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重点税源企业报表填报说明
更新时间:2024-04-10 01:28: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附件2
2011年重点税源企业报表填报说明
●2011年全国独立纳税重点税源企业监控报表按监控内容共分为6张报表,分别为:
XXB表《重点税源企业基本信息表》; B1表《重点税源企业税收信息(月报)表》;
B2表《重点税源工业企业主要产品与税收信息(月报)表》; B3表《重点税源企业财务信息(季报)表》; B4表《重点税源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信息(季报)表》 B5表《重点税源企业调查问卷(季报)表》。
●为了方便税务机关深入分析和应用数据,2011年税务版软件任务中增加《企业主要涉税指标分析表》,主要由税负类、财务分析类、能耗分析类指标构成,均由系统直接根据企业填报数据自动计算而来。
●计量和金额单位:
除“税率”指标为“百分数”,“平均职工人数”指标为“人”外,各项指标的计量单位均按标明的计量单位填写,产品表没有计量单位的,由企业根据实际核算情况在首次填报产品时补充填写相应产品的计量单位,本表的金额单位除价格外一律为万元。
●小数位数
“税率”按软件任务设臵的保留小数位填写;金额单位按万元后保留两位小数;各项指标一律不书写千分号。
●报表指标口径说明序号均按照各个报表指标在软件任务
1
中所对应的行号或列号来表示。
●本表填报的各项指标均为本企业实际情况,不得将控股企业数据纳入本表的范围内。
XXB表《重点税源企业基本信息表》填报说明
●《重点税源企业基本信息表》(简称《基本信息表》)是记录和反映重点税源监控企业基本情况的报表。共27项指标,另附35个备用字段。《基本信息表》年初一次性填报,随月报或季报一同上报,年内可随时调整变更事项和纠正差错。本表部分为选项式指标,要严格按照软件任务所列内容选择。
各指标填报说明如下: 一、企业基本属性 1.企业主代码:(必填)
企业主代码是重点税源监控系统唯一的企业识别码,由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前6位)加企业法人单位代码(9位或12位)组成。要求按照企业税务登记证上的代码填写。如果一个企业法人在两个以上行政区域内独立纳税的,应按其不同的纳税登记识别代码分户填报。
2.企业名称:(必填)
要求按企业税务登记证上的企业名称的全称填写,不得简化。
3.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代码:(必填)
执行国家统计局标准(GB/T4754-200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凡从事两种以上经济活动的,以主要经济活动内容填报。
4.企业工商登记注册类型代码:(必填)
执行国家统计局《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
2
重点税源监控软件另外增设“外国企业(400)”代码选项;在股份制企业代码(160)下增设6个细项分类(161表示国有绝对控股的上市企业,162表示国有相对控股的上市企业,163表示非国有控股的上市企业,164表示国有绝对控股的非上市企业,165表示国有相对控股的非上市企业,166表示非国有控股非上市企业)。关于国有控股的解释:
⑴国有经济绝对控股:国家资本(股本)大于50%的企业; ⑵国有经济相对控股(包含协议控股):国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企业中的其他经济成分所占比例的企业(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由国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协议控股)。
如年内出现停业、注销企业情况,由基层税务机关在本选项内选择停业、注销代码,并于年内每月报送空表。
针对个人经营和非企业单位增设“个人经营(700)”和“非企业单位(800)”代码选项,相关单位可以选择相应代码选择填写。
5.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的登记时间:(必填) 是指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注明最初的登记时间。 6.主管部门:(仅中央级企业填报) 7.集团公司情况:(必填) (1)非集团隶属关系的一般企业; (2)集团母公司(核心企业);
(3)集团母公司(集团总部)仅有相应集团的管理职能,却没有实际经营业务的集团总部机构;
(4)集团成员公司。
8.企业财务核算方式及报表期:(必填)
3
⑴独立核算按月编制财务报表:选此项的企业必须按月填报B1表,按季填报B3、B5表;如果是工业企业还必须按月填报B2表,如果是房地产经营开发企业必须按季填报B4表;
⑵独立核算按季编制财务报表:选此项的企业仍须按月填报B1表(应缴税收按季度发生额填入本月栏,已缴税收按实际发生月份及数额填入本月栏),按季填报B3、B5表;如果是工业企业还必须按月填报B2表,如果是房地产经营开发企业还必须按季填报B4表;
⑶非独立核算不编制财务报表:选此项的企业填写B1、B5表和B3表的相关附列资料;如果是工业企业还必须按月填报B2表,如果是房地产经营开发企业还必须按季填报B4表。
9.增值税缴纳方式:(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选项填写) (10)表示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分(11)、(12)、(13)子项:
(11)表示独立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
(12)表示统一核算增值税的总公司:指电力、烟草、石油、石化等部门的总公司统一核算增值税。由分公司属地预缴的增值税部分,总公司用“应纳税调整额”指标调减总公司应纳数;
(13)表示属地预缴增值税的分公司:指电力、烟草、石油、石化等部门分公司属地预缴税款的,不需要填报增值税核算指标,需要将属地预缴增值税数额用“应纳税调整额”指标调增分公司的应纳数。
(20)表示按简易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含小规模纳税人);
(30)表示其他方式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 (90)表示不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
4
10.消费税缴纳方式:(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选项填写)。 (1)按法定税率(额)缴纳消费税的纳税人; (2)代扣代缴消费税义务人;
(3)按其他方式缴纳消费税的纳税人; (4)不缴纳消费税的纳税人。
11.营业税缴纳方式:(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选项填写)。 (1)按法定税率,独立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
(2)核定征收(按税率或税额),独立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
(3)汇总下级公司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 (4)其他方式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 (5)不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
12. 企业所得税缴纳方式:(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选项填写)。
(10)实行据实预缴的纳税人,下分(11)、(12)、(13)、(14)、(15)、(16)子项:
(11)独立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12)按比例预缴的汇总纳税成员企业:指一些按比例就地预缴成员企业,如:大庆油田、胜利油田;
(13)汇总下级公司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指集中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总公司,如:金融行业、中石油、中石化总公司等;
(14)上报上级公司预缴所得税的企业:指财务独立核算,企业所得税由上级单位集中预缴的企业,此类企业需要填报B1表、B3表,其中B1表不需要填写有关企业所得税的各项指标;
(15)总分机构纳税人中的总机构纳税人; (16)总分机构纳税人中的分支机构纳税人。
5
(20)实行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下分(21)、(22)、(23)、(24)、(25)、(26)子项:
(21)独立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22)按比例预缴的汇总纳税成员企业:指一些就地按比例预缴的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如中石油、中石化等系统的下属子公司);
(23) 汇总下级公司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指统一核算并集中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
(24)上报上级公司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指财务独立核算的企业,企业所得税由上级单位集中预缴的企业,此类企业需要填报B1表、B3表,其中B1表不需要填写有关企业所得税的各项指标;
(25)总分机构纳税人中的总机构纳税人; (26)总分机构纳税人中的分支机构纳税人。
(30)核定征收的纳税人:下分(31)、(32)、(33)子项:
(31)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核定应税所得率);
(32)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 (33)按经费支出换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
(40)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41)总分机构纳税人中的总机构纳税人; (42)总分机构纳税人中的分支机构纳税人; (43)其他纳税人。
6
13.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形式:(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选项填写,享受两项或两项以上优惠政策的企业,选择优惠额度大一项政策填报)
(1)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2)高新技术企业优惠;
(3)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对属于地方分享部分的优惠;
(4)过渡期的优惠; (5)其他优惠。
14.企业所得税国、地税征收隶属关系:(必填)(核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按实际情况选项填写)
(1)国税征收; (2)地税征收。
15. 增值税出口退税方式:(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选项填写)
(0)非出口退税企业
(1)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生产企业; (2)实行免退税办法的商贸企业; (3)实行免税办法的小规模纳税人。 16.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指国家统计局确定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
17.是否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独立核算、编制会计报表的企业必填)
指企业目前执行的会计准则是否为2006年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
7
18.主管国税机关(必填):指本表所上报的县级国家税务局。本指标由系统直接产生。
19.主管地税机关(必填):指本表所上报的县级地方税务局。本指标由系统直接产生。 20.法定代表人:(必填)
指纳税组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企业独立纳税单位填写所属上级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
21.财务负责人:(必填)
指纳税组织、单位的财务负责人。对于非法人独立纳税企业填写负责纳税申报表工作人员的姓名。
22.联系电话:(必填) 填写本企业联系人的电话。 23.电子信箱:
填写本企业财务负责人电子信箱。 24. 企业地址:(必填)
填写本企业经营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25.邮政编码:
填写本企业经营所在地邮政编码。
26.监控级次:本指标为方便各地分级监控的需要而设:1表示纳入总局监控的企业,2表示纳入省级局监控的企业,3表示纳入地市级局监控的企业,4表示纳入县级局监控的企业。各地降低标准扩大范围自行增加的监控企业,如上报税务总局,必须填报原实际监控的级次(省级或省级以下)。
(1)总局监控; (2)省级监控; (3)市级监控;
8
(4)县级监控。
27.企业国地税属性(由软件自动生成)。
B1表《重点税源企业税收信息月报表》填报说明
●B1表《重点税源企业税收信息(月报)表》(简称《税收月报表》)是记录和反映重点税源企业税收信息的统计表。分“增值税指标”、“消费税指标”、“营业税指标”、“企业所得税指标”、“进出口税收指标”“其他税收指标”、 “代扣代缴各项税收指标”、“各项收费指标”以及“其他指标”九部分共111项指标。其中3-113行所列指标为总局设臵指标, 114行以后为各级税务机关增加指标用的备用字段。
●《税收月报表》的各项数据均应按报表期企业实际发生的数额填报。特别注意的是,表中“已缴税款”与“应缴税款”均为企业财务口径而不是税务征收口径,即本期已缴税款反映的是企业在本期实际上缴的各项税款,税款所属期主要为上期的应缴税款;本期应缴税款主要反映企业本期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应缴税款,该税款主要在下期申报缴库。
●《税收月报表》中,1-11月各类税收指标和附列的指标均应按月填报当期实际发生额,累计数由系统自动计算生成;12月报表仅填报全年累计栏数据,不再填报当月数。 各项指标填报说明如下: 一、国内增值税指标
3.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
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包括在财务上
9
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和价外费用销售额,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适用税率计算调整的销售额。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项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当月数之和填写。(重要提示:由上级统一核算增值税的电力、卷烟企业,不填此项)
4.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
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包括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调整的销售额。一般纳税人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5项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当月数之和填写。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项\应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不含税销售额\与第4项\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销售额\的当月数之和填写;不包括代扣代缴、查补销售额。(重要提示:由上级统一核算增值税的电力、卷烟企业,不填此项)
5.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
一般纳税人填写纳税人本期执行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7项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当月数填写。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8项\出口免税货物销售额\的当月数填写。
6.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
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直接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及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但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的
10
销售额。一般纳税人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8项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当月数填写。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6项\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的当月数填写。
7.外购可抵扣的固定资产金额:
填写纳税人本期外购的可以抵扣销项税额的固定资产金额,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中“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指标所对应的固定资产金额填写。
8.销项税额:
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计征的销项税额。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贷方“销项税额”栏本期发生额一致。一般纳税人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1项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当月数之和填写。(审核:[8≤3*17%])
9.进项税额:
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方“进项税额”栏本期发生额一致。一般纳税人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2项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当月数之和填写。
10.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当中所含可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相关指标当月数填写。(审核:10≤9)
11.上期留抵税额:
为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期末留抵税额”数,对有税务机关批准的使用“留抵税额抵顶欠税”的数额不在此项扣减。一般纳
11
税人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3项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当月数之和填写,如果有“使用留抵税额抵顶欠税”的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3项不完全一致。(审核:[11=上期19])
12.用“留抵税额抵顶欠税”数额:
一般纳税人按本期税务机关批准的使用“留抵税额抵顶欠税”数额填报。税务机关批准的其他调减留抵税额的情况,也在本指标填列。(审核:[12≤11])
13.进项税转出额:
填写纳税人已经抵扣但按税法规定应作进项税转出的进项税额总数,但不包括销售折扣、折让,销货退回等应负数冲减当期进项税额的数额。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贷方“进项税额转出”专栏本期发生额一致。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4项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当月数之和填写。
14.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
填写退税机关按照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办法审批的应退税额。一般纳税人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5项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当月数填写。(审核:[14≤11])
15.按适用税率计算检查应补缴税额:
填写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一般纳税人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6项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当月数填写。
16.应抵扣税额合计:
填写纳税人本期应抵扣进项税额的合计数。
12
(16=9+11-12-13-14+15)。一般纳税人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7项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当月数之和填写。(计算生成:[16=9+11-12-13-14+15])
17.实际抵扣税额:
填写纳税人本期实际抵扣的进项税额(17<=16)。一般纳税人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8项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当月数之和填写。(审核:[若17<8则17=16,否则17=8])
18.应纳增值税额:
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计算并应纳的增值税额。(18=8-17)一般纳税人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9项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当月数之和填写。
19.期末留抵税额:
为纳税人在本期销项税额中尚未抵扣完,留待下期继续抵扣的进项税额。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方月末余额一致。一般纳税人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20项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当月数之和-“使用留抵税额抵顶欠税数额”填写。如果有“使用留抵税额抵顶欠税”的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20项不完全一致。(审核:[19=16-17])
20.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并应纳的增值税额,但不包括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一般纳税人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21项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当月数之和填写。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0项的\本期应纳税额\的当月数填写,不包括代扣
13
代缴、查补税款。
21.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税额:
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22项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当月数之和填写。
22.应纳税减征额:
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一般纳税人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23项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当月数之和填写;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1项的\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的当月数填写。
23.应纳税调整额:
反映各种情况造成企业增值税多缴或少缴而多退少补的调整额,但不包括代扣代缴、前期查补的税额。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的实际调整数填写。调增税款填正数,以应纳税款抵退税填负数。统一核算增值税的电力、卷烟、石油、石化等行业的总公司,由分公司属地预缴的税款用负数调减;不核算增值税的分公司,属地预缴的增值税用正数调增。(严禁在此项冲减前期填报差错)
24.应纳税额合计:
填写纳税人本期应纳增值税的合计数。(自动计算栏:[24=18+20-22+23])
25.期初未缴税额:
“本期”栏为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期末未缴税额”数,本指标“累计”栏为“上年末未缴”或“年初未缴”数。(多缴为
14
负数)。
一般纳税人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25项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当月数之和填写。(审核:[25=上期29])
26.本期已缴税额:
是指纳税人本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包括分次预缴、出口开据专用缴款书的预缴税款、本期缴纳上期应缴、缴纳欠缴税额,不包括本期已缴的查补税款。一般纳税人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27项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当月数之和填写。
27.其中分次预缴税额:
是指在本期已缴税款中,纳税人分次预缴的增值税数额。一般纳税人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28项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当月数之和填写。
28. 其中缴纳欠缴税额:是指在本期已缴税款中,补缴本年度和以前年度的欠缴增值税数额。一般纳税人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31项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当月数之和填写。
29. 期末未缴税额:
为纳税人本期期末应纳未缴的增值税额,但不包括纳税检查应纳未缴的税额。(审核:[29=24+25-26-12])
一般纳税人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32项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当月数之和填写。
30.期末欠税余额:
为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已形成欠税的数额。填写纳税人截止
15
报告期实际欠缴增值税余额。(审核:30<29且30>=0)
31.本期实际退税额:
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符合增值税优惠政策规定而实际收到的税务机关返还的全部增值税额,包括“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减免退税”等各项实际退还的增值税额。
32.其中:“即征即退”实际退税额:
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符合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规定,而实际收到的税务机关返还的增值税额。一般纳税人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35项的\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当月数之和填写。
33.已缴查补税额:
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而实际已缴的增值税款,包括:按“适用税率计算”和“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并实际缴纳的查补增值税款。一般纳税人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37项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当月数之和填写。
二、国内消费税指标 34.应征消费税的销售额:
是指纳税人本期内销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包括视同销售货物的销售额。按本期汇总的纳税申报表中有关项目分析填写。实行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可参考其增值税计税销售额填写。
35.应纳税额:
是指纳税人本期销售应税消费品按税法规定的税率(额)计征的应交消费税额,按本期纳税申报表中有关项目分析填写。
36.其中:从价计征应纳税额:
16
是指纳税人本期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中按税法规定税率计征的从价计征消费税税额,按照消费税申报表中的相关项目分析填写。(审核:36<=35)
37.减(免)税额:
是指纳税人按政策规定减征(免征)的消费税额,按本期纳税申报表中有关项目分析填写。
38.准予扣除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
指纳税人本期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所购进外购应税消费品所含允许扣除的税额,按本期纳税申报表中有关项目分析填写。
39.应纳税调整额:
是指纳税人本期因代扣或退税等所产生的应纳税额调整,但不包括代扣代缴、前期查补的税额。调增用正数,调减用负数。 按主管税务机关确认数填写。(严禁在此项冲减前期填报差错)
40.应纳税额合计:
是指纳税人本期应纳税款的合计数,根据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的相关项目分析计算填写。(自动计算栏:[40=35-37-38+39])
41.期初未缴税额:
指纳税人上期末应纳未缴的消费税额,根据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的相关项目分析计算填写。“本期”栏为纳税人前一期的“期末未缴税额”数;“累计”栏为“上年末未缴”或“年初未缴”数。(多缴为负数)。(审核:[本期41 =上期45])
42.本期已缴税额:
是指企业本期实际已缴的消费税额,包括本期缴纳的上期应纳税额、本年度多交税额、清理以前年度欠税额;不包括本期查补前期消费税的实际已缴税额和按规定代扣代缴的消费税额。根
17
据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的相关项目分析计算填写。
43. 其中:分次预缴税额:
指在本期已缴税额中,纳税人分次预缴的消费税数额。 44. 其中:缴纳欠缴税额:
指在本期已缴税额中,补缴本年度和以前年度的欠缴消费税税数额。
45.期末未缴税额:
反映企业期末应纳未缴的消费税额。根据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的相关项目分析计算填写。或按本表所列公式计算填写。(审核:[(45=40+41-42)])
46.期末欠税余额:
为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已形成欠税的数额。填写纳税人截止报告期实际欠缴消费税余额。(审核:46<45且46>=0])
47.已缴查补税额:
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而实际已缴的消费税款。
三、营业税指标
●按月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按月填报,按季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应缴税收按季度发生额填入本月栏,已缴税收按实际上缴月份填入本月栏。
48.应税收入:
指纳税人本期因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免税收入),但不包括代扣代缴的营业额。根据营业税纳税申报表中“应税收入”栏的“合计”数填写。纳税人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
18
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发生退款或因财务会计核算办法改变冲减营业额时,不在本栏次调减,在第54行“应纳营业税调整额”栏次直接调减税额。
49.应税减除项目金额:
指纳税人本期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应税收入中按规定可扣除的项目金额,但不包括代扣代缴的减除营业额。根据营业税纳税申报表中“应税减除项目金额”栏据实填写。
50.应税营业额:
等于“应税收入”减去“应税减除项目金额”。(计算生成[50=48-49])
51.免税收入:
指纳税人本期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应税收入中不需税务机关审批可直接免缴税款的应税收入或已经税务机关批准的免税项目应税收入,但不包括代扣代缴的免税收入。根据营业税纳税申报表中“免税收入”栏的“合计”数填写。
52.应纳税额:
指按企业经营项目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但不包括代扣代缴的营业税额,根据营业税纳税申报表的相关数据填写。
53.免(减)税额:
指按政策规定减免的营业税额,但不包括代扣代缴的减免税额。根据营业税纳税申报表中有关项目填写。
54.应纳税调整额:
指纳税人因清欠、退税等所产生的各种非常规税额调整内容,但不包括代扣代缴、查补的税额。调增用正数,调减用负数,
19
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确认数填写。(严禁在此项冲减前期填报差错)
55.应纳税额合计:
应等于“应纳营业税额”减去“免(减)税额”加上“应纳营业税调整额”。(自动计算栏:[55=52-53+54])
56.期初未缴税额:
指纳税人期初应纳未缴的营业税额。根据应交营业税的期初贷方余额或纳税申报表的相关项目填写。如余额在借方,则以负号在本项目内反映。本指标“本期”栏为前一期期末未缴数;“累计”栏为年初数。(审核:[56=上期60])
57.已缴税额:
指企业本期实际已缴的营业税额,包括因清欠、多交、退税等所产生的税额,但不包括查补、代扣代缴的营业税额。
58.其中分次预缴税额:
指在本期已缴税额中,纳税人分次预缴的营业税数额。 59.其中缴纳欠缴税额:
指在本期已缴税额中,补缴本年度和以前年度的欠缴营业税数额。
60.期末未缴税额:
指纳税人期末应纳未缴的营业税额,应等于应纳营业税额合计加上期初未缴营业税额减去已缴营业税额。(计算:[60=55+56-57])
61.期末欠税余额:(61<60且61≥0)
为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已形成欠税的数额,填写纳税人截止报告期实际欠缴营业税余额。
62. 已缴查补税额:
20
指本期实际已缴的查补营业税额。 四、企业所得税指标
●“据实预缴的纳税人”、“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数预缴的纳税人”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根据企业所得税申报期情况选择按月或按季填报报告期发生的当期数据。按季申报的企业应缴税收按季度发生额填入本月栏,已缴税收按实际发生月份及金额填入本月栏。 “适用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根据企业所得税申报期情况选择按月或按季填报累计数,软件将本期数设臵为不可填写状态。上年同期数据按照上年实际数据填写。
63.实际利润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3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4行“利润总额”修改为“实际利润额”。
本指标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去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据实预缴的纳税人”和“按照上一年度的应纳税额的平均数预缴的纳税人”按照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的“实际利润额”指标填写。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比照填报。 房地产开发企业本期取得预售收入按规定计算出的预计利润额计入本行。
64.应纳所得税额:
21
实行据实预缴的纳税人的应纳所得税额=实际利润额×适用税率(25%),其他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按以下方式填报。
(1)实行据实预缴的纳税人:本指标应与《企业所得税月(季)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6行指标一致;
(2)实行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本指标应与《企业所得税月(季)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14行“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指标一致;
(3)实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本指标应与《企业所得税月(季)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第12行“应纳所得税额”指标一致。
(4)实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本指标应与《企业所得税月(季)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16行“本月季确定预缴的所得税额”指标一致。
65. 减免所得税额:
填报纳税人经批准或备案减、免的企业所得税额。实行据实预缴的纳税人根据《企业所得税月(季)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7行,实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根据《企业所得税月(季)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第13行的“减免所得税额”指标填报纳税人当期实际享受的减免所得税额。包括享受减免税优惠过渡期的税收优惠、小型微利企业优惠、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及经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的其他减免税优惠。其他企业不得填报本指标。
66. 应纳税调整额:
此栏下列情况可以作调整,调减用负数,调增用正数。 (1)“按比例预缴的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如:大庆油田,胜利油田等企业“独立核算,按比例就地预缴所得税”,这类
22
企业按比例上缴部分,在“应纳税调整额”指标中用负数调减本公司就地“应纳的企业所得税”数额。
(2)“汇总下级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上级公司”如“中石油”或“中石化”等集中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的中央企业,集中下级公司上缴的企业所得税部分,在“应纳税调整额”指标中用正数调增本公司的“应纳企业所得税”数额。
(3)“总分机构纳税人”中的总机构将应分摊给分支机构的所得税额在此栏调减,调减的数额与《企业所得税月(季)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20行指标相同,以负数填写。分支机构分配到的所得税额直接在本栏调增,按照《企业所得税月(季)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22行指标填写。分支机构不需要填写企业所得税63-65行指标。
(严禁在此项冲减前期填报差错) 67. 实际已预缴税额:
指企业实际已缴的企业所得税额,包括因清欠、多缴、退税等所产生的税额,但不包括查补、代扣代缴的税额、汇算清缴实际补(退)税额。按所得税各类申报表截止报告期累计 “实际已经(预)缴的所得税额”项目的数额分析填写本期数。
68.其中:实际已缴纳上年应纳税额:
指今年缴纳入库、所属时期为上年度的税款,但不包括汇算清缴实际补(退)税额。
69.汇算清缴实际补(退)税额:
填报纳税人在汇算清缴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后,实际已经补缴或退税的数额。补缴填正数,退税填负数(用本年预缴税额抵减汇算清缴退税额的,抵减的退税额应视同为汇算清缴退税额在本行填写负数)。
23
70.期末欠税余额(70>=0):
为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已形成欠税的数额。填写纳税人截止报告期实际欠缴企业所得税余额。
71.已缴查补税额:
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而实际已缴的企业所得税款。
五、进出口税收指标 72.已缴进口环节增值税:
指企业进口货物时,企业当期缴纳的由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税额。
73.已缴进口环节消费税:
指企业进口货物时,企业当期缴纳的由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消费税税额。
74.已缴关税:
指企业当期实际缴纳的关税税额(含进口关税和出口关税)。 75.实际收到的出口货物退税额(填写负数):
指企业当期实际收到的出口货物退税金额,以负数形式填写。
六、其他各项税收指标 76.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科目贷方本期发生额,不包括代扣代缴和按规定减免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额,或按纳税申报表的相关项目填写。
77.已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指企业本期实际已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额,包括因清欠、多交所产生的税额,但不包括代扣代缴的城建税额。
24
78.应纳资源税:
按“应交资源税”科目贷方本期发生额,不包括代扣代缴和按规定减免的资源税额,或按纳税申报表的相关项目填写。
79.已缴资源税:
指企业本期实际已缴的资源税额,包括因清欠、多交所产生的税额,但不包括代扣代缴的资源税额。
80.应纳土地增值税:
按“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贷方本期发生额,不包括代扣代缴和按规定减免的土地增值税额,或按纳税申报表的相关项目填写。
81.已缴土地增值税:
指企业本期实际已缴的土地增值税额,包括因清欠、多交所产生的税额,但不包括代扣代缴的土地增值税额。
82.应纳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
按“应交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科目贷方本期发生额,不包括代扣代缴和按规定减免的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或按纳税申报表的有关项目填写。
83.已缴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
指企业本期实际已缴的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额,包括因清欠、多交所产生的税额,但不包括代扣代缴的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额。
84.应纳车船税:
按“应交车船税”科目贷方本期发生额,不包括代扣代缴和按规定减免的车船税,或按纳税申报表的相关项目填写。
85.已缴车船税:
指企业本期实际已缴的车船税额,包括因清欠、多交所产生
25
的税额,但不包括代扣代缴的车船税额。
86.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按“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科目贷方本期发生额,不包括代扣代缴和按规定减免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或按纳税申报表的相关项目填写。
87.已缴城镇土地使用税:
指企业本期实际已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包括因清欠、多交所产生的税额,但不包括代扣代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额。
88.已缴个人所得税:
指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本指标由注册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的纳税人填写,其他企业代扣代缴企业员工的个人所得税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栏目反映。
89.已缴车辆购臵税:
指企业本期实际已缴的车辆购臵税额,包括因清欠、多交所产生的税额,但不包括代扣代缴的车辆购臵税额。
90.已缴印花税(不含证券印花交易税):
指企业本期实际已缴的印花税额,包括因清欠、多交所产生的税额,但不包括代扣代缴的印花税额和证券印花交易税额。
91.已缴契税:
指企业本期实际缴纳的契税额。 92.已缴耕地占用税:
指企业本期实际缴纳的耕地占用税额,包括因清欠、多交所产生的税额。
93.已缴烟叶税:
指企业本期实际缴纳的烟叶税额,包括因清欠、多交所产生
26
的税额。
94.已缴其他税收(含滞纳金及罚款收入):
指企业本期实际已缴的除上述各税以外的税额。包括上述所列税收中已缴的各项查补入库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收入。
七、代扣代缴各项税收指标 95.代扣代缴增值税:
指本期实际缴纳的代扣代缴增值税。 96.代扣代缴消费税:
指本期实际缴纳的代扣代缴消费税。 97.代扣代缴营业税:
指本期实际缴纳的代扣代缴营业税。 98.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
指本期实际缴纳的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 99.代扣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
指本期实际缴纳的代扣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 100.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税额:
指本期实际缴纳的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税。
101.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额(不含利息所得税): 指本期实际缴纳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额(不含利息所得税)。
102.代扣代缴其他税收:
指本期实际缴纳的代扣代缴其他税收。 八、各项收费指标 103.已缴教育费附加:
指企业本期实际已缴的教育费附加,包括因清欠、查补、多交所产生的税额,但不包括代扣代缴的教育费附加。
27
104.已缴文化事业建设费:
指企业本期实际已缴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包括因清欠、查补、多交所产生的税额,但不包括代扣代缴的文化事业建设费。
105.已缴社保基金:
指企业本期实际缴纳的社保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各项保险。(注:本指标填报的是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全部社保基金,而不是由税务机关代收的社保基金)
106. 已缴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
指企业本期实际已缴的除上述各项收费以外的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指行政事业单位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收费)
107.已缴其他收费:
指企业本期实际已缴的除上述各项收费以外的收费。 九、其他指标 108.工业总产值:
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工业最终产品或提供工业性劳务的总价值量。它反映工业企业该时期工业生产活动的总规模和总水平。由独立核算工业企业按照报国家统计局的口径填写。
109.工业增加值:
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企业全部生产活动总成果扣除了在生产过程中消耗和转换的物质产品和劳务价值后的余额,是工业生产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工业企业统计核算单位可按照上报国家统计局的口径填写。
110.电力消费量:
28
填写企业本期用于生产经营的实际耗电量(填报单位:千千瓦时),本指标工业企业和建筑业企业填报。
111.煤炭消费量:
指本期用于生产经营的实际耗煤量(填报单位:吨),由工业企业根据实际消耗情况填报。
112.油消费量(汽、煤、柴、燃料油等)(填报单位:吨): 指本期用于生产经营的实际耗油量(填报单位:吨),由工业、交通运输等相关行业填报,主要包括汽油、煤油、柴油和燃料油。
113.水资源消费量:
指本期用于生产经营的实际耗水量(填报单位:吨),由采掘业、制造业、建筑业、住宿餐饮业等相关行业填报。水力发电、循环用水均不需要填列。
B2表《重点税源工业企业主要产品与 税收信息(月报)表》填表说明
●《重点税源工业企业主要产品与税收信息(月报)表》简称《工业产品月报表》是记录和反映工业产品产、销、存和相关税收情况的报表。
●工业企业有涉及“工业产品编码”中的产品填写本表,如产品编码中没有的产品可以不填报本表(重要强调:煤炭、钢铁、汽车、卷烟、酒、植物油、糖、汽煤柴等油、化肥、农药、水泥、玻璃、有色、原矿等关系国计民生的物资必须填报)。
●企业按软件系统设臵的“产品编码”选择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品目进行填报。企业生产的产品较多,一行表格填写不完的,
29
可以继续选择产品编码按顺序填写。一户企业相同产品,必须合并在一起填入相应的产品代码的行列内,表中不能出现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的产品代码的产品。
●企业自产自用的产品不必填报,仅填报最终产品的有关数据。
●计量单位:企业选择代码后计算机自动生成,如果系统未标识计量单位,企业必须填报本企业核算时使用的计量单位。企业填报数据时要特别注意计量单位,要严格按照产品标明的计量单位填写产品产量的数据,防止出现数量级错误(如:吨和万吨,米和万米等)。
●金额单位:万元(价格单位:元)。
●本表由企业首次填报相关产品时选择填列产品代码,以后时期由系统自动带出产品名称和期初库存数据。选择产品代码时必须选择至最细产品项目。其他当期数据由企业按月填报,累计数据由系统自动生成。
●本表所列指标说明序号均按该指标在软件中的实际的列号表示,其中:3-24列指标单列均为本年数,双数列均为上年同期数。
●煤炭折合成标准煤填写,其他产品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指标的要求进行填报。
各项指标口径说明如下: 1.产品名称:
指企业所生产产品的名称,根据软件任务的产品编码选择填写。
2.计量单位:
指软件任务规定填报产品的数量单位。软件任务自动设定计
30
量单位,没有计量单位的,由企业填报本企业核算的计量单位。。
3、4. 期初产品库存量:
指本年和上年同期月初产成品的库存数量。 5、6.产品产量:
指企业本年和上年同期当月生产的产品数量,对于工业产品表所列征收资源税的矿产品,应填写本年度生产或销售的矿产品原矿数量,精矿数量换算原矿数量时,可按选矿比加损失率换算。
7、8. 产品销量:(审核[7≤3+5] [8≤4+6])
指企业本期内实际销售货物的数量,包括视同销售货物的数量,对于工业产品表所列征收资源税的矿产品,应填写本年度生产或销售的矿产品原矿数量,精矿数量换算原矿数量时,可按选矿比加损失率换算。
9、10. 产品销售价格(?9=13/7??10=14/8?) 指企业本期内实际销售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公式:产品销售价格=销售收入/产品销量)。如因出口等原因造成销售价格不能通过审核公式,请写填报说明。
11、12. 出口产品销量:(审核[11≤7、12≤8]) 指企业本期内实际出口货物的数量,对于工业产品表所列征收资源税的矿产品,应填写本期生产或销售的矿产品原矿数量,精矿数量换算原矿数量时,可按选矿比加损失率换算。
13、14. 销售收入: (必填) 指本期该产品的销售收入。 15、16.产品销售利润(必填)
指企业销售该产品或提供该劳务的收入扣除其成本、税金后的利润,即某产品的毛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税金及附加)。
31
17、18.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审核:[ 17≤税收月报表D34 ] [ 18≤税收月报表F34 ])
填报所选产品的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
●应纳消费税额:(审核[ 19+21≤税收月报表D40] [ 20+22≤税收月报表F40])
填报所选产品的从量和从价计征的应纳消费税,如果该产品有两种计征方式的要分别填写。
19.20.从价计征税额:(审核:[ 19≤税收月报表D36] [20≤税收月报表F36])
填报所选产品按照销售收入计征的应纳的消费税,等于该产品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消费税适用税率%。
21.22. 从量计征税额:(审核:[ 21≤税收月报表D35] [22≤税收月报表F35])
填报所选产品按照产品销售数量计征的应纳的消费税。等于单位税额×产品销售量。
23.24.应纳资源税:(审核:[ 23≤税收月报表D78] [24≤税收月报表F78])
填报所选产品应纳的资源税。
B3表《重点税源企业财务信息(季报)表》
填报说明
●《重点税源企业财务信息(季报)表》(以下简称《财务季报表》),本表反映的是本企业财务信息的相关情况,企业填报时,除投资收益等个别指标外,不得将控股、投资、下属企业的财务信息合并到本表内。本表分利润表、附列的统计资料和资
32
产负债表三部分。本表按照新会计制度制定,实行新会计制度的企业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如实填报,实行旧会计制度的企业根据本表填报说明的要求填报相关指标。如果企业执行的会计制度为行业会计制度,与本表内容不一致的,由企业根据本表设臵的指标口径计算得出。
一、利润表指标
利润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利润(或亏损)实现情况的报表。本表共计有(3-22行)20项指标。金融业企业可以根据本行业实际情况仅填报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等科目。但如果金融业企业将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相关费用与营业成本分开计算的,则需要填写全部指标。
●本表应严格按照企业核算的利润表的相关项目,按季填写截止报告期的年度累计数。
●表中各项指标的金额单位均为“万元”。
以下所列指标说明序号均按该指标在软件中的实际行号表示,各项指标填报口径说明如下:
3.营业收入:是指企业在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经营业务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由系统自动生成。
4.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实行旧会计准则的企业反映企业在报告期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取得的收入总额。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填写。实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取得的收入,根据“主营业
33
务收入”科目的本期贷方发生额填写。
5. 其他业务收入:
指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所有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入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如材料物资及包装物销售、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运输、废旧物资出售收入等。实行新、旧会计准则的企业在填报本指标时,均根据“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本期贷方发生额填写。
6. 营业成本:指企业所销售商品或者所提供劳务的成本。营业成本应当与所销售商品或者所提供劳务而取得的收入进行配比。营业成本又分为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本项目应为企业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之和,由系统自动计算生成。
7. 主营业务成本:
实行旧会计准则的企业反映企业确认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应结转的成本。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成本”科目的发生额填写。实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主营业务成本”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填写。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将未结转的土地成本、未结转的开发成本列入本项目。
8. 其他业务成本:核算企业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成本。包括:销售材料成本,出租固定资产折旧额,出租无形资产摊销额,出租包装物成本或摊销额。实行新、旧会计准则的企业均根据“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本期借方发生额填写。
9.营业税金及附加:
实行旧会计准则的企业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应负担的营
34
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发生额填写。实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本期发生额填写。
10. 销售费用:根据企业的“销售费用”科目填写。 11. 管理费用:反映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本项目应根据“管理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填写。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行政管理部门(总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支出进入本科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为开发产品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工资、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计入开发间接费用,不得计入本科目。
12. 财务费用:反映企业经营过程中,为进行资金筹集等理财活动而发生的财务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为购建或生产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在“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等科目核算)。本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填写。
13. 资产减值损失:是指反映企业各项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实行旧会计准则的企业不用填写。
14.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指反映企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指标应根据“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写,如为净损失,本项目以“-”填写。就证券公司而言,“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主要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形成的利得,如自营证券的浮盈;所创设认沽权证等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下降形
35
成的利得。
15.投资收益: 指企业在一定的会计期间以各种方式投资所取得的回报。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所分得的股利和收到的债券利息,以及投资到期收回在或到期前转让债权得款项高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等。本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填写;如为投资损失,以“-”号填写。
16. 营业利润:
由系统自动计算得出。计算公式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
17. 营业外收入:
反映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实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本项目应根据 “营业外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填写。实行旧会计制度的企业应根据“营业外收入”和“补贴收入”的合计数填写。
18. 其中:补贴收入:
实行旧的会计准则的企业反映企业取得的各种补贴收入以及退回的增值税等。本项目应根据“补贴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填写。实行新的会计准则的企业不需要填写本指标。
19. 营业外支出:
反映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本项目应根据\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填写。
20. 利润总额:
由系统自动得出,计算公式(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计算20=16+17-19)。
21. 所得税费用:
36
反映企业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本项目应根据“所得税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2. 净利润:
反映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由系统自动得出,计算公式(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计算22=20-21) 二、附列统计指标
附列统计指标:按季填报截止报告期年度累计数据。 工业企业统计核算单位可按照上报国家统计局的口径填写。 23.工业总产值: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工业最终产品或提供工业性劳务的总价值量。它反映工业企业该时期工业生产活动的总规模和总水平。由独立核算工业企业按照报国家统计局的口径填写 (本指标为按季填报累计数) 。
24. 工业增加值: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工业企业全部生产活动的总成果扣除了在生产过程中消耗或转移的物质产品和劳务价值后的余额;是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本指标为按季填报累计数)。
25. 本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
指截至报告期企业累计建造和购臵固定资产及有关费用的支出合计。包括:建筑工程投资、安装工程投资、设备工器具投资、应分摊计入固定资产的费用等。
26. 本年新增固定资产:
指本年累计新增的固定资产原值,可根据固定资产原值的本期借方发生额合并填写。
27. 平均职工人数:(必填)(单位:人)
37
填写本企业截止本季度全部职工平均人数,独立核算企业填报。公式[(年初职工人数+期末职工人数)/2]取整,本指标不得为空。
28. 本年累计为职工支付的薪酬(含社保基金)(必填) 填写与本企业职工人数同口径的本年度累计薪酬总额。是指劳动者因从事生产活动所得的全部报酬,包括工资及其计提的各种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等。实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应付职工薪酬”本期贷方发生额填写。实行旧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本指标口径分析填列。主要包括三种形式:一是货币性收入,包括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二是实物收入,包括企业以免费或低于成本价提供给劳动者的各种物质产品和服务;三是企业为劳动者支付的社会保险,具体包括企业为劳动者向政府和保险部门支付的待业、退休、养老、人身、医疗、家庭财产等保险。为职工支付的薪酬=工资+福利+奖金+津贴+为职工缴纳的社保基金+医疗补贴+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交通补助等。
29. 其中: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必填)
指企业实际支付给职工的薪酬中的工资、福利、奖金和津贴等。(审核29<=28)
30. 本年累计计提折旧:(必填)
指本年固定资产实际累计计提的折旧。本指标应根据“累计折旧”科目本年累计发生额填写。
三、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本表应严格按照企业核算的资产负债表的相关项目按季填写,表中各项指标的金额单位均为“万元”。各项指标的填报要求如下:
38
●本表“年初数”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数”栏内所列金额填写。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金额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年初数”栏内。年初数由企业在年初时一次填报,以后各期由软件自动计算得出。
●本表“期末数”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写方法如下: 3. 资产总计:
反映企业实际拥有或者控制的,并预期可以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各项资产合计数。由企业根据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总计”栏填写。(审核:除金融、保险业外,年末资产总计比年初增减5亿元且增幅达50%的,提示企业填报说明本企业最近投资、重组等生产经营重大变化情况。)
4. 其中:流动资产合计:
反映企业可以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1个营业周期内转化为现金或被销售、耗用的资产合计数。本项目应根据资产负债表“流动资产合计”栏的金额填写。
5. 货币资金:
反映企业库存现金、银行结算户存款、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等的合计数。本项目应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写。金融业企业根据“现金及银行存款+贵金属+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款项+存放联行款项”等科目合计填写。
6. 交易性金融资产:
反映企业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39
为交易目的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权证投资等金融资产。实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写。实行旧会计准则的企业不需要填写本指标。
7. 应收票据:
反映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本项目应根据“应收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票据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应根据资产负债表“应收票据”项目金额填写。
8. 应收账款:
反映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等而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各种款项,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写。金融业企业应根据“拆放同业+拆放金融性公司+短期贷款+应收进出口押汇+应收帐款-坏帐准备+贴现”等科目情况合并填写。
9. 预付账款
反映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等。本项目应根据“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预付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企业可根据资产负债表“预付账款”项目金额填写。
10. 其他应收款:
反映企业除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各种
40
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各种赔款、罚款、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等。本项目应根据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的金额填写。 11. 存货:
反映企业期末各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包括各种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等。本项目应根据 “物资采购”、 “原材料”、“低值易耗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包装物”、“分期收款发出而品”、“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生产成本”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减去“代销商品款”、“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写。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以及库存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企业,还应按加减材料成本差异、商品进销差价后的金额填写。
12. 其中:原材料:
反映企业期末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企业,应按加减材料成本差异后的金额填写。企业应根据“原材料”科目期末余额填写,未核算原材料科目的,可以不填写本指标。
13. 库存商品:
反映企业期末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合乎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以及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库存商品采用售价核算的企业,应按加减商品进销差价后的金额填写。企业应根据“库存商
41
品”科目期末余额填写,未核算库存商品科目的,可以不填写本指标。
14.非流动资产合计:(14=3-4)
本指标由系统自动计算产生。反映企业非流动资产的情况,金融业企业根据“长期资产合计”科目填写。
15.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实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资产负债表“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科目填写。实行旧会计准则的企业不需填写。
16. 投资性房地产
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实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则根据资产负债表“投资性房地产”科目填写,实行旧会计准则的企业不需要填写。
17. 长期股权投资
反映企业持有的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实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余额填写。实行旧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长期投资”科目余额填写。
18. 固定资产:
指企业实际拥有或控制的固定资产净值。实行旧会计准则的企业应等于固定资产净值,即“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的差。实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科目填写。
19. 负债合计:
反映企业实际负担的,并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有义务。本指标根据资产负债表“负债合计”项目填写。
20. 其中:流动负债合计:
反映企业必须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1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流
42
动负债合计数,根据资产负债表“流动负债合计”项目填写。
21. 其中:交易性金融负债:
由实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填写。本指标根据资产负债表“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填写。实行旧会计准则的企业不需要填写。
22.应付票据:
反映企业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等而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本项目应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票据”科目填写。
23. 应付账款:
指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本指标应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账款”科目填写。
24.预收账款:
反映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是在企业销售交易成立以前,预先收取的部分货款。
本项目应根据“预收款项”科目所属各有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填写。如“预收款项”科目所属有关明细科目有借方余额的,应在本表“应收账款”项目内填写;如 “应收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有贷方余额的,也应包括在本项目内。本指标应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预收账款”项目填写。
25. 其他应付款
本项目应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应付款”科目填写。 26.非流动性负债合计:(26=19-20)
本指标由系统自动计算得出。其中:实行旧会计准则的企业反映企业须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1个营业周期以上偿还的长期负债合计数。实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则反映“非流动性负债”科目
43
金额。
27.长期借款:
反映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借款。本指标根据资产负债表“长期借款”科目填列。
28.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合计:
是指企业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本项目应等于“资产合计”减去“负债合计”的差。本指标由系统自动计算得出。[计算(28=3-19)]
29.实收资本(或股本):
反映企业各投资者实际投入的资本(或股本)总额。本项目根据“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写。
30.资本公积:
反映企业资本公积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资本公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写。
31. 未分配利润:
反映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留存在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本项目应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填写。
B4表《重点税源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信息
(季报)表》填报说明
●本表反映的是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经营与税收情况,简称
44
《房地产企业季报表》。所有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企业必须按季如实填报本表,兼营房地产的企业也须按季填报。
●本年新增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发生预售时填报本表,本年汇算清缴结束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本年内必须继续填写本表各项指标。审核:国民经济行业为房地产业的企业必须按季填报本表。
●本表对项目名称、房屋用途、税款征收方式、项目批准时间、项目投资总额、土地面积、建筑面积、可售建筑面积等指标采取的是自动取上季数的方式,企业在填报本表时,只需要在一季度首次填报本表时,填报上述指标,以后各期由软件自动取上季填报数,对本期新增项目,企业可在前几期已填报项目之后增加填报(软件设臵对于取上期数的指标中,项目名称为不可修改的指标,其他几项指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修改)。
●本表共分四个部分,分别是:项目基本信息、本年度累计已结转成本收入情况、本年度累计销售及税收情况、本项目累计发生的各项成本税收情况。
各项指标具体填报口径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
根据项目批准时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名称填写。
2.房屋用途:
根据软件系统设臵的“房屋用途”选择填写,多种用途的房地产项目,按主要用途填写:
(10)住宅,
45
其中(11)经济适用房、(12)别墅、(13)公寓、(14)普通住宅;
(20)办公楼; (30)商业营业用房; (40)其他。 3.税款征收方式:
按税务机关核准的营业税征收方式选择填写。 4.项目批准时间:
根据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核发的立项或规划许可证填写。
5.项目投资总额:
根据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核发的立项或规划许可证填写。
6.土地面积:
根据国土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填写。 7.建筑面积:
根据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核发的立项或规划许可证填写。
8.可售建筑面积:
指取得相关部门核发的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可以销售的实际面积。
二、本年度累计已结转成本收入情况 9.已结转的销售收入:
截止报表期该项目当年累计已经结转的销售收入。 10.已结转的土地成本:
指本年度实际已结转的全部土地成本,包括土地出让金(为
46
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地价款)、契税(含国家统一规定支付的有关费用)、配套费(特殊地段市政设施建设费)、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臵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臵动迁用房支出等)等费用。如果未结转土地成本则为空。
11.已结转前期工程费:
指本年度该项目累计已结转的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等支出。
12.已结转建筑安装工程费:
指本年度该项目累计已结转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和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13.已结转公共配套设施费:
指本年度该项目累计已结转的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如锅炉房、水塔、公共厕所、自行车棚等和基础设施费(包括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凡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如商店、邮局、学校、医院、理发店等都不能计入该成本项目内。
14.已结转开发费用:
指本年度该项目实际已结转的企业所属的开发部门或工程指挥部门为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而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工资、福利费、办公费、差旅费、折旧费、修理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企业的各行政部门为管理公司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在此列,应在“管理费用”中核算)。
47
15.已结转销售面积:
指项目开发后实际已经结转的全部销售面积,如尚未结转则为空。本项目应与前几项已结转项目口径相一致。
三、本年度累计销售及税收情况 16、17.本年销售面积:
指本项目本年度和上年同期累计实际对外销售的全部建筑面积。
18、19.本年度累计预(已)收款:
指本年和上年同期本项目累计预(已)收的全部款项,包括定金、首付房款、银行与购房人办妥按揭手续后将购房人的按揭款项已经划到企业帐上的累计数等。
20、21.期末销售价格(元/平方米):
指本年度和上年同期截至报表期的期末平均销售价格。 22.本年累计应纳营业税:
指该项目按不同房屋用途适用税率计算的当年累计应纳营业税额。
23.本年累计已缴营业税:
指该项目按不同房屋用途适用税率计算的当年累计已缴纳入库的营业税额。
24.本年累计已预缴的土地增值税:
指该项目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土地增值税额,可根据本年“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累计的借方发生额填写。
25.本年汇算清缴的土地增值税:
指该项目本年累计实际汇算清缴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如发生退税,用“-”号表示。
四、本项目累计发生的各项成本税收情况
48
26.本项目累计发生的开发成本:
指本项目投资以来累计发生的全部开发成本,包括土地成本(包括土地出让金(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地价款)、契税(含国家统一规定支付的有关费用)、配套费(特殊地段市政设施建设费)、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臵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臵动迁用房支出等))、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等支出)、建筑安装工程费(指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包括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如锅炉房、水塔、公共厕所、自行车棚等。凡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如商店、邮局、学校、医院、理发店等都不能计入该成本项目内)、开发间接费用(本项目累计发生的企业所属的开发部门或工程指挥部门为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而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工资、福利费、办公费、差旅费、折旧费、修理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不包括整个公司发生的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和财务费用。
27.其中:本项目累计发生的土地成本:
指项目立项后所发生的全部土地成本,包括土地出让金(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地价款)、契税(含国家统一规定支付的有关费用)、配套费(特殊地段市政设施建设费)、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臵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臵动迁用房支出
49
等)。
28.其中:本项目累计发生的开发间接费用:
指本项目累计发生的企业所属的开发部门或工程指挥部门为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而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工资、福利费、办公费、差旅费、折旧费、修理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企业的各行政部门为管理公司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在此列,应在“管理费用”中核算)。
29.本项目累计已缴营业税:
指该项目按不同房屋用途适用税率计算的累计已缴营业税额。
30.本项目累计已缴土地增值税:
指本项目自立项以来累计已缴的土地增值税额,可根据本项目“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累计的借方发生额填写。
B5表《重点税源企业调查问卷(季报)表》
填报说明
本表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对重点税源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税收预测、实现及缴纳情况进行调查。共设臵了包括企业对本行业景气状况判断和本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判断以及对税收趋势判断和对本企业指标全年预测四个大类的问题共22个问题和9项预测指标,本表按季填报。请企业综合分析后予以填报。
主要指标2011年预测:
一、2011年预测指标是由企业在年初(最迟在3月份)根据企业年度计划进行填写,年度中间企业对预测值进行调整时,于调整月份修订上报。
50
正在阅读:
2011年重点税源企业报表填报说明04-10
轻松搞定word中让人抓狂的自动编号05-16
观看纪律教育片心得体会最新范文09-08
徐闻县2013-2014学年七年级英语上学期期中调研测试(教师基本功测试命题设计比赛)试题37 人教新目标版10-21
商业街经典策划案例06-07
新形势下如何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04-06
四年级一班德育工作总结(下)03-31
蚂蚁大战09-04
Java复习题2及答案01-19
- 多层物业服务方案
- (审判实务)习惯法与少数民族地区民间纠纷解决问题(孙 潋)
- 人教版新课标六年级下册语文全册教案
- 词语打卡
- photoshop实习报告
- 钢结构设计原理综合测试2
- 2014年期末练习题
- 高中数学中的逆向思维解题方法探讨
- 名师原创 全国通用2014-2015学年高二寒假作业 政治(一)Word版
- 北航《建筑结构检测鉴定与加固》在线作业三
- XX县卫生监督所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小学四年级观察作文经典评语
- 浅谈110KV变电站电气一次设计-程泉焱(1)
- 安全员考试题库
-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运维管理规定(试行)
-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稿征求意见提纲
- 教学秘书面试技巧
- 钢结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 水利工程概论论文
- 09届九年级数学第四次模拟试卷
- 税源
- 填报
- 报表
- 重点
- 说明
- 企业
- 2011
-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2011)
- 创建“三乙”医院工作总结
- 中小学英语学科骨干教师培训方案
- FLIRA315红外热像仪中文说明书 - 图文
- 最便宜的安卓3.0平板 宏碁10寸双核体验IT168 - 图文
- 西交14秋《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在线作业
- 小学6年级班级管理奖惩条例
- B2B详细操作流程 - 图文
- 08+EAS系统部署常见问题FAQ - 图文
- 环球雅思学校英语水平测试题
- 大容量发电机出口断路器在我国的制造和应用问题
- 第五课文化创新教案
- 活页论证 - 图文
- 数据结构习题
- HTK手册 - 第三章 - 图文
- 各国节日
- 电大英语单词选择
- 《美丽新世界》读后感
- 2018东奥会计继续教育考试考题和答案
- 金珠煤矿机械设备材料使用管理规定1 - 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