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北京的铺户及其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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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北京的铺户及其商人

在步入近代之前,中国的传统城市没有西方意义上的市民阶级,但是,城市生活中的商业流通与货币需求,使得商人成为城市中的主要居民,并在城市经济运行过程中充当了主要的角色。但是正如西方学者马克斯·韦伯所指出的那样,中国城市的建立有为收取货币地租与各种赋税1[1] 的目的,所以,它体现的是官僚政治体制下的地主经济,中国商人在社会角色上也难免摆脱地主经济附属地位的影响,处于两难当中。

通常,我们对历史上商人的考察,往往着重于资本规模、经营方式、资本流向等等,而本

文则更关注于商人在城市中的社会角色,试图通过对京城中有一定影响力度的商人与政府及其统治者关系的考察,能对上述问题有所回答。

一、 铺户及百年老店

北京作为全国最大的消费性城市,在清代前期,工商业、特别是商业的发展达到了历史上的最高水平,最大的原因之一就是北京作为都城,不仅是帝王居住的地方,也是贵族官僚、文人士子最集中的地方。这里不仅有全国最大的商业市场,而且聚集着众多来自全国各地的商人,向被称作“商贾辐辏之区”。而京城消费型城市的特点,也使它形成了商业比手工业发展,官商优于私商等特点。而在众多的商人中,他们通常都以“铺户”作为个体从事商业活动的。

所谓“铺户”,是指开店铺的人户而言,是当为封建政府从户籍管理的角度对商人的称呼。由于店铺是商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所以铺户的称谓也应当在封建社会后期才出现,而清代不仅官方文献《清实录》中有“铺户 ”的记载,即便是私家笔记中也有“铺户”的称谓出现。

铺户,非走街串巷的小贩,亦非在街肆摆设摊位的摊贩。通常,铺户都有一个带门面的店铺,只是经营规模大小不同,大多数的铺户都属于小家小户的买卖。而且除了杂货铺之外,铺户往往是经营着某一种单一的商品。在自称待余生的晚清人撰写的《燕市积弊》中,所列京城铺户有:钱铺、钟表铺、挂货铺、绒线铺、鞋铺、药铺、金店、翎子铺、首饰楼、当铺、香货店、嫁妆铺、红铜铺、纸铺、纸马铺、面铺、香蜡铺、米碓坊、蒸锅铺、裱画铺、漆铺、黄酒铺、南果铺、切面铺、刻字铺、喜骄铺、寿衣铺等,近三十余种。而每一行业的铺户又有数十家、数百家之多,如“以京都而论,大小药铺,足有三四百家”;“翎子这行买卖,向来是山西人所作,以北京而论,共四十余家”;当铺,“以北京计算,共有一百五十余家”;香货铺,“这行出在北京,并没有几处,就是这两三家”,等等。1[2]

在这些众多的铺户中,尤以来自山西和山东两省的外地人居多。清人夏仁虎有过评论:“北京工商业之实力,昔为山左右人操之,盖汇兑银号、皮货、干果诸铺皆山西人,而绸缎、粮食、饭庄皆山东人。其人数尤众者为老米碓房、水井、淘厕之流,均为鲁籍。盖北京土著多所凭藉,又懒惰不肯执贱业,鲁人勤苦耐劳,取而代之,久遂益树势力矣。”“绸缎肆率为山东人所设,所称祥字号多属孟氏。初惟前门之泰昌为北京人,盖兼办内廷贡品者,各大绸肆必兼售洋货。”1[3] 《燕市积弊》也对夏仁虎之说作了作证,书中说:切面买卖“在北京

城里开铺子的分两路人:一是山东,一是直隶。”“蒸锅铺的买卖儿发明最早,凡在北京开设的,全是山东人多。”“北京的漆铺大半都是山西买卖。”“翎子这行买卖,向来是山西人所作。”1[4]

这些铺户主要分布在地安门街、东西安门外、东西四牌楼、东西单牌楼,以及菜市、花市等北京内外城的主要商业区,1[5] 而以外城的正阳门一带最为集中。

事实上,早在明嘉靖年间修建外城前后,北京的正阳门周围及两旁的大街便逐渐形成一定规模的商业区,聚集起众多的铺户。“明末市肆著名者,如勾栏胡同何关门家布、前门桥陈内官家首饰、双塔寺李家冠帽、东江米巷党家鞋、大栅栏宋家靴、双塔寺赵家慧苡酒、顺承门大街刘家冷淘面、本司院刘崔家香、帝王庙前刁家丸药,而董文敏亦书、刘必通硬尖笔。凡此皆名著一时,起家巨万。……富比王侯皆此辈也。”1[6] 进入清代,随着内城汉人的整体向外城迁移,正阳门形成全国规模最大的商品流通市场,而铺户之集聚亦然居全国之首。如《都门纪略》云:“京师最尚繁华,市廛铺户,妆饰富甲天下,如大栅栏、珠宝市、西河沿、琉璃厂之银楼缎号,以及茶叶铺、靴铺,皆雕梁画栋、金碧辉煌,令人目迷五色。至肉市、酒楼饭馆,张灯列烛,猜拳行令,夜夜元宵,非他处所可及也。”1[7] 余蛟在《梦广杂著》中亦曰:正阳门外“左右计二、三里,皆殷商巨贾,列肆开廛。”1[8] 其中不乏被誉为“老字号”、历经明清达百余年的铺户,如六必居、王麻子、王致和、烤肉宛、同仁堂、都一处、和顺居、天福号、内联升、便宜坊、全聚德、正明斋、瑞蚨祥、荣宝斋等。1[9] 因而,晚清时夏仁虎在谈到这些铺户时,有“各不下数十家,互称老铺,争执可喙”1[10] 的议论。

由于资料的限制,对于京城铺户的发展状况难以作深入的研究,但是,铺户及其商人对京城社会发展所产生的影响,还是散见于时人的记载当中的。这些铺户在发展的过程中各自走出自己的道路,也形成独特的经营理念,但却摆脱不了传统社会的影响。其中,最知名的同仁堂也最为典型。

在药业行业中,虽清代京城中有大小药铺三四百家,但“四远驰名”,饶有诚信者当属“同仁堂之丸散膏丹,西鹤年之汤剂饮片”,而同仁堂尤其名气大作。

同仁堂坐落在正阳门外的大栅栏,为乐家所创,乐家原籍浙江宁波府慈永镇,明永乐年间移居北京,以串铃走方行医为业。清初,乐家四世祖乐尊育(1630-1688)敕授登仕郎,为太医院吏目,掌管出纳文书,后晋文林郎。五世祖梧冈字凤鸣(1661-1742)因乡试落第,于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创办同仁堂药店。所以有称同仁堂“明已开设”,似不准确。但同仁堂为“京师药铺之著名者”确是当之无愧的。其时,“外省人之入都者,无不购其硇砂膏、万应锭以为归里之赠品。”1[11] 雍正元年(1723年),同仁堂开始供奉御药房,因此声誉日隆,以后同仁堂经历了盛衰的变化。乾隆十八年(1753年),乐家遭受火灾,第六代掌柜乐礼病故,同仁堂药铺难以维持,乐礼之妻申请主管衙门资助。由于皇家需要同仁堂药房,便出示招商,由乐家世交张世基认股合资经营。此后,同仁堂的股份越来越多,由嘉庆二十三年(1818年)的一张合股经营的废合同上可以看到,同仁堂的股东有21人,股银43800两。至道光十一年(1831年),同仁堂以价银60000两典给了朱某。1[12] 这期间,同仁堂屡经变迁,但不变的是挂在药铺前的“乐家老药铺同仁堂”的匾额。传至乐家十代的乐平泉,终于还清债务恢复祖业。乐平泉死后,同仁堂由其四子共同经营,形成四大方共管制度。

同仁堂的故事,说明晚清时京城的某些铺户中已经出现了股份制经营,同时说明一些老店亦须得到封建政府的扶持,方能步入其老年的辉煌。其商业的发展在某种程度上需要附着于传统社会关系之上。而且这种现象似并非特例。与同仁堂不分伯仲的“鹤年堂”,其大门里外所挂的匾额分别为明代权臣严嵩、严世藩父子所书。以酱羊肉闻名的月盛斋,“铺在户部街,左右皆官署”,“此斋独立于(官衙)中者数十年,竞不以公用征收之。”其原因除了“以酱羊肉出名,能装匣远赉,经数月而味不变” 1[13] 外,更在于月盛斋包揽承做清代用于祭祀的“全羊”。1[14]

二、 专做旗人生意的老米碓坊

作为大都市的北京,人口最为集中,粮食消费量也最大,且北京东郊的通州又是南方漕粮运至北方的终点。清前期,来自河南、山东等地的漕粮经过运河运到北京城东的通州,每年约有五六十万石不等。所以,粮食业是京城的大行业之一,从事粮食业的商人形成不小的群体。他们当中有从事贩运粮食的行商,也有开店经营的铺户。

据文献记载,清代北京的粮食业最初掌握在山西人手中。但是,随着山东人的插足,山西人逐渐失去了对粮食业的垄断地位。咸丰年间开业的大顺粮店(崇文门外平乐园大街)是最早的山东铺户之一,随后由于同乡亲友互相援引,山东人经营粮业的铺户日渐增多,逐渐取代山西人掌控了粮食业。而在这些从事粮食业的铺户中最可论及者,当为最初由山西人创建的“老米碓坊”,它对京城的旗人社会产生了重要影响。

老米碓坊原本是从事米业加工兼及销售的铺户,但随着旗人口粮及禄米对粮食市场供求关系及利润影响的加大,老米碓坊开始专做旗人生意。而这一行业的出现与清政府对旗人的管理方式和旗人的生活习惯有着直接的关系。

其时,凡属旗人,每月由朝廷发给钱粮,有官职和爵位者另发禄米。1[15] “这种口粮和禄米都是由南方漕运而来,存在仓内,陈陈相因,米色变红,故称?老米?稻谷。米色好看的皆备宫中之用,这?米色红朽?的老米除了供给旗人之外,还是六品以下官员的官俸。老米须经加工碾出米来才能食用。当时,由山东人开设的米碓坊备有碾碓承揽老米加工,其加工方法是将稻谷掺上白砂,用脚蹬石墩反复轧磨,磨去稻壳和糙皮,再经扇扬,即成净米。”1[16] 这种笨重的加工方法劳动强度很高,后虽改用槽碾,用牲口拉磨,却仍属于体力劳作,并非易于赚钱的行当。但是,随着老米碓坊在从事米业加工的同时,开始兼营高利贷,事情便发生了转变。

最初是旗人把老米加工的事委托给碓坊,并由碓坊代为办理领取口粮或禄米的手续,加工后直接得到净米,而碓坊则扣除一部分米作为加工费用,两相便利。但旗人大都不事生产,习惯于悠闲自得,吃喝玩乐,每月领到的钱粮往往用不到月底。于是,就向碓坊预借,寅吃卯粮,碓坊便乘机加增工费,并对预借钱粮部分加收重息。而旗人为了救急,也

只好任其盘剥。双方便逐渐形成了高利借贷关系。久之,许多碓坊竟然依靠对旗人的放贷致富,而旗人一旦进入高利贷的罟中,其家用生计越发依赖于此,也只能任由老米碓坊摆布。

虽然,清政府严禁八旗官兵将领得的禄米或米票转让给铺户,可是,却又不得不“听其自行售卖”。原因在于,旗人所支禄米,除供自己消费外,总有一部分剩余。大体上,“官兵俸粮留食者三、四分,官局收买者二、三分,余俱在外流通,奢济民食”。此外,对于八旗富户而言,禄米的转卖可以调剂粮食品种。据记载:“京师贵人家以紫色米为尚,无肯食白粳者”。所以百官、旗人等往往将领得禄米的多余部分“贱价售之米肆,而别籴肆米以给用”。1[17] 所以,钱粮禄米流向经营米的铺户,因京城人的生活习惯演变成市场行为,不易禁止。还有一部分“忽于生计,习为奢侈”的旗人,“饷银一经入手,不为度日之计,辄先市酒肉以供醉饱,不旋踵而赀用业已告竭,又支领官米。随即贱价售予铺家,祗顾目前得钱使用,不肯稍为储蓄。而家中食米转零星用贵价向铺户籴买。”1[18] 当时,内外城的老米碓房不下千余所,他们专门收购旗人的口粮和禄米,旗下兵丁也靠他们取得银钱使用,渐渐地这些粮商铺户,即“老米碓房”便逐渐控制了旗人的经济命脉。

据清光绪时人夏仁虎记载,其一旗籍友人曾议论说:清之盛衰皆因山东人。所谓“盛”是指山东籍的三顺王降清,即“至皮岛之四将归(指孔有德、耿仲明、尚可喜等),而势力遂入关内。然其衰也亦由之,”是指旗人在经济上受制于山东人经营的老米碓坊。由于旗人“世族俸银米悉抵押于老米碓房,侵渔逼勒久,遂握有全部之财权。因债权故,碓房掌柜之乡亲故旧稍识之无者,率荐入债家为教读,遂握有满族之教权。于是旗籍人家无一不破产,并其子弟之知识亦无一不破产矣。”夏仁虎认为:“语虽近激,亦非无因。”而且他以身边的实例予以证之。

夏仁虎讲述曰:“昔居内城,邻人某满世爵也,起居阔绰如府第制。一日,余家人偶至街头老米铺,俄一少年至,视之,即邻家之所谓某大爷者。见铺掌执礼若子侄,而铺掌叱之俨然尊长,始以骂,继以诘,少年侧立谨受。俟威霁始嗫嚅言:?今日又有不得已之酬应,仍乞老叔拯之。?铺掌骂曰:?吾安有钱填若无底壑??少年曰:?秋俸不将至乎??铺掌冷笑说:?秋俸乎?汝家一侯二佐,领世职俸,养育孤寡,钱粮算尽尚不酬所贳也??少年窘欲泣,铺掌徐捡松江票四两掷予之曰:?姑持去,知汝需演探母也。?市井恶棍指逛窑也。少年感谢持去。家人归述之。……然则碓房握满人财权说诚可信。”1[19] 《燕市积弊》的作者也说:老米碓坊“名为卖米,其实把旗人收拾的可怜,只要一使他的钱,一辈子也逃不出他的手。”1[20]

类似的故事,满族的后人也偶有讲述,现代作家老舍以自己在幼年时的亲身经历叙述说:“在太平天国、英法联军、甲午海战等等风波之后,不但高鼻子的洋人越来越狂妄,看不起皇帝与旗兵,连油盐店的山东人和钱铺的山西人也对旗籍主顾们越来越不客气了,他们竟敢瞪着包子大的眼睛挖苦、笑骂吃了东西不还钱的旗人,而且威胁从此不再记帐,连块冻豆腐都须现钱交易!”1[21]

可见,清代的八旗食俸制度在确保了满人的经济特权的同时,也将入关后的八旗子弟,缔造成养尊处优、不农不贾、无所事事的社会庸人。而商人凭借其经济力量可以对王侯子弟大呼小叫,它揭示出封建社会的贵贱等级秩序在金钱面前已经被践踏,变得一文不值。但需要指出的是,旗人与老米碓坊虽结成一种“依存”关系,京城的粮商铺户虽然成为部分旗人的债权人,但对于官僚体制却没有产生影响。而且,粮商同所有的商人一样,其财富

及资本的积累往往要受到政府相关政策的制约。

据记载,“乾隆年间通州商人在东关设有永茂、永成、福聚、涌源等“四大堆房”(当为碓坊),专供粮商堆贮之用。每麦一石,无论停贮久暂,租价一分。等青黄不接之时,粮价昂贵之日,商人们再转卖给京城及通州本地铺户,以博数倍之利。仅乾隆四十二年,商人张雪如等二百二十余家粮店,自各处贩运麦五十三万九千余石,平均每户商人一年运来近四千五百石之多。”嘉庆、道光年间以后,运河因常年失修,遂至废弃,漕粮由运河改道海运,通州的重要地位丧失,建于乾隆年间的通州“四大堆房”有三家先后倒闭。只有永成一家在咸丰十年还在维持经营。1[22] 表明附着于封建经济体制上的商人,其发展、衰落都与封建国家的政策实施有着密切的关系。

三、钱庄票号――京城铺户中最大的买卖

与粮食业一样,钱庄票号也是京城的主要行业。时人称曰:“钱当两行,为商业中最大的买卖。能够流通市面儿且与人有极近关系者,莫过于钱行。”1[23] 其时,北京城众多的消费群体,刺激了商品经济的活跃,也直接促进了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金融业”的发展。由于清代是银钱并用,且银钱比价不定。因此,在近代银行建立之前,银钱兑换的需要,吸引了商人们去经营银号和钱庄。

北京的银号铺户,最早由浙江绍兴人创建于康熙六年(1667年),名为“正乙祠”(因供奉正乙玄坛老祖,即赵公明),也称“银号会馆”。时“正乙祠”在正阳门左右列肆而居,“操奇赢,权子母,以博三倍之利。”1[24] 此外,还有一些兼营钱庄生意的铺户。如“有柳泉居者,酒馆而兼存放,盖起于清初,数百年矣。资本厚而信誉坚,存款取息极微,都人以其殷实可靠,往往不责息。有存款多年,往取而银之原封曾未动者。”1[25] 但是,京城“金融业”的迅速发展是在晚清。

在光绪庚子(1900年)以前,“京师钱市通行之物凡四种:一、生银(银锭、碎银);二、大个儿钱;三、银票;四钱票。盖当时银钱虽通行于津、沪间,而京师则以国库出入俱用银两计算,……银钱二票,为票号、钱店、香腊铺(兼兑钱)所发行。”1[26] 所以,银号所经手的主要是大宗的银两,钱庄票号经营的主要是银钱兑换、发放“帖票”,并兼营存放款项等高利贷业务,其下还有所谓“香腊铺”、“烟腊铺”者,专作兑钱。

当时,虽有英法等外国列强凭借不平等条约在政治经济上侵入京城的各个领域,但大小银号、钱庄仍然生意兴隆,并形成了号称“四大恒”的“都中钱肆巨擘”。所谓“四大恒者,京师有名钱肆也,凡四家,其牌号皆有一恒字”。1[27] 即“恒和”、“恒利”、“恒源”、“恒裕”四大钱庄。《旧京琐记》曰:“银号首推恒和、恒肇等四家,谓之四大恒,居人行使银票以此为体面。”此外,钱庄票号的汇兑业也很发达,“汇兑庄亦曰票庄,皆山西人,交游仕宦,最为阔绰。有外放官吏,百计营图以放款,即京官之有外任资格者亦以奇货居之,不惜预为接济,然失败者亦往往而有。”钱庄“其下者为钱铺,外城则专与汉官往来。彼时朝官有定员,官之资格,铺人一一知之,且有外任之望,此辈钱铺随时接济,便利殊甚。”1[28] 而汇兑业的发达不独士绅官僚的身家前程与之发生了关连,就连普通旗人的日常生活也离不开此行当。在老舍的笔下就曾提到,他的母亲在领回每月发放的俸银之后,就手儿在街上换了现钱。那时“山西人开的烟铺、回教人开的蜡烛店,和钱号银庄一样也兑换银两。”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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