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竞争法复习重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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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上半年竞争法复习重点

答案

一、填空题

1、行业本身具有自然垄断的属性、历史原因、法定垄断、属于国民经济命脉的企业。 2、 注册商标、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企业名称或者姓名、认证标志、名优标志、

产地。

3、破坏正常竞争秩序;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不当剥夺经营者的交易机会。 界定相关市场;确定企业的支配能力。

4、行为人由多个独立主体构成;行为人之间存在通谋或协调;实施往往需要一定的环境和条件。

二、判断题

1、( ⅹ ) 2、( √ ) 3、( ⅹ ) 4、( √ )

5、( × ) 6、( ⅹ ) 7、( ⅹ ) 8、( √ ) 三、简答题

1、答:要考虑的因素包括: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及其对市场的控制力;相关市场的市场集中度;经营者集中对市场进入、技术进步的影响;经营者集中对消费者和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经营者集中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 2、答:美国法院在适用谢尔曼法时,判断一行为是否为反竞争行为的重要原则即本身违法原则与合理原则。本身违法原则是指某些反竞争的行为其本身就是违法的,不需要再通过其他因素加以考虑和判断。而合理原则是指某些对竞争的限制比较模糊的行为否构成违法行为,必须在慎重考察企业行为意图、行为方式以及行为后果后等因素后,才能作出判断。只有在企业存在谋求垄断的意图,并通过不属于“工业发展的正常方法”实现了目的,造成对竞争的实质性限制的情况下,其行为才构成违法行为,否则就是合理行为。

3、正确。佣金是指经营者市场交易中给予为其提供服务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间人的劳务报酬。我国竞争法规定: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的方式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中间人接受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判决佣金合法与非法的标准是:佣金是劳务报酬;支付佣金条件同等。

四、论述题

无标准答案,重点要结合我国实际。

五、案例题

答:1、竞争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判断相关商业秘密是否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只要权利人提出了保密的要求,商业秘密权利人的职工或商业秘密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他人知道或应该知道存在商业秘密,即为权利人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本案中在甲公司的内部管理条例中,有“未经许可不得向他人披露技术资料”的条款,甲公司已表明了保密的意愿,即可认定其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3、法院应认定:王某为未经许可披露商业秘密的行为;乙公司为恶意获取商业秘密的第三人。因为王某作为原甲公司的技术人员,承担有保密义务;而乙公司明知王某承担了保密义务,以获取有关技术秘密为目的故意聘用王某,以恶意获取技术秘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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