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事仲裁制度的SWOT分析与创新研究

更新时间:2023-05-13 03:09: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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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事仲裁制度的SWOT分析与创新研究

【摘要】作为一种非诉讼方式的纠纷解决机制,仲裁有其自身独特的优越性,基于这种优势,支持仲裁的理念正在成为共识。现代商事仲裁制度虽然源于西方国家,但是我国商事仲裁制度在移植西方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立足于本国的实际,走出了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发展道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商事仲裁制度需要进一步结合目前实际进行完善,以更好地为商主体服务,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

【关键词】纠纷解决机制;商事仲裁;仲裁理念;司法监督

商事仲裁指的是在商事活动中,争议双方当事人在发生纠纷争议前或发生纠纷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的纠纷交给共同选定的第三人来居中裁断,由该第三人依据法律和公平原则作出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纠纷解决机制。

商事仲裁为公正、及时地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商事争议,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的公平正义,推动市场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虽然我国商事仲裁制度起步较晚,但经过十几年发展,商事仲裁机构的数量及硬件设备、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商事仲裁机构介入处理案件的数量,商事仲裁介入市场经济的范围,商事仲裁服务的供求关系等方面都得到很大改善[1]。但同时也应该看到我国商事仲裁体制的诸多弊端,本文即针对这些问题进行思考和研究,提出建议,希望能促进商事仲裁事业的发展。

一、仲裁理念与我国商事仲裁制度

所谓仲裁理念是对仲裁的本质、根本原则及其运作规律的理性认知和整体结构的把握,事关仲裁的宗旨和指导思想,也涉及人们对仲裁的立场和态度[2]。

在我国,传统的仲裁理念长期制约着商事仲裁理论的更新和实践的发展。1994年《仲裁法》的颁布,标志着中国商事仲裁制度现代化进程正式起步,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已经完成了“仲裁法律制度的制度生成阶段”[3]。

过去我国一直以强烈的对抗性和行政化为特点的仲裁理念来指导仲裁裁决。在这种理念影响下导致许多仲裁规则的制定借鉴诉讼裁判的规则,甚至有效仿诉讼模式之倾向,司法权过多的介入,使得仲裁逐渐失去双赢的可能。同时,计划经济时代行政强权的色彩也常出现在商事仲裁活动中,尤其是在仲裁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置及案件办理程序等方面。

随着时代的变迁、仲裁制度的不断完善,传统的仲裁理念有所更新,但单就商事仲裁暴露出的问题就能看出,我国仲裁理念仍然有待改进并需得到社会公众的普遍认同,否则将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也不能为解决商事纠纷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h4p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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