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695-2009《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 图文

更新时间:2023-03-08 05:29:07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北京市地方标准 编 号:DB11/T 695-2009

DB

备案号:J111581-2010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Documentation

2010年-02-21发布 2010-04-01实施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

1

目 次

1 总 则?????????????????????????????????1 2 术 语?????????????????????????????????2 3 基本规定????????????????????????????????3 4 分类与编号???????????????????????????????5 5 基建文件????????????????????????????????7 6 监理资料????????????????????????????????10 7 施工资料????????????????????????????????12 8 竣工图?????????????????????????????????27 9 编制与组卷???????????????????????????????29 10 移交与归档??????????????????????????????30 附录A 工程资料分类与归档保存表??????????????????????31 附录B 建筑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划分与代号表????????????????47 附录C 资料管理目录????????????????????????????55 附录D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用表????????????????????????61 附录E 工程档案案卷封面目录备考表与移交书????????????????? 244 附录F 竣工图的改绘及折叠?????????????????????????251 附录G 工程资料案卷编制??????????????????????????260 附录H 常用建筑材料进场复验项目表?????????????????????263 引用标准名录???????????????????????????????282 本规程用词说明??????????????????????????????283 条文说明?????????????????????????????????285

2

1 总 则

1.0.1 为规范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 1.0.3 北京市工程资料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3

2 术 语

2.0.1 工程资料(building document)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可分为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和竣工图。

2.0.2 竣工图(as-built drawing)

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2.0.3 组卷(filing)

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分类整理成案卷的过程,称为组卷。 2.0.4 归档(putting into record)

将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整理组卷交档案管理部门保存,称为归档。 2.0.5 工程档案(building document archive)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工程资料。

4

3 基本规定

3.0.1 工程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并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收集和整理。 3.0.2 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晰并有相关人员及单位的签字盖章。

3.0.3 工程参建各单位应确保各自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齐全,严禁伪造或故意撤换。 3.0.4 工程资料应为原件。当为复印件时,应加盖复印件提供单位的公章,注明复印日期,并有经手人签字。

3.0.5 工程参建各单位应及时对工程资料进行确认、签字。

3.0.6 工程参建各单位应在合同中对工程资料的编制、套数、费用和移交期限等提出明确要求。合同中对工程资料的技术要求不应低于本规程的规定。

3.0.7 工程竣工图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编制,可委托施工、监理或设计单位编制。

3.0.8 列入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接收范围的工程档案,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依法提请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将工程档案移交城建档案馆。

3.0.9 由建设单位采购供应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单位应提供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

3.0.10 工程参建各单位应对本单位形成的工程资料负责管理,并保证工程资料的可追溯性。由多方共同形成的工程资料,各自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3.0.11 由建设单位发包的专业承包施工工程,分包单位应按本规程的要求,将形成的施工资料直接交建设单位;由总包单位发包的专业承包施工工程,分包单位应按本规程的要求,将形成的施工资料交总包单位,总包单位汇总后交建设单位。

3.0.12 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应有专人负责管理,资料管理人员应经过相应的培训。 3.0.13 工程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应采用计算机管理。计兴经管理软件所采用的数据格式应符合相矣要求,软件功能应符合本规程的要求并经过评审。

5

4 分类与编号

4.1 分类

4.1.1 工程资料按照形成、收集、整理的单位不同分为: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和竣工图。

4.1.2 工程资料的主要内容及分类见本规程附录A。

4.2 编号

4.2.1 基建文件可按文件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和类别,由建设单位确定编号原则。 4.2.2 监理资料可按资料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编号。 4.2.3 施工资料应按以下形式编号:

╳ ╳ ─ ╳ ╳ ─ ╳ ╳ ─ ╳ ╳ ╳ 1 2 3 4

注:1 为分部工程代号(2位),按附录B 规定的代号填写。 2 为子分部工程代号(2位),按附录B规定的代号填写。 3 为资料的类别编号 (2位),按附录A规定的类别编号填写。 4 为顺序号,按资料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从001开始逐张编号。

4.2.4 分部工程中每个子分部工程,应根据资料属性不同按资料形成的先后顺序分别编号;使用表格相同但检查项目不同时应按资料形成的先后顺序分别编号。

4.2.5 对按单位工程管理,不属于某个分部、子分部工程的施工资料,其编号中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用“00”代替。

4.2.6 同一批施工物资用在两个以上分部、子分部工程中时,其资料编号中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按主要使用部位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填写。

4.2.7 施工资料编号应填写在施工资料专用表格右上角的编号栏中;无专用表格的资料,应在资料右上角的适当位置注明资料编号。

4.2.8 由施工单位形成的资料,其编号应与资料的形成同步编写;由施工单位收集的资料,其编号应在收集的同时进行编写。

4.2.9 类别及属性相同的施工资料,数量较多时宜建立资料管理目录。管理目录分为通用管理目录和专项管理目录,格式见本规程附录C。 4.2.10 资料管理目录的填写要求:

1 工程名称:单位或子单位(单体)工程名称;

6

2 资料类别:资料项目名称,如工程洽商记录、钢筋连接技术交底等; 3 序号:按时间形成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从1开始依次编写; 4 内容摘要:用精练语言提示资料内容; 5 编制单位:资料形成单位名称; 6 日期:资料形成的时间;

7 资料编号:施工资料右上角资料编号中的顺序号; 8 备注:填写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4.2.11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使用的各种表格见本规程附录D,附录D中没有提供表样的可自行设计。

7

5 基建文件

5.0.1 基建文件是建设单位从立项申请并依法进行项目申报、审批、开工、竣工及备案全过程所形成的全部资料。按其性质可分为:立案决策、建设用地、勘察设计、招投标及合同、开工、商务、竣工验收及其他备案文件。 5.0.2 基建文件可按下列流程形成:

8

5.0.3 立项决策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有关立项的会议纪要及相关批示、项目评估研究资料及专家建议等。根据项目大小、投资主体的不同,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怕国家、行业或北京市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审批。

5.0.4 建设用地文件包括:征占用地的批准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交易文件、规划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建设用地文件分别由国有土地管理部门和规

9

划部门审批形成。

5.0.5 勘查设计文件包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土壤氧浓度检测报告、建筑用地钉桩通知单、验线合格文件、设计审查意且、设计图纸及设计计算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等。建筑用地钉桩通知单、验线合格文件、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由规划部门审批形成。

5.0.6 招投标及合同文件包括:工程建设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相关合同文件。 5.0.7 开工文件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工程开工文件分别由规划部门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形成。

5.0.8 商务文件包括:工程投资估算、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施工预算、工程结算等。 5.0.9 其他文件包括:工程未开工时的原貌及竣工新貌照片、工程开工、施工、竣工的音像资料、工程竣工测量资料和建设工程概况表等。

10

6 监理资料

6.0.1 监理资料是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监理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资料。 6.0.2 监理资料可按下列流程的形成:

6.0.3 监理(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按相关规定确定本工程的见证人员。见证人应履行见证职责,填写见证记录。

6.0.4 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6.0.5 监理实施细则应由监理工程师根据专业工程特点编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 6.0.6 监理单位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针对工程的重要部位及重要施二工序制定旁站监理方

11

案,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等。监理人员应根据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在实施旁站监理时应填写旁站监理记录。

6.0.7 监理月报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并报送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6.0.8 监理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部根据会议记录整理,经总监理工程师审阅,由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6.0.9 项目监理部的监理工作日志应由专人负责逐日记载。

6.0.10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所用物资或施工质量进行随机抽检时,应填写监理抽检记录。 6.O.11 监理工程师在监理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项应填写不合格项处置记录。

6.0.12 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发生的质量事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记录事故情况并书面上报。 6.0.13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后应撰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对工程建设质量做出综合评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认,并加盖公章。

6.0.14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代表应共同签署竣工移交证书,并加盖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公章。

6.0.15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写监理工作总结并提交建设单位。

12

7 施工资料

7.1 施工资料的形成

7.1.1 施工资料是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资料。按其性质可分为:施工管理、施工技术、施工测量、施工物资、施工纪录、施工试验、施工管理、过程验收及工程竣工质量验收资料。

7.1.2 施工技术及管理资料的形成:

7.1.3 施工物资及管理资料的形成:

13

7.1.4 施工测量、施工纪录、施工试验、过程验收及管理资料的形成:

14

7.1.5 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资料的形成:

15

7.2 施工管理资料

7.2.1 施工管理资料是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反映施工组织及监督审批等情况资料的统称。主要内容有: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施工过程中报请监理审批的各种报验报审表、施工试验计划、有见证试验汇总表及施工日志等。

16

7.2.2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应由施工单位填写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查,并做出结论。

7.2.3 单位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科学、合理地编制施工试验计划并报送监理单位。 7.2.4 施工日志应以单位工程为记载对象,从工程开工起至工程竣工止,按专业指定专人负责逐日记载,其内容应真实。

7.3 施工技术资料

7.3.1 施工技术资料是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用以指导正确、规范、科学施工的技术文件及反映工程变更情况的各种资料的总称。主要内容有: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记录、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设计变更通知单等。

7.3.2 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编制完成,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报请监理单位批准实施。

7.3.3 施工方案编制内容应齐全有针对性,可根据工程规模大小、技术复杂程度、施工重点部位及施工季节变化等情况分别编制。施工方案应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或公司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批,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报请监理单位批准实施。

7.3.4 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组织交底;“四新”(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技术应用及专项施工方案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交底;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应由专业工长组织交底;各项交底应有文字记录并有交底双方的签字。

7.3.5 图纸会审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设计单位对各专业问题进行交底,施工单位负责将设计交底内容按专业汇总、整理形成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各方签字确认。

7.4 施工测量资料

7.4.1 施工测量资料是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确保建筑物位置、尺寸、标高和变形量等满足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的各种测量记录的统称。主要内容有:工程定位测量记录、基槽平面标高测量记录、楼层平面放线及标高抄测记录、建筑物垂直度及标高测量记录、变形观测记录等。 7.4.2 施工单位应依据由建设单位提供的有相应测绘资质等级部门出具的测绘成果、单位工程楼座桩及场地控制网(或建筑物控制网),测定建筑物平面位置、主控轴线及建筑物±0.000标高的绝对高程,填写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7.4.3 施工单位在基础垫层未做防水前,应根据主控轴线和基底平面图,对建筑物基底外轮廓线、集水坑、电梯井坑、垫层标高(高程)、基槽断面尺寸和坡度等进行抄测并填写基槽平

17

面及标高实测记录。

7.4.4 施工单位应根据主控轴线和基础平面图在基础垫层防水保护层上进行墙柱轴线及边线、集水坑、电梯井边线的测量放线及标高实测;在结构楼层上进行墙柱轴线及边线、门窗洞口线等测量放线,实测楼层标高及建筑物各大角双向垂直度偏差。填写楼层平面及标高实测记录。

7.4.5 施工单位应在本层结构实体完成后抄测本楼层+0.500m(或+1.000m)标高线,填写楼层标高抄测记录。

7.4.6 施工单位应在结构工程完成和工程竣工时,对建筑物垂直度和全高进行实测, 填写建筑物外轮廓垂直度及标高测量记录。

7.4.7 设计和规范有要求的或施工需进行变形观测的工程,应有施工过程中及竣工后的变形观测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变形观测点布置图、变形量、时间荷载关系曲线图并形成报告。 7.4.8 施工单位应在完成各种施工测量成果的同时,应报监理单位查验并签字。

7.5 施工物资资料

7.5.1 施工物资资料是反映工程施工所用物资质量和性能指标是否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的各种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关配套文件的统称。主要内容有:各种质量证明文件、材料及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设备开箱检验记录、设备及管道附件试验记录、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各种材料的进场复试报告、预拌混凝土(砂浆)运输单等。 7.5.2 建筑工程所使用的各种主要物资应有质量证明文件。

7.5.3 产品质量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性能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商检证明、中国强制认证(CCC)证书、计量设备检定证书等均属质量证明文文件。

7.5.4 涉及消防、电力、卫生、环保有关物资,须经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的,应有相应的认可文件。

7.5.5 进口材料和设备应有中文安装使用说明书及性能检测报告。

7.5.6 国家规定须经强制认证的产品应有认证标志(CCC)生产厂家应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认证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7.5.7 预拌混凝土供应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 预拌混凝土运输单;

2 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32天内提供);

3 混凝土氯化物和碱总量计算书(工程结构有要求时); 4 砂石碱活性试验报告(工程结构有要求时)。

18

7.5.8 施工物资进场后施工单位应对进场物资数量、型号和外观等行检查,并填写材料及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或设备开箱检验记录。

7.5.9 施工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对进场物资经行复试或试验,没有专用试验表格的可用本规程提供的材料通用试验表格;规范、标准要求实行见证时,应按规定进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

7.5.10 施工物资进场后施工单位应报监理单位查验并签字。

7.6 施工记录资料

7.6.1 施工记录资料是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为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各种内部检查记录的统称。主要内容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交接检查记录、地基验槽记录、地基处理记录、桩施工记录、混凝土浇灌申请书、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构件吊装记录、预应力筋张拉记录等。

7.6.2 凡国家规范标准规定隐蔽工程检查项目的,应做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涉及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留置隐蔽前的影像资料。

7.6.3 同一单位(子单位)工程,不同专业施工单位之间应进行工程交接检查并填写交接检查记录。移交单位、接收单位共同对移交工程进行验收,并对质量情况、遗留问题、工序要求、注意事项、成品保护等进行记录。

7.6.4 单位(子单位)工程的土方开挖分项工程完工后应进行地基验槽,地基验槽应由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共同进行,并填写地基验槽检查记录表。检查内容包括基坑位置、平面尺寸、持力层核查、基底绝对高程和相对标高、基坑土质及地下水位等,有桩支护、桩基的工程还应进行桩的检查。地基需处理时,应由勘察、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意见。 7.6.5 勘察设计单位要求对地基进行处理的,地基处理完后应填写地基处理记录表,报请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复查。

7.6.6 勘查设计要求对基槽浅层土质的均匀性和承载力进行钎探的,钎探前应绘制钎探点平面布置图,确定钎探点布置及顺序编号,按照钎探图及有关规定进行钎探井填写地基钎探记录表。

7.6.7 混凝土正式浇筑前,应检查各项准备工作(如钢筋、模板、水电预埋、、设备材料准备情况等),自检合格填写混凝土浇灌申请书,并告知监理单位。 7.6.8 采用钢筋机械连接的工程应有钢筋机械连接质量的检查记录。

7.6.9 拆除现浇混凝土结构板、梁、悬臂构件等底模及冬季施工的柱、墙侧模前,应填写混凝土拆模申请单,报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审批,通过后方可拆模。

19

7.6.10 冬季混凝土施工时应进行温度测定并填写测温记录表。冬施混凝土养护测温应绘制测温点布置图,确定测温点的部位和深度等。

7.6.11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时应进行测温记录,填写大体积混凝土测温记录表并附温度测点布置图。

7.6.12 地下工程验收时,应对地下工程有无渗漏现象进行检查,填写地下工程防水效果检查记录表,检查内容包括:裂缝、渗漏部位、大小、渗漏情况和处理意见等。

7.6.13 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和屋面工程完工后应按标准规定进行蓄水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蓄水试验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屋面工程应对细部构造(屋面天沟、檐沟、檐口、泛水、水落口、变形缝、伸出楼面管道等)重点检查。

7.6.14 建筑通风道(烟道)应全数做通(抽)风和漏风、串风试验并填写通风(烟)道检查记录表。

7.6.15 桩基施工应按规定做桩施工记录,检查内容包括孔位、孔径、孔深、桩体垂直度、柱顶标高、桩位偏差、桩顶完整性和接桩质量等。

7.6.16 预应力工程施加预应力时应填写预应力筋张拉记录表;孔道灌浆时应填写预应力结构灌浆记录表。

7.6.17 钢结构(网架结构)在主体结构形成空间刚度单元并连接固定后,应检查整体垂直速、挠度值变形值及安装偏差,并作施工记录。

7.6.18 大型混凝土构件、钢构件安装时应填写构件吊装记录表。

7.6.19 按照规范和工艺文件等规定须烘焙的焊接材料应进行烘焙,并填写焊接材料烘焙记录表。

7.6.20 幕墙工程施工应有幕墙注胶检查记录和幕墙淋水检查记录。幕墙注胶应记录内容包括宽度、厚度、连续性、均匀性、密实度和饱满度等;淋水检查应在易渗漏部位进行并填写《防水工程试水检查记录》。

7.6.21 智能建筑工程应对设备安装工程质量及观感质量进行检查,并做智能建筑工程安装质量检查记录。

7.6.22 国家规范标准要求或施工需要对施工过程进行记录时应留有施工记录,没有专用记录表格的可使用施工检查通用记录表。

7.7 施工试验资料

7.7.1 施工试验资料是指按照设计和国家规范标准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检测及测试资料的统称。主要内容有:土工、基桩性能、钢筋连接、埋件(植筋)拉拔、施工工

20

艺参数、混凝土(砂浆)性能、饰面砖拉拔、钢结构焊缝质量检测及水暖、机电系统运转测试报告或测试记录。

7.7.2 土方回填工程应进行土工击实试验,测定回填土质的最大干密度和最佳含水量,按规范要求分段、分层(步)回填,并取样对回填质量进行检验。

7.7.3 钢筋焊接(机械连接)应有满足钢筋焊接、机械连接相关技术规程要求的力学性能试验报告。机械连接工程开始前及施工过程中,应对每批进场钢筋,在现场条件下进行工艺检验,工艺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机械连接的施工。每台班钢筋焊接前宜先制做班前焊试件,确定焊接工艺参数。

7.7.4 砌筑砂浆应有配合比申请单和试验室签发的配合比通知单(现场搅拌时);并有按规定留置的龄期为28天标养试块的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单位工程应有砌筑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统计、评定记录。

7.7.5 混凝土应有配合比申请单和试验室签发的配合比通知单(现场搅拌时);有按规定留的28天标养、同条件养护、拆摸强度、受冻临界强度、预应力张拉强度等试件的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及抗渗、抗冻性能试验报告。单位工程应有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统计、评定记录。 7.7.6 混凝土(砌筑砂浆)未按规定留置试块的或试件强度不满足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相应的结构检测报告,由设计人员提出处理方案。 7.7.7 建筑物外墙采用饰面砖装饰工程,应有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报告。

7.7.8 用于承重结构的后置埋件、化学植筋、膨胀螺栓等应有满足设计要求的承载力拉拔试验报告;设计没有要求时应满足《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的要求。

7.7.9 采用锚杆、土钉墙技术的坑基支护工程应有满足设计要求的锚杆、土钉抗拔力试验报告。

7.7.10 地基应有满足设计要求的地基承载力检测报告;桩基应有满足设计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的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检测报告。

7.7.11 后张法有粘结预应力工程应有灌浆用水泥浆性能试验报告。

7.7.12 钢结构子分部工程中设计要求一、二级焊缝的应有超声波、射线探伤检验报告。 7.7.13 建筑安全等级为一级、跨度40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钢网架结构及设计有要求的,应有焊(螺栓)球节点承载力试验报告。

7.7.14 钢结构子分部工程所使用的防腐、防火涂料应有涂层厚度检测报告。 7.7.15 混凝土子分部工程应有结构实体检验的混凝土强度试件报告。 7.7.16 门窗子分部工程应有外门窗气密、水密性能试验报告。

7.7.17 节能工程外墙保温板材与基层采用粘结或连接时应有保温板材与基层的现场粘结强

21

度试验报告;墙体保温砂浆应有强度试验报告。其导热系数、干密度和压缩强度。 7.7.18 幕墙面积大于3000m2或超过建筑外墙面积50%时,应现场抽取材料和配件,在试验室安装制作试件进行气密性能检测。

7.7.19 给排水采暖工程、通风空调工程中的各类水泵、风机、冷水机组、冷却塔、空调机组、新风机组等设备应有单机试运转记录。

7.7.20 采暖系统、水处理系统、通风系统、制冷系统、净化空调系统等应有系统试运转及调试记录。

7.7.21 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包括开式水箱、卫生洁具、安装在室内的雨水管道等,在系统和设备安装完毕后,以及暗装、埋地、有绝热层的室内外排水管道进行隐蔽前,应有灌(满)水试验记录。

7.7.22 承压管道、设备应有强度试验记录;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管道应有严密性试验记录。

7.7.23 给排水系统及游泳池水系统应有通水试验记录。

7.7.24 给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空调水系统等及设计有要求的管道应有冲洗试验记录;介质为气体的管道系统应有吹洗试验记录。 7.7.25 排水水平干管、主立管应有通球试验记录。 7.7.26 补偿器安装应有补偿器安装记录。

7.7.27 室内消火栓系统应有消火栓试射试验记录。

7.7.28 锅炉安装应有按相关规范和职能管理部门要求的安装记录。 7.7.29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有验收缺陷项目划分记录。

7.7.30 建筑工程中的主要设备、系统的防雷接地、保护接地、工作接地、防静电接地以及设计有要求的接地电阻应有电阻测试记录,并应附《电气防雷接地装置隐检与平面示意图》说明。

7.7.31 建筑工程中的主要电气设备和动力、照明线路及其它必须摇测绝缘电阻,配管及管内穿线分项质量验收前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前,应分别按系统回路进行测试,不得遗漏。 7.7.32 电气器具安装完成后,按层、按部位(户)进行的通电检查,并进行记录,内容包括接线情况、电气器具开关情况等。电气器具应全数进行通电安全检查。

7.7.33 电气设备应有空载试运行记录,空载试运行应符合安装工艺、产品技术条件及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7.7.34 建筑物照明应有通电试运行记录。公用建筑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为24小时,民用住宅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为8小时。所有照明灯具均应开启,且每2小时

22

记录运行状态1次,连续试运行时间内无故障。

7.7.35 漏电开关应有模拟试验记录,动力和照明工程的漏电保护装置应全数做模拟动作试验,并符合设计要求的额定值。

7.7.36 大容量(630安培及以上)导线、母线连接处或开关,在设计计算负荷运行情况下应做温度抽测记录,温升值稳定且不大于设计值。

7.7.37 避雷带的每个支持件应做垂直拉力试验,支持件的承受垂直拉力应大于49牛顿(5公斤)。

7.7.38 逆变应急电源安装完毕后应全数做测试试验,并应符合设计要求的额定值和《逆变应急电源》(GB/T 21225)的规定。

7.7.39 柴油发电机安装完毕后应全数做测试试验并应符合经计要求的额定值和国家相应的规范标准的规定。

7.7.40 电气工程施工完毕后应对低压配电系统进行调试,调试合格后应对低压配电电源质量进行检测,并应符合设计要求的额定值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的规定。

7.7.41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完毕后各系统进行联合调试时,应全数检查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的设备是否齐全,使用功能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的规定。

7.7.42 建筑物照明系统通电试运行中,应测试并记录照明系统的照度和功率密度值,并应符合设计要求的额定值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的规定。 7.7.43 智能建筑各系统在安装调试完成后,应对设备及系机观行自检,填写自检测记录。 7.7.44 智能建筑各系统,应按规范要求进行不中断试运行,填写试运行记录并提供试运行报告。

7.7.45 风管系统应有风管漏光或漏风测试记录。

7.7.46 现场组装的除尘器壳体、组合式空气调节机组应做漏风量的检测记录。

7.7.47 通风与空调工程无生产负荷联合试运转应有管网风量平衡记录、空调系统试运转调试记录、空调水系统试运转调试记录及各房间室内风量温度测量记录。

7.7.48 组装式的制冷机组和现场充注制冷剂的机组应有制冷系统气密性试验记录。 7.7.49 净化空调系统无生产负荷试运转应有净化空调系统测试记录。 7.7.50 防排烟系统联合试运行和调试应有防排烟系统联合试运行记录。

7.7.51 国家规范标准中有要求的各种施工试验应有施工试验报告,没有专用试验报告表格的可使用通用试验表格。

23

7.8 过程验收资料

7.8.1 过程质量验收资料是参与工程建设的有关单位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对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合格做出确认的各种文件的统称。主要内容有: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结构实体检验等。

7.8.2 施工单位在完成分项工程检验批施工,自检合格后,由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报请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确认。

7.8.3 分项工程所包含的检验批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填写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报请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验收确认。

7.8.4 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包含的全部分项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填写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报请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验收确认。 7.8.5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完工,由建设、监理、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分部工程验收并加盖公章。

7.8.6 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并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结构实体混凝土应有同条件混凝土强度验收记录;结构实体重要部位的钢筋应有钢筋保护层厚度验收记录。

7.9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资料

7.9.1 工程竣工质量验收资料是指在工程竣工时必须具备的各种质量验收资料。主要内容有: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建筑节能工程现场实体检验报告、工程竣工质量报告、工程概况表等。

7.9.2 单位(子单位)工程的室内环境、建筑工程节能性能应检测合格并有检测报告。 7.9.3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编写工程竣工报告,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及实际完成情况、工程实体质量、施工资料、主要建筑设备、系统调试、安全和功能检测、主要功能抽查等。 7.9.4 单位(子单位)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填写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报项目监理部,申请工程竣工预验收。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监理部人员与施工单位进行检查预验收,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和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等并报建设单位,申请竣工验收。

24

7.9.5 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各单位应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25

8 竣工图编制

8.0.1 各项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均须编制竣工图。

8.0.2 竣工图包括:建筑、结构、钢结构、幕墙、建筑给排水与采暖、建筑电气、燃气、智能建筑、通风空调、工艺布置、规划红线以内的室外工程。 8.0.3 竣工图应满足以下要求: 1 竣工图应与工程实际境况相一致;

2 竣工图的图纸必须是蓝图或绘图仪绘制的白图,不得使用复印的图纸; 3 竣工图应字迹清晰并与施工图比例一致;

4 竣工图应有图纸目录,目录所列的图纸数量、图号、图名应与竣工图内容相符; 5 竣工图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文字;

6 竣工图应有竣工图章或竣工图签,并签字齐全。

8.0.4 绘制竣工图应使用绘图笔或签字笔及绘图工具,不得使用圆珠笔或其它易于退色的墨水绘制。 8.0.5 按图施工,没有设计洽商变更的,可在原施工图加盖竣工图章形成竣工图;设计洽商变更不多的,可将设计洽商变更的内容直接改绘在原施工图上,并在改绘部位注明修改依据,加盖竣工图章形成竣工图。

8.0.6 设计洽商变更较大的,不宜在原施工图上直接修改和补充的,可在原图修改部位注明修改依据后另绘修改图;修改图应有图名、图号。原图和修改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形成竣工图。

8.0.7 竣工图可在原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电子文件上经修改后制成,修改处应有明显标识。竣工图上应附有修改依据备注表(表8.0.7)。

修改依据备注表

表8.0.7

洽商变更编号 8.0.8 由施工图电子文件制成的竣工图应有原设计人员的签字;没有设计人员签字的,须附有原施工图,原图和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

8.0.9 竣工图签或竣工图章应具有明显的“竣工图”字样,并包括编制单位名称、制图人、审核人和编制日期等内容。竣工图章内容、尺寸见(图8.0.9)。

简要变更内容

70竣工图(此栏为编制单位名称)制 图 人审 核 人547710158.0.10 7技术负责人8年 月 日30图8.0.9 竣工图章示意图 竣工图章应加盖在图签附近的空白处,图章应清晰。

27

9 编制组卷

9.0.1 工程竣工后,工程建设的各参建单位应对工程资料编制组卷。 9.0.2 工程资料组卷应遵循以下原则:

1 组卷应遵循工程文件资料的形成规律,保证卷内文件资料的内在联系; 2 基建文件和监理资料可按一个项目或一个单位工程进行整理和组卷;

3 施工资料应按单位工程进行组卷,可根据工程大小及资料的多少等具体情况选择按专业或按分部、分项等进行整理和组卷;

4 竣工图应按设计单位提供的各专业施工图序列组卷; 5 专业承包单位的工程资料应单独组卷; 6 建筑节能现场实体检验资料应单独组卷。

7 移交城建档案馆保存的工程资料案卷中,施工验收资料部分应单独组成一卷。 8 资料管理目录应与其对应施工资料一同组卷。 9 工程资料可根据资料数量多少组成一卷或多卷; 9.0.3 工程资料案卷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案卷应有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内容、备考表及封底。 2 案卷不宜过厚,一般不超过40mm。

3 案卷应美观、整齐,案卷内不应有重复资料。

28

10 移交与归档

10.0.1 专业承包单位应向总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移交不少于一套完整的工程档案,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10.0.2 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各自向建设单位移交不少于一套完整的工程档案,并办理相关的移交手续。

10.0.3 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将城建档案馆项验收合格的工程档案移交城建档案馆,并办理相关手续。

10.0.4 国家和北京市重点工程及五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建工程,建设单位应将列入城建档案馆保存的工程档案制作成缩微胶片,交城建档案馆。

10.0.5 工程参建各方应将各自的工程档案归档保存,归档内容见附录A。 10.0.6 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工程档案的保存期限。 10.0.7 建设单位工程档案的保存期限应与工程使用年限相同。

29

附录A 工程资料分类与归档保存表

类别 编号 A 类 工程资料名称 表格编号 归档保存单位 施工 监理 建设 城建档案 基 建 文 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 决策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代可行性研究报告) 立项 关于立项的会议纪要、领导批示 文件 A1 专家对项目的有关建议文件 项目评估研究资料 规划意见书及附图 建设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许可证附件及附图 用地 文件 国有土地使用证 A2 北京市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建筑用地钉桩通知单 验线合格文件 勘察 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设计 初步设计图及说明 文件 A3 设计计算书 消防设计审核意见 施工图审查通知书 勘察招投标文件 设计招投标文件 施工招投标文件 招投 监理招投标文件 标与 勘察合同 合同 文件 设计合同 A4 施工合同 监理合同 中标通知书 开工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及附图 文件 A5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估算文件 工程设计概算 商务 文件 施工图预算 A6 施工预算 工程结算 竣工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30

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及备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 案文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件A7 《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建设工程规划、消防等部门的验收合格文件 工程开工前的原貌、竣工新貌照片 工程开工、施工、竣工的录音录像资料 其他 文件 工程竣工测量资料 A8 建设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名册 B类 监理规划 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月报 监理会议纪要 监理工作日志 监理工作总结(专题、阶段和竣工总结) 见证资料 监理通知 监理抽检记录 不合格项处置记录 工程暂停令 工程延期审批表 费用索赔审批表 工程款支付证书 旁站监理记录 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资料 竣工移交证书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工作联系单 工程变更单 表A8-1 表A8-2 ○ ○ ○ ○ ● ● ● ● ● ● ● ● ● ● ● ● ● ● ● ● ● ● 监 理 资 料 表B1 表B2 表B3 表B4 表B5 表B6 表B7 表B8 表B9 表B10 表B1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C 类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施工日志 施工 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 管理 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资料 C1 工程动工报审表 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 ( )月工、料、机动态表 施 工 资 料 表C1-1 表C1-2 表C1-3 表C1-4 表C1-5 表C1-6 表C1-7 ○ ● ○ ○ ○ ● ● ● ● ● ● ● ● ● ○ ○ ● ● 31

工程复工报审表 ( )月工程进度款报审表 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 费用索赔申请表 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工程延期申请表 监理通知回复单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勘)查笔录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报告书 试验计划 专业承包单位资质证书及相关专业人员岗位证书 见证记录 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施工 技术交底记录 技术 图纸会审记录 资料 C2 设计变更通知单 工程变更洽商记录 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施工 基槽平面及标高实测记录 测量 楼层平面放线及标高实测记录 记录 C3 楼层平面标高抄测记录 建筑物垂直度、标高测量记录 半成品钢筋出厂合格证 预制混凝土构件出厂合格证 钢构件出厂合格证 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 预拌混凝土运输单 混凝土碱总量计算书 砂石碱活性检测报告 煤水电等计量设备检定证书 施工 CCC认证证书(国家规定的认证产品) 物资 主要设备(仪器仪表)安装使用说明书 资料 C4 安全阀、减压阀等的定压证明文件 成品补偿器的预拉伸证明 表C1-8 表C1-9 表C1-10 表C1-11 表C1-12 表C1-13 表C1-14 表C1-15 表C1-1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表C2-1 表C2-2 表C2-3 表C2-4 表C3-1 表C3-2 表C3-3 表C3-4 表C3-5 表C4-1 表C4-2 表C4-3 表C4-4 表C4-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相关组件符合市场准入制度 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 智能建筑工程软件资料、程序结构说明、安装调试说明、 使用和维护说明书 智能建筑工程主要设备安装、测试、运行技术文件 智能建筑工程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国家或行业授权的认 证机构(或检测机构)认证(检测)合格认证证书 32

建筑工程中使用的各种产品应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 钢材性能检测报告 水泥性能检测报告 外加剂性能检测报告 防水材料性能检测报告 砖(砌块)性能检测报告 建筑外窗应有三性检测报告 吊顶材料性能检测报告 饰面板材性能检测报告 饰面石材性能检测报告 饰面砖性能检测报告 涂料性能检测报告 玻璃性能检测报告 壁纸、墙布防火、阻燃性能检测报告 装修用粘结剂性能检测报告 防火涂料性能检测报告 隔声/隔热/阻燃/防潮材料特殊性能检测报告 钢结构用焊接材料检测报告 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矩系数检测报告 扭剪型高强螺栓连接副预拉力检测报告 幕墙性能检测报告(三性试验) 幕墙用硅酮结构胶检测报告 幕墙用玻璃性能检测报告 幕墙用石材性能检测报告 幕墙用金属板性能检测报告 材料污染物含量检测报告(执行GB 50325-2001) 给水管道材料卫生检测报告 卫生洁具环保检测报告 承压设备的焊缝无损探伤检测报告 安全阀、减压阀调试报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主要组件的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 检验中心检测报告 消防用风机、防火阀、排烟阀、排烟口的相应国家消防产 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报告 建筑工程使用的主要产品应提供产品的性能检测报告 钢材试验报告 水泥试验报告 砂试验报告 表C4—6 表C4—7 表C4—8 ● ● ● ○ ○ ○ ● ● ● 33

碎(卵)石试验报告 外加剂试验报告 掺合料试验报告 防水涂料试验报告 防水卷材试验报告 砖(砌块)试验报告 轻集料试验报告 其他材料试验报告 预应力筋复试报告 预应力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复试报告 装饰装修用门窗复试报告 装饰装修用人造木板复试报告 装饰装修用花岗石复试报告 装饰装修用安全玻璃复试报告 装饰装修用外墙面砖复试报告 钢结构用钢材复试报告 钢结构用焊接材料复试报告 钢结构防火涂料复试报告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复试报告 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螺栓连接副复试报告 幕墙用铝塑板复试报告 幕墙用石材复试报告 幕墙用安全玻璃复试报告 幕墙用结构胶复试报告 表C4—9 表C4—10 表C4—11 表C4—1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表C4—13 ● 表C4—14 表C4—15 表C4—16 ● ● ● ● ● ● ● ● ● ● ● ● ● ● ● ● ● ● ● 国家规范标准中对物资进场有复试要求的均应有复试报告 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 设备开箱检验记录(机电通用) 设备及管道附件试验记录(机电通用) 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交接检查记录 地基验槽记录 地基处理记录 施工 地基钎探记录(应附图) 记录 C5 混凝土浇灌申请书 混凝土拆模申请单 混凝土搅拌测温记录 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应附图) 大体积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应附图) 表C4-17 表C4-18 表C4-19 表C5-1 表C5-2 表C5-3 表C5-4 表C5-5 表C5-6 表C5-7 表C5-8 表C5-9 表C5-1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4

构件吊装记录 焊接材料烘焙记录 地下工程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防水工程试水检查记录 通风(烟)道、垃圾道检查记录 预应力筋张拉记录(一)、(二) 有粘结预应力结构灌浆记录 智能建筑工程安装质量检查记录 施工检查记录 幕墙注胶检查记录 基坑支护变形监测记录 桩(地)基施工记录 网架(索膜)施工记录 钢结构施工记录 土工击实试验报告 回填土试验报告(应附图) 钢筋连接试验报告 砂浆配合比申请单、通知单 砂浆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砌筑砂浆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 混凝土配合比申请单、通知单 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混凝土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 混凝土抗渗试验报告 施工 饰面砖粘结强度试验报告 试验 超声波探伤报告 资料 C6 超声波探伤记录 钢构件射线探伤报告 钢筋机械连接型式检验报告 锚杆、土钉锁定力(抗拔力)试验报告 地基承载力检验报告 桩基检测报告 钢筋机械连接型式检验报告 后置埋件拉拔试验报告 磁粉探伤报告 高强螺栓抗滑移系数检测报告 钢结构焊接工艺评定 表C5-1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表C5-12 ● 表C5-13 ● 表C5-14 表C5-15 表C5-16 表C5-17 表C5-18 表C5-19 ● ● ● ● ● ● ● ● ● ● ● 表C6-1 表C6-2 表C6-3 表C6-4 表C6-5 表C6-6 表C6-7 表C6-8 表C6-9 表C6-10 表C6-11 表C6-12 表C6-13 表C6-1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5

网架节点承载力试验报告 钢结构涂料厚度检测报告 保温板与基层粘接性能检测报告 幕墙双组份硅酮结构胶混匀性及拉断试验报告 灌(满)水试验记录 强度严密性试验记录 通水试验记录 吹(冲)洗(脱脂)试验记录 通球试验记录 补偿器安装记录 消火栓试射记录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质量验收缺陷项目判定记录 电气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电气防雷接地装置隐检与平面示意图 电气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电气器具通电安全检查记录 电气设备空载试运行记录 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记录 大型照明灯具承载试验记录 高压部分试验记录 漏电开关模拟试验记录 大容量电气线路结点测温记录 避雷带支架拉力测试记录 逆变应急电源测试实验记录 柴油发电机测试实验记录 低压配电电源质量测试记录 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检查记录 智能建筑工程设备性能测试记录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电气性能测试记录 建筑物照明系统照度测试记录 通信网络系统程控电话交换系统自检测记录 通信网络系统公共广播与紧急广播系统自检测记录 通信网络系统会议电视系统自检测记录 通信网络系统接入网设备安装工程自检测记录 通信网络系统卫星数字电视系统自检测记录 通信网络系统有线电视系统自检测记录 信息网络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自检测记录 表C6-15 表C6-16 表C6-17 表C6-18 表C6-19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表C6-20 ● 表C6-21 表C6-22 ● ● 表C6-23 ● 表C6-24 ● 表C6-25 ● 表C6-26 表C6-27 ● ● 表C6-28 ● 表C6-29 ● 表C6-30 表C6-31 表C6-32 表C6-33 表C6-34 表C6-35 表C6-36 表C6-37 表C6-38 表C6-39 表C6-40 表C6-41 表C6-42 表C6-43 表C6-44 表C6-45 表C6-46 ● ● ● ● ● ● ● ● ● ● ● ● ● ● ● ● ● 36

信息网络系统网络安全系统自检测记录 信息网络系统应用软件系统自检测记录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变配电系统自检测记录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电梯和自动扶梯系统自检测记录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给排水系统自检测记录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公共照明系统自检测记录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空调与通风系统自检测记录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冷冻和冷却水系统自检测记录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热源和热交换系统自检测记录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数据通信接口系统自检测记录 表C6-47 表C6-48 表C6-49 表C6-50 表C6-51 表C6-52 表C6-53 表C6-54 表C6-55 表C6-5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系统实时性、可维护性、可靠性自检测表C6-57 记录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中央管理工作站及操作分站自检测记录 火灾自动报及消防联动系统自检测记录 安全防范系统安全防范综合管理系统自检测记录 安全防范系统出入口控制(门禁)系统自检测记录 安全防范系统入侵报警系统自检测记录 安全防范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自检测记录 安全防范系统停车场(库)管理系统自检测记录 安全防范系统巡更管理系统自检测记录 安全防范系统综合防范功能自检测记录 综合布线系统性能自检测记录 表C6-58 表C6-59 表C6-60 表C6-61 表C6-62 表C6-63 表C6-64 表C6-65 表C6-66 表C6-67 智能化系统集成系统集成可维护性和安全性自检测记录 表C6-68 智能化系统集成系统集成网络连接自检测记录 智能化系统集成系统集成综合管理及冗余功能自检测记录 智能化系统集成系统数据集成及整体协调自检测记录 电源与接地防雷与接地系统自检测记录 电源与接地智能建筑电源自检测记录 环境自检测记录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自检测记录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安全防范系统自检测记录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室外设备及管网自检测记录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物业管理系统自检测记录 表C6-69 表C6-70 表C6-71 表C6-72 表C6-73 表C6-74 表C6-75 表C6-76 表C6-77 表C6-78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智能家庭信息平台自检测记录 表C6-79 智能系统试运行记录 智能建筑工程分项工程质量检测记录表 表C6-80 37

智能建筑工程子系统监测记录表 智能建筑工程强制措施条文检查记录 智能建筑工程系统(分部工程)检测汇总表 风管漏光检测记录 风管漏风检测记录 现场组装除尘器、空调机漏风检测记录 各房间室内风量温度测量记录 管网风量平衡记录 空调系统试运转调试记录 空调水系统试运转调试记录 制冷系统气密性试验记录 净化空调系统测试记录 防排烟系统联合试运行记录 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机电通用) 系统试运转调试记录(机电通用) 施工试验记录(通用) 表C6-8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表C6-82 ● 表C6-83 ● 表C6-84 表C6-85 表C6-86 表C6-87 表C6-88 表C6-89 表C6-90 表C6-91 表C6-92 表C6-93 ● ● ● ● ● ● ● ● ● ● 国家规范标准中规定的试验项目应有试验报告 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验收记录 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验收记录 过程 钢筋保护层厚度试验记录 验收 资料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C7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表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竣工 质量 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 验收 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资料 C8 工程竣工质量报告 建筑节能工程现场实体检验报告 智能建筑工程资料审查 智能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结论汇总 工程概况表 D类 竣工图 表C7-1 表C7-2 表C7-3 表C7-4 表C7-5 表C7-6 表C8-1 表C8-2 表C8-3 表C8-4 表C8-5 表C8-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8

附录B 建筑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划分与代号索引表

分部分部 工程工程 代号 名称 子分部子分部工 程 工 程 分项工程名称 代 号 名 称 无支护01 土方开挖、土方回填 土 方 有支护排桩、降水、排水、地下连续墙、锚杆、土钉墙、水泥土桩、沉井02 土 方 与沉箱、钢及混凝土支撑 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碎砖三合土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地基及粉煤灰地基、重锤夯实地基、强夯地基、振冲地基、砂桩地基、预03 基 础压地基、高压喷射注浆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地基、注浆地基、水处 理 泥粉煤灰碎石桩地基、夯实水泥土桩地基 04 01 地基与基础 桩 基 锚杆静压桩及静力压桩、预应力离心管桩、钢筋混凝土预制桩、钢桩、混凝土灌注桩(成孔、钢筋笼、清孔、水下混凝土灌注) 备 注 应单独组卷 复合地基 应单独组卷 应单独组卷 05 06 07 08 09 01 防水混凝土、水泥砂浆防水层、卷材防水层、涂料防水层、金属板地 下 防水层、塑料板防水层、细部构造、喷锚支护、复合式衬砌、地下防 水 连续墙、盾构法隧道;渗排水、盲沟排水,隧道、坑道排水;预注浆、后注浆,衬砌裂缝注浆 混凝土模板、钢筋、混凝土,后浇带混凝土,混凝土结构缝处理 基 础 砌 体 砖砌体,混凝土砌块砌体,配筋砌体,石砌体 基 础 劲 钢(管) 劲钢(管)焊接、劲钢(管)与钢筋的连接,混凝土 混凝土 钢结构 焊接钢结构、栓接钢结构,钢结构制作,钢结构安装,钢结构涂装 应单独组卷 混凝土结 构 劲 钢(管)混凝土结 构 砌 体 结 构 模板、钢筋、混凝土,预应力、现浇结构、装配式结构 02 劲钢(管)焊接、螺栓连接、劲钢(管)与钢筋的连接,劲钢(管) 制作、安装,混凝土 应单独组卷 应单独组卷 02 主体 结构 03 04 05 06 砖砌体,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石砌体,填充墙砌体,配筋砖砌体 钢结构焊接,紧固件连接,钢零部件加工,单层钢结构安装,多层钢结构 及高层钢结构安装,钢结构涂装、钢构件组装,钢构件预拼装,钢网架结构安装,压型金属板 木结构 方木和原木结构、胶合木结构、轻型木结构、木构件防护 03 建筑装饰装修 01 网架和索 膜网架制作、网架安装、索膜安装、网架防火、防腐涂料 应单独组卷 结 构 整体面层:基层、水泥混凝土面层、水泥砂浆面层、水磨石面层、防油渗面层、水泥钢(铁)屑面层、不发火(防爆的)面层;板块面层:基层、砖面层(陶瓷锦砖、缸砖、陶瓷地砖和水泥花砖面层)、大理石面层和花岗岩面层、预制板块面层(预制水泥混凝土、水磨地 面 石板块面层)、料石面层(条石、块石面层)、塑料板面层、活动地板面层、地毯面层;木竹面层:基层、实木地板面层(条材、块材面层)、实木复合地板面层(条材、块材面层)、中密度(强化)复合地板面层(条材面层)、竹地板面层 抹 灰 一般抹灰,装饰抹灰,清水砌体勾缝 03 建筑02 39

装饰装修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01 门 窗 木门窗制作与安装、金属门窗安装、塑料门窗安装、特种门安装、 门窗玻璃安装 应单独组卷 吊 顶 暗龙骨吊顶、明龙骨吊顶 轻 质 板材隔墙、骨架隔墙、活动隔墙、玻璃隔墙 隔 墙 饰面板饰面板安装、饰面砖粘贴 (砖) 幕 墙 玻璃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 涂 饰 水性涂料涂饰、溶剂型涂料涂饰、美术涂饰 裱糊与裱糊、软包 软 包 橱柜制作与安装,窗帘盒、窗台板和暖气罩制作与安装 ,门窗套细 部 制作与安装,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花饰制作与安装 卷材防 保温层,找平层,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 水屋面 涂膜防保温层,找平层,涂膜防水层,细部构造 水屋面 刚性防细石混凝土防水,密封材料嵌缝、细部构造 水屋面 瓦屋面 平瓦屋面,油毡瓦屋面,金属板屋面,细部构造 隔 热 屋 面 室内给水系统 室内排水系统 室内热水供应系 统 卫生器具安装 室内采暖系统 室外给水管网 室外排水管网 室外供热管网 建筑中水系统及游泳池系统 供热锅炉及辅助设备 安 装 架空屋面,蓄水屋面,种植屋面 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给水设备安装、管道防腐、绝热 排水管道及配件安装、雨水管道及配件安装 管道及配件安装、辅助设备安装、防腐、绝热 卫生器具安装、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卫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装 管道及配件安装、辅助设备及散热器安装、金属辐射板安装、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系统安装、系统水压试验及调试、防腐、绝热 给水管道安装、消防水泵接合器及室外消火栓安装、管沟及井室 排水管道安装、排水管沟与井池 管道及配件安装、系统水压试验及调试、防腐、绝热 04 建 筑 屋 面 02 03 04 05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5 建 筑 给 水 排 水 及 采 暖 09 建筑中水系统管道及辅助设备安装、游泳池水系统安装 10 锅炉安装、辅助设备及管道安装、安全附件安装、烘炉、煮炉和试运行、换热站安装、防腐、绝热 应单独组卷 40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h5x.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