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循环水冷却设计规范 GBJ102—87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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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循环水冷却设计规范 GBJ102—87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冷却塔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机械通风冷却塔 第三节 风筒式冷却塔 第四节 开放式冷却塔 第三章 喷水池 第四章 水面冷却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冷却池 第三节 河道冷却 附录 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加 说明本规范主编单位、参加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施行日期:1987年10月1日

关于发布《工业循环水冷却设计规范》的通知 计标〔1987〕384号

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的要求,由水利电力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工业循环水冷却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工业循环水冷却设计规范》GBJ102—87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七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水利电力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水利电力部东北电力设计院负责.出版发行由我委基本建设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国家计划委员会 一九八七年三月五日 编制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通知的要求,由水利电力部负责主编,具体由水利电力部东北电力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遵照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工业循环水冷却设施的建设和使用的实践经验,吸取了国内外近年来在工业循环水冷却方面的科学技术最新成果,并参考国外同类标准规范,经广泛地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反复讨论修改,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四章计120条和一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冷却塔、喷水池、水面冷却等。 鉴于本规范是新编制的,希望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水利电力部东北电力设计院(吉林长春),以便今后修改时参考。 水利电力部 1986年12月31日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扩建的敞开式工业循环水冷却设施的设计。

第1.0.2条 工业循环水冷却设施的设计应符合安全生产、经济合理、保护环境、节约能源、节约用水和节约用地,以及便于施工、运行和维修等方面的要求。

第1.0.3条 工业循环水冷却设施的设计应在不断总结生产实践经验和科学试验的基础上,积极开发和认真采用先进技术。

第1.0.4条 工业循环水冷却设施的类型选择,应根据生产工艺对循环水的水量、水温、水质和供水系统的运行方式等使用要求,并结合下列因素,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一、当地的水文、气象、地形和地质等自然条件; 二、材料、设备、电能和补给水的供应情况; 三、场地布置和施工条件;

四、工业循环水冷却设施与周围环境的相互影响。

第1.0.5条 工业循环水冷却设施应靠近主要用水车间;并应避免修建过长的给水排水管、沟和复杂的水工建筑物。

第1.0.6条 工业循环水冷却设施的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的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冷却塔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2.1.1条 冷却塔在厂区总平面布置中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冷却塔宜布置在厂区主要建筑物及露天配电装置的冬季主导风向的下风侧; 二、冷却塔应布置在贮煤场等粉尘污染源的全年主导风向的上风侧; 三、冷却塔应远离厂内露天热源;

四、冷却塔之间或冷却塔与其他建筑物之间的距离除应满足冷却塔的通风要求外,还应满足管、沟、道路、建筑物的防火和防爆要求,以及冷却塔和其他建筑物的施工和检修场地要求; 五、冷却塔的位置不应妨碍工业企业的扩建。

第2.1.2条 当环境对冷却塔的噪声有限制时,宜采取下列措施: 一、机械通风冷却塔应选用低噪声型的风机设备; 二、冷却塔周围宜设置消声设施;

三、冷却塔的位置宜远离对噪声敏感的区域。

第2.1.3条 冷却塔的集中或分散布置方案的选择,应根据使用循环水的车间数量、分布位置及各车间的用水要求,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第2.1.4条 冷却塔一般可不设备用。冷却塔检修时应有不影响生产的措施。 第2.1.5条 冷却塔的热力计算宜采用焓差法或经验方法。

第2.1.6条 冷却塔的热交换特性宜采用原型塔的实测数据。当缺乏原型塔的实测数据时,可采用模拟塔的试验数据,并应根据模拟塔的试验条件与设计的冷却塔的运行条件之间的差异,对模拟塔的试验数据进行修正。

第2.1.7条 冷却塔的通风阻力系数宜采用原型塔的实测数据。当缺乏实测数据时,可按经验方法计算。 第2.1.8条 冷却塔的最高冷却水温不应超过生产工艺允许的最高值;计算冷却塔的最高冷却水温的气象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根据生产工艺的要求,宜采用按湿球温度频率统计方法计算的频率为5%~10%的日平均气象条件; 二、气象资料应采用近期连续不少于五年,每年最热时期三个月的日平均值。

第2.1.9条 计算冷却塔的各月的月平均冷却水温时,应采用近期连续不少于五年的相应各月的月平均气象条件。

第2.1.10条 气象资料应选用能代表冷却塔所在地气象特征的气象台、站的资料,必要时宜在冷却塔所在地设气象观测站。

第2.1.11条 冷却塔的水量损失应根据蒸发、风吹和排污各项损失水量确定。

第2.1.12条 冷却塔的蒸发损失水量占进入冷却塔循环水量的百分数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Pe——蒸发损失率(%);

Δt——冷却塔进水与出水温差(℃);

K——系数(1/℃),可按表2.1.12采用;环境气温为中间值时可用内插法计算。

系数K 表2.112

环境气温(℃) K(1/℃) -10 0.08 0 0.10 10 0.12 20 0.14 30 0.15 40 0.16 第2.1.13条 冷却塔的风吹损失水量占进入冷却塔循环水量的百分数可按表2.1.13采用。

风吹损失率(%) 表2.1.13

塔型 有除水器 无除水器 机械通风冷却塔 0.2~0.3 风微式冷却塔 0.1 0.3~0.5 开放式冷却塔 1.0~1.5 第2.1.14条 排污损失水量应根据对循环水水质的要求计算确定。

第2.1.15条 淋水填料的型式和材料的选择应根据下列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一、塔型;

二、循环水的水温和水质;

三、填料的热力特性和阻力性能;

四、填料的物理力学性能、化学性能和稳定性(耐温度变化、抗老化和抗腐蚀等); 五、填料的价格和供应情况; 六、施工和检修方便;

七、填料的支承方式和结构。

第2.1.16条 机械通风冷却塔和风筒式冷却塔一般应装设除水器。视工程具体条件,经过论证,风筒式冷却塔也可不装除水器。

除水器应选用除水效率高、通风阻力小、经济、耐用的型式。

第2.1.17条 冷却塔的配水系统应满足配水均匀、通风阻力小、能量消耗低和便于维修等要求;并应根据塔型、循环水质等条件按下列规定选择:

一、逆流式冷却塔宜采用管式、槽式或管槽结合的型式;当循环水含悬浮物和泥砂较多时宜采用槽式; 二、横流式冷却塔宜采用池式;

三、小型机械通风逆流式冷却塔宜采用管式或旋转布水器。

第2.1.18条 管式配水系统的配水干管起始断面设计流速宜采用1.0~1.5/s。

第2.1.19条 槽式配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主水槽的起始断面设计流速宜采用0.8~1.2m/s;配水槽的起始断面设计流速宜采用0.5~0.8/s; 二、配水槽的设计水深应大于溅水喷嘴内径的6倍,且不应小于0.15m;

三、配水槽的超高一般不应小于0.1m;在可能出现的超过设计水量工况下,配水槽不应溢流; 四、配水槽断面净宽不宜小于0.12m;

五、主、配水槽均宜水平设置,水槽连接处应圆滑,水流转弯角不宜大于90°。 第2.1.20条 配水池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池内水流平稳,水深应大于溅水喷嘴内径或配水底孔直径的6倍;

二、池壁超高不宜小于0.1m;在可能出现的超过设计水量工况下不应溢流;

三、池底宜水平设置;池顶宜设盖板或采取防止光照下滋长微生物和苔藓的措施。 第2.1.21条 溅水喷嘴应选用结构合理、流量系数大、喷溅均匀和不易堵塞的型式。

第2.1.22条 配水竖井或竖管应有放空措施。槽式配水系统的配水竖井内应保持水流平稳,不产生旋涡流。

第2.1.23条 逆流式冷却塔的进风口面积与淋水面积之比宜采用下列数值: 一、机械通风冷却塔不小于0.5; 二、风筒式冷却塔不小于0.4。

第2.1.24条 横流式冷却塔的淋水填料的高和径深应根据工艺对冷却水温的要求,冷却塔的通风措施、淋水填料的型式、塔的投资和运行费等因素,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淋水填料高和径深的比一般宜采用下列数值:

机械通风冷却塔宜为2~2.5;

风筒式冷却塔当淋水面积大于1000㎡时,宜为1~1.5;当淋水面积等于和小于1000㎡时,宜为1.5~2.0。

第2.1.25条 冷却塔的集水池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集水池的深度不宜大于2.0m。当循环水采用阻垢剂、缓蚀剂处理时,集水池的容积应满足水处理药剂在循环水系统内允许停留时间的要求;

二、集水池应有溢流、排空及排泥措施。池底宜有便于排水及排泥的适当坡度; 三、池壁的超高宜为0.2~0.3m;小型机械通风冷却塔不得小于0.1m;

四、出水口宜有拦污设施。大,中型冷却塔的出水口宜设置安全防护栏栅;

五、集水池周围应设回水台,其宽度宜为1.5~2.0m,坡度宜为3%~5%。回水台外围应有防止周围地表水流入池内的措施;

六、沿集水池周围宜设置栏杆。

第2.1.26条 冷却塔内空气通流部位的构件应采用气流阻力较小的断面及型式。

第2.1.27条 冷却塔内、外与水汽接触的金属构件、管道和机械设备均应采取防腐蚀措施。 第2.1.28条 视不同塔型和具体条件,冷却塔应有下列设施: 一、通向塔内的人孔;

二、从地面通向塔内和塔顶的扶梯或爬梯; 三、配水系统顶部的人行道和栏杆; 四、塔顶的避雷保护装置和指示灯; 五。运行监测的仪表;

六、验收测试使用的仪器和仪表的安装位置和设施。

第2.1.29条 寒冷和严寒地区的冷却塔,根据具体条件,宜采用下列防冻措施:

一、在冷却塔的进风口上缘沿塔内壁宜设置向塔内下方喷射热水的喷水管,喷射热水的总量宜为进塔总水量的20%~40%;

二、在冷却塔的进水干管上宜设能通过部分或全部循环水的旁路水管;

三、淋水填料内外围宜采用分区配水;

四、机械通风冷却塔可采取停止风机运行、减小风机叶片的安装角,或选用变速电动机以及允许倒转的风机设备等措施;风筒式冷却塔可在进风口设置挡风设施;

五、当塔的数量较多时,可减少运行的塔数。停止运行的塔的集水池应保持一定量的热水循环或采取其他保温措施;

六、风筒式逆流冷却塔的进风口上缘内壁宜设挡水檐,檐宽宜采用0.3~0.4m;

七、风机减速器有润滑油循环系统时,应有对润滑油的加热设施; 八、塔的进水阀门及管道应有防冻放水管或其他保温措施。

第2.1.30条 冷却塔的运行管理宜设专人。冷却塔设计应对施工、运行及维护提出要求,并附有冷却塔的热力特性曲线。 第二节 机械通风冷却塔

第2.2.1条 机械通风冷却塔一般宜采用抽风式塔。当循环水对风机的侵蚀性较强时,可采用鼓风式塔。 第2.2.2条 单格的机械通风冷却塔的平面宜为圆形或正多边形;多格毗连的机械通风冷却塔的平面宜采用正方形或矩形。

当塔格的平面为矩形时,边长不宜大于4∶3;进风口宜设在矩形的长边。

第2.2.3条 逆流抽风式冷却塔的淋水填料顶面至风机风筒的进口之间气流收缩段的顶角宜采用90°~110°。

第2.2.4条 抽风式塔的风机风筒进口应采用流线型;风筒的出口应考虑减少动能损失的措施,必要时宜设扩散筒。扩散筒的高度不宜小于风机半径,中心角宜采用14°~18°。

第2.2.5条 横流式机械通风冷却塔的淋水填料从顶部至底部应有向塔的垂直中轴线的收缩倾角.点滴式淋水填料的收缩倾角宜为9°~11°;薄膜式淋水填料的收缩倾角宜为5°~6°。

第2.2.6条 单侧进风的塔的进风面宜面向夏季主导风向;双侧进风的塔的进风面宜平行于夏季主导风向。

第2.2.7条 当塔的格数较多时宜分成多排布置。每排的长度与宽度之比不宜大于5∶1。 第2.2.8条 两排以上的塔排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长轴位于同一直线上的相邻塔排净距不小于4m;

二、长轴不在同一直线上相互平行布置的塔排净距不小于塔的进风口高的4倍。 第2.2.9条 周围进风的机械通风冷却塔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冷却塔的进风口高的4倍。

第2.2.10条 根据冷却塔的通风要求,塔的进风口侧与其他建筑物的净距不应小于塔的进风口高的2倍。

第2.2.11条 设计机械通风冷却塔时,应考虑冷却塔排出的湿热空气回流和干扰对冷却效果的影响,必要时应对设计气象条件进行修正。

第2.2.12条 机械通风冷却塔格数较多且布置集中时,冷却塔的风机宜集中控制;各台风机必须有可切断电源的转换开关及就地控制风机启、停的操作设施。

第2.2.13条 风机设备应采用效率高、噪声小、安全可靠、材料耐腐蚀、安装及维修方便、符合标准的产品。

第2.2.14条 风机的设计运行工况点应根据冷却塔的设计风量和计算的全塔总阻力确定。风机在设计运行工况点应有较高的效率。

第2.2.15条 风机的减速器采用稀油润滑时应配有油位指示装置,大型风机应配有防振保护装置。 第2.2.16条 机械通风冷却塔应有起吊风机设备的措施。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ggj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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