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半岛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676-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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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为尽快恢复山东省半岛流域各主要河流生态功能,确保流域水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山东半岛流域实际,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局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为山东省环境规划院、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波、王秀刚、谢刚、史会剑、彭岩波、沈浩松 本标准于2007年××月首次发布。

山东省半岛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76-2007)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山东省半岛流域内70种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半岛流域内一切排污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3097-1997 海水水质标准 GB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GB/T 6920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T 7466 水质 总铬的测定

GB/T 7467 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高锰酸钾氧化-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7468 水质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2 水质 锌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4 水质 铜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 GB/T 7475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8 水质 铵的测定 蒸馏和滴定法

GB/T 7484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7485 水质 总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7486 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第1部分:总氰化物的测定

GB/T 7488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GB/T 7490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GB/T 7494 水质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GB/T 8972 水质 五氯酚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 9803 水质 五氯酚的测定 藏红T分光光度法

GB/T 11889 水质 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N-(1-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 GB/T 11890 水质 苯系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11893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 11895 水质 苯并(α)芘的测定 乙酰化滤纸层析荧光分光光度法

GB/T 11898 水质 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 N,N-二乙基-1,4-苯二胺分光光度法 GB/T 11901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1902 水质 硒的测定 2,3-二氨基萘荧光法 GB/T 11903 水质 色度的测定

GB/T 11906 水质 锰的测定 高碘酸钾分光光度法

GB/T 11907 水质 银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10 水质 镍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 11911 水质 铁、锰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12 水质 镍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14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GB 12997-91 水质 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 GB 12998-91 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

GB 12999-91 水质 采样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GB/T 13192 水质 有机磷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13193 水质 总有机碳(TOC)的测定 非色散红外线吸收法

GB/T 13194 水质 硝基苯、硝基甲苯、硝基氯苯、二硝基甲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13197 水质 甲醛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GB/T 13198 水质 苯并(a)芘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14204 水质 烷基汞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15959 水质 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的测定 微库仑法 GB/T 16488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 红外光度法 GB/T 16489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GB/T 17130 水质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

GB/T 17131 水质 1,2-二氯苯、1,4-二氯苯、1,2,4-三氯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 18871-2002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 18918-200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CJ3082-1999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HJ/T 50 水质 三氯乙醛的测定 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

HJ/T 72 水质 邻苯二甲酸二甲(甲基二丁、二辛)酯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 HJ/T 73水质 丙烯腈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74 水质 氯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91-2002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347 水质 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多管发酵法和滤膜法(试行)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 山东省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划方案 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污水 waste water

在生产与生活活动中排放的废水的总称。 3.2 排水量 drainage volume

在生产过程中直接用于工艺生产的废水的排放量。

注:排水量不包括间接冷却水、厂区锅炉及电站排水。

3.3 城镇污水处理厂 municipal wastewater treatment plant 指对进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污水进行净化处理的污水处理设施。 4 技术内容 4.1 污染物分类

根据污染物的危害特性,按照国家标准将污染物分成两类。第一类污染物,指能在水环境或动植物体内蓄积,对人体健康产生长远不良影响的有害物质。第二类污染物,指其长远影响小于第一类污染物的有害物质。 4.2 标准分级

4.2.1 排入GB3838-2002中Ⅲ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以及GB3097-19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

4.2.2 排入GB3838-2002中Ⅳ、Ⅴ类水域和山东省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划中排污控制区以及GB3097-1997中三、四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4.2.3 流域内GB3838-2002中Ⅰ、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以及GB3097-1997中一类海域执行4.3.2.2和4.3.2.3的规定。 4.3 标准值

4.3.1 标准值实施时段

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不分时段。山东省半岛流域内除城镇污水处理厂外所有向该区域直接排放污水的单位自2007年10月1日起执行表1的标准。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分为二个时段。流域内除城镇污水处理厂外所有向该区域直接排放污水的单位,于2007年10月1日起执行表2时段的标准,2010年1月1日起执行表3时段标准。

4.3.2 标准值规定

4.3.2.1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除城镇污水处理厂外,所有向半岛流域直接排放污水的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必须符合表1的有关规定,并按时段符合表2、表3的有关规定。 4.3.2.2 GB3838-2002中Ⅰ、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以及GB3097-1997中一类海域,禁止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Ⅰ、Ⅱ类水域中已设置的排污口,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要求,并按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限期拆除或限期治理。Ⅲ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内的改建项目,必须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并按相应时段执行排放标准的一级标准,以保证受纳水体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

4.3.2.3 GB3838-2002中Ⅰ、Ⅱ、Ⅲ类水域以及GB3097-1997中一类海域,禁止医疗污水直接排入。

4.3.2.4 禁止一切排污单位向海域直接排放未经处理或处理后不达标的废水。 表1 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单位:mg/l

序号 1 2 3 4 5 污 染 物 总汞 烷基汞 总镉 总铬 六价铬 一级标准 0.005 不得检出 0.05 0.5 0.2 二级标准 0.01 不得检出 0.05 1.0 0.5 6 7 8 9 10 11 12 13 总砷 总铅 总镍 苯并(a)芘 总铍(按Be计) 总银(按Ag计) 总α放射性 总β放射性 0.2 0.5 0.5 0.00003 0.005 0.5 1Bq/L 10Bq/L 0.5 0.5 1.0 0.00003 0.005 0.5 1Bq/L 10Bq/L 表2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07年10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执行标准) 单位:mg/l(pH、色度、粪大肠菌群除外)

二级标准 6-9 50 100 50 30 100 80 30 序号 1 pH 2 色度(稀释倍数) 3 悬浮物(SS) 五日生化4 需氧量(BOD5) 造纸工业 污 染 物 一级标准 6-9 40 70 制浆、制浆造纸 造纸 40 20 60 60 20 畜禽养殖业 味精 其他排污单位 焦化、合成脂肪酸、湿法纤维板、染料、洗毛、有机磷农药、医药原料药、生物制药、酒精、皮革、化纤浆粕工业、味精、畜禽养殖 木浆漂白、废纸脱墨、草浆本色 草浆漂白 其他 100 200 100 200 100 150 300 100 化学需氧造纸工业 5 量(CODcr) 石油化工 60 80 80 100 5.0 10 0.5 120 130 80 120 10 15 0.5 0.5 1.0 40 纺织染整、柠檬酸工业 啤酒工业 其他排污单位 6 石油类 7 动植物油 8 挥发酚 9 总氰化物(按CN计) 10 硫化物 11 氨氮 合成氨工大型尿素、硝氨-0.5 1.0 25 业 企业 中型尿素、硝氨、碳氨企业 25 25 15 15 10 0.5 1.0 0.5 2.0 5.0 0.5 2.0 2.0 1.0 3.0 0.1 70 50 15 25 10 1.0 2.0 1.0 3.0 10 1.0 5.0 2.0 2.0 3.0 0.1 味精工业 柠檬酸工业、啤酒工业 其他排污单位 12 氟化物 13 磷酸盐(以P计) 14 甲醛 15 苯胺类 16 硝基苯类 17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18 总铜 19 总锌 20 总锰 21 彩色显影剂 22 显影剂及氧化物总量 23 元素磷 24 有机磷农药(以P计) 25 乐果 26 对硫磷 不得检出 0.5 不得检不得检出 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表2(续)

序号 污 染 物 27 甲基对硫磷 28 马拉硫磷 29 五氯酚及五氯酚钠(以五氯酚计)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1.0 2.0 5.0 17.6 15 5.0 0.6 0.06 0.6 0.2 0.2 0.2 木浆(漂白) 12 可吸附有机卤化制浆、制浆非木浆(漂a30 物(AOX) (以C1造纸 9.0 白) 计) 其他排污单位 1.0 31 三氯甲烷 32 四氯化碳 33 三氯乙烯 34 四氯乙烯 35 苯 36 甲苯 0.3 0.03 0.3 0.1 0.1 0.1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gir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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