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P-JR-020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2023-11-04 01:12: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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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起 草 人 起草日期 颁发部门 接收部门 GMP办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审 核 人 审核日期 颁发数量 6份 编码:SMP- JR -020-00 批 准 人 批准日期 生效日期 共 13页 行政部、生产部、质量部、财务部、物流部、档案室 一.目 的: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确保安全生产。

二.范 围:适用于本企业各部门、各级人员。

三.责任者: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及公司全体员工对监督实施本制度负责。 四.正 文: 1 总则:

1.1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防止事故发生,促进企业的发展。

1.2 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任务是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1.3 各级领导必须坚持管生产同时管安全的原则,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使生产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1.4 建立健全各级安全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管理机构的有效运作及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执行。

1.5 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及全体员工都必须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负责。

1.6 企业对员工要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演练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劳动技能,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

2.1设置三级安全管理机构----公司级、部门(车间)级和班组级。 2.1.1厂级安全管理机构为行政部,安全员为设备主管。 2.1.2部门(车间)级设立的安全管理小组。

2.1.3各班组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设立班组安全小组,由班长负责或指定一名或二名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员,协调负责安全管理。

2.1.4公司级总经理负责制原则:部门(车间)级安全机构的第一责任者为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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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班组级安全机构的第一责任者为班长。 2.2公司级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2.2.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文件与精神。 2.2.2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2.2.3制定安全工作制度,组织安全宣传教育。

2.2.4实施安全工作日常管理,落实安全措施,组织安全检查。 2.2.5报告安全情况。 2.2.6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关系。 2.2.7组织公司级安全培训及演练。 2.3部门(车间)安全管理机构主要职责:

2.3.1落实企业安全工作计划,制定具体实施措施方案。 2.3.2贯彻执行安全管理制度。

2.3.3协助、配合进行安全工作检查,落实安全整改措施。 2.3.4组织部门(车间)进行安全培训,传达上级指示精神。 2.3.5完成上级部门临时布置的安全工作任务。 2.5班组安全小组职责: 2.4.1执行安全工作日常检查。 2.4.2落实安全措施。

2.4.3组织班组级安全培训与学习。 2.4.4及时报告安全情况。 3 安全生产通则:

3.1 上班期间不准饮酒,不准私自带一切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司院内。 3.2 不准在各车间、班组生产场所、仓库、厂区通道、配电房及架空电线附近晾晒衣物及停放自行车、摩托车,公司院内严禁吸烟,自行车、摩托车要停放在指定位置。

3.3 上班时要穿戴好与生产环境相适应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准光脚、光膀,不准穿高跟鞋、拖鞋等,进入禁火区、防火区禁止穿钉鞋。

3.4 工作时要集中精神,经常检查生产情况及做好各种记录,不准随意擅离岗位、打闹、谈笑、玩耍、打瞌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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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公司内严禁吵架,聚众闹事等影响公司公共秩序行为。

3.6 非班组、岗位操作人员,非工作关系不得随意进入其他班组操作场所,非专管人员或未经班组长同意,不得乱动设备。

3.7 检修设备前,必须断开该设备的电源,并挂上警告牌。

3.8 设备开动前,要预先对设备进行检查,在确认人员处在安全位置才能开机。 3.9机械设备运行中要经常注意其变化情况,并按时加油和检查紧固件,在有危险地方要先停车后加油,在设备运行中不准擦拭或用手摸转动部分,并禁止隔着转运部件传递或拿取工具物品。

3.10 设备不准超负荷、超速、超压运转,需要超负荷、超速、超压运转时要经过准确测试,并要经安全主管人员鉴定批准。

3.11 凡机械设备运转部分要必须有牢固可靠的防护安全罩。

3.12在生产或检修过程中,严禁使用有缺陷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器具。 3.13 开动蒸汽、物料、动力、压缩气、液瓶的阀门,要事先与有关岗位联系检查好,然后在侧面缓缓开动。

3.14 运转中机械设备如遇突然停电,或班后无人接班时,必须关闭电源,并做好其他必要的妥善措施,机械设备停机时,不准用手脚或其他物件强行减速止动,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3.15非电、气焊工不准动用一切电、气焊设备及工具。

3.16 有酸碱、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作业,必须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如防护眼镜、手套、鞋等),并要使用合适的搬运和装卸工具,严禁敲打、锤击、滚翻等错误操作。

3.17 使用易燃易爆溶剂的操作间通风设备要良好,溶剂的存量不宜过多。 3.18 经常使用的起重设备和工具(如吊机,手动、电动葫芦,钢丝绳等)必须定期检查,对简易吊机要设防护栏,并表明安全负荷限度,不经常使用的,每次使用前应作临时的全面检查。

3.19 非电工人员,一律不准随便接线、修理电器设备,电器设备必须由电工人员进行安装和检修。

3.20 设备管道在生产运转中,不得随意检修。如需进入设备容器内检修,必须切断电源,隔断设备各连接管路,挂上警示牌,并应派员到现场配合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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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使用液压车等搬运设备时,车子尽量不要在斜面上使用,不能载人。搬运至指定地点后,待协助人员退出安全位置(避免落下货物时扎伤在场人员脚部),方可下落货物。

3.22设备人员每天对设备进行巡检并做记录,保证设备正常、安全运转。 3.23发生事故必须立即上报,积极组织和参加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应按“三不放过”的要求进行处理。(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 4 安全教育:

4.1 新进公司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知识教育(公司、车间、班组)、 纪律教育。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4.1.1 进入公司教育:教育内容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一般安全知识、遵守劳动纪律及防火、防爆、防毒、保卫等,由公司主管部门经理及安全员负责(不少于12小时/年)。

4.1.2部门(车间)教育:由部门(车间)负责人介绍本部门(车间)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交接班、岗位责任制、安全技术规程等)和经验教训,生产及附属设备的性能,安全设备情况及危险地方应注意事项等(不少于8小时/年)。 4.1.3 班组教育:由生产班组长对他们进行劳动纪律,工种工艺及安全技术操作,设备操作方法及保护用品(用具)的使用方法(不少于4小时/年)。 4.2 公司内职工调动工作,如属部门(车间)的调动,必须由调进单位进行二级(部门(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如属车间内班组间的调动,则必须由调进班组进行一级(班组)安全教育。

4.3 凡属特殊工种(酸碱操作,易燃易爆,有害气体,电器操作,受压容器操作,气、电焊,高空作业,机械传动设备操作等)对新进公司员工(包括调动岗位人员)除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外,调动班组必须有专人指导操作,直至经车间鉴定或考试合格后才能进行独立操作。

4.4 在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或新产品投产前,车间和班组必须对工人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组织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才能参加操作。

4.5 外来参观学习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外,并要有专人带领,事先与车间取得联系才能进入车间,在要害部门和防火防爆区域内进行参观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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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经主管经理批准后才能进入。

4.6 外来施工、检修、工作等一切人员必须由联系部门组织对其进行安全教育,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4.7 公司、车间、班组各级要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制度和劳动纪律的教育,经常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所发生的事故,总结安全生产的经验教训,表扬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好人好事。

4.8行政部每年组织1—2次的消防安全培训和演习,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

5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5.1生产岗位安全检查。

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其自检的内容主要有:

5.1.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5.1.2规定好安全措施是否具备。 5.1.3所用的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5.1.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1.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5.1.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发现存在问题,应自行解决后方可上岗操作,如自己无法处理,或没有把握的,应及时向班组长或安全员反映,待问题解决才操作,切勿冒险蛮干。 5.2日常安全检查。

部门负责人、安全员等有关人员,经常深入现场巡视,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其主要内容是:

5.2.1是否有员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问题。

5.2.2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5.2.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发生问题,应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并通知有关责任人或指定有关人员整改,负责检查其整改结果。 5.3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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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4 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责任事故也要根据实际情况严肃处理。 17.6 事故损失的计算方法:

17.6.1 原材料损失,外购的原料按进厂价计算。自制原料、中间产品、成品按车间成本计算。

17.6.2 设备损坏,完全失去使用价值按设备原价计算。修复后可继续使用,按修复费包括人工、材料、备作及附加费。

17.6.3 产量损失,是从事故发生时起,至恢复正常生产时止,按日计划的产量计算的总损失量,产量损失费按单位成本计算。

17.6.4 事故损失总金额为直接损失费和产量损失费之和。 18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8.1 全体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各项安全制度,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 指示,并互相督促检查,制止一切违章作业,保证安全生产。 18.2 奖励:

18.2.1 各车间、部门职工,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根据成绩和贡献大小,给予适当的奖励。

18.2.1.1 工作一贯积极,认真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勇于向一切违章现象作斗争,成绩显著者。

18.2.1.2 工作中认真负责,细心巡回检查,发现重大隐患和缺陷能及时排除,避免了事故的发生,成绩突出者。

18.2.1.3 对恶性事故能积极进行抢救,从而避免了事故的扩大,有较大贡献者。 18.2.1.4 对防火、防爆、防尘、防毒及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的工作中,能进行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经实践证明成绩显著者。 18.2.1.5 在保证安全生产中,有突出成绩者。

18.2.2 对上列之一者,应按其成绩、贡献大小,依照下列各项办法给予奖励: 18.2.2.1 通报表扬。 18.2.2.2 奖状(旗)。 18.2.2.3 事绩入档。

18.2.2.4 一次奖金或其他物质奖励。 18.3 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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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1 凡属下列事情之一者,须给予适当处分:

18.3.1.1 工作消极、不负责任,违反规章制度,在经济上造成严重后果者。 18.3.1.2 忽视安全工作,不按工艺技术规程或有关安全规定操作,造成重大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18.3.1.3 多次发生事故,实属屡教不改者。

18.3.1.4 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的直接责任涉及领导者。

18.3.1.5 无故损坏防护用品、防毒器材、消防器材及安全设施等,其性质恶劣,后果严重者。

18.3.1.6 在公司厂区内吸烟或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动火造成火灾、爆炸及人身伤亡、厂房设备损坏者。

18.4 对符合上列各项之一者,应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分: 18.4.1 通报批评。 18.4.2 罚款。 18.4.3 经济赔偿。 18.4.4 职工大会检查。 18.4.5 警告。 18.4.6 记过。 18.4.7 降级降薪。 18.4.8 降职或撤职。 18.4.9 除名或留厂察看。

18.4.10 追究刑事责任,依法惩处。

18.5 奖励与惩罚程序按《员工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19 安全生产禁令: 19.1三不伤害 19.1.1不伤害自己 19.1.2不伤害他人 19.1.3不被他人伤害

19.1.4两人以上共同作业时注意协作和相互联系,立体交叉作业时要注意安全。 19.2 操作工的四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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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 严格进行交接班。 19.2.2严格遵守工艺规程。 19.2.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19.2.4严格遵守安全规程。 19.3五严禁”

19.3.1严禁在禁火区域吸烟、动火 19.3.2严禁在上岗前和工作时间饮酒

19.3.3严禁擅自移动或拆除安全装置和安全标志 19.3.4严禁触摸运行中的设备、设施转动装置。 19.3.5严禁在工作时间串岗、离岗、睡岗或嬉戏打闹。

19.4五必须”

19.4.1必须遵守厂纪厂规

19.4.2必须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 19.4.3必须了解本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 19.4.4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9.4.5必须严格遵守危险性作业的安全要求

19.5 防止违章动火六大禁令:

19.5.1 没有批准动火,任何情况严禁动火。 19.5.2 不与生产系统隔绝,严格禁止动火。 19.5.3 不进行清洗,置换合格,严格禁止动火。 19.5.4 不把周围易燃物清除,严格禁止动火。 19.5.5 不按时作动火分析,严格禁止动火。 19.5.6 没有消防措施,无人监护,严格禁止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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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gkw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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