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地湖乡集镇供水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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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县地湖乡集镇2011年9-11月供水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自2011年7月以来,高温少雨干旱天气持续,降雨量较去年同期偏少9成,造成全镇旱情严重,且旱情仍呈有发展趋势。为做好9-11月我镇集镇供水应急工作,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供水事故,指导应急抢险,及时 、有序、高效 、妥善处置事故,排除隐患,并在必要时实施紧急救援工作,确保供水安全,保证正常供水,尽最大可能满足人民生活生产用水需求,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关于抓紧组织编制城镇2011年9-11月供水应急预案和2011年12月—2012年4月供水计划的紧急通知》(黔汛旱发【2011】29号)的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本镇集镇供水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供水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

1.3 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遵循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实行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统一调度,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先生活、后生产、再生态等原则。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的减少或避免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其它危害。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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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领导小组由乡人民政府组成。 组 长:杨满英(乡长) 副组长:陈守军(乡副书记)

姜峰(乡人武部长)

成 员:杨宗益 (乡水管站站长) 李文学(乡党政办负责人)

龙汉堂(乡扶贫办负责人) 姚贤猛(乡财政所所长) 苏晓英(乡医院院长) 吴和平(乡国土所所长) 吕 传(乡综治办) 杨明军(乡林业站站长) 吴恒佐(乡岩古村主任 ) 吴宜权(乡中河村主任) 吴才义(乡永光村主任) 吴宗辉(乡永兴村主任) 吴林刚(乡江口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乡党政办,李文学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电话0855-7832101)

2.2 职责

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集镇供水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编制供水应急预案,对集镇供水应急工作负总责。负责制定供水应急具体措施;负责灾区治安防范和社会稳定;负责组织抢险队伍和人员;负责储备必需的抗旱物资及救灾款物分发;负责做好灾民思想政治工作及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负责实施供水设施的安装与防护,及时抢修遭受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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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供水设施;恢复灾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防止流行疾病发生等;负责在本级财政中安排专项资金。

3 基本情况 3.1 自然地理

地湖乡集镇所在地地理位置处于东径109°33′18″—109°33′45″,北纬26°45′00″—26°45′06″之间,位于天柱县县城东南部,距县城60公里。东与湖南会同县毗连,南以湖南靖州县接壤,西与天柱县竹林乡相依,北与湖南广平为邻。 3.2 社会经济发展

集镇所在地辖1个行政村,两所学校(即地湖中学、地湖小学),总人口为3700人,其中非农业人口450人,有耕地面积0.21万亩,其中水田面积0.13万亩,旱地面积0.08万亩,2008年农民纯收入2100元/人。

3.3 供用水概况

集镇所在地饮水现是饮用山泉水,水源取用两处,在村境内的长冲和桐木冲,输水管道口径32mm两根,主管线共8公里,蓄水池三座共150立方米,正常日供水量300 m3,供水范围包括乡政府、地湖中学、地湖小学、永光村,共受益3700人。目前供水因受严重干旱自然灾害的影响,楠木冲和长冲水源出水量极小,日出水量170 m3,按正常供水(80L/人.d计),需水量296 m3/d,来水量满足不了正常供水;按应急供水方式(50L/人.d计算),日需水量185 m3,采取定时、限时供应每天来水量基本可供水一天。

4 应急保障措施 4.1 资金及物资保障

乡人民政府全力做好资金和有关物质的筹备工作,在政府一楼保管室作为存放物资仓库,保证集镇供水应急救灾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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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应急队伍保障

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有关站、所、办和22名民兵组成抢险、抢修应急预备队,做好应急机械、物资、设备储备,负责整合人力、物力资源,采取抽水、运水、挑水等应对措施,确保集镇居民及群众能够应急饮水。

4.3 应急备用水源保障

结合我乡集镇实际情况,以秀玲山水源作应急备用水源。目前秀玲山水源较大,流量至少有0.12m3/s以上,水量可保障,水质无污染,水源距主水池10公里,水源位置较高,是集镇供水的唯一备用水源。

如饮水工程水源主水源水量减少(低于正常供水量的60%),满足不了正常供水时,启用应急供水方式:采取限时、定时供水办法,每天早上7:00-9:00、下午5:00-7:00为放水时间;如饮水工程水源断流或减少(低于正常供水40%)时,启动备用水源供水方案:即从秀玲山用管道接水入现有主水池,采取应急供水方式进行限时、定时供水,每天早上8:00-10:00、下午5:00-7:00为放水时间。确保人畜饮水安全。

4.4 宣传保障

采用广播、有线电视、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对预案进行宣传,让广大人们了解集镇缺水的危害性,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自救意识,并能积极主动配合预案的实施。在旱情紧急情况下,用有线电视等传媒告知广大人民,避免发生灾情恐慌,确保社会稳定。

4.5 现场抢修措施

因凝冻、跨方等自然灾害因素,造成输水管道大范围破裂无法通水运行的情况,管理人员要在第一时间里报告乡人民政府,由集镇供水应急领导小组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抢修。抢修人员应根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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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在公路路段或危险地段按要求摆放供水抢修指示牌等安全警示标志,如夜间抢修、照明反光标志要准备齐全,对在4小时内不能完成的抢修,必须进行围挡。抢险工作要以最快的速度完成,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4.6 现场救援措施

在抗旱救灾中,要高度重视人员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救灾物资、消毒药品,防止水源污染,保障群众基本生活。要组织医院的医生加强对当地疫病监测,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必要时派出医疗救护队救护受伤人员,全力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

5 监督管理

集镇供水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纪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应急事件重要情况的;

(二)在应急事件调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三)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 (四)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地湖乡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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