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第十一届学生艺术节艺术作品比赛通知

更新时间:2023-09-17 14:32:01 阅读量: 幼儿教育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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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上海市艺术作品展

浦东新区选拔赛的通知

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技术学校:

为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坚持“立德树人”的育人宗旨,坚持以学校为基础、面向全体学生,坚持以普及促提高、以提高带普及,培养青少年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展示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促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根据全国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上海市艺术作品展相关要求,结合浦东新区第十一届学生艺术节,现决定开展浦东新区学生艺术作品选拔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届比赛以“阳光下成长”为主题,以育人为宗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入生动丰富的美育活动之中,让更多学生在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过程中提高审美和人文素养。面向全体学生,完善工作机制,以展赛活动为抓手,不断丰富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校园文化三位一体推进美育工作机制的内涵,推进美育教学改革。

二、活动规则 (一)项目

本次活动设绘画、书法和摄影三个项目。 (二)规格

绘画:画种不限,绘画材料不限、限平面表现形式;

国画尺寸不超过对开(69×69cm);其他画种均为4开(40×60cm)。 书法/篆刻:书体不限,作品尺寸为四尺直幅对开宣纸(35×138cm), 摄影:单张照和组照,单张照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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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并贴在4开纸上(40×60cm); 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三)要求

参赛作品须为2014年10月—2015年4月间由学生个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每件作品的作者和指导教师(署名)均为一名;每位作者在绘画、书法的同一项目中不得重复参赛;每位教师指导的作品在同一项目中限定不超过3幅。

超过规定尺幅的或参加过评奖和展出的作品,不得参加本次比赛。书法和篆刻作品上不得代写题签和落款。倡导写生和想象创作,谢绝临摹,严禁抄袭。抄袭作品一经发现,将网上通报批评,并取消指导教师其当年和第二年的辅导参赛资格。

所有作品背面的“右下角”请粘贴《作品参赛登记表》(见附件1)。

(四)评选方式

1.本次活动绘画、书法项目分幼儿组、小学组和中学组三个组别进行评选,摄影项目分小学组和中学组两个组别进行评选。

2.浦东新区学生艺术节活动办公室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选送部分优秀作品参加市级比赛,凡获市级奖项学生将参加现场活动展示与测试。

三、奖项设置

分项目和组别设立浦东新区第十一届学生艺术节艺术作品一、二、三等第奖(等第奖的证书上会标明指导教师)。

四、参赛方法

1.凡有意愿参加比赛的学校请参照《参赛学校的艺术作品限送表》,按不超过规定的数量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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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学校的艺术作品限送表

限送绘画 组别 学校规模 作品数 作品数 可组照 ) 作品数 限送书法 限送摄影(可单照/幼儿园 1200人以下 1200人以上 1200人以下 1200人以上 1200人以下 1200人以上 5 7 5 7 5 7 3 5 3 5 3 5 不参赛 2 3 2 3 小学 中学 2. 本次比赛不接受个人报名,凡参加比赛的学校应在校内对作品进行初选,报送浦东新区学生艺术节活动办公室参加比赛。

五、送稿要求

1.各单位须在规定的时间送交艺术作品,送交作品时须同时送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参赛作品汇总表》一份(见附件2),以及用EXCEL制作的参赛作品汇总表电子稿(用U盘报送)。

2. 为确保作品安全及信息准确,送交作品的单位须委派一名专职教师面交作品,并当场核对相关信息。不收快递材料。

3.作品送交时间和地点 组别 日 期 时 间 上午9:30—11:00 下午1:30—3:00 地 点 青少年活动中心一楼大厅(迎春路318号) 幼儿组 2015年4月13日(周一) 小学组 2015年4月14日(周二) 中学组 2015年4月15日(周三) 联系电话:50332080*210; 联系人:曹老师 六、其他事宜

1.本次赛事活动不收取学生任何费用。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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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

2.凡获市级一、二等奖的作品由上海学生美术馆收藏并颁发收藏证书。市组委会对获奖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对外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特此通知。 附件:

1.《全国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上海市活动暨上海市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艺术作品展登记表》

2.《全国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上海市活动暨上海市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艺术作品展浦东新区选拔赛参赛作品汇总表》

浦东新区教育局德育处

二○一五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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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全国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上海市活动

暨上海市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艺术作品展登记表 区号 18 作品名 学校全称 指导教师 项目 《 》 联系手机 (必填) 组别 学生姓名 年级 编号 ◆ 声明:本人已明确并同意本次大赛活动中的各项规定,同时对参赛作品的版权、肖像权、著作权等负责。本人允许组委会对参赛作品拥有展示和使用权。 ◆ 作者签名:

填表须知:

1、“登记表”的信息须填写完整(编号除外,由区艺术节活动办公室统一填写),统一贴于作品背面的“右下角”。

2、书法作品的正面落款处,请务必用铅笔注明“2015+18+组别”。 3、项目:绘画 “H”;书法“S”;摄影“Y”。 4、组别:幼儿组“A”,小学组“B”,中学组“C”。 5、作品名:不超过12个字,填写在《 》内。 6、学校:写明学校全称。

7、签名:一栏处由作者亲笔签名,代签或打印均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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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gfw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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