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现状“会诊”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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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矿山安全生产现状“会诊”检查表

填写说明:1.对“会诊”中未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在“存在问题及检查结果”栏中填写“符合规定”; 2.对“会诊”中发现的问题,应在“存在问题及检查结果”栏中具体描述; 3.对“会诊”中不涉及的检查项,在“存在问题及检查结果”栏中填写“无关项”; 4.“其它”一项是指依据和要求中未规定,属该矿山特有的安全生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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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条件 检查负责人(签字): 参加检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序号 检查项目 全,保存完整。 1 建设程序及证照 生产矿山应具有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基建矿山应具有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自主爆破的矿山应具备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其他矿山应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爆破协议。 2 安全标准化 矿山企业应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并做到有效运行、持续改进。 矿山应设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每 3 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 班必须确保有专(兼)职安全员在岗。 矿山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齐配足特种作业人员,并做到持合法、有效资格证上岗。 4 5 工伤保险 安全投入 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交纳安全生产责任险或风险抵押金。 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依照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制定综合应急预案和与矿山风险特点相适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并经过评审6 应急管理 和备案。 与邻近的矿山救护队或者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护协议。 检查内容 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关资料真实、齐 存在问题及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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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条件 检查负责人(签字): 参加检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每个矿井至少应有两个独立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间距应不小于30m;每个生产水平(中段)均应有两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应同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 必须建立机械通风系统。 存在问题及检查结果 矿井(竖井、斜井、平硐等)井口标高应高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1m以上; 必须建立排水系统。 7 生产系统 主要提升装置、钢丝绳、主通风机、主排水系统应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检验检测,检测检验报告应在有效期内。 一级负荷须采用双回路、双电源供电。 建成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并有效运转。 禁止使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的《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中的设备及工艺。 8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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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全管理 检查负责人(签字): 参加检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矿山要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为核心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存在问题及检查结果 1 安全管理程序文件 矿山要健全完善安全目标管理、矿领导下井带班、安全例会、安全检查、安 全教育培训、生产技术管理、机电设备管理、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特种作业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职业危害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奖惩、安全生产档案管理等制度。 矿山要建立健全各类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 矿山应保存完整以下安全生产记录文件:领导带班下井记录、培训记录、安全生产会议记录、法定检测记录、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记录、安全设备、安全设备设施和装置维护和校验记录、应急预案及演练记录、职工健康档案、交接班记录等。 矿山应保存完整以下图纸,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即时更新:矿区地形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井上、井下对照图,中段平面图,通风系统图,提升运输系统图,风、水管网系统图,充填系统图,井下通讯系统图,井上、井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井下避灾路线图、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布置图等。 2 安全生产记录文件 3 图纸 井上、井下对照图中应清楚标记矿区范围、开采移动范围、地表塌陷区、矿山主要工业场地的位置等信息。如存在相邻矿山,则相邻矿山的矿区范围、开采移动带及其井下主要井巷工程也一并标注上图,并定期交换图纸。 中段平面图中应清楚标记采空区(包括已充填采空区)、废弃井巷和计划(年度)开采的采场(矿块)的位置、数量等。 通风系统图中应清楚标记主通风机位置、型号、数量以及主要通风构筑物位置等。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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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全管理 检查负责人(签字): 参加检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序号 检查项目 安全教育培训 检查内容 每年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按计划执行安全教育培训。 新员工“三级”培训、复岗和调换工种培训、职工每年再培训等培训记录保存完整。 外包工程承包单位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的承包资质;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发包单位应当与外包单位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外包单位 理职责。 一个生产系统进行分项外包的,外包工程承包单位原则上不得超过3家。 矿山正常生产期间,不得将主通风、主提升、供排水、供配电、主供风系统及其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进行外包。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山应成立防治水专门机构并配备防治水专业人员,同时应制定防治水措施和防治水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配备探放水设备。 矿山应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矿山企业应建立由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矿山设风险公告栏,给每名员工发放岗位风险告知和安全操作卡。 7 风险公示 在重大危险源、危险场所和设备设施上张贴风险标志,明确岗位安全操作要点、危险危害因素、事故后果及预防应急措施等要义。 存在问题及检查结果 4 5 6 应急管理 8 其他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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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通风系统 检查负责人(签字): 参加检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矿井总风量应满足井下生产通风需要,并定期进行通风系统检测。 井下炸药库及储存动力油的硐室要有独立的回风道。 1 通风系统 采场开采结束后,应封闭所有与采空区相通的影响正常通风的巷道。 箕斗井不应兼做入风井;混合井做入风井时,应有空气净化措施。 通风构筑物(风门、风墙、风桥等)的建筑应牢固、密闭性好。 排送高硫或有腐蚀性气体的风机,应选择耐腐蚀风机或采取防腐措施。 主扇风机房应设有测量风压、风量、电流、电压和轴承温度等仪表。 2 主扇 每台主扇应具有相同型号和规格的备用电动机。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反风试验,并有试验记录。 掘进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应安装局部通风设备,并安装风机开停传感器,采掘工作面风量应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严禁使用非矿用局部通风机。 3 局部通风 局部通风的风筒口与工作面之间的距离: 1) 压入式通风应不超过10m; 2) 抽出式通风应不超过5m。 独头工作面有人作业时,局扇应连续运转。 风筒吊挂应平直、牢固,接头严密。 4 其他 存在问题及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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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防排水系统 检查负责人(签字): 参加检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序号 1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报废井口必须封闭,并在周围挖掘排水沟。 存在问题及检查结果 地表防水 矿井(竖井、斜井、平硐等)井口的标高,应高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1m以上 地面塌陷、裂缝区的周围,要设截水沟或挡水围堤。 井下防水 对积水的旧井巷、老采区、流砂层、各类地表水体、沼泽、强含水层、强岩溶带等不安全地带,应留设防水矿(岩)柱。 2 3 井下主要排水设备应满足以下要求: 1) 至少应由同类型的三台泵组成,一台工作,一台备用,一台检修; 2) 工作水泵应能在20h内排出一昼夜的正常涌水量;除检修泵外,其他水泵应能在20h内排出一昼夜的最大涌水量。 排水设备 井筒内应至少装设两条相同的排水管,其中一条工作,一台备用,且排水管 路的材质、型号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规范。 水泵房内应保留排水记录。 井下水仓应满足以下要求: 1) 水仓应由两个独立的系统组成; 2) 涌水量较大的矿井,每个水仓的容积,应能容纳2~4h的井下正常涌水量;一般矿井主要水仓总容积,应能容纳6~8h的正常涌水量。 水仓进水口应有蓖子。 采用水砂充填和水力采矿的矿井,水进入水仓之前,应先经过沉淀池。 水沟、沉淀池和水仓中的淤泥,应定期清理。 泵房基座标高应高于运输大巷底板标高0.5m以上(潜没式泵房除外)。 4 水仓 5 水泵房 井底主要泵房的出口应不少于两个,一个用斜巷与井筒连通,斜巷上口应高出泵房地面标高7m以上;其他通往井底车场,其出口要装设防水门。 防水门安装位置应与设计一致。 通往防水门内侧的压缩空气管路和输电线路应固定在混凝土墙体内。压缩空气管路在防水门边应有阀门,电线应有断电装置。 防水门底部的放水管应固定在混凝土墙体内,并安装放水阀门。 6 防水门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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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矿山电气 检查负责人(签字): 参加检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矿山存在一级负荷时,地面主变电所主变压器应不少于2台,一台在用,一台备用,且一级负荷的两路电源均需经主变压器变压。 存在问题及检查结果 1 变压器 井下电气设备不应接零。井下应采用矿用变压器,若用普通变压器,其中性 点不应直接接地,变压器二次侧的中性点不应引出载流中性线(N线)。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不应用于向井下供电。 有一级负荷的井下主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变(配)电所和其他变(配) 电所,应由双重电源供电。 井下变配电硐室支护质量要求: 1) 井下永久性中央变配电所硐室,应砌碹支护; 2) 硐室顶板和墙壁不得有滴水; 3) 电缆沟应无积水。 2 双回路供电 3 变配电硐室 井下变配电硐室安全出口: 1) 长度超过6m的变配电硐室,应在两端各设一个出口; 2) 各出口处均应装有向外开的铁栅栏门; 3) 有淹没、火灾、爆炸危险的矿井,机电硐室都应设置防火门或防水门。 井下变配电硐室安全高度: 1) 中央变(配)电所的地面标高,应比其入口处巷道底板标高高出0.5n,与水泵房毗邻时,应高于泵房地面O.3m; 2) 采区变(配)电所和其他电气设备硐室的地面应高出其出口处巷道底板0.2m。 硐室内电气设备的控制装置,应注明编号和用途,并有停送电标志;硐室入口应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的标志牌,高压电器设备应悬挂“高压危险”的标志牌,并应有照明。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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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矿山电气系统 检查负责人(签字): 参加检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电缆的配件、金属外皮、轨道中接近电缆线路的金属构筑物等都应接地。 所有电力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和局部接地装置,应同主接地极连接以形成一个总接地网。 向井下供电的变压器或发电机中性点不应直接接地。 从井下中央变电所或采区配电所引出的低压馈出线,应装设带有过电流保护的断路器。 5 电气保护 井下变配电所高压馈出线,应装设单相接地保护装置;低压馈出线,应装设漏电保护装置;有爆炸危险的矿井,保护装置应能实现有选择性的切断故障线路或能实现漏电检测。 井下高、低压线路应装设相间短路和过负荷保护。 6 供电电缆 存在问题及检查结果 4 接地保护 电缆通过防火墙、防水墙或硐室部分,每条应分别用金属管或混凝土管保护; 管孔应按实际要求加以密闭。 7 开关板、配电箱应符合以下规定: 1) 配电箱应有门,有锁; 2) 检修电气设备时,并挂警告牌或专人监护; 配电管理 3) 按负荷装相应的保险丝,不得用金属丝代替。 停电检修时,应切断所有开关,将把手加锁,验电、放电和将线路接地,并且悬挂“有人作业,禁止送电”的警示牌。 8 9 照明 其他 井下所有作业地点、安全通道和通往作业地点的人行道,都应有照明。 井下溜井口、废井巷口等危险地点应设置警戒照明。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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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防火防爆 检查负责人(签字): 参加检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井下严禁使用非阻燃电缆、非阻燃风筒和非阻燃输送带。 主要井巷严禁使用木支护。 井下电机室、贮油库、变压器室、风机硐室和炸药库等要害岗位,禁止闲人进入,并设置警示标志牌。 生产供水管兼作消防水管时,每隔50~100m设支管和供水接头。 井下严禁使用电炉和灯泡防潮、烘烤和采暖。 主要进风巷道、进风井筒及其井架和井口建筑物,主要扇风机房和压入式辅助扇风机房,风硐及暖风道,井下电机室、机修室、变压器室、变电所、电机车库、炸药库和油库等,应用非可燃性材料建筑;室内应有醒目的防火标志和防火注意事项,配足相应的灭火器材。 油类和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安全管理要求: 1) 井下各种油类应单独存放于安全地点; 2) 应储存动力油的硐室应有独立回风道,其储油量应不超过三昼夜的需用量; 3) 废弃的油、棉纱、布头、纸和油毡等易燃品放在有盖的铁桶内; 4) 易燃易爆器材,严禁放在电缆接头、轨道接头或接地附近。 库内应备有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 炸药库的库房照明严禁使用投光灯和聚光灯。 炸药库防火防爆 井下爆破器材库的电气照明应采用防爆型或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电线应采用铜芯铠装电缆。 井下库区的电压应为36V。 可燃性气体和粉尘爆炸危险的井下库区,应使用防爆型移动灯具和防爆手电筒;其他井下库区应使用蓄电池、灯、防爆手电筒或汽油安全灯作为移动式照明。 3 其他 存在问题及检查结果 1 井下防火 2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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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采矿工艺与采空区处理 检查负责人(签字): 参加检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序号 1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矿山实际采用的采矿方法,应与采矿初步设计一致。 采场布置、结构参数、回采工艺应与设计相符。 采场内应备有敲帮问顶工具,并按制度进行敲帮问顶。 2 现场管理 作业现场应提供必要的卫生设施和急救药品或器材。 应具有爆破设计说明书,并按照设计说明书进行凿岩爆破施工。 装药时应在警戒区边界设置明显标志并派出岗哨。 应明确采空区责任管理部门。 应掌握采空区分布范围、数量、体积、顶板暴露面积等赋存情况。 3 采空区管理 采空区应封闭并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应设置地表沉降观测系统或地下岩移观测系统,形成观测记录并定期分析观测结果。 对存在有严重地压危害,或围岩不稳定的矿山应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和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矿山充填系统应有专门的设计。 4 充填系统 充填能力、充填料浆浓度和充填体强度应能满足设计要求。 禁止在主、副井内架设充填管道。 绞车前部应有防断绳回甩的防护设施。 5 电耙绞车 电耙运行时,耙道内或尾部不应有人,人员不应跨越钢丝绳。 电耙停止运行时,应使钢丝绳处于松弛状态。 6 无轨装运设备 溜矿井应设安全车挡 柴油铲运机必须安装废气净化装置和配备灭火器 铲运机驾驶座上方,应设牢固的防护棚。 破碎系统必须设有完善的通风系统和除尘设施。 7

存在问题及检查结果 16

采矿工艺 每个矿块的开采需有单体设计文件和相关图纸。 溜破系统 卸矿口必须安设格筛;溜井不应放空,不应有水流入。 严禁废钢钎、钢轨、钢丝绳、木材等杂物卸入溜井。 地下矿山安全生产现状“会诊”检查表

十一、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检查负责人(签字): 参加检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有毒有害气体监测传感器、风速传感器、风压传感器和风机开停传感器应能正常运转。 .配置足够的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 存在大面积采空区、工程地质复杂、有严重地压活动的地下矿山应建立地压监测监控系统。 对于存在需要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铁路、水体下面开采的地下矿山,应进行地表沉降监测。 视频监控系统应能正常运转。 主机应安装在地面,并双机备份,应在矿山生产调度室设置显示终端。 存在问题及检查结果 1 监测监控系统 监测监控中心设备应有可靠的防雷和接地保护装置,并有专人负责检查维护, 建立台帐、记录、报表,按规定保存数据备份。 井下最多同时作业人数不少于30人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应建立完善人员定 位系统;井下最多同时作业人数少于30人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应建立完善人员出入井信息管理制度 应能实现专人专卡,并做到每个下井人员必携带识别卡,工作时不与识别卡分离;应为外来人员配备人员定位卡。 人员定位系统应具有矿用安全标志,定位卡应具有报警功能。 紧急避险硐室应有醒目的标识牌,标注避灾硐室或救生舱的位置和规格。 接入紧急避险硐室内的各种管线应采取密封措施。 避险硐室内部设备设施应符合设计要求,并能随时投入使用。 3 紧急避险系统 避灾硐室内应有设备使用操作说明。 应为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少于30min的自救器,并按入井总人数的10%配备备用自救器。严禁使用ZH15隔绝式化学氧自救器和一氧化碳过滤式自救器。 所有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 2 人员定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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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检查负责人(签字): 参加检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序号 4 5 检查项目 压风自救系统 供水施救系统 通信联络系统 其他 检查内容 压气自救系统中管路、直径、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 主压风管道中应安装油水分离器。 压风自救三通及阀门设置应与设计一致。 施救水源应满足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 供水施救系统中管路、材质、直径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供水施救三通及阀门设置应与设计一致。 6 通信联络终端设备安装位置应与设计一致,并保持通讯畅通。 通信线缆应分设两条,并从不同的井筒进入井下配线设备,应急电话应具有两条通讯线路。 存在问题及检查结果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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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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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1.对“会诊”中未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在“存在问题及检查结果”栏中填写“符合规定”; 2.对“会诊”中发现的问题,应在“存在问题及检查结果”栏中具体描述; 3.对“会诊”中不涉及的检查项,在“存在问题及检查结果”栏中填写“无关项”; 4.“其它”一项是指依据和要求中未规定,属该矿山特有的安全生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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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条件 检查负责人(签字): 参加检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序号 检查项目 齐全,保存完整。 1 建设程序及证照 生产矿山应具有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基建矿山应具有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自主爆破的矿山应具备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其他矿山应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爆破协议。 2 安全标准化 矿山企业应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并做到有效运行、持续改进。 矿山应设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每 3 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 班必须确保有专(兼)职安全员在岗。 矿山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齐配足特种作业人员,并做到持合法、有效资格证上岗。 4 5 工伤保险 安全投入 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交纳安全生产责任险或风险抵押金。 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制定综合应急预案和与矿山风险特点相适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并经过评审6 应急管理 和备案。 与邻近的矿山救护队或者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护协议。 检查内容 矿山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关资料真实、 存在问题及检查结果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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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剥工程 检查负责人(签字): 参加检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爆破作业现场应设置坚固的人员避炮设施,其设置地点、结构及拆移时间,应在采掘计划中规定,并经主管矿长批准。通达避炮掩体的道路不应有任何障碍。 每次爆破后应及时填写爆破检查记录。 禁止采用扩壶扩爆破;禁止使用爆破方式对大块矿岩进行二次破碎。 爆堆高度,不得超过设备最大挖掘高度的1.5倍。 5 爆堆安全 爆堆宽度应不影响矿岩的运输线路。 坡顶不应出现伞檐,出现伞檐应及时进行处理。 爆破使用的火工品,必须由专用车辆运输,专人负责。 6 火工品管理 建立火工品的领用、消耗台账,数量要吻合,账目要清楚。 运送火工品的车辆应保证设备的完好、安全、整洁,严禁带病作业。 作业前对爆堆进行洒水,减少扬尘。 铲装设备型号应符合初步设计安全专篇要求,必须与台阶高度相匹配 采装工作面要平整,设备整洁,电缆管线摆放整齐,平盘无积水。 7 铲装作业 挖掘机汽笛或警报器应完好。进行各种操作时,均应发出警告信号。夜间作业时,车下及前后的所有信号、照明灯应完好。 存在问题及检查结果 4 爆破管理 两台以上的挖掘机在同一平台上作业时,挖掘机的间距:汽车运输时,应不 小于其最大挖掘半径的3倍,且应不小于50m(小型采石场挖掘机的间距应当大于铲装机械最大回转半径的2倍);机车运输时,应不小于二列列车的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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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剥工程 检查负责人(签字): 参加检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上、下台阶同时作业的挖掘机,应沿台阶走向错开一定的距离;在上部台阶边缘安全带进行辅助作业的挖掘机,应超前下部台阶正常作业的挖掘机最大挖掘半径3倍的距离,且不小于50m。 存在问题及检查结果 7 铲装作业 装车时,不应检查、维护车辆;驾驶员不应离开驾驶室,不应将头和手臂伸出驾驶室外。 运输设备不应装载过满或装载不均,也不应将巨大岩块装入车的一端,以免引起翻车事故。 8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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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矿山运输 检查负责人(签字): 参加检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路面宽度、坡度、缓和坡段长度、转弯半径应符合设计要求;路面平整,不允许出现长1m,宽度0.1m的坑包;路面整洁,无积水,无冰雪、无浮土、无杂物、无落石,并采取防尘措施。 配备必要的养路设备,对道路进行养护。 运输道路内侧应设水沟,外侧设车档,且水沟及车档应满足安全要求。 矿内各种道路,应根据具体情况(弯道、坡道、交叉路口、危险路段)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夜间运输作业的矿山,应设置照明设施,主要运输路段两侧及转弯、交叉处要有夜间识别的反光标识。 1 存在问题及检查结果 山坡填方的弯道、坡度较大的填方地段以及高堤路基路段,外侧应设置护栏、 公路运输 挡车墙等。 卸矿地点应设置牢固可靠的挡车设施,并设专人指挥。挡车设施的高度应不小于该卸矿点各种运输车辆最大轮胎直径的2/5。 严禁超载,禁止对车厢进行加高处理,严禁抛洒。 运输车辆应符合设计要求,禁止使用报废车辆运输。 驾驶室外平台、脚踏板及车斗不应载人;不应在运行中升降车斗。 正常作业条件下,同类车不应超车,前后车应保持适当距离。生产干线、坡道上不应无故停车。 不应采用溜车方式发动车辆,下坡行驶不应空档滑行。在坡道上停车时,司机不应离开;应使用停车制动,并采取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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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矿山运输 检查负责人(签字): 参加检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铁路的最小曲线半径、线路坡度符合设计要求。 铁路线尽头应设安全车挡与警示标志。 2 铁路运输 电气化铁路应按规定设置限界架、安全栅网和防护网。 存在问题及检查结果 窄轨自溜运输,车辆的滑行速度应不超过3m/s。滑行速度1.5m/s以下时, 车辆间距应不小于20m;滑行速度超过1.5m/s时,车辆间距应不小于30m,沿线应按需要设减速器或阻车器等安全装置。 带式输送机两侧应设人行道,经常行人侧的人行道宽度应不小于1.0m;另一 侧应不小于0.6m。人行道的坡度大于7°时,应设踏步。 保护装置齐全可靠,主要包括:防止跑偏、撕裂、断带、过速保护、过载保护、防大块冲击等装置、信号、电气联锁装置和紧急停车装置。 装料和卸料点应设空仓、满仓等保护装置,带有声光报警信号并与输送机连锁。 3 带式输送机运输 机头、减速器及其他旋转部分设防护罩。 不得运送规定以外的其他物料及设备。 非乘人带式输送机,严禁人员乘坐。 应及时停车清除输送带、传动轮和改向轮上的杂物,不应在运行的输送带下清矿。 4 其他 29

露天矿山安全生产现状“会诊”检查表

六、机电管理 检查负责人(签字): 参加检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序号 1 检查项目 机电技术资料 检查内容 设备应登记在册,主要设备各项技术资料齐全,并按规定存档。 主要设备要有保养、运行、检修、交接班的维修指南及手册。 存在夜间作业的采矿场供电线路不宜少于两回路;有淹没危险的采矿场主排水泵或井巷排水的排水泵应由双重电源供电。 存在夜间作业要求采矿场、运输道路、破碎站等作业区域应有良好的照明设施。 2 供电线路 移动式电气设备使用矿用橡套软电缆。 从变电所到采矿边界以及采场内爆破安全地带的供电应使用固定线路。 架空线电力线路边导线至建筑物的最小距离,满足下列要求: 1) 线路电压35KV,最小距离3.0m; 2) 线路电压3~10KV,最小距离1.5m; 3) 线路电压3KV以下,最小距离1.0m。 行灯或移动式电灯的电压不高于36V。 3 供电电压 露天采场照明使用电压为380V/220V。 金属容器和潮湿地点作业,安全电压不得超过12V。 变电所应有独立的避雷系统。 4 变电所 有防火、防潮及防止小动物窜入带电部位的措施。 过流和欠压保护装置符合实际要求,并动作灵敏可靠。 设备与电缆标志牌齐全。 矿山电气设备、线路必须有可靠的避雷、接地装置,并定期进行检修。 5 存在问题及检查结果 36V以上及由于绝缘损坏而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装置、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 接地保护 和构架等应接地。 接地线应采用并联方式;露天矿接地装置的电阻应每年测定一次,记录测定 结果。 30

附件4

尾矿库安全生产现状“会诊”检查表

填写说明:1.对“会诊”中未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在“存在问题及检查结果”栏中填写“符合规定”; 2.对“会诊”中发现的问题,应在“存在问题及检查结果”栏中具体描述; 3.对“会诊”中不涉及的检查项,在“存在问题及检查结果”栏中填写“无关项”; 4.“其它”一项是指依据和要求中未规定,属该矿山特有的安全生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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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矿库安全生产现状“会诊”检查表

一、基本条件 检查负责人(签字): 参加检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序号 检查项目 齐全,保存完整。 生产尾矿库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取砂作业前应已进行取砂设计,并在安监部门审查备案。 安全标准化 尾矿库应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并做到有效运行、持续改进。 设置尾矿库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至少配备1名熟 2 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 悉尾矿库相关业务的技术人员。 尾矿库作业现场每班次必须确保有专(兼)职安全员在岗。 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交纳安全生产责任险或风险抵押金。 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依照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尾矿库内严禁违章爆破、采石、建筑,严禁违章尾矿回采、开垦、放牧等,禁止违章排入外来尾矿、废石、废水和其它废弃物。 5 周边环境 尾矿库上、下游及动迁等安全措施符合《安全专篇》的要求。 下游相关设施分布置情况,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6 在线监控 重点五等在用尾矿库完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其它五等在用尾矿库,应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检查内容 矿山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关资料真实、 1 建设程序 存在问题及检查结果 3 4 工伤保险 安全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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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全管理 检查负责人(签字): 参加检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序号 1 2 检查项目 相关证照 建设程序 安全管理3 机构及人员 检查内容 应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合法、有效。 建设项目立项、安全预评价、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等审批文件保存完成。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经培训并取得安全任职资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从事尾矿库放矿、筑坝、巡坝、排洪和排渗设施操作的作业人员等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企业要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为核心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管理程序文件 企业要健全完善安全奖惩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危险源管理制度、工伤事故上报与事故调查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和监测管理制度等。 应制定作业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主要包括:尾矿库放矿、筑坝、巡坝、排洪和排渗设施操作等岗位。 5 6 安全生产记录文件 图纸资料 存在问题及检查结果 4 矿山应保存完整以下安全生产记录文件:年度计划、生产记录、值班(巡坝) 记录、坝体位移及浸润线观测记录、安全隐患检查记录等。 尾矿库勘察资料、设计资料、评价资料,施工资料、监理资料及其它报告、图纸、批文保存完整。 应具有尾矿库区总平面布置图及坝体断面图、防排洪设施布置、监测设施布置等现状图纸。 7 安全教育培训 每年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按计划执行安全教育培训。 新员工“三级”培训、复岗和调换工种培训、职工每年再培训等培训记录保存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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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全管理 检查负责人(签字): 参加检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矿山应制定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风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应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应急预案应经过评审,并向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矿山应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矿山企业应建立由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生产规模较小不必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应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临近的事故救援组织签订救援协议。 尾矿库回采设计应包含安全设施设计,并编制安全专篇。 9 回采设计 尾矿库回采安全设施设计应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备案。 10 其他 存在问题及检查结果 8 应急管理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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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总平面布置 检查负责人(签字): 参加检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序号 检查项目 周边环境 业点及危险点有足够的照明。 下游相关设施分布置情况,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2 3 4 附属设施 尾矿库应设置值班室、材料库、通讯和照明设施等。 安全警示标志 其他 在库区周边按要求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检查内容 在陡峭的山坡、坝体、深水区等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所有作1 存在问题及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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