧洲的贡献在于依靠精神和财产自由,即以基本人权——自由为基础,改变了古代、中世纪的传统。个人自由是工业化、民主化的产物,后者打破了共同体和身份制度。个人自由的权利问题最初只限于保障资本家户主,其后主见扩展至无产阶层和女性。另外,虽然打击了旨在解决无产阶级贫困的社会主义运动,但也使20世纪的城市型社会重新提起“社会权”。今天,自由权和社会权作为全球性的基本人权已由世界政策标准给予保障。联合国的人权宣言以及《国际人权公约》B、A有如下表示:
个人自由——自由权+参政权(《国际人权公约》B) 生活保障——社会权(市民最低生活保障)(《国际人权公约》A)伴随着“闲暇和教育”的增多,市民文化水平和政治熟悉程度也发生了变化,创建市民文化和市民型个人的条件成熟,从而形成了“市民性”,即从“人之孤独”得到解放,这是过去市民社会理论高举的理想未来状态。 四、生活方式与市民最低生活保障 图2-6 城市型社会的生活样式图2-7 城市型社会的生活与政策构造 在城市型社会中制定保障市民最低生活的公共政策,必须具备以下三点:
生活权的理论构想 ?源于基本法的政策制度保障; 制定市民生活标准 ?用数量指标明示; 制定政策、制度标准? 成文法的立法。政策、制度的分担和联动:
自治体——市民最低生活保障——独自制定政策标准→自治体法 国家——国民最低生活标准——调整全国的政策标准→国法 国际机构——国际最低生活标准——调整国际的政策标准→国际法在从农村型社会向城市型社会过渡中出现的以劳动权为中心的工会运动明显不能有效应对城市化社会。在城市型社会中工会组织显然以收入保障——劳动权为中心。在19世纪到20世纪的欧美或20世纪60年代的日本,工会运动逐渐借“阶级”之名享有很高的威信,但随着城市型社会的建立,威信逐渐下降,最终被视为追求特殊利益的特定阶层“压力团体”。 在城市型社会中,过去工会运动提倡的劳动权重新置于包括劳动权、生活权在内的“社会权”中。自治体或国家政府的政策带来的经济发展和雇佣政策支持了劳动权,与之配套的还有自治体主导的市民最低生活保障公共配置(生活权),对所有市民给予保障。这样一来,曾在工业化、民主化过渡阶段高涨的“阶级斗争论”和“社会主义革命论”逐渐销声匿迹。 最低保障之上是个人自由选择的领域。最高保障不仅从经济上看不可能,也会在政治上造成金钱浪费。
《政策型思考与政治》读后感(九):第一章 政治、政策与市民
一、城市型社会的日常生活 政治的形态、地位及其课题随时代的变化而变化。在城市型社会中,政治首先是由传媒特别是由电视传播的政治家们的“通俗”连续剧。 当我们把目光转向政治所构建的从地区到全球的政策、制度网络时,市民就从悠闲的政治连续剧观众转变为政治当事人。所有的市民都不得不成为政治的主角。这就是城市型社会中政治的地位。 持续数千年的农村型社会,生活单位是村庄或复合城镇等小规模共同体。除盐、锄、装饰品等少数物品外,食物、水、柴、房屋均由地区自给自足。即使是帝王、君主也不能介入这一共同体并在共同体之上构建“身份”。此时,政治就停留在维护统治阶层的纳贡、征税以及保证其实施的治安、军事等层面。基于“自然治理”的共同体、身份,“无为”被视作政治的理想状态。 农村型社会向城市型社会的过渡本身就是对市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公共配置,即“从共同体转向政策、制度”的转化过程。 二、政治化与组织、支配技术通常认为现代是政治化的时代。政治不仅储存了能够灭绝人类的原子弹,也建立了巨大的能够驾驭个人的官僚组织和媒体。所谓政治化就是指这种政治乃至权力的膨胀。 市民的日常生活中围绕政策产生的制度建设,即所谓的公共政策经常出现政治行为,导致争论日常化、全面化,即政治膨胀。结果引起以下事态:
市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公共配置不可或缺,再加上市民文化水平的变化,不仅使市民活动广泛扩展,团体、企业因此分工细化、扩大,利益的分化也因此产生,政党则因派别的意见对立而形成,并参与到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此为政治的“多元化”。 公共政策既是国家,也是自治体和国际机构的课题。目前政府分为自治体、国家、国际机构三个层面,与此同时,政策标准也分为自治体法、国法、国际法三个方面。换言之,政治出现“多重化”现象。从地区规模到全球规模,(1)和(2)现象在市民自理的基础上不断推进“多元化”、“多重化”的政治“分节化”。
任何市民无论何时何地都可以参与政治。以市民的参与为基础,通过政府的抉择,政治演变为组织,管理技术。换言之,政治称为“社会工学”。
这样一来,政治不仅告别了天神和君主,甚至失去了与国家神秘观念相关的神圣性。近代之后,以国家观念为核心的政治神学由此崩溃。所谓意识形态终结就是指这件事。围绕日常的政策、制度,以国家观念为核心的政治神学或意识形态转变为组织、支配这种市民的社会工学。
政治的市民化 政策并非源于绝对无谬的天神理性和君主、国家的理性,或官僚、精英的理性,而是来自反复探索的市民理性。政策是指市民从市民活动出发,通过团体、企业或政党,在构想和选择的同时,按照一定“程序”构建的自治体、国家、国际机构各层面的政府政策。 在农村型社会,共同体、身份是固定的,个人一旦加入其中,就可以对遥远的宫廷的压制和无能构成一道防卫墙。……现在,政治即政府乃至政策、制度的现状不仅是城市型社会的“构造”,同时作为“问题”与市民生活直接相关。若要将政治委托给政府,需要市民称为直接的当事人,而且在民主政治中,愚劣的市民不得不面临愚劣的政府、政策和制度。 在城市型社会的政治中,近代产生的国家观念逐渐瓦解,于是出现了今天的市民“社会工学”。即:
市民需要政府 市民能够更换政府围绕各个层次政府的政策及制度的探索、选择乃至决定,信息聚友决定性意义。信息公开现象在近代议会成立之初已经出现,后来逐渐成为市民组织、支配的前提。“没有信息就没有参与”。 所谓信息化,在技术范畴,意味着现代信息操作的工业化;在政治范畴则如同古代谍报那样,决策相关信息的紧迫性加强。……在当今信息化背景下,城市型社会的“结构”和“问题”推动市民探索政策和制度。不过,此时的政策、制度探索还属于党派型的政治技术。 政策以普通市民的“社会工学”为起点,以“程序”、“信息”为基础,作为市民活动、团体、企业、政党以及政府的党派型技术而得到探索,已经不再是天神的神秘神谕、预言或事君主、官僚特权衍生的秘术和决断。
三、政策的定义与层次 政策,广义理解就是问题的解决首发。 若从市民的日常生活来理解,政策首先始于个人的日常生活。任何人每天只要不断面对需要解决的问题,那么他就是日常生活的政策主体。因此,政策的制定就不会成为特定阶层的神秘特权。 如果进一步论述公共课题、公共政策,则需要三个必要条件:
有超越个人解决能力的“问题领域”; 存在能够发挥资源集中效果的解决方法; 作为政策、制度的最低保障需获得“市民同意”。——插:关于公共课题、公共政策还有以下论点:问题本身是否存在公共课题(问题的公共性); 公共政策与政府政策是否相异(方法的公共性)。过去贫困或被视为个人的宿命,或被视为经济的必然,但在今天成为公共课题、公共政策的对象。与此相反,总价过去时公共课题、公共政策的中枢,但文化、风俗以及个人精神等领域却是今天的中枢。 关于(5),旨在解决公共课题的公共政策是市民、团体、企业、政党甚至政府各个层面的构想——公共政策成为正统政策后才能算得上“政府政策”,其中需要自治体、国家、国际机构等各个层面基本法进行“程序”公认。另外,政府政策分为自治体政策、国家政策、国际机构政策三个层面。 关于政府政策的主体,有必要明确两者的区别:
市民作为政治主体 政府(自治体、国家、国际机构三个层面)作为制度主体之所以加以区别,因为市民的选择会引起政府的更迭,政府政策随之发生变化。政府受政治主体市民的委托而成为制度主体,而制度主体政府是以政治主体市民为基础,并由市民组织、支配的。 “政府权力”是市民根据各种基本法(与自治体、国家直接相关,与国际机构间接相关)委托给政府的权限,这一权限只是以权力形式运作。
在这里需要确认的是,包括市民活动、团体、企业、政党和政府这些组织在内的政策均是个人思考的产物。不管何种组织的政策均由个人思考、构建,同时也伴有个人责任。组织本身并不是思考的主体,基于个人思考的政策通过一定方式可以视为组织的政策,而“国家理性”、“国家意志”也是拟人化的虚构。 包括政府政策在内的所有政策终究是个人思考的产物,这样一来,广大的普通市民就同政治家、官僚共处一个层面,只不过在个人政策方面存在熟练程度和同意范围的差距。作为个人的市民,比老资格的政治家或夸耀专门技术的官僚更具有制定政策的能力,这是因为政策制定已不再是统治的秘密仪式。政策本身是以个人思考为单位的探索和设计问题的解决方法。 有必要意识到下述问题,即在多数裁决或“过半数”的意义上,政府政策的正统性含有党派型的特点,经常需要达到60%左右。至于各个政府自身的正统性,无论是出于何种动机投票或弃权,市民的支持也只有60%左右。若达到90%以上,则是没有弃权、批判自由的表现,40%以下则源于政治家提出了失败的争论点。 另外,包括文化在内,政策一般采用“文书”的形态,但在具体的政治状况中,政策往往单纯化、夸大化、反复化,成为口号或标语以及人物、歌曲、图画等象征性物品,即通过大众媒介,以宣传、煽动的方式来“演出”政策。 作为“文书”的政策一旦脱离个人思考,就开始了独特的命运:
政策具有独特的“实在性”,其本身成为各种解释、评价、批判的对象; 政策具有独特的“规范性”,反而成为其政策制定主体的标准。今天的政策还具有独特的“商品性”,由顾问个人或称为智囊团的企业出售。由此,多方位考察政策成为一项紧急任务。
四、日本的政策研究 明治体制自不待言,经过战败带来的战后改革,直到20世纪60年代,日本的政策探索尚未达到市民层次的独立问题领域。除明治维新变革期前后,在20世纪60年代以前,政策形成仍被视为政府或“国家”的特权。 在国家或统治阶层构想、制定政策的内部垄断中,进一步渗透了辅佐天皇大权的意识,结果导致统治阶层内部的官僚、军部、司法领域隶属意识广泛蔓延,出现如下状况:
官僚——只熟悉行政不熟悉政治; 军部——只熟悉战术不熟悉战争; 司法——只熟悉解释不熟悉立法。有时政府周边集团也探索国策,但形成了统治阶层也不熟悉的政治思考乃至政策型思考、制度型思考的构造。这一体制即使在城市型社会成立、国家观念终结的当今日本,仍然为行政机构、司法机构以及朝野政党的政治家所继承。 当然,社会科学的自立也很困难。尤其是批判政策及制度成为禁忌时,容易与国家神学的“国民精神总动员”联系在一起。这就是当时日本的实际状况。 今天有关日本的政策型、制度型思考仍广泛存在以下观点:
前提转换的失败(从农村型社会向城市型社会的转变); 主体设定的失败(从官僚统治、集权型国家到自治、分权型市民) 思考方法的失败(从有答案乃至外国模式的学校优等生型到肚子探索、开发型思考的失败)《政策型思考与政治》读后感(十):第十章 政治思考的构造、公共标准
一、政治中的“决断”与人格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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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化起步时,政治思考偏向于构建国家政府和追求这个目标的“国家”神话,但由于资产者向市民转变,再加上标志近代化成熟的城市型社会建立,政治终于受到限制,脱魔术化为市民的“组织和控制技术”。此时,作为组织、控制技术的政治思考再次分化为“政策型思考”和“制度型思考”。 城市型社会的政治景象发生了彻底改变,也可以说是永久革命。以工业化、民主化为基础,发展为以下实际状况:
空间——从地区规模到全球规模,从全球规模到地区规模,频频发生 具有相互性特征的争论点; 时间——丧失了过去的规范性、现在的稳定性、未来的可预测性被神圣宇宙神圣化的共同体、身份制在农村型社会还比较稳定,即使到了近代,其根底依然继承了以名望家族阶层为中心的共同体、身份制残迹,国家观念如同伟大的父亲、慈爱的母亲一般,给人们以稳定的幻想。不过,在城市形式和慧中,市民置身于不断变动中。自从有了政策、制度网络,从地区规模到全球规模,市民生活得以构建。 p135在城市型社会中,作为组织、控制技术的政治,通过政策以及制度将空间、时间定型化,承担起创造稳定]可预测和规范生活的课题。伴随争论点“类型化”,政治思考将围绕政策“标准化”、制度“定型化”、争论点“类型化”的三角循环来应对这一课题。从地区规模到全球规模,政治思考在自治体、国家、国际机构各层次都存在这一课题。 政治思考的中枢是决断。不论怎样的社会地位,政治思考最终都是伴有政治责任的个人政治决断。如果文化在于“创造”、经济在于“经营”等理由成立,那么,政治成立的理由就在于“决断”。 政治中的制度决定是由市民、政治家,特别是长官这一决定者的个人决断所构成,决断常常以历史决断的形式被神秘化。不过,p136 决断时凝聚了决定者人品、经验、思考的直观型决定,所谓直观就是对街上物品、运动、商业、艺术的直觉。 这种政治中的决断,第一,它是承担超越日常性公告责任的决断,责任的范围超越日常性,波及多数人的生死。第二,成为对可能性的探索,这是没有先例的幕后活动。如果存在先例,就是行政机型实务,不能成为政治决断。
决断主题一定是个人,政治中也伴有公共责任,但其中的决断,不论组织、政府的内外,常常是个人的决断。若是长官,由于对市民、组织和政府负有广泛的“个人责任”,所以要接受辞职、轮替和处刑考验。
政治家,当然也包括市民活动家,他们之所以认为政治决断“孤独”,是因为实际状况中的个人决断是受到公公责任追问的探索和幕后活动。决断最后会舍去其他一切可能性和选择项,面临苛刻的“非此即彼”的两者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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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共资源消耗殆尽的冲动通常是政治家的“权力欲”在起作用,由此引发从战争到盛大游行、建立铜像等的浪费。若将这些视为显性,那么隐性就是贪污聚敛财富。可以说,任何伟大人物都有死后留名的心理。
在历史评价不断变化的今天,名声随时都可逆转为污名。生前一直受赞美的独裁者们,其死后的命运就是这一典型。再加上市民的文化和政治熟悉程度发生变化,因而政治家的决断需要具备市民性特点。
二、政治思考与权谋策略
138 (一)状况思考——“状况”的双重性
对“状况”的接近分为微观、宏观的远近法,通常称为“状况判断”。用马基雅维利的语言来说,微观——“必要”,宏观——“命运”,以对应孙武的“地”与“天”。换言之,就是战术和战略的微观、宏观双重性。
微观——经验的、直接的?战术(个别政策、措施); 宏观——构造的、间接的?战略(构造政策、计划)。139
空间——局部??全体(小状况??大状况); 时间——短期??长期(特定时点??长期展望); 主体——个别对立??构造对立(当事者??社会)。此时,必须意识到这一点:微观的战术领域才是政治现实,宏观的战略不过是大局展望而已。微观战术与具有个别状况和适应性的临机应变,宏观战略则停留在意图组织和统治状况全体的展望上。当然,拘泥于微观状况时就成为机会主义者,只玩弄宏观展望时就称为浪漫主义者。
(二)党派思考——“对立”的两极性
政治党派中的“他”、大众、“我”三面构造调整多样的政治对立,最终两化为“他”和“我”。另外,外敌不清时,就在内部制造敌人,作为外敌的爪牙充当替罪羊。由此出现了零和型斗争状况。“我之利,敌之害”(《孙子兵法》),不仅如此,“敌之敌为友”,这些政治思考在此成为党派思考。 在永久的斗争进程中创造出暂时均衡是政治甚至是政策和制度的课题。在政策、制度方面经常出现党派斗争是很正常的。只是由于现代民主政治将这一斗争状况置换为竞争状况,诞生了作为文化构造的“宽容”和作为政策、制度技术的“基本法”,于是演变为“复数政党制”。
(三)选择思考——“评价”的两义性
政治中没有党派的完全和纯粹的胜利、成功或败北、失败。事态往往具有“加”、“减”的两义性。不仅如此,微观的“加”、宏观的“减”,或宏观的“减”、微观的“加”常蕴含矛盾。不仅如此,特定的政治解决不过是下一个政治课题出现的过渡。可以说,政治思考是对党派型“加”、“减”的不断选择。换言之,就是“加”的组织和“减”的统治。 p140现代的政治思考有必要关注花言巧语的诈术这一“双重思考”。这一思考以“防卫”的名义发动侵略,以“福利”的名义增税,以“政府援助”的名义进行国际贪污等。 p141双重思考并没有掩盖原则下的真实,只是发生了语言意思的转换。“全体政治”中高唱和平与防卫、自由与福利、独立于繁荣等话语,并在大众的喝彩中实现了压制目标,这样一来,出现了陶醉于美丽辞藻的监狱国家,熟悉语言操作的知识分子也收到这一预言转换的鼓舞。 从古至今,将统治、剥削、侵略视为神圣宇宙的秩序。战争美化为神的名义,夺权美化为人民的名义。由于政治是神圣宇宙中的戏剧,所以隐藏了剧本。即使是在政治脱魔术化的今天,作为“诈术”的双重思考还是得到了再发展。这就是乔治·奥威尔在分析希特勒基础上所提出的政治问题。 即使不是“全体主义政治”,诈术也常常形成状况性、党派性、选择性的政治。其理由不仅在于象征或日常语言含义的暧昧,还在于目的和手段关系的逆转。
手段的膨胀——在日本型构想中,教师暴力的“爱之鞭”是这一诈术的典型,政策目的的空洞化导致手段遥遥领先。 目的的膨胀——在日本型构想中,“社会教育”也是这一诈术的典型,政策手段所不能实现的事情却凭借美化目的来炫耀。诈术在封闭状况下产生,所以为了打开局面,需要政治分节。第一、信息公开、言论自由、复数政党促使相互批判的多元化;第二,自治体、国家、国际机构之间相互抑制的多重化。总值,这就是政治发生源、批判源的多元化和多重化。
三、政治信息和操作状况
政治思考的基本媒体是信息,这一点与一般的思考大致相当。政治状况在产生政治信息的同时,也为政治信息所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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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是政治决断和政策制定,作为组织和控制技术的政治也发源于信息。政治、政策的信息有三种类型:(1)争论点信息(所谓的新闻、情报等状况信息);(2)基础信息(统计、调查等分析信息);(3)专门信息(个别科学的技术信息)。过去的信息主要是由奸细、间谍汇集的争论点信息,但结构性政策中基础信息、个别措施中专门信息的比重有所提高。政治信息则是1、2、3的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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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个政治家和政府的信息水平也必然反映市民的文化水平和政治熟练程度。将市民看做蒙昧无知者,只有政治家和政府能够根据高质量信息作出适当决断的想法是一个幻想。
特别是在信息评价中,基于上述的两层化、两极化、两义化、双重性等特性,成熟度被广泛考虑。如果不考虑成熟度,往往会出现下述状况,即面对几万敌人也泰然处之的“激进派”,或者不承担责任的“得过且过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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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审查、整理和分析信息,需要复数的发生源。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信息本身经常被党派的选择和操作。言论、报道的自由和公开场合复数政党的讨论则作为制度,保障复数的发生源。在此,信息的复合化被当作程序给予保障。正是在此基础上,J.S.穆勒将讨论的党派性作为“半真理”的相互交流给予积极评价,而粉饰为“全真理”的一党独裁反而引发信息的自我中毒。
最后,出现信息的终极论点,即在政治对立的极限中,能否允许为了“隐藏”政治意图,“欺骗”、“挑衅”“他”和“我”。众所周知,自古以来,“欺骗”和“挑衅”作为对他“敌人”的“对抗技术”被视为政治家的必要资质,人们所说的“阴谋”就源于信息操作。
不仅信息逐渐将复数政党作为前提,而且随着全球范围推进信息公开,机密渐渐消失,阴谋、陷阱、谎言变得困难。另外,在信息公开、言论自由、复数政党还未形成时,政府容易傲慢,陷于自己制造的阴谋、陷阱、谎言中,这也是“全体主义政治”——现代独裁的宿命,其中信息控制会引发信息的自我中毒。不过,即使不是“全体主义政治”,在野党较弱或缺乏批判派知识分子时也会出现同样的情况。
四、基本法、公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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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思考的根本具有党派性,由此政治中文化、舆论、市民伦理之间的紧张关系就常受到关注。政治并非赤裸的对立,故“胜者为王”也是由于文化舆论的支持才变得具有意义。
因此,政治思考中必须有应对市民伦理的组织和控制技术准则。
在农村型社会,过去共同体和身份制的永久习惯是主要的天神之法,也就是所谓的“道”(《孙子兵法》)。当帝王、君主、领主阶层侵犯这一传统规范时,就以天神、人民的名义进行抵抗。由于政治是神圣宇宙的通知,所以其中纳入了制度化的组织和统治方面的传统规范,所谓“政者,正也”。
国家即国家层次的政府成立之后,在“国家规范”——“国家理性”、“国家利益”或“国家观念”基础上形成的“公共福利”被视作政治规范。由于其暧昧不清,所以称为受国家统治阶层和政府操作的内容不确定的神秘观念。在平民层次,“国家理性”、“国家利益”和“公共福利”则“因其神秘而不被相信”。
在城市型社会中,上述超越规范遭到失败。那么如何取代呢?也就是这里将要提及的市民规范。换言之,调整市民之间政治对立的方法乃是自治体、国家、国际机构各“基本法”所制度化的政治规范。
通常要求政治“伦理”和政治“原理”作为原则,但在城市型社会中,虽然伦理、原理,但终究不是市民的良知和舆论。政治起步之初,良知和舆论中的合意规范是“活的”市民规范,即政治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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