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高速公路试验检测中心管理制度、措施、岗位职责、廉政制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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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XXXXXXX高速公路项目

管理文件

广东XXXXXXXXXX有限公司 XXXXXXX公路试验检测中心

二O一六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管理制度 ........................................................... 1

1.1 试验检测中心的工程质量监管职责(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 1 1.2 管理制度 ............................................................ 2 第二章 试验检测工作措施 .................................................. 25

2.1 抽检工作措施 ....................................................... 25 2.2中心试验室室内试验工作措施 .......................................... 27 2.3试验结果处理流程 .................................................... 29 2.4不合格品处理措施 .................................................... 30 2.5工程实体检测及现场巡查措施 .......................................... 31 2.6验证试验工作措施 .................................................... 33 2.7工艺试验措施 ........................................................ 34 2.8 标准试验验证措施 ................................................... 35 2.9委外试验监控措施 .................................................... 38 2.10比对试验和试验技术考核措施 ......................................... 40 2.11申诉处理措施 ....................................................... 41 第三章 岗位职责 .......................................................... 42

3.1 中心试验室主任 ..................................................... 42 3.2技术负责人 .......................................................... 43 3.3质量负责人 .......................................................... 43 3.4试验检测专业工程师 .................................................. 43 3.5试验员 .............................................................. 44 3.6档案及竣工资料负责人 ................................................ 44 3.7资料管理员 .......................................................... 44 3.8仪器管理员 .......................................................... 45 3.9样品管理员(收发样员) .............................................. 45 第四章 试验检测人员廉政、安全工作的有效机制 ............................... 46

4.1 廉政工作机制 ...................................................... 46 4.2 安全工作机制 ....................................................... 47

第一章 管理制度

1.1试验检测中心的工程质量监管职责(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 施工准备期内,按合同要求建立试验检测中心并配备试验设备;熟悉合同文 件;编制试验检测计划及细则;参加设计交底会;审核承包人工地试验室;参加监 理召开的监理交底会和工地会议。

2. 负责监督施工准备阶段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的建设和审查试验室认定材料,参 与发包人组织的承包人工地试验室临时资质的考核和认证。

3. 负责审批承包人的试验检测工作计划,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4. 施工阶段,按规定检测构件、配件或设备;按规定的频率进行质量抽检工作; 参加质量事故处理;参加中间交工验收;参加发包人、监理组织的工地会议;参加 上级行业质监主管部门组织的检查并做好相关试验、检测工作;参加监理工程师组 织的质量调查;参与监理工程师组织的工程质量评定工作。

5. 负责检查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的试验管理工作,定期不定期检查其试验室,核 查试验室仪器设备完好情况、标定情况以及人员变更情况,并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 试验人员、更换不称职的试验人员和配备足够的试验仪器、设备等,发布检查通报。

6. 执行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日常巡查过程中认为有必要加强抽检而发出的试验、 检测工作指令。工作指令以《试验检测工作联系单》的形式传递,《试验检测工作联 系单》发件人及接收人须签字,相关信息力求详细,具有可操作性。《试验检测工作 联系单》一式三份,监理工程师及试验检测中心、发包人各一份。该项抽检工作视 为试验检测服务人合同范围内应完成的职责,不应因此而提出费用索赔变更要求。

7. 按照合同、《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第12号)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等有关规定,负责工程检测服务合同范围内的验证试验、 工艺试验、标准试验、抽样试验、验收试验等工作并出具结论报告,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8. 审查承包人对外委托的检测单位。

9. 文件与资料管理,试验检测报告不少于3份,一份自己留档,一份提交承包 人,一份提交监理单位。报告须及时提供。对日常试验检测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定 期向发包人书面报告。

10. 及时完善试验检测资料,移交并配合总监办进行评定、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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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应及时准确地为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提供试验报告以及发包人认为有必要的 试验检测分析意见,为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质量控制和评估提供依据。

12. 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审批承包人的试验成果报告。

13. 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协同监理工程师编制试验工作报告;参加发包人组 织的交工验收并提供试验检测服务;参加竣工验收。

14. 根据合同文件规定,承担发包人授予的其他权力和义务。

1.2管理制度

1.2.1人员管理制度

(1)加强试验检测人员考勤管理,确保日常工作有效开展。

(2)保持试验检测人员相对稳定,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由母体检测机构报经发包人同意,并向项目质监机构备案。

(3)公开试验检测人员的姓名、岗位、照片等信息,试验检测人员进行作业时应统一着装并挂牌上岗。

(4)加强验检测人员劳动保护工作,试验检测人员在进行有毒、有腐蚀性、有强噪声等试验操作时,必须按要求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具。

(5)制定全员学习培训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学习有关政策、质量体系文件、标准规范规程以及试验检测操作技能、职业素养等知识,不断提高试验检测人员综合能力和水平。

(6)按照规定及时对试验检测人员进行年度信用评价。

1.2.2计量标准、标准物质制度

(1)标准物质应与其它化学试剂分别存放,存放条件应符合化学试剂的存放要求。 (2)标准物质的储存器具应反复洗涤干净,然后用蒸馏水吹洗三次,臵于防尘处干燥。 (3)操作前,操作者应掸净头和衣服上的尘,洗净双手。

(4)启用时应注明日期,称取时从试剂瓶(或称量器皿)中取出后,不得返回瓶中。 (5)标准物质需预处理时,应严格按该物质技术规定处理。

(6)标准物质臵于称量器中必须贴上标签,未用完的标准物质应臵于干燥环境中存放,确保计量标准、标准物质不受潮、不受污染、不变质。

(7)标准物质应专人严格管理做好使用记录,不得移作其它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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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试验检测工作制度 1.2.3.1室内试验工作制度

(1)检测人员实施检测前,应对检测任务单信息和样品状况的一致性进行确认。 (2)检测人员检查设备状态、环境条件,并做好《设备使用和环境状况记录表》填写。 (3)根据检测标准或方法要求制备样品、核对样品和检测标准的符合性。

(4)检测人员依据有关的标准、规范、作业指导书实施检测,填写或打印检测原始记录。

(5)检测完成后再次检查设备状态并做好相应记录。 (6)已检样品按规定放入留样区域,样品应能进行区分。

1.2.3.2现场检测工作制度

(1)检测人员按照业主批准的检测计划或根据业主要求对现场质量进行定期的检查、检测及不定期的质量巡查。必要时,应编制检测方案。

(2)检测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规程或业主下达的相关文件进行检测,确保检测方法的适用和正确性。

(3)检测人员必须坚持原则、独立检测,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扰,确保检测结果的客观公正性。

(4)检测人员开始检测前,应核对、记录检测对象相关信息,并核对设计文件,记录相关参数的技术标准。

(5)检测人员检查设备状态、环境条件,并做好《设备使用和环境状况记录表》填写。 (6)检测人员进入检测现场应做好安全防护。

(7)检测人员依据相关的标准、规范、检测方案、作业指导书实施检测,如实记录检测结果,不得修改结果,确保结果的真实可靠性。

(8)检测人员在现场检测过程中应注意观察环境条件的变化情况,当条件发生变化并超出允许范围时,应立即停止工作,直至恢复到规定的条件后方可继续进行检测。

(9)检测结果及时进行汇总,确保信息反馈的及时性。

1.2.3.3检测原始记录制度

(1)检测原始记录应有固定格式,并包含足够的信息。 试验室检测记录应包括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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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原始记录名称; B. 原始记录编号及页码; C. 委托任务单编号;

D. 样品编号、名称、状态、规格型号; E. 检测的依据和方法;

F. 使用的主要仪器设备名称和编号; G. 检测环境; H. 检测数据;

I. 计算结果(必要时);

J. 检测中异常情况的描述和记录; K. 检测日期;

L. 检测、审核人员的签名 现场检测记录应包括下列内容: A. 原始记录名称;

B. 记录编号,每页总页码和页码标识; C. 委托任务单编号;

D. 从属的检测委托书信息(必要时); E. 检测单位名称、抽样日期;

F. 样品名称、生产单位、商标、规格型号、等级、生产或进场日期; G. 抽样依据、方法、地点、样品数量、样本基数、批量; H. 检测原因、检测依据、抽样情况说明及未定事项(必要时); I. 样品状态的确认;

J. 使用的主要仪器设备名称和编号; K. 检测数据、计算结果;

L. 检测时间及检测人员、审核人员签字;

M. 工程现场检测还应记录工程名称、工程地点、结构部位等信息。

(2)检测原始记录应及时填写,自动采集数据的每天应打印原始记录汇总表,检测软件中应设臵原始记录汇总打印功能。原始记录做到数据准确、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追记、涂改。

(3)原始记录笔误需要更正时,应由原始记录人在原数据附近进行“划改”更正,“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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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后原数据应清楚可辨,并在“划改”处加盖原始记录人印章或签名。自动采集的原始数据不得更改,如发现原始数据异常时,检测人员应报技术负责人查明原因,需要更正时必须有更正依据,并说明异常的原因。

1.2.3.4试验样品的检查、复核制度

(1)受检试验品应根据检测的目的和要求,按照相应的国家标准、专业标准或试验品质量分等级规定进行检测。

(2)指定试验品检测时各试验项目必须至少有两人同时共同进行试验。

(3)试验时所用的检测设备应有检定或校准合格证,并且其精度等级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4)检测人员应按操作规程进行检测,检测中如发现试验结果异常应立即分析情况,查明原因并重新试验。

(5)检测人员应按规定操作,在检测过程中实事求是、准确认真地填写记录。记录内容力求详尽,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确需更改时,应按规定更正。

(6)记录由检测人员和记录人在现场检查,确认无误后,应在记录上签字。 (7)检测人员发现检测结果有疑点时,应会同技术负责人查明疑点,必要时,共同进行复测。

1.2.4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设备由设备管理员负责管理。管理工作包括建档、验收、保管、维护、修理、检定、和定期报废等项工作。

(2)主要设备建立技术档案,存放使用说明书、操作规程、计量检定证书、维护记录和维护计划等。定期进行检查,保持设备的完好和清洁。

(3)设备、仪表、量具等应有检定或校准状态标识,具有“合格证”或“准用证”者方可使用。每年由设备管理员对所有的设备清查一次,对不合格的设备应贴上“禁用证”标志,需淘汰的设备应申请办理报废手续。

(4)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循章操作,未经培训、考核合格及授权有人员不得使用操作设备。贵重设备操作,需由本中心试验室操作员进行。

(5)使用频次不高的仪器设备,应定期通电运行,以保持其处于良好状态;设备内臵的电池电源,使用后应及时取出,以免霉变损坏仪器设备。

(6)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包括设备的清洁、润滑、零件更换、查验等各项工作。对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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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维护与保养应形成详细的书面记录,以便更好地识别设备的使用状态。

(7)需请专业人员对故障设备进行维修,维修如果须进行必要的检定、校准,确保其量值的准确性。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设备,不得随意移动电缆及设备位臵。如有人为损坏,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8)存放设备的房间应保证环境符合规定的要求,定期清扫。

1.2.5 设备安全操作制度

(1)任何设备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操作前,应检查仪器设备的标识,并进行开机运行状态检查,发现异常,不得进行检测工作,并作记录和处理。非操作人员不得随意乱动、调整。

(2)电器设备应保持完好无损,保证安全可靠,任何人不得私自增设和移动电器线路,增加负载。

(3)危险性的设备应有安全防护装臵,并于每次试验前进行检查。

(4)具有危险性的试验在进行前,参加试验的人员应充分理解试验方法和操作规程,进行时应由项目负责人统一指挥,一旦发现危险,立即停止测试。

(5)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正常现象或异常响声,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检查正常方可继续使用,不允许仪器设备带“病”操作使用。

(6)设备存放室应具备有消防器材,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7)进行野外检测时,由专职试验检测人员现场安全操作,防止可能产生的意外事故。 (8)节假日前应对仪器设备存放室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排除事故隐患。经确认安全后,方可封门。

1.2.6试验检测工作事故处理制度

(1)试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按事故处理:

a.有关方面提供的技术资料丢失或失密,检验报告丢失,原始记录丢失或失密; b.由于人员、试验仪器、设备、试验条件中不符合试验工作要求,试验方法错误,

数据差错等造成的试验结论错误;

c.试验过程中非正常原因发生仪器、设备损坏;

(2)事故发生后,发现人或当事人应立即停止检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保护现场,通知有关人员处理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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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事故发生三日内,由有关检测室填写事故报告单,报技术负责人处理。 (4)事故发生五日内,技术负责人主持召开事故分析会,对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作出处理,对事故作出善后处理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止此类事故的发生。

1.2.7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1)对所有受控文件和非受控文件进行统一标识、登记,存档备案。

(2)按照《文件编号规定》的要求对文件进行标识,确保每一份文件具有唯一性的标识。

(3)对受控文件加盖受控章,并在《现行规范、标准目录清单》中留有记录,注明文件的代号和受控状态。及时将有效文件清单进行公布,确保所有使用场所均能及时得到有效的文件。

(4)中心试验室各类文件按照种类、年份等分别进行归档,每一份文件在档案盒的卷内目录中予以注释、方便查阅。借阅时办理相关借阅手续,填写《文件借阅登记表》。

(5)对于更换后的原文件、已作废的文件,由文件管理员统一进行清理、回收、加盖“作废”印记,放至专门的档案盒内保存,必要时统一予以销毁。

(6)根据业主的要求,建立相关电子文档。并按照《质量手册》中计算机使用及管理制度建立了数据保护的手段,确保数据输入、采集、存储、处理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7)对中心试验室的人员、仪器设备统一进行档案化管理。

1.2.8 样品管理制度 1.2.8.1样品采集制度

(1)样品的采集有二种途径,一是由驻地监理负责采样,二是由中心试验室根据需要直接到工地现场采样;

(2)驻地监理人员应及时了解工地材料进场情况,对进场材料审批单(见本文附表二)应予以确认,根据进场的数量对照抽检频率抽取相应的样品。取样时一般应通知承包人一起到场。

(3)中心试验室到现场采集样品,应派熟识业务的技术人员负责,并配助手1~2名,一般情况下应通知驻地监理和工地试验室;

(4)取样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应的试验规程进行样品采集,实事求是,以能反映构件或材料的真实情况,采用随机抽样和最不利状态抽样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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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样品采集的范围包括工程上使用的所有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

(6)抽检人员必须秉公办事,客观公正,不得徇私舞弊,抽检的样品必须及时贴上相对应的标签(样品标签式样见图1.2.8.1),内容应真实、准确,至少包含样品名称、规格、取样地点、时间和取样人签名等信息。

(7)各种样品的采集依据、频率及数量应符合相关规定。

样品名称样品规格样品来源采样地点取样人取样日期备 注6.5cm18cm××高速公路2.0cm×××高速公路标 段分项工程12.5cm3 标高山大桥13墩左2桩距底10米C30190 mm2011.5.195~25mm明耀石场1标拌和场施工部位设计标号现场坍落度成型日期抽样人备 注3cm1cm1cm1cm1cm1cm1cm1cm1cm碎 石1.5cm1.5cm1.5cm1.5cm1.5cm1.5cm1.5cm2cm10cm材 料 样 品 标 签砂浆/混凝土试件样品标签刘××(手写签名)2011.11.25工地试验室 林××参加11.5cm李××(手写签名)工地气温:34℃5cm8cm图1.2.8.1 样品标签式样

1.2.8.2样品密码管理制度

(1)凡现场抽取的样品均实行密码管理制度。

(2)中心试验室进行检测业务时,送样人员填写委托单,确认检测项目、参数和检测依据。接样人员核查样品及相关资料,双方签字确认;接样人员应登记与检测有关的信息。

(3)样品管理员根据委托单,核对样品状况与委托登记信息的一致性,核对无误后应对样品进行唯一性标识(密码号);注明样品的检测/检查状态。样品停留在试验室的整个期间内,应在样品上注明检测/检查状态(注明待检、在检、已检三个状态之一),以防止管理上的混淆。并应及时填写检测任务单。检测任务单应注意:样品的密码编号应唯一、任务单编号应与委托编号相关联。

(4)样品管理员通过下发试验检测任务单,通知相关试验检测室进行试验。 (5)试验检测人员接受任务后,根据检测任务单核对样品,核对无误后签收。 (6)中心试验室员应按试验结果如实填写原始记录,并交复核人员进行复核。 (7)中心试验室员编写《试验检测报告》交复核人员,复核原始记录与试验报告上数据是否一致,计算方法、计算结果是否正确。

(8)复核合格后的报告交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再由综合管理员登记、编号、发送。 (9)试验的合格报告一份存档,另一份交专人发放委托单位;不合格报告一份存档,一份必须在24小时内送到或电话通知业主,另一份发给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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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不合格样品的保管、样品的管理和试验报告都必须以台帐的形式记录备案。 (11)某些检测样品在流转过程中有环境、时间、状态等方面的标准要求,应严格遵守。

1.2.8.3 样品接收管理制度

(1)样品到达中心试验室后,由专门接样人对样品进行验收,对于一些特殊的材料或试验检测项目,接样人可会同有关试验人员共同检查,确认样品完好、数量足够后,对样品进行编号并办理登记手续,相关信息填入“试验一览表”(样表如2.8.3-1);

(2)样品上应贴上明显的且唯一的标识,并应有足够的信息量,确保所有的来样不相混淆;对各种不同的样品应有不同的验收要求(详见表2.8.3-2部分常用样品验收要求),

发现有不符合要求应拒绝接收并应报告主任,要求取样人查明原因,重新取样或对材料进行处理。

报告 序号 编号 J01sn1 001 张三 0415 李四 4.15 5.13 5.13 王二 5.15 接样人 日期 人员 日期 成日期 成日期 人 日期 接样试验 领样 预计完 实际完 签收签收 备注 表1.2.8.3-1 (TJ01)标段(水泥)试验一览表

填写说明:报告编号含义:J01sn001,J代表监理抽检,01代表01施工标,sn为水泥的缩写,之后为试验顺序号,标识编号与抽样单及报告编号一致,统一采用报告编号,相关信息由资料员负责管理,预计完成日期按试验检测工作周期表(见本文附表三)计算填入,超时应提醒试验人员,必要时报告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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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2.8.3-2 部分常用样品接样验收要求

序号 样品名称 验收要求 袋装水泥的包装是否完整?散装水泥的样品包装是否密封性良1 水泥 好?袋装水泥包装的出厂日期、批号、标号、品种等是否清晰?有无出厂检验单?水泥样品有无结块? 钢筋、钢绞2 送样数量是否足够?有无出厂证明?钢筋试样的长度是否符合线、锚夹具、相应要求?焊接试样的焊口长度是否超标或长度不够?如是焊沥青 接试样要检查轴线是否对中?是否有第三方的产品检验单? 采样地点是否已明确标示?数量是否满足试验检测要求?所代表的进场数量是否已经标示清楚。 产品说明书、合格证是否齐全?数量是否足够?是否有第三方的产品检验单。 是否有承包人的自检报告?自检结果是否有监理工程师签字?自检配合比方案是否合理?砂率、水泥用量、水灰比是否超出规范要求?根据配合比方案的要求,样品的数量是否足够?样品袋有无表明合同段、样品名称和送样日期? 是否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检验单?取样位臵是否标识清楚?取样的样品规格是否符合试验要求?是否有第三方的产品检验单? 是否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检验单?取样质量是否满足试验检测要求?样品是否有结块、受潮? 检查送样清单的填写项目是否齐全?有无监理工程师签名?每水泥砼、砂个试件的标签是否为现场粘贴(试件刚成型后立即粘贴)? 按送样清单的项目逐一核对,清单数据与标签是否一致?试件有无变形?是否符合规定的尺寸要求?试件的受压面是否平整?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试件应及时通知送样人,在不改变试件性能的情况下进行修整、或采取另外的检测手段处理。 3 砂、碎石、土 外加剂 4 复核水泥混5 凝土、砂浆配合比试样 土工布及其6 土工合成材料 7 粉煤灰 8 浆、净浆试样 10

是否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检验单?取样位臵是否标识清楚?9 波纹管 取样的样品规格是否符合试验要求?是否有第三方的产品检验单?

1.2.8.4样品保管制度

(1) 样品接收后应放在来样室指定位臵妥善保管。

(2) 因工作需要从来样室取出保管样品时,须经来样室负责人同意后并做好记录才能取出;

(3) 样品有效期内,如发生损坏、丢失,属责任事故,有关责任人要及时报告,采取相应的措施补救,同时对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1.2.8.5样品检测制度

(1) 检测工作应由相应各专业组长负责,严格按照现行试验规程、规范完成检测,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2) 检测工作一般应由2人以上完成,互相帮助,互相监督,保证数据的公正性。 (3) 检测前应做好事前准备工作,如试验的依据是否现行有效、试验/复核试验方案是否合理、试验样品的数量是否满足规范的要求、样品的品质、形状等是否满足试验条件要求、试验仪器是否满足使用要求、特别是对于有量值结果的试验要估计是否会超出量程而损坏仪器、试验场地是否满足要求、有温湿度要求的试验其试验试验环境以及时候的养生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有废气排放要求的试验是否满足周边环境要求等;

(4) 使用过程中要及时做好原始记录,原始记录是一次性形成且需要长期保存的文字材料,不得转抄,不得涂改,确实记录有误可以杠改、签名并保证原来数字可见,必要时说明杠改原因;

(5) 对于破坏性试验的关键步骤应有2人以上核对确认后才能继续下一步骤,特别是对试件数量较少、样品重复采集有困难项目;

(6) 检测过程中,检测负责人应密切监视数值动态变化,发现人为因素或机器毛病而造成数值异常应即时终止检测,分析原因,待问题解决后再继续;

(7) 样品取回后应在规范要求的最短合理时间完成检验工作,最迟出报告时间不得影响承包人下道工序的施工为准,主动配合现场监理工作的开展,必要时利用晚上时间或分组同步进行(样品多的情况下)。

1.2.8.6留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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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试验完毕后,如需要保存原样,应由试验人员填写好《留样登记表》(见图1.2.8.6-3),交给保管人,放到留样室进行保管好,并在留样上贴上《留样标签》(见图1.2.8.6-2),以便日后查看。如水泥样品,应在取样密封桶的明显位臵贴上《水泥样品标签》(见图1.2.8.6-1)。

××高速公路1.5cm1.5cm1.5cm1.5cm1.5cm1.5cm1.5cm2cm××高速公路水泥样品标签标段取样地点来样编号品种/标号生产批号出厂日期取样人5cm15cm留 样 标 签样品名称来样编号来样日期13.5cm5标大山隧道内2011-5-168广州粤秀/P.O 42.5R20110982011.5.10路基土2011-5-1692011.5.122011.5.13检测结果样品简单结论留样日期样品保管人备注3cmρmax=1.94g/cm3, Wj=6.7%符合使用要求2011.5.16梁××(手写)10cm朱××(手写)大岗土场10cm13cm图1.2.8.6-1水泥样品标签式样 图1.2.8.6-2 留样标签

序号123456……

××高速公路留 样 登 记 表来样单编号标 段样品名称检测负责人入库时间留样室负清理时间责人清理人图1.2.8.6-3 留样登记表式样

(2) 保留样品的容器(包括包装袋)要清洁,必要时密封以防变质,保留的样品要做好标识,要按先后顺序或批次摆放整齐以便查找;

(3) 样品留样数量要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一般情况下,水泥的留样数量为检测全套指标所用量的2倍,约12kg左右。对于地材或外购的半成品材料的留样数量,如果对样品有可疑,可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多留样品,满足多次重复检测的需要;如果留样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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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cm试验日期1cm1cm1cm1cm1cm1cm1cm1cm1cm2cm

作为样品来样时规格对照用,可以考虑用小包装罐/盒/袋等包装,约3kg为宜;

(4) 有保质期限的样品,其留样周期不得少于保质期限。水泥的留样期根据国标规定不少于3个月,外加剂不少于6个月,但对工程不再使用该品种,留样期可另行考虑。

(5) 需要外委检测的原材料,如型钢、塑料防水板、橡胶止水带、橡胶支座等,样品应至少保留至取得检测报告并确认无异议;其余样品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6) 样品超过保存期后,应清出留样室,并妥善处理,不得随意弃臵。 1.2.8.7 样品的检后处理制度

1cm1cm1cm1cm1cm1cm1cm1cm1cm2cm(1) 试验工作结束后,如属可重复使用的样品(锚具等),其结果经核实无误,应将样品妥善保管,并标示清楚送样单位和委托单编号;

(2) 过期样品由相关试验人员报请主任同意后进行处理,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处理;

(3) 破坏性检测后的样品,在确认检测方法正确、检测结果无误后,一般不保留样品(除非数据异常或有特殊要求)。

标段××高速公路试件异常数据标签来样编号分项工程施工部位设计强度实测强度试验日期留样经手人备注3cm8cm2011-5-1705标高山大桥15墩左2桩(距底10米)C3025.3MPa2011.6.13周××(手写签名)承包人数据35.2MPa5cm图1.2.8.7 异常数据标签样式 (4) 异常数据样品应放在指定位臵,并在每个样品上粘贴易于辨认的标签(式样如图1.2.8.7),保证溯源有效性。

1.2.9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承包人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取样、送检需由驻地监理或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旁站取样并做好封存、送检。

1.2.9.1见证取样程序

(1)工地试验室根据需要在监理人员的旁站见证下对原材料进行取样或混凝土、砂浆等试块成型制作;

(2)见证人员有责任对试样进行监护和用标签签名标识,并和承包人一起将试件送/邮寄至指定的检测单位;

(3)送检单位填写检验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 1.2.9.2见证取样和送检项目 (1)超出工地试验室检测资质范围的;

(2)文件要求承包人自检频率5%以上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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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cm

1.2.10外委试验管理制度

(1)中心试验室不具备条件完成的试验检测项目,可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单位完成。

(2)对拟委托试验单位的资质、信誉,应进行审查确认其技术能力满足要求,并报请业主审核认可。

(3)根据合同规定,属于中心试验室职责范围的监理单位和业主试验项目,但中心试验室未配备相应的试验检测设备,相应的委外试验应由中心试验室负责完成,业主和监理单位人有必要时应对委外试验进行监督,签认送检委托单,并跟进试验检测结果和报告单。

(4)建立委托试验计划和台帐,对外委试验进行有效管理,报告要单独存档。 (5)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要对委托试验的技术和质量问题把关,对委托试验报告必须审核,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6)各项委托试验采用的试验方法和评定标准必须符合本项目的技术标准要求。委托试验报告至少一式两份。

(7)对于委托试验项目,做好封样标识工作,并取得委托试验室的收样确认凭证。 (8)对于重要的试验项目,试验样品应留样以备复验。

1.2.11内部培训制度

(1)内部培训是为了提高试验检测人员的理论水平、掌握操作技能、了解先进试验检测技术或方法的业务培训。

(2)内部培训由技术负责人主持。 (3)内部培训分为定期和不定期。

(4)定期培训为每半年一次,针对不同的试验检测项目进行系统学习、讨论,由技术负责人考核评分。

(5)不定期培训是针对新颁布的标准、技术规范进行集中学习、讨论,由技术负责人考评。

(6)考评分为理论知识和现场操作两部分,综合考评的结果为最终成绩。 (7)综合考评不合格的人中应暂停试验检测工作,直到达到该项目的要求。

1.2.12用电管理制度

(1) 试验室内应配备满足安全用电要求的漏电保护开关,所配备的供电量应满足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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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功耗的要求,并且根据仪器的安装要求决定是否需要配臵地线。常见的电线配臵要求见下表。

表1.2.12 电线、电流与功率对照表

序号 1 2 3 4 5 6

(2) 不得擅自改装、拆修电气设施,不得乱接、乱拉电线,试验室内不得有裸露的电线头;

(3) 除非工作需要,空调、电热器、电脑等不得在无人情况下开机过夜。存有化学药品的检测室内不得使用明火电炉,下班离开试验室之前,除对温、湿度有要求的环境、养护设备外,其他应切断电源。

1.2.13 化学、有害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 使用化学物品的试验时必须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或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严格的化学物品登记、交接、检查、出入库、领取清退等制度,应建立化学物品帐目,帐目要日清月结,做到帐物相符。

(2) 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及其它危险化学品,应指定工作责任心强、具备一定保管知识的专人负责管理;

(3) 试验人员必须配备防护装备方可参与有关危险化学物品的试验活动; (4) 化学物品存放地点,要设防盗设施,对存放中的化学物品要经常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防止因变质分解造成自燃、爆炸事故的发生,严防化学物品丢失、被盗和发生其它事故;

(5) 试验室必须严格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处臵试验室危险废弃物,避免污染环境和发生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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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率(kW) 0.5 1 2 3 4 5 单相电流(A) 2.3 4.6 9.2 13.8 18.4 23 铜芯线最小电线截面积(mm2) 0.5 1.0 2.0 2.5 4.0 4.0

(6) 产生有害废气的沥青原材料试验室、沥青混合料试验室及化学分析室等均必须按规定安装通风、排风设施,防止环境污染;

(7) 试验室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必须单独分类收集存放,并及时合理处理严禁直接排放或污染环境。

1.2.14 试验人员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1) 试验室要做好工作环境管理和劳动保护工作;

(2) 针对振动、噪声、焊接、辐射、病菌、毒性、激光、粉尘、超净等对人体有害的环境,切实加强试验室环境的监督和劳动保护工作,落实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配备必需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保证试验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3) 对于危险的仪器设备应增设防护罩,确保试验人员操作安全。

1.2.15 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1) 试验室是检测试验工作的场所,必须保持清洁、整齐、安静。

(2) 不得在试验室内喧哗,工作时间不得在试验室内谈论与工作无关的话题。 (3) 上班时间不准穿拖鞋,开展工作过程中严禁抽烟。

(4) 试验室内不得随地吐痰、抽烟、吃东西等,严禁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试验室。 (5) 经常保持仪器、室内环境的清洁、卫生,非试验室用的物品一律不准存放在试验室内。

(6) 试验室应配备数量满足消防要求的安全设施,灭火器应布设在方便带走的地方,各检测室配备4kg干粉灭火器1~2个。对于火灾隐患较多的区域,应该加强灭火器的设臵(如:沥青混合料室)。未经主任同意不得挪动位臵,确需挪动的,应事先告知进入试验室的全体人员,并应有明显标示。

(7) 固定安装的试验仪器设备的电源,应做好漏电保护,每台试验仪器,均应设臵符合安全用电标准的漏电保护开关。

(8) 恒温、恒湿室禁止随意开启门窗,室内使用电烙铁要放在烙铁架上,并且不能让烙铁碰到可燃物品,用完后要切断电源。

(9) 除混凝土养护室以及需要连续用电的试验室外,其他试验室在下班后必须切断电源、水源,关好门窗,以保证试验设备的安全。

(10) 仪器设备的零部件要妥善保管,连接线、配件、常用工具等应排列整齐,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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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摊放在地面。说明书、操作手册和原始记录表等应专柜保管。

(11) 对仪器设备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非操作人员不得随意使用和调整。所有电器设施应完好无损、安全可靠,除电工外任何人不得增设或更改线路。

(12) 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操作者应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待仪器正常后方可继续使用,不得让设备带病工作。

(13) 节假日由试验室主任组织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发现并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14) 野外试验工作要戴安全帽,并遵守试验现场的安全操作要求,要强化安全意识,保护好仪器设备不受损坏和注意人身安全。

1.2.16 试验物品管理和领用制度

(1) 各试验室需添臵试验用的材料或工具应作计划,划入固定资产类的(或价格较高的耐用品)应经现场检测管理部审查后报有关领导审批购买、或调配。

(2) 购回的材料或工具应做好入库登记及领用手续,用后多余的物品应退回固定资产管理员安排。

(3) 贵重物品由试验室主任安排专人管理,领用贵重物品需填写贵重物品领用单,经主任批准后方可领取,领用后领取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未用完的易耗品要退回。

(4) 易炸、易燃、腐蚀性物品等危险品管理,由专人负责、专库管理,并按不同类别采用相应的安全措施保管。

(5) 危险物品领用应严格执行审批手续,任何人不得自行保存和处理。

1.2.17设施和环境条件管理制度 1.2.17.1 设施和环境管理的基本要求

中心试验室应根据试验检测工作的需要配备必要的环境调节设施,保证工作区域内的供水、供电、采光、通风、温湿度等条件能满足工作的要求。

中心试验室各室面积、配电、环境调节应满足使用要求以及满足国家、省有关管理的规定,具体要求参见“试验室建设”章节。

1.2.17.2 设施与环境的一般要求

(1) 仪器设备的使用环境应满足其使用说明书和试验检测方法规定的要求,对有温度、湿度、抗电磁干扰、防震等要求的设备,其工作间(台)应安装温、湿度计、避开干扰源、采取抗干扰、远离震源或隔离等技术措施,要特别注意在现场试验检测时设法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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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使用的环境条件要求。

(2) 精密仪器工作室应恒温、恒湿、无振动、无灰尘、无腐蚀性气体。

(3) 标准养护室应配臵专门的温湿度控制仪,保证标养室符合标准养护条件20±2℃,而且要有全天候自动记录和报警装臵,一旦出现温湿度异常能即使通知管理人员。

(4) 危险品房、药品库、气瓶室、仪器库房应按有关规定对电源、火源、水源进行严格的控制,还要采取得当的防盗措施。对危险品的管理,还要满足相关环保和安全的要求。

(5) 试验过程中会产生对人体有害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室,应设臵合乎环保要求的排风设施、仪器配臵应防尘设施,特别严重时操作人员应配戴防毒、防尘口罩。

(6) 试验过程中产生的对环境有污染的废液应经过安全处理后才能排出。 (7) 对有放射性源的仪器设备,应存放在指定的符合安全要求的地方,必要时使用者还要使用符合要求的防护设施。

1.2.17.3 环境条件监控与记录

(1) 对温、湿度有要求的试验工作间,应按要求启动相应的温、湿度控制设施,并按相应的工作要求作好温、湿度监控记录。

(2) 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进行试验检测时,对试验检测过程的环境条件应进行监控并进行记录。

(3) 当环境条件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应立即中止试验检测工作并查找原因,检测组负责人应核查结果是否受到影响,并作相应的处理。

(4) 当邻近区域所进行的工作对正在进行的检测工作质量有影响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无法采取隔离措施的,应暂时中止邻近区域的工作,直到正在进行的检测工作完毕,或暂时中止试验工作,等环境条件满足要求时再重新开始。

1.2.18.公章管理

1.2.18.1 公章的刻制、启用

(1) 中心试验室公章的刻制应通过公司oa系统申请,经公司相关领导同意后由综合部统一刻制;

(2) 公章的形状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验室具体名称根据项目情况确定; (3) 公章的启用应由公司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4) 试验室公章为圆形,直径4.0cm,外圈宽度为1.0mm,星尖直径1.4cm,横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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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名称按一行设计,“中心试验室”名称单独一行。

1.2.18.2 公章的管理及使用

(1) 试验室的公章必须由试验室主任委派专人管理;

(2) 试验报告必须在试验室主任签名完成后方可使用中心试验室的公章; (3) 对外的文件、表格如需使用公章必须得到验室主任允许。

1.2.19 资料管理制度 1.2.19.1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1) 试验室的原始数据、试验检测报告由专职试验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并交由资料管理员保管;技术资料由资料管理员管理;仪器设备档案由仪器管理员管理。

(2) 试验资料应分门别类,建立清晰的档案目录,对卷内资料进行编号以及编列卷内目录,平时及时归档,用5cm厚档案盒存放。档案盒标签和卷内目录式样见图1.2.19.1和表1.2.19.1。

表1.2.19.1 卷 内 目 录

序 号

(3) 及时更新所用的标准、规范、规程,保证引用的指标、方法现行有效。 (4) 应做好资料保密工作,对已存档的试验检测报告一般不外借、不复制,特殊情况需要得到试验室主任批准。

1.2.19.2 技术资料管理和保密制度

(1) 技术资料应妥善保管,标准、规范、规程等需要经查查阅的资料应放臵在试验人员便于查阅且固定的地方,统一编号,每一本现行有效资料都应明确标示明确,盖“受控章”,资料管理员有责任做好该管理工作。非现行有效的技术资料要盖“作废章”,并放在合适的位臵,可不封存,便于在工作中对比参考。

资 料 内 容 资料编号 页 数 图1.2.19.1 档案盒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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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非试验检测人员原则上不能借阅试验报告和原始记录,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阅的需征得试验室主任同意。

(3) 试验室人员应严格保守资料秘密,涉及到损害本单位利益以及第三方利益的技术资料不得外借。

(4) 以下资料应该在工程建设期内保存完整:国家、地区、部门有关试验工作的政策、法令、文件、法规和规定;交通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技术标准;工程设计施工图纸;试验规程、规范、细则、操作规程和方法;仪器设备说明书、检定校准合格证、仪器设备的验收、使用、维修、报废记录及其它技术档案;仪器设备档案;

(5) 各类试验原始记录、试验报告应保存到工程竣工验收后; (6) 超过保存期的技术资料应在领导的指导下妥善处理。 1.2.19.3原始记录和报告管理制度

中心试验室、工地试验室在工作中所使用的原始记录、报告单、台帐等格式以广东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提供的表格为蓝本,特殊情况下再考虑自制表格。

1.2.19.3.1 原始记录管理

(1) 原始记录是检测工作过程或结果的最初记录,应如实填写包含足够的信息,字迹清晰、容易辨析、内容完整;

(2) 原始记录必须采用规定的记录表格,且记录用笔应采用不易被水溶解的笔填写(如钢笔、油性笔等);

(3) 原始记录不得随意涂改,如确因笔误或读错数,在原记录数据上画两横杠,且应保证原来数据在画横杠后仍能看清,在空白位臵另补填数据,并签上更改者姓名或印章。原始数据只能由原记录人更改,其他人员无权更改。对重要数据的更改或更改内容较多的应在同一记录纸上说明原因。

(4) 试验检测人员、记录人员、计算人员、复核/审核人员应在完成相应工作后在原始记录上签全名。检测工作结束后原始记录作为检测文件的一部分编号存档,交资料管理员集中管理。原始记录在存档保管的责任期内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5) 存档记录资料不对外借,如外单位确需查阅时,应经中心试验室主任同意后才能在资料室查阅。本室员工借阅资料时,资料管理员应按规定办理。试验室对试验检测的原始记录和报告应印成一定格式的表格。表格样式参照省站相关表格。

1.2.19.3.2 试验报告管理

(1) 资料员收到检测组送来的含试验结果以及结论的原始数据表格后,应尽快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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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报告,以便能及时提交有关负责人审批;

(2) 试验报告是确定检测样品或检测部位是否合格的法律依据,是确保试验方法的规范化和试验数据的准确性的技术文件,因此报告发出前要履行严格的签发程序;

(3) 试验报告应用电脑打印,不得涂改,原则上应不采用手工抄写,报告必须有签发人员终审签名并加盖公章才生效,以确保报告的严肃性、法律性;试验室主任不在时可授权质量负责人代签。

(4) 正式的试验报告的存档的管理:正式的书面试验报告一般一式二份,驻地监理一份,中心试验室存档一份(个别工程项目要求施工单位附监理抽检资料用于计量,可考虑按一式三份发出);标准试验应一式三份,发送施工单位一份,所有技术资料都由中心试验室主任签发,资料员应在半个工作日内通知到相关部门或人员,通知过程要做好确认记录,包括电子文书的确认方式;资料管理员做好发送或通知的记录,纸质文件由收报告人签署姓名和时间,以免错发、漏发。中心试验室的正式试验报告应该按顺序编号,分类存放,以便日后查找、整理;

(5) 存档的管理:资料柜要干净,尽量统一,资料盒的侧面的标签大小、颜色、字体要统一,内容要包括本资料内的资料的所有信息,盒内设臵好卷内目录。

1.2.19.4数据处理制度

(1) 数据处理以试验原始数据为基础,严格遵照试验规程进行处理;

(2) 数据的处理方法应按照相关试验规程进行,数据的有效位数与检测项目的技术标准或规范要求的检测精度相适应,数据处理过程中应注意符合《数值修约规则》,同时不能忽略试验仪器的精度;

(3) 为避免对检测数据判断错误,应尽量在检测过程中对检测数据作初步分析。凡是在试验过程中测量值低于或高出标准值较多(根据不同的试验项目用偏离中值的X倍均方差判定)的数据,属异常数据,应慎重对待,并及早向试验室主管报告;

(4) 异常试验结果包括不合格试验结果、离散性大、复现性差的试验结果,以及所有与目标结果不符的数据,当发现试验结果异常或推断结果为异常时,应立即停止试验,并向专业组组长报告,专业组组长应尽快通知本组成员,同时对造成异常结果的原因进行分析;检测工作组在分析造成异常结果的原因时,如有必要可邀请其他组成员或相关技术骨干共同参与,并尽快(一般在1小时内)向技术负责人报告,技术负责人应在2小时内,重新审核专业组所提交的试验方案,并组织各相关人员逐一分析可能的原因,包括人员操作因素、仪器设备因素、试验环境因素等可干扰试验结果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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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若各种考虑到的原因排除后,试验结果仍异常,判定为不合格,并在1小时内向主任报告。

(6) 经主任批准,在试验结果发生不合格事故后2小时内首先电话通知施工单位、总监办主管领导及现场驻地监理,正式的试验报告应在半个工作日内发出。对比较重要的数据应同时报告业主,并将不合格情况登记到“异常数据台帐”中,并跟踪处理过程。

1.2.20 计算机管理制度

(1) 计算机应安装防火墙,并设臵开机密码,密码由使用者掌握。 (2) 及时做好数据备份工作,机密数据注意保密。 (3) 非本室磁盘、硬盘不得使用,防止计算机病毒。 (4) 设备自带的计算机只用于检测,不做其他用途。 (5) 上班时间,计算机不得用于娱乐用途。 (6) 计算机软件

A. 所有计算机软件安装由技术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设备登记员登记备案,任何人在未获批准情况下不得擅自修改。

B. 对用于检测数据采集、处理软件正式使用前,应进行系统全面调试和试应用。 C. 输入数据,不论以何种方式,都必须由填写人与复核人审核签字,软件运作后,应输出一份键入数据,有错及时修正,输出数据与输入数据作为计算过程,应加以复核。

D. 做好计算机软件维护工作,如需更改,必须报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方可进行。

1.2.21环境卫生和安全制度

(1)根据检测标准、检测方法对检测环境的要求,建立环境控制目标,配备相应的监控设备。监控设备应在使用前经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检测现场应清楚标出检测要求的环境参数。检测现场应有能够反映这些参数的仪器或仪表。

(2)指定专人定期检查监控实施与设备的完好性和环境条件的符合性。每日应在上午、下午、晚间各检查一次,并独立记录。

(3)在环境监控过程中,当检测环境条件不符合标准要求时,检测人员应立即停止检测活动,并采取相应措施。

(4)检测过程中使用的消耗性材料和物质的贮存对环境条件有要求时,应有措施保证予以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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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样品的收发、制备、测试和贮存环境应符合标准规定或样品的特定要求,特殊样品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样品污染变质或对环境造成危害。

(6)保证用电、用水、防火、危险品存放、废气、废液及废固的处理以及检测人员在检测活动中的安全要求,并制定相应措施。

(7)不得在试验室场所内进行与检测无关的活动和存放与检测无关的物品。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进入试验室,尤其是对有特殊环境要求的工作区域,应有警示并严格限制人员的进出。

(8)剧毒、有害化学物品的使用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派专人负责保管,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

(9)贵重电子仪器设备、物品每次使用后应锁入柜内或箱内。

(10)无关人员不得动用室内一切仪器设备,严禁违章操作,若因操作不当发生事故者将追究其责任。

(11)由综合管理员负责每天试验室门窗关闭上锁,节假日要贴上封条。 (12)现场负责人将定期就试验室安全、卫生、管理、仪器的使用进行检查。

1.2.22对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的管理 1.2.22.1组建与备案

督促承包人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站文件《关于贯彻《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的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组建工地试验室并完成备案。

1.2.22.2运行阶段主要内容 (1)验证试验程序

验证试验是对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预先鉴定,以决定是否可以用于工程。 (2)标准试验程序

标准试验是工程开工前,为确定工程材料的最佳组合(如含水量、级配、配合比等),建立施工控制和检验标准所进行的试验;是对各项工程的内在品质进行施工前的数据采集,它是控制和指导施工的科学依据,包括各种击实试验、集料的级配试验、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结构的强度试验等。

(3)工艺试验程序

工艺试验是依据技术规范的规定,在路基、路面及其他需要通过预先试验(如钢筋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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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等)方能正式施工的分项工程,应在开工之前,预先进行工艺试验,然后依其试验结果全面指导施工。

(4)抽样试验程序

抽样试验是对各项工程实施中的实际内在品质进行符合性的检查,内容应包括各种材料的物理性能、土方及其它填筑施工的密实度、砼及砂浆的强度等的测定和试验。

不允许承包人单独送“监理抽样”的试样到中心试验室,现场试验监理工程师因特殊情况不能旁站送样的,应交由其他驻地监理代办。不低于20%的抽检频率并不限制驻地监理组据实际情况加密抽检,控制工程质量。

(5)验收试验程序

验收试验实际上也是一种抽样试验,不同的是在某工程完成后进行取样试验。验收试验是对各项已完工程的内在品质作出评定。3

(6)日常检查

督促承包人工地试验室建立健全自检体系,并检查相关制度的落实,至少每月组织一次对工地试验室的例行检查指导,并做好记录形成台帐,对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要跟踪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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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试验检测工作措施

2.1抽检工作措施

(1)中心试验室代表发包人按合同规定的试验检测抽检频率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抽检,抽检频率不超过承包人自检频率的5%,此部分抽检应根据工程进度、实时质量状况会同业主共同或经请示后自行抽检,并根据业主、监理单位的要求对环境参数、地基承载力参数等进行检测。

(2)承包单位应提前向中心试验室及监理人提供本合同段材料进场及工程进度计划,监理人按计划对原材料进行抽样送检,安排工程实体质量抽检。中心试验室应根据该计划及时制定代表发包人抽检的计划报发包人审核,并按确认的抽检计划进行抽检。

(3)抽样人员应严格按照抽样程序进行取样、制作试件,并及时做好编号、登记,填写抽样记录表,由参与抽样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4)试样和试件在送交中心试验室进行试验检测之前,应通过收发室进行盲样编号和管理,以保证试验过程的公平性。中心试验室负责人应加强对盲样编号、登记、保密等工作的控制和监督管理。

(5)实体质量指标抽检参照《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 E60-2008)附录A “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随机选点方法”规定随机确定测点位臵。

(6)中心试验室应及时汇总试验检测数据并进行分析统计,向业主报送抽检情况报告,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7)中心试验室每月对各标段材料的进场情况、现场堆放情况、使用情况等进行一次巡查,并及时将巡查情况书面报送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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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试验检测工作程序流程图

承包人项目经理部:制订进场计划 承包人试验室:制订进场检验计划 监理人、中心试验室:审查检验计划,制订抽检计划 承包人试验室:分批次抽样自检 自检结果 不合格 清退出场 监理人:签认结果、抽样送检 中心试验室:随机原则确定抽样 中心试验室:收样登记,进行盲样管理 中心试验室:进行试验检测 中心试验室:内审、恢复样品编号、出具试验检测报告 监理人、承包人确认 有异议,三方共同取样送检 检验结果 不合格 清退出场 监理人:批准用于工程施工 资料、报告归档,数据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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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中心试验室室内试验工作措施

(1)中心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和管理工作按照业主有关管理文件以及中心试验室体系文件的要求进行。

(2)样品管理员填写《试验检测任务通知单》,通知相关试验室技术人员。 (3)专业试验室有关人员与样品管理员对样品进行查验及交接。 (4)专业试验室技术负责明确试验要求,落实生产资源。 (5)试验员按照规范进行检测。 (6)试验员封存样品,检查仪器设备。

(7)试验员编写试验检测报告,报告用表按业主颁发的有关试验检测记录(报告)用表,根据试验检测项目选用。

(8)由相关人员进行复核,最后由试验室主任或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

(9)样品管理员对检测报告进行登记、盖章、发送。试验报告在试验工作完成后3日内完成,并提交相关委托方。

(10)抽检试验检测报告由中心试验室负责存档,本项目合同结束后整体按照档案编制要求,移交给业主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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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试验室室内试验工作程序流程图

样品管理员登记、盖章、发送报告 试验室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 复核检测报告 封存样品、编写试验检测报告 检查仪器设备是否存在问题 检测结束,做好试验台帐和仪器使用记录,检查数据有无异常 Y 检测过程有无异常 确认设备环境符合要求,按照规范开始检验 Y 分析原因 Y 修复或更换设备 重测 专业试验室技术负责明确技术要求,落实资源 专业试验室技术负责通知有关人员与样品管理员进行样品查验及交接 试验人员在《密码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样品管理员通知相关试验室技术负责人 样品管理员填写《试验检测通知单》 28

2.3试验结果处理流程

(1)资料员收到检测组送来的含试验结果以及结论的原始数据表格后,应尽快形成试验报告,以便能及时提交有关负责人审批,试验检测报告的填报,必须与原始记录一致,不应矛盾,更不得编造涂改。

(2)当试验结果是合格的,资料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出具报告,且在报告发出前要履行严格的签发程序。

(3)当试验结果不合格时,资料员应第一时间将试验结果报告试验室主任,确认确实不合格后,由主任通知试验监理工程师,由试验监理工程师通知施工单位,并上报业主。

(4)对试验结果不合格的,试验室负责人应同试验工程师,依据规程及相关规定,确定是否对其进行二次复检,如需要复检的,三方共同取样再次检测。

(5)对复检的样品,按正常程序进行检测,必要时,可邀请监理方和施工方进行见证,按程序出具检测报告。

(6)对确定不需二次复检的,或二次复检不合格的,应确认该批材料为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处理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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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结果处理程序流程图

2.4不合格品处理措施

(1)承包人自检不合格的材料原则上应清退出场,如能降级使用或达到其它施工用途要求的材料应报请监理工程师批准,报中心试验室备案,并有明显的标识以示区别。

(2)中心试验室抽检的不合格材料应及时书面上报业主及监理,按合同文件要求由监理负责督办不合格品的处理和闭合。

(3)对于自检和抽检不合格的工序、构配件、工程部位,承包人应采取局部整修、重新制作、重新施工等有效措施,处理完毕后重新进行工序报验,合格后方可转入下一道工序。监理工程师可视情况进行复检,中心试验室在后续的检查中对不合格品处理情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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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试验室内部试验工作流程 按正常程序处理 YES 结果是否合格 NO 结束 通知试验工程师,不合格材料立即封存 上报业主 YES 情况调查分析,决定是否需要复检 NO YES 复检是否合格 留存样品 NO 确认该批材料为不合格品 进入不合格品处理程序

跟踪,必要时进行独立检验。

不合格品处理程序流程图

不合格品 不合格材料 不合格品工序 不合格品半成品、成品 监理旁站,清除出场承合包格人材采料取进措行施再,对加不工监理旁站,清除出场监理旁站,返工处理 承包人按要求整改监理旁站,返工处理达不到要求,降级使用 不影响使用,接受 2.5工程实体检测及现场巡查措施

(1)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制定相应的实体检测和现场巡查计划,报业主批准后实施。接到检测通知后,中心试验室在24小时内开展相关的试验检测工作。

(2)对工地试验室的检查至少每月一次,主要抽查承包人材料自检频率及报验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工地试验室的设备、人员、环境、试验标准、试验室管理运作、试验报告的管理、各项原始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3)根据工程质量进展,对各分项工程及时开展质量检查工作。对桥涵、隧道等结构物。每月进行一次专项质量检查工作;对路基路面等施工周期长的分项工程,每两个月进行一次专项质量检查工作。

(4)对检测及巡查的结果进行汇总、检查分析,每月形成报表报送业主,经业主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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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理中抽心样试,验送检检测承上包报人驻自地检监,理合格后 监心理, 检检查测 后进报行检 检测测中 承上包报人驻自地检监,理合格后设出计具单设位计计服算务、函复核,

后通报有关单位。

工程实体质量试验检测工作程序流程图

承包人项目经理部:制订工程施工计划 承包人试验室:制订质量控制及试验检测计划 监理人、中心试验室:审查检验计划,制订相应抽检计划 承包人试验室:按计划检测试验 自检结果 不合格 返工 监理人:按计划检验、通知检测 中心试验室:随机原则确定抽样 中心试验室:收样登记,进行盲样管理 中心试验室:进行检测试验 中心试验室:内审、恢复样品编号、出具试验检测报告 监理人、承包人复核 其他检验 有异议,三方共同抽样检测 检验结果 不合格 返工 监理人:完善中间交验手续 资料、报告归档,数据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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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验证试验工作措施

验证试验是对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预先鉴定,以决定是否可以用于工程。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在材料或商品构件订货之前,应要求承包人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必要时还应对生产厂家生产设备、工艺及产品的合格率进行现场调查了解,或由承包人提供样品进行试验,以决定同意采购与否。

(2)材料或商品构件运入现场后,应按规定的批量和频率进行抽样试验,不合格的材料或商品构件不准用于工程并应由承包人自费运出场外。

(3)在施工进行中,应随机对用于工程的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符合性的抽样试验检查。 (4)随时监督检查各种材料的储存、堆放、保管及防护措施。

当地生产的建筑材料包括土、石料、碎石、砾石、砂等。对当地生产建材的抽检试验应遵循如下顺序进行:

①料场审定:工程用当地建材,必须指定料场,因此在材料采购合同签订之前,承包人应提供该料场材料的全部试验检测报告。由监理人负责、试验检测中心配合,对料场进行调查、取样和审核,在质量方面都能满足工程要求后,方可同意供料,未审定批准的料场不得供料。

②进场材料抽检:承包人应对进场材料做验收,不合格的材料应拒绝进场。 ③监理或中心试验室对进场材料按规定的频率抽样,中心试验室试验,不合格的材料应拒绝使用,并由承包人清理出场。经常对进场材料的质量进行检查,督促承包人按规定的频率自检,以保证不让不合格的材料进场。

④工厂生产的原材料:(如水泥、钢材、沥青、石灰、粉煤灰等)工厂生产材料的质量,按以下顺序进行验收试验(相关材料为甲供时,从其相关规定)。

(5)生产厂家的审定。工程需用的主要原材料,在决定供货厂家之前,承包人应提供供货厂家的名单和产品质量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证件,以及材料的试验资料,交监理人、中心试验室审核。

(6)到场材料的试验检查:到场的材料,应核对生产厂家、批号、厂家质检试验报告等资料,资料不全的应向厂家索要归档。承包人应按规范规定的频率取样试验检查,不合格的材料应拒绝使用,并运出现场。监理人、中心试验室应定期检查承包人试验记录、试验台帐和质量试验档案,保证承包人按规定频率试验检查。监理人、中心试验室要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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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率的取样作验证试验以确保材料的质量合格。

外购成品构件质量检验和验收试验:成品构件的质量检验程序如下: ①设定质量技术标准。 ②选择生产厂家。

③现场成品检验:到场成品,应逐件按质量技术标准检查验收。

验证试验工作程序流程图

2.7工艺试验措施

工艺试验是依据技术规范的规定,在路基、路面及其他需要通过预先试验方能正式施工的分项工程,应在开工之前,预先进行工艺试验,然后依其试验结果全面指导施工。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承包人提出工艺试验的施工技术方案和实施细则报监理人、中心试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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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进行市场调查,确定厂家 承包人提供相关资料,报监理 监理按要求进行审查,给出初步意见 业主等四方实地考察,抽取样品 抽取样品经检测是否合格 Y 承包人签订合同,进货 N 按程序规定,承包人重新选择厂家 N 货到现场,监理会同承包人按规定内容验收,抽取样品检测 Y 检测合格,现场开始使用 检测不合格,退货,重新选择厂家

(2)监理工程师负责对工艺试验的技术方案和实施细则的批准,中心试验室负责对报告中的试验部分作审查意见,如施工用的材料质量、控制参数和配合比设计等,根据该试验的结果作出判断是否批准试验方案;

(3)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的工艺试验进行全过程的旁站,并作出详细记录,中心试验室应派人员参与抽检,及时作出判断,验证施工工艺的正确与否。

(4)试验结束后,应由承包人提出工艺试验总结报告报送监理工程师。

(5)中心试验室和监理工程师分别对工艺试验总结报告提出审查意见,报送驻地监理工程师,必要时报总监办审批。

工艺试验工作程序流程图

2.8 标准试验验证措施

(1)承包人对标准试验或配合比试验采用的原材料进行选择,并按照规定的频率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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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制订试验段方案,相关人员审查后,上报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审批,向中心试验室提出监测或检测指标、项目 中心试验室适当提出建议或意见 接样室安排相关检测人员接受任务 试验检测人员编制检测方案,准备试验材料、工具 中心试验室相关负责人按职责进行审核 试验开始,检测人员在监理旁站,承包人配合下进行试验 出具工艺试验报告给监理单位,作为监理审批总结依据 承包人依据试验段情况,提出试验段总结

试验,办理相关原材料报验手续。

(2)承包人按照规定的频率对所用原材料进行独立抽样,并送其工地试验室进行验证试验。

(3)原材料检验合格后,承包人工地试验室进行标准试验或配合比设计,试验结束后上报中心试验室复核有关的试验结果或掺配比例的文件。

(4)中心试验室对承包人的试验资料以及配合比计算书进行复核,并在现场抽取有代表性的样品,送至中心试验室对标准试验结果进行验证,根据中心试验室试验结果审批标准试验或配合比的结果。

(5)如承包人与中心试验室试验结果的误差超出规范要求,以中心试验室的结果为准,中心试验室有权要求工地试验室提供修改意见或重新进行标准试验。

(6)标准试验或配合比结果确定后,承包人按此要求作为施工时的控制标准,并依据监理单位有关标准试验的频率,随着工程的进展承包人和中心试验室应重新进行标准试验的试验和复验。

(7)当配合比所用的原材料品种发生变化,或施工方案发生变化时,承包人应重新申报配合比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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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试验验证程序流程图

不批准批准 送交试验检测中心验证 或者 承包人进行相关的试验 承包人上报配合比计算书和 标准试验方案 抽取原材料送检 合格不合格封存 承包人原材料报验 承包人原材料选择、试验 承包人、试验监 理工程师按照频 率进行标准试验复验 试验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 批准不批准 正常施工 原材料和施工方法发生变化 承包人确定施工配合比或方案 承包人进行试配或试验段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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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委外试验监控措施

(1)工地试验室应加强外委试验管理,超出母体检测机构授权范围的试验检测项目和参数应进行外委,外委试验项目和检测单位应应向项目发包人报备。

(2)接受外委试验的检测机构应取得《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含相应参数)、通过计量认证(含相应参数)且上年度信用等级为B级及以上。工地试验室应将接受外委试验的检测机构的有关证书复印件存档备查。

(3)外委试验取样、送样过程应进行见证。工地试验室应对外委试验结果进行确认。 (4)工程建设项目的同一标段中的施工、监理单位和检测机构不得将外委试验委托给同一家检测机构(合同约定三方见证送检项目除外,合同约定“三方见证送检的试验检测结果可作为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质量评判的依据”)。

(5)根据合同规定,“由中心试验室完成的试验检测项目,若现场中心试验室不能完成,可由中心试验室母体检测机构完成或外委送检”。相应的委外试验应由中心试验室负责完成,必要时业主方和监理单位应对委外试验进行见证,签认送检委托单,并跟进试验检测结果和报告单。

(6)承包人试验室委外试验包括不具备条件(无相应项目的试验资质,或相应试验检测设备、人员不具备)和按规定进行外委完成的试验检测项目,接受外委试验的检测机构的资质应满足要求,并由承包人报监理审查,报中心试验室审核、后报业主批准核备。

(7)合同约定三方的见证送检的特殊材料由三方进行联合抽样委外检测,外委单位首选中心试验室的母体检测机构。中心试验室的母体检测机构无法开展的委外试验项目由中心试验室、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联合见证取样,共同委托送检有相应资质并经中心试验室审核的检测单位,试验检测报告数据共享。

(8)监理工程师负责全过程的监控,并建立监理旁站记录。中心试验室定期、不定期抽查委外试验情况。

(9)中心试验室对委外试验进行必要的监督,控制委外分包方的资质与业务范围是否满足条件。

(10)中心试验室在材料质量抽检、巡查及工地试验室检查工作中,根据实际情况对委外试验的情况进行检查。

(11)承包人将每月的委外试验形成详细的汇总材料报中心试验室备案,内容应包括委外试验的目的和要求、试验过程和结果、处臵意见以及试验报告的复印件,中心试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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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每月的月报中对当月的各标段委外试验情况进行说明。

承包人委外试验监控程序流程图

承包人试验人员抽取试样或制作试件 承包人:申报委外试验项目和拟委托的试验检测机构 监理人:审查 有自行试验资质? 有,由承包人试验室自行完成试验 中心试验室:审核确认 报发包人批准核备 无或规定外委,送经中心试验室审核确认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试验检测

中心试验室委外试验监控程序流程图

中心试验室:申报委外试验项目和拟委托的试验检测机构 中心试验室抽检 监理人:审查 中心有试验资质? 有,由中心试验室自行完成试验 发包人:审核确认 无,送经发包人审核确认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试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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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比对试验和试验技术考核措施

(1)中心试验室每季度根据工程实施阶段的重点,不定期组织承包人和中心试验室进行比对试验。

(2)比对试验开始前,由中心试验室草拟有关执行计划,确定需要比对的试验参数,试验参数应该是试验频率较大、试验操作水平要求较高、易出现偏差的项目,比对试验执行计划报业主批准后实施。

(3)比对试验的样品由中心试验室统一制备,实行多盲样管理,完全随机发放给承包人,防止试验结果的串通,起到真正检验试验操作水平的目的。

(4)承包人工地试验室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试验结果,由中心试验室组织解密,计算各单位的数据准确性。中心试验室1周内提交比对试验分析报告,并召开专题会议,公布比对结果并提出改进建议。

(5)在新规范颁布时,以及相关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按照规范要求,组织相关标段的试验检测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工作。

(6)每年度依据工程现场实施情况,有重点、针对性地组织施工进行试验检测人员的考核,考核可以为理论测试和现场操作相结合的方式。

比对试验和试验技术考核流程

召开总结会,提出改进要求 试验检测中心提交比对试验或人员考核报告 有关单位提交试验结果 盲样制备、发放 中心试验室独立操作,参与结果评定 宣贯比对试验或技术考核要求 拟定比对试验或技术考核要求 40

2.11申诉处理措施

(1)监理工程师或承包人对中心试验室抽检试验结果有疑问的,可向中心试验室或业主提出,中心试验室按照申诉处理程序办理。

(2)综合管理室文件管理员负责接待来人、来电,并做好记录,及时填写《客户信息反馈表》内容,或搜集监理组、承包人对试验结果的意见。

(3)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中心试验室《纠正措施控制程序》实施。 a.质量体系适应性和有效性方面的问题; b.试验/检测工作质量方面问题; c.仪器设备失准方面的问题。

(4)经确认不属于中心试验室责任的问题,通过与监理工程师或承包人沟通解决,并将沟通结果书面上报业主。

(5)当确认属于中心试验室责任的问题,依据实际情况并查阅相关的试验/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仪器设备完好状况、试验/检测方法、试验/检测环境、数据处理及结论判断等因素,质量负责人召集有关分室技术负责,找出问题的根本原因,并按照《纠正措施控制程序》实施。

(5)因中心试验室过失所造成的监理单位或承包人损失,应与其协商处理解决,并将调查和纠正措施的记录进行整理,汇总后上报业主并发送申诉提出方。

(5)中心试验室负责人应根据申诉方的意见,努力改进试验室工作质量,避免此类问题的再次出现,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6)中心试验室应将调查处理情况、处理结果、反馈意见、纠正措施等记录整理归档,建立申诉处理专项档案。

试验结果申诉处理程序流程图

依据调查结果,判断是否属中心试验室责任问题 中心试验室受理申诉,启动申诉处理程序,进行调查 就调查结果与申诉方沟通,解决问题,并将沟通结果上报业主等相监理或承包人就疑问向中心试验室提出申诉 N 41

Y 按中心试验室《纠正措施控制程序》实施,找出问题,实施纠正 与各方协商处理解决所造成的影响,将调查和纠正措施发业主、申诉方 中心试验室依据调查结果举一反三,实施内部自查自纠,对责任人处罚 第三章 岗位职责

3.1 中心试验室主任

(1)负责本中心试验室的全面试验检测工作,对各施工单位试验室的监督管理与指导工作,向业主负责;

(2)熟悉本工程有关试验的规范和试验规程,熟悉施工技术规范、合同文件及工程质量的检验标准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全线各施工阶段质量监理工作的要求制定质量监理计划实施细则,确定工作目标,组织完成各项试验及检测任务,确保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时效性,领导中心试验室对全线工程质量进行有效的监控。

(3)负责中心试验室的建设、仪器设备和办公用品的添臵、人员定编、岗位职责的规划和报审,由业主审查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4)负责对本中心试验室的试验人员进行考核、调配、调整和更换,对承包人试验人员进行考核,直接向业主提出建议并督促实施。

(5)组织制定试验室工作的整体计划,制定试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和仪器设备管理及操作规程;负责确认项目重大试验方案和试验方法(特别是现行规范没有规定的新试验方法)。

(6)组织对承包人试验检测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与监督,确认检测频率、操作方法、材料的真实性、资料管理是否规范化;审查监理、承包人提出的月度质检试验情况报表,审定签发试验室发出的工程质量月报等文件。

(7)在业主的授权范围内,审定和签发试验报告、试验工作指令和汇报材料;参加各类工程质量检查与事故分析。

(8)负责对试验、检测技术及结果的争议进行仲裁,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定论。

(9)负责对中心试验室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防止或否决下级试验人员不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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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决定和签证,维护中心试验室的形象和声誉,及时向业主报告工作。

(10)完成业主、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做好与业主其它部门的配合协调工作。

3.2技术负责人

(1)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中心试验室的技术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计量法的规定,全面掌握本领域检测技术的发展方向; (3)审批试验大纲、检验实施细则、检验操作规程、专用检测仪器设备的暂行校验方法;

(4)审查试验报告,主持解决检测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 (5)组织人员培训,提高检验人员的技术水平。

3.3质量负责人

(1)在试验检测中心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试验质量管理工作。

(2)负责工程试验检测计划的审批和执行监督,抓好质量检测统计工作。 (3)负责日常巡查和抽检工作,审核并提供相应质量检测报告。

(4)组织试验人员进行仪器设备的调试、维护、保养及校验工作,确保设备完好,不准确度控制在已知范围。负责检测环境条件的保证。组织室内试验复核工作,审查并提供相应试验结果和技术报告。

(5)抓好工地试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保证质检体系的有效运作。

(6)抓好试验检测的内业资料管理,组织和参加分项工程的验收,负责日常工程质量评定、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

(7)组织试验检测技术及结果的仲裁,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定论。 (8)负责处理用户的投诉及安排对样品重新检测。

(9)中心主任离开工地时,代表中心主任全权领导中心试验室工作,行使中心主任权力。

(10)完成业主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4试验检测专业工程师

(1)协助中心试验室主任对中心试验室进行全面管理。 (2)制定中心试验室各工程的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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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组织对相应工程的现场检测和抽检工作。 (4)负责解决相应工程部位的专业技术问题。 (5)复核或审核有关工程的试验检测报告。

3.5试验员

(1)根据规范和任务通知单实施试验检测任务。

(2)严格按照规范和检测操作要点进行检测,保证结果的正确性和准确性。 (3)检测过程中真实记录、及时签章,按章操作、注意安全。

(4)检测完成后要把设备还原到备用状态,维护好试验室环境卫生,认真填写设备使用记录。

(5)协助综合管理员、设备管理员做好设备的保养、维护工作。

(6)检测试验完成后及时将检测数据传入试验检测管理系统并出具检测报告,保证检测的时效性。

3.6档案及竣工资料负责人

(1)规范和统一本项目试验检测竣工档案的编制方法,全面、系统、及时的完成档案编制工作。

(2)根据本项目工期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试验检测竣工档案编制工作的总体计划、年度计划和季度计划等,确立各阶段工作目标。

(3)定期发布工程试验检测档案编制进展情况,对存在问题提出有效的改进意见,并协助建设单位对参建各方试验检测档案编制的检查工作。

(4)负责编制试验检测文件。指导、审查各承包人的试验检测文件收集、整理和编制。 (5)负责编制项目试验检测档案总目录,按文件材料类别做好汇编工作。根据本项目档案的分类编号方案,组织各承包人对本单位进行逐卷编制档案号、制作副本。项目档案专项验收时,提供两套电子文件。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7资料管理员

(1)负责试验室所有检测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及其它有关资料的存档管理与保存; (2)负责接收各合同段送来的样品、试验资料和有关文件,并做好《试验总档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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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工作;

(3)样品接收后,及时登录“试验任务一览表”,把样品交给相应的试验人员,并督促接收人员签收以后以示确认和重视;

(4)跟踪各来样检验工作的关键环节,发现试验质量或试验进度问题及时向主任报告; (5)收集各试验人员送来的试验结果,签名确认,保管妥善;

(6)校对原始计算表和试验结果,打印试验报告,按规定分类存档,待领取; (7)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复制、散发检测报告,不得泄露原始数据。 3.8仪器管理员

(1)严格执行计量法,根据各种仪器设备的性能和检测频率等情况,确定检定周期,按时送检;

(2)每个月对常用仪器作例行检查,确定仪器设备的技术状况,发现不正常或损坏时,有权立即贴停用标志,做好相应记录,并由仪器使用人认知;

(3)组织新购仪器的验收、调试和日常保养工作,定期对不常用的仪器设备进行通电和检查,主动联系仪器设备的外送维修;

(4)对专管专用仪器设备和保管人要经常督促检查,对公用仪器设备要严格管理,办理借用、归还手续,并做好使用记录。未经主任批准,仪器设备不得外借;

(5)建立详尽的仪器设备档案(含维修记录);

(6)妥善保存各种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及检定或校准证书,同时在仪器进场或退场时拍摄照片(照片必须能清楚的看清仪器的全部,可以是多张),所有有关仪器的资料都扫描成电子版的文档保存起来,仪器的档案随着仪器一起调动。

3.9样品管理员(收发样员)

(1)负责样品的收集、查验、编号和登记; (2)负责样品的分类保管;

(3)负责样品的分发,根据不同材料类别分发给各试验组进行试验; (4)负责样品的留样保管;

(5)负责对过期的留样样品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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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试验检测人员廉政、安全工作的有效机制

4.1 廉政工作机制

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是交通运输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更是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以及提高投资效益的途径,也是保证试验检测公正性的重要前提,必须从制度上、措施上建立有效的廉政工作机制。

4.1.1建立完善的责任制和保证体系,从制度上确保廉政

(1)中心试验室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守相关的廉政条例。

(2)遵守工程建设和交通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中心试验室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

(3)中心试验室严格按工程项目使用的质量评定规定、规范、规程和《技术要求》等,进行本工程试验检测工作。

(4)所有抽检样品实行盲样制度,避免试验检测人员对样品来源的了解;

(5)现场实体检测人员实行随机调派,抽检样品必须坚持原则、独立操作,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扰;

(6)中心试验室坚决维护委托检测单位的合法权益,不泄漏委托检测的检测结果,负责保护委托检测单位的技术机密。不得将有关技术用于本单位的产品开发。

(7)建立健全各项廉政制度,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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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在工程建设中,中心试验室应以推动工程建设为中心,与业主、设计、拆迁、监理、建材等相关业务单位密切合作,相互协调,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应及时提醒,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司法机关等有关部门举报。

4.1.2开展持续化的廉政教育工作

(1)发挥教育的先决作用,开展廉政教育,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强化法制观念和道德观念的教育,提高员工的精神情操和廉洁自律的意识。

(2)保持健康的职业心理。通过邀请有关专家作报告、上级领导的指导和帮助,培养员工的健康职业心理,使他们远离不良诱惑的影响和干扰。

(3)开展《员工廉政自保联保责任书》的签订工作,促使员工在工作中能互相监督。 (4)加强廉政检查监督,实行跟踪检查项目检测回访制度,收集业主、监理单位以及施工单位等对试验检测人员执行廉政纪律情况的意见。

4.1.3进行严格的人员考核

(1)中心试验室建立内部例会和全工程试验检测例会制度,对各岗位的试验检测人员进行考核,廉政工作是考核的重点,而且实行一票否决制,如果发现问题,则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2)中心试验室全体人员不得以权谋私,不得收礼受贿,不得向承包商介绍人员和工程材料,不得参加所从事试验检测工程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

(3)中心试验室及所有员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忠实记录原始数据,提供可靠报告,以优质的服务和科学严谨的态度提供试验检测数据。具有独立开展业务的权力,不受外界的干预和影响。 4.2 安全工作机制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的成败,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有效的安全工作机制,努力营造稳定、安全、和谐的生产环境。

4.2.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2.1.1安全管理职责

(1)中心主任: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中心试验室的安全负全面责任;职责如下: 1、组织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统筹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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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与安全齐抓共管,落实安全工作所需人、财、物等资源,推进中心安全标准化工作。

3、组织制定中心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奖罚规则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督促下级认真贯彻执行。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督促各部门做好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和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工作。

5、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6、不定期主持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详细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2)质量负责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职责如下: 1、对中心的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2、组织、贯彻、实施上级的政策规范、法律、法规、技术操作规程。

3、参与制定、修订和审定公司相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参与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相关意见和改进措施。

(3)技术负责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职责如下: 1、对中心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2、组织、贯彻、实施上级的政策规范、法律、法规、技术操作规程。

3、参与制定、修订和审定公司相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组织中心各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开展科学技术的创新、新工艺、新方法技术研发工作。

5、参与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4)安全管理员:

1、负责中心安全生产工作履行执行职能,按时向主管安全生产副主任汇报工作。 2、负责编写中心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及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及总结;参与制定中心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方面工作。

3、传达贯彻并督促各部门落实上级单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 4、组织对项目现场安全检查和考核工作,督促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

5、负责组织开展中心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和举办各类安全知识讲座、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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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h0i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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