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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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认识

摘要:充分理解“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新理念,以发展的思维认识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内涵,核心是以人为本,任务是为民解困,主题是改革创新,思路是建立大民政格局。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职能上升到发挥社会建设管理和服务的骨干与支撑作用,在社会治理方面,起到“润滑剂”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社会服务方面,让困难群众有更多的幸福感;在社会建设方面,积极参与经济建设,不断开发“民政经济新增点”。适应新形势要求,民政工作要不断探索和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新方法、新机制,促进民政工作人本化、法制化、社会化、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

民政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其职能是政府职能的分解和细化,既相对独立,有着特定的管理和服务领域,又融于政府整体职能之中。新形势下民政工作要实现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必须突破传统职能定位,注重发挥建设、管理和服务社会的骨干与支撑作用。 一、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内涵

2017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提出了“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新理念,新理念是我党始终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体现,更是落实习总书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内涵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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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内涵,必须在充分理解“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新理念的基础上,以发展的思维来认识。 (一)核心——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既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民政的最初涵义就是“为民行政”,突出体现了其以民为中心的特点。新形势下民政业务不断拓展,工作项目增加,但其基本主线是维护民利、解决民生、落实民权,核心是“民政为民”。“以人为本”要求民政工作必须做到权为民所用,把“为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情为民所系,把“爱民”作为职业道德的核心。为民是导向,是目的,是基础;爱民是情感,是价值取向。 (二)任务——为民解困。民政工作面向的是基本生活发生困难的低收入群众、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等,民政部门是这些弱势群体的代言人和利益维护人,应把为民解困工作当作一项首要的政治任务,把民政政策与精准扶贫对接,加大对贫困群体的救助力度,不断完善创新社会救助工作,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更好地为困难群体解决他们所面临的各种困难,保障他们的生活、医疗、教育以及全面参与社会的合法权益;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为老年人、残疾人和孤儿提供基本的福利服务,改善他们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积极挖掘和发挥社会捐赠、慈善事业、“爱心超市”等社会救助方式的潜能,促进社会稳定和社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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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题——改革创新。创新是一个民族立于世界之林的根本。民政工作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就要有发展的观点,开放的观念,创新的思路,不仅要有具体工作上的改革,也要有思想上的革新。工作理念要从适应性发展转向开创性发展;工作手段要从以行政手段为主转向以法制手段为主;工作范围要从为传统民政对象服务转向为社会公众服务;工作目标要从保障民政对象的基本生活转向增强其发展能力拓展延伸;工作方式要从单纯依靠本部门力量转向综合协调。

(四)思路——“大民政”。所谓“大民政”,就是把社会的广大人群纳入视野,通盘考虑民政整体工作在社会构建中的地位,调动全社会的资源为民政所用。随着社会发展战略的调整,民政工作的内容越来越丰富,服务对象越来越广泛,作用越来越重要,对其要求也必然越来越高。民政工作要承载如此艰巨的任务,只有树立“大民政”的发展思路,才能全面落实党和政府爱民亲民的各项举措,逐步满足社会对民政工作不同层次的需求,建立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民政事业发展新格局。

二、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职能定位

全国第十三次民政会议提出“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为全国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新形势下民政的职能职责定位由发挥为民解困保民生、为民服务维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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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民利作用,上升到发挥对社会建设管理和服务的骨干与支撑作用上来。

(一)社会治理方面,勇于发挥“润滑剂”作用。新形势下,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各种社会矛盾交织,影响社会和谐的因素广泛存在于社会各阶层。民政部门要勇担社会治理职责,发挥“润滑剂”作用,通过救助和帮扶困难群众,营造团结友爱、和睦相处的人际关系,促进不同收入阶层间的人际和谐;通过关爱老年群众,健全老年福利服务体系,促进社会代际间的友爱和谐;通过落实拥军优抚安置政策,推进国防和军队建设,促进军地之间团结和谐;通过推动“三社联动”,不断扩大基层自治范围,促进基层社会稳定和谐。 (二)社会服务方面,当好群众的“幸福天使”。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小政府、大社会”的社会发展趋势,在服务标准上,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存权”向保障“生存权和发展权”并重转变;在服务对象上,由“补缺型”向“普惠型”转变;在服务内容上,由关注“群体需求”向关注“个体需求”转变;在服务格局上,由“二元结构”向“城乡一体发展”转变;在服务方式上,由“多元化、分散推进”向“关联化、整体联动”转变。

(三)社会建设方面,努力成为经济发展的“生力军”。不断深化民政服务社会化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明确政府与社会在民政事务中的角色与分工,发挥好政府主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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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将更多的民政事务向社会开放、转移,推进民政事务由政府包办、直管直办向政府主导、社会承办、市场运作转变,鼓励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民政公共服务领域,助推社会经济发展。不断强化产业化思维,找准改善民生和经济发展的契合点,将民政服务从行政性经营向市场化经营转变、从分散向集约转变,构建公平有序的民政服务市场,培育和打造民政服务品牌。不断深化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全面开放养老服务市场,进一步放宽养老机构准入门槛,完善和落实优惠支持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努力开创“民政服务经济”。

三、做好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思考

新形势下民政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促进民政工作持续发展的新方法、新机制,促进民政工作的人本化、法制化、社会化、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 (一)人本化——为民爱民。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逐步实现由低标准、保基本的民政保障向全覆盖、多层次、均等化的民生保障转变。推动社会救助由“保障生存”向“保障发展”转型。在解决“收入型贫困”救助基础上,积极探索“支出型贫困”救助办法,把因灾、因病等巨额支出“致贫”家庭纳入制度性安排。探索救助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延伸,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机制,推进城乡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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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探索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制度,规范收养行为。建立儿童福利领域慈善行为导向机制,鼓励和支持慈善组织为困境儿童提供救助性服务。广泛动员“三社”组织和群众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完善救助管理、教育“一站式”服务体系,引入社会工作、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帮助流浪乞讨人员回归家庭、回归社会,适学人员回归学校。 (二)法制化——依法办事。强化民政工作人员法治观念教育,牢固树立权为民授,权利保障,群众参与,程序优先等现代法治理念,按照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处理问题。通过建立和完善与民政工作相适应的法规体系和制度建设,实现各项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有效衔接与全面覆盖。完善民政行政执法机制,建立与民政工作核心理念相统一、与民政工作推进相协调的执法机制。加强民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与民政职能相对应、与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要求相匹配的民政执法机构与队伍,执法监管及时、有力、到位。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履行法定职责和法定义务,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通过民政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规范行政复议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使依法行政落到实处。着眼于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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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监督和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制定切实可行、有效管用的规章制度,规范运作,堵塞漏洞,严格约束。 (三)社会化——多方联动。根据形势发展需要,认真分析每项民政工作政府、部门和社会应该承担的职责,积极引入市场机制。针对各项民政工作的特点,研究各部门、各单位完成工作的职责和步骤,形成统一的协调和指挥机制,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一定的措施和手段,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民政工作。坚持财政支持民政事业发展的主渠道作用,建立分类转移支付和资金补助制度,重点向贫困地区和基层倾斜。拓宽事业,引入市场化动力机制,实行惠民项目竞争确定,使民政工作获得新的生机。将更多的民政事务向社会开放、转移,运用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参与民政事业,盘活民政资本存量,实行资产重组提效。实现投资渠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运行机制市场化,走出一条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社会化道路。培养发展承担民政工作任务的社会组织,以社会组织为依托,发展志愿者队伍,实现民政的事情大家做。积极发展政府购买服务的工作方式,利用社会人力资源,提供社会服务。推行社会工作者制度,建好社会工作者队伍。

(四)标准化——精准规范。标准化是建设现代民政题中应有之义。要强化标准化意识,多渠道、多形式加大民政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民政系统乃至全社会对民政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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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化的认知程序,让民政工作者能够利用标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让民政服务对象能够利用标准作为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建设一支具有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热心标准事业的专业人员队伍,推进民政工作标准化进程。积极开展民政工作标准化实践,在制定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办法时,要充分考虑标准配套,把法律法规与标准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法律法规的科学性、完整性和可操作性,增强标准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五)信息化——智慧服务。坚持以用为主,让信息化手段更广泛地应用于民政各个领域。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新要求,优化业务流程,规范事项办理,推进协同共享,以信息化倒逼工作方式方法的转变,助推民政服务管理创新。大力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实现基层治理和服务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以电子政务为依托,全面实现下至村(社区)的各级民政部门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建设民政系统信息高速公路。 (六)专业化——队伍建设。逐步推进民政工作力量以行政力量为主向行政力量、专业力量、社会力量三位一体扩张。以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不断加强民政队伍自身建设,打造“阳光民政”、“清廉民政”、“活力民政”,为新形势下民政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社会工作者制度,制定教育培训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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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民政系统内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知识和技能的培训;运用社工在民政的各个领域开展社会工作,使社工在实践中得到提高;建立完善社会工作人才薪酬保障、职业晋升、社会保障和表彰奖励等配套制度,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和发展活力;有计划有步骤地设置民政社会工作岗位,多渠道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提高民政工作领域专业化服务水平。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慈善管理的行业优势,促进志愿者服务组织孵化培育,动员和组织更多的志愿者加入民政服务行列,成为民政工作力量的重要补充。(沙洋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段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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