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权论

更新时间:2024-05-20 21:33: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第一章 发展呼唤分配制度改革

发展是一个增加全社会财富、做大蛋糕的过程,而给个则是一个自始至终不断调整利益分配格局的过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保持了快速增长的台式,无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的收入都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分配制度的改革,激发了社会各界人士聪明才智的发挥,从而大大增加了我国社会财富的总量。但不可否认的是,社会各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也随着时间的推移呈现出不断拉大的趋势。我国当前面临的形势是,一方面要充分调动各种生产要素的积极性,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另一方面也要给各种生产要素以合理的“定价”,以确保普通劳动者的基本生存和生活条件,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进入“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将由过度追求GDP增长向寻求财富均衡分享转型,即“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低收入者收入明显增加,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贫困人口显著减少,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第一节 分配制度改革的紧迫性 一、 中国平安老总的6000万年薪事件

2008年3月,总部位于深圳市的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公布了公司2007年年报,其中高管们的天价年薪像一颗威力巨大的“炸弹”让大部分人为之震惊。 平安保险2007年报显示,2004年设立的长期激励计划于2007年首次支付首期,支付总额为5亿元,占2007年全年净利润2.6%。受益于激励计划,包括董事长马明哲在内的平安高管2007年薪酬几乎翻番。马明哲的税后收入由1338万元涨到2579万元,总经理张子欣的税后收入由115万提高到2665万元,首席保险业务执行官梁家驹由1710.3万元提高到2688.2万元,董事会秘书孙建一由581万元提高到1441万元。这一年,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的净利润增长140.2%,而马明哲的税前收入却暴增到394%,达到至6616万元(其中2000万元捐出)的天文数字。

反对者认为高管们从平安得到的回报似乎过于丰厚,而平安公司则认为,薪酬是聘请国际知名的机构制定、经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因此是合理和合法的。一时间,各种观点针锋相对,但似乎谁也难以说服对方。2008年,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的经营决策频频出现了重大失误,公司业绩一落千丈。

2008年下半年,面对来势汹汹、波及世界范围的金融危机,许多跨国公司采取了降薪等解决成本的措施,如世界第四大PC制造商联想集团高管团队降薪30%——50%,全球组嗲的IT代工企业鸿海董事长郭台铭,只争取性的1万元年薪。但国人没有看到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刊登类似的公告,因此,他们更有理由质疑那个“负盈不负亏”的薪酬制度。

二、 央企高管和职工收入差距悬殊,引起各界关注

近些年的资料显示,企业制度改革后,掌握着我国经济命脉的中央企业管理层年薪上涨的幅度过大,其年薪动辄数十万、数百万甚至千万以上,而大多数员工月工资一两千元,高管与普通职工之间的收入差距十分悬殊。如2007年,中国神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6位高管年薪2404万元,平均每人150.25万元,其中年薪超过百万的8位,而两位副总裁年薪均为304万元,是整个能源行业年薪最高的高管。

对此,许多人士认为,央企规模大、管理层劳动强度大,高新也是理所当然的,但毕竟企业的资产是国家的,管理层也是受委托经营,企业的业绩同样需要广大职工的共同努力,众多高管获取的高薪实际上是一种制度寻租,而一般与员工的贡献也不小,企业职工的收入差距应当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为宜。 三、 中国居民收入差距已经超过合理限度

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基尼系数持续走高,目前已经达到一个历史高点。据世界银行的测算,中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已由改革开放前的0.16上升到2009年的0.47,不仅超过了国际上0.4的警戒线,也超过了世界所有发达国家的水平。在世界银行所公布的135个国家中,中国名列第36位,接近拉丁美洲和非洲国家的水平。

不断攀升的基尼系数说明我国的社会利益共享机制发生了严重断裂,收入分配格局严重失衡。目前,我国东西地区职工的最高工资与最低工资可相差2.7倍;城乡居民收入比达到3.3倍;行业之间最高工资与最低工资相差15倍左右;电力、电信、石油、金融、保险、水电气供应、烟草等国有行业的职工数不到全国职工总数的8%,但工资和工资外收入总额却相当于全国职工工资总额的55%,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的2倍到3倍,如果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差距可能更大;另外,不同群体间的收入差距也在迅速拉大,上市国企业高管与一线职工的收入差距在18倍左右,国企高管与社会平均工资相差128倍。据世界银行的最新报告,美国5%的人口占据了60%的财富,而中国则是1%的家庭掌握了全国41.4%的财富,财富集中度远远超过美国,成为全球两极分化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

四、 劳动所得比重持续下降

与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相联系的是,在社会的收入分配中,劳动所得比重持续下降,而资本等其他要素所得则表现出明显的上升势头,有此造成了相

当一部分普通劳动者的生活比较拮据,没有能够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 中国社科院2008年发布的《社会蓝皮书》指出,我国劳动报酬占国民收入的比重逐年下降——2003年以前一直在50%以上,到2006年降至40.6%,2007年更是降至39.74%。与之对应的企业利润则是在上升,资本回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由20%左右上涨到30,6%。而在发达国家,劳动要素份额一直居于资产和业主收入之上,且呈上升趋势,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美国接近于70%,其他国家和地区普遍在54%至65%来比较分析各国的居民收入水平现状。他认为,这

一比例欧美最高,平均达55%,日本是53%,澳大利亚是 47%,韩国是44%,南美洲的阿根廷、墨西哥和委内瑞拉平均是33%,东南亚包括菲律宾、泰国平均是28%,中东包括伊朗和土耳其平均是25%,而我国的这一比例从之前的在人均工资方面,每小时人均工资德国大概是30美元,美国大概是20美元,泰国为2美元,而我国才0.8美元。

2010年1-10月,全国财政收入累计70899.8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2536.02亿元,增长21.5%(前3季GDP增长率为10.6%);其中10月份收入7860.31亿元,比去年同月郑家1015.38亿元,增长14.8%。全年财政收入总额预计将超过8万亿,有望紧随美国成为全球第二大财政收入经济体。这些数据充分体现了经过2008年的金融危机,中国经济恢复迅速,重新步入强劲增长的轨道,但也凸显了“国富民穷”的现状。因为在财政收入迅速增长的背后,是2010年前5个月消费税增长26%,个人所得税增长29%营业税增长36%。据耶鲁大学陈志武教授分析,从1995到2007年,去掉通胀成分后,政府财政收入增加5.7倍,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只增加1.4倍,农民人均纯收入仅增加1.2倍。不仅如此,政府除了财政收入,还掌握着包括国企、公有土地和矿产资源等全国76%的财富资源。

当前居民收入差距大不正常拉大、居民收入水平过低以及居民收入增长不能与GDP和CPI同步等现实问题不仅使国民收入分配陷入困境,也使社会公平和正义面临越来越严峻的挑战,与我国建立和谐社会的目标偏离得越来越远。

第二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分配制度的主要模式变迁 一、计划经济与分配的大锅饭(1949年-1978年)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逐步没收了官僚资本,并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陆续进行了土地改革运动、合作化运动、对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和人民公社运动,完全消灭了生产资料的私有制,而1960年代的各种“割资本主义尾巴”运动和“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更是几乎消灭了中国大陆在生产资料领域的一切私有现象。于是,这一时期,在所有制结构和产权制度安排方面,实行单一的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形式,不允许其他经济成分存在,它限制排斥乃至否定私人产权的合法性。到1978年,偌大的中国仅剩下15万个体劳动者,各种非公有制、公私合营等经济因素均已不复存在。

表1-1 1952年-1986年间城镇个体劳动者数量变动情况

年份 数量(万人) 年份 数量(万人) 1952 883 1975 24 1957 104 1978 15 1962 216 1980 81 1965 171 1985 450 1970 96 1986 483 资料来源:朱光磊;《中国的贫富差距与政府控制》,上海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94页。

计划经济体制下单一的所有制结构决定了此时的基本分配原则是按劳分配,即按劳动贡献分配个人收人,或者更具体一点,是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进行分配。这种分配制度不允许任何个人凭借非劳动要素(如资本等)参与社会收人的分配,即使是个人积累了一定的货币资产,社会也不允许个人将货币资产投人生产以获取收人。

在计划分配体制中,虽然计划当局力图做到按劳分配,使个人的“劳”和“酬”对等起来,但由于信息不对称、计划者的有限理性和各级体制的僵化等原因,收人分配政策是平均主义导向的,分配的结果总体上也是趋向于平均化的。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到“文革”之前的这一段时间,农村全面实行了平均主义的收人分配政策,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的高潮时期更是实行了名副其实的分配上的“大锅饭”,甚至一度实行了荒唐的“集体食堂”。在城市,虽然1956年开始启动的工资制度的出发点并不是平均主义的,比如干部的级别制度,产业工人的八级工资制,建筑工人的七级工资制,熟练劳动者和非熟练劳动者的工资差别等,有时还能有少量的奖金和实物奖励。但由于政治和意识形态上的原因,也越来越偏向于平均主义的分配制度。特别是在“文革”开始以后,城市职工正常的晋级、加薪工作完全停止。这时,一个人就业以后,如果是工人,经过三年学徒和一年一级工,最后定格在二级工的工资;如果是中专或技校毕业的工人、干部,经过一年的一级工或相当级别的干部,最后也是定格在二级工或相当级别的干部;原先已经就业的工人和干部的级别一直保持不变;工人,不提级;干部则“以工代

干”,只提职,不提级,更不增资。到了20世纪80年代初,人们发现:在工龄大约15年以上的职工中,看一个人的年纪(工龄),就可大体知道他的工资;看工资,就可大体知道他的年纪(工龄),即出现一种特殊的“收人分配年龄差距”;在工龄大约巧年以下的职工中,还出现了师傅和徒弟同为“二级工”的现象。 计划经济体制下平均主义的分配制度决定了劳动者收人的外生决定性,与个人的选择和努力无关。因此,这种分配制度既不能给予劳动者计划经济体制下平均主义的分配制度决定了劳动者收人的外生决定性,与个人的选择和努力无关。因此,这种分配制度既不能给予劳动者有效的激励,难以调动其劳动积极性,促进生产效率的提高,又不能真正做到按劳分配,给劳动者以普遍的公平感,结果是效率与公平的双重损失。但需指出的是,这一时期的平均主义主要体现在城镇和农村内部的收人分配上,在实行“城乡二元化”的体制中,城市和农村的居民一直存在着相当大的收人差距。

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模式的变化

我国计划经济时期高度平均主义的分配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损害了经济活动的效率,导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期停滞不前。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人和社会经济实践的变化,我国的收入分配理论和政策也在不断地创新和发展。以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起点,根据不同时期收人分配制度在处理效率与公平两者关系时的不同取向,可以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人分配模式的变化分为三个阶段。 (一)兼顾效率和公平的分配方式(1978-1992年)

十一届三中全会首先以农村为突破口,开始了分配制度的改革。十一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为了调动几亿农民的社会主义生产积极性, “公社各级经济组织必须认真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计算报酬,克服平均主义”,“人民公社各级经济组织必须认真执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男女同工同酬。加强定额管理,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付给报酬,建立必要的奖惩制度,坚决纠正平均主义”1。这是改革初期党和国家重要文件中首次出现有关收人分配的论述。它以分配制度改革和利益结构调整为突破口,以打破平均主义和“大锅饭”为收人分配体制改革的起始目标,重新强调按劳分配原则。

1980年3月以后,各地开始实行生产责任制和定额计酬制。1983年中央1号文件指出:要对人民公社体制进行改革,一是实行生产责任制,特别是联产承包制;二是实行政社分开。至此,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由改革试点转向全国推广。“缴够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的收人分配制度改革,赋予了农民更多的“剩余索取权”,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使从1978到1984年我国粮食产量连创历史新高。

1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8页。

从1984年开始,改革的重心开始从农村转向城市,其改革的核心是对国有企业经营机制进行改革,而国有企业改革首先也是从分配制度开始的。在改革的初期,通过扩权让利的方式给予企业少量的分配决策权,企业可以通过利润留成,以资金的形式给职工以激励,这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但是,分配的集权化和计划化特征还非常明显,企业的分配决策权相当有限。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除在一些小型国有企业实行租赁经营外,大多数国有企业都实行了承包经营责任制,标志着国有企业的改革进人到一个新的时期。承包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政企职责分开,使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适当分离。通过此项改革改革,企业的厂长(经理)得到剩余支配的权利。另一方面,由于工 资与企业的绩效挂钩,劳动者可以从积极劳动中得到收益,企业职工之间的收人开始出现差距。总体而言,这些政策措施调动了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积极性,打破了国有企业分配制度上的大锅饭,极大地推动了国有企业改革。到1988年,80%的城市国有和集体企业都实行了承包制。但是城市的承包制并没有迅速解决企业的许多经营体制问题。由于计划价格的存在、承包者多为政府任命等因素,政府行政干预的作用依然很大,承包制所希望解决的企业“自负盈亏”的目的并没有实现。由于双重体制的并存和摩擦,在收人分配方面的主要特征就是两种现象并存,即计划体制内的平均主义和体制外与体制间的收人差距较大。

虽然在承包制阶段,国有企业分配制度的集权化、计划化和平均主义色彩在一定程度内依然存在,但国有企业在内部分配方面的自主化趋势得到加强,劳动用工制度和工资分配制度开始向市场化方向发展。这一时期,国有企业承包人的管理要素在一定程度上开始参与分配,同时,也出现了承包人“风险收人”等新型分配方式。

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正式提出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分配原则。会议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方式不可能是单一的,除了按劳分配这种主要方式和个体劳动所得以外,企业发行债券筹集资金,就会出现凭债权取得利息;随着股份经济的产生,就会出现股份分红;企业经营者的收人,包含部分风险补偿;私营企业主雇用一定数量劳动力,会给企业主带来部分非劳动收人等等,只要这种收入是合法的,就是允许的。十三大关于我国分配机制的论述,是在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前提下,首次确认了非劳动所得的合法性,实现收人分配方式的非劳动性和多样性,这实际上间接承认了劳动以外的其他 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现实,推动了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改革。 (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模式(1992-2007年)

1992年,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改革的目标。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人,收人分配制度也在不断创新。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个人收人分配要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劳动者的个人劳动报酬要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平均主义,实行多劳多得合理拉开差距。坚持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的政策,提倡先富带动和帮助后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此次分配制度的改革是用“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代替了“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的提法,意味着允许属于个人的资本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而在公平与效率这两个难题的选择上,突破了以前的兼顾效率和公平的提法,正式提出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在总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分配制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在1997年10月召开的十五大上,中央继续强调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并第一次提出了“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等新的分配思想,这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在理论上第一次提出要建立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是对转型期收人分配理论的一次重大创新和突破。它明确肯定了资本等非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必要性和合法性,彻底突破了过去单一的排斥非劳动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传统分配制度。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不仅符合社砚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而且符合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是对马克思主义收人分配理论的一个重大创新。

进人21世纪,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基本确立,开始进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随着各种市场化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收人分配理论又有了新的发展和创新。2002年10月党的十六大报告在分配制度上进一步提出:“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分配理沦的重大发展,明确了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基本原则,即“按贡献参与分配”,这种分配制度既肯定了劳动在财富创造过程中发挥着关键性作用,又肯定了其他要素在生产过程中的不可或缺性。十六大报告还提出:“一切合法的劳动收人和合法的非劳动收人,都应该得到保护”,这是第一次明确提出要对非劳动收突破了“非劳动收人就是剥削收人”的传统观点,有利于确定非劳动收人获取者的预期提高全社会非劳动生产要素的配置和使用效率。

总体来说,这一时期,随着我国企业改革与改制的深化,国家只在一些政策性、法律性和原则性的事务中发挥作用,而把更多的收人分配决策权交给了企业,企业对居民的收人分配开始产生深刻影响。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下,一方面,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加快了企业破产、兼并和重组的进程,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数剧增。另一方面,自1997年开始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实施“抓大放小”政策以后,民营经济在从业人员和企业数量上都超过了国有和集体经济。所有制结构的多元化使得居民收人来源和收人形式多样化,各种非劳动收人在收人分配制度中的作用越来越大。随着各类要素市场的不断发育成熟,资本、土地、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通过市场来配置的比例不断提高,非劳动收人在人们收人中所占的比重也有扩大的趋势。随着我国由平均主义作为导向的分配模式向“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分配模式转换,出现了程度更大、表现形式更为多样化的居民收人差距。

十六大在公平和效率的关系上也进行了丰富和发展,比较明确地论述了效率和公平如何统一的问题,提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再分配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人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分配”。此外,强调“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既要提倡奉献精神,又要落实分配政策,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人

悬殊”。这是对20世纪90年代以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方式所导致的收人分配差距问题进行总结和反思而得出的结论。

(三)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分配方式(2007年以来)

2007年10月召开的十七大,延续了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思想,但是在具体表述上把“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改为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并提出了“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人”的主张,完善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收人分配制度,预示着我国分配领域的深层次改革正在加快推进“健全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

针对以前分配制度改革所带来的居民收人差距过大、贫富分化的不公现象,十七大第一次明确地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这一新提法明确摒弃了长期以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提法,对公平与效率的关系进行了新的定位,其最大突破在于初次分配除了注重效率外,还要强调注重公平。这是分配理论上的又一大创新,无疑将收人分配领域的改革思路大大拓宽了一步,是解决收人差距逐步拉大问题的政策要点和着

力点,对于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2010年10月,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建议》强调要合理调整收人分配关系。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努力提高居民收人在国民收人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创造条件增加居民财产性收人;健全扩大就业增加劳动收入的发展环境和制度条件,促进机会公平。逐步跳最低工资标准,保障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十二五”规划建议提出要使城乡居民收人普遍较快增加·这标志着我国未来政策的着力点把提高居民收人、缩小贫富差距、富裕人民群众作为全新思路和战略。

第三节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主要表现形式及成因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居民的收人分配差距呈现持续扩大的态势,并且这种差距呈现出多样化特征,综合起来,可将我国目前的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划分为区域差距、城乡差距、行业差距、企业管理层与职工差距等四种类型。

一、区域差距

当前,我国居民收人水平与其所处的地区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在居民的技能、级别、劳动积极性、工作年限等大体相同的情况下,由于所处地区不同,居民间的收人也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改革开放以后,优先发展东部沿海地区的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取向使我国东部地区经济率先发展起来,东部地区的居民收人也快速提高,而中西部地区则长期处于缓慢发展阶段,居民收人明显偏低。直到近几年我国经济发展重心才开始有向中西部地区转移之势,东中西部地区居民收人分配

差距呈现不断扩大之势。从全国范围近年来的统计数据来看,地区因素所造成的居民收人分配差距是相当明显的。从表1-2可以看出,近些年来,虽然各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绝对值都呈上升趋势,但各地区的居民收人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从2000年开始,职工平均工资最高地区与最低地区的差距一直维持在2.5倍以上,并且高收人居民多集中在中东部沿海地西部地区的居民收人普遍偏低。

表1-2 各地区职工平均工资 单位:元

19819919920020020020020020020065050年 1年 2年 3年 4年 5年 年 年 年 年 2002007年 8年 全110214550937国 2 0 0 1 10870 12422 14040 16024 18364 21001 24931 29229 北134265814163京 3 3 4 50 19155 21852 25312 29674 34191 40117 46507 56328 天116243650124津 5 8 1 80 14308 16258 18648 21754 25271 28683 34938 41748 河104201483778北 3 9 9 1 8730 10032 11189 12925 14707 16590 19911 24756 山109211472691西 8 1 1 8 8122 9357 10729 12943 15645 18300 21525 24828 内109184413697蒙5 6 4 4 古 8250 9683 11279 13324 15985 184769 21884 26114 辽106218491881宁 4 0 1 1 10145 11659 13008 14921 17331 19624 23202 27729 吉1051884437928779991101241441658205234林 5 8 0 4 1 0 81 31 09 3 13 86 黑103185414783龙9 0 5 5 江 8910 9926 11038 12557 14458 16505 19386 23046 上134291927185海 4 7 9 31 21781 23959 27304 30085 34345 41188 49310 56565 江103212594102苏 7 9 3 99 11842 13509 15712 18202 20957 23782 27374 31667 浙106222661130江 5 0 9 76 16385 18785 21367 23506 25896 27820 31086 34146 安950 182460698徽 7 9 9 7908 9296 10581 12928 15334 17949 22180 26363 福106216585105建 0 2 7 84 12013 13306 14310 15603 17146 19318 22283 25702 江966 172421701西 9 1 4 8026 9262 10521 11860 13688 15590 18400 21000 山107214514877东 9 9 5 2 10008 11374 12567 14332 16614 19228 22844 26404 河977 182434693南 5 4 0 7916 9174 10749 12114 14282 16981 20935 24816 湖102190468756北 7 3 5 5 8619 9611 10692 11855 14419 16048 19818 22739

湖105203479812南 9 8 7 8 9623 10967 12221 13928 15659 17850 21534 24870 广131292825138东 1 9 0 23 15682 17814 19986 22116 23959 26186 29443 33110 广107204510765西 7 9 5 1 9075 10774 11953 13579 15461 18064 21898 25660 海 南 1985347402 0 8 8321 9480 10397 12652 14417 15890 19357 21864 重 庆 8020 9523 10960 12425 14357 16630 19215 23096 26985 四103201464832川 3 1 5 3 9934 11183 12441 14063 15826 17852 21312 25038 贵106194447746州 6 7 5 8 8991 9810 11037 12431 14344 16815 20668 24602 云131213514923南 1 0 9 1 10537 11987 12870 14581 16140 18711 20481 24030 西196317738149藏 7 8 2 76 19144 24766 26931 30873 28950 31518 46098 47280 陕109204439780西 2 2 6 4 9120 10351 11461 13024 14796 16918 21296 25942 甘135240549856肃 4 7 3 0 9949 11147 12307 13623 14939 17246 20987 24007 青166263575100海 4 2 3 50 12906 14472 15356 17229 19084 22679 26166 30983 宁120225507859夏 6 2 9 0 10442 11640 12981 14620 17211 21239 26210 30790 新127228534871疆 7 9 8 7 10278 11605 13255 14484 15558 17819 21434 24687 最2.1 1.8 2.2 2.7 2.7与5 最小值之比大值 2.7 2.6 2.6 2.5 2.6 2.7 2.7 资料来源;历年的统计年鉴,并根据相关的数据计算而成。

表1-3 2005年-2009年东、中、西部地区居民收入比较 单位:元

年份 东部城镇居民人居可支配收绝对数 中部城镇居民人居可支配收绝对数 西部城镇东部农村中部农村西部农村居民人居居民人均居民人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纯收入 纯收入 纯收入 绝对数 2005 14770 8690 8147 4690 3264 1877 2006 16016 9775 9117 5080 3641 1985 2007 17699 11286 10678 5624 4190 2374 2008 19733 12829 11759 6400 4933 2797 2009 21575 14006 12863 6907 5206 3005 资料来源:历年的统计年鉴

造成目前东中西地区居民收人差距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地理环境、人口素质等,但非均衡发展策略是造成目前我国居民收人差距扩大的一个重要原因。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政府放弃了之前的地区均衡发展战略,实施了“向东部倾斜”的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在“三步走”战略的指导下,允许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一部分地区先开放、先搞试点、先搞特区,而这些先行一步的地区,无一例外地都享受着政府高度倾斜的政策。国家除了对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在市场准人、要素流通、企业政策等方面给予不同层次、不同等级的优惠政策外,还对东部沿海地区的相应省区在投资、税收、金融、信贷、对外开放等方面给予较多的优惠措施和较大的自主权,从而营造了一个有别于国内其他地区的体制环境。在这种有利的体制环境下,一方面地方政府官员和有强烈创新意识的私营企业家成为当地经济启动和发展的发动者和领导者,他们敏锐的商业眼光和胆识、调动资源的能力在这时候都发挥得淋漓尽致。这些人直接成为首批创业者,并带动其他人创业,形成了许多极具活力的中小企业。另一方面,在当地政府的积极推动下东部沿海地区抓住发达国家产业升级转移的有利时机、大量吸引外资,建立了以轻工业业和出口导向为主的产业结构,迅速占领了国内市场,并不断扩大出口份额。例如.20世纪:o年代,广东依托港资成为全国出口加工和转口贸易的重要基地,90年代中期以后,广东又依托“资成为全国乃至全球最大的电脑外设生产基地。截至到2005年,我国累计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为6224亿美元,居世界第二,拥有外资企业55.29万家,外商在我国投资已达到相当大的规模。但从区域分布来看,FDI及其他投资高度集中在东部地区。目前,东部地区累计吸收的FDI占全国各地区的86.49%,中部地区累计吸收FDI占总投资的9.04%,西部地区仅占4.47%(如表1-4所示)总之,东部地区充分利用各种优惠政策和其独特的地理位置优势,迅速实现了所有制结构的多元化。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等非国有经济发展迅速,经济活力大大增强,经济规模迅速扩张成为推动东部地区经济增长最为重要的力量。如目前经济较为发达的广东和浙江,非国有经济对GDP的贡献率都在90%以上。

表1-4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实际外商直接投资情况比较(截至2005年) 单位:亿美元

地区 项目数 比例(%) 合同外资 比例(%) 实际利用 比例(%) 总计 552942 100 12856.62 100 6224.25 100 东部地区 457944 82.81 11174.76 86.92 5383.71 86.49 中部地区 59947 10.84 1003.07 7.80 562.96 9.04 西部地区 35051 6.35 678.9 5.28 227.58 4.47 资料来源:陈迁,张枉:《FDI对我国的投资结构分析》,《科教文汇》,2008

年第3期,第126页。

相对于东部而言,中西部地区在这种非均衡发展战略的实施过程中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西部地区拥有丰富的各种重要资源,政府最初为了支持东部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对某些资源的定价远远低于市场价格,以牺牲西部人民利益的方式使东部获得了西部的经济剩余。有资料显示,西部地区所损失的经济剩余足以抵消国家对西部地区的财政补贴额。而在市场经济改革不断深化的今天,西部还有很多资源是计划定价的,以极低的价格支援东部发展。尽管90年代中期以后中央政府针对不断扩大的区域差距采取了“八七扶贫攻坚”计划、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等措施,以及1999年的“西部大开发”战略决策,但向东部倾斜仍然是主导性的区域政策。通过1995年和2000年我国三大地区固定投资的比重(如表1-5所示),可以看出这一阶段的区域差距并没有得到实质性改观。(杨敏,2005)与此同时,东部地区经济增长的高效益造成西部地区的资金、技术、人才迅速流出,为东部地区的经济增长提供了源源不断的要素投入。有资料显示,自1994年以来,中央政府注人西部的资金约有40%回流到东部地区。“孔雀东南飞”则是对西部人才流失的生动写照。

表1-5 1995年和2000年东、中、西部地区固定资产投资比较

东部地区 中部地区 西部地区 1995年(亿元) 12188 4121 2387 2000年(亿元) 14015 5432 3943 1995年比重(%) 62.7 21.2 12.3 2000年比重(%) 59.9 23.22 16.86 资料来源:杨敏:《区域差距与区域协调发展》,《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5年第2期,第27页。 二、城乡差距

长期以来,我国城市和农村的居民在收人分配上一直保持有相当大的差距,即使是在高度平均的计划经济时期,城乡居民的收人差距也维持在较高的水平上。表1-h显示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乡居民收人分配差距的演变趋势。在改革开放之初,由于国家在计划经济时期实行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和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导致我国城乡居民收人差距很大,达到2.57倍。但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农村生产力得到了极大的解放,农民收人大幅度递增。但同时城市相应的改革并不到位,城乡居民收人差距从1978年开始逐渐缩小,并在1984年降到了历史最低点。之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再度扩大,直到1995年政府提高了农产品的收购价格,城乡居民收人差距才稍有缩小。但1997年以后,随着农产品收购价格的下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又进一步扩大。到2009年,城乡居民实际人均收人比己经达到3.33倍(见表1-6 )。如果考虑到城镇居民的医疗补贴、教育补贴等因素,城乡居民收人差距将更大。目前,城乡居民收人差距的形成,主要表现为农村居民收人赶不上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速度,同时还要低于全国的平均增长速度。造成目前城乡居民收人差距持续扩大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表1-6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演变

年份

农村居民家庭人城镇居民可支均纯收入(元) 配收入(元)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倍)

1978 133.6 1979 160.2 1980 191.3 1981 223.4 1982 270.1 1983 309.8 1984 423.8 1985 397.6 1986 423.8 1987 462.6 1988 544.9 1989 601.5 343.4 387.0 477.6 491.9 526.6 564.0 651.2 739.1 899.6 1002.2 1181.4 1375.7 2.57

2.42

2.50

2.20

1.95

1.82

1.54

1.86

2.12

2.17

2.17

2.29

1990 686.3 1991 708.6 1992 784.0 1993 921.6 1994 1221.0 1995 1577.7 1996 1926.1 1997 2090.1 1998 2162.0 1999 2210.3 2000 2253.4 2001 2366.4 2002 2475.6 2003 2622.2 1510.2 1700.6 2026.6 2577.4 3496.2 4283.0 4838.9 5160.3 5425.1 5854.0 6280.0 6859.6 7702.8 8472.2 2.20

2.40

2.58

2.80

2.86

2.71

2.51

2.27

2.51

2.65

2.79

2.90

3.11

3.23

2004 2936.4 9421.6 3.21

2005 3254.9 10493.0 3.22

2006 3587.0 11759.5 3.29

2007 4140.4 13785.8 3.33

2008 4760.6 15780.8 3.31

2009 5153.2 17174.7 3.33

资料来源:历年统计年鉴,并根据相关数据计算。

(一)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结构是造成城乡收人差距扩大的主观原因

建国以后,我国实行了重工业优先发展的工业化道路,政府实施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通过工农业产品价格的剪刀差,以农业哺育工业,让农业为工业的发展提供原始积累,从而形成了城乡生产要素非均衡流动的资源配置格局。改革开放后,这些政策有所松动和改变,但由于政策的惯性作用,还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据估算,1952-1989年,国家通过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和税收,从农村汲取资金7000多亿元(同期国家支农资金约3000亿元),约占农业新创造价值的1/5,超过当时国有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原值。从1990-1997年8年中,仅工农业产品价格的“剪刀差”渠道一项使农业资金净流出6380.7亿元,占农业资金净流出总额的32.8%。这笔巨额资金增强了城市居民从事非获取收人的物质基础,却直接减少了农民收人。20世纪90年代以后,虽然大部分农产品价格已经放开,但由于农业经营规模过小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不断上涨,使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大幅上升,再加上部分工业部门垄断经营,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实际上依然存在,国家仍每年通过不正常的工农产品交换获取高达looo多亿元的农业剩余,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农业效益的提高。 除了工农业产品价格的“剪刀差”之外,还存在着农民工和城镇职工工资的“剪刀差”和农民土地征用补偿与土地市场价格的“剪刀差”。大量涌人城市的农民工在为城市的经济繁荣作出巨大贡献的同时,却仅能得到微薄的回报。据计算,一个农民工一年给城市创造的价值大约为25000元左右,而工资不足8000元,从而将17000元留给了城市。2005年,农民工人均年收人仅相当于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5 %。珠三角地区农民工月平均工资12年来只提高了68元,平均每年仅提高5元。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向农民征用土地约1亿亩,国家获得的土地市

场价与征地补偿间的差价达2万亿元以上。同时,国家财政支出中用于城市和国有企业的占了大部分,用于农业和农村的明显偏少。比如2009年我国教育拔款共31 14亿元,占人门30%的城镇居民获得了70%的教育拔款,而占到总居民人数70%的农村居民仅享有30%的教育拨款.从2008年的医疗资源分配比例来看,30%的城镇居民享受了80%的资源,而70%的农村居民仅享有了20%的资源。城市偏向的财政税收体制严重影响了农业发展和农村的建设,农民收入增长滞缓。 (二)工农业效益的差异是造成城乡收人差距的客观原因

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的农钊虽已经包含r多种产业,但农业仍在其经济结构中占据绝对优势地位,农业收人在农民的收人中占有重要地位。与工业相比,农业具有许多较难适应市场的特性,使得生产要素并不青睐农业,再加上缺乏有力的扶持和投资,使得农业结构调整滞后,农业的深度开发和综合利用没有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其结果是农业的有机构成不高,劳动生产率比较低下那些在短缺经济的大背景下蓬勃发展起来对农村居民的收人有重要提升作用的乡镇企业,由于技术和市场供求关系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发展速度和效益均出现了下滑的趋势,对农村居民收人影响力正在减弱。而在我国市场化、城市化、信息化不断推进的过程中,大量的优质资源进一步集中于城市的工业和第三产业,带动了城市居民收人水平的不断提高。以FDI为例,我国从1979年开始引进FDI,经过30年的发展,到2008年,我国已累计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8700亿美元,连续17年居发展中国家首位。但FDI的产业流向呈现出明显的不均衡分布状态:第二产业一直是FDI的重点领域,第二产业投资比重占全部产业投资比重长期保持在70%以上,从2005年开始,FDI加速向第三产业流动长期以来,在三次产业中,本来就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很少的第一产业比重一直在2%以下徘徊,从2003年以后更是逐年下降,到2008年,其在三次产业中的比重只有1.29 %。值得注意的是,在城乡居民的收人差距不断拉大的同时,在城镇和农村内部,居民的收人差距也分别呈不断上升的趋势。我国城镇居民收人分配状况在1986年之前处于高度均等的阶段。之后,随着城市经济体制的不断推进,城镇居民收人分配差距开始扩大,基尼系数从1987年开始超过0.20,上升到1994年的0.30。 1995年由于全国各地相继实行了最低工资制度和对收人在贫困线以下的家庭实行补助,使低收入家庭的收人状况得到了改善,城镇居民收人分配的基尼系数有所下降,但随后又开始上升,说明城市内部居民收人差距不断增大。

三、行业差距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行业职工收人水平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与此同时,各行业职工收人水平的差距也在明显拉大。从2003年开始,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收人与林、牧、渔业职工平均工资收人之比一直维持在4.6倍以上(如表1-7和1-8所示)。1992-2005年期间,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差距以年均150.9%的速度增大,而同期职工平均工资的增幅却为44.4%。行业工资差距扩大的速度远远快于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的速度。

从表1-8可以看出,1978年以来,各行业在收人水平排行榜中的位置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职工收人水平最高的行业中传统产业占的

比重较大,但在90年代以后,新兴产业及带有垄断性经营特征行业的职工位于收入水平的前列。尤其近年来,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成为我国各行业中职工收人水平最高的几个行业,而职工收人最低的几个行业依然集中在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建筑业。

一般来说,在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产业的二元结构往往会导致产业间利润率的差别。一方面现代经济与高技术、高资本、高劳动生产率、高工资相连;另一面传统经济则与传统的生产方式、低资本、低劳动生产率相连。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才会出现不同产业间的利润率趋于平均的现象。因此,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现状决定了产业二元结构将在未来的一段时期内持续存在。 表1-7我国各个行业中职工收入水平最高与最低的三个行业的变动情况

年份 收入水平最高的三个行业 收入水平最低的三个行业 1978 电力、煤建筑业 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地质勘查社会服务农、林、教育、文业、水利业 牧、渔业 化艺术和管理业 广播电影电视业 1985 地质勘查建筑业 业、水利管理业 采掘业 社会服务农、林、批发和零业 牧、渔业 售贸易、餐饮业 1990 采掘业 电力、煤地质勘查农、林、批发和零金融、保气及水的业、水利牧、渔业 售贸易、险业 生产和供管理业 餐饮业 应业 1995 电力、煤金融、保房地产业 农、林、批发和零制造业 气及水的险业 牧、渔业 售贸易、生产和供餐饮业 应业 1997 金融、保电力、煤房地产业 农、林、批发和零制造业 险业 气及水的牧、渔业 售贸易、生产和供

应业 餐饮业 1999 金融、保科学研究电力、煤农、林、批发和零采掘业 险业 和综合技气及水的牧、渔业 售贸易、术服务业 生产和供餐饮业 应业 2003 信息传金融业 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科学研农、林、批发和零住宿和餐究、技术牧、渔业 售 饮业 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2004 信息传金融业 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科学研农、林、住宿和餐建筑业 究、技术牧、渔业 饮业 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2005 信息传金融业 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科学研农、林、住宿和餐建筑业 究、技术牧、渔业 饮业 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2006 信息传金融业 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科学研农、林、住宿和餐究、技术牧、渔业 饮业 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007 金融业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科学研农、林、住宿和餐建筑业 究、技术牧、渔业 饮业 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2008 金融业信 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科学研农、林、住宿和餐究、技术牧、渔业 饮业 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业 资料来源:历年统计年鉴。

经济发展水平一定的情况下,由于行业特点以及人们的劳动付出不同,不同行业存在一定程度的职工收入差距是不可避免的。但当行业职工收人差距突破一定的合理限度时,就有可能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当前垄断性行业与竞争性行业之间的职工收人差距是造成我国居民收人差距不断扩一大的重要原因之一。在各行业中,电力、煤气及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通信业、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的职工平均工资一直都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属于高收人行业群体,其职工平均工资基本保持在前5位。农林牧渔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制造业的职工平均工资从来就没有高出过全国平均工资水平,属于低收人行业群体,其职工平均工资基本上排在最后。其他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既有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时候,也有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时候,基本处于各行业职工收入的中间层次。

长期以来,我国的电力、煤气和自来水的供应、电信、金融、交通运输、邮政等行业的垄断性不是通过市场自由竞争形成的经济性垄断,而是通过政府部门的行政权力形成的行政性垄断,具有政企不分的特征。处于垄断行业的企业凭借其垄断地位,通过实施限制竞争、垄断市场价格、乱收费等垄断行为获取高额垄断利润,再通过分配手段将其转化为职工个人收人,导致垄断行业的高收入现象·而政府部门对于这些垄断行业的垄断行为,不仅没有给予适当的干预,甚至还会经常通过行政行为来支持垄断行业。典型的行政垄断为这些垄断行业职工的不合理高收人提供了有力的行政权力支持。

垄断行业职工的不合理高收人,与其职r_自身的能力、素质和努力程度无关,也并不一定能够反映行业本身的经济效益状况。如在2004年的全国行业职工收人排序中,除去农林牧渔业和国家机关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两个行业外,金融业和电力燃气水的生产供应业分别列第2位和第4位,但其主营业务利润率却分别列第14位和第10位,资产利润率分列第16位和第10位。2010年5月,英国《金融时报》发布了全球500强企业排名,我国的中石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首次超过美国的石油公司,成为全球市值最高的企业。虽然中石油市值冠于全球,但其他指标在国际上未必有竞争力·比如国际石油巨头埃克森.美孚、道达尔、壳牌公司2008年的净利润率分别为9.8%, 6.6%, 5.7%,但中石油仅为1.94%,我国石化行业的另一巨头中石化(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的同期利润率也仅为2%。这说明这些行业的资产利用效率低、经济效益差、业务赢利能力差。但同时,这些行业的人均利润和收入却又都排在前面,又反映了这些行业的企业规模比较大、业务量大。因此,这些行业更多的是通过垄断地位、凭借垄断业务,而不是效率的提高来获取高收人。比如,我国的“石化双雄”通过游说政府,赋予几大国有石油巨头原油进口特许权,使民营油企一朝丧失了生存空间,于是,在我国可以出现国际油价下挫时成品油的价格反而达到历史最高的独特现象。更为严重的情况是,垄断行业在行业亏损的情况下,其职工照样可以获取高收入。根据《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三号)显示,2004年,我国邮政

业主营业务收人563.8亿元,资产负债率为24.6% ,邮政业亏损11亿元,但当年邮政业职工平均工资却是20858元,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6024元。而据新华网报道,某市一位电厂抄表工虽然所在的电厂已经倒闭,依然可以得到“每月工资6500元,一年发16个月的工资,外加年终奖和两份商业保险”的报酬。而他所需要做的,只是一天抄四次电表。由于我国垄断行业中国有经济占据绝对控制地位,行业亏损下的高收入显然是侵蚀国有资产的结果。

表1-8按行业分职工的平均工资 单位:元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合计 14040 16024 18364 21002 24932 29229 农林牧渔6969 业 7611 8309 9430 11086 12958 采矿业 13682 16874 20626 24335 28377 34405 制造业 12496 14033 15757 17966 20884 24192 电力、煤18752 气及水的生产及供应业 21805 25073 28765 33809 39204 建筑业 11478 12770 14338 16406 18758 21527 交通运15973 输、仓储和邮政业 18381 21352 24623 28434 32796 信息传3244 输、计算机服务和34988 40558 44763 49225 56642 软件业 批发和零10939 售 12923 15241 17736 20888 25538 住宿和餐11083 饮业 12535 13857 15206 17041 19481 金融业 22457 26982 32228 39280 49435 61841 房地产业 17182 18712 20581 22578 26425 30327 租赁和商16501 务服务业 18131 20992 23648 26965 31735 科技研20636 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23593 27434 31909 38879 46003 水利、环12095 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3336 14753 16140 19064 22182 居民服务12900 和其他服务业 14152 16642 18935 21550 23801 教育 16352 18617 21048 23898 26162 30185 卫生、社16352 会保障和社会福利18617 21048 23898 28258 32714 业 文化、体17268 育和娱乐业 20730 22885 26126 30662 34494 公共管理15533 和社会组织 17609 20505 22883 28171 32955 最大值与4.63 最小值之比 4.6 4.88 4.77 4.49 4.77 资料来源:历年统计年鉴,并根据相关数据计算。

当前,我国的低收人行业主要集中在农林牧渔业、建筑业、制造业、住宿餐饮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这些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及工资的增长速度多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992-2002年这10年间,全国职工均工资的年均增长幅度为35.8%,建筑业、农林牧渔业、制造业、批发零售贸易和餐饮业的职工平均工资平均每年仅增长23.5%, 25%, 31.7%和32.6%,而金融业则以57.6%的涨幅居各行业之首。据2004年有关调查,我国西部地区一些企业农民工的工资收人月平均为500元左右。在经济较为发达的东南沿海,如珠江三角洲地区,农民工月平均工资绝大多数在600元左右。近十年来,珠江三角洲地区农民工的月平均工资只提高68元,如考虑物价上涨等因素,农民工实际工资是下降的。广东省76.3%的农民工月工资水平处于1000元以下。我国大量的农民工都集中在这些竞争性强的低收人行业。城镇中非国有企业的大量普通劳动者,其工资收人水平也比较低而且增长缓慢。

竞争性行业的人均收人低和其行业利润率低有关,但也不尽然。如2004年,除去农林牧渔业和国家机关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外,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业的人均利润分别排在第8位和第6位,但人均收人却低得多,为第13位和第15位,这说明该行业的人工成本低,在分配上不利于职工。四、管理层与职工差距 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人,企业管理层与普通职工收人差距越来越大,已经引起职工的反感。2007年,中国神华集团股份公司16位高管年薪2404万元,平均每人150.2万元,超过百万元年薪的高管有8位,而两位副总裁年薪均为304万元,是整个能源行业年薪最高的高管。与企业管理层收人居高不下形成鲜明对比的却是一般劳动者低水平工资的缓慢增长,甚至是停滞不前,由此造成了企业中管理层与一般职工之间收人差距加大,有的甚至高达几十倍。即使是在生

产资料国有的情况下,X004年国企领导人平均收人高于职工平均收入14.5倍。管理者与职工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加大了劳动者的失落感和相对剥夺感,引起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管理者地位的上升一与劳动者地位的下降

企业是由投资者、管理者和一般职上等群体构成的复杂分工体系,各个群体在这个体系中所处地位及作用的不同决定了各自在最终收益分配中的份额。投资者作为企业的发起人、物质资本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员的监督者,往往处于企业分工的顶端,拥有企业最有价值的资源和最强的谈判力,掌握着企业剩余收人的索取权。经营者虽处于雇员地位,却掌握着日常决策权,他们在集合生产要素,组织劳动分工,控制交易成本,捕捉企业盈利机会等方面都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也有很强的谈判力,可以获得较高的收人。一般的劳动者虽然也对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却往往处于企业分工体系中的底层,他们庞大而分散的群体特性,使他们在与资方的谈判中往往处于不利的地位,由此形成了企业非均衡的权益结构。在原有计划经济的国有企业体制下,广大劳动者是企是企业的“主人翁”,他们的意愿可以在经营决策中得到 体现,工资福利待遇也可以得到相应程度的保障。然而,随着国有企业的改制和大量私营企业的兴起,企业的“主人”被明确地定位于物质资本的投人者,职工的“主人翁”地位被排除在经济学和法学意义上的“所有者”之外,丧失了对企业决策的影响力,在企业收人分配的结构中处于最弱势的地位。他们在涉及自身利益的许多问题如聘任、下岗、买断工龄、工资福利待遇的调整上已完全失去了和决策层的平等对话权。因此,劳资利益的冲突和职工的弱势,使决策者们在决策时往往不再顾及职工的利益,而是将职工视为可以任意处置的对象。此时,职工的工资水平也就取决于劳动力的市场价格和职工能够接受的最低限度。职工谈判力的下降和企业权益结构的失衡,致使职工工资完全丧失了正常增长机制,职工工资的增长也因此严重滞后于经济增长率和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幅度。

与职工的低收人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我国许多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中,往往是以职位价值作为基本的薪酬制度标准。也就是说,在企业的工资升级和奖金分配中,依据的标准是职务的高低,因此,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工资是一般员工的几倍,奖金和福利差距在几十倍以上,于是,“职务优先”在企业分配中取代了“效率优先”的原则,偏离了按要素贡献分配和按劳分配的原则。这种依靠职务升级来获取更多利益的分配办法,使员工普遍感到不公平·同时,企业经营者激励制度无章可循,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目前我国上市公司90%采取年薪制,而政府在制定年薪制管理办法时,只考虑了企业收益,没有考虑经营者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没有考虑经营者报酬与企业经营业绩及与职工平均收人的关系,在信息不对称和缺乏有效绩效考核评价和监督情况下,导致企业管理层短期化行为和“寻租”行为,造成了管理层与普通员工收人差距不断扩大。 据全国总工会2005年对10省20市万名职工的调查,2002-2004年企业职工工资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人数占81.8%,低于社会平均工资一半的占34.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占12.7%。 2005年辽宁省对大中型企业的调查结果显示,43.7%的职工位于最低工资边缘,46.8%的职工自2002年以来收人没有变化或收人下降,有的企业甚至10年都没有变化·而2006年底上海市的一项抽样调查结

果显示,有42.5%的一线职工从2003年起就没有加过工资。据上海对4000户就业意愿的人户调查,只有1%的人愿意做工人,反映了我国工人阶级由国家的领导阶级、主人翁地位跌落到社会最底层的惊人落差。而处在城市“二等公民”地位的农民工,情况更令人忧心。目前全国农民工总数已超过2亿,其中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达到1.2亿左右,在加工制造业中农民工占从业人员的68070,在建筑业、采掘业中农民工占到近80%。这些农民工流血流汗,为社会创造着大量的财富,却同时只获得微薄的收人。

与管理者地位上升,劳动者地位下降相吻合的是,目前我国的知识精英、经济精英已不仅仅满足在自己领域中的地位,参与政治的热情空前高涨。资本家中共产党员所占的比例,1995年为17.1 % , 2000年为19.9% , 2001年为29.9%,大大超过了工人、 农民和知识分子中共产党员的比例(尽管当时的党章是不允许资本家人党的)。十六大修改党章·允许资本家人党后,资本家中共产党员的比例上升到33.9 %(2004年)。统计数字表明,在代表着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成员组成中,代表结构的精英化·领导干部的超额化趋势非常(明显,而其他阶层、职业、行业的优秀代表,尤其是一线工人和农民、的代表人数却在直线下降。曾经占近半壁江山的工农代表从197s年的47%下降到近十年的18%。与此同时,干部代表和知识分子代表在全国人大中的比例持续增长。其中干部代表30年来增长142 %,知识分子代表增长42%。如果从代表自己所实际从事的职业出发,九届人大和十届人大代表中,真正一线工人农民的代表比例,加起来不过是区区2.89%和5.44 %。而领导于部、企业家加起来,却已占到九届全国人大代表总数的62.09%,在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占47%。如果把领导干部、企业家、专业人士(包括教授、医生、法律届、文艺界、金融界人士、运动员)视为精英代表,把工人、农民、中小学教师、基层干部视为草根代表,军人、警察、武警单列一类,可以看出,九届全国人大中的精英代表为2439名,占81%,为历届最高,与此相比,草根代表仅为174人,仅占6%。十届全国人大巾清形有所改善,精英代表比例降为65%,草根代表比例上升到9%,上升了3个百分点,但两者之间的差距依然很大。 (二)要素拥有状况的不同

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过程,也是对社会资源重新配置的过程,而收人分配市场化则是这种资源配置结果的一种表现。在微观领域,价值的分配取决于生产要素所有制。在要素产权性质既定或同样的前提下,企业收益分配与要素投人数量与质量、要素的稀缺程度、要素的流动性有很大的关系。从目前的现状来看,社会上一部分成员手中积累了相当一部分资源,而劳动者在这一过程中除了自身的劳动力归其所有和支配外,其他资源可以说是一无所有。马克思指出,在资本与劳动处于分离和对立状态,劳动者缺乏组织、力量弱小和劳动力的供给远远超过需求状况下,当“劳动力的所有者和货币所有者在市场上相遇,彼此作为身份平等的商品所有者发生关系时,资本家凭借其在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以及其他信息和权利方面的优势,在对剩余产品的分配过程中占据主动地位,使劳动力所有者只能获得最低限度的生活资料以维持简单再生产劳动力,而资本家对剩余价值无止境的追求,使得资本积累和再投资成为他们生活的常态,财富的“滚雪球”效应将会不断拉大人们之间的收人差距。不可否认的是,

我国某些企业的现实情况在某种程度上满足了马克思所设定的条件,于是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资本侵占劳动收人的现象。

我国相关的统计数据一也表明,近年来,劳动所得占GDP比重不断下降,而资本所得占GDP比重不断上升。1978年至1983年劳动所得占GDP比重从42.1%迅速上升到56.5,上升了14.4个百分点,但1983年至2005年,劳动所得占GDP比重从56.5%下降至36.7%,下降了19.8个百分点。与劳动所得比重下降互补的是资本所得与生产税净额比重的上升。1978年至2005年,资本所得与生产税净额合计占 GDP0的比重从57.9%上升到63.3% ,上升了5.4个百分点。若根据财政收人占GDP比重的变化,并假定预算外收入与财政收入的比例关系大致稳定,估算出1978年至2005年资本所得比重实际上升了20个百分点。 五、权力及权利的分配不公与当前我国的收入分配格局

改革开放后,我国的收人分配差距呈不断扩大的趋势,这些差距主要体现在区域差距、城乡差距、行业差距、管理层与企业职工的差距等几个方面,并且形成这几种不同类型居民收入差距的具体原因也各有不同,但是,我国长期以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收人分配模式却是导致收人差距不断扩大的根本原因,在这种模式下,权力分配不公与我国的收人分配差距密切相关,也就是说,权力安排形成的不公平造成了人们在收人分配中权利的不对等,从而造成了居民收人差距的不断扩大。 (一)权力与权利

美国社会学家格尔哈特·伦斯基认为,“几乎所有人们劳动的产品都将以两个看起来互相矛盾的原则为基础来进行分配,这就是需要和权力”。在需要决定分配的地方,个人的基本需要就被演绎为人的权利,并且也往往形成人权或权利

等概念·于是,权力和权利就成为影响一个国家收入分配格局的最基本因素。 权力是内生于制度的一种社会性力量,具有自上而下和暴力强制性特征,其本质是对个人自由的一种限制性保护·权力的行使主体是多方面的,既有国家机器所保证的政府行政权力,也有对政府权力实施约束的立法和司法机关的法律权力,还有宗教、行业协会、工会组织等民间结构的权力,同时还存在着各种与现存法律不相容的非法或反政府组织力量。在现代社会,政府权力是最重要、最广泛的一种权力。政府的权力是社会政治过程的核心。政治运作的一个根本的问题就是,谁掌握或控制着资源分配的权力。“谁能得到些什么?这必先取决于谁拥有权力。如果说政治是价值的分配过程,那么影响分配的重要因素就是权因此,社会中的权力分布状况决定了社会的利益关系特别是利益分配的状况。

权利泛指个人合法拥有的按个人意志行事并能承担相应后果的一切领域。现代公民权利理论认为,公民权利是多重的、其获得满足的过程在实践中又是渐进的·首先是公民的自由权利,包括人身自由、言论自由和行动自由。其次是公民的政治权利,主要是指政治参与选举权利。最后是公民的社会权利,这是比较文明和现代的东西,如建立更公平的社会政策,向弱势群体提供医疗、失业、住房、教育和基本生活保障。当然,在实际的生活中,权利的存在是一回事,享受这些

权利又是另外一回事。达仁道夫指出:“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本身可能被确定下来,而且可能通过法律、宪法和法院给予保证,而要保障社会权利却是更艰难的问题”。在此,我们主要关注社会个人或群体的经济权利,也就是他们享有某种利益·机会和资源的资格或可能性。因此,如果一个社会权利不平等,意味着人们不能公平地获得某种收益的资格或可能性,社会的分配结果必然不可能实现公平的要求。于是,相关主体能否获得有保障的权利也是决定社会收人分配状况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权力、权利与我国的居民收人分配差距

由于权力和权利共同决定着社会的利益分配状况和社会关系的性质,因此,当前社会存在的居民收人分配差距不断扩大的不和谐现象,最终可以从权力的分配和权利的保障两个方面来探求原因。对于中国而言,我们可以认为是权力的悠意滥用和权利的不平等交互作用的结果影响了每个人在社会总产晶的分配份额,从而形成了目前的居民收人分配差距。

对于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中国政府来说,长期以来的集权传统再加上“摸着石头过河”的市场经济道路,促使我国选择了“自上而下”供给主导型的制度变迁方式,权力中心凭借行政命 令、法律规范与利益刺激,在一个金字塔型的行政系统内自上而下地规 划、组织和实施渐进式的制度变迁。当然,在市场的发育还不完善时,中国政府利用其公共权力加速该制度的变迁过程,具有策略上的合理性。但是,这种依靠政府规划来组织实施的制度变迁方式必然带来的后果之一就是权力的绝对强势。在权力的运用缺乏相关约束和监督的情况下,权力掌控者的“经济人”本性决定了其在追求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恣意行使权力为自己攫取最大限度的优势、利益和特权,从而对经济增长和收人分配产生深远的影响。当政府的公共权力在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和私人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出现矛盾时,权力的行使者就可能以牺牲公共利益为代价来实现个人的利益最大化目标,此时,就会出现权力的异化,即不断膨胀的权力开始越出公共领域范围,向私人领域扩张,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和挤压了私有权利在私有领域的行使和相关利益的获取。据相关数据显示, 在我们这个有着几千年集权主义传统的社会里,可以用奥尔森“集体行动的困境”来解释为什么个人权利在历史的发展中始终没有发出过强大的声音,个人权利在公共权力扩张的阴影之下一直处于隐忍和退让地位。于是,在中国这样一个既缺乏权利本位的思想传统,又缺乏保障和支持个人权利制度安排和设计的社会里,社会群体在对社会收人进行分配的博弈过程中,各方力量的不均衡导致群体不断分化,从而拉大了社会的收人差距.导致国民收人分配结构严重失衡。 目前我国存在的收人差距扩大的事实也可以从权力悠意滥用与权利的不平等两个维度进行分析。从权利的逻辑来看,造成社会不和谐的间题诸如贫富分化、城乡差距或区域差距等,固然有弱势群体自身的素质和能力等方面的原因,同时也是强势群体的权力悠意滥用所造成的,但主要还是社会制度安排中权利不平等所产生的必然结果。 在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转轨过程中,权力的安排不是在一个宪法框架下,不同利益集团经过在政治上和经济市场上博弈,通过讨价还价缔结契约,逐步实现帕累托改进的过程,这依然是一种计划经济的

惯性“配给”方式,比如,相对于西部地区,东部地区首先获得了优先发展的机遇和特殊政策;相对于农村,城市居民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健等方面具有有利条件;相对于一般行业在要素资源的控制、价格制定等方面拥有特权;相对于一般职工,企业管理层在工资决定方面具有特权等。由于相当程度上计划经济的权力安排惯性,并没有赋予社会的每个人,每个群体获得平等收入分配的权利,导致众多个人或是丧失了平等分享社会发展成果的资格,或是缺乏各种发展、进步的机会,或是缺乏维护自身权益的资源条件和行动能力,在这样的制度安排下,权利被剥夺的一部分群体就会陷人“制度性”贫困,从而拉大与其它群体的收人差距。目前中国这样的典型群体就是农民、城市的贫困阶层等。 因此,要解决当前社会收人分配差距的问题,必须从承认和尊重个人的权利开始,给予普通民众特别是弱势群体以切实的权利保护,赋予 每一群体获得平等收入分配的权利。而这首先意味着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无差别、无例外地享有和获取权利的机会。在公平的权利原则之下,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能够拥有自己的财产;具有与其他社会成员同等的法律资格与社会地位;能够在自己的自由意志支配之下自主地参与社会生活的各项活动,并且能够在平等的机会与条件下获取社会产品和社会资源等。在这里,首要的是要保证公民地位的平等和人们对社会资源的平等获取,因为这是社会平等的根本基础。不仅如此为公民提供平等的权利保障也是政府的基本职责。

第四节建立和谐社会呼唤深化分配制度改革

针对当前社会收人分配差距不断扩大所引发的社会不和谐问题,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深化收人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人,缩小居民收入差距,而合理的收人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2010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指出:“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收人分配调节力度,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使发展成 果惠及全体人民。”2010年9月16日,在第五届亚太经合组织人力资源开发部长级会议开幕式上,国家主席胡锦涛发表了题为《深化交流合作实现包容性增长》的致辞。胡锦涛强调,实现包容性增长,切实解决经济发展中出现的社会问题,为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实现经济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社会基础,是亚太经合组织各成员需要共同研究和着力解决的重大课题。对国内而言,包容性增长就是要调整好收人分配关系,让普通劳动者的福利和收人得以提高,使经济的增长和社会的进步、人民生活的改善同步进行。 应该明确指出的是,市场经济的发展必须依托产权原则,按生产要素进行分配。按生产要素分配是市场经济体制下个人收人分配的基本原则,即包括劳动在内的各种生产要素按照其商品生产过程中的投入数量及贡献大小来获得相应的收入份额。如若通过要素价格的交换不能百分之百的国民收人分解完毕,资源便不可能达到帕累托的最优配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资本、土地、技术等生产要素都是现实生产过程不可或缺的基本因素,不管它们在交换的价格比上有多大的差别,从根本上来说,各个生产要素

的权利是平等的,即它门在市场竞争中都处于平等的地位,有平等的机会和权利获得各自的收入分配。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平等身份的所有者以平等的地位按各自的自由意志进行平等的交换。当然,在资本主义早期,这种平等和自由依托的原始积累是野蛮的,并伴随泰罗式的“血汗工资制”,最终导致劳动者自由得一无所有,不得不出卖劳动力养家糊口最后劳动者沦落为机器的附属品,为资本所奴役,这就是劳动的异化。

中国既然是市场化取向的改革,便不可避免也要按生产要素进行分配,以达到要素资源的最优配置。在这里,关键是要实现要素交换中的“平权理论”,保障每种生产要素都有平等参与竞争和获得相应报酬的权利,防止资本对劳动的奴役,出现劳动的异化。具体到社会收人分配上,核心是将要素交换各方法律身份地位的平等转化为收人的相对平等。由于我国目前的居民收人分配差距呈现出多样化趋势,形成的具体原因也各不相同,综合起来,我们可以从城市和农村两个层面来探讨分配制庶改革的思路。 一、城市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一)明确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使劳动力的价值得到应有的体现 马克思在劳动价值论中指出,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资本不论其存量和增量都是劳动创造的,这一结论使得按劳分配具有了伦理和逻辑的力量。但在肯定活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时,马克思从未否定资本、土地、技术、信息等其他生产要素在财富创造中的作用。在论述劳动二重性理论时,马克思指出:“劳动并不是它所产生的使用价值即物质财富的唯一源泉。正像威廉·配弟所说,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因此,各种生产要素都在社会财富的创造过程中发挥了自己的作用,没有生产资料(资本),赤手空拳的劳动是不可能创造价值的。因此,在社会总产品的分配过程中,一方面由于价值是劳动创造的,或者进一步说是劳动者的“活劳动”创造的。于是,按劳分配是“活劳动创造价值”的必然选择,同时,还要确立劳动在社会总产品分配中的主体地位。另一方面,由于其他生产要素都在社会产品的生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也要获得相应的收入,即按照生产要素的贡献进行分配。在我国当前的历史环境下,按劳分配已不可能完全体现,具体到“平权理论”,要求活劳动与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一同分享企业利润,这既是按要素分配,也是另一种形式的按劳分配,是两种分配制度在同一企业和同一主体身上的高度统一和结合。然而,对于目前中国经济的发展而言,最为紧缺的要素是资本,资本作为创造财富和价值形成的基础条件,在某种情况下甚至起决定性作用。这种资本约束效应使得 在中国经济改革的前三十年,出现了劳动对资本的狂热追逐,由此决定了资本在要素的分配中处于强势地位,并借此大量侵蚀劳动红利,获得远高于在发达国家投资的报酬。于是,现实的分配制度是,资本所有者独占企业剩余索取权(在价值上等价于剩余价值),近一二十年来,资本所有者为了打开企业家管理才能的“黑箱”,已开始将剩余索取权部分让渡给高管层,但却从未向普通员工有所让渡,员工们所获得的永远只是劳动力的“价格”。这时的职工收人分配差距不是源于对按劳分配的偏离,而是对“平权理论”的偏离!资本固然应获得它在价值形成中应得的报酬(一般而言,这由充分竟争形成的平均利润率决定),但是资本对劳动红利的

大量侵蚀必须予以矫正,而且已经到了可以矫正的时代。因此,按要素分配就是要赋予每一个生产要素的所有者都有平等获取相关收益的权利。在当前情况下,就是要逐步实现劳动者参与企业剩余利润的分配。不论资本所有者怎样抵触,中国经济的后续成长和社会矛盾的解决.都不可避免要求这样做。

根据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每一活劳动对价值形成的贡献在提取必要的社会扣除后,劳动者的所得越是接近他的贡献价值,越能体现出财富分配的合理性。明确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就是要保障劳动创造价值以后值以后,劳动者应该普遍参与全部价值分配领域,而不应该由资本把所有的剩余价值占有,使大量的创造价值的主体的分配权被剥夺,造成价值创造主体与价值分配主体权利的不对等。那么,员工怎样参一与企业利润分配呢?我国目前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了按劳分配异化为按劳动力的价格分配,按要素分配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存在。在这种情况下,要保障劳动者普遍分享经济增长的好处,完成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的有机结合,就要设计一种机制,保证劳动者除了拥有劳动力通过劳动获取报酬之外,还可以享有与资本等生产资料一样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剩余利润分配的权利。比如说,当活劳动所创造的剩余价值以一定的比例投人到扩大再生产过程时,可以以适当的形式和比例赋予这部分价值的创造者获取一定收益的权利,实现价值分配对价值创造的激励作用。还可以将企业税后利润按平权理论即“三三制”(资方、管理层、员工各占三分之一)进行分配。这里需要对当事人的劳动贡献作出合理的考核,实施滚动的程序化管理,并在年终兑现.

其实,在按劳分配方面,国外和国内都曾有过相关尝试和探索。如,在国外早就有职工持股的理论与成功实践。早在1860年代,美国人凯尔萨律就提出了职工持股理论.这种理论以及由美国政府和企业后来发展起来的美国职工持股计划(ESOF ),还有因此而发展起来的期权股权激励机制,为美国的经济转型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制度安排。1990年,ESOP的做法开始进人中国企业分配制度改革者的视野,并进行了相关的尝试。中国政府制订的《2002-2005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中把“试行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年薪制,试行股权制和期权制”作为一项重要的导向性政策明确地提了出来,为中国各地企业在管理者阶层中实行剩余分享制提供了政策依据。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质疑的声音,尤其是对国有企业而言,在国企领导人平均收人高于职工的平均收人14.5倍,多数国企领导人年薪达到十几万、几十万元,大型国企的领导人和上市公司的高管,年薪更是超过百万元以上(这还不算国企经营层各种隐形收人等)的情况下,还把企业的股权拿来作为补偿他们的报酬,这将对我国的居民收人差距起到更大的反向推动作用。值得进一步研究的是,企业的一般职工是否有权利参与这种剩余分享制度,企业的管理人员和一般职工如何参与这种剩余分享制度。

在当前我国收人差距不断扩一大的情况下,可以把职工持股作为按劳分配的一个方案,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经济学意义上资本对劳动的剥夺。具体来说,除了原始投资的资本股权(不管是全民的、公司的,还是劳动者个人的股权)以外,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不但取得工资,而且依照各自在资本增值过程中贡献的大小参与分割一定数额的增量股权,这样就产生一个可以精确计算的动态劳动产权结构模式,利用这个结构模式来规范各种形式的职工持股的做法,从而以制度的形式保障了劳动者可以实现按劳分配。

除了ESOP方法之外,现代发达国家中的一些资本所有者为了缓解劳资矛盾,也以“分红”等方式拿出部分剩余劳动来分配给工人。而我国在建国初期的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就曾经实行过资方大约分配红利的四分之一或者拿定息,员工除了领取_〔资以外,还可以拿到一定的“劳动分红”的分配办法。这样,“工资过低分红补”,普通劳动者的收人才可获得大幅度的提高。由于它把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高度统一起来了,即实现了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又将会是奠定和谐社会一项重要的制度基础。在近年来的实践过程中,一些公有制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在改制中已经出现了职工以劳动参(人)股的尝试,内部分配开始了新的探索。

(二)完善三次收人分配制度,缩小居民之间的收人差距 1.初次分配以市场为主,还要保障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根据各要素在财富创造过程中的贡献,确保要素所有者凭借其对生产要素的所有权获得相应的收入,在保证市场效率的同时,还要保证市场的公平性,实现

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的同步性,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 劳动报酬是当前我国居民收人的主体,也是整个收人分配格局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作为劳动者收人主要来源的劳动报酬,主要在初次分配领域实现。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居民收人主要由劳动者报酬和财产收人构成,其中劳动者报酬占90%左右。据统计,我国社会从业人员中,至少有80%以上的人员是通过初次分配获得最基本生活来源的。所以,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的高低,直接反映劳动者的收人状况。温家宝总理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报告指出,要“抓紧制定调整国民收人分配格局的政策措施,逐步提高居民收人在国民收人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这是针对造成当前分配结构失衡的“两个偏低”(居民收人在国民收人分配中的比重偏低,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偏低)而提出的重要举措。

2.再次分配以公平为核心,以“逆向调节”来调整社会的收人水平差距 经济发展的实践证明,市场机制在发挥收人分配功能时非但不能缩小人们的收人水平差距,反而有不断扩大这一差距的趋势,因此,政府要通过“逆向调节”的再次分配,以实现社会的公平与稳定。具体来讲,政府可从以下几个方面人手:①完善税收体制,优化税制结构,加大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②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当前,社会保障的重点应放在支持地方建立对困难群体的利益保障机制,帮助困难企业解决社会保险金和医疗费等拖欠问题,帮助地方政府落实就业和再就业政策,支持中低收入职工特别是失业者参加社会保险,支持地方政府建立医疗保障、救助制度等万面二③增强转移支付力度。一方面要加强中央财政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缩小区域性居民收人水平差异;二是要加大对农村居民的转移支付力度,消除城乡分割的收人再分配制度,使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享受相同的政府转移支付待遇。这样,通过对高收人者的调节以及低收人者收人水平的提高,扩大中等收人者比重,使中等收人者成为主要社会群体,保持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

3.第三次分配要注重社会责任

当前我国第三次分配的作用并没有发挥出来,西方国家第三次分配的总量占到GDP的3 %-5 %,而我国却不到0.1%,而且其中的80%来自海外,许多国家富人募捐金额占个人收人的30%,但现在中国富人募捐的资金还不到个人收人的1%,这说明我国第三次分配还有很大的潜力可挖。因此,政府应该在这方面加强宣传,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和价值观,发挥民间在调节收人分配中的作用。同时,还要制定慈善事业促进法,建立既具有中国特色、又符合一定国际惯例的一套税收减免机制。

(三)建立职工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和完善职工薪酬体系,维护职工的民主监督权利

1.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

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有利于保障低收人劳动者获取合理劳动报酬的基本权益,促进职工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使全体职工共享经济发展成果,有利于逐步缩小职工收入分配差距,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发挥重要作用。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是建设和谐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进一步完善分配办法.建立和完善合理的宏观工资增长机制,逐步实现工资增长与国民收人按比例协调增长机制,充分体现“公平效率”原则和“按绩取酬”的分配原则完善企业内部的工资分配制度,建立市场调节、企业自主分配、政府监控指导的企业工资分配机制。 我国实际表明,居民工资收人占可支配收人的比重最大,欲填居民收入差距之“壑”,首要任务就是缩小工资差距,从根本上完善企业内部工资调节保障机制。首先应构建切实有效的监督模式,各级政府部门在转变“袒护企业”思路的同时,细化明确岗位工资、奖金分配、津贴补贴、工资支付等各项制度,从而指导用人单位确定并遵守合理的工资结构和增长制度;其次不断提高职工特别是中低收人职工工资收人水平,建立、健全企业收人分配法律制度。需要出台《工资法》、《最低工资法》、《企业工资法》等,依法规范企业的收人分配行为;在当前法律不完善的情况下,政府应适时出台有关法规、政策和办法,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的手段,规范企业在收人分配问题上的随意行为,以切实尊重诚实劳动收人、保护合法收入、保障最低收人,整顿不合理收人、取缔非法收人、调节过高收人。法律不完善的情况下,政府应适时出台有关法规、政策和办法,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的手段,规范企业在收人分配问题上的随意行为,以切实尊重诚实劳动收人、保护合法收入、保障最低收人,整顿不合理收人、取缔非法收人、调节过高收人。 2.严格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年薪和职位消费标准,防止与职工实际收人差距过分悬殊

企业的管理者和技术人员在生产过程的贡献也是劳动,由于其提供的是“倍加简单劳动”的复杂劳动,应该获得较高的报酬。如果说中国经济发展的前三十年是劳动追逐资本.那么在以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则表现为资本对管理和技术的追逐。然而,在理论上,并未有人对技术和管理作为倍加简单劳动的“倍数”做

出过分门别类的精确测量,技术和管理阶层的报酬同样只能通过市场要素价格的竞争来决定。如果事情确尚可接受,因为竞争的力量将迫使劳动者提高自己的技术和管理才能,逐步改变自己弱势的谈判处境。问题在于我国企业界特别是国有企业中,高管层的职务和报酬并非完全或主要不是来自市场竞争,而是咬府“钦定”或企业“自定”的,这里似乎连机会均等也没有。正因为如此,高管层的高薪,事实上与其实际的经营管理贡献是脱节的。这种所谓“内部人控制”现象及由此造成的收人分配不公,其弊端必须通过公平的竞争机制予以剔除。竞争不仅可以为众多真正的企业家提供用武之地,而且会因大量竞争者的拥人,把高管层的高额年薪降下来。这一分析旨在说明,因高管层的高薪所拉大的基尼系数,并非源于公平竞争的市场,恰恰源于垄断行业对经理职务的垄断。解决这一问题的出路不是人为调低高管层的年薪,而是开放经理市场和技术市场,这同样是中国经济后续发展所需要的。就目前情况来说,要对重点企业特别是垄断企业的工资收人实行监控制度,对邮电、电力等垄断性行业,应严格执行工资控制线,确定这些行业的工资水平。对于非国有企业推行集体协商决定工资的制度,依法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劳资共决机制,实行工资集体谈判,签订工资协议,给予劳动参与企业收人分配的权利。解决行业收人分配不公的根本途径,是建立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调整各类企业的收人分配关系。 3.组建工会,维护职工利益

市场经济中,要素所有者的收入,实际上是通过要素的市场交换取得的。在这里,各种要素的供需状况及其竞争中的“谈判力量”,决定着要素的交换价格,进而决定要素所有者的收人水平二在劳动者能够自由流动,工会地位合法化的条件下,工会通常能使其会员工资的增长高于整个劳动力市场中的水平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美国、英国、德国、南非、墨西哥、马来西亚等国,由于“工会土资津贴”机制的作用,建立工会和未建立工会的职工之间工资的估计差异在5%-24%之间,其中美国是20%,英国是10%,德国是5%。英国学者米德也注意到,“工会的活动推动了_「资的一l..涨,它被作为一个有效的手段,用于对岛国的财富实行比较合理的再分配”,“工会以公平分配为基本依据,这正是它们存在的理由。

在我国的劳动力市场上,前三十年不仅表现为劳动对资本的追逐,即劳动几乎“无限的供给”,使得工资率不仅低下且难以上升,更重要的是,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缺乏维权组织的保护与代言,在劳资谈判中几乎永远处于弱势地位,这也是“刚性低T资”的原因之一。这一切,都使得中国目前工业化中期的工资率在横向比较中远低于发达国家同期的水平。尽管近几年中国劳动市场的这种状况已有了根本性的转变,不仅无限供给的劳动量已基本消耗殆尽,工业化已达到了“刘易斯式的转折点”,工资开始上升,而且随着《劳动法》的实施,劳动者的维权和谈判力量也大大提高了。但是仅从目前的状态来看,弱势群体的低收人状况及悬殊的居民收人差距还不能在短期内得到改变。因此,指导劳动者组建工会,提高其在工资决定中的谈判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

根据我国的社会性质和经济体制发生的变化,可将工会界定为在党的领导和地方政府的指导下,独立于企业或资方并与之相互制约的群众性职工组织,并通

过提高工会地位,赋予劳动者以更有力的话语权,从而形成工资共决、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切实解决企业分配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好职工群众的收人分配权益。因此,工会的组成和议事方式应该是充分民主的,以便使之真正成为职工利益的维护者和职工意志的代言人。工会的基本职能是集中和统一全体职工的意志和利益要求,并代表职工就劳动合同的签订和解除、工资福利待遇的提高、工作时间的限制、工作条件的改善等方面与资方进行谈判,以切实地维护职工的权益。在强化企业工会职能的同时,应由同行业各企业工会联盟组成行业工会,其成员主要由同行业中具有专业技能的职工组成。行业工会的主要职能是协调全行业职工的利益要求,以在各个企业工会进行工资集体谈判时采取协调一致的行动,从而提高谈判的成功率。同时,行业工会还应在其会员解聘和重新求职时给予帮助,以维护这些职工的应有权益。行业工会的形成不仅可以大大增强整个行业职工的谈判力,并且有利于稳定同行业内部技术职工队伍,实现劳资双方的共存与共赢。

三、创新农村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在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部分人的基本权利继续受到压抑,其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农民基本权利的缺失,农民在市场配置资源中处于弱势地位,由此形成的农民收人与其他阶层差距持续拉大的局面。为了缩小这一差距,不仅要保障农民的要素资源在社会收人的初次分配中获得平等的权利,同时一还要在再分配中得到适当形式的弥补,使农民在分配领域中的基本权利可以得到保障。

(一)创新农村土地制度,让农民在土地的流转和出让中获得合理的补偿和回报

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过程中,土地日益成为一种稀缺的资源,随着经济的发展能不断增值。虽然农民的最大资产是土地,但农民对土地相对有限的权利决定了其只能获得非常有限的收人。根据我国的《宪法》规定,农村土地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民法通则》中规定农村土地所有权归行政村,而村属于乡(镇)政府的派出机构;《土地管理法》中规定土地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从法律意义上来说,“村民委员会”是一个多功能的社区自治组织,并不具备作为产权主体的法人资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又是非单一的、多种形式的。同时,国家行使和掌握了土地所有权的一部分权利,因而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多元化或含混不清,必然导致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土地要素的责、权、利边界划分不清。名义上集体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在经过一系列的行政干预后,农民对土地只拥有非常有限的支配权。

虽然农民拥有农地的承包经营权,却没有决定农地承包经营权分配原则的权利·农地承包经营权平均分配原则是由国家确定的。这种分配方式直接导致了农地的细碎化经营方式,从而提高了使用机械的物质费用,降低了粮食生产的劳动生产率·土地生产率和成本产值率。而如果通过增加农业科技投人,只能使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并使农业内部的劳动力剩余情况更加严重,而农民的贫困状况不

会从根本上得到缓解。同时,农民没有农地的抵押权和交易权《承包法》规定通过家庭承包获得的农地使用权不可以抵押,承包地不能买卖,这样农民就失去了一个最重要的筹资手段。而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也是用各种条件加以限制的。

当农民对土地只拥有很小的权限时,意味着其获得土地增值收益的大部分机会已经被剥夺了。例如,由于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需要经过政府的审批,这造成城乡之间的土地使用权市场分割,各级政府通过低价征用农村土地,剥夺本属于农民的土地增值收益。据陈锡文先生估算,计划经济时代的工农业产品“剪刀差”让农民付出了6000亿一8000亿元,而改革开放以来通过低价征用农民的土地,使农民最少蒙受了2万亿元的损失。在当前城乡收人分配差距不断扩大的情况下,要创新农村土地制度,扩大农民对土地的相关权限,让农民在土地的流转和出让中获得合理的补偿和回报。结合我国目前的现实情况,土地制度变革可以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规模适度的多种经营形式。 2.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休土地建设非公益性项目,允许农民依法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同时,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对于依法征收的农村集体土地,按照同地同价原则及时足额给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就业、住房、社会保障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通过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

3.放开在工商·金融等方而对土地的法律法规限制,让农民的承 包土地,能够以资产形式进人市场,参与经营,改变农民的收人来源结构,使其在一定范围内,和城镇居民一样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尽享经济发展成果。 (二)推进农业劳动力转移和切实保护农民工权益

长期以来,户籍制度是人为地把全国人口的身份划分为城市人口和农村人口,并依据”身份”获得相应的劳动分丁和社会保障。改革开放以来,不断改进调整的户籍制度逐步放松了对劳动力流动的限制。全国现在流动人口1.2亿人,其中从乡村流出8840万人,占流动人口总数的73%;跨省流动的占35%,省内流动的占65%0在跨省流动的4000多万人中,男性占52.8%,其中1645岁的青壮年占82.7 %。外出人口中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占50%以上,主要从事非农就业,务工经商者占75%以上,且就业率达98%以上①。但对于广大农民而言,城市的进人门槛仍然很高,即使是进人城市的这一部分人也是处于城市生活的边缘,不得不面对许多城市对外来人口所采取的歧视性政策和限制性措施。农民工往往在城里承担着脏、苦、险·差的工作,收人却普遍低于城市人,虽基本上解决了温饱问题,但很难使消费和生活赶上城市人,尤其是他们无法享受为城市人独享的

社会保障和福利(包括养老、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子女受教育的机会等),使绝大多数农民在城里难以扎根,不得不成为候鸟式的“迁徙人”或“城市边缘人”。 因此,要尽快规范劳动力市场,逐步消除劳动力流动的种种障碍和城乡间的就业歧视,促进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使劳动者能够根据自身的利益追求和特长自主择业,形成劳动要素合理的配置,为人们争取合理平等的劳动收人分配创造平等的机会。

(三)实现农民在经济增长中的基本权利保障

要提高农民的收人,不仅要保障农民的土地、劳动等生产要素通过市场交易获得相应的收人,更要消除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赋予城乡居民平等的权利保障·这是目前解决城乡收人差距过大最深层、最本质、也是最困难的问题具体来说,首先要保障农民的健康权即保障生病的农民可以公平地获得相应的医疗服务和经济补助在中国农村合作医疗解体之后,农民处于无钱看病和买药的窘境,造成中国医疗制度严重的不公平。虽然目前农村新型医疗保险在筹资方面进行了相应的改革(每年中央财政10元,地方财政10元,农民自己10元),但农村的医疗保障还存在其他方面的问题,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医疗机构的服务问题。集中在城镇的医疗机构不仅服务差,而且医院和医生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来诱导需求,即使在国家相关补偿的情况下,农民依然要承担大笔医疗费用,并没有真正解决农民的看病问题。其次,要保障农民的教育权。接受教育是人的基本权利,教育对于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以及人力资本对提高农民收人的重要性都是不言而喻的。为每个公民提供公平的教育机会是政府的责任,但目前国家对农村尤其是偏远农村的基础教育投人依然非常不足。最后,加大对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确实保障低收入人群的收入 〔四)增加农村公共物品投人

通过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进步的支持力度,加大扶贫开发和农村社会事业的投人力度,改善农村面貌和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效率。

第五章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战略性调整

劳动价值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基石,对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在党的十五大报告、十七大报告和江泽民同志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的“七一”讲话中,都提出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的分配形式,是深化改革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社会主义经济更快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对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理论的创新和发展。

第一节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基本分配原则

所谓按劳分配,就是指社会在做了必要的扣除后,按照劳动者向社会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经济中个人消费品分配的基本原则,它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本质。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条件下,一方面,生产资料归社会占有,人们在生产资料的占有上处于平等地位,任何人都不能凭借生产资料的垄断占有获得特殊的经济利益,劳动成为他们获得社会产品的唯一依据;另一方面,由于存在社会分工,劳动仍然是一种主要的谋生手段,体力与脑力、简单与复杂等不同劳动之间存在着差别,劳动能力还是一种个人的“天赋”权利,因此,劳动者所创造的产品在做泌要的扣除后,还必须以各自付出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为基础分配个人消费品。 一、按劳分配的原因、形式与地位 (一)按劳分配的原因

任何社会的分配关系都是由一定的生产关系决定的,具有历史性。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坚持按劳分配的分配制度是由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所决定的。第一, 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按劳分配的基础。第二,社会主义生按劳分配制度的客观原因。第三,在社会主义社谋生手段,并且人们的劳动存在着社会差异、个体的直接原因。

(二)按劳分配的实现形式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劳动不能直接转化为社会劳动,按劳分配不能通过社会直接计算和分配劳动时间来实现,而只能通过市场机制以迂回曲折的形式间接地完成。

第一,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之间的劳动交换首先表现为商品交换,企业投入的劳动量必须表现为价值。当然,企业的具体劳动只有转化为社会劳动时才能得到社会承认,才能实现价值。

第二,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按劳分配尺度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仅包括生产过程中脑力和体力的支出,而且包括管理和经营等特殊的劳动形态。因此,企业的劳动成果和收入水平不仅要受企业劳动的劳动强度和熟练程度的影响,还要受经营和管理水平的影响。

第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因此按劳分配必须以企业为中介,通过国家、企业和劳动者个人三个主体之间的分配 关系来实现。由于在劳动和价值、价值和价格、价格和收人之间存在许多的中介环节,受到复杂的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因而企业的收入以及根据这种收人而进行的按劳分配从全社会看,只能作为一种趋势或近似值而存在。

按劳分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这种变化不是对按劳分配的否定,而是对按劳分配理论的发展。不应把市场经济与按劳分配对立起来,而应把按劳分配的本质与按劳分配的形式区别开来。按劳分配的本质是要求消灭剥削,反对平均主义,承认能力和贡献上的差别及其对个人收人的影响,按劳分配的实现形式则涉及的是这一原则的实现方式。按劳分配与市场经济相结合,不仅有利于按劳分配原则的实现,也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成和发展。 (三)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

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标志,对于社会主义制度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着重要的意义,在收人分配中处于主体 地位。

第一,它用劳动代替了资本,使劳动成为占有社会产品和获得收益的唯一依据,体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中人们在占有生产资料上的平等关系,从而为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奠定了制度基础。

第二,它用劳动的尺度代替了需要的尺度,承认个人能力和与此相关的利益差别是个人天然的权利,承认社会主义经济中劳动者具有的“经济人”的身份,从而为社会主义经济的有效运行提供了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第三,按劳分配中体现的劳动者之间的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关系以及商品等价交换具有形式上的一致性,反映了劳动者之间经济利益以及个别劳动与社会劳动之间的差别。按劳分配关系的存在构成了社会主义经济中商品交换关系的一个重要基础。

第四,社会主义经济中按劳分配要求不同的个人和不同的企业之间具有明确的利益边界和产权边界,要求企业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这为国有企业产权关系的明晰化和经营行为的市场化奠定了基础。 二、按劳分配在计划经济时代的平均主义化

传统社会主义分配理论认为,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的唯一分配方式,并照搬马克思所设想的按劳分配的具体形式,结果导致了收人分配中的平均主义,不仅严重损害效率,而且也有失公平,严重背离了马克思主义按劳分配理论的本质要求。实现效率与公平的统一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衡量社会主义分配制度是否合理的根本标准。在夺取全国政权后,如何建立和建设一个效率与公平相统一的社会主义社会,成为中国共产党面临的崭新的历史课题由于初期的探索者选择了按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社会的设想来构筑社会主义大厦,因此很自然地在分配制度上,把按劳分配作为社会主义的唯一分配方式,并采取马克思、恩格斯所设想的按劳分配的具体形式。马克思认为,任何一种分配方式和方法,都是由特定的生产和交换的方式和方法决定的。在马克思所设想的经典社会主义模式中,在生产方式和方法上,是全社会共同占有生产资料,每个人除了自己的劳动。谁都不能提供其他任何东西,除了个人的消费资料,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成为个人的财产;由于生产力没有极大提高,人的职业选择还要受分工的束缚,劳动还是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gyd7.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