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托管合同

更新时间:2023-09-23 02:34:01 阅读量: 人文社科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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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托管合同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以“零租金”的形式将学校食堂托管于乙方。甲、乙双方经协商后签订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严格执行。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一、 双方权利及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不组织学生在食堂统一刷卡用餐,由有意就餐的学生自行与食堂联系,食堂靠自身的质量和信誉留住学生。

(2)在正餐时间,甲方不关闭校门,学生可自由选择就餐。 (3)、甲方按托管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管理学校食堂、履行合同,做好协调工作。

(4)、甲方对乙方进菜、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5)、甲方应协助乙方维持食堂治安秩序,并加强对员工的教育。 (6)、甲方有权根据住校生就餐率和满意率对乙方的食堂托管权做出处理,只有两率都不低于70%,乙方方可继续托管甲方食堂,否则,甲方可以随时取消乙方托管权。 2 、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具体包括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就餐环境卫生、服务等。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食品卫生的标准、遵守《学校食堂管理制度》。严禁食堂及食堂小卖部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和“三无”食品,保持菜肴的新鲜和卫生。食物每顿取样且保留48小时。

(3)、乙方必须按时供应甲方正常教学时日学生用餐。

(4)、乙方必须在餐后认真清洗食具并做好消毒工作,食堂内外、用餐大厅环境卫生全面清洁整理。经常清理食堂内外水池、下水道,确保畅通。经常清理灶台及炊事用品污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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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食堂内应有健全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措施(特别是分菜间、加工间、餐厅等场所的门窗)。

(6)、冰柜定期清理、除霜、消除异味、生熟物品分开存放。 (7)、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工作时着装规范整洁,搞好个人卫生。

(8)、所有食堂工作员工工资和福利均由乙方负责。

(9)、厨房员工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厨房纪律。 (10)、乙方应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及有关安全工作,若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

(11)乙方必须在每学期开学时保证食堂正常对学生供餐。 (12)、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向甲方上交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若乙方在合同期内无违反本合同规定,甲方在合同期满后应如数退还乙方;

(13)上级部门对甲方进行卫生检查时,若甲方因乙方管理的食堂卫生不到位而受到处罚,甲方可对乙方所交“保证金”做出相应的处理。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三年,即从2012年 月 日至2015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双方如无异议,自动续约。 三、违约责任:

1 、乙方因违反《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

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以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食堂管理的有关规定,给学校及师生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相关法律责任及全部经济责任。

2、乙方若中途终止托管,甲方将不再退还乙方所交“诚信质量保证金”

3、在合同期内,若无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甲方不得中途收回学校食堂,否则应如数赔偿乙方在食堂投入的经济损失。 四、其它:

1、若因国家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发生重大政策性调整,或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乙方可自主处理食堂内属于乙方单方所有的财产,但是,不能损坏甲方固有建筑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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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010年9月10日“威宁县龙街职业中学”与“贵州华相餐饮公司”签订的 “食堂及小卖部承包合同”同时废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代表:

签约日期:2012年3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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