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宗教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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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宗教改革

在西欧文艺复兴的后期,发生了宗教改革运动。这个运动包含了两个组成部分:1.1517年开始的新教改革(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宗教改革,也有人称之为新教革命),其结果是北欧大多数国家脱离了罗马教会;2.大约于1560年达到高峰的天主教改革,其结果是让罗马教会重新焕发了生机。

第一节 新教改革

参考论著:

[英]G·R·埃尔顿:《新编剑桥世界近代史》第2卷,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德]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牛瑞华:《从自由、宽容的角度看16世纪的宗教改革运动》,《历史教学》2003年10期。

在学习新教改革前,首先强调两个问题。首先,新教改革并不是一个争取思想自由和宗教宽容的运动。所有新教教派都在抵制一个特定的权威——教会与教皇的权威,但是它们都以某种其他形式的权威取而代之。思想自由也许是新教改革最不提倡的。这些具有传教热情的运动不允许宽容精神和怀疑主义的存在。在新教改革中,首先被牺牲的就是自由探索精神和对不尊崇新教者应有的宽容。新教改革时代既是一个充满激情的时代,也是一个思想狭隘的时代。与新教改革前的100年相比,在某些方面,新教改革时代距离现在更为遥远。因此,新教改革在思想上是保守的,是向后看的,它公开主张恢复早期教会的特征,现实中也确实如此。但是,尽管思想自由和宗教宽容不是新教改革者的主观愿望,但却是新教改革运动的客观后果。

其次,为何新教改革在一些地方成功,而在另一些地方失败呢?简单讲,凡是世俗政权赞成新教改革的地方,新教改革就可以成功。德意志各公国、日内瓦共和国和英格兰都属于这种情况。反之,在世俗政权决心镇压的地方,新教便无法存在下去。西班牙、意大利和法国都不例外。《奥格斯堡和约》中的“教随国定”原则,也就是“在谁的领地,信谁的宗教”,远在人们用文字归纳出来以前,早已司空见惯。因为这是一个要求同一的时代。在任何地方,一个政治共同体不能够包容两种信仰。这个信条来自于一个简单的事实:只要一个世俗国家的大多数成员是某个教会组织的成员,那么加入不同的宗教组织的人就是在表达政治上的不满,甚至背叛。因此各国政府都强制推行一种信仰,统治者信仰的宗教一般都成为了该国的国教。新教改革之所以超过以往与之相似的历次运动的梦想而获得胜利,关键就在于获得了世俗力量的支持。世俗君主支持新教改革的原因比较复杂,一方面是由于他们希望获得罗马教会拥有的地产,同时也是出于缔造民族国家的雄心,当然他们对新教改革者教义的拥护也是一个原因。

一、新教改革的历史背景

发生新教改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大部分与当时的政治经济状况有关。虽然宗教思想在16世纪人们的头脑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但是如果把对罗马教会的反抗仅仅理解为一个宗教运动,那是不客观的。如果没有北欧地区政治形势的变化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也许就没有剧烈的新教改革,而只有温和的天主教改革。尽管如此,但由于宗教原因是最明显的原因,我们先行加以叙述。

1.宗教原因

①罗马教会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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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大多数早期的追随者来说,路德发动的运动主要是反对罗马教会的弊端。不管他属于什么教派,没有人会否认这种弊端的存在。

首先,许多教会人士的知识水平和道德水平都很有问题。例如,当时的许多教士不学无术。有些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教职的教士并不懂做弥撒时所用的拉丁文。此外,相当多的教士过着放荡的生活。教皇和主教们过着奢华的生活。低级教士为了增加收入,常常开办旅馆、赌场和其它赚钱的生意。不仅有些教士习惯性地违背他们独身的誓约,更有少数鲜廉寡耻的教士赡养情妇。低级教士如此,上层主教并不更好。在新教改革前统治教会达25年之久的教皇英诺森八世据说有8个私生子,其中有好几个竟然是在其当选教皇后生的!而14世纪以来的穷困、瘟疫和战争使得大批男人丧生,许多失去生活来源的妇女被迫进入修道院充当修女。结果许多女修道院实际上变成了神职人员和贵族的妓院,伤风败俗的丑行层出不穷。15世纪以后,情况更加恶化。1512年,弗兰西斯修会的一名修士托马斯?慕纳在讲道中揭露,有一个女修道院的院长是该修道院中私生子最多的人。作家马苏奇奥也披露了修道院里修士和修女之间发生的种种罪恶:“我不是一次而是好几次在场,一切都是我亲眼所见。那些修女们在后来生出了漂亮的小修士,或者用其它方法防止产生这种结果。如果任何人斥责我说谎,那就请他好好地去搜索一下修道院,他将在那里找到和在希律王时代的伯利恒一样多的小尸体。”就连力图成为一方净土的修道院也变成了藏污纳垢之所,教会人士的堕落程度之严重由此可见一斑。

其次,教会在出售教职和宗教特许方面也存在许多问题。当时的教会职务总是出售给出价最高的人。据估计,教皇利奥十世出售了2000多个教职,从中获取了相当于每年100多万美元的收入。这个弊端由于以下的事实变得更为严重:购买教会职务的人有着为他们执行的宗教仪式收取昂贵费用的强烈愿望,其目的是弥补投资、赚取高额利润。教廷除了要求新任教职者将第一年的全部收入作为税款上交教廷外,还大量增加由教皇委任的圣职数量,以获得大宗收入。而教会出售宗教特许也很惹人非议。宗教特许指的是可以免受教会法律和以前誓约的束缚。当时,最通常出售的宗教特许是可以免受禁食或教会婚姻法的束缚。例如,只要付一个金币,就可以允许嫡亲表兄妹结婚。

最后,让人最反感的弊端是出售赎罪券和崇拜圣物的迷信。赎罪券是教会公开发行的一种专门证书,根据所犯罪恶的轻重程度不同而价格各异。赎罪券的理论依据是13世纪经院神学家发展的“善功宝库”教义。根据这个教义,耶稣和圣徒们由于在世上有些过多的美德,他们在天堂积累着过多的功德。这些过多的功德是恩典的宝库,教皇可以从中取出来奖励仁慈的行为,如禁食、参加十字军等等。最初把出售赎罪券当作盈利事业的是文艺复兴时期那些教皇。他们积极地从事这一事业。当这种神恩被当作一件商品出卖后,基督教道德的神圣和纯洁遭到了严重的玷污。教皇约翰二十二世最先制定了赎买不同罪行的价格表,后经他的继承者们修订完善,在西欧社会广泛流传。赎罪券的买卖常常以代理的方式移交给银行家。例如,奥格斯堡的富杰尔家族代理利奥十世出售赎罪券,收取三分之一的佣金。因此,赎罪券生意的主导思想不是宗教的,而是尽可能多地搜刮钱财。

在新教改革前许多世纪里面,崇拜圣物是天主教礼拜的一个重要方面。人们相信凡是基督、圣母和生土用过的东西对于任何接触过或见到过的人都有一种治疗和保护作用。这就为无数欺诈行为打开了方便之门。迷信的农民很容易受骗,相信任何一小片陈旧古老的木片是从耶稣受难的十字架上取下来的。许多圣物贩卖者利用这种迷信发了大财,后果是令人吃惊的。根据伊拉斯谟的说法,欧洲教堂所拥有的从耶稣受难的十字架上取来的木片足够造一艘海船。姑且不提施洗者约翰的十二颗头颅,单是耶稣骑着到耶路撒冷去的那头驴子就至少有五根胫骨在欧洲各地展览。

尽管罗马教会的弊端很严重,但是这并不是导致新教改革的主要宗教原因。新教领袖反对的是中世纪后期的天主教,而不是教会的弊端。在新教改革爆发前,弊端已经减少,情况也已好转。许多虔诚的天主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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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圣经》记载,耶稣在伯利恒诞生后,这个消息传入希律王(King Herod,公元前40年-公元4年统治加利利和犹太)的耳朵里。撒旦使希律王认为,留下将来要作为犹太人的王的小孩,将会影响他自己的王位,于是便指示把伯利恒境内二岁以下的男孩全部杀掉。 2

教徒已经开始进行改革,他们的改革发展到一定时候,也可以消除教会内部的许多问题。但与此同时,反对天主教会的氛围逐渐凝聚,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对中世纪后期的神学,繁琐的圣事理论,必须用善行补充信仰的理念,以及对由教士掌握圣经的解释权所产生的日益强烈的反抗。

②两种不同神学体系的冲突:奥古斯丁体系和托马斯·阿奎那体系

中世纪的教会内部发展出了两种神学体系。第一种主要是圣奥古斯丁(354-430年)根据保罗书中的教导制定的。它假设的依据是人性是无可救药地堕落。因此,人不可能做好事,就像荆棘不可能结出无花果一样。人完全依靠上帝。他不仅依靠上帝的恩典使他不致犯下本罪,而且依靠上帝决定他死后的命运。只有上帝认为应该得到永生的人才可以获救。以上这些很粗略的概念通常被称为奥古斯丁主义的教义体系。这种神学适合于西罗马帝国灭亡后的混乱时代。在那个时代,人们倾向于宿命论和来世思想,因为他们感到自己被某种无法控制的力量所主宰。尽管时间已经过去千年,但是奥古斯丁主义并没有完全消失。在某些地区,特别是在文明发展比较缓慢的德国部分地区,一直没有受到冲击。路德及其追随者认为奥古斯丁主义是对基督教信仰最合乎逻辑的解释。

随着南欧和西欧城市的发展,奥古斯丁主义的悲观哲学被一种使人恢复自豪感的体系所取代。这一变化随着教会组织的发展而加快进程。奥古斯丁主义的神学把人的命运完全交给上帝支配,这意味着没有必要由一个有组织的教会来行使职能。任何一个罪人不可能依靠教士主持宗教仪式使他得救,因为谁可以得救早就被上帝安排妥当了。这种新的神学体系最终在13世纪由圣托马斯·阿奎那(1224-1274年)建构起来。这种体系的主要前提是上帝赋予人们自由意志,使他们有能力择善避恶。但是,人们不能够完全独立地做出这个选择。因为如果没有上帝的恩典的支持,他很容易堕落犯罪。所以它必须接受圣事,因为圣事是把上帝的恩典传授给人们的必不可少的媒介。教会的七种圣事里面有三项对俗人最为重要。他们是洗礼、告解和圣餐。洗礼是洗刷掉人们生前所犯罪孽的污点。告解是赦免悔悟了的罪人的罪行。圣餐的效果尤其重要,因为它再现了基督耶稣在十字架上所显示的那种拯救人类的恩典。教士以外的任何人都不能够主持圣事。教士由于继承了圣彼得的权力,才有权威和上帝合作宽恕人类的罪孽和主持奇迹般的圣餐,在圣餐时葡萄酒和面包化为耶稣的血和肉。

新教改革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后一种神学体系的反叛。尽管圣托马斯·阿奎那的教义成为了教会神学的主导思想,但是它并没有普遍地为人们所接受。认同奥古斯丁主义的基督徒认为阿奎那的教义贬低了上帝的统治权,违背了保罗的思想,即人性是极端邪恶的学说。而且,这些批评者认为阿奎那的神学体系大大加强了教士制度的权威。简单讲,新教改革者想要恢复一种比较原始的基督教。凡是在《圣经》中,尤其是在保罗书中没有明确认可的教义和惯例,以及未经教会早期神学家认可的教义和惯例都被坚决地拒绝。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新教改革者不仅谴责教士制度的理论和教会的圣事制度,而且也谴责基督教信仰的中世纪衍生物,如崇拜圣母马里亚、崇拜圣物和教士的独身规则等。总的来说,大多数早期的新教徒比天主教徒更怀疑理性。他们的宗教理想依据的是奥古斯丁的理论,如原罪、人的彻底堕落和世上一切事物由神注定等。这些理论如果用理性来判断,无疑比阿奎那的学说更加站不住脚。

③教皇威信的衰退:“阿维农之囚”和教会大分裂

此外,教皇威信的衰退也是一个原因。15世纪后半叶,教皇威信下降,而“阿维农之囚”以及教会大分裂是主因。“阿维农之囚”起因于法国国王腓力四世向教会人员征税,因而和教皇博尼法斯八世发生的一场较量。1303年,腓力四世派兵逮捕了教皇,并对其凌辱殴打。几周后,博尼法斯八世屈辱地死去了。1305年,教廷在腓力四世的压力下,选举波尔多大主教贝特朗·德·高特(Bertrand de Goth)为教皇克雷芒五世。因为意大利政局动荡,而克雷芒五世在罗马又缺乏地方势力的强有力支持,在腓力四世的授意下,教皇于1309年将教廷迁至法国南部的阿维农。自此,阿维农教廷连续7任教皇都是受法王控制的法国人。阿维农的教皇们在法国势力的包围下,无法逃避人们指责他们为法国的利益服务。教廷看起来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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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法国的一个行政机构。在虔诚的基督徒看来,教皇统治已经不再像是基督的使者,而是堕落成为世俗权力的玩物。而教皇国也越来越受到意大利人民的反抗,至格利高里十一世时已经危在旦夕。1376年,格利高里十一世亲率雇佣军离开阿维农进驻罗马,1377年正式将教廷迁回梵蒂冈,经过了68年后,终于结束了“阿维农之囚”的屈辱时代。

然而,回到罗马的教皇却面临着更大的灾难,这就是长达40年的天主教会大分裂。1377年,教廷虽然已经由阿维农迁回梵蒂冈,但由于法国人在红衣主教团中依然居于多数,因此并未摆脱法王的控制。1378年,格利高里十一世去世,红衣主教团希望将教廷迁回阿维农,但在罗马贵族和民众的强大压力下,这一想法没有实现,他们选出了一个意大利人做教皇,即乌尔班六世。乌尔班六世决心清除法国人的势力,立即采取了一些激进的措施,指责和监禁亲法的红衣主教,招致了红衣主教团的强烈反击。4个月后,红衣主教团另立新教皇克雷芒七世,并宣布因暴民压力而进行的上次选举无效。克雷芒七世及其红衣主教团迁回了阿维农。但乌尔班六世拒不退位,重新组织了罗马教廷。自此,上开始了双皇对峙的局面。一个在罗马,而另一个则在阿维农。两人都声称自己是圣彼得的合法继承者。纷争的结果是教会分裂为两大派,分别支持两个教皇,这就是教会的大分裂。虽然1417年的康斯坦茨会议最终使双方和解,但是严重的分裂已经削弱了教皇统治的威信,其负面影响不容低估。

④神秘主义者和早期改革者的影响

导致发生新教改革的另一个比较重要的宗教原因是神秘主义者和早期改革者的影响。在新教改革前的两个多世纪里面,神秘主义是北欧最大众化的宗教表现形式之一。神秘主义者虽然并不公开反对罗马教会,但是他们强烈反对中世纪教会所主张的通过仪式得救的做法。他们认为任何人只要断绝一切私心杂念,把灵魂毫无保留地献给上帝,就可以上天堂。圣事并不是必需的。信仰的虔诚远比任何弥撒更能创造奇迹,使有罪的人重新得到上帝的恩泽。

此外,新教改革以前的改革者也发挥了重要的影响,为新教改革创造了条件。这些改革者站在宗教的立场上要求改革教会,质疑教会的权威作用,主张恢复早期教会的基督精神。其主要代表是英国的约翰·威克里夫、波希米亚的约翰?胡斯等人。

14世纪末,牛津大学教授约翰·威克里夫对天主教制度发动攻击,在许多方面预示了新教改革的风暴。他痛斥教士的伤风败俗,谴责赎罪券和教会的世俗权力,提倡教士结婚。他认为,基督教信仰的最高权威是《圣经》,而不是神父的说教,这就对中世纪教会的一个根本主张,即通过教会是获得拯救的唯一道路构成了挑战。他指出,全体信众而非红衣主教们是教会的中心,基督而非教皇是教会的首领。教皇并不一定是上帝的选民,这要根据他是否为教会造福来决定。有严密组织的等级制教会是不必要和错误的。英国教会应该脱离罗马教廷,成立国王统治下的国家教会,坎特伯雷大主教也应该由英国人担任。神职人员不应拥有产业,应该没收教会财产分给贵族,教会向信徒征收的什一税应改为自愿奉献。他断言违反教规的神职人员主持的圣事是无效的,并否认“变体论”,认为神父在主持圣餐仪式时不能把面包和葡萄酒变成基督的血和肉,由此也就否定了神职人员的特权。他提出的圣经是信仰的最高权威的思想,对于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因而他被视为新教改革的先驱。

威克里夫的大部分学说后来由波希米亚学生从牛津带到了中欧。布拉格大学校长约翰·胡斯基本上接受了威克里夫的思想,并在波希米亚积极传播威克里夫的学说。他抨击教会腐败,主张教会是由上帝的选民组成的,它的真正首脑不是教皇而是基督。教会的法律是《新约》,教士的生活应该像基督那样贫困。1415年,胡斯被教皇约翰二十三世用火刑烧死。胡斯之死激起了1415-1419年的一场波希米亚人民反罗马教会的大起义,史称“胡斯战争”。威克里夫和胡斯的理论和实践对新教改革起了先驱的作用。路德承认他从胡斯那里得到了很多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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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从外部世界返回到内心,在静观、沉思或迷狂的心理状态中与神结合,或者消融在其中。它是很多古老信仰的一部分。 4

2.政治原因

①民族意识的增长

从中世纪后期的14、15世纪以来,伴随着欧洲民族国家的逐渐形成,意大利以外的许多民族中间不断增长着一种独立精神。他们认为自己的民族与众不同,反对任何外来干涉。他们倾向于把教皇看成是一个外国人,无权干涉本国的事务。各国君主和民众都提出了建立民族教会的要求,实现教会的独立自主。这一要求首先在英国产生,尔后在波希米亚、德国和法国等地掀起。在英国,这种感情早在14世纪中叶就已存在。1351年和1353年,英王通过国会颁布了“圣职候补者法”和“王权侵害罪法”。前者禁止教皇在英国任命教会的职务,否定了教廷对英国教会圣职的控制;后者禁止人们把案件从英国法庭带到罗马上诉,否定了教廷在英国的司法特权。1438年,法国国王颁布了比英国更为极端的法律。法国的法律几乎消灭了教皇在这个国家的一切权威,包括任命权和征收年贡的权力,并且把地方行政区内管理宗教事务的权力交给地方行政官。德国虽然缺乏牢固的政治团结,但它并不缺乏民族感情。这种民族感情表现为帝国议会对教士的猛烈攻击和许多小邦的统治者所颁布的法令。这些法令规定未经统治者的允许,教廷不得委派教职和出售赎罪券。

②专制君主的兴起

在这些国家中,民族意识的增长和专制君主的兴起几乎是同时发生的。很难说清楚民族意识有多少是自发产生的,多少是由野心勃勃的君主煽动起来的。不管怎样,统治者要求绝对权威的结果必然是反对罗马教会。任何专制君主都不能容忍自己长期无法控制宗教事务。只要在他的领地内存在两种管辖权,他就不可能成为专制君主。

而罗马教廷在各地区布置的主教,是建立民族国家的一个障碍。这倒不是说罗马教皇可以有效制止君主权力的扩张。其实,教皇的权力并没有那么显赫。但问题在于一些野心勃勃的大国(如西班牙或法国)的君主,他们会挟天子以令诸侯,将教皇变作他们的傀儡,假借他的名义号令天下,以实现其称霸欧洲的愿望。因此,以各地主教为枢纽的教会体制容易成为外来政治势力渗透国家的管道,主教制度成了专制君主必须整治的对象。专制君主希望控制教会,使之变成由本国政府全面掌控、只向君主负责的民族教会。

由于法国与西班牙的君主早在新教改革以前,便成功夺取了对该国教会的控制权,所以进行新教改革的必要性不大。君主甚至倾向于利用教会中央集权的体制,以及要求人民顺服的宗教思想,来实现他们的政治野心。新教改革多数发生在某些中央权力不足的国家,如德国及瑞士。德国在19世纪统一以前,是由众多封建领地组成的。而瑞士更是由不同的城市国家组成。只有在这些尚未建立民族国家的地区里,反对教皇的观念才会取得压倒性的位置。在英国等已经建立君主权威、但却没有能力在欧洲称霸的国家里,政府所关怀的,是要限制教皇对国家的干预(如教会的豁免与特权、教会赋税等)。因此,他们不一定会支持新教改革,只是在与教廷或某些天主教国家发生冲突后,才会转而支持新教改革。

因此,专制君主企图将教会置于他们统治下的野心无疑是对教会日益增长的反抗的一个重要原因。

3.经济原因

①没收罗马教会财富的愿望

16世纪和其它一切时代一样,统治者贪得无厌,随时想利用,甚至煽动群众的极端思想来为自己的私利服务。当时的统治者最主要的经济目的是攫取教会的财富和禁止教皇征税。经过长期发展,教会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庞大的经济帝国。它是西欧最大的地主,此外还拥有数额巨大的装饰品、珍宝、贵金属和其它种种动产。这些财富小部分来自于国王和贵族的捐赠,大部分来自于虔诚信徒的馈赠和遗赠。教会对君主征税的种种限制也激怒了世俗君主。迫切希望建立强大陆军和海军的君主急于征收更多的赋税,但是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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