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职院校英语语法教学的新思维-2019年精选文档

更新时间:2023-03-08 05:44:25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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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高职院校英语语法教学的新思维

1.高职英语语法教学的尴尬现状

英语语法课程是高职院校英语专业学生必修的一门专业基础课,为本专业其他相关平行课程的学习奠定基础。如果把语言视作表达思想的一辆机动车,语法则是安装这部机动车并使其运转的机器部件,它的重要地位和不可替代性不言而喻,在专业的学习中起着铺路石和拐杖(walking stick)的作用。 然而,现今的高职英语语法教学却面临着十分尴尬的境地。相当一部分学生认为大学阶段英语语法的学习具有重复性,中学时代枯燥的课堂讲练模式让他们退避三舍,难以产生语法学习的浓厚兴趣,更有甚者对大学阶段语法课程设置的必要性产生质疑。在某种程度上,学生对语法学习重要性的漠视也潜在地造成了语言基础知识点的模糊、混淆、散乱,一考试就频频出现低级语法错误。

2.高职英语语法教学的新思维 2.1新思维下的教学理念

大学阶段的英语语法课程教什么?怎么教?对于第一个问题,早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美国语言学家Celce?Murcia就提出:课程目标的确立需建立在教学对象的年龄(age)、教育背景(educational background)和学习风格(learning styles)三个方面。因此,高职英语语法课程的教学目标应基于教学对象

的基础。在对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2级78名大一新生的问卷调查中发现(见表1):他们的年龄均在18至20岁之间;超过53.8%的学生入学前已学习6年以上的英语;40名商务英语专业学生的高考英语单科成绩显示,部分学生的英语基础较好,其中最高分125分,他们在大学阶段对英语语法学习的期望会更高。可见,虽然学生在中学阶段就已学过一些英语语法的基础知识,但缺乏系统性和完整性。大学阶段英语语法课程的目标就是在不冥灭学生学习热情的基础上,帮助他们将所学知识点由难化简,重点掌握语法核心项目,注重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以提高学生恰当运用英语语言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既定的教学目标需要用全新的教学理念来诠释,即新旧知识点的相互继承发展和渗透延伸。

表1 78名受试者入学年龄和学习英语年限所占的百分比 词法和句法是任何一种语言的构成要素,英语也不例外。词法学习中,学生在中学阶段就已经了解英语动词的十六个时态,两种语态:主动(active voice)和被动(passive voice),以及三种语气:陈述(indicative mood)、祈使(imperative mood)和虚拟(subjunctive mood)。大学阶段如何将旧知识技能不断深化和扩大,体现新知识的渗透和旧知识的关联性?以英语中的虚拟语气为例:大学阶段混合虚拟的引入体现新旧知识互联的语法教学理念。

If you had listened carefully in class,you would find

it easier to do the homework.

如果你以前课堂上认真听讲的话,那么你现在就会发现做功课容易多了。

If we had come earlier,we would be sitting in better seats now.

如果我们早些来,现在就坐在更好的位置上了。 以上的例句都是典型的混合虚拟现象,从句是对过去的虚拟,而主句则是对现在的虚拟。类似的例句诸如:We should not be in such a difficult position if we had taken his advice.(如果我们过去采纳了他的建议,现在就不会处于这么困难的位置。)It would be a great pity if you had not done as you should have done.(如果你没做你本应做的事,这会是很遗憾的。)If they had not applied enough fertilizer,the wheat would not be growing so well.(如果他们没有用足够多的化肥,小麦就不会长势那么好了。) 简言之,新思维下的语法教学理念是:以旧引新,以新概旧,进而将教学的重点突出,由难化简,注重语法学习的趣味性。 2.2教师的信念决定教师的态度

高职英语的语法课程怎么教?这个问题的答案寓于教师的信念之中――教师的态度是全新教学理念实施的保障。我国外语教学界泰斗戴炜栋教授指出:外语教师是学科发展的动力和基础。教师对自己所教授课程的积极态度会对学生产生某种影响,

有趣对待能唤醒学生的学习兴趣并改变其消极态度。 1985年,语言学家Celce?Murcia在对外语教学中影响语法形式聚焦的学习者因素的研究中发现,学习者对待语言形式中的重要性与他们年龄的增长成正比。同时,从学习者的学习风格角度看,分析性学习(Analytic)的重要性远远大于功能整体性学习(Holistic)。因此,一方面,语法教师有责任帮助学生走出意识误区,即在交际教学法盛行的当今外语教学领域,语言使用的准确性、语言形式的重要性仍然不可偏废,这在英语专业的学习中尤为重要;而学习者对目的语结构特点的识别、分析乃至精通,也是英语专业学习者习得语言的必备技能。另一方面,从高职学生的学习动机看,英语专业学生的学习动机较非英语专业学生强。孙娟对高职学生的学习动机做出实证研究揭示:高职学生学习的内在动机在五大学习动机中只占很小比例,英语程度高的学生,其学习动机也较高。徐婷婷也发现,具备有效学习方法和明确学习目标的高职学生只占学生总体的约19%。 因此,无论是基于高职学生的学习特点,还是他们的学习风格和学习动机,英语语法教师都应对所教课程持积极态度,帮助学生掌握英语语法的核心项目,明确语法学习目标,并认识到语法练习和讲授的重要性,注重分析和阐释,以适应英语专业学习者的需要。 2.3教法的创新

新思维下的英语语法课程教学本着以学生为主体、任务为载体、突出能力目标的设计原则,围绕语境法、归纳法、比较分析

法为主导的教学方法,体现从课前练习到学生发现语言规律再到教师总结语言规则的以学生为主体的学习过程。

语言学家Allen,Valette和Paulston等都曾指出,融入语法点的情境可以对学习者的学习产生刺激。同样在1985年,Celce?Murcia对语法教学方法的有效性进行对比,发现语境教学(context-embedded practice)优于语句教学

(sentence-based exercises),真实有趣的教学内容比设计乏味的更有效果。

英语重形合,一般来说,完整的英语句子都需一套主谓提携,动词在英语十大词类中至关重要。与汉语表意不同,英语的动词有十六个时态之分,其中只有一般现在时(simple present tense)、一般过去时(simple past tense)、正在进行时(progressive tense)、完成时(perfect tense)和一般将来时(future tense)常考。在讲解一般将来表达法中will do 和be going to do 用来表示说话人意图打算的细微差别时,语境下的例句配合图表解析,更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语境一:如果电话铃响,你打算接,这时你会说: I’ll answer the phone.语境二:如果明天有考试,天已经很晚了,你仍有有很多功课还没复习,你打算明早早起复习,你会说:I’m going to get up early tomorrow.因为will do 和be going to do在表示说话人意图与打算时,前者表示没有事先准备的打算,后者表示有准备的打算(见表2)。这种语言点区别的细致分析和形象阐释,

为英语专业学生深度把握所学语言并准确有效地使用语言奠定了坚实基础。

表2 两种将来表达方式在表意上的差异

1979年,语言学家Berman用图形的方式对归纳法、演绎法和它们的区别进行了直观解析(见图1)。

在今天的英语语法教学中,归纳法优于传统的演绎法。它的特点在于通过学生自己发现语言规律,起到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的学习能力的作用,拓展学生思维的同时唤起其自主学习的意识。如:He said that that that that that student wrote in his exercise book was wrong.例句中,第一个that是从属连词,引导宾语从句,第二个和第五个that 的用法相同,是指示代词“那个”,第三个that 是名词用法,即T-H-A-T单词本身,第四个that是关系代词,引导定语从句,全句翻译:他说那个学生在作业本中写的那个that是错误的。通过分析五个that在例句中的四种不同用法,有效地对它的词法句法功能进行深入总结,从而以鲜活的例句为依托,将英语语法学习中的重点,即词法句法的学习有机融入课堂思考和讨论中,教师的课堂教授由被动变主动,学生的语言习得由消极变积极。 归纳法(Inductive) 演绎法(Deductive) 例句( Examples) 规则(Rules) ↓ ↓

练习(Practice) 例句(Examples)

↓ ↓

规则(Rules) 练习(Practice) 图1 归纳法和演绎法的图示

比较分析法的运用,对高级语言学习者具有莫大的吸引力,通过知识点的纵横向对比学习,他们能体会深入研究语言现象带给他们的乐趣,如:限制性定语从句与非限制性定语从句只一个逗号的差别,句子的语义却迥然不同。生活中的真实案例在课堂上往往更能激发学生的兴趣。一位牧师发表了一篇慷慨激昂的演说词,第二天见报后,牧师却勃然大怒,找到报社理论。原来牧师原本表达的意思是I wear no clothes which distinguished me from my country men.而报社随意加的逗号,将原来的限制性定语从句改变成下文的非限制性从句:I wear no clothes,which distinguished me from my country men.运用翻译技巧中的限制性从句―合并法翻译和非限制性从句―拆分法翻译的原则,前后两句译文大相径庭:“我从不穿与众不同的衣服。”(牧师本意)和“我从不穿衣服,这样才能与众不同。”(报社刊印)真是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有时,一组限制性定语从句和非限制定语从句在表意上也会产生歧义现象,十分有趣。如:I have a sister who is a doctor.例句是限制性定语从句,采用合并法,翻译为:我有一个当医生的姐姐。I have a sister,who is doctor.该例句是一个非限制定语从句,与前句只一个逗号的差异,但要用拆分法,译为:

我有一个姐姐,她是医生。两句含义的差别在于前句表达姐姐数目不止一个,而后句暗含“我只有一个姐姐,她是名医生”的语义。 3.结语

英语语法在高职英语专业课程设置中占重要地位,除了它在语言教学中占据重要一席之地外,教师的积极态度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此外,语法的教学如同站在游泳池边上面学游泳,不进行语言实践,教得再多也会功亏一篑。因此,语言使用的正确性与大量的练习密不可分。同时,语言用法正确与否应建立在不同情景里的交际需要的基础上,因为语言不是僵化的,所以,高职英语专业的语法教学应把重点从规定消极的规则转移到发展积极的洞察力方面,在拓展学生思维的同时,将趣味性渗透于课堂教学的点点滴滴。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gl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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