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GPCG118-2011公司领导安全轮流带班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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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钢集团成都钢钒有限公司管理办法文件编号:QG/PCG118 第1版签发:李善继

公司领导安全轮流带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公司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切实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冶金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四〔2010〕20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电〔2010〕59号)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0〕45号)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领导实施安全轮流带班,是指公司领导现场安全轮流带班。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攀钢集团成都钢钒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对落实公司领导安全轮流带班全面负责,同时审批带班领导变更事项。公司各分管领导应当自觉履行安全轮流带班职责。

第五条安全环保部负责向公司办公室提供有关安全管理信息,每天派人陪同公司领导现场带班,填写和保存有关记录。

第六条公司办公室负责落实公司领导安全轮流带班的有关规定:

(一)按周制订公司领导安全轮流带班计划,明确当周每天带班领导、带班日期、带班任务等事项(见附件1)。

(二)公司领导安全轮流带班情况,应通过公司OA协同办公系统在公告栏内公示。

(三)当公司领导安全轮流带班计划有变动时,负责公司领导安全轮流带班计划的变更过程管理(见附件2),及时通知有关领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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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公司OA协同办公系统在公告栏内公示。

(四)公司领导安全轮流带班计划执行情况记录、带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应妥善保存备查,保存期不少于一年。

第七条公司领导安全轮流带班职责

(一)公司领导安全轮流带班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当天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见附件3)的检查巡视(监控),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并填写带班记录(见附件4)。

(二)当现场出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应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产停修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

(三)带班期间,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立即依法部署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四)实行交接班制度。安全轮流带班领导要向接班的带班领导详细说明当天安全生产状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处理情况等事项,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表(见附件5)。

第八条监督与检查

(一)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领导安全轮流带班的日常管理和督促检查工作。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公司领导安全轮流带班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和通报。

(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对公司领导安全轮流带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应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1.公司领导安全轮流带班工作计划执行、公示、考核等情况;

2.公司领导安全轮流带班交接班记录,特别是对事故隐患和险情的处置情况;

3.职工举报有关安全生产问题的查处情况。

第九条考核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而没有公司领导安全轮流带班的,由集团公司或公司对该领导按有关规定实施考核。

第十条公司各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本单位领导和管理人员安全值班和现场带班制度,并上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起草,解释权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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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

1.公司领导安全轮流带班计划安排表

2.公司领导安全轮流带班变更表

3.公司生产现场安全管理重点及场所

4.公司领导安全轮流带班情况记录表

5.公司领导安全轮流带班交接班记录表

2011年4月19日发布 2011年4月19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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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公司领导安全轮流带班计划安排表

填表(签字):审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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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公司领导安全轮流带班变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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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公司生产现场安全管理重点及场所

一、公司一级危险源

5万、7万、8万m3煤气柜。

二、各单位生产现场

1.炼铁厂:

高炉、热风炉、竖炉和烧结;喷炉系统;煤气系统;布袋除尘区;皮带运输系统;变电站;起重机械;放射源等。

2.转炉炼钢厂:

转炉冶炼及浇注;液态金属吊装及其运输线;桥式起重机;氧气系统;煤气系统;红渣处理;变电站;风机房;放射源等。

3.电炉炼钢厂:

电炉冶炼及浇注;液态金属吊装及其运输线;废钢分选及吊装;桥式起重机;氧气系统;煤气系统;红渣处理;变电站;快锅站;放射源等。

4.棒线材厂:

煤气系统;中、精轧以后机组;桥式起重机;液压站等。

5.动力厂:

煤气柜;动力管网;各级变电站;氧氮调压站;锅炉房等。

6.各轧管厂(含金堂分公司):

煤气系统;加热炉;润滑、液压油站;电器开关室;桥式起重机;管坯及钢管堆码等。

7.物资配送中心:

吊装作业;危险物质(氧气、乙炔瓶、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库房;管厂堆码等。

8.技质部:

剧毒药品库房。

9.铁路运输管理部:

调车作业;平交道口等。

10.焦化公司:

煤气系统;洗脱苯区域;鼓风楼;焦炉地下室;综合罐区;变电站等。

11.四川省冶金机械厂:

中频炉;煤气系统;炸药库;起重机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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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三利公司:

煤气系统;清洁提钒生产线作业区等。

13.建设工程公司:

设备检(维)修和工程施工现场等。

14.物流公司:

内转车辆的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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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公司领导安全轮流带班情况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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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

公司领导安全轮流带班交接班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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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gwh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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