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火铺镇焦化羊场坡煤矿(技改)项目申请立项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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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火铺镇焦化羊场坡煤矿(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盘县火铺镇焦化羊场坡煤矿

二○一三年十二月

目 录

1 建设项目概况 ........................................................................................................................ 1 1.1 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 1 1.2 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建设周期和投资(包括环保投资),并附工程特性表...................................................................................................................... 1 1.3 建设项目选址选线方案比选,与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规划环评的相符性....... 3 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 4 2.1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4 2.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附有关图件)............................................................... 6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 6 3.1 生态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6 3.2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9 3.3 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11 3.4 环境空气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2 3.5 声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3 3.6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4 3.7 环境损益分析................................................................................................................. 15 3.8 环境风险......................................................................................................................... 15 3.9 环境监测计划与环境管理制度..................................................................................... 15 4 公众参与 ............................................................................................................................... 17 4.1 公开环境信息的次数、内容、方式等......................................................................... 17 4.2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次数、形式等......................................................................... 20 4.3 公众参与的组织形式..................................................................................................... 21 4.4 公众意见归纳分析,对公众意见尤其是反对意见处理情况的说明......................... 25 4.5 从合法性、有效性、代表性、真实性等方面对公众参与进行总结......................... 27 5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 28 6 联系方式 ............................................................................................................................... 28

插图1:评价范围及环境保护目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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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项目概况

1.1 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

根据2012年7月31日(贵州省煤矿证照及相关事宜联合审批联席会议〈专题会议纪要〉〔2012〕第3次,总第3次)和(盘县人民政府文件〈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县地方煤矿中与盘江精煤股份公司驻盘国有大矿矿权重叠的31对地方煤矿恢复生产建设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盘府发〔2012〕30号)的精神要求,于2012年10月25日相关部门对该矿进行了验收。于2012年10月19日(贵州省煤矿证照及相关事宜联合审批联席会议〈会议纪要〉〔2012〕第8次 总第18次)中第九条同意羊场坡煤矿恢复建设。技改后生产规模为30万t/a,服务年限为12.6a(其中一采区服务年限约9.1a),羊场坡煤矿(技改)全井田设一、二两个采区,二采区为二期项目,将新建工业场地,在开采时新掘三条井筒,经与建设单位沟通协调,本次评价仅针对一采区进行评价,在设计重新变更或开采二采区时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根据六盘水市环境保护局相关规定,羊场坡煤矿(技改)建设的瓦斯发电站应另行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瓦斯发电站建设不纳入本次评价。

羊场坡煤矿位于盘县火铺镇境内,属于火铺井田南部。隶属盘县火铺镇管辖,矿区地理坐标:东经104°25′27″~104°26′16″,北纬25°387′35″~25°38′38″。羊场坡煤矿距(直距)盘县(红果)县城10km,贵昆铁路盘西铁路支线,320国道均从火铺镇境内通过,交通运输条件较为方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年第253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盘县火铺镇焦化羊场坡煤矿委托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对盘县火铺镇焦化羊场坡煤矿(技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2 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建设周期和投资(包括环保投资),并附工程特性表

本矿采用斜井开拓,采用长壁式采煤法,采用高档普采工艺,后退式回采,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矿井共划分为两个水平两个采区,即F5断层下盘划分为一个水平+1770m(此水平考虑留20m与火烧铺矿的保护煤柱),矿区范围内F5断层下盘+1770m标高以上为一采区。F5煤层上盘划分一个水平+1820m(此水平考虑留20m与火烧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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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的保护煤柱),矿区范围内F5断层上盘+1820m标高以上为二采区。设计首采原煤层为1号煤层,首采区为一采区。矿井采用通风方式为分区式。通风方法采用抽出式。回采工作面采用U型通风方式,掘进工作面采用局部通风机接风筒压入式通风。本矿井按煤与瓦斯突出设计和管理,设计在工业场地设高、低负压两套抽采系统对瓦斯进行抽采,瓦斯抽放稳定后,建设瓦斯发电站,对瓦斯进行利用。

井下原煤由主斜井胶带运输机运出井后运往储煤仓,再经胶带运输机运往盘县恒昌洗煤厂,洗选后由汽车装车外运,用做焦化厂原料和用于电厂动力煤。

工业场地采暖供热系统前期采用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供热,待瓦期抽放稳定,瓦斯发电站建成投产后,利用瓦斯发电余热供热。

矿井采用双回路电源供电。本矿井总容量2809kw,工作容量2053kW,矿井年耗电671.72万kW·h,吨煤电耗约22.4kW·h/t。矿井在籍总人数103人,出勤人数315人,年工作日为330d。

矿井建设总工期为35个月,移交生产后当年达到设计能力

本项目总投资12575.84万元,环保工程投资281.6万元,项目环保工程投资占项目基建总投资的比例为2.24%。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1。

表1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顺序 1 2 3 4 5 6

名称 矿井设计生产能力 矿井服务年限 煤 质 (1)牌 号 (2)灰分Ad (3)硫分Std (4)挥发分Vdaf (5)发热量Qb,ad 储量 矿井地质资/源量 矿井工业资源/储量 矿井设计资源/储量 矿井设计可采资源/储量 煤层情况 (1)可采煤层数 (2)可采煤层总厚度 (3)煤层倾角 (4)容重 矿区范围 矿区面积 单位 万吨/年 年 % % % MJ/kg 万t 万t 万t 万t 层 米 度 t/m3 km2 2

备注 一采区服务年限12.6 约6.6a 焦煤、肥煤 12~18.17 0.2~2.5 11.9~36 29.14~32.35 770.8 770.8 630.21 563.82 15 26.83 25°~45° 1.40~1.45 0.6764 指标 30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开拓方式 水平数 采区数 回采工作面个数及长度 采煤方法 采区回采率 顶板管理方法 大巷运输方式 运输设备 通风 ⑴通风方式 ⑵通风设备 排水 ⑴正常涌水量 ⑵排水设备 个 个 个/m % 台 台 m3/h 台 斜井开拓 2 2 1/130 走向长壁后退式 80~85 薄及中厚煤层 全部陷落法 有 1 主斜井 边界并列 2 20.4 3 1.3 建设项目选址选线方案比选,与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规划环评的相符性

羊场坡煤矿井田范围不位于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内,也无文物古迹等,工业场地不在城镇规划建设区;场地周围无自然保护区及人文古迹;井筒及办公生活区位置较高,泄水条件较好,不受洪水威胁;场地周围无滑坡、溶洞等不良地质现象,场地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属二类区、声环境属2类区,可新建工业企业,工业场地西侧120m范围内仅有6户谢家坟村寨分布,工业场地西侧约90m有盘县的环城东路,由于设置了储煤仓,产生的粉尘较少,其与盘县恒昌洗煤厂通过封闭的胶带机走廊运输原煤,产生的粉尘较少,对环城东路的行车影响较小。工业场地(包括场内的风井场地)经过降噪防尘措施后,对周边村寨的声、大气环境影响较小;该工业场地选址从环保角度上是合理可行的。工业场地占地范围及周边无珍稀野生植物分布,也无珍稀野生动物的栖息地和活动空间,工程建设不会对野生珍稀动植物产生影响。

排矸场底部基岩地层西侧边缘为P3β地层,其余为P3l岩性属中硬,无断层等不良地质,地基满足承载力要求,同时排矸场底部地层富水性弱,透水性差,属于相对隔水层,防污性能强,区域内浅层地下水沿地表风化裂隙渗入一定深度后沿坡向流动,最后汇入羊场坡小溪。排矸场目前已修建排水涵洞,其过流能力Q

=95.26m3/s>Qs=12.49m3/s(Qs为50年一遇的洪峰流量),泄水条件较好,受洪水威胁较小,评价要求在排矸场四周修建截排水沟,采取严格的防洪措施,防止溃坝风险的发生;排矸场下游为开阔的山谷,下游310m为技改前的羊场坡煤矿工业场地,距羊场坡村寨集中聚集区大于500m,羊场坡村寨仅有5户分布在下游500m范围内,但标高下游沟谷谷底标高10m以上,对当地居民人居环境影响较小。排矸场西侧约60m有6户谢家坟村寨,排矸场的选址受一定制约,但该村寨标高与排矸场堆满后标高大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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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m,矸石堆放对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有一定影响,但采取环评要求的在靠近谢家坟村寨一侧建设绿化带、喷雾洒水降尘、矸石淋溶水经挡矸坝泄水孔反滤层过滤后排放等措施后,矸石堆放对环境影响较小。排矸场所占土地耕地面积为3.23hm2,占评价区总耕地面积的1.40%,因此,排矸场占地对评价区农业生产影响很小,但对附近区域的农业生产有一定程度的影响,业主应通过耕地的占补平衡,或缴纳耕地开垦费等措施解决占地问题,并优先安排土地被占用农户的就业,尽量减小占地对农户的影响。排矸场周边无其他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敏感点。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在采取相应的防洪排涝、绿化带及喷淋洒水等防尘措施及防止溃坝风险的措施后,排矸场选址可行。地面爆炸材料库址设计选址在工业场地北侧约350m的山凹处,库址周围350m范围内无民房,周围300m范围内无人居住,安全距离满足《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的安全距离要求。

羊场坡煤矿设计生产能力为30万t/a,生产过程中机械化程度高,矿井开采的煤层含硫量低于3%,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淘汰类项目、限制类项目;符合《煤炭产业政策》中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省(市)新建、资源整合矿井规模不低于15万t/a的规定;本矿井设计开采煤层的平均含硫率均不大于3%,矿井原煤经洗选后主要供焦化厂和电厂作化工原料和动力用煤,满足《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政策》中的相关规定;井田范围不位于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内,也无文物古迹等,羊场坡煤矿的建设是符合《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经贵州省水利厅(黔水保[2013]250号)批复。开采方案设计经贵州省能源局(黔能源发〔2013〕123号)批复,矿井矿区不属于盘县县城规划区,符合县城城市总体规划。

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1)生态质量现状

矿区属云贵高原中山地形,评价区内水土流失以水力侵蚀为主,为轻度水土流失区;评价区为典型的农业生态环境区,区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和文物古迹等环境敏感目标;评价区除蛇和蛙为省级保护动物外,无其他保护性的珍稀动植物。地带性植被是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因农业耕地开发,原始林早己破坏。主要植被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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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常绿栎林、云南松、华山松、杉木等所组成的零星小片混交林,绝大部分区域为农耕地和退耕还林栽种的云南松、华山松、杉木等人工林。旱地植被为玉米—小麦(油菜)一年两熟旱地作物组合,水田植被为水稻—油菜(小麦)一年两熟水田作物组合;灌丛植被主要由杜鹃、矮杨梅、马桑、刺梨等植物组成;灌草丛植被主要由白茅、马唐、五节芒等组成。

羊场坡煤矿矿井总面积0.6764km2,生态评价范围为4.567km2,土地利用现状以耕地(占50.35%)为主,其次为林地(包括灌木林地、有林地、灌木林地等,占32.45%)为主,再次为草地(占10.61%)、其他农用地、居民点、工矿用地及交通用地等,面积较小。

羊场坡煤矿所在区域属于属国家级重点重点治理区—乌江赤水河上中游治理区,同时也是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告的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重点监督区。评价区域水土流失总量为1702.50t,项目区平均土壤侵蚀模数为2196/(km2?a),属于轻度水土流失区。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水环境现状监测资料,羊场坡小溪及迤长江河上的5个监测断面均未出现超标现象,各评价因子标准指数均小于0.9,表明区域水质现状良好。

(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羊场坡煤矿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资料,Q1、Q2泉点和Q3井点监测项目中除总大肠菌群超标外,其余监测指标均可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说明目前矿区区域居民生活污废水的排放,对地下水水质有一定程度的影响,但总体水质状况尚好。

(4)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根据羊场坡煤矿环境空气现状监测资料,工业场地附近的SO2、TSP、NOx日均浓度,SO2、NOx小时浓度均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说明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

(5)声环境质量现状

羊场坡煤矿工业场地场界、运煤道路旁的谢家坟道路旁间昼夜间监测值均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评价区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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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附有关图件)

根据本项目污染源排放情况,当地地形地貌、气象条件,敏感点分布等,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关于评价范围的确定原则,确定本次评价的范围见表2,评价范围及保护目标图见插图1。

表2 羊场坡煤矿(技改)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一览表

环境要素 生态环境 大气环境 地表水环境 地下水环境 声环境 固体废物 环境风险 评 价 范 围 井田范围向外扩展500m,评价范围4.567km2 以工业场地为中心,边长为5km的矩形范围,重点为工业场地外200m、运煤道路两侧各200m范围 羊场坡小溪及拖长江河,矿井排污口下游5.0km,全长5km河段 本项目为三级评价,地下水位变化影响范围为0.91km2,地下水评价范围可扩大到生态评价范围4.567 km2;垂直评价范围为地表至矿井最低开采标高;工业场地附近浅层地下水以及排污管道沿线的浅层地下水 工业场地厂界外200m、运煤公路两侧各200m范围 排矸场外围500m范围 瓦斯抽放站厂界外围500m;排矸场下游500m;地表水评价范围;排污管道全线以及矿井风险事故排污口下游5.0km河段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3.1 生态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生态影响 1)建设期生态影响

建设期矿井场地及进场道路的建设,因开挖地表使原有植被受到破坏,不仅削弱了该区原有水土保持能力,而且在施工中挖方与弃方将引起新的水土流失,使施工区内植被遭到破坏、水土流失加剧,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2)营运期生态影响

①工程占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矿井工程占地和施工活动将破坏其用地范围内的农作物和天然植被,改变土地资源的原有使用功能及其地形地貌,增加裸露面积,并可能引起局部的水土流失,从而对区内生态系统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相对项目所在的区域而言,工程所占用的土地及破坏农田、自然植被的植物种类数量很小,不会对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②生态系统稳定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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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图1 盘县羊场坡煤矿(技改)项目评价范围及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

本矿井开发后区域生物量的减少程度对评价区生态系统稳定性影响在可承受范围,地表沉陷对矿区生态环境的总体异质化程度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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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地表沉陷对地形地貌的影响

预测一采区主要煤层开采后最大下沉值将达到16.13m,地表移动变形影响范围一采区井田为0.3546km2。地表沉陷表现形式,主要是以地表裂缝、局部塌陷、崩塌和滑坡等现象为主,地表沉陷对区域地表形态和自然景观影响主要表现在采空区边界上方的局部区域内。

④地表沉陷对地面设施的影响

一采区开采后,由于一采区范围内没有村寨,周围的谢家坟和羊场坡距离一采区较远。工业场地、盘县恒昌洗煤厂位于井田不开采的ABCD段,且工业场地留设有保护煤柱,而洗煤厂远离开采区域,地表沉陷对上述两场地影响较小;炸药库、排矸场位于地表沉陷影响范围之外,不受地表沉陷的影响;瓦斯抽放站可能受地表沉陷影响较大,评价要求定期巡视,发现裂缝等应维修加固;地表沉陷对盘县环城东路、进场道路影响较小,而对一采区内的农村道路影响较大,但可以采取随沉随填,填后夯实的措施来保持道路的高度和强度,以保证道路的正常使用。

⑤地表沉陷对耕地、林地的破坏

矿井一采区开采后受沉陷破坏的耕地总面积为9.50hm2,其中受轻度破坏6.19hm2,受中度破坏2.57hm2,受重度破坏0.40hm2。矿井一采区开采后受沉陷破坏的林地总面积为14.70hm2,其中受轻度破坏9.39hm2,受中度破坏4.56hm2,受重度破坏0.66hm2。

⑥地表沉陷对水土流失的影响

矿井开采后会加重局部区域的地面侵蚀和水土流失,特别是重度破坏区,但不会改变区域原地面总体侵蚀和水土流失级别,通过沉陷区土地复垦与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矿井建设可有效控制评价区内的水土流失。

⑦地表沉陷对地表水体的影响

矿区内地表水体仅有流经二采区的羊场坡小溪,主要为雨源型季节性冲沟。预测可知,羊场坡小溪位于一采区外,矿井一采区开采对矿区羊场坡小溪影响较小。

⑨地表沉陷对地质灾害的影响

根据地表沉陷预测及同类煤矿的调查,预计在地下煤层开采过后,受井下采动、地表变形、倾斜和沉陷影响,位于采空区边缘上方的局部区域和陡岩处还可能会产生新的地表裂缝、崩塌等的次生地质灾害。因此,环评要求在陡岩或危岩处加强地质灾害监控,以便及时疏散附近村民和预防各类地质灾害可能对人畜及环境带来的危害。

(2)生态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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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期生态保护措施

矿井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如下生态保护措施:

①施工中不得将临时堆放的土石方任意弃置,以免遇强降雨引起严重的水土流失。 ②在地面施工过程中对于施工破坏区,施工完毕后,要及时平整土地,并种植适宜的植物,以防止发生新的土壤侵蚀。

③优化总体布局,以减少对表土和植被的破坏。项目施工尽量将施工临时用地布置在永久占地范围内,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

④保由于工业场地和排矸场主要占用耕地,根据黔府办发[2012]2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贵州省非农业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利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应保护和利用好表层的熟化土壤,施工前应对占用耕地表土进行剥离,并将耕地表土妥善堆存,待矿井开展土地复垦时使用。

2)沉陷区综合整治与生态恢复 ①土地复垦

评价要求按国土部门批复的土地复垦方案开展土地复垦工作。 ②基本农田恢复与补偿

评价要求由建设单位出资,对受地表沉陷中度破坏的基本农田,进行土地复垦,对受地表沉陷重度破坏的基本农田,进行经济补偿。

③生态恢复及补偿资金

矿井一采区服务期满后,耕地和林地的土地复垦和补偿费用合计为196.28万元,建设单位应设立专用帐户,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按年或按实进行提取。 3.2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影响分析 1)建设期

建设期井筒及井巷施工将揭穿地下含水层,井下初期的少量涌水,将对地下水资源产生一定影响,对地表水体也造成一定的污染影响,

施工前期由于矿井的污水系统尚未健全,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部分入地下含水层可能对地下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施工后期随着工业场地及进场道路硬化,地表污废水进入浅层地下水的几率大为降低,同时矿井下水处理站及生活污水处理站建成后,施工中产生的井下排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废水进入矿井水处理站及生活污水处理站,剩余排放,对地下水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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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营运期

矿井运营期,矿井开采将对地下水产生如下影响:

①矿井1、3号煤层导水裂缝带发育至三叠系下统飞仙关组(T1f,含浅部风化裂隙水),T1f弱含水层主要出露在井田东部,故矿井开采对T1f浅部风化裂隙水及以上地下水影响较大。

②矿井一采区开采后,地下水位变化影响范围约为0.91km2。

③矿井污废水排放及矸石淋溶液对地下水水质影响较小。

④矿井各开采煤层导水裂缝带均发育在龙潭组(P3l)中发育,井下煤层开采将引起P3l弱含水层地下水漏失,所以矿井开采可能造成出露于P3l弱含水层中的Q1、Q1、Q3漏失。

(2)保护措施 1)建设期

①施工过程中要考虑采取相应的措施,在井巷掘进过程中,采用先探后掘、一次成形的施工方法。

②评价要求应先行建设矿井水处理站,并建设相应的污水回用系统,尽早使该矿井水处理站投入使用,矿井水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地面生产系统及井下生产防尘用水,防止对地下水资源的破坏。尽快硬化地面,防止污水渗入地下水影响地下水水质。

2)营运期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

矿井应按设计及环评的要求,最大限度对矿井污废水进行回用,并保证污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废水达标排放,从而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减轻地下水污染负荷。

②防止污染物的跑、冒、滴、漏

矿井污废水管道、污水处理池及储存池应按防泄漏设计要求和标准施工,设备、管道必须采取有效的密封措施,防止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加大地下水污染负荷。

③工业场地采取硬化防渗措施。 ④防止矸石淋溶水对地下水的污染

排矸场下设排水涵洞,评价要求应按要求修建截排水沟,有效的防止排矸场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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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径流进入排矸场;挡矸坝泄水孔按要求设置反滤层,矸石淋溶水经反滤层过滤后排放,防止矸石淋溶水对地下水的污染。

地下水资源保护措施: ①矿井水资源化利用

本矿井建成后,损失的水资源以矿井水的形式排出,但通过矿井水的资源化利用,可最大限度地减小煤炭开采造成的水资源损失。

②各煤层开采过程中,穿过各含水层的井筒、钻孔或巷道,应采取注浆等一系列的防渗漏措施,严禁疏排施工,完工后井巷如发现长期涌水要及时进行封堵。

③矿井应制订地下水环境报告制度,及时向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本矿井的地下水监测数据,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状况。

④严密观查地表井泉水位变化状况,当出现井泉干涸情况时,应向水资源管理部门汇报。由于Q1、Q2、Q3地下水水量减少甚至干涸将影响会对矿井工业场地的谢家坟、羊毛土及羊场坡村寨的生活供水造成严重影响,由于上述井泉受火铺煤矿地下开采影响大于羊场坡煤矿开采所造成的影响,因此其所需费用应由火铺煤矿和羊场坡煤矿共同承担,评价建议火铺煤矿和羊场坡煤矿相互协调,结合火铺镇供水规划,水源引自平关镇白河沟水库,通过敷设自来水管道,一同解决谢家坟、羊毛土及羊场坡村寨的生活饮用水问题。

3.3 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地表水 1)建设期

建设期污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井巷工程施工过程产生的井下涌水、施工废水等。

2)营运期

在生产营运期,污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时,根据预测,矿井污废水正常排放情况下,排污口下游W3、W4、W5断面水质可以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标准,羊场坡煤矿正常运营期排水对大河水质影响较小。

根据预测结果表明,矿井污废水正常排放情况下,对羊场坡小溪及拖长江河水质影响较小;矿井污废水非正常排放情况下,对羊场坡小溪及拖长江河水质影响较大。在风险事故情况下,污废水排放对羊场坡小溪及拖长江河水质影响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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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1)建设期

评价要求先行完成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矿井水处理站的建设以及污废水回用设施建设。矿井施工期井下涌水和施工废水进入先行建设的井下水处理站处理,井下水处理站未建成前,修建沉淀池(10m3×2)加药混凝沉淀处理,经处理后复用于井下及地面施工系统防尘洒水,由于施工初期水量较小,只有到了后期出煤阶段才会产生较多井下涌水,对于未建成前经混凝沉淀不能回用的部分矿井涌水,由于水质简单,经混凝沉淀处理后可以达标排放;施工场地生活污水进入先行建设的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未建成前在施工场地设置旱厕,修建隔油沉淀池(5m3×2),集中收集生活污废水,生活污废水经隔油、沉淀等措施处理后,复用于施工用水及场地洒水防尘,不外排。

2)营运期

工业场地采用“混凝沉淀+水力循环澄清池+过滤+部分消毒+部分深度处理”处理工艺的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规模为120m3/h。经处理后的矿井水部分经消毒后回用于井下防尘、地面生产系统防尘用水、道路浇洒及绿化等,经深度处理后回用于浴室、洗衣房用水,剩余达标排入羊场坡小溪,复用水量为649.95m3/d,矿井水复用率为51.29%。

工业场地及盘县恒昌洗煤厂的生产、生活污废水产生量为179.95m3/d,工业场地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240m3/d(10m3/h),进行预处理后采用具有脱氮除磷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净水器进行处理,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的要求,且满足《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GB50359-2005)“生产清水悬浮物含量不大于400mg/L”,回用于恒昌洗煤厂的生产补充用水(187.36m3/d),剩余的部分(1.64m3/d)回用于羊场坡煤矿工业场地绿化用水,不外排。

目前排矸场已修建排水涵洞,环评要求排矸场四周设截排水沟,挡矸坝泄水孔按要求设置反滤层。工业场地四周设截排水沟,实行“雨污分流”;矸石转运场进行硬化处理,同时将雨季高浓度煤泥水引入矿井水处理站处理。 3.4 环境空气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影响分析 1)建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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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作业面和交通运输产生的扬尘、散状物料堆放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及交通工具排放的尾气等,施工期对大气环境有一定的影响。

2)营运期

羊场坡煤矿不设燃煤锅炉,因此工业场地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原煤储装运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源主要有:胶带运输栈桥、产品煤装卸等过程。

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推荐的SCREEN3软件估算模式对矸石转运场大气污染源下风向500m范围内污染物浓度进行预测。在采取喷雾洒水措施后扬尘在下风向最大预测浓度出现在距面源中心50m处,占标率为0.505%,未超过10%,扬尘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小。

在干燥少雨季节采用喷雾洒水后也可有效控制其扬尘,矸石堆放时采取压实、覆土等措施,排矸场周边进行绿化,设防风林带,可有效防止排矸场起尘。

(2)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1)建设期

矿井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如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加强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和保养维修,提高机械设备使用效率,缩短工期,降低燃油机械废气排放,将其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②场地内洒水抑尘,严禁车辆超载超速行驶,防止运输二次扬尘产生。

③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泥和其它细颗粒散装原料,应贮存于库房内或密闭存放,避免露天堆放,细颗粒物料运输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装卸时要采取措施减少扬尘量。

2)营运期

环评要求工业场内和工业场地到盘县恒昌洗煤厂的胶带运输机走廊采用封闭式结构,矸石转运场采用喷雾洒水抑尘措施;进场道路和场区道路应及时清扫,并进行定期洒水,抑制路面扬尘以控制煤尘对环境的污染。 3.5 声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建设期

本工程施工场地距离周围谢家坟村寨距离比较近,最短距离工业场地场界仅95m,场地施工对周围村民有一定的影响。进场道路施工阶段对道路南侧的谢家坟影响白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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