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兰州002房地产开发流程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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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房地产开发流程

目 录

第一部分 开工前期流程.........................................4 (一)土地招拍挂..............................................4 (二)签订成交确认书..........................................4 (三)签订《土地出让合同》....................................4 (四)宗地图制作、转八零坐标、恢复界址点、地形图更名..........4 (五)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4(六)项目立项.................................................5 (七)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审批............... .........6 (八)制定《修建性详细规划》...................................7 (九)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7 (十)办理《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备案》........................ ...8 (十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8 ?第一阶段——申请建设工程方案设计要点通知书.............8 ?第二阶段——申请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审查...............8 ?第三阶段——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9 (十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9(十三)建筑外立面审查.................. ....... ........ ....10

(十四)消防审查阶段(消防总平面审查)....................11

(十五)初步设计审查阶段......................................11 (十六)施工图审查手续..........................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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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消防审查阶段(消防施工图审查).......................14 (十八)人防专项审批..........................................15 (十九)人防施工图审查........................................16 (二十)招投标阶段...........................................17 (二十一)办理质量监督及安全备案.............................18 (二十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阶段...........................20(二十三)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20 (二十四)办理土方开挖手续................. ....... ....... ..22 (二十五)办理《节能专项工程质量验收》.........................25 (二十六)在开工之前,项目实地高程量.........................26 第二部分 开工后期流程........................................25 (一)办理房屋预测绘.........................................25 (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7 (三)消防验收...............................................28 (四)规划验收...............................................31 (五)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 .. .........32 (六)墙体验收.................................... ..........32 (七)主体验收.................................... ..........33 (八)防雷评估和检测.........................................34 (九)节能验收.................. ............................35 (十)办理正式用电......................... ..............36

(十一)办理正式用水.........................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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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办理燃气用气.......................... ...........38(十三)兰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38

(十四)防雷验收............................... .. ..........39 (十五)供电验收................................ ............39 (十六)环保验收.................................. .........39(十七)电梯检测.................................. ..........40(十八)质监验收................................ ............40 (十九)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41(二十)竣工备案...................................... ......42 (二十一)预测绘转实测绘......................... ..... ... ...43 (二十二)房屋面积实测绘......................................43 (二十三)房屋初始登记........................................45 (二十四)商品房买卖转移登记.................................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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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开工前期流程

通过公开出让或协议转让取得国有土地,并同当地所管辖的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或土地转让合同,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一)土地招拍挂

收费标准:土地拍卖佣金根据实际情况缴纳。

(二)签订成交确认书

(三)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收费标准:土地出让金根据实际情况缴纳,土地契税为出让金×3%,耕地税费为10元/㎡。

(四)宗地图制作、转八零坐标、恢复界址点、地形图更名

收费标准:恢复界址点每点649元,座标控制及高程每组7441元,转80坐标点每组650元,地形图测绘每平方米0.35元,地形图出图每张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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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建设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1、办理登记红头文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单位营业执照、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3);

3、土地登记申请书(贴手工绘制示意图或地形图缩印图,转让双方签字盖章)(原3);

4、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原出让合同及附图(复3 );历次转

让合同及附图(复3);本次转让合同及附图(原2复1);

5、核放规划道路的1:500现状地形图,测绘成果复印件(即宗地图背后的宗地面积量算表)(原3);

6、受让方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验原复3); 7、相关费税完结证明(复3);

8、其他证明资料(经过土地部门确认后的四邻盖章地形图); 9、开发资质; 10、成交确认书; 11、挂牌出让公告;

12、其他证明材料。

收费标准:土地出让金和土地拍卖佣金根据实际情况支付。 注:所有资料按照每个地块三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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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立项

建设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1、 项目备案请示; 2、 备案申请表;

3、 项目土地手续(土地使用证、使用权出让合同、政府会议

纪要、规划条件通知书); 4、 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5、商业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30%); 6、节能评估报告书及报告表、登记表; 7、项目附可行性研究报告;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9、组织机构代码证; 10、其他补充文件。

(七)办理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审批 建设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

1、 兰州市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审批表; 2、 《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或《地震动参数复核报告》; 3、 《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及批复文件;

4、 建设单位与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单位签订的安评协议书原件及

发票复印件;

5、 拟建场地《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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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拟建场地地形图; 7、 立项批复; 8、 申请报告。

(八)制定《修建性详细规划》

1、由负责该项目的设计院出具《修建性详细规划》; 2、并由当地规划局安排专家进行审查(专家包括建筑、结构、水、暖、电方面的专家以及消防支队建审科的经办人);

3、查结束后,设计院负责就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并制定项目总体规划。

(九)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可前臵至《国有土地使用证》前办理)

建设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报告一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报表(网站下载),企业法人工商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申报手续的还应提供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土地出让合同及用地协议或土地权属证明材料 3、项目审批(或可研报告批复)、核准、备案文件(原件),涉及防洪、地质灾害、消防、环保等问题的项目,应征得相关部门的意见;

4、核放道路红线、水域蓝线、规划绿线的现状地形图(比例为1:500、1:1000或1:2000,图上标注有建设用地的界线及拐点坐标)3份

5、建设项目总平图规划图及日照分析报告(用地面积2公顷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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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2张,图上应核放城市“五线”。

上的项目和需进行规划条件专家评审论证的项目,还应提供修建性

详细规划和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提供电子版AUTOCAD2004版格式。。) 6、测绘院提供的地形图电子版AUTOCAD2004版格式 注: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规划条件通知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

2、将申报所需的各类资料原件扫描成JPEG图像格式转存为PDF格式,并对照以上具体要求进行资料准备并在上报的电子资料中建立相应的文件夹

3、每份PDF文件如果多页请存为一个PDF文档,文件大小在20M以内,每个文件请用明确的文件名称命名。各类文件上传前均压缩为.rar格式文件

(十)办理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备案 建设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 发改委或有关部门关于项目的立项或备案批准文件; 2、 规划部门审定的总平面图;

3、 建筑一层平面图、标准层平面图;

4、 民用建筑设计方案建筑节能征求意见表; 5、 建筑节能设计专篇说明书、计算书。

(十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第一阶段——申请建设工程方案设计要点通知书 1、申请报告(正式文件),附企业法人工商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和申报人身份证明; 2、《建设工程规划审批申报表》2张(附表一);

3、有效期内的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 4、《国有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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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通过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的项目还应提供《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审查纪要》及签章附图;

6、1:500现状地形图2张,图上应核放城市“五线”;

7、建筑设计方案图纸2套,附以现状地形图为底图绘制的1:500总平面图2张(图上盖设计院出图章、设计师资质章及建设单位公章)和日照分析报告2份(按《兰州市建筑日照分析管理办法》要求绘制)。

?第二阶段——申请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审查 1、申请报告(正式文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2张(附表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查表》3张(附表三),《民用建筑设计方案建筑节能征求意见表》4份;

3、《建设工程方案设计要点通知书》或《建筑方案审查纪要》及签章附图、图册;

4、建筑方案设计蓝图2套(初步设计深度),附日照分析报告2份(按《兰州市建筑日照分析管理办法》要求绘制);

?第三阶段——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申请报告(正式文件);

2、会签完毕的《民用建筑设计方案建筑节能征求意见表》,《三联单》3张(附表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文件(图纸)目录》2张(附表六);

3、1:50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2张,图上应核放城市“五线”。 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核定通知书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

(十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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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1、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报审表(见附件,可网上下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 附件包括《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核定通知书》,附图包括建筑总平面(应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签章及日期)。

3、甘肃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出具的技术审查合格报告。

4、超限设计主要文件(一份)。

(1)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申报表及超限审查专家委员会认为表达清晰,论证全面,深入,内容齐全,重要技术措施基本可行的建筑结构工程超限设计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应签字盖章齐全并A3或A4规格装订)。

(2)超限审查专家委员会认为符合表达深度要求,内容规范齐全的初步设计说明及建筑、结构专业图纸(应签字盖章齐全并A3或A4规格装订)。

(3)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应签字盖章齐全)。

注:以上申报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均应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十三)建筑外立面审查 建设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 申请审查建筑外立面设计报告(红头文件); 2、 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3、 施工现场照片;

4、 两套以上不同外立面装饰设计方案,主要包括:

(1)、设计说明(包括项目概况说明、外立面设计理念、思路、建筑风格说明、外立面色彩与材质说明、外立面建筑细部说明、灯光设计说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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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筑总平面图、标准层平面、屋面平面、立面图(每个方案的立面图,应分别按效果图色彩详细标注主色、点缀色对应的色卡号); (3)、建筑外立面设计效果图、夜景亮化图、局部细节处理图及主要里面局部放大效果图(俯瞰图、各个视角的透视图,要求结合实景照片做嵌入式效果图)图中需标注建筑材质,外立面各细部色彩按《中国建筑色卡》准确标明色卡号;

以上图纸须具有相应设计资质单位签章并提供PDF或JPEG格式的电子文档;

5、 主体色彩的色彩样品或色卡,裙房用材样品; 6、 其他按规定须提供的资料。

(十四)消防审查阶段(消防总平面审查) 消防总平面审查建设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1、申报表应依照样表机打填写;

2、建设单位出示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复印件,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以上复印件均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复印,并加盖单位印章; 3、地形测绘图(总平面图蓝图或彩图)三份,应标明建筑平面布局、周围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盖设计院出图章;消防供水蓝图一份;

4、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文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复印,并加盖各单位印章;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申报时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复印,并加盖建设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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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改委立项批复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7、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复印件由建设单位委托人注明“与原件一致”并捺手印

(十五)初步设计审查阶段 建设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1、初步设计审查申请报告(一式两份);

审查申请报告应包含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规模、概算投资、资金来源等内容。兰外项目应由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2、项目立项批准文件(立项批复);

立项批准文件指:项目投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需提交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

附图包括明确建设用地范围、代征用地范围和有关控制线的地形图;附件包括《规划条件通知书》等文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

含设计方案核定通知书等附图、附件;规划部门或有关部门签发的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审查会议纪要;

5、规划、消防等部门确认盖章的带红线地形的总平面图; 涉及防汛、环保、地灾等部门的同时出具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

6、编制完成的初步设计图文一套

(含工程文字说明、图纸、概算、地质勘察报告、日照分析报告、建筑节能设计专篇、无障碍设计专篇、建筑立面效果图和抗震设防专篇)及有资质的咨询机构出具的咨询审查意见,规划部门审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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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阶段的设计文本一套);

7、勘察、设计合同文本(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应提交进甘备案书);

注:以上申报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均应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具体流程:

1、初步设计审查结束后,领取初步设计批复; 2、初步设计审查结束后,由设计院出具施工图纸。

注:(1) 初步设计审查办理机构;静宁路建设大厦18楼咨询公司;

(2) 初设批复办理机构:建设厅设计处。

(十六)施工图审查手续 建设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1、发改或有关部门关于项目的立项、可研或备案批准文件;

2、规划部门确认的设计条件通知书;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核定通知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部门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审查会议纪要;

3、土地使用权证;规划、消防(防汛、环保)等部门确认盖章的红线地形图、总平面图;

4、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勘察、设计合同文本(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应提交进甘备案书);

5、建设部门初步设计审查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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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审图机构审查修改后的施工图文件(含建筑节能设计专篇、无障碍设计专篇);

7、审图机构提供的施工图审查概况表;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及答复;甘肃省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报告、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一式四份)、节能审查意见书(一式四份);

注:根据省建设厅的要求施工图文件审查备案现已全部实现网上备案

以上(一)~(六)项的书面资料报送时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原件由审查机构核验后退回,复印件留存。(一)~(五)、(九)项的扫描件应同时通过系统上传。

收费标准:施工图审查费为2元/㎡。

注:施工图审查完毕后附建设项目审查概况表、施工图审查意见及审查意见答复、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四份图纸需盖有施工图审查专有章。

(十七)消防审查阶段(消防施工图审查) 消防施工图审查建设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1、申报表应依照样表机打填写;

2、建设单位出示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复印件,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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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复印件均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复印,并加盖单位印章。 3、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文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复印,并加盖各单位印章。 4、光盘一张、地形测绘图三份,应标明建筑平面布局、周围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盖设计院出图章 5、终身责任档案; 6、法定身份证明书;

7、全套施工图(不含结构专业)

8、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当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设计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记录表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依法需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应当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

(十八)人防专项审批

1、《兰州市结建人防工程建设审批表》;

2、《兰州市规划局建设审批会签单》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审批会签单》; 3、初设批复;

4、人防工程施工图文件审批表及答复意见2份;

5、《防空地下室建设申请登记表、建设承诺书》(正反面4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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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平战转换方案设计说明(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盖公章,文字形式3张);

7、监理合同、监理单位人防监理资质证、从事该项目监理人员的个人人防监理资质、监理工程师及人员名单、防护设备订购合同;

8、《建设项目单体层建筑面积报审表》(盖设计、建设单位公章) 9、涉及其他有关政策、法规及政府规定的文件(有条件提供) 提供图纸;

1、总平图;

2、每栋建筑地下各层至地面标准层的建筑平面图; 3、每栋建筑立面、剖面图;

4、每栋建筑地下人防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专业平面图,其中结构平面包含人防层至地面一层,各专业如有大样详图,应补充提供完善;

5、提供人防屋顶警报控制室建筑平面图; 6、CAD格式光盘一张

(十九)人防施工图审查 建设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1、前往政务大厅兰州市人防办或相应区人防办办理取得的《兰

州市结建人防工程建设审批表》,共五份;

2、《兰州市规划局建设审批会签单》复印件一份; 3、全套施工图纸四套(均盖有人防施工图审查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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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初步设计批复一份; 5、立项批复一份。 6、地质勘察报告一份 7、设计院人防面积明细表

收费标准:人防施工图审查为标准:8—10元/㎡

注:以上资料用于在房屋面积预测绘前期,兰州市人防办或建设 项目辖区人防办界定该项目人防地下室面积。

(二十)招投标阶段 建设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1、该项目立项批复;

2、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核定通知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及《规划条件通知书》;《国有土地使用证》;

3、银行出具的该工程建设资金证明(当年开工、竣工项目资金到位不得少于50%,跨年工程不得少于30%); 4、初步设计批复; 5、施工图审查批准书;

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资格及委托书和合同协议书; 7、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8、实行项目管理的须出具招标人的委托书和招标人与项目管理人签订的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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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施工单位施工资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费证;

二、施工人员建造师资质、建造师安全考核证、建造师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职称、五大员证(安全员需提供岗位证和考核证)。 注:一般在做项目招投标时,因公司没有招投标资质,都需招投标代理公司来做。以上资料提交完毕后,进入招投标阶段,招投标结束后,由当地招投标管理单位办理《中标通知书》。如果是违章补办项目,还需提供主体检测报告和地基检测报告。

(二十一)办理质量监督及安全备案手续 质量监督建设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1、《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一式三份; 2、立项批复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施工合同、监理合同、设计合同及勘察合同 5、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审查意见及意见答复检测合同 6、中标通知书

7、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副本;

8、建设各方责任主体有关管理、技术人员资格证书; 9、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细则)。 10、全套施工图、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外地建筑企业进兰施工备案。

安全备案建设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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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立文件;

2、经批准的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制度;

3、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需暂押原件);

4、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需查验原件); 5、安全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书及项目明细表; 6、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查验原件); 7、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需查验原件);

8、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9、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 10、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含审批页原件);

11、审批后的列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含审批页原件);

12、工程安全监理规划、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3、安全备案表四份 14、总监任命书

(二十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阶段 建设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计划(立项批复); 2、该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正本(原件); 3、施工企业资质证、费用标准核定、营业证;

4、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监理)、标底或投标报价预算书;

5、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合同、监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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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1、已经批复的计划文件; 2、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 5、《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复印件;

6、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工期一年的50%,跨年度30%); 7、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监理);

8、《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复印件; 9、《甘肃省建筑工程开工安全条件备案表》复印件; 10、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1、签订备案登记表及施工合同复印件; 12、监理合同复印件;

13、市建设领域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确认书》及《进账单》(市人社局);

14、《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15、砼供应合同;

16、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80元/平米); 17、墙改押金(8元/平米); 18、勘查拍照。

以上材料采用A4纸张,用文件盒分装报送一份,文件盒正面和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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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标注施工许可证资料、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所有复印件必须完整复印,加盖单位公章。

注:缴纳农民工保证金建设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 (1)、工程立项审批书

(2)、中标通知书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建设施工合同书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出具保证金用途的书面承诺(承诺内容如下: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2如若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允许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动用农民工保证金发放农民工工资)

(8)、填写《兰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费申请登记表》 办理建设工程节能监督所需资料: (1)、立项审批文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4)、节能审查意见书(3和4合一)

(5)、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 (6)、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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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建设各方责任主体有关管理、技术人员资格证书 (8)、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监理规划、监理细则节能专项方

(9)、建筑设计说明书(图审后复印件) 申请表按标段划分,每个标段3张

(二十四)办理土方开挖手续 建设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1) 新开工工地

在兰州市政务大厅市执法局窗口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臵和建筑垃圾准运手续,申报资料如下:

1、 填写《兰州市建筑垃圾排放申请表》及《兰州市建筑工地

信息表》;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拆除工程合同复印件; 3、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4、 施工基础图复印件(设计院加盖设计章); 5、 建设单位委托书或介绍信;

6、 运输车辆资质及密闭照片(侧后方向1张)、车牌放大(正

面照1张)、《兰州市渣土车辆运输资质核准表》等资料; 7、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8、 相关文件(政务大厅联系电话:4818091)

申请人在政务大厅服务中心缴费并领取建筑垃圾《排放证》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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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运证》;

辖区执法局牵头,建设局、环保局联合现场验收,申报资料如下:

1、《兰州市工地开(复)工申请表》; 2、建筑垃圾《排放证》;

3、《兰州市工地 扬尘污染防控承诺书》; 4、《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市执法局(一大队)审批并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备案(携带上述资料);

交警支队办理《通行证》(携带《兰州市工地开(复)工申请表》); 组织施工 (2)、复工工地

辖区执法局受理并协调建设局、环保局联合现场验收,申报资料如下:

1、《兰州市工地开(复)工申请表》; 2、《兰州市工地 扬尘污染防控承诺书》; 3、《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4、运输车辆资质及密闭照片(侧后方向1张)、车牌放大(正面照1张)、《兰州市渣土车辆运输资质核准表》等资料; 市执法局(一大队)审批并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备案(携带上述资料);

交警支队办理《通行证》(携带《兰州市工地开(复)工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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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施工

(3)、渣土车辆运输资质办理

市政府政务大厅受理、现场勘查、审批,申报资料如下: 1、《工商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2、《道路运输许可证》及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兰州市渣土车辆运输资质核准表》; 5、密闭车篷侧后方照片1张; 6、车牌号放大正面照片1张; 7、GPS安装证明及复印件。 收费标准

根据《兰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兰城执法字【2008】220号),《兰州市物价局关于兰州市城市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兰价费发【2012】493号)文件,施工单位产生的建筑垃圾和余土外运量按下列标准计算:

(1)、建筑垃圾排放费为每吨8元;

(2)、整体拆除工程,产生量为0.5元/立方米;

(3)、工地开挖土方、沟槽、隧道、基坑余土外运量(吨)=(图纸挖方量-图纸回填量)*1.3

(二十五)办理《节能专项工程质量验收》

建设单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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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用建筑节能专项竣工验收备案表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审查意见书 5、施工图审查书及答复意见 6、节能设计变更文件 7、施工图建筑总说明

8、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 9、建设工程节能监督申请表 施工单位提供:

1、总包及分包资质、项目机构人员及证件 2、外墙节能构造钻芯检验报告 3、外墙节能构造拉拔力检验报告 4、型材合格证明

5、进场材料合格证形式检验报告及复试报告

6、节能(屋面、墙体、门窗、地面、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采暖、检测与控制)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7、外窗“三性”检测报告 8、兰州市建筑节能产品认定证书

9、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材料、设备质量证明文件

10、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材料、设备质量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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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材料、设备质量证明文件 12、检测与控制节能工程材料、设备质量证明文件 13、地面节能工程材料质量证明文件 14、采暖节能工程材料质量证明文件

15、墙体、屋面、门窗、地面、采暖、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节能分部工程现场隐蔽验收记录单

另外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还应下载填写节能验收报告(表格式)

(二十六)在开工之前,由兰州市勘察测绘院就该项目实地进行高程测量。(办理地点:兰州市土地局八楼兰州市勘察测绘院)。测量完毕后,该项目可以施工。

第二部分 开工后期流程

(一)办理房屋预测绘之前须房管局政务大厅窗口勘察现场并审核盖有施工图审查专用章图纸(核原件留复印件)

1、办理地幢号及商品房预售平面图须向所属区房管局产籍办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电子版及纸质版。

2、办理预测绘,须向当地市房管局提供以下资料: (1)委托人身份证明(介绍信,与之相对应的身份证) (2)委托书(市房管局测绘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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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核定通知书

(4)国有土地使用证

(5)施工图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以上证件需提交原件、复印件(复印件1:1复印,加盖委托单位公章))

(6)人防主管部门的勾红范围图 (7)单元号、房号图 (8)地、幢号联系单

(9)设计院出具的公有部位服务范围的设计说明以及阳台封闭或不封闭的设计说明。如遇委托人(建房单位)不向使用对象分摊部分公有部位的,委托人应提交说明,并承诺不予分摊的公有部位仍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改变规划用途,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10、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进行预测绘的,开发企业须提交兰州市政务大厅出具的《房屋面积预测绘转件单》 11、保障性住房应提交立项文件

12、保障性住房不能提交施工图的,按兰州房地产交易中心兰房中字【2013】2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等级受理审核和加强房屋登记基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由委托方报请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批准后办理。

收费标准:房屋面积测绘费收费为住宅:0.9元/㎡,商业: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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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综合用地1.71元/㎡。

注:预测绘办理完毕后,由市房地产测绘中心工作人员负责上传该项目楼盘表,并办理《兰州市房屋预测绘报告成果书》

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需提交以下资料: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 (2)立项批复;

(3)建设工程项目红线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 (4)兰州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5)兰州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6)《国有土地使用证》; (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9)《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10)施工单位出具的无拖欠工程款证明; (11)施工合同。 (12)拆迁办联系单

收费标准:购买《质量保证书》与《房屋使用说明书》每套12元。

注:拆迁联系单在以上资料准备完毕后,前往政务大厅房管局窗口领取,须由市房政处和所在区房管局盖完章后,前往拆迁办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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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须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书(文件形式,原件)

2、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审原件,留复印件) 3、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审原件,留复印件) 4、国有土地使用证(审原件,留复印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红线图(审原件、留复印件) 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审原件、留复印件)

7、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施工图(审原件、留复印件) 8、房屋面积预测绘成果报告书(审原件、留复印件) 9、面积申报表

10、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预售配图) 1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原件、留复印件) 12、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文件形式)

13、由兰州市城市建设开发管理处出具的工程投资达到25%以上的证明(原件)

14、商品房预售方案

15、一房一价备案表(审原件、留复印件)

16、市征收办、局房政处业务联系单

(三)消防验收

建设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1、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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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A4纸张打印,由建设单位申报并盖章;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主要包括下列消防产品的型式认证、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

(1)、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消防水泵、水带、水枪、消火栓接口);(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洒头、报警控制器、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气压水罐、水泵接合器、水泵、稳压泵);(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集中控制器、区域报警器、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应急广播、手动按钮和其他、应急照明与安全疏散诱导系统);(4)、防排烟系统(防烟阀、排烟阀、送风机、排烟机);(5)、气体灭火系统(喷头、瓶头阀、分配阀、远程启动装臵、联动开启装臵、手动开启装臵、紧急制动、储罐);(6)、其他消防产品(防火门、防火卷帘、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以消防设施检测报告为准,所涉及项目均需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复印件使用A4复印;

4、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文件的复印件,包括建筑内部专修材料见证取样、抽样检验报告及其他燃烧性能等级证明材料,阻燃制品的燃烧性能证明材料;

5、施工、监理、检测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6、建设单位无工商营业执照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含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其他材料包括: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法律文书,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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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件,消防设计变更情况、消防设计专家论证会纪要及有关说明等,加盖公章;

8、进行施工图审查的项目,还应提供审查合格书复印件。

(四)规划验收

1、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查阅与案件、提供复印件);

2、申请报告(说明审批和建设的基本情况,正式文件); 3、《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4、核放有规划路网的1:500竣工地形图4张(原件); 5、土地证或土地权属证明文件(查阅原件,提供复印件);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条件通知书、附图(查阅原件、提供复印件);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经规划部门核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及方案核定通知书(原件);

8、消防部门的验收合格意见书(查阅原件、提供复印件); 9、市建委会签单及市国土局会签单(市政道路和管线工程不需提供原件);

10、其他相关资料(如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营业执照等企业证照)。 备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载明不进行规划验收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和竣工备案,不得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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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1、人防工程专项验收申报表; 2、立项报告和批复; 3、初步设计批复;

4、规划审查后的总平面图(建设工程规划附图); 5、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6、盖有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施工图纸全套(纸质); 7、全套施工图电子版(光盘)。

(六)墙体验收

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携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到建设项目所属建设局清算缴纳金额,开具《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缴款通知单》

墙体验收建设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单位新型墙体材料验收申请(正式文件); 2、建筑设计总说明复印件(加盖图审专用章); 3、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复印件;

5、甘肃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审查意见书; 6、采购新型墙体材料原始凭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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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使用的新型墙材产品合格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 8、墙改专项基金缴款凭证复印件; 9、填写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清算表;

10、经省市有关部门认定的新型墙体材料认定证书。

(七)主体验收

建设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1、主体验收的施工单位名称及各楼号、面积;

2、《主体结构、地基及基础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通知书》;

3、主体验收方案; 4、验收人员组成名单;

5、委托检测的工程实体质量检测报告(按楼号); 施工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按单体楼号提供) 1、《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阶段验收报告》; 2、《混凝土强度统计评定报告》; 3、《砂浆抗压强度统计评定报告》; 4、《地基验槽报告》; 5、《地基承载力实验报告》; 6、《桩基检测报告》; 监理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

1、《工程监理质量阶段验收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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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场材料抽样检验统计报告; 勘察、设计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 1、《工程勘察阶段验收质量检查报告》; 2、《工程设计阶段验收质量检查报告》。

注: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按照单体楼号准备相关资料分装档案袋,须提供原件资料。

(八)防雷检测和评估(检测和评估资料一致)

1、规划总平面图;

2、设计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证(工人、总监、电工); 3、申请书(政务大厅领取)和申请表; 4、防雷设计评价报告; 5、雷击灾害评估报告;

6、设计总说明(电子版)及项目的总体说明 (九)节能验收(质监站)

1、 建筑节能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 2、 节能验收监督申请; 3、 节能竣工验收方案; 4、 节能验收组成人员名单;

5、 建筑节能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报告; 6、 建筑工程监理质量评估报告; 7、 建筑工程设计质量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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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节能质量验收报告; 9、 节能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0、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竣工质量监督专项备案; 11、建筑节能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报告; 12、表B.01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表; 13、外墙节能构造钻芯检验报告; 14、建筑设计总说明;

1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及答复; 16、施工图文件审查意见答复(消防部分);

17、外窗“三性”检测报告(空气渗透性、雨水渗透性、抗风压变形性);

18、外窗室内气密性监测报告

(十)办理正式用电

建设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1、用电申请红头文件一式六份(内容包括:客户名称、工程项目名称、用电地点、项目性质、申请容量、所属行业及主要产品、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

2、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红章) 3、法人委托书原件(需有法人的盖章、签字) 4、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红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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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单位红章) 6、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红章) 7、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红章)

8、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单位红章)

9、政府主管部门立项、批复、备案或核准文件,对高耗能客户还须提供环保部门的环评批复、安评批复、安全生产许可证、共轭产品生产许可证等有关文件资料(需加盖单位红章)

10、总平图复印件,规划红线图复印件(需加盖单位红章) 11、用电设备明细表(需加盖单位红章)

12、有保安负荷客户应提供保安负荷明细及客户对保安负荷的要求(盖章)

1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规划许可证》《土地证》(需加盖单位红章)

14、增容客户、有临时电源客户需提供原有供用电合同(需加盖单位红章)

15、有住宅小区客户还需提供户表协议单及一户一表图纸审核单

注:若用户为商品房开发或保障性住房建设用电,申请中需将政府相关批文问号、总建筑面积、商铺面积、地下停车场面积、公共面积(绿化)、居民户数、楼群数量、层高、户型介绍。户表容量,客户配容量,如果有临时电源,请写明容量及“T“接电源点。 提出临时用电申请时,写明后续正式用电终期建设面积,终期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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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量、预计用电时间等情况。所有资料一式2份

(十一)办理正式用水

1、申请接水函,其内容为:用水人口、户数、建筑面积、用水性质、月用水量

2、市政府颁发的拨地文件 3、市政府颁发的拨地图

4、市规划局颁发的建筑规划许可证 5、市计划委员会下发的立项通知 6、施工建筑总平面图

7、市建委颁发的建筑项目开工许可证

8、内部蓄水池、水库发布图和结构设计图,二次加压设备设计图。

(十二)办理燃气用气

1、天然气用气申请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4、《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复印件

5、《施工图审查意见合格书》复印件(其中需写明取暖性质) 6、法人代表委托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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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建设单位出示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提供复印件

8、平面图,需标明燃气锅炉具体位臵

(十三)兰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建设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单位申请

2、兰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本、息)退还申请表 3、竣工验收备案表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竣工前三个月农民工工资发放表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农民工工资发放公示单,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农民工集散场所公示本建设项目竣工日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

(十四)防雷验收

建设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表;

2、防雷装臵设计核准书(政务大厅领取); 3、检测报告;

4、 防雷产品施工记录; 5、施工、监理单位资质; 6、复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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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竣工平面图。

收费标准:防雷评估费为造价的千分之0.8;防雷检测为高层建筑1元/㎡,8层以下(多层)0.8元/㎡。

(十五)供电验收 建设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高、低压,电房)竣工图纸,土建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验表; 2、安装评级记录表, 3、竣工查验记录表, 4、 电气交接试验表

(十六)环保验收 建设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收费标准:根据实际情况收费。

(十七)电梯检测 建设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电梯分部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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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梯单台用册; 3、分包合同。

(十八)质监验收 建设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施工许可证;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3、项目经理证;

4、地基土允许承载力复查纪录; 5、地基与基础工程验收报告; 6、主体工程验收报告; 7、悬挑构件主筋位臵检测记录; 8、结构抽检检验报告; 9、不合格试块检测报告; 10、质量问题整改报告; 11、桩基检测手册; 12、桩基检测报告; 13、建材进场检验报告; 14、室内环境检验报告; 15、档案初审合格证 16、通球盛水试验纪录; 17、塑钢窗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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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通球盛水试验纪录; 19、塑钢窗检验报告; 20、防水材料检验报告; 21、电气/水暖管件检验报告;

22、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申请表(施工单位竣工报告、监理单位评估报告、技术档案、保修抵押金收据、质量保修书、公安消防部门认可文件、环保部门验收意见书)

23、其它所需资料(各单位名、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 24、规划验收合格证; 25、消防验收批文 ;

26、节能报告; 27、环评验收批文 。

(十九)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单位申请报告、验收方案、验收组人员组成名单; 2、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报告(统表1、2、3、4)和工程质量保修书;

3、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勘察、设计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5、基础、结构、室内环评、外窗“三性”检测报告及安装材料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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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节能检测报告(钻芯取样报告、外窗气密性检测报告);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8、消防验收证明; 9、分户验收总表; 10、电梯验收合格书;

11、商品房使用说明书。

(二十)竣工备案 建设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5、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文件(统表1、2、3、4); 6、市政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文件(统表1、2、3、4); 7、消防验收证明、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检测报告; 8、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商品住宅《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表;

10、民用建筑节能质量监督专项备案登记表; 11、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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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预测绘转实测绘 建设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 委托人身份证明(介绍信,与之相对应身份证); 2、 委托书;

3、 预测绘房屋面积成果报告书原件;

4、 施工图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预测绘已经提交除外); 5、 兰州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书; 6、 房屋建筑竣工验收备案表;

7、 经过违法建设处理的,提交违法建设处理文件及设计图纸;

(以上证件需提交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十二)房屋面积实测绘

建设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委托人身份证明(介绍信,与之相对应的身份证); 2.委托书;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核定通知; 4.国有土地使用证;

5.施工图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6.兰州市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书; 7.房屋建筑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8.经过违法建设处理的,提交违法建设处理文件及设计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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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证件需提交原件、复印件(复印件1:1复印,加盖委托单位公章)

9.人防主管部门的勾红范围图; 10.单位号、房号; 11.地、幢号联系单;

12.设计院出具的共有部位服务范围的设计说明以及阳台封闭或不封闭的设计说明,如遇委托人(建房单位)不向使用对象分摊部分共有部位的,委托人应提交说明,并承诺不予分摊的共有部位仍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改变规划用途,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13.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进行预测绘的,开发企业须提交兰州市政务大厅出具的《房屋面积预测绘转件单》;

14.保障性住房应提交立项文件;

15.保障性住房不能提交施工图的,按兰州房地产交易中心兰房中字【2013】26号《进一步明确房屋登记受理审核和加强房屋登记基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由委托方报请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批准后办理。

(二十三)房屋初始登记 建设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土地使用证或拨地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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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红线图或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

5.质检合格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6.房屋登记测绘报告与房屋面积测绘报告(图); 7.法人授权委托书; 8.经办人身份证;

9.申请新建商品房初始登记时还应提交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10.企事业单位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经济适用房初始登记时,还应提交:

①经济适用房立项计划;

②房改办关于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批复或委托建设合同; 11.登记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12.房屋地址证明(民政部门出具);

13.规划部门确认业主共有房屋的证明或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书面约定(建设单位申请业主共有的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1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建账证明原件。

收费标准:1.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2.测绘费:住宅0.9元/m2,非住宅 1.26元/m2,综合楼 1.71元/m2(做面积界定时已收取了面积测绘费的本次不再缴纳);

3.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屋所有权证》时,免收工本费,核发一本以上时每增加一本收工本费10元,由受让人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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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权证印花税:5元/证.

(二十四)商品房买卖转移登记

建设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登记申请书(房管局登记部固定表格); 2.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 3.初始登记核准通知书; 4.商品房买卖合同(1份); 5.购房发票(不动产统一发票);

6.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发票;

7.房屋测绘报告(实测绘测绘报告带附图并加盖公章); 8.提交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两份(银行一份,买受人一份); 9.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被登记房屋的工程规划许可证(2002年以后项目提交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竣工验收备案表; 10.登记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11.办理买卖转移登记业主明细。

收费标准:1.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由受让方缴纳;

2.手续费:住宅3元/ m2,非住宅8元/m2,由转让方缴纳;

3.测绘费:住宅0.9元/m2,非住宅1.26元/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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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楼1.71元/ m2,受让方缴纳;

4.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屋所有权证》时,免收工本费(城关区暂施行),核发一本以上时每增加一本收工本费10元,由受让方缴纳;

5.契税:按成交价的3%计收,由受让方缴纳。其中1999年8月1日以后个人购买建筑面积144㎡以下自用普通住宅,按成交价的1.5%计收; 个人首次购买90㎡以下自用普通住宅,按成交价的1%计收;

6.权证印花税:5元/证,由受让方缴纳; 7.书据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05%计收,由受让方缴纳。(住宅不收,非住宅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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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gij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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