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教育厅关于编制上报“十二五”期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及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规划方案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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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教育厅文件

云教财〔2010〕124号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编制上报“十二五”期间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及农村中小学教师

周转宿舍建设规划方案的通知

各州、市教育局: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2010-2020)》是今后十年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提出了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贯彻落实“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方针。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适应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教育部印发了《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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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学校基本建设规划的意见》,并对“十二五”教育基本建设需求进行摸底调查,旨在加强“十二五”期间教育基本建设规划及项目储备工作,改造小学和初中薄弱学校,逐步使义务教育学校师资、教学仪器设备、图书、体育场地基本达标,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合理布局、有序建设。

为切实做好我省“十二五”期间教育基本建设规划及项目储备工作,解决好“十二五”期间教育基本建设中急需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在我省编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总体规划方案的基础上,各地又对“十二五”教育基本建设需求进行摸底调查。根据各地上报情况汇总分析,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学校布局布点不合理,未严格执行《云南省中小学区域布局调整指导意见》;二是规划在校生规模不合理,没有根据人口变化趋势预测学生人数,盲目、随意填报,全省规划到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在学生达700多万人,与实际情况不相衔接;三是规划新建和改扩建校舍面积远远超过国家建设标准,全省建设总面积大大超过实际需求等。

经教育部审核,需要进一步调整完善我省“十二五”学校基本建设规划,并规划到项目。为确保我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该项工作,取得实效,现将编制规划方案的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规划思路

(一)编制科学合理的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

学校布局规划是一项具有全局性、长远性和根本性的工作,必须由各级政府主导完成。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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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积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科学制定本区域学校布局规划工作。

各地要将本区域“十二五”教育发展目标,具体分解落实到各级各类学校的布局规划上,科学规划本区域内中小学校的区域和城乡布局。根据学龄人口的分布状况、未来发展趋势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合理规划中小学,方便就近入学。根据本区域内城镇化进程,做到中小学与城镇化同步规划、同步建设。重点做好城市新建小区、旧城改造、城乡结合、成片开发的城市新区、城镇化重点地区的学校布局。新建和改扩建的学校要优先安排到城镇化进程和学龄人口增长较快的地区,基本消除城镇学校的大班额现象,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在人口较少且交通不便的山区、少数民族地区,加紧布局规划建设寄宿制学校。合理规划学校的服务半径和办学规模,初中和小学的规模原则上不超过2000人。把民办中小学的发展纳入规划布局。

各地在制订中小学区域和城乡布局规划时要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小学区域布局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24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区域布局调整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0〕141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按照现实性与前瞻性相结合、一次规划与突出重点分层推进相结合的原则,按照投资最小、效益最高的目标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最终目的,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筹资源,尽量做到入学方便,使改扩建和新建项目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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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既满足当前城镇、农村教育发展的需要,又能适应未来人口变化趋势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解决教育资源在区域内的均衡配置。

(二)认真编制校园建设规划

校园建设规划是学校建设和投资的基本依据。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校园建设规划,有利于推进学校的科学、有序建设。

各地要在完成本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的基础上,对布局规划予以长期保留的学校按照学校的定位、功能、特色和发展目标任务制定各自的校园建设规划,做到学校基本建设科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校园建设规划的基本原则:一是选址安全;二是严格建设标准;三是体现先进教育理念;四是分布实施规划。将学校的校舍建设及配套设施和校园绿化应相应纳入校园建设规划中:

1.校舍建设。要坚持勤俭节约、经济适用、安全环保的原则,重在安全可靠、功能完善。全面消除学校危房和抗震不达标校舍,基本解决农村寄宿制学校多人一铺、校外住宿和县镇大班额问题,加快推进标准化建设。学校建筑注重教学功能的完善、卫生环境的完善、节能环保的应用和消防、防雷设施的完善,结合当地自然、环境、文化等因素,构建具有区域特点、民族特点的学校建筑风格。在校舍排查鉴定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确保校舍安全。

2.配套设施和校园绿化。学校体育场地、升旗台、饮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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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食堂、校门和围墙、校园监控、校门口减速带、警示标志、校内道路、公共厕所等配套设施和校园绿化美化是校园建设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现有的保留学校要按照有关标准完善配套设施建设,新建和改扩建学校要按照有关标准将配套设施建设列入规划。要按照要求保证校园绿化面积,因校制宜地加强校园绿化美化,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绿色生态校园。

(三)按标准配备教学仪器设备

国家办学条件标准,除对中小学在占地、校舍面积、设施等硬件建设外,还包括了教学实验设备,以及师资、校园文化等软件方面的建设,配备教学仪器设备按照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颁布的相关科目一类标准设置,图书按照国家教育部《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教基〔2003〕5号)标准配置。通过建设,使学校能充分满足其教育教学功能的要求,使其美观、和谐,充满活力。

(四)建设项目安排

各地要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统筹安排、逐年推进”的要求,根据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和校园建设规划,优先考虑本地区“十二五”期间教育基本建设急需解决的问题,建立项目储备库,列出项目建设的优先顺序。标准化学校建设第一步建设乡镇所在地的农村初级中学和乡镇中心完小,对每个乡镇,原则上在其行政、文化中心集中建好一所初中和一所中心完小;第二步建设县城和城市初中和小学;第三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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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域布局调整确定长期保留的农村学校进行规划建设,并有计划地在一些人口较多乡镇行政村建设一批标准化寄宿制学校,重点解决学生宿舍、食堂、卫生厕所等项目。对进入储备库的项目,都要积极开展立项、可研等前期准备工作,为纳入下一年度建设投资项目计划做准备。

二、规划编制中应注意的相关问题

(一)进一步调整完善项目。按照《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总体规划方案的通知》(云教财〔2009〕45号)要求,各地编制完成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规划(2008年~2020年)。在编制“十二五”期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及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规划方案时,各地应按本通知的相关要求,对这部分规划进行认真梳理,调整完善,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本区域“十二五”期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及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规划方案。对各地已编制完成上报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规划(2008年~2020年)中存在的:学校布局布点、学校办学规模、规划建设标准、建设单位造价不合理等主要问题要特别注意修改、调整和完善。

(二)各地在布局调整中确定长期保留的学校方可填报《云南省“十二五”期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及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规划明细表》,并进行规划建设,中短期保留的学校不纳入标准化学校建设范围。目标年学生人数必须与学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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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中学生人数一致。

(三)把云南建成我国向西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是党和国家在新时期推进我国陆上开放、提升沿边开放水平的重大战略部署,各地要充分考虑桥头堡建设对城镇化进程、教育人口的流动等因素影响,关注对县城以上学校办学条件的改善,加大县城学校建设的力度。

(四)校舍建设面积严格执行《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2008〕159号)和《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各类型房屋的单价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造价进行测算;教师周转宿舍按需住校教职工每人35平方米测算。

三、高度重视,科学编报规划

中小学标准化建设有助于实现教育均等化,缩小城乡及各地区之间的差距,国家将围绕教育改革发展战略目标,着眼于促进教育公平,以加强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为重点,在今年部分省区进行教师周转宿舍、学前教育工程试点的基础上,2011年将结合中小学校舍安全建设工程启动实施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和学前教育建设等重大工程项目,各地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制订和完善区域学校基本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十二五”学校布局调整、校舍建设和资金投向,使校舍安全工程、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等各项教育工程项目建设相互衔接、有机结合,避免重复建设和闲置浪费,使每一笔建设资金都得到有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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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四、规划上报要求

各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及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规划方案,以“县”为单位编制,编制完成的建设规划方案各州(市)审核汇总后,于2010年9月25日前上报省教育厅, 未尽事宜请与省教育厅财务基建处联系。

联系电话:0871-5141651 传 真:0871-5143495 电子邮件:5141651@163.com

附件:1.云南省“十二五”期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 设规划方案提纲

2.云南省“十二五”期间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 设规划方案提纲

3.云南省“十二五”期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及 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规划明细表 4.云南省“十二五”期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及 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规划填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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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1

云南省“十二五”期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标准化建设规划方案提纲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围绕教育改革发展战略目标,着眼于促进教育公平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列为国家组织实施的重大工程项目之一。各地须结合摸底调研和科学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制定本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方案。以下提纲供参考: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主要包括现有基础、面临的机遇、各地中小学区域布局调整的需要、可解决的关键问题及产生的效益。均须有数据支撑。

二、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思想 其核心内容包括三方面,即:

一是区域内教育资源布局整合优化,参照前述学校布局规划。 二是硬软件建设标准。硬件建设指标包括占地、校舍、教学仪器设施设备等。校舍建设按照国家现行《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进行设置,教学仪器设备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相关科目一类标准设置,图书按照国家教育部《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教基〔2003〕5号)标准配置,同时,完善学校体育场地(参照《云南省中小学体育教学装备建设标准与管理规范》,详询省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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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厅教学仪器装备中心)、饮用水设施、校门围墙、校园护坎、校园监控、校内道路等配套设施和校园绿化,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软件建设指标包括师资队伍、教育教学方法、校园文化建设等,均按照各类现行国家标准结合校园建设规划进行建设和完善。

三是配套实施中小学建设工程,包括“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初中改造工程”、“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等等中小学建设工程。

三、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目标、原则和步骤 (一)总体目标

时间界定为:第一阶段2011年~2015年,为全面实施阶段;第二阶段2016年~2018年,为巩固提高阶段,主要针对区域布局调整确定长期保留的中小学薄弱学校和未进行标准化学校建设的其余确需建设的中小学。

(二)规划原则

结合校园建设规划原则进行。 (三)具体步骤

分步骤、分年度规划实施,综合考虑学校占地、校舍、体育场地、其他基础配套设施、校园绿化、教学实验设备、图书、课桌凳床、电脑、师资(含管理干部)建设及培训、校园文化建设。

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资金需求

确定规划实施范围,按照测算的依据、标准进行分类、分步骤、分年度测算,规模适宜、额度适当。

五、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主要政策保障措施 主要包括组织保障、政策保障、经费保障,做到科学规划、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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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h6w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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