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一户一表用户侧受电装置技术装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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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1.2

一户一表用户侧受电装置

技术装备标准

2011-05-25发布 2011-06-01实施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

1.1.1.1.1.2

1.1.1.1.1.2

前 言

为使云南电网一户一表用户侧配电网设备配置、选型规范化和标准化,不断推进设备装备水平的提高,保障电网安全、稳定、可靠运行,特制定本技术装备标准。

本技术装备标准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规定,遵循高起点、高标准、适度超前原则,坚持选用性能好、质量优、性价比高的设备装备技术方针,考虑云南电网现有及近五年内发展的施工工艺水平、设备技术水平、运行经验和管理要求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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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1.2

1 总则

本技术装备标准作为云南省电力用户受电装置配置、选型的技术指导,自批准执行之日起,客户工程中设备配置、选型的技术要求应严格按照本技术标准执行,已运行的设备应分轻重缓急逐步采取措施达到本技术标准技术要求。本技术标准适用于一户一表用户侧受电装置设备配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技术不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技术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技术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技术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技术标准。。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3-199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1995 《电力装置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 GB50062 《电力装置的电气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 GB50063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 GB50293-1999 《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 GB13955-9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6-87(2001年版)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2001年版)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1994(2000年版) 《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谐波》 GB/T 14549-1993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5-93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归案》 GB50254-96

《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 电流动作断路器(RCBO)第 1 部 分 :一 般 规 则 》 GB 16917.1-2003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 GB 13955-2005 《住宅设计规范》 GB 50096-2003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DL/T 615-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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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DL/T 621-1997 《电能计量装置安装接线规则》 DL/T 825-2002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DL/T 448-2000 《导体与电器选择设计技术规定》 DL/T 5222-2005 《电力系统谐波管理规定》 SD 126-1984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T 16-1992

《建筑电气》 [J],CN51-1297/TU,2001.4 《云南省供电用电条例》

3 术语和定义

本章明确了本标准相关名词术语定义。参照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的名词术语的定义,视外延和内涵不同,本标准对其作了部分修订。 3.1 居住区

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和特指城市干道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包括配套建设的公共设施。规模上涵盖了居住小区、居住组团和零星住宅。 3.2 公共服务设施

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套建设的,为居住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的总称。 3.3 多层住宅建筑

八层以下的住宅建筑。 3.4 高层住宅建筑

八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 3.5 别墅住宅建筑

是指独门独户独院,占地面积又相当大,容积率又非常低的住宅。 3.6 建筑面积

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m及以上的建筑。 3.7 供电方式

供电方式是指供电企业向申请用电的用户提供的电源特性﹑类型及其管理关系的统称。 3.8 配电变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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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变成为0.4kV电压等级的配电设备,也简称配变,按绝缘材料可分为油浸式配变(简称油变)、干式配变(简称干变)。 3.9 电能计量装置

包括各种类型电能表、电能计量柜(箱)。

4 电气设计原则及技术要求

4.1 用户负荷确定

4.1.1 负荷分类应符合《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中第二章(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及《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中3.1条(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的有关规定。 4.1.2 负荷确定应符合《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中3.4(负荷计算)等条款规定。 4.1.3 居住区负荷特征

居住区用电负荷一般分为电热、照明、动力、空调。其中动力负荷主要指电梯、水泵、排烟风机、正压风机等。本规范按公用部分负荷和住户负荷两部分考虑。 4.1.4 公用部分负荷

公用部分负荷包括电梯、水泵、排烟风机、正压风机、公共场所用电和路灯照等设备。进行负荷计算时,备用生活水泵等备用设备容量不列入总设备容量之内。公共服务设施用电容量按实际用电设备容量统计。设备容量不明确时,按负荷密度估算:办公60W/ m2~100W/ m2;商业(含商铺、会所)100W/ m2~150W/ m2。 4.1.5 住户用电负荷应按下表估算。

居住区住宅用电负荷估算表

居民用户类型 户建筑面积S≤90m2 户建筑面积90m2<S≤120m2 户建筑面积120m2<S≤150m2 户建筑面积150m2<S≤180m2 户建筑面积180m<S≤300m 户建筑面积300m<S≤500m 2222用电功率 4—6kW 6—8kW 8—12kW 12—16kW 16—20kW 20—30kW 说明 根据建筑面积30—40W/ m估算 2注:1.表1只做参考,如有特殊负荷,应根据实际情况估算负荷。

2.高于或低于上述基本配置标准的住宅项目由开发建设单位与供电部门双方约定配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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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住宅用电负荷按需要系数法进行统计,需要系数按照《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选择。

4.2 供电方式选择及确定

4.2.1 多层建筑负荷均为三级负荷,客户无特殊需求时按单电源供电设计。原则上选用10kV标准电压等级供电。

4.2.2 别墅建筑负荷均为三级负荷,客户无特殊需求时按单电源供电设计。原则上选用10kV标准电压等级供电。

4.2.3 高层建筑的用电负荷中,居民照明用电属三级负荷,按有关规定可根据客户供电可靠性要求采用单电源或双电源供电方式。电梯、消防、应急照明等用电属二级(或一级)负荷,按规定必须采用双电源供电,原则上选用10kV标准电压等级供电。 4.3 计量方式的确定

4.3.1 居民住宅用电采用一户一表计量方式。

4.3.2 每户居民用电容量在13kW及以下时采用单相供电到户计量方式;用电容量超过13kW,宜采用三相供电到户计量方式。

4.3.3 居住区域内不同电价分类的用电负荷,应分别装设计量表计。对执行同一电价的公用设施用电应相对集中设置公用计量表计。

4.3.4 小区公共负荷必须设独立配电室或从配电室设专柜出线,装设独立计量。 4.3.5 小区内商业用电(含车库)必须从配电室设专柜出线,装设独立计量。 4.3.6 居民小区宜建设低压集中抄表系统,实现远程自动化抄表。 4.4 配电变压器

4.4.1 按《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中4.5.1条规定,按小容量、多布点的原则,多层住宅小区宜设户外预装式变电所(箱变),有条件时也可设置室内配电室。考虑高层建筑对供电可靠性要求,原则上高层住宅小区宜设置室内配电室。考虑供电半径等因素,按小容量、多布点的原则,条件无法满足时供住户负荷的配电室也可设为户外预装式变电所(箱变)。 4.4.2 单台变压器容量:变压器容量应根据实际情况配置。原则上箱变内单台变压器容量不宜超过800kVA;户内配电室单台变压器容量不宜超过1000kVA。接线组别为Dyn11。

4.4.3 装有两台及以上主变压器的变电所,当断开一台时,其余变压器的容量应满足一级负荷及二级负荷的用电。其余变压器容量不宜小于总负荷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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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 配电变压器单台容量不宜大于1600kVA。当用电设备容量较大﹑负荷集中且运行合理时,可选用较大容量的变压器。

4.4.5 对于高层建筑,变压器台数应根据实际情况配置,原则上不少于两台,对负荷较大的住宅区,可适当增加变压器台数。

4.4.6 变压器选型必须满足国家使用新型节能变压器的要求。按《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中4.3.5条规定,设置在民用建筑中的变压器,应选择干式、气体绝缘或非可燃性液体绝缘的变压器,原则上选用干式变压器。油浸式变压器宜采用免维护、全密封的节能型变压器。

4.4.7 与配电装置同室布置的干式变压器,应带有防护等级为IP40的外壳、温控、风机。 4.4.8 应根据变电所所处环境条件选用干式变压器或油浸式变压器。

说明:独立式或外附式变电所,在满足防火﹑防爆要求时,优先采用油浸式变压器。当变电所建在建筑物内或对有防火﹑防爆要求的场所时,应采用干式变压器。

4.4.9 为提高供电可靠性,降低线损,较大规模的住宅小区内的公用变压器应遵循小容量、多布点、靠近负荷中心的原则进行配置,配电室内变压器容量和台数,应按实际需要设置。 4.5 自备应急电源

原则上所有高层住宅区必须有自备应急电源,采用按事故状态下能接带所有重要负荷容量配置的柴油发电机组或燃汽轮发电机组。必要时增加不间断供电装置(UPS)。须满足《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中第5章规定。 4.5.1 自备应急电源一般可由以下几种方式取得:

a)自备发电机; b)UPS不间断供电电源; c)EPS不间断供电电源; d)D-UPS不间断供电电源; e)其它不间断供电电源。

一般的重要负荷可由自备发电机提供自备应急电源;需要不间断供电的小容量重要负荷可由UPS提供自备应急电源;需要不间断供电的大容量重要负荷则可由EPS或D- UPS来提供自备应急电源。

4.5.2 装设自备发电机组或其他应急电源,应符合下列规定:

a)一级负荷的特别重要负荷,允许装设自启动装置。启动回路应采用主断路器的辅助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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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采用继电器接点。

b)其他负荷,不允许装设自启动装置。

4.5.3 允许或不允许自启动的自备发电机组的电气接线,应在自备应急电源与电网电源之间装设防止向电网倒送电的电气装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之一:

a)装设有明显断开点的双投四极刀开关; b)装设双投四极带零位的低压负荷开关; c)装设带控制器的四极双断路器。

5 配电室主要电气设备及选型

5.1 电气设备选择的总要求

5.1.1 电气设备的技术参数或要求必须严格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规定选择和确定,应能满足节能环保要求。

5.1.2 电气设备生产厂家须有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保证产品质量可靠、技术先进。使用的设备必须通过国家授权的法定检测机构(认可)或国际权威检测机构的型式试验和质量检测。 5.1.3 电气设备选型须充分考虑防火、防暴、防污染、节能及小型化等要求。 5.1.4 国家需要进行3C认证的配电设备必须具有国家3C认证证书。

5.1.5 户外电力设备外绝缘应按所址污区等级选择,污秽等级不得小于Ⅱ级。爬电比距按最高电压核算。

5.1.6 户内电力设备外绝缘的污秽等级应按Ⅱ级确定,爬电比距为20mm/kV。爬电比距按最高电压核算。 5.2 架空线路

5.2.1 0.4/0.22kV主干线路原则上选用钢芯铝绞绝缘导线、铜芯绝缘导线,0.4/0.22kV户内线应选用铜芯绝缘导线。

5.2.2 绝缘导线宜选用交联聚乙烯绝缘钢芯铝绞线。户内低压线路宜选用铜芯导线。 5.2.3 技术参数

1.1.1.1.1.2

低压导线持续载流能力控制标准

导线类型 交联聚乙烯 绝缘铝绞线 额定电压(kV) 0.4 标称截面(mm2) 16 25 35 50 70 95 120 150 185 210 300 100 135 165 210 260 310 350 405 470 520 575 注:(a)上表中电流数值作为对导线载流能力的最低控制要求,不代表导线实际载流能力。

(b) 交联聚乙烯绝缘导体的额定运行温度为不超过90℃,短路时的最高温度不超过250℃。裸导线按同样标准控制。

(c) 铜芯导线载流能力控制标准按相同绝缘材质、相同截面铝芯导线载流能力的1.29倍控制。

5.2.4 技术要求

① 导体应采用紧压圆形硬铜线。

② 交联绝缘导线绝缘层应采用挤出交联工艺,导体屏蔽、绝缘应采用共挤工艺,化学交联。 ④ 绝缘层: 1kV 及以下绝缘导线绝缘层标称厚度不低于GB/T 12527-2000《额定电压1kV 及以下架空绝缘电缆》铝芯、铝合金芯架空绝缘电缆技术要求。

⑤ 绝缘导线不圆度:应不大于10%。

⑥ 低压绝缘导线,在通道内树枝与绝缘导线频繁接触的地段可采用加厚绝缘层,但绝缘层厚度不宜超过3.4mm 5.3 电缆线路

5.3.1 1kV 及以下宜选用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YJV)、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VV)型多芯电缆。零线截面应与相线相同。 5.3.2 电缆导体宜选用铜芯;

5.3.3 电缆绝缘水平应按系统接地型式进行选择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5.3.4 电力电缆缆芯截面应按额定电流选择并进行热稳定校验。

5.3.5 电缆终端宜采用冷收缩式、预制件装配式,户外电缆头不得采用绕包式。中间接头不宜采用冷收缩式、预制装配式。电缆附件应具备低烟、无卤、阻燃等性能,电缆终端头应选用使用寿命长、安全可靠性高、安装方便的冷缩、预制式。地下水丰富的地区电缆头及电缆中间头宜采用热缩式。电缆接头原则上放置在地上分线箱(分接箱)。 5.3.6 低压电力电缆芯数,应按低压系统的接地型式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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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7 低压电力电缆绝缘水平, U0 /U应按0.6/1kV选择。

5.3.8 低压电力电缆宜选用低烟无卤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并根据使用环境采用防水外护套、阻燃、耐火型等。 5.3.9 技术参数

低压电缆在空气中敷设时持续载流能力控制标准

绝缘材料 交联聚乙烯 聚氯乙烯 导体材料 铜 铝 铜 铝 额定电压(kV) 标称截面(mm) 16 25 35 50 70 95 120 150 185 210 300 20.6/1(四芯) 65 105 130 165 210 260 300 360 415 495 580 0.6/1(四芯) 50 81 101 128 163 202 233 279 322 384 450 0.6/1(四芯) 65 86 108 138 175 220 255 340 400 470 500 0.6/1(四芯) 50 67 84 107 136 171 198 264 310 364 388 注:(a)上表中电流数值作为对电缆在空气中敷设时的载流能力最低控制要求,不代其实际载流能力。

(b) 交联聚乙烯绝缘导体的额定运行温度为不超过90℃,短路时的最高温度不超250℃;聚氯乙烯绝缘导体的额定运行温度为不超过70℃,短路时的最高温度不超过160℃。 5.3.10 技术要求

① 导体应采用圆形无氧铜绞合紧压,紧压系数不小于0.9;

② 交联电缆的导体屏蔽、绝缘、绝缘屏蔽应采用三层共挤工艺,全封闭化学交联; ④ 绝缘层

1kV 及以下绝缘导线绝缘层标称厚度应不低于GB/T 12527-2000《额定电压1kV 及以下架空绝缘电缆》铝芯、铝合金芯、铜芯架空绝缘电缆技术要求。

⑤ 金属屏蔽

由重叠绕包的软铜带组成,铜带应采用焊接方式连接,满足短路温度要求。绕包应圆 整光滑,搭盖率应不小于15%。三芯屏蔽截面积之和不小于25mm2(按管状计算),且三芯 屏蔽应接触良好。

⑥ 填充材料及隔离套

缆芯应采用非吸湿性材料填充紧密无空隙,三芯成缆后外型应圆整,电缆不圆度应小于15%。隔离套厚度平均值应不小于标称值,且任一点最小厚度应不小于标称值的80%。

⑦ 铠装

铠装钢带应采用双层镀锌钢带。 ⑧ 外护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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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护套厚度平均值应不小于标称值,任一点最小厚度应不小于标称值的80%。 5.4 低压配电柜及断路器

原则上宜采用外形紧凑可节省占地面积的抽屉式低压配电屏或多米诺低压组合式开关柜。 5.4.1 低压开关柜的分断能力,应根据短路电流计算后确定。但不应小于30kA。

5.4.2 低压断路器在短路条件下的通断能力, 应采用安装处预期短路电流周期分量的有效 值进行验算。当短路点附近所接电动机额定电流之和超过短路电流的1%时,应计入电动机反馈电流的影响。

5.4.3 配电站低压进线开关和分段开关应采用断路器,应具备联锁和闭锁功能。低压进线 断路器不宜设置失(低)压脱扣装置。

5.4.4 配电站内低压进线、出线及联络断路器应采用三极断路器。配电站内自发电备用电 源接入低压配电系统的断路器与市电断路器之间应设置电气及机械联锁,并采用四极断路器。 5.4.5 台架变、箱式变低压出线断路器应采用动作电流可调节式断路器,电子式脱扣。 5.4.6 智能化建筑及采用集中控制的低压开关柜,宜选用带通讯接口的智能化产品。 5.4.7 低压无功补偿柜,应采用智能型免维护无功自动补偿装置,具备自动过零投切、分相补偿等功能。 5.4.8 技术要求

① 宜选用空气断路器,不宜配置失压脱扣。

② 低压断路器宜按照高于设计负荷1.5 倍核定额定电流。

③ 配电站低压进线及分段开关应采用电动/手动一体操作机构,宜选用框架式断路器。 ④ 保护装置:应采用动作电流可调节式电子脱扣式保护装置。框架断路器宜采用三段式电子脱扣器,宜采用菜单式整定,宜具有操作次数及磨损记录;塑壳断路器宜采用采用二段式电子脱扣器(如出线开关额定电流为400A 或630A,塑壳开关必须满足B 类应用标准, 即具有短路延时脱扣功能,以保证选择性)。

⑤ 与电缆头或导线连接的桩头及端子均应采用铜合金材料。截面除应满足额定电流外,还应能承受断路器的峰值耐受电流和短时耐受电流。

⑥ 应配置开关位置信号回路(常开、常闭辅助接点回路各一对)端子。 ⑦端子的连接应符合GB 5273-85的标准。 5.4.9 低压断路器技术参数

1.1.1.1.1.2

电压等级(kV) 额定电额定电流额定峰值耐受电流(kA) - 额定短路耐受电流(kA) 35 额定额定短路开断电流(kA) 短路持续时间(s) 35 开断容性电流能力(A) 4 SF6气体要求 额定雷电耐受额定工频耐受压(kV) (A) 冲击电电压压(kV) (1min) 1kV(低压) 操作顺序 分-0.3s-合分-180s-合分 1kV(低压) 机械稳定性试验次数(次) 0.4 0.4 10-2000 分、合闸合闸弹跳时间(s) 不同期时间(s) 绝缘型式 操作机构 失步开断电流 无要求 无要求 空气 弹簧手动 无要求 无要求 无要求 8000

5.5 隔离开关

5.5.1 0.4kV 隔离开关选用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5.5.2 技术参数 电压等额定电压额定开断次数(次) 无要求 额定动、热稳定电流(kA/s) 20\\2 额定动稳定电流(kA) 无要求 级(kV) (kV) 0.4 0.4 额定电流(A) 100-2500 额定关合电流(kA) 有功负荷开额定开断电缆断电流/闭环充电电流(A) 开断电流(A) 额定雷电冲击额定工频耐耐受电压(kV) 受电压(kV) 机械寿命(次) 无要求 无要求 无要求 无要求 无要求 1000 5.5.3 技术要求

① 隔离开关应有明显、易观察的分、合闸位置指示标志,应具备分合电感、电容等小 电流能力,应使电压互感器、避雷器、空载母线、励磁电流不超过2A的空载变压器及电容电 流不超过5A的空载线路等,在正常操作时能可靠切断。

1.1.1.1.1.2

② 桩头及端子

与电缆头或导线连接的桩头及端子应采用铜合金材料。截面除应满足额定电流外,应能承受负荷开关的峰值耐受电流和短时耐受电流。 5.6 电流互感器

5.6.1 应采用干式电流互感器。 5.6.2 主要参数

电压等级(kV) 额定电压(kV) 额定短时额定电流(A) 次级排列 热稳定电绝缘介流/持续时质 间(kA/s) — 干式 其它 0.4

5.6.3 技术要求

0.66 100-2000/5 10P20/0.5 ① 户内宜采用变比可调式电流互感器,调节范围不超过两档。 ② 二次绕组对地耐压:工频2kV/1min。 ③ 局放≤20pc。 5.7 避雷器

5.7.1 应采用无间隙金属氧化锌避雷器。 5.7.2 技术参数

8/20μs最高持续运行电压(有效值)(kV) 0.5,0.42,0.28 0.24 直流1mA参考电压不雷电冲击残压(峰值)不大于3/60μs3/60μs短时耐受电流(峰1/5μs陡坡冲击残压(峰值)不大于(10kA或20kA下)适用电压等级 额定电压(kV) 操作冲雷电2ms标称击残压冲击方波放电(峰值)电流同流电流不大于残压容量小于(kA) (10kA3kA或(kV) 峰值 (kV) 或20kA2kA下)下)(kV) (kV) 2.6,1.3 1.2,1.6 无要求 值)(kV) (kA) 0.4,0.22 5.8 电缆分支箱

5.8.1 低压双电源切换箱

① 不得采用交流接触器切换,宜采用电机或固态原件切换。 ② 低压双电源切换箱防护等级宜不低于IP52。

1.1.1.1.1.2

5.8.2 低压电缆分支箱及JP 柜

① 低压电缆分支箱及JP 柜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2。

② 低压电缆分支箱及JP 柜应设置母线,不宜采用软连接形式,宜内设总开关或总隔离刀闸。 ⑤ 若出线选用熔断器开关, 应采用模块化设计,能带负荷操作。

6 低压配电系统及户表计量装置

低压供电半径〔配电变压器至集中表箱的最大距离〕原则上不超过500m,具体可根据 S=PL/CΔU%公式计算出合理供电半径。 注:式中P——有功功率,kW; L——输送距离,m; C——电压损失系数。

系数C可选择:三相四线制供电且各相负荷均匀时,铜导线为85,铝导线为50;单相220V供电时,铜导线为14,铝导线为8.3。 6.1 低压配电系统模式

6.1.1 供公用设施的配电室(或出线柜)按专用配电室标准设计施工,必须分表计量,可由用电客户在保证安全合理用电的前提下自行决定采用何种方式敷设出线。

6.1.2 供高层住宅用电的配电室(或出线柜)宜采用电缆或封闭插接母线出线。由专用的管道井供至各楼层,各楼层设配电小间。管道井设置符合配电线路安装的技术要求,同时便于运行、维护、检修。

6.2 低压主干线(配电室低压出线开关至电缆分支箱)

6.2.1 原则上新建多层住宅小区低压主干线采用铜芯交联电缆〔阻燃铠装〕出线。电缆采用电缆沟或埋管敷设。主干线导线截面选择原则上不低于95mm2。

6.2.2 原则上别墅住宅小区低压主干线采用铜芯交联电缆出线。电缆采用电缆沟或埋管敷设。导线截面选择原则上主干线不低于95 mm。

6.2.3 原则上别墅住宅小区应在适当位置预设电缆分线箱,以满足小区特殊负荷供电需要。 6.2.4 高层建筑低压配电干线以垂直敷设为主,原则上采用分区树干式系统(把一座高层建筑划分成n个单元区,每个单元采用电缆或插接母线供电)。

2

1.1.1.1.1.2

6.2.5 改造小区因地形地物环境条件不能敷设电缆时可采用架空绝缘线路进行供电。当低压主干线采用架空线路进行供电,沿墙敷设时,固定在墙上支架必须使用经热镀加工过的铁附件,不得使用电镀或其它工艺处理铁附件,且四相线导线所形成的平面应与墙面成90o相互垂直。 6.3 电缆分支箱

6.3.1 所有电缆分支箱的制作,必须采用1.1mm厚度以上的不锈钢。 6.3.2 电缆分支箱锁采用具有磁性防撬功能密码锁及通用密码钥匙。

6.3.3 电缆分支箱必须设置进、出线空气开关(不带漏电保护),在箱内接线工作完成后,应对箱内的底部进行封堵,防止小动物进入箱内造成短路故障。

6.3.4 电缆分支箱应喷有 “分线箱编号”、“有电危险 注意安全”字样及闪电等标识。 6.4 分支线 (即接户线,电缆分支箱至集中表箱段)

6.4.1 低压供电线路主干线到每个住宅单元宜采用三相四线制的方式供电,每个住宅单元只设一个电源点,电源点要选择在供电线路与负荷中心处,要防止迂回供电。分支线导线截面根据用电负荷进行选择,分支线导线截面选择原则上不低于50 mm。 6.4.2 分支线采用交联聚乙稀绝缘铜芯电缆,零线与相线截面相同。

6.4.3 改造小区因地形地物环境条件不能敷设电缆时可采用架空绝绝缘线。架空分支线施工的工艺标准,严格按照DL/T602-1996《架空绝缘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程》中有关接户线的要求进行改造,具体要求是:

a) 低压架空分支线的档距不得超过25m。

b) 分支线应尽量避免从10kV引下线间穿过,无法避免穿越时,对10kV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2m。

c) 分支线对地距离不应小于2.5m;跨越街道的低压绝缘线至路面中心的距离,通车街道不应小于6m。

d) 低压线与弱电线路的交叉距离: 1) 低压线在弱电线路上方:0.6m; 2) 低压线在弱电线路下方:0.3m; 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隔离措施。 e) 低压线固定要求:

1) 在杆上固定在绝缘子上,固定时接户线不得本身缠绕,应用单股扎线绑扎。

2

1.1.1.1.1.2

2) 沿墙敷设时,固定在墙上支架必须使用经热镀加工过的铁附件,不得使用电镀或其它工艺处理铁附件,且四相线导线所形成的平面应与墙面成90o相互垂直。挂线钩应固定牢固,可采用穿透墙的螺栓固定,内墙应有垫铁,混泥土结构的墙壁可使用膨胀螺栓,禁止使用木塞固定。 3) 低压线不得在档距内连接,不得有中间接头和空中搭头。 6.5 集中表箱

所有电能表必须集中安装于集中表箱内,农网采用分户或集中安装方式。 6.5.1 箱体功能设置

箱体分三区:单元配电箱区、计量配电箱区、出线开关区。单元配电箱区内装设一只三相自动空气开关和若干只(视户数确定)低压隔离器,三相自动空气开关用于控制本单元的电源,隔离器用于切断每户电源;计量配电箱区用于安装计费电能表;出线开关区用于装设每户的双极空气开关。每个单元箱应单独设置保护接地。集中表箱的基本功能如下:

a) 集中表箱单元配电箱区设单元空气开关、低压隔离器;计量配电箱区设计费电能表;出线开关区设双极空气开关。单元配电箱区门锁设具有防撬功能的磁性密码锁(钥匙由供电部门管理);计量配电箱区门锁设具有防撬功能的磁性密码锁(钥匙由供电部门管理),箱盖加封;出线开关区门锁设通用十字锁(钥匙由小区物业管理),钥匙通用。

b) 集中表箱内的低压隔离器、表位、出线空气开关处应标有对应编号。

c) 计量配电箱区内电能表的排列按从左到右,从上到下的顺序,根据门牌号按一楼至顶楼,从左到右顺序排列,走道灯表计设置在箱内右下最后一个位置。

d) 每只电能表的出线侧装设一只双极空气开关,双极空气开关的出线接至每户住户配电箱,导线采用聚乙烯塑料绝缘的铜芯线(BV线)。

e) 集中表箱内布线要求:A相:黄色,B相:绿色,C相:红色,零线:蓝色,保护接地线:黄绿相间。

f) 集中表箱内电能表后的出线:火线(L)为红色,零线(N)为蓝色;保护接地线(PE)为黄绿相间的导线。

g) 单元配电箱区装设一只三相塑壳空气开关,用于控制本单元的电源,操作手柄须露在门外,隔离器操作手柄不外露,单元箱内母线须预留三相用电接口。一个单元配电箱内只能装设一只三相空气开关。

1.1.1.1.1.2

h) 集中表箱应设置保护接地,与安全接地网连通,在表箱前应将零线同保护接地线分开,分开后零线不得再设置重复接地。三相五线制接户线在每个单元入户的支架处,零线应重复接地,即采用TN-C-S系统。

i) 电能表安装接线必须符合装表工艺标准和计量接线的要求。 6.5.2 计量表计的配置

a) 各类电能计量装置应满足国家和电力行业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并通过法定检定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鉴定机构检验合格投入使用。

b) 选用准确度不低于2.0级的电子式电能表,可实现远方集抄电能表。

c) 电能表容量配置:住户电能表按10(40)A ,10(60)A配置;走道灯电能表按1.5(9)A或5(20)A配置。

d) 电能表功能:电能表应具备基本计量、分时计量、事件记录、负荷监控、冻结电量、停电抄表、停电时间统计、负荷曲线记录、复费率计量、电力载波通信、防窃电、液晶显示等功能。 6.5.3 分级保护

低压供用电系统中为了缩小发生人身电击事故和接地故障切断电源时引起的停电范围,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应采用分级保护。

a) 分级保护方式的选择应根据用电负荷和线路具体情况的需要,一般可分为两级或三级保护。各级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动作电流值与动作时间应协调配合,实现具有动作选择性的分级保护。

b) 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分级保护应以末端保护为基础。住宅和末端用电设备必须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末端保护上一级保护的保护范围应根据负荷分布的具体情况确定其保护范围。

c) 为防止配电线路发生接地故障导致人身电击事故,可根据线路的具体情况,采用分级保护。

d) 配电线路电源端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动作特性应与线路末端保护协调配合。 e) 电源端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应满足防接地故障引起电气火灾的要求。 f) 对消防有特殊要求的用户,空气开关应具备火灾信号跳闸输入功能。 6.5.4 每户保护装置的选择及设置

a) 单相断路器采用双极开关,火、零线都能同时断开。

b) 集中表箱在电能表与单元空气开关之间应装设低压隔离器,电能表后装设双极空气开关,双极空气开关不带漏电和过压功能,只具有过流和速断功能。

1.1.1.1.1.2

6.5.5 表箱箱体

a) 表箱观察窗应采用无色透明有机玻璃,厚度不小于4mm,面积满足监视抄表的要求。箱体应具有防撬功能,表箱绞链应采用暗绞链,安装于户外的表箱必须采用1.1mm以上的不锈钢加工且应具有防雨和防阳光直射计量表计等防护措施。

b) 表箱应喷有“南网标识”、“XX幢XX单元”、“有电危险 注意安全”字样及闪电等标识。

6.5.6 安装位置

a) 表箱的安装位置应便于安装、抄表、用电检查和运行维护。

b) 别墅区集中表箱落地安装,表箱底座高出地面0.3m。底座周围应采取封闭措施,并应能防止小动物进行箱内。

c) 多层建筑原则上安装在一至二楼。集中表箱安装高度:安装表箱的高度应方便装拆表和抄表,并应考虑安全因素。采用挂墙式的集中表箱单元箱区外露单元空气开关操作手柄距地不得低于1.7m。装设在表房内集中表箱的底部对地面垂直距离不得少于0.8m。

d) 高层建筑原则上按单元集中的表箱安装在竖井一楼或二楼配电小间内,分楼层集中的表箱安装在竖井相应楼层配电小间内。具体视工程实际确定。对未设置楼层配电小间的,集中布置于底层。集中表箱安装高度:安装表箱的高度应方便装拆表和抄表,并应考虑安全因素。采用挂墙式的集中表箱单元箱区外露单元空气开关操作手柄距地不得低于1.7m。装设在表房内集中表箱的底部对地面垂直距离不得少于0.8m。

e) 嵌入安装和外挂安装。(嵌入安装即为嵌入墙体内部的安装;外挂式安装即为突出在墙体外的安装)

6.5.7 推荐集中表箱外型图及电气接线图

图1:集中表箱外型图

1.1.1.1.1.2

图2:集中表箱电气接线图:

6.5.8 分户线(集中表箱至每户住户配电箱)

用聚乙烯绝缘的铜芯导线(BV型),应采用阻燃型的PVC管穿线,零线和相线采用相同截面。A相黄色、B相绿色、C相红色、零线为蓝色,导线截面满足热稳定要求,最小不低于6mm2。保护接地线为黄绿相间的导线。 6.6 住户配电箱

住户配电箱内装设一只具有过流、速断、漏电、过压保护功能的双极空气开关,功能要求为: a) 过电压动作280V+5% b) 漏电动作电流30mA

住户101住户进线总开关漏电电流:≤30mA带过压保护:280v+5%额定电流与电表匹配住户102住户103住户N01住户N02住户N03楼道照明预留三相五线出线(非强制要求)预留单相三线用户出线(非强制要求)自电缆T接箱保≤10Ω三相三极空气开关分断电流按6倍额定电流鉴定护接地电阻ABCNPE通断器:≥40A住户101Wh住户102Wh住户103Wh三相四极空气开关分断电流按6倍额定电流100A住户N01Wh住户N02Wh住户N03Wh路灯Wh预留Wh熔断管额定电流与电表匹配 >40A双极空气开关带漏电:≤30mA带过压:280V+5%额定电流:25A1.1.1.1.1.2

c) 空气开关须带试验按钮,过压、漏电、过流、速断动作后用空气开关复归,须有动作信号指示。 6.7 导线敷设

6.7.1 原则上小区高压电缆和低压主干线、分支线均采用电缆,经电缆沟或埋管敷设。建成后电缆两端必须挂电缆标示牌。电缆标示牌必须标明电缆起始点及型号。

6.7.2 改造小区因地形地物环境条件限制不能敷设电缆而采用架空线路时,应符合本规则架空线路敷设要求。

6.7.3 集中表箱至住户配电箱段采用BV线,经PVC管等敷设。

6.7.4 干线不应有中间接头。集中表箱单元配电箱区三相空气开关的进、出线应用纯铜线鼻子压接,箱内和表箱至各住户的导线敷设应防止绝缘破损,穿管线中间不能有中间接头。 6.7.5 电缆布线必须满足《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第五章第六节电缆布线的规定。 6.7.6 PVC管敷设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a) PVC管应采用阻燃平滑塑料管,导线在管内不得有中间接头,接头应在接线盒内连接,联接要紧固可靠不发热,并做好绝缘处理,绝缘安全可靠。

b) PVC管明敷时应根据管径确定固定点,不得超过规程的规定。 c) PVC管明敷时应有防止机械损伤的措施,安装稳固。 d) PVC管穿过楼板时,应直接穿通,中间不能留接头。

e) PVC管的管径选取:其内径应比管内全部导线直径的总和大1?25倍。穿16mm2 BV导线选内径不小于32mm的PVC管;穿25mmBV导线选内径不小于40mm的PVC管;穿35 mmBV导线选内径不小于50mm的PVC管。

f) PVC管安装完成后,楼板的空洞用水泥应封堵好,表面要粉刷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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