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租赁合同

更新时间:2023-09-18 09:18:01 阅读量: 幼儿教育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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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租赁合同

出租方(称甲方): 联系电话: 地址: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称乙方): 联系电话: 地址: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等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租赁房屋状况:

甲方依法将坐落于 ,(下简称“上述房产”,以现状出租),租赁给乙方使用(其中A单元内会议室、物料室、泡茶室共同使用)。 二、租赁用途:房屋乙方承租后用于 之使用,不得擅自另作别用。 三、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每月租金(甲方实收)约定如下:

1、本合同签约之日起,上述房产的物业管理费、公维金、水电费、公摊费等即由乙方缴交。

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 元)。每月茶水费为人民币 元,每月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 元,每月保洁费为人民币 元,每月电费为人民币 元。 五、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人民币 (¥: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租赁期间,乙方如有违约,违约金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乙方应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乙方不得主张以履约保证金抵付房租。合同到期后双方决定不再续约,乙方依约交还房屋并交清租赁期间应交的一切费用后,并应于七个工作日内将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从租赁的房屋迁出后,甲方应在十天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2、租金支付方式:以 为一期, 租金为人民币 (¥: 元),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之后租金按 为壹期支付,每期租金于上期租赁期满前 付清,并由乙方自行汇款到甲方指定账户,先付后租,到款日即为支付日;如乙方逾期支付的,则每逾期一日,应按迟延付款金额 的标准计付滞纳金,逾期累计超过 日,则视为违约,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并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对乙方装修不予任何补偿,并有权追回未付租金及迟延付款之滞纳金,乙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及抗辩。 六、甲方收取租金指定账户如下:

如甲方收取租金账户发生变更,甲方要及时书面通知乙方;若由于甲方变更银行账号而未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造成租金支付延误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租赁期内,甲方权利和义务:

1、在合同期限内,有权按时收取房屋租金。

2、甲方按约定将该房屋、物业及附属设施按时交付乙方使用。

3、租赁期内,甲方应确保在租赁时无任何产权纠纷及法律权益上的瑕疵。如果因产权纠纷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但乙方的经营不得违反国家的相关规定及公共安全。

八、租赁期间,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及其经营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包含:应负责交付水电费及公摊、物业管理费、公共维修金、有线收视费、房产租赁税等等一切费用。乙方应于支付租金后7个工作日内自行向税务局申报并缴清房屋租赁税同时开具房屋租赁发票,其租金发票记账绿色联原件及完税单据复印件交由甲方收执,其他单据原件乙方自行留底。

2、乙方房屋的装修方案必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实施,并确保房屋结构安全。 3、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可将租赁的房屋转租或分租他人使用,除非乙方有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4、在租赁期内,乙方与第三方所产生的债权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不得以所租赁的房屋进行任何形式的担保。

5、在租赁期内,因乙方装修造成房屋坏损,乙方应及时修缮,因不及时修缮造成经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不得因此要求削减和停缴租金。

6、在租赁期内,房屋的修缮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有责任维修公共固定设施,有义务自觉按时缴纳各项税费。

7、合同期满后,乙方有权移走其自有资产物品,但对地板之固定物不得拆除及破坏,除非甲方另有明确要求。

8、乙方经营期内,不得违背国家的《物业管理规定》、《经营服务管理条例》、《安全管理条例》,并配合甲方工作检查,如有不合格处,应及时整改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合同终止和解除的规定:

1、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如需续约,应提前 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由双方另行协商续租事宜。

2、合同中止或租赁期满后如双方不再续租,乙方应在合同约定期内将房屋归

还给甲方,若乙方未按期交还租赁房屋的,甲方有权追索占用期间的水电费、通讯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并有权按租金标准收取房屋占用费。如因逾期交房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有留置的任何物品,均视为放弃,任由甲方处置。

3、租赁期间,在一方无违约的情况下,另一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如要求提前解除合同时,则视为违约,依违约责任条款(本合同第十条)规定赔偿对方,并须提前 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通知期不足贰个月的,不足部分另应以相应租金替代。

十、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条款履行,导致中途

终止本合同,则视为违约,甲乙双方同意违约金为人民币 (¥ )。 十一、不可抗力:

1、房屋租赁期如遇市政拆迁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双方合作无法履行,本合同自然终止,甲方退还履约保证金和多余的租金给乙方。甲、乙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2、在租赁期内政府对拆迁房屋有补偿,根据政府文件执行,针对乙方所投入的所有费用,政府给予乙方的补偿款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截留。

十二、若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由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十三、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甲乙双方有其他特殊事项,可另行约定,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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