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讲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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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新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于2008年12月31日发布,2009年4月1日实施。

此处首先要明确在新的大气导则中给出的一些基础性概念: 基本术语 定义 指评价范围内按GB3095规定划分为一类功能区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环境空气敏感区 护的地区,二类功能区中的居民区、文化区等人群较集中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以及对项目排放大气污染物敏感的区域。 常规 污染物 特征 污染物 指GB3095中所规定的二氧化硫(SO2)、颗粒物(TSP、PM1O)、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等污染物。 指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中除常规污染物以外的特有污染物。主要指项目实施后可能导致潜在污染或对周边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产生影响的特有污染物。 按预测模式的模拟形式分为点源、面源、线源、体源四种类别。 点源:通过某种装置集中排放的固定点状源,如烟囱、集气筒等。 面源:在一定区域范围内,以低矮密集的方式自地面或近地面的高度排放污染物的源,如工艺大气污染源分类 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储存堆、渣场等排放源。 线源:污染物呈线状排放或者由移动源构成线状排放的源,如城市道路的机动车排放源等。 体源:由源本身或附近建筑物的空气动力学作用使污染物呈一定体积向大气排放的源,如焦炉炉体、屋顶天窗等。 大气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按存在形态分为颗粒物污染物和气态污染物,其中粒径小于15μm的大气污染物分类 污染物亦可划为气态污染物 排气筒 指通过有组织形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各种类型的装置,包括烟囱、集气筒等。 距污染源中心点5km内的地形高度(不含建筑物)低于排气筒高度时,定义为简单地形,见图 1。在此范围内地形高度不超过排气筒基底高度时,可认为地形高度为0m。 简单地形 距污染源中心点5km内的地形高度(不含建筑物)等于或超过排气筒高度时,定义为复杂地形。复杂地形 复杂地形中各参数见图 2。 1

推荐模式 非 正常排放 长期 一级评价项目的长期气象条件为:近五年内的至少连续三年的逐日、逐次气象条件。 气象条件 二级评价项目的长期气象条件为:近三年内的至少连续一年的逐日、逐次气象条件。 指评价范围内存在局地风速、风向等因子不一致的风场。一般是由于地表的地理特征或土复杂风场 地利用不一致,形成局地风场或局地环流,如海边、山谷、城市等地带会形成海陆风、山谷风、城市热岛环流等。 为保护人群健康,减少正常排放条件下大气污染物对居住区的环境影响,在项目厂界以外设置的环境防护距离。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目的主要是增加空间稀释距离,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采用推荐模式中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计算各无组织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无组织排放是指没有排气筒或排气筒高度低于15m排放源排放的污染物,表现在生产工艺无组织 过程中具有弥散型的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以及设备、管道和管件的跑冒滴漏,在空气中的蒸发、排放源 逸散引起的无组织排放。 推荐模式包括估算模式、进一步预测模式和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模式(具体详见后述)。 指非正常工况下的污染物排放。如点火开炉、设备检修、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达不到应有效率、工艺设备运转异常等情况下的排放。 指达到一定时限及观测频次要求的气象条件。 1.评价工作等级与评价范围

1.1掌握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方法 知识点: 1.1.1计算模式:

选择推荐模式中的估算模式对项目的大气环境评价工作进行分级。结合项目的初步工程分析结果,选择正常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及排放参数,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各污染物的最大影响程度和最远影响范围,然后按评价工作分级判据进行分级。 1.1.2评价工作等级的确定

根据项目的初步工程分析结果,选择1-3种主要污染物,分别计算每一种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第i个污染物),及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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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Pi定义为: 式中:

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C0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Coi的选用:

① 一般选用GB3095中1小时平均取样时间的二级标准的浓度限值;

②对于没有小时浓度限值的污染物,可取日平均浓度限值的三倍值;

③对该标准中未包含的污染物,可参照TJ36中的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一次浓度限值。

④如已有地方标准,应选用地方标准中的相应值。

⑤对某些上述标准中都未包含的污染物,可参照国外有关标准选用,但应作出说明,报环保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按表 1的分级判据进行划分。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 按公式(1)计算,如污染物数i大于1,取

P值中最大者(Pmax),和其对应的D10%。

表1 评价工作等级

1.1.3注意事项

(1)同一项目有多个(两个以上,含两个)污染源排放同一种污染物时,则按各污染源分别确定其评价等级,并取评价级别最高者作为项目的评价等级。

(2)对于高耗能行业的多源(两个以上,含两个)项目,评价等级应不低于二级

(3)对于建成后全厂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都有明显减少的改、扩建项目,评价等级可低于一级。

(4)如果评价范围内包含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或者评价范围内主要评价因子的环境质量已接近或超过环境质量标准、或者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人体健康或生态环境有严重危害的特殊项目,评价等级一般不低于二级。

(5)对于以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等城市道路为主的新建、扩建项目,应考虑交通线源对道路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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侧的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评价等级应不低于二级。

(6)对于公路、铁路等项目,应分别按项目沿线主要集中式排放源(如服务区、车站等大气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计算其评价等级。

(7)一、二级评价应选择本导则推荐模式清单中的进一步预测模式进行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工作。三级评价可不进行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工作,直接以估算模式的计算结果作为预测与分析依据。

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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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的计算公式Pi=(Ci/C0i)×10,其中C0i在一般情况下选用GB3095中第i类污染物的(C)。

A.年平均取样时间的二级标准浓度限值。 B.日平均取样时间的二级标准浓度限值。 C.1h平均取样时间的二级标准浓度限值。 D.1h平均取样时间的一级标准浓度限值。

2.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的计算公式Pi=(Ci/C0i)×109,其中Ci是指第i类污染物(C)。 A.单位时间排放量(g/s)。

B.达标排放后的排放浓度(mg/m3)。

C.估算模式计算中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D.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3.某建设项目排放两种大气污染物,经计算甲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为50%,D10%为6km,乙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为70%,D10%为5.5km,则该项目的大气环境评价等级为(B)。

A.一级 B.二级 C.三级 D.一级或二级

1.2掌握评价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的确定原则 知识点:

1.2.1根据项目排放污染物的最远影响范围确定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即以排放源为中心点,以D10%为半径的圆或2×D10%为边长的矩形作为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当最远距离超过25km时,确定评价范围为半径25km的圆形区域,或边长50km矩形区域。

1.2.2评价范围的直径或边长一般不应小于5km。

1.2.3对于以线源为主的城市道路等项目,评价范围可设定为线源中心两侧各200m的范围。 习题:

1.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是根据(C)确定。

A.项目周围敏感目标 B.项目排放污染物的最大影响程度 C.项目排放污染物的最远影响范围 D.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2.某建设项目经计算确定D10%为6km,则该项目的大气环境评价范围以排放源为中心点,以(C)。 A.6km为直径的圆。

B.主导风向为主轴的12km为边长的矩形。 C.12km为边长的矩形。 D.应根据评价等级来确定。

2.大气污染源调查与分析

2.1熟悉大气污染源调查与分析对象 知识点:

①对于一、二级评价项目,应调查分析项目的所有污染源(对于改、扩建项目应包括新、老污染源)、评价范围内与项目排放污染物有关的其他在建项目、已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未建项目等污染源。如有区域替代方案,还应调查评价范围内所有的拟替代的污染源。

②对于三级评价项目可只调查分析项目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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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题:

1.对于三级评价项目,大气污染源调查与分析对象应包括(A)。 A.项目污染源 B.评价区的工业污染源 C.评价范围内与项目排放污染物有关的其他在建项目 D.已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未建项目污染源

2.2熟悉各级评价项目大气污染源调查的内容及要求 知识点:

2.2.1一级评价项目污染源调查内容 (1)污染源排污概况调查

a) 在满负荷排放下,按分厂或车间逐一统计各有组织排放源和无组织排放源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b) 对改、扩建项目应给出:现有工程排放量、改扩建工程排放量,以及现有工程经改造后的污染物预测削减量,并按上述三个量计算最终排放量;

c) 对于毒性较大的污染物还应估计其非正常排放量;

d) 对于周期性排放的污染源,还应给出周期性排放系数。周期性排放系数取值为0~1,一般可按季节、月份、星期、日、小时等给出周期性排放系数。

(2)点源调查内容

a) 排气筒底部中心坐标,以及排气筒底部的海拔高度(m); b) 排气筒几何高度(m)及排气筒出口内径(m); c) 烟气出口速度(m/s);

d) 排气筒出口处烟气温度(K); e) 各主要污染物正常排放量(g/s),排放工况,年排放小时数(h); f) 毒性较大物质的非正常排放量(g/s),排放工况,年排放小时数(h); g)点源(包括正常排放和非正常排放)参数调查清单参见表 3-2。

表 3-2 点源参数调查清单

(3)面源调查内容

a) 面源位置坐标,以及面源所在位置的海拔高度(m); b) 面源初始排放高度(m); c)各主要污染物正常排放量(g/s.m2),排放工况,年排放小时数(h); d) 矩形面源:初始点坐标,面源的长度(m),面源的宽度(m),与正北方向逆时针的夹角;

表3-3矩形面源参数调查清单

e) 多边形面源:多边形面源的顶点数或边数以及各顶点坐标;

表3-4 多边形面源参数调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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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近圆形面源:中心点坐标,近圆形半径(m),近圆形顶点数或边数。

表3-5 近圆形面源参数调查清单

(4)体源调查内容

a) 体源中心点坐标,以及体源所在位置的海拔高度(m); b) 体源高度(m);

c) 体源排放速率(g/s),排放工况,年排放小时数(h); d) 体源的边长(m)(把体源划分为多个正方形的边长,见图1、图2中的W); 连续划分的体源

图 1 连续划分的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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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间隔划分的体源

e) 初始横向扩散参数(m),初始垂直扩散参数(m),体源初始扩散参数的估算见表 3-6,3-7。体源参数调查清单参表3-8。

表3-6初始横向扩散参数的估算

表3-7 体源初始垂直扩散参数的估算

表3-8 体源参数调查清单

(5)线源调查内容:

a) 线源几何尺寸(分段坐标),线源距地面高度(m),道路宽度(m),街道街谷高度 (m); b)各种车型的污染物排放速率(g/km.s); c)平均车速(km/h),各时段车流量(辆/h)、车型比例。 线源参数调查清单参见表3-9。

表3-9 线源参数调查清单

(6)其他需调查的内容 ①建筑物下洗参数

在考虑由于周围建筑物引起的空气扰动而导致地面局部高浓度的现象时,需调查建筑物下洗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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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建筑物下洗参数应根据所选预测模式的需要,按相应要求内容进行调查。

② 颗粒物的粒径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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颗粒物粒径分级,颗粒物的分级粒径(μm)、各级颗粒物的质量密度(g/cm)、以及各级颗粒物所占的质量比(0~1)。

表3-10 颗粒物粒径分布调查清单

二级评价项目污染源调查内容参照一级评价项目执行,可适当从简。

三级评价项目可只调查污染源排污概况,并对估算模式中的污染源参数进行核实。 习题:

1.大气污染源排污概况调查时,对于周期性排放的污染源,还应给出周期性排放系数。周期性排放系数取值为(A),一般可按季节、月份、星期、日、小时等给出周期性排放系数。

A.0~1 B.1~10 C.0~0.1 D.0~100 3.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

3.1掌握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因子与监测制度 知识点:

3.1.1监测因子

(1)凡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属于常规污染物的应筛选为监测因子。

(2)凡项目排放的特征污染物有国家或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的、或者有TJ36中的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的,应筛选为监测因子;

(3)对于没有相应环境质量标准的污染物,且属于毒性较大的,应按照实际情况,选取有代表性的污染物作为监测因子,同时应给出参考标准值和出处。 3.1.2监测制度

(1)一级评价项目应进行二期(冬季、夏季)监测;二级评价项目可取一期不利季节进行监测,必要时应作二期监测;三级评价项目必要时可作一期监测。

(2)每期监测时间,至少应取得有季节代表性的7天有效数据,采样时间应符合监测资料的统计要求。对于评价范围内没有排放同种特征污染物的项目,可减少监测天数。对于部分无法进行连续监测的特征污染物,可监测其一次浓度值,监测时间须满足所用评价标准值的取值时间要求。 习题:

1.对大气环境一级评价项目,其监测制度应进行二期,二期是指(C)。

A.冬季、春季 B.秋季、冬季 C.冬季、夏季 D.据实际情况确定 2.每期监测时间,至少应取得有季节代表的(D)有效数据。

A.4天 B.5天 C.6天 D.7天

3.2熟悉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布点原则 知识点:

3.2.1监测布点要求

(1)设置依据:根据①项目的规模和性质;②地形复杂性;③污染源及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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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综合考虑监测点设置数量。

(2)监测点位数

一级评价项目,监测点应包括评价范围内有代表性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点位不少于10个; 二级评价项目,监测点应包括评价范围内有代表性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点位不少于6个。对于地形复杂、污染程度空间分布差异较大,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较多的区域,可酌情增加监测点数目。

三级评价项目,若评价范围内已有例行监测点位,或评价范围内有近3年的监测资料,且其监测数据有效性符合本导则有关规定,并能满足项目评价要求的,可不再进行现状监测,否则,应设置2~4个监测点。

(3)公路、铁路等项目

应分别在各主要集中式排放源(如服务区、车站等大气污染源)评价范围内,选择有代表性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设置监测点位

(4) 城市道路项目

可不受上述监测点设置数目限制,根据道路布局和车流量状况,并结合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分布情况,选择有代表性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设置监测点位。

3.2.2监测布点原则

监测点的布设,应尽量全面、客观、真实反映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空气质量。依项目评价等级和污染源布局的不同,按照以下原则进行监测布点:

(1)一级评价项目

a) 以监测期间所处季节的主导风向为轴向,取上风向为0°,至少在约0°、45°、90°、135°、180°、225°、270°、315°方向上各设置1个监测点,在主导风向下风向距离中心点(或主要排放源)不同距离,加密布设1~3个监测点。

具体监测点位可根据局地地形条件、风频分布特征以及环境功能区、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所在方位做适当调整。各个监测点要有代表性,环境监测值应能反映各环境空气敏感区、各环境功能区的环境质量,以及预计受项目影响的高浓度区的环境质量。

b) 各监测期环境空气敏感区的监测点位置应重合。预计受项目影响的高浓度区的监测点位,应根据各监测期所处季节主导风向进行调整。

(2)二级评价项目

a) 以监测期间所处季节的主导风向为轴向,取上风向为0°,至少在约0°、90°、180°、270°方向上各设置1个监测点,主导风向下风向应加密布点。具体监测点位根据局地地形条件、风频分布特征以及环境功能区、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所在方位做适当调整。各个监测点要有代表性,环境监测值应能反映各环境空气敏感区、各环境功能区的环境质量,以及预计受项目影响的高浓度区的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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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质量。

b) 如需要进行2期监测,应与一级评价项目相同,根据各监测期所处季节主导风向调整监测点位。

(3)三级评价项目

a) 以监测期所处季节的主导风向为轴向,取上风向为0°,至少在约0°、180°方向上各设置1个监测点,主导风向下风向应加密布点,也可根据局地地形条件、风频分布特征以及环境功能区、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所在方位做适当调整。各个监测点要有代表性,环境监测值应能反映各环境空气敏感区、各环境功能区的环境质量,以及预计受项目影响的高浓度区的环境质量。

b) 如果评价范围内已有例行监测点可不再安排监测。 (4)城市道路评价项目

对于城市道路等线源项目,应在项目评价范围内,选取有代表性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设置监测点。监测点的布设还应结合敏感点的垂直空间分布进行设置。

(5)监测点位置的周边环境条件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置的周边环境应符合相关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①监测点周围空间应开阔,采样口水平线与周围建筑物高度夹角小于30°;

②监测点周围应有270°采样捕集空间,空气流动不受任何影响; ③避开局地污染源的影响,原则上20米范围内应没有局地排放源;

④避开树木和吸附力较强的建筑物,一般在15~20米范围内没有绿色乔木、灌木等。 最后还应注意监测点的可到达性和电力保证。 习题:

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布点方法为(C)。

A.同心圆布点法 B.扇形布点法 C.极坐标布点法 D.梅花形布点法 2.对大气环境一级评价项目,现状监测点不应少于(C)个。 A.6 B.8 C.10 D.12

3.3熟悉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统计分析内容 知识点:

(1)以列表的方式给出各监测点大气污染物的不同取值时间的浓度变化范围,计算并列表给出各取值时间最大浓度值占相应标准浓度限值的百分比和超标率,并评价达标情况。

超标率=超标数据个数/总监测数据个数×100%

(2)分析大气污染物浓度的日变化规律以及大气污染物浓度与地面风向、风速等气象因素及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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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h5g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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