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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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一)行政管理工作制度

院长办公会(院务会)制度

1、院长办公会实行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制度。

2、院长办公会由院办主任召集、院长主持,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3、院长办公会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成员不能出席会议时,对会议的议题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议前提出。

4、院长办公会每次召开日期和议题,除临时召集的以外,一般应在会前通知各成员。

5、院长办公会在决定问题时,应当进行充分的讨论,对重大问题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表决可采取无记名方式、举手方式或其它民主方式。

6、院长办公会通过的决议和文件,经会议批准后及时公布。未经会议批准传达或公布的,与会人员均须严守机密,不得向外泄露。

7、每次会议由办公室主任作全程记录。 8、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分管院长和有关职能科室组织实施,办公室负责催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院长汇报。

院领导行政查房制度

1、每月组织一次对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的行政查房。

2、参加人员:院长、业务副院长及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或不请假者,予以点名批评。

3、到临床第一线现场办公,主要解决第一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对科室的全方位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4、办公室负责召集人员并做好查房记录。

5、对行政查房中提出的问题,相关职能科室要认真组织解决和落实。如因解决和落实不及时而造成后果者,视其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

6、各职能科室应将问题的处理结果反馈给院长、主管院长或办公室。对不及时反馈者予以点名批评。

科主任例会制度

1、每月一次,由院长主持。科主任、护士长及科负责人参加。 2、传达上级指示,小结上月工作,布置本月工作。 3、通报科室质量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4、院办负责会议记录。

5、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或不请假者,按医院规定处罚。

全院职工大会制度

1、由院长主持、全院职工参加,每月一次。

2、传达、贯彻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研究或布置专项工作、进行专题报告等。

3、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或不请假者,按医院规定处罚。

科晨会制度

1、由科主任或护士长主持,全疗区医护人员参加。

2、每天早晨上班15分钟内召开,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解决医

疗、护理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布置当日工作。

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制度

1、相关科室要设专人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在接待来信来访者时,要模范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受贿,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2、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对信访者的合理要求,能够解决的要认真解决;一时难以办到的,要讲清情况,解释清楚;对过高或不合理要求的,要耐心说服,做好思想工作。

3、对须转交其他部门办理的要及时转交,并检查催办;上级部门交办的事情,在及时办理后要将结果反馈。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4、对于涉及到几个部门、情况比较复杂的信访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5、严禁把群众揭发、举报的信件、材料转交给被揭发、举报的科室或个人。 6、来信来访要做好登记。

院总值班制度

1、参加总值班的人员。

院级领导、职能科室主任、各科护士长及有关人员。 2、总值班人员的权力。 (1)、总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代表院长处理全院行政、业务及临时发生的一切事宜。全院每位同志必须服从领导积极配合,不得用任何借口,变相不服从总值班人员安排。

(2)、总值班人员有权抽调任何人参加某项工作。 (3)、总值班人员有权安排或组织抢救危重患者。 (4)、总值班人员有权调动院内车辆。 3、总值班人员的义务。 (1)、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机密文件,承办未办事宜。 (2)、负责检查夜间、午间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重点查有无脱岗人员及干私活等。

(3)、遇有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重大火情或盗情,一类传染病发生时,必须立即向院长汇报,同时积极组织抢救。

(4)、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岗。 (5)、如有重要事宜,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

医院办公室工作制度

1、在院长、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秘书、行政管理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日常工作。

2、负责安排各种行政会议,做好会议记录。 3、负责草拟医院年度计划、总结及领导交办的有关文件并及时上报或下发。 4、负责领导行政文件的收发、登记、转递传阅、立卷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5、负责做好外勤、通讯联络,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处理安排好对外接待工作。

6、负责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随机性工作:

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1、文书材料归档范围:凡是反映本院主要职能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本院文书档案,按分类为:综合类、业务类、人事劳资类。

2、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凡记述反映本院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在工作中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凡在相当一段时期内有参考价值,列为长期保管(30年)。

3、各职能部门应指定专人,按归档范围收集、积累本部门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于次年第一季度内向院办移交,院办有责任督促、检查和指导各部门做好文书材料的收集、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4、上级来文由院办集中收发、传递,各级领导和承办人员应将整理完毕的文件及时退回院办归档,以免文件散失。

5、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字迹工整、纸张优良、禁用铅笔、圆珠笔和纯蓝墨水。

公章使用制度

1、医院公章由院办公室作为机密件专人管理,并掌握使用、使用公章(文件除外)一律登记。

2、以医院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报表等,凭院长或分管院长签发原件加盖公章。

3、工作证、离退休证、职务(称)聘书等,由主管科室统一办理。

4、以医院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订购单等,审计部门审计后凭主管院长或院长批准签字后方可盖印。

5、因公出差、联系业务等必须凭证明时要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开具。 6、院领导工作用章(私章)必须经本人同意方可使用。

7、使用公章要坚持原则,严格把关,严禁以任何理由在空白介绍信和空白表格上加盖公章。

8、各科室部门公章应安排专人保管,并制定使用办法,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

9、凡私盖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一经发现即予严厉惩处。

公函管理制度

1、医院开具的所有公函均应经过有关领导批准。

2、医院开具的介绍信内容要明确,而且必须标明有效期。

3、严禁开具空白介绍信等公函,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相关院领导批准,用后当事人要说明用途,并标注在介绍信存根上。

4、公函开出后,涂改无效,违者后果自负。

来宾接待制度

1、接待来宾一般应按来宾职务序列由院办公室统一安排,行政相关部门配合,进行对口接待,保证来宾有关工作和活动的顺利进行。

2、接待来宾所需交通工具、住宿、膳食及场所等,办公室应根据来宾意图,提出接待方案,安排具体活动日程,并呈请医院有关领导审示。

3、凡来医院检查工作的上级领导、上级医院专家教授等客人,应就近安排住宿,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不应超标准安排。

4、接待工作要做到文明、礼貌、主动、热情。

人事科工作制度

1、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严格执行政策,依法按政策办事。

2、根据上级规定,结合医院实际,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医院机构设置,拟定人员编制,编制用人计划。

3,根据人事工作政策和有关规定,负责全院人员的调出、调入、大中专毕业生、军转干部接收安置及临时用工的管理。

4、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做好全院职工调资、变动及新接收人员转正定级手续。

5、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根据人事政策及医院要求,健全、完善调配、考核、奖惩、培训等制度。

6、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晋升、聘任及各级各类人员的考核工作。 7、负责全院职工的考勤、考绩工作,定期进行检查,督促职工自觉遵守考勤制度。

8、负责人事统计报表。

9、按照国家规定承办各类人员的退休、辞职、离职返聘等人事管理和服务工作。

人员调配工作制度

1、掌握本单位人员的余缺及需求情况,严格控制职工队伍的增长。 2、按政策负责大、中专毕业生的接收安置工作。

3、按照编制定员,搞好人员总量和流向的宏观控制,保证医疗和各项工作的需要。

4、毕业生安置做到专业对口,学历层次配量比例合理。 5、调动手续项目齐全、准确。

6、审查档案,严细认真,准确无误。

7、在授权范围内,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有关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

医院工作人员考核评价制度

一、每年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服务能力进行一次全面评价。评价对象:全院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考核部门:人事科。协助部门:院办、党办、医务科、护理部。

二、考核办法、内容和程序 1、考核办法

按照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性质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

2、考核内容

以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德:包括政治态度、思想品质、职业道德、法制观念和社会公德; 能:包括学识水平、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协调及管理能力;

勤:包括工作态度、工作作风、遵守制度和敬业精神及出勤情况;

绩: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效益和工作中的突破创新; 廉:包括奉公守法、清正廉洁、遵守纪律和艰苦奋斗。 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量化考核

(1)现实表现:考核事业心、职业道德、团结协作。

(2)工作能力:考核解决问题能力、改进与创新能力、知识水平。

(3)工作实际:考核工作数量、获奖成果、论文、译文、论著、荣誉称号、

规划计划执行情况、履行岗位职责。

管理岗位人员量化考核

(1)政治素质及思想品质考核:考核政治立场、贯彻上级指示、决议及工作部署、掌握政策水平、原则性、工作态度及民主作风。

(2)业务能力考核:创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业务知识、表达能力。

(3)敬业精神考核:事业心、责任心、履行岗位职责、组织纪律性、出勤率。 (4)工作业绩考核:获奖成果、论文论著、荣誉称号、完成工作任务情况。 3、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考核:

(1)召集被考核人员,学习文件精神,部署考核工作,并做好被考核人员的思想动员工作。

(2)医院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书记

成员:副院长 院办主任 相关职能部门。 组建四个专家考核评价组: ①外科考核评价组 ②内科考核评价组 ③医技考核评价组 ④护理考核评价组

各考核评价组由分管院长负责,考核评价组要由业务水平高、办事公道的人员组成。

(3)被考核人员按照考核项目和相关要求,填写考核业绩和年度考核登记表,撰写年度工作总结。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完的考核业绩表和年度考核登记表及科研成果和论文的原件交到相应的考核评价组。

(4)召开考核评价会议(有条件的考核评价组可以组织被考核人员进行述职)。专家考核评价组根据被考核人员的工作业绩表,对照量化标准提出评价意见并进行评分,然后按照量化分数高低,对每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定性评价,评价档次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

(5)院办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6)院办认真填写《考核手册》,将《年度考核登记表》存人本人人事档案。

人才培养和继续教育制度

1、医院的各类专业人员都应有专业培训计划。 2、培训方式主要采取以下几类:

(1)加强自学,以业余自学为主要的培训手段。 (2)科内、院内学术讲座、病例讨论等学术活动。 (3)参加各种类型的学习班、讲学班、学术年会等。 (4)外送进修学习。 (5)脱产学习。

3、职工继续教育具体由医务科及护理部负责,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掌握各级各类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条件,根据情况拟定具体计划和措施,制定培训目标,并定期检查和考核,以此作为技术职务评定的参考依据。

4、继续教育的内容要适应各类专业的实际需要,注意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以现代医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重点。提倡自学成才,岗位成才。以短期脱产和业余自学为主。

5、接受继续教育的人员,应根据本人的基础需要,选择参加与本专业和本岗位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6、继续教育方式包括:学术会议、学术讲座、专题讨论会、专题讲习班、专题调研与考查、案例分析讨论会、临床病例讨论会、技术操作示教、论文交流、总查房、短期或长期培训班。另外,选送外出进修,参加自学考试也是继续教育的重要途径。讲课、作学术报告、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等也应视为参加继续医学教育。

7、按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每年严格登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8、派出学习、培训、进修需根据全院发展和科室业务需要,科室上报医务科,经同意方可前往。学习结束到医务科汇报学习结果,并在医院汇报交流。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梯队建设制度

一、人才梯队建设目标:

1、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职称从高到低呈金字塔状。 2、临床、医技、护理各学科带头人、技术骨干比例合理。 二、人才梯队建设措施

1、人才引进:根据计划,每年适当引进卫生专业的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充实到临床一线岗位。根据学科发展需要,适当引进学科带头人,形成合理的人才梯队。

2、培训提高:按照计划,每年选送一定数量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全国各大医院进行长、短期进修学习,鼓励临床医生、护士攻读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毕业回到医院后,在职称晋升可给予一定政策),实行继续教育制度。

3、对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实行动态管理,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对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低聘或解聘,对优秀者可以低职高聘。

4、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分配向成绩突出、贡献大的优秀人员倾斜。 5、建立考核档案。

工作人员院内调动制度

1、需要调动的人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科室领导及主管院长同意并签字。

3、由相关职能科提交院长办公会,由院长办公会研究后做出决定。 4、院办根据院长办公会决议办理调动手续,并负责通知相关科室。 5、做好院内调动人员登记备案管理。

人员配备规定

1、人事部门按医院有关人员配备的规定,制定下年度全院各科人员配备计划,并上报院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审批。

2、制定计划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医院宗旨。(2)、医院发展规划。(3)、医院服务对象及病人需求。(4)、医院提供的服务项目。(5)、医疗技术。(6)、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7)、可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工作流程、工作岗位时间及数量的评估和分析。

3、计划内容主要包括: (1)、所要求的人员类别和数量。(2)、岗位技能和资格。(3)、人员分配去向。

4、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可对计划进行修改。

5、掌握人员的实际配备情况,并根据需要做适当调整。

人员招聘管理制度

随着医院规模的扩大,在医院的部分科室,招聘一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工作人员,以满足医院人力资源不足的现状,保证医、教、研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办法规范人员招聘工作: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竟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思想品质及职业素养良好。

2、满足岗位需求的学历、专业、执业证、上岗证、年龄、身高等所有条件。 三、计划管理

1、每年7-9月份,科室管理小组按照医院及科室的发展规划制订下一年度的人才需求计划,报医院人事科。

2、人事科根据医院的发展战略及各科室的人力资源需求报告,拟订医院年度人才需求计划,报医院院长办公会审批。

3、因人员变动或业务发展造成人力资源短缺,可提交“临时招聘计划”,但临时招聘计划需经人事科论证通过,并提交院长审批或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四、用工性质:

招聘人员是编制内人力资源增加不足而补充的人员。属编制外用工。

五、招聘流程

1、拟定简章:按照招聘计划及岗位需求,拟定招聘简章。 2、公告简章:采用挂网或张贴通知等形式进行公告。

3、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形式,凡与其它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或事实上的工作关系者,报名时须出具原单位同意参加我院招聘考试或者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工作关系的证明。

4、资格审查:报名时,由纪检、人事科及招聘部门派专人,按照简章公布条件,审查报名人员提交的各种证件原件,审查合格者方能参加考试。 5、考试方法:采取理论考试、操作考试、面试等多种方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能力的考察。

6、拟录及公告: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对拟录取的人员进行挂网公告或张贴公告。

7、体检及考核:拟录取人员需参加医院统一组织的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及特殊岗位所要求的体检标准。党总支对拟聘人员进行思想素质、工作表现等综合素质考核。

8、岗前培训:体检及考核合格者,参加医院或科室组织的岗前培训。 9、完善手续:与本人签订招聘合同,确定薪酬标准,购买相关保险。

临时用工管理制度

1、雇用临时工要本着统筹安排、计划用工、合理用工、节约开支、集体审批的原则,严禁私招、滥雇。

2、提交临时工用工计划,要说明用工工种、工作任务范围、总工作量或日工作量、工作质量要求、用工人数、工资预算等情况。

3、被录用人员必须遵纪守法,遵守本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分配、尽职尽责、仪表着装整洁、语言文明,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群众满意的原则。

4、对临时工坚持谁用工谁管理、谁考核的原则。考核内容包括出勤、劳动纪律、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及服务态度、职业道德情况,考核要有记录。

5、对不胜任工作、工作达不到规定标准、违章违纪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用工单位有权提出辞退意见,并报院办审批、备案。

6、由于用工单位管理不严,临时工不能完成本职工作或其它原因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一)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

1、自觉服从医院和所在科室的管理,遵章守制,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进行工作;

2、保质保量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注重业务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素质;

3、积极参加医院和科室组织的政治、业务、劳动等集体活动;

4、医院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一次综合考评,填写《聘用人员年度考评表》,由人事科存档,并作为晋级、晋职、奖惩、续聘和解聘的依据。

(二)聘用人员实行行政管理

1、遵纪守法,认真执行各项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热爱科室,热爱医院; 2、在工作和生活中,仪表和着装整洁,保持良好的自身形象; 3、严格考勤和请销假制度,不得无故迟到和脱岗、漏岗; 4、实行挂牌上岗制度,自觉接受机关、科室和患者的监督。 5、严格遵守医院关于医德医风的各项规章制度。 6、聘用人员的奖惩与本院在编人员相同。

岗前教育制度

1、医院要对每年新进入的大中专毕业生以及来本院的实习生、进修生和新调入职工,实行上岗前教育。岗前集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一周,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岗前职业教育主要内容

(1)政治思想教育和医德医风教育。 (2)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教育。 (3)医院概况介绍。

(4)医院工作制度、操作常规、医疗安全措施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5)全程优质服务和全面质量意识教育。

3、零散调入的职工,发给学习材料自学,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4、岗前教育集中培训与试用期教育相结合。新上岗的医务人员在试用期内

除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外,必须坚持岗位教育培训,并在转正前作出评价。

5、岗前培训和试用期不发工资,试用时间因工作岗位而定。

接收实习人员的管理制度

1、凡来医院实习的院校,必须在学生入院前两个月派人来院同医务科、护理部联系,提交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办理实习手续,交纳实习费。

2、医院有实习带教任务的科室,要安排一名有经验的业务能力强的医护人员分管教学工作,在科主任的领导下,按大纲要求,负责实习、带教、管理工作。

3、实习人员要按教学大纲要求认真完成实习计划,不得随便延长和缩短实习时间,每科实习完毕,各科根据其表现做出实事求是的鉴定。

4、实习人员实习期间严禁单独诊疗操作。

5、实习期无探亲假及寒暑假,原则上不准事假,若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两天以内者由所在科室主任(护士长)批准,两天以上要由医务科(护理部)批准。

6、实习人员要遵纪守法,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服从领导,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凡有违法乱纪违反医院规章制度者,停止其实习,退回所在学校。

统计管理工作制度

1、统计人员要准确、及时、保质保量完成各种统计任务。 2、任何科室和个人对上级颁发的统计报表不得虚报。

3、医院统计资料由各职能部门提供,各职能部门要每季度向统计室报送各 种统计数字。统计室要催报。

4、统计数字要保证全面、系统、准确、保密,各部门出具统计数字,必须以信息科综合统计数字为准。

5、统计分类与内容

医院统计工作包括劳动人事统计、医疗统计、教学统计、科研统计、设备与物资统计、基本建设统计、财务统计等。

(一)劳动人事统计

全院职工总数、医院在职职工数、离退休人数、人员工资报酬,各岗位 人员分类,每季度人员变动情况等。

(二)医疗统计

全院医疗统计报表,开展重大手术、新手术情况,人员进修、学术交流 情况,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贫因、弱势人群救助情况等。

(三)教学统计

各类学习学生实情况、临床教学大纳、各专业教学人员情况。 (四)科研统计

申请专利项目,科研成果获奖情况,论文发表情况、科技成果推广情况。 (五)设备与物资统计

设备统计:医疗设备、一般设备、教学设备等增减变动情况,使用情况, 利用率及效益分析等。

物资统计:低值易耗品、一次性卫材、办公用品的采购、消耗、库存情况。

(六)基本建设统计

房产总面积及分类增减变动使用情况,新开工项目投资计划、计划执行 进度、竣工交付时间、基建财务决算情况。

(七)财务统计

医院资产投资情部、年度预决算、月报表、各项经费实际支出情况、预 算外资金来源、使用情况,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

信息科工作制度

1、爱护机器,遵守微机操作规程。 2、保持室内清洁,闲人免进。

3、操作人员熟练掌握微机操作系统,灵活运用微机语言,按时输入各科室的数据、信息,作好系统管理,日常维护。

4、负责收集各项业务活动的数据,通过系统处理反馈给上级科室。 5、微机管理人员应掌握微机机械的维修,未来软件的设计制作。

6、对所属部门要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和严格的工作制度,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

7、定期组织、督促、检查医院信息网络系统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功能作用,向业务科室提供信息反馈资料。

8、模范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及时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信息科计算机房管理制度

1、本室计算机仅供本室工作人员之用。

2、保持机房整洁,进出机房请换鞋,操作时请持双手清洁。 3、不得随便拆装计算机上的任何接口和部件,以免发生故障。 4、严禁使用游戏软件和有毒磁盘。

5、严格按要求进行操作,不得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6、不得在机房内大声喧哗、闲聊。

7、机房内的工具书及桌椅等公物不得携自带出室外。 8、严禁烟火。

9、爱护公物,谨慎操作,注意安全。 10、每周定时打扫机房。

监控图像资料管理制度

1、监控系统的图像资料,是分析警情的重要依据,信息科要严格进行管理。 2、行政执法人员需要调取、查阅、复制监控资料时,其必须出示执法证件 和执法单位公函,由接待部门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由专管人员配合提供。

3、信息科对视频监控图像使用登记制度,对图像信息的调取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进行登记。

4、进行资料整理和保管的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不得擅自删改、故意隐藏或毁弃留存期限内视频监控图像信息的原始记录,保证数据的可靠、真实性。

考勤制度

1、全院职工必须认真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 责。

2、实行院、科两级考勤制度,分别建立考勤簿,详细记录,日考核、月统计、汇总。

3、院考勤分为院长查岗、职能科室(党办、院办、医务科、护理部)查岗、总值班查岗三种。每月由院办统计汇总,并将院考勤结果计入科室考核及个人考

勤统计表中。

4、科室考勤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实行每日考勤,月末统计上报。

5、考勤内容包括出勤(含上下夜班、夜会诊、手术)、休假(含病假、事假、产假、婚假、计划生育假、丧假、探亲假)及劳动纪律(含旷工、迟到、早退、脱岗、班上干私活、酒后上岗等)。

6、科室考勤每月于23日前,将诊断书、请假条随同月考勤表一起报办公室,经院长签阅后送财会科,财会科据此核算当月的保健津贴,并从浮动工资中扣除处罚部分。

7、迟到、早退以十五分钟之内为限,超过十五分钟按脱岗计时;脱岗是指未经请假而脱离本岗位,脱岗要记录每次脱岗时间,每月计算累计脱岗次数和累计脱岗时间,按七小时/日核算为旷工日数,比照旷工扣发工资。

8、旷工:旷工系指不经请假而不上班或不服从分配拒不到岗者。 9、凡不上班者(除进修、公出)保健费一律不发给,上班者按日计算。 10、考勤必须实事求是、记录准确、及时,当日考勤要当日记录。科室考核记录真实,只与个人进行考评奖罚挂钩,而科室考核不严或弄虚作假者视情节处罚科室负责人。

11、迟到、早退一次罚20元。

12、脱岗一次罚20元;造成不良后果者罚款50--100元,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

13、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集体活动,一人次罚5元。 14、没有特殊原因,事假超期按旷工处理。

15、旷工一天罚款50元;旷工三天取消当月浮动工资;旷工一周扣发当月全部工资,旷工一周以上按劳动法规定处理。

17、科室不认真填报人员出勤情况,发现后视情节罚责任者30元。 18、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罚责任者(个人、科室负责人)各30元。 19、无故不参加院内各种会议一人次罚款10元。 、

关于请休假的规定

(一)病假

l、职工患病休假时,需持医保科诊断书(住院者由疗区医生开具),并填写请假条,按下列规定,逐级履行手续。

(1)一天以内经科主任、护士长批准。

(2)三天以内经科主任、护士长同意报有关职能科批准(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总务科)。

(3)七天以内经主管院长批准。 (4)七天以上经院长批准。

2、患急、重病来不及办手续的,可当天说明,最迟第二天按本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无诊断书按事假计算,不请假或假诊断书者按旷工论处。

3、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

(1)男职工50周岁,女职工45周岁以上者,休病假一周以内工资照发,一周以上十五天以内者,扣发当月浮动工资的50%,病假超过15天取消当月浮动工资。

(2)男职工49周岁,女职工44周岁以下,病假5天以内者工资照发,病假5天以上10天以内,扣发当月浮动工资的50%,病假1 1天以上取消当月浮动

工资。

(3)休病假一个月以上者,发给月基础工资的70%。 (二)事假

(1)事假的批准权限及批准程序按“1病假”条中所规定。事假应先填好请假条,按上述程序批准后执行。

(2)事假期满需要延长请假时间者应事先按规定办理续假手续,未经批准的请假、续假、霸王假(即事先不请假、事后补假者)均按旷工论处。

(3)事假按日扣发全额工资。 (三)探亲假

1、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每年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30天。来往车船费给予报销。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年给假一次,一次二十天,如两年合并可给四十五天,来往车船费给予报销。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四年给假一次,一次二十天。车船费在本人标准工资30%以内的自理,超过部分给予报销。

4、职工调入(含大中专生分配),当年不享受探亲待遇。 (四)婚假

l、达到法定年龄结婚者(男22周岁、女20周岁)可给3天婚假、婚事不在居住地址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2、晚婚职工(系年龄在法定年龄3年以上结婚的为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给15天婚假。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五)产假

1、女职工正常产假90天,其中产前15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胎生育的每多生一胎增加15天,怀孕7个月可不参加值夜班。婴儿1周岁后参加值夜班。

2、晚育女职工(系年龄在法定婚龄三年零九个月以上生的为晚育)增加30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六)哺乳时间

婴儿未满周岁者,每日上、下午各半小时哺乳时间(不含路程)。婴儿满周岁以上不再享受哺乳时间。

(七)丧假

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给予3天丧事假,丧事不在居住地的,可根据路程给予路程假。工资照发。

(八)职业休假

对于从事放射工作,接触x线的工作人员,每年给予一个月的职业休假。

(二)行风纪检监察制度

临江市人民医院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

\三重一大\制度是指医院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三重一大\制度是民主集中制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保证。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健全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实现领导干部决策科学化、规范化和民主化,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三重一大\决策的事项

(一) 重大事项决策

1、贯彻落实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各项指示、决定;

2、医院办院方向、指导思想、中长期发展规划,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规划;

3、医院年度工作计划;

3、重大改革方案、改革措施; 4、学科建设、科室设置及调整;

5、人才队伍建设、包括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等; 6、干部队伍建设;

7、重要管理制度的出台与修订; 8、人员奖惩;

9、重要基建工程项目及规划;

10、奖金分配方案其它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11、医院党建工作; 12、其它重要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

医院职能科长、党支部书记、科主任、护士长的任免。 (三)重要项目安排 1、重大专项建设项目;

2、 20万(含20 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大型房屋修缮项目、大宗物资、设备采购等;

3、其它重要事项。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1、医院每年经费的预算、决算; 2、融资项目、融资规模和偿还计划;

3、未列入预算 5万(含5万)元以上资金使用。 二、\三重一大\决策规程 (一)集体决策的民主程序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条规及医院有关规定,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会议决策之前,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进行论证。

依照《工会法》及卫计委的有关规定,应交职代会审议通过的重要事项,在办公会议决策之前,要提交职代会审议或通过。

重大业务技术事项,在讨论决策之前,要提交医院专家委员会审议。

其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之前,有关职能科室要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进行科学论证,提交讨论决策。

(二)集体决策的会议形式:集体决策的会议形式有党总支会、党政联席会议和院长办公会会议等三种形式。党总支会、党总支(扩大)会讨论决定关系医院全局的重大决策和党务工作;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有关重大事项;院长办公会议研究解决行政和业务等方面的有关问题、部署相关工作。

(三)参与议事人员范围: 依据会议内容及有关规定,召开相应会议。党总支会议的参加人员为党总支成员,党总支(扩大)会议的参加人员为党总支成员及根据会议内容需要扩大参加人员;党政联席会议人员为正副院长、党总支正副书记、纪检书记、工会主席;院长办公会参加人员为各职能科长、党支部书记。会议可根据需要分别请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四)集体决策议事规则 1、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2、出席决策会议人数必须达到或超过应到会人数的 2/3 ;

3、决策会议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对讨论的问题,必须有参与讨论人员的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形成决议或决定。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重要问题有较大分歧时,暂缓做出决定,待酝酿成熟后再议;

4、重大事项决策的情况,要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决策事项的实施与反馈

(一)决策事项实施:有关事项一旦决策生效,按领导分工负责制原则,由主管领导及主管部门及时组织实施,党办或院办负责督办。

(二)反馈:事项实施过程中,主管部门应及时反馈实施情况及结果。 四、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

1、对\三重一大\制度规定的落实,由医院党总支统一领导。 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并将执行情况列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的重要内容。

2、医院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情况,应列为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3、医院党总支会议和党政联席会及院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医院党总支办公室和行政办公室负责督办检查,并及时汇报落实情况。

4、职代会和全体职工有权监督\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有权向各级党组织和上级部门反映意见。

5、凡属下列情况,要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

(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2)未经集体讨论而由个人决策、事后应通报而不通报的; (3)未向领导班子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决策失误的;

(4)执行决策时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挽回的; (5)其他违反本规定的情节。

8、责任追究应当依据职责范围,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

9、对不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直至警告处分;对不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并给医院造成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责任人,根 据事实、性质和情节轻重,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院务公开制度

一、总则

(一)根据《吉林省卫生厅关于推行院务公开的意见》的要求,结合医院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院务公开要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医院的改革与发展,切实把病人、社会群众和职工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院务公开的重点。凡是与医院管理、改革、发展密切相关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除党和国家规定的保密事项外,原则上都要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方式和程序予以公开。

(三)院务公开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依法治院和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不断创新,提高院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四)建立健全院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以院长为第一责任人,由党总支、行政和纪检负责人组成的院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日常院务公开工作。

二、院务公开的内容

(一)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1、规范准则公开。包括医德规范、医务卫生人员行为准则、服务用语、服务规范、服务标准、服务承诺等。

2、各项收费公开。包括收费项目、标准、范围和批准文号。各项收费按国家规定依法管理。实行统一的药品价格公示方式,公开药品通用名、商品名、剂量单位、价格、生产厂家等情况。

3、管理制度公开。如门诊、急诊和病房管理、病人入出院、转院管理;医疗事故处理程序、手术安排、病房空床、医院科室设置、布局、专家姓名、职称、专业、门诊及会诊时间。

4、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向社会公布医疗服务程序、服务标准、费用标准。定期公布医院门诊量、医疗质量、人均门诊和住院费用、单病种收费情况。

5、集中招标采购公开。公开药品、医疗器械和一次性医疗用品等物质集中招标采购的品种目录、招标要求、投标资格、评标标准、定标方法、中标价格、采购数量、合同条款和监督办法。

6、行风建设公开。公开行风建设、行评实施方案和评议办法,公开涉及病人、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处理意见,公开行风评议结果。

7、其他需要对外公开的事项。 (二)向职工公开的事项

1、重大决策过程公开。医院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基建项目科建设等重大问题的决策依据、参与和决策结果等。

2、财务管理公开。包括财务正常收费、药品收支、社会捐赠、投资收益和劳务费收入;财务支出;成本核算;专项资金补助,医疗、教学、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等情况。

3、工程建设项目公开。凡工程建设项目(含大型修缮)都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行招投标。公开工程项目的审批过程、资金来源、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选择、工程造价、工程竣工后的验收和决算以及审计等。

4、物资采购公开。药品、医疗仪器、设备、救护车、计算机、空调机、复印机(纸)、传真机、打印机、电梯、电子监控设备等物资必须实行政府采购的,要实行政府采购。

5、职工奖惩公开。包括各级各类先进评选奖励的对象、条件、名额、程序、确定上报人选和评选结果;职工年度考核办法和结果;对违法违纪职工及医疗事故责任人的处理等。

6、人事工作公开。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各科室定编定岗、岗位标准;各类卫生人员的考核录(聘)用,晋级晋职、工作变动;派出人员进修学习;职称评审以及大中专毕业生接收的办法、任职条件和推荐人选;领导干部任职前、各类先进评选前等。

7、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公开。包括职工工资调整、绩效工资、福利分配方案;住房公积金、养老金、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情况;计划生育管理情况等。

8、领导干部重要事项公开。述职报告、公务接待费、法人经济责任审计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等情况。 三、院务公开的范围

对于所有应该公开的事项,按照全体职工、中层以上干部、职工代表、社会监督员、社会群众等不同层次、不同范围进行公开。公开范围根据具体工作要求由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决定。 四、院务公开的形式

(一)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全面实行院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在职代会闭会期间,要充分发挥职代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小组)的作用,保证日常民主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建立党政联席会、院务会、职工、病员座谈会和民主议事会制度,定期或不定期通报、交流情况。

(三)设立院务公开栏(分对外公开和对职工公开两部分),配合运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网站等形式,及时通报公开内容。

(四)设立意见箱、监督投诉电话,走访病员及陪护人员;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提供患者出院收费、门诊收费清单,畅通院务公开渠道。

(五)建立院情发布会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单位、电话随访等形式向社会、群众、病员公开。

(六)建立公示制度。干部聘任、职称评聘、毕业生录用、评先评优等应进行事前公示。

五、院务公开的监督检查

(一)严格院务公开的时限,凡是需要公开的内容应及时适时公开。

(二)实行院务公开责任制。院务公开内容涉及到的职能科室为该项院务公开的承办科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职责范围内的院务公开工作。

(三)党办、院办、职代会要定期或不定期监督和检查院务公开工作,促进工作落实。对拒不履行院务公开责任的,在院务公开中弄虚作假的,应按规定责令整改,引起严重后果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四)及时总结推广院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做法和经验,对认真实行院务公开,并取得较好成绩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

领导班子民主决策制度

为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精神,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领导干部的决策行为,建立健全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加强医院对重大事项的研究,提高管理效益,保证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民主化、规范化。特制定领导班子民主决策制度。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领导民主决策问题范围

1、医院重大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

2、金额较大的财、物问题,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项目等;

3、工程项目安排、工程招标、大型设备、物资采购、资产处理等; 4、其它需要领导集体讨论决策的重大事项。 二、领导班子民主决策制度

1、院领导每月召开一次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全院工作。在认真总结前一阶

段的基础上,周密安排与合理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以集体议事制度为前提,进一步提高对工作决策的合理性,可行性和科学性。 2、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和完善一把手负责制与发挥党组织保证监督作用相结合的领导体制,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统一。 3、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重大事项必须经过医院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如有必要,应召开全院职工代表大会集体讨论决定,以保证决策的民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4、对于重大事项的讨论决策,应当允许个人充分发表意见,集思广益。个人发表意见要实事求是,符合政策、法规的要求。

5、会议做出的决定,领导集体成员必须坚决执行,任何个人无权改变。在执行过程中,确需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的,应经领导班子再一次召开会议集体研究。 6、经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的重大决策,必须召开全院职工大会向全院干部职工公开。

7、遇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如来不及领导集体决策和会议表决的,领导集体成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召开会议向领导班子集体报告。

党政领导干部廉洁勤政的规定

1.自觉坚持以医疗为中心,搞好医疗服务,尽职尽责,努力工作,顾全大局,严守纪律,做到令行禁止,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继承和发扬党的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和实事求是、艰苦朴素的传统,自学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3.克己奉公,不搞特殊,不以权谋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勤俭节约,不做违反原则或超出规定的事。

4.自觉遵守组织人事纪律。选拔使用干部,职称晋升,要任人唯贤,不搞亲疏,注重实绩。不利用职权安排子女、亲属,严格按组织原则和规定程序办事。

5.不收受贿赂,不用公款请客送礼。因工作关系需要招待的客人严格执行接待规定,注意节约,不铺张浪费。

6.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做违反物价政策的事。努力提高医疗质量,做到优质高效服务。

7.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凡职工群众应当知道的事,都应通过适当形式,实行政务公开,公诸于众。

8.要身体力行“三个代表”思想,坚决执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及行风有关规定。

9.要兢兢业业,勤奋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勇于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成绩显著。

纪检监察约谈制度

1、本着“保护干部职工、教育为主、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制定纪检监察约谈制度。

2、 根据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要求,约谈对象为医院工作的各类人员,主要是存在岗位风险的科室或个人,对风险等级高的科室或个人进行不定期约谈,做到预防为主。

3、约谈的内容主要是在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或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有举报或其他渠道反映的不廉洁行为、违规违纪、不作为、乱作为以及私收费、漏收费、迟收费、乱收费等问题进行一对一约谈。

4、一级约谈由纪检监察室负责人、相关科室负责人及违规当事人参加。 5、二级约谈由纪检书记、纪检监察室负责人、相关科室负责人及违规当事人参加。

6、三级约谈由党总支书记、纪检书记、院分管领导、纪检监察室负责人、相关科室负责人及违规当事人参加。

7、针对被约谈人在一级约谈后坚持错误,拒绝接受批评教育,态度恶劣,不制定整改方案及具体措施的,进行二级约谈;情节特别严重,给医院造成严重影响的,经督促、教育无效者,进行三级约谈。

8、被约谈人在接到约谈通知后,应当积极配合组织接受谈话。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要实事求是地回答和陈述问题,提供相关材料;不得造假或者故意隐瞒事实;不得打击报复谈话人和举报人。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视情节轻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约谈过程中,约谈内容由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和相关科室人员做好记录。被约谈人核实谈话记录并签名确认。

10、建好约谈档案,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归档。 11、约谈人应遵守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得向被约谈人泄露举报人的姓名、身份及举报材料等相关情况。对泄密者或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泄密者承担法律责任。

12、将约谈及落实整改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并与绩效考核、评先、评优、职称晋升、续聘、干部任用等挂钩。

13、对被约谈人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实行挂账管理,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目标和完成的时限,形成督办意见,并进行逐个督办,以强化落实。

14、对在整改落实过程中发现的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行为,严格按照问责制度进行追究处理。

15、对约谈后确认的违规违纪者,按《医德医风奖惩制度》进行处罚并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者,按医院《行风建设目标责任书》对科室和个人进行处理。

任职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一、谈话对象

1、新任命、竞选、聘任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

2、发现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有苗头性问题,需要进行诫勉教育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

3、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诫勉谈话: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指示、决议、决定、命令的理解和贯彻上出现偏差的;

(2)不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作风不民主,有自由主义言行,影响团结的;

(3)工作责任心不强,缺乏事业心和进取精神,作风不实,无特殊情况完不成岗位目标任务的;

(4)不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有不廉洁行为,自身形象不佳的; (5)不及时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

(6)对配偶、子女利用自己职权和影响以权谋私制止不力的;

(7)不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8)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落实工作未能尽到责任,致使发生违法违纪和不正之风的;

(9)群众观念淡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漠然置之的;

(10)群众信任度不高,反映较大,在考廉中问题比较严重的; (11)在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责任制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12)因其他原因需要实施诫勉谈话的。 二、任职廉政谈话 (一)谈话内容

1、听取本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认识、打算和建议; 2、介绍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加强行风建设的有关规定; 3、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要求。 (二)谈话方式

任职廉政谈话采用个别谈话或集体谈话的形式,由院纪检监察室负责安排,纪检书记或分管院长和纪检监察室负责同志参加。

三、诫勉谈话 (一)谈话范围

1、谈话人提出发现被谈话人的苗头性问题,听取被谈话人就发现问题做出的说明;

2、谈话人针对被谈话人的苗头性问题,对被谈话人提出诫勉要求,重申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责任制的有关内容。

3、被谈话人对诫勉要求表明态度。 (二)谈话方式

诫勉谈话采用个别“约请谈话”和“会议教育”方式。 “约请谈话”是指医院领导针对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与被举报人进行谈话核实、实施诫勉教育。

“会议教育”是指对群众反映的,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由领导在有关会议上对相关党员干部进行教育。

(三)谈话要求

1、个别谈话由院纪检监察室负责具体安排,谈话领导为院党政领导或纪检书记。谈话前,谈话领导必须做好充分准备,熟悉有关情况,确保谈话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诫勉谈话应当实事求是,依法依纪,严肃认真。

2、谈话对象必须正确对待诫勉谈话,如实回答有关问题并提供有关材料,不得隐瞒事实,并在谈话笔录上签字。需要以书面形式向组织说明的问题另写说明材料。

3、被举报人如对举报事实有异议或认为事实有出入的,可向谈话人或院纪检监察室提出核实要求,经院领导批准调查后,确属错告或诬告的,可在一定范围内给予澄清;对隐瞒事实真相,欺骗组织、有错不改,拒不接受教育的要严肃查处。

4、严格执行保密纪律,既要为举报人保密,也要为被举报人保密。被举报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借口追查和打击报复举报人,违者严肃处理。

(四)谈话结果的落实

1、经诫勉谈话后的问题,应区分以下情况作出处理。

(1)通过谈话认定举报失实的问题,又无新的疑点,予以澄清。

(2)本人虽有错误,但情节较轻,又能主动说明并纠正的,领导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本人作出深刻检讨后不予追究。

(3)发现有重大问题,及时向主要领导或上级部门汇报,根据领导及上级意见处理。

2、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明情况。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确保“四风”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拟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项活动,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为目标,通过健全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增强全院干部职工勤俭节约意识,努力从源头和过程上制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的发生。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事,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坚持依法依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程序办事;坚持总量控制,科学设定相关标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总额,加强厉行节约定量绩效考评;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安排,保证正常公务活动,禁止不必要的公务活动;坚持深化改革,通过改革创新破解体制机制障碍,运用内部控制理论,建立健全以全面预算管理为核心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 三、主要内容

(一)实施全面预算管理。以医院战略目标为依据,根据医院的诊疗科目,业务发展目标、人才梯队建设,设施设备建设以及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要求等,对医院的经济活动进行科学规划、控制;强化预算编制管理,将医院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医院预算,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建立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提高预算执行的准确率,强化预算管理的定量绩效考核。 (二)加强国内差旅费和因公出国管理。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国内差旅内部审批制度,从严控制国内差旅人数和天数,严禁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住宿和就餐。加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总额控制,严格遵守因公出境经费预算、支出、使用。统筹安排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严禁以各种名义变相公款出国旅游。

(三)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实行公务接待制度,凡需要医院接待的,报请医院办公室审批,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办公室、财务科加强对招待费用支出和报销的控制,对不符合规定的接待费用,以及报销单据不符合财务要求的,一律不予支付或报销。

(四)加强公车管理。公务用车应当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

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等实行政府采购,降低运行成本。逐步推进公务用车改革,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降低行政成本,建立符合国情及医院管理实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五)加强会议活动管理。精简会议,严格执行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会议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用餐安排自助餐或者工作餐。会议期间,不得安排宴请,不得组织旅游以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完善会议费报销制度,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会议费用,一律不予报销。严禁违规使用会议费购置办公设备,严禁列支公务接待费等与会议无关的任何费用,严禁套取会议资金。 (六)加强资源节约管理。对能源、水的使用实行分类定额和目标责任管理。推广应用节能技术产品,淘汰高耗能设施设备,重点推广应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积极使用节水型器具,建设节水型单位。优化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等资产的配置和使用。已到更新年限尚能继续使用的,不得报废处置。信息系统建设应当统筹规划,统一组织实施,防止重复建设和频繁升级。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消耗。 四、工作步骤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项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和学习阶段(2014年2月-3月)。充分利用班子会、支部理论学习会、职工动员大会、中层干部会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深入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行为的有关文件精神。同时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等平台进行宣传,颂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品德,宣传阐释相关制度规定,宣传推广厉行节约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倡导绿色低碳消费理念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让全院职工充分认识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项活动的必要性。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和预算编制阶段(2014年3月-4月)。 各部门、各科室要结合自身实际,对本部门厉行节约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把节约漏洞隐患查找出来,不留死角。在查摆中,坚持发扬走群众路线,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重点对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项活动内容,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自查自纠。财务科牵头编制预算。 第三阶段:实施阶段。从2014年5月1日开始,全院各科室所有费用开支,严格按照编制预算支出。预算外支出不予报销。因突发特殊(如设备故障维修、就医环境维护等)需要预算外开支的须书面专题报告,报院长办公会审批。大额预算外资金使用院党委会审议,按相关程序审批。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要把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项活动列入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医院成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项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日常工作协调由院办负责,财务科、器械科、后勤科等相关部门协助。 (二)强化督导,严肃纪律。医院成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管理督查领导小组,院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党办、院办、工会、纪检、财务等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强化预算编制的严肃性。每年至少组织开展2次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

(三)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医院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纳入目标责任

管理,将节约目标分解落实到具体的管理部门或工作岗位。医院每季度对各科室执行“励行节约、反对浪费”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完成节约目标,考评优秀的部门给予通报表扬和专项奖励;对未完成目标的部门在全院予以通报批评和适当处罚。

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约束机制与监控制度

一、重点人员:院长、财务科科长、药剂科科长、器械科科长、会计、出纳及收款工作人员

二、约束与监控机制

(一)对院长的约束与监控机制

1、重大事项:凡医院重要岗位人事任免、重大决策、大型医疗设备采购、基础设施建设及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院委会研究决定方可实施。

2、院长不参与药事管理委员会、器械委员会,院长需要支出大额度费用时,由财务科长、主管审计人员审核后方可支出。

(二)对财务科长的约束与监控机制 1、不允许设立“小金库”。

2、一切财务支出必须经院长签字后方可支出。

3、医院审计主管人员每月对医院各项支出定期、不定期进行审核。 (三)对药剂科科长约束机制

1、医院购入所有药品必须经疗区申请、药事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后方可购入。

2、购入哪个厂家的药品,必须由药事委员会研究论证后方可购入。 3、所有药品必须经网上招标,招标率必须达到100%,特殊用药网上没有的,可购入。

4、库管员、采购员每5年轮换岗位一次。 (四)对器械科科长约束机制

1、大型医疗设备必须经科主任、技术骨干考察市场,论证它的性能和效果后,经院委会研究决定后方可购入。

2、购入大型设备后,来往账目必须由审计主管人员审核后方可入账。 (五)会计、出纳、收款人员约束机制

1、医院财务科会计、出纳、收款人员由财务科长负责管理,按照医院制定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每月定期、不定期进行考核、检查收支平衡入账情况。

2、不得将公款私自存入自己的账户,套取利息归为己有。 3、当日账目必须当日清、当月结。

4、收款人员不得随意将公款挪给他人使用。

廉洁自律工作规范

一、廉洁行医工作规范

1.医技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履行职责,坚持廉洁行医,文明服务,不推诿、拒诊患者。

3.不索取和接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礼品、有价证券及宴请和各种娱乐活动,廉洁行政工作规范。

4.不接受医疗器械、卫生耗品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代理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它不正当利益。

5.坚持合理医疗原则,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不对患者做不合理的检查、治疗及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开人情方、假证明,不向患者推销药品或其它商品。

6.不准暗示、引导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

7.公开收费标准,不准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提高标准加收费或漏收费。

8.非收费人员不得直接向患者或家属收取现金。 9.不准以病人之名为自己或他人开药、做检查。 10.不准克扣患者药品和医用耗材。

11.不得将医院的财产据为己有或赠送他人。

12.未经批准不得将医院的设备器械及其它医院财产带出院外使用。 13.不得以介绍病人诊治为由收取“介绍费”、“好处费”。 14.不准私自接收进修生和实习生。 二、廉洁行政工作规范

1.机关后勤等行政职能科室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的各种规章制度,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到办事廉明。

2.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履行职责,按法令、政策、制度办事,文明服务,对职责内的事不拒绝、推诿、刁难、拖延服务对象,不准滥用职权或渎职。

3.不拿原则作交易,不利用职权为个人谋私利,不准收受贿赂。

4.不接受医疗器械、卫生耗品、物资采购及基建维修等各种业务来往的销售企业或代理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及宴请和各种娱乐活动,廉洁行政、工作规范。

5.不得将医院的财产据为己有或赠送他人。 6.不准私自接收进修生和实习生。

物品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制度

一、医院采购部门在采购医疗设备、一次性耗材、后勤物品时,要与经销企业或公司签订《购销诚信廉洁合同》,以责任状的形式规范和约束供应商的行为。

二、医院物品采购部门要建立物品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名录。

(一)凡具有以下4种情形之一的,均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提出书面告诫:

1.在购销活动中,发现以“回扣”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促销的;

2.发现采购的药品、医用设备、一次性耗材和试剂有质量问题,被告知后1周内不作出及时处理的;

3.在当地政府、行政职能部门各项执法检查中受通报批评或处以警告以上处分的;

4.被临床使用科室投诉(举报),或被认定的其它不良行为的。 (二)具有以下6种情形之一的,列入“黑名单”名录。 1.1年内有2次以上不良行为记录的;

2.在购销活动中,多次发现以“回扣”等不正当手段促销或1次发现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

3.被发现经销的药品、医用设备、一次性耗材、试剂存在质量问题,被告知后15天内无正当理由未作出及时处理的;

4.有严重违反医药购销合同和《购销诚信廉洁合同》有关要求的;

5.被列入吉林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查询系统“黑名单”的; 6.有关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建立医药购销不良行为记录定期报告、通报制度,物品采购部门及其他有关科室每季度向院纪检部门报告记录情况,院纪检部门对发现的问题在全院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并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四、凡列入“黑名单”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院各采购部门2年内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采购其药品。

五、凡列入“黑名单”的医疗设备、试剂和一次性耗材生产(经营)企业,采购部门在2年内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采购其商品。

六、“黑名单”名录实行动态管理。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2年内未再发现有商业贿赂行为的,期满后自动从“黑名单”名录中删除。

七、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的执行情况将与相关科室年度考核挂钩,如发现违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并对主要责任人和相关领导予以责任追究。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本院的医药购销活动予以实时监督。

行为准则服务标准

(一)科主任(副主任)

1、切实加强自身思想理论和业务学习,以身作则,服从大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不断提高领导能力和执行能力;

2、强化科室管理,开展专科建设,科室团结,向上,各项工作积极主动; 3、努力钻研业务,专业技术高超,积极组织开展医学科研,引进新技术,以治病救人为宗旨,为病人提供全面周到的医疗服务,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在本地区处于领先;

4、响应上级号召,关心公益事业,团结同志,关心他人,处处发挥带头作用;

5、作风正派,廉洁自律,不接受患者的“红包”,尊重患者权益,诊疗一视同仁,医德高尚,服务热情。

(二)职能科长(副科长)

1、加强自身思想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刻苦钻研业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做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本职工作完成好;

2、牢固树立“一切为了患者,一切为了临床”的服务理念,深入基层,服务患者,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3、注重团结,讲求合作,科室风气好,各项工作积极主动,执行力强,监管到位;

4、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吃苦在先,享受在后;

5、工作严谨,作风正派,自觉抵制和纠正不正之风,求真务实,不断创新。

(三)护士长

1、积极工作,认真负责,配合科主任做好科室的管理工作;

2、做好科室护理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护理工作规章制度,能够定期组织护理人员的业务学习及技术操作训练,团结和带领科室护理人员为患者营造“最好的”康复环境;

3、精通业务,技术精湛,以患者需要为己任,服务周到,态度热情,发挥带头作用;

4、以身作则,任劳任怨,职业道德高尚,尊重病人的权力,一视同仁,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四)医生

1、坚持首诊负责制,救死扶伤,患者至上,以治病救人为己任; 2、虚心好学,刻苦专研业务,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3、尊重病人,关爱生命。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实施医疗行为应以尊重病人的人格为前提。服务热情,态度亲切;

4、廉洁行医,作风正派,不接受病人的“红包“和吃请。 (五)医技人员

1、认真负责,切实维护患者利益,牢固树立患者至上的思想; 2、使用专业用语,文明用语,态度和蔼,服务热情;

3、认真做好质量控制工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执行查对,按时、准确的出具检查报告;

4、努力钻研业务,虚心好学,熟练掌握各种仪器设备的性能和操作规程。 (六)护士

1、忠于职守,患者利益至上。充分尊重病人的人格和平等就医的权利,以为患者解除痛苦为己任;

2、勤奋学习,精益求精,认真书写护理病例,钻研业务,规范操作,更新知识,完善自我;

3、认真做好护理工作,从语言、行为上为病人解除痛苦,并给之予精神上的支持和安慰,帮助其尽快康复,热情体贴,认真负责;

4、同事间相互帮助,密切配合,协作完成好各项医疗任务。 (七)职能科室工作人员

1、认真学习思想政治理论,树立科学发展观,努力钻研业务,大局意识强,工作积极主动;

2、牢固树立“一切为了患者,一切为了临床”的思想,认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带头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3、熟练掌握本职工作技能,面向患者,服务基层,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和分析各种信息,做到反应准确,协调到位;

4、接待患者投诉要耐心、虔诚,做到不推诿、扯皮,积极维护患者的合法权利;

5、公平、公正地调查和处理医务人员的违法违规事件,办事公道,实事求是,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各项工作。

(八)工勤人员

1、牢固树立 “一切为了患者,一切为了临床”的思想,工作尽职尽责; 2、熟练掌握本岗位业务技能,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和技术常规,文明生产,文明操作、文明服务;

3、深入一线,服务一线,认真细致,及时周到的解决医疗一线的需求,下收下送;

4、勤俭节约,爱护公物,廉洁奉公,不拿公物送人情;

5、窗口工作人员要服务热情,主动告知,核对无误,科学导诊。

中层以上干部问责制度

1、对科主任、护士长实行“问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对无证行医,非法出租承包科室,非法医疗广告,超范围行医的行为等必须问责;

(2)对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科室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购买仪器等事先不向院级领导报告的必须问责;

(3)对不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灾害事故紧急救治,不服从领导指令性任务例如,下乡支农、扶贫、救灾医疗队必须问责;

(4)对疏于医疗护理质量管理,未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常规,损害病人的生命权,健康权,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行为,必须问责;

(5)对违反职业道德,开单提成,利用职务之便索要红包者,以医谋利者,尤其是药品回扣等违纪问题,必须问责;

(6)对工作效率低,经济运行状态差,群众意见多的管理者也必须问责。上述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撤换,并追究分管领导责任。

2、凡是经医院明察暗访查出或被投诉举报的相关人员,有以下情况的,经查证属实,按本问责制执行。

3、凡是经省、市、局等上级相关部门明察暗访查出人员,一般职工一律先停职,中层干部一律先免职,再严肃处理,并追究分管领导责任。

行风管理制度补充规定

1、工作时间不准上网做与工作无关之事,如聊天、看小说、玩游戏、玩扑克、麻将、炒股,不准大声喧哗、玩手机、吃零食等。

2、任何人不准在单位干私活、玩牌、喝酒、下棋等私人娱乐活动。 3、窗口科室严禁外人入内、严禁工作期间闲聊。 4、禁止公车私用。

5、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准擅自离岗、乱串科室、办私事。 6、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八条禁令”,自觉遵守文明职工标准,主动、热情、细致地做好窗口服务工作。

7、医院工作人员不准参与黄、赌、毒、法轮功、传销等违纪违法活动。

违反行风管理制度补充规定的惩处办法

1、凡发现工作时间上网做与工作无关之事,如聊天、看小说、玩游戏、玩扑克、麻将、炒股、大声喧哗、玩手机、吃零食者。一经发现一次罚款250元;二次下岗一周,停发工资;三次下岗待聘。

2、凡发现在单位干私活、玩牌、喝酒、下棋者。一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下岗一周,停发工资;二次下岗待聘。

3、窗口科室严禁外人入内、严禁工作时间闲聊。一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二次罚款500元。

4、禁止公车私用。一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下岗一周,停发工资;二次下岗待聘,时间不定。

5、工作中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自离岗,乱串科室,办私事。一经发现一次罚款300元;二次罚款500元。

6、工作人员因服务态度差被投诉或违反“八条禁令”者,按违反“八条禁令”惩处办法进行处罚。

7、医院工作人员不准参与黄、赌、毒、法轮功、传销等违纪违法活动。发现违反者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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