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诚信电子商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24-05-29 12:51: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附件 4

温州市诚信电子商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信用体系建设,落实“信用温州”建设的战略部署,通过电子商务企业的信用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我市电子商务规范健康发展,做大做强温州电子商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温州市诚信电子商务企业,是指依据本办法认定的,有专门的网络经营服务信用管理制度、发布网络信息真实可信、信用管理效果明显、社会信用形象良好,在诚信经营方面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并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企业。

第三条 申报认定温州市诚信电子商务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领取营业执照且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从事网络商品经营、网络服务经营或在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上进行网络商品经营)两年以上。

(二)按照《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010 年第 49 号令)要求,履行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以及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的义务,有健全的网站管理制度,并执行到位的。

(三)规范网上商品标价行为,不虚假标价,不抄袭仿冒,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没有违法或违规经营行为,不恶意欺诈及恶性竞争。

(四)网上发布的供求信息真实合法,不对商品的颜色、形态、

比例、性能、库存数量、发货时间等做虚假、歪曲或错误的显示及说明。

(五)遵守《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侵犯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

(六)对网络交易纠纷(投诉、退换货赔付)问题具有合理、合法、完善的解决办法。

(七)在制定、修改业务规则和处理争议时遵守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积极主动配合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对消费者投诉所进行的调查处理,并如实提交有效、完整的交易记录。

(八)按照约定全面地履行义务,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第三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约率达100%。

(九)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的,且工商企业信用等级 A 级以上;

(十)企业电子商务运营能力较好,热心公益事业,社会责任心较强。

(十一)法定代表人遵纪守法,道德行为良好,近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

(十二)符合网络信用建设相关的其它条件。 第四条 申报认定企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温州市诚信电子商务

企业评选认定活动申请表》及电子文本。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有关资质及荣誉证明。 (四)企业的基本情况。 (五)网站信用管理相关制度。 (六)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第五条 参评企业按照自愿申报原则,填写申报资料,报所在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申报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后确定推荐名单,并将推荐材料上报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六条 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评定专家小组,由评定专家小组按照《诚信电子商务企业评估指标》进行评审。

第七条 对拟定的诚信电子商务企业进行公示,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八条 诚信电子商务企业应当认真推广其网络信用管理成功经验,传播诚信经营理念,积极参加网络信用建设活动,切实起到典型示范作用。

第九条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及有关社会组织对认定的诚信电子商务企业实施优惠扶持政策,提高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的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发挥电子商务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第十条 “温州市诚信电子商务企业”称号自授予之日起有效期

为 2 年, 年后自动失效。2各诚信电子商务企业可在 2 年期满前通过重新申报延续“温州市诚信电子商务企业”称号。

第十一条 已授予“温州市诚信电子商务企业”称号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以公布,并记入信用档案,同时撤销其诚信电子商务企业荣誉称号。

(一)在申报、认定活动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的。 (二)被吊销或撤销营业执照的。 (三)因经营不善导致破产的。 (四)存在严重违法经营行为的。

(五)工商企业信用监管评价等级降低为 B 级以下的。 (六)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府规章行为,情节严重的。 第十二条 县(市、区)诚信电子商务企业认定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驻温部队,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 年 7 月 9 日印发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gny6.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