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版,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法人独资、设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广西,18条)

更新时间:2023-03-19 10:28:01 阅读量: 人文社科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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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版,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法人独资、设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广西,18条)

XXXX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XXXX有限公司独自出资,设立XXXXX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XXXX有限公司

第四条住所:XXXX工业园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销售XXXX。(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并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

第四章公司认缴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出资期限及出资方式

第六条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期限、出资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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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股东郑重承诺,将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及投资计划;

(二)任命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监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六)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七)对发行公司债务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九)修改公司章程;

第九条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由股东委派产生。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拟股东决定;

(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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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条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公司设监事,成员1人,由股东委派产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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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向股东议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六)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七)监事可以提请召开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的会议,并做好记录,参加会议的所有人员均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三条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决议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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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八章附则

第十六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十七条公司章程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有抵触或者未在公司章程中载明的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为准。

第十八条本章程一式叁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股东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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