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改革和创新精神惩防腐败

更新时间:2024-06-08 23:39: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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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改革和创新精神惩防腐败

——对学习贯彻《实施纲要》的几点思考

今年1月3日,党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确立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实施纲要》地颁布实施,是我们党运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反腐倡廉工作取得的重要成果,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扎实贯彻落实。

一、必须用战略和大局的眼光正确把握实施纲要

学习领会《实施纲要》不仅要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地学习,更要着眼于战略和大局的高度,密切联系实际,做到“四个坚持”,正确把握其精神实质。

(一)要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统一。我们党反腐倡廉的指导方针,是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充实完善的。20世纪90年代初,我们党面对消极腐败现象发展蔓延的势头,提出了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坚决惩治腐败的要求,把工作重点放在侧重遏制上。在经过多年治理并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十五大提出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逐步加大治本的力度。十六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建立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并对抓紧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改革开放以来对反腐倡廉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和判断,体现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 (二)要坚持长期性和阶段性相结合。当前,我国的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仍然易发多发,反腐倡廉的总体形势仍旧比较严峻。不容置凝,要切实解决这些问题,还必须有一个过程。因此,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倡廉的紧迫性、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面对艰巨繁重的任务,一定要战略性考虑,长远性思维。同时,还必须根据不同时期、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阶段性对策,突出重点,对症下药,稳步推进,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构建惩防体系,既适应了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期性特点,又为现阶段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具体思路和办法。 (三)要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教育、制度、监督既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三个关键环节,也是三大支撑,更是三个实体部分。教育侧重于教化,是基础。制度侧重于规范,是保证。监督侧重于制约,是关键。三者相互依存、相互配套、相互促进,缺一不可。当前,要结合先教活动,继续在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上下功夫,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抗风险能力,促进领导干部不想腐败;继续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发挥法规制度的规范和保障作用,促进领导干部不能腐败;继续在强化监督上下功夫,真正将人民赋予的权力置于各种监督之下,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促进领导干部不敢腐败。 (四)要坚持惩治和预防并举。有效预防本身就要求严厉惩治,严厉惩治本身又有利于有效预防。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具体实践中,关键是要切实做好反腐和防腐两篇文章,做到惩与防、标与本相结合,既有效治标,从严惩处,又要注重预防,着力治本。只有严惩各种腐败行为,抓紧治标,才能为治本创造前提条件;只有抓好治本,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规范权力运作,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政策和措施之中,从源头上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才能巩固成果,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 二、必须用发展和改革的思路周密谋划惩防体系

构建惩防体系必须瞻仰过去、立足当前、着眼未来,用改革和发展的办法解决诱发腐败的深层次问题。具体来讲,要体现“五化”。

(一)要体现科学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和国家一个重要的子系统,必须与党的

建设的总体部署相吻合,与国家法制建设的总体要求相一致,与反腐倡廉的大政方针相适应。必须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体现科学化,牢固树立系统观念和全局意识,把反腐倡廉寓于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全过程,既有近期目标,又有长远规划,既有阶段性具体工作,又有长期性战略任务。如在教育方面,要突出建设节约型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努力构筑“大宣教”格局,调动全党全社会的积极性,逐步形成大廉政氛围;在制度方面,要突出改革创新,坚持彼此衔接,科学适用;在监督方面,要充分发挥各大监督主体的作用,完善监督机制,形成监督整体合力;在惩处方面,要既注重查办案件,又注意做好以案代训、警示教育、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二)要体现市场化。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倡廉,必须遵循市场规律,充分运用市场手段来防治腐败。一要简政放权。进一步精简政府职能,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尽可能减少权力对资源配置和经济行为的直接干预。要大力引入市场机制,实行市场准入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推进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产权交易,从源头上规范社会资源利用、公共服务领域和有特许权部门的权力运作行为,防止权力滥用,解决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利益化等问题。二要改革用人机制。要坚持公开招考招录,进一步扩大招录范围,通过市场化择人,增强干部选拔任用的竞争性、民主性和公众性。要进一步完善干部监管机制,大力推行财产申报、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公开述职述廉、群众无记名投票表决任免干部、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失职失察等制度,坚决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三要提高腐败成本。要通过不断加大对腐败分子的经济处罚和违纪违法所得追缴力度,限制其从业资格、切断腐败经济来源等,增加腐败行为的风险和成本,充分发挥经济制裁在防治腐败中的作用。四要平衡干部待遇。要注重运用经济杠杆来调节人的价值取向,加强工资体制改革,减少其搞腐败的意图。如统一党政机关的福利待遇,打破不同行业、不同部门工作人员收入差距过大等问题;大力推行公务用车、公务话费、公务接待等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积极探索建立廉政公积金制度,使干部离职后有物质生活保障。 (三)要体现民主化。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根本途径。民主是腐败的天敌。一要深化政务公开。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的内容,由信息公开逐步转向行政行为公开、决策过程公开。要实行电子政务,大力推行网上政务公开、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招投标、网上调查、网上考评、网上论坛、网上信访,充分发挥互联网信息技术在规范公务活动中的公开透明作用。二要畅通民主渠道。要进一步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调动各方面监督主体的积极性,强化对权力实施的民主监督,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要进一步拓宽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联系群众的民主渠道,定期组织群众参与民主评议领导干部、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和行业作风,建立人民意见征集、重大事项通报、民意测评、民意调查、机关效能建设公开评审等制度。三要保障民主权利。认真贯彻《党员权力保障条例》,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防止权力过分集中。要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切实保障党员的监督权、参与权、选举权,扩大党员的知情权,实现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广泛参与、有效管理和积极监督。

(四)要体现人本化。以人为本,就是要尊重人、理解人、注重人的全面发展。一是要树立人本化的廉政观。坚持反腐倡廉人本化,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基本方针是一致的,与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逐步加大治本力度的要求也是一致的。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反腐倡廉的第一信号,把维护党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反腐倡廉的第一考虑,把满足人民群众发展的需要作为反腐倡廉的第一选择,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反腐倡廉的第一目标,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与否作为反腐倡廉的第一标准。二是要推进人本化的廉政教育。要加强廉政主题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正反典型教育,大力提倡廉政文化输导,建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和廉政网站,切实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亲和力和威慑力,充分尊重党员干部的人格权益,关心党员干部的成长,珍惜党员干部的政治生活和自然

生命。教育内容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主题要鲜明,寓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环节。教育形式要灵活多样,易于使党员干部接受,利于促进党员干部思想转化,提高自觉性和自我控制能力,将法律、纪律等他律,转变为高度的自律。三是要开展人本化的廉政实事。当前,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农村税费减免等各项政策,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突出治理征用土地、城镇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支付农民工工资、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农民负担、公路“三乱”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以权谋私、贪赃枉法、司法、金融等领域的腐败案件。要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监察和行政效能监察,严厉查处部门管理混乱、机关效能低下、干部作风不实等不良行为,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五)要体现制度化。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是实践证明了的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径和办法。构建惩防体系,必须注重制度建设,形成依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一要坚持现有基本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对权力和监督的制度,完善对反腐倡廉相关法律和规范、国家工作人员从政行为的制度,完善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制度,完善对反腐败领导体制、工作机制的相关制度。二要改革创新制度。紧紧围绕适应市场体制的要求,大力改革并创新现有制度。当前,要重点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财政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投资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教育体制改革,推进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产权交易制度、政府采购等制度。三要推进法制化进程。要严格执行《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法》等党纪政纪条规,不断健全完善现有相关法规,尽快建立《公务员廉政法》,进一步强化《宪法》等相关法规对反腐倡廉的测重力,推进反腐倡廉立法进程,努力做到依法防腐,依法治腐。 三、必须用务实和创新的精神扎实推进反腐倡廉 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推进反腐倡廉,必须坚持求真务实,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动员全党全社会参与,加强组织领导,共同稳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地深入开展。

(一)要动员全党全社会。反腐败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国家的兴衰成败。必须立足全党全社会,上下齐动、左右联动、部门互动,共同推进。构建惩防体系,必须统一部署、统一落实,将反腐败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必须立足市场体制,逐步改革反腐机制,变“一家抓”为“大家抓”,真正做到把纪检监察工作与党的工作、政府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社会各项事业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全党全社会动手抓反腐败的整体合力。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既要自觉带好头,又要认真带好队。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总责,亲力亲为亲自抓;分管领导要负起具体责任,到岗到位具体抓;其他班子成员要全心全力配合抓。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周密部署、精心研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惩防腐败体系具体办法、强化任务分解,把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要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评估,确保惩防体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要强化舆论宣传。舆论是行动的先导。各级党组织要高度认识《实施纲要》对于建党治国的重要性,把《实施纲要》的宣传作为当前政治思想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充分发挥宣传文化、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部门的作用,形成宣传整体合力,通过开辟专栏、撰写理论文章和召开学习研讨会等形式,加大对《实施纲要》的宣传力度。

要大力宣传党的三代中央领导核心反腐倡廉的重要思想,大力宣传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大力宣传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通过形式多样、广泛深入的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促进惩防体系的贯彻落实。

(四)要坚持务实创新。创新是一个民族发展的灵魂。社会主义反腐倡廉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个动态的开放的系统工程,必须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坚持在指导思想上与时俱进,在实际工作中务实创新,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务社会主义反腐倡廉成效之实,求社会主义反腐倡廉规律之真,通过改革体制、创新制度,促进惩防体系的构建,进而使反腐倡廉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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