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如何搞好部门协作,避免部门间重复开挖道路的现象》的回复

更新时间:2023-11-30 20:23: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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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如何搞好部门协作,避免部门间重复开

挖道路的现象》的回复

近年来,都昌县城市发展迅猛,人民生活水平快速提高,使长期以来落后的市政设施亟需改造和兴建,但由于因建设资金、各类市政设施分属不同部门管理等问题,使城市地下各类管线改造建设不能同步进行,也不能一次性到位,直接导致了道路的重复开挖,影响市民通行,给生活带来不便,对城市的整体效益也有一定程度的影响。

一、城市道路反复开挖的原因分析

(一)城市现有配套设施相对落后,难以适应城市发展需要,造成开挖现象在所难免。

(二)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没有形成齐抓共管机制。 (三)城市地下管线建设时序不一,与道路建设难以同步。

(四)对管线权属单位和使用单位的权利义务规定不明确。

二、采取的对策和建议

(一)成立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综合部门,协调、安排各类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建立统一的城市地下管网规划建设体系。出台道路开挖相关规章制度,明确道路开挖审批程序。

(二)开展管线普查,建立管线档案。开展城市地

下管线普查,对敷设在城区道路绿线内的地下管道和地下电缆进行全面普查。通过普查,准确查清地下管线的现状,系统掌握地下管线资源情况,建立地下管线动态管理系统,为科学管理城市道路地下管线提供依据。

(三)管线工程应当与城市道路、公路及沿线建设项目统一规划、综合平衡、统筹安排。对于新建城市道路,要按照“同沟共建”的原则,整合各管线敷设单位利益,统筹协调各管线单位把电力、电讯等地下电缆和道路施工同步进行建设,尽可能地把各项管道同时进行施工,减少道路重复开挖和管线多次建设

(四)城市地下管线建设、施工单位在组织施工设计时,应充分考虑管线保护方案和应急预案,并要求建设、施工单位在建设时应敷设示踪线和安全标示,如无地下管线资料或不能确认地下管线准确位置的,建设、施工单位应当探明地下管线情况后方可施工。

(五)加强管理,避免城市道路损坏。一方面要加强城市道路开挖后回填修补质量的监督管理,避免因回填修补质量问题造成道路损坏和修补。二是要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巡查检修,防止管道渗漏、破损造成的道路损坏和开挖;三是要加强道路重车分流制度,对过境大货车指定过境行驶路线,避免因重车碾压造成城市道路的损坏,减少道路的挖掘修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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