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规划文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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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规划文[2007]53号

关于印发

《鄂州市城市规划“一书两证”证书

领取发放管理实施细则》的

通知

各区建设局、各规划分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城市规划法》、《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3]13号)精神,以及《湖北省城市规划?一书两证?证书领取发放管理办法(试行)》与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局组织拟定了《鄂州市城市规划?一书两证?证书领取发放管理实施细则》,在广泛征求意见后,已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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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

附件:《鄂州市城市规划一书两证证书领取发放管理实施细则》

二00七年八月六日

主题词:印发实施细则通知

抄报:省建设厅、市法制办

鄂州市规划管理局办公室 2007年8月6日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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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城市规划“一书两证”证书领取发放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启用?湖北省城市规划‘一书两证’证书管理系统?的通知》(鄂建文[2006]124号)(以下简称《启用通知》)和《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规划?一书两证?证书发放领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建[2007]4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电子政务和运行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鄂州市城市规划?一书两证?证书根据省建设厅《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统一印制、统一编号、统一发放、统一公示的?四统一?管理。按照《启用通知》的要求建立鄂州市城市规划?一书两证?信息联络员制度(以下简称信息联络员)。

第三条?一书两证?证书的领取发放管理。

(一)鄂州市规划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局)负责向省建设厅领取本辖区?一书两证?证书,证书由建设部统一防伪印制。

(二)市规划局负责本辖区?一书两证?证书的统一发放、登记、统计分析和上传。

第四条?一书两证?证书的编号。?一书两证?证书在发放时必须同时具备建设部的?部印刷编号?、?省核发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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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和鄂州市的?市行政许可编号?。

(一)?部印刷编号?在向省建设厅领取?一书两证?证书时随机给予,其号段由省厅登记留存备案并网上公示。

(二)?省核发登记号?按照省建设厅《管理办法》统一规定的编码规则编制(见附件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编码。

(三)?市行政许可编号?由市规划局按统一规定的鄂州市编码规则编制(见附件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编码。

第五条?一书两证?证书的编号固定位置。

(一)?部印刷编号?固定位置:建设部的?部印刷编号?,在证书页面边框外的右上角。

(二)?省核发登记号?固定位置:?省核发登记号?在证书页面边框内的左上角顶端。

(三)?市行政许可编号?固定位置:?市行政许可编号?在证书?编号?附近。

第六条?一书两证?证书的?省核发登记号?专用章。

(一)?一书两证?证书的?省核发登记号?实行专用章制度,专用章由省建设厅统一制作。

(二)?一书两证?证书使用时须在指定的固定位置加盖?省核发登记号?专用章,并按照许可号段填写顺序号。

第七条?一书两证?证书的登记管理和领取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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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规划局采用?湖北省城市规划‘一书两证’证书管理系统(市版)?软件系统,负责对各区?一书两证?证书编号的登记管理;各区负责本辖区?一书两证?证书信息的录入上传。?一书两证?证书相关信息一经填报上传不得擅自更改。

(二)?一书两证?证书由市规划局信息联络员向省建设厅城市规划处统一领取。在领取证书的同时,信息联络员应向省厅报送上次领取证书实际核发总数、核发编号(其作废编号须办理注销手续)及相关内容(涉密项目除外)。如信息联络员委托他人领取,领取人须有市规划局的介绍信和信息联络员的委托函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一书两证?证书由各区?一书两证?信息联络员向市规划局申领,市规划局统一向各区免费发放。各区在办理?一书两证?之前,先在互联网上通过?鄂州市规划局‘一书两证’证书管理系统?填报上传建设项目的相关信息,经市规划局审查通过并核准?一书两证?证书?市行政许可编号?后,方可办理、核发证书,并登记上传。各区核发后的建设项目?一书两证?纸质档案应在一个月内报市规划局备案。

第八条?一书两证?证书的网上公示。

(一)市规划局在对建设项目核发?一书两证?行政许可证件后,在《鄂州规划在线》网站及时公示包括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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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用地性质、规模及批准的方案简图等内容在内(涉密项目除外)的城市规划?一书两证?有关信息。

(二)市规划局向省建设厅领取?一书两证?证书时上报上次领取证书的?部印刷编号?、?省核发登记号?、?市行政许可编号?及相关内客(涉密项目除外),通过《湖北城市规划在线》上网公示,相互关联。

第九条?一书两证?证书的录入上传。

(一)市规划局采用?湖北省城市规划?一书两证?证书管理系统(市版)?软件系统,登陆网址:c18bc2c02cc58bd63186bded:8090/yslz_epass/login.do,系统登陆采用唯一加密锁登陆方式,加密锁由信息联络员专人保管使用。

(二)?一书两证?证书的登记上传时间。每周五由信息联络员收集登记录入本周证书数据,收集数据需使用固定格式的城市规划?一书两证?证书核发一览表(附件3);每季度第一个月十日前,经局办公室审核后,由信息联络员通过计算机网络上传。

(三)?一书两证?录入数据相互关联。信息联络员通过省厅?一书两证?系统录入数据的同时要填写同一项目的其他证书编号,使同一项目的?一书两证?相互关联,便于查询核对。

第十条?一书两证?信息的统计分析。每季度上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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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两证?数据完毕以后,市局信息联络员应通过省厅?一书两证?管理系统分析功能,进行统计分析,形成上季度?一书两证?发放情况统计分析报告,提供给领导作决策参考。

第十一条?一书两证?证书的监督管理。本细则施行以后,原未使用完的证书一律停止使用并废止。根据《湖北省城市规划?一书两证?证书发放领取管理办法(试行)》(鄂建[2007]49号)规定:?省建设厅将会同省监察部门不定期检查全省各地落实情况。?市规划局将按上述规定要求,会同市监察部门不定期检查各区的落实情况;每年年中或年底在全市开展相关抽查工作,对于违法违规发放证书和发放失误的视情节责令整改或进行处理,同时视情况通报全市并报告省建设和监察部门;对于自行印制或伪造?一书两证?证书或擅自更改证书信息,弄虚作假,触犯法律的违法行为,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本细则由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细则自颁布之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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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全省城市规划“一书两证”登记编码规则

一、登记编码号位于?一书两证?证书页面边框内的左上角顶端。

二、登记编码规则

附表

鄂选址 G - 20000001

湖北简称

证书类别鄂州市编码区域编码顺序号

例:

鄂州:鄂规选址G-00000001 起始

鄂规用地G-00000001 起始

鄂规工程G-00000001 起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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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附件2:

鄂州市城市规划“一书两证”行政许可号编码规则

一、行政许可编号位于?一书两证?证书页面标题的右下角。

二、登记编码规则

附表:

鄂州规划 ?编号? G0 2007 001

主管部门 区域代码 年份 序号

例:

鄂州规划?编号?G0******* 起始

鄂州规划?编号?G1******* 起始

鄂州规划?编号?G2******* 起始

鄂州规划?编号?G3******* 起始

鄂州规划?编号?G4******* 起始

三、区域代码

附件3:城市规划?一书两证?证书核发一览表表样(系统导出)

填表人:

填表人:

填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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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h64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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