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8年3月1日孙大盛(昭通市镇雄县场坝镇麻塘村山背后)所发送“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邮件的回复

更新时间:2023-11-20 00:16: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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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8年3月1日孙大盛所发送“被迫解除劳动

关系通知书”邮件的回复及通告

孙大盛,云南镇雄人,1988年9月出生,其所提供应聘简历显示其2013年5月毕业于山东济南大学,曾就职于云南亿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齐鲁财富网、云南鼎浩科技有限公司、水富万顺吉利养殖有限公司、昆明痴香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其入职前最近一份工作单位为云南天财财务服务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在公司人才引进计划中应聘入选公司核心团队考核人选范围,并和公司签订服务协议,经公司安排前往迎溪村外卖店参与配餐工作。

2017年8月15日,在公司抽查中发现存在上班不准时、虚报考勤现象(将指纹打卡机搬到床前进行打卡,后经批评教育强制改为采用金数据打卡系统进行扫码签到,严格定位的方式);

2017年9月10日,大雨,订单增多,公司在协助处理订单过程中发现孙大盛存在严重脱岗现象;

2017年9月29日,在与孙大盛每日工作同事沟通及校对过程中,发现其每日工作汇报内容存在严重失实,经常把其他同事所做事情写入总结中作为自己所做,邀功、抢功情况严重。

2017年10月19日,孙大盛负责分店运营巡查工作,其仅在第一天圆满完成任务,随后再没有一天是全额完成;

2017年10月23日,其短信告知请假2天,假满以后却未到岗亦无任何电话、短信或微信、邮件等说明,11月1日公司经多方打听后才知其去西安见朋友,其请假后正式到岗日期为11月7日,距离其请假已经半个月。

2017年11月20日,公司将日新店进行合并调整,在搬店铺过程中,其以“不属于工作范围”为由,借口拿快递,出走2个多小时,其回来时所有东西搬完已经只剩下卫生打扫工作;

2017年11月22日,孙大盛以“金数据打卡系统不具备劳动考核依据”为理由,煽动员工对抗公司管理,将所有员工考勤自行调整为正常,并扬言“以后大家上班全部正常”“有疑问者可以找劳动局”;

2017年11月24日,监控中心显示孙大盛不在所服务店铺,经其同事口中得知,孙大盛于下午打卡签到以后即自行离店。

2017年11月27日,经公司研究决定,对于孙大盛加入公司以来一系列表现及行为,做出移除工作交流群及暂停发放每月福利等处分,并进行通报处理,随后对其工作内容进行调整。

公司属于初创阶段,正值用人之际,本打算本着批评为主、教育为辅的原则,希望孙大盛不忘加入公司初心,回归正途继续与公司伙伴共同奋斗把公司做大做强,可惜孙大盛不但不思悔改,反而变本加厉,于2017年12月直接违反当初所签订股份转让合同,不仅拒绝进行考勤签到,还白天跑去其他地方上班(其每天早出晚归西装革履很像去其他地方上班),晚上19点以后才回来,每天在工作总结中却大量虚构事实欺骗公司,愈发的对抗公司日常管理。

2017年12月30日,孙大盛以“重要物件遗失”、“生活条件差”、“没有休息时间”等等理由和借口,开始谋划敲诈事宜。

2018年1月12日晚,在得知公司负责人将离开昆明很长一段时间后,尾随公司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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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阮家村老年活动中心处进行纠缠并自称自己是“员工身份”,需要公司支付高额报酬及一系列初创公司根本不具备的待遇,遭到呵斥后自行离去。

时隔4天后(2018年1月16日),其发送邮件声称1月12日当晚被我公司负责人殴打伤情严重等借口,企图借助警察力量实现敲诈目的。

不仅如此,孙大盛还多次指使社会闲散人员利用短信、电话等方式对我公司负责人进行恐吓、骚扰,其本人也多次以我公司负责人“老家父母”“老婆工作单位”“孩子”“家庭”作为恐吓及威胁。

2018年2月27日,我公司负责人按照与民警之前约定,前往牛街庄派出所就孙大盛所称“员工工伤”一事配合调查,进行了细节了解后,才知道孙大盛为求敲诈得逞,竟不惜以自残、自虐和多次骚扰当地派出所上级单位等方式不断向民警施加压力,本着一个企业人的责任与担当精神,为不使孙大盛事件长期占用警务资源,在民警建议下,对其进行2500元人道主义补偿,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并全程进行摄像及录音后,当场履行完毕。

2017年2月28日深夜23:47,孙大盛发送邮件,再次进行寻衅滋事,将我公司负责人2月27日作为一名公民义务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的这一行为,描述为被“抓捕归案”,公然进行诽谤。

2017年3月1日,其以“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的名义,所借用公司财产未归还擅自离职不说,还歪曲事实妄图继续进行敲诈勒索计划。

在大量书面文字、视频及录音等证据面前,公司本打算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将孙大盛及其团伙绳之以法,但考虑到孙大盛本人年近30尚处于单身,其父母也已经年迈,且其团伙成员中大都是其孙姓兄弟,若将其团伙送达监牢留下刑罚记录将对其家庭及其本人带来很大影响。本着“上善若水,厚德载物”的仁爱及包容之心,经公司董事会集体商议决定,对孙大盛事件进行如下两种方案处理:

一、强制召回,坚决捍卫协议精神

根据孙大盛本人与公司负责人所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内容显示,孙大盛本人“经过至少10天以上考察”,“决定加入甲方公司共同发展”,“工作一年(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7月1日)”,“中途有请假及旷工则顺延(乙方工作内容按公司安排为主,工作不满一年则顺延。)”孙大盛是以工作换取股份形式加盟公司成为合伙人,“将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尽责尽能,与创始人一起奋力拼搏,进行公司风险控制,督促公司不断革新,监督公司正常运作。”

其在2017年12月期间的表现以及2018年3月以前和2017年3月1日其所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等行为,早已经严重违反协议,按照规定,“如一方不履行或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孙大盛应赔偿我公司款项如下(包含但不限于):

1、 股权转让总价款100980元;

2、 公司手机一部2350元(有借条为证,若自其所称自动离职之日起10日内尚不进行财务

归还也不回归工作岗位,公司将以盗窃罪进行报警处理); 3、 公司债务(按其所取得债务比例承担);

4、 交通补贴费用(参考其所签订公交充值卡领取协议进行追偿); 5、 其在公司直营餐厅请朋友吃饭未付款费用。 6、 其它合理费用(参考诉讼标准追偿)

二、道不同不相为谋,好聚好散

公司在核心人才的引进上,历来实行“宽进窄出”原则,孙大盛本人自加入公司以来的每一天上班视频及工作表现,公司均有专人进行记录和资料备份,通过查询、筛选,截至目前,孙大盛实际履约工作日为:96天,按照《股份转让协议》内容规定,其已经通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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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所取得股份为4%(50.94%*30%*96/365),截至2018年1月2日(孙大盛擅自决定不再进行金数据打卡日期),两个公司总体亏损为98283.4(若对账目有疑问可向公司提出申请进行查阅。),按照权利与义务一致性原则,其自加入公司以来至2018年1月2日期间孙大盛作为股东以及实际经营参与人,所应分担债务为98283.4*4%,即3931.3元 。

入股自愿,退股自由,道不同不相为谋,根据其所发送邮件表明,孙大盛本人既然对公司发展不再抱有希望,理应履行完所应承担责任及将公司财产归还完毕后严格做好交接工作再离职,公司也绝不会对其职业生涯设置不利牵绊,正所谓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但是如果孙大盛继续冥顽不宁怀有侥幸心理,休怪公司不讲情面。

若孙大盛拒不履行所应承担债务及将公司财务进行归还,公司拟进行处理措施如下: 1、 向孙大盛目前所在公司就其本人情况发函告知,请求解除聘用或起诉其目前所在

单位审查不严,违规用人责任。

2、 对于孙大盛拒不归还公司财产行为,以侵吞公司财产及盗窃罪进行报警处理; 3、 若孙大盛拒不出面进行处理,公司在通过邮件、信件、短信等媒介都始终找寻不

果的情况下,将考虑利用公司官网、昆明电视台、报纸、微博等媒介进行寻人。 4、 对于孙大盛拒不履行债务也不回归公司正常上班等行为,公司将于最迟2019年

1月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内容已经通过多个电子邮箱地址、短信、彩信、电话等方式对孙大盛进行告知,2017年4月中旬将通过其与我公司负责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所留身份证地址进行邮寄。

一个人靠不靠谱,就看这三点: “凡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孙大盛在毕业后短短4年时间,先后已经换过至少7家公司,不得不反思一下自身所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希望孙大盛在新的单位能够痛改前非,以卓越的业绩回报公司,做一个领导喜欢、同事尊敬、社会认可的人!

特此通告

文秘部

2018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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