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2011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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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度报告

目录

领导致辞......................................................................1重要提示......................................................................3公司基本情况简介..........................................................4会计和业务数据摘要.......................................................5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8)

人员情况 (10)

公司治理结构 (17)

股东大会情况 (27)

董事会报告 (28)

监事会报告 (45)

重要事项 (47)

备查文件目录 (51)

附件:2011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董事长致辞

2011年是浙商银行制定并实施第二个五年发展规划的开局之年。一年来,浙商银行在浙江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关各方的帮助和支持下,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各项金融政策和监管要求,精心制订“二五”规划,努力理顺各方关系,积极支持实体经济,着力夯实发展基础,有效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了资本、规模、特色、质量和效益的协调、稳健发展。至2011年末,全行总资产3018.58亿元,实现净利润28.50亿元,资产利润率1.10%,资本充足率13.94%,分支机构85家(含7家在筹机构),获得了“2011最佳中小企业信贷银行”、“2011年中国区最佳创新银行投行”等荣誉,为实现“二五”规划开好了局,起好了步。

借此,我代表董事会衷心感谢有关各方的关心支持,感谢全体同仁的辛勤劳动!

2012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浙商银行将按照“科学发展,稳中求进,落实规划,平安和谐”的总体工作思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监管要求,加强对宏观经济金融形势的研判,认真落实“二五”规划,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推进集约化经营、精细化管理,确保浙商银行持续稳健的发展态势。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2012,我们一起出发!

董事长:

1

行长致辞

2011年是浙商银行提升期的第一年。面对复杂的经济金融形势,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坚持公司业务为主体、小企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业务为两翼的“一体两翼”市场与业务定位,按照提升期“提升竞争力、做强做大”的基本要求,上下齐心,奋发进取,取得了全面协调快速发展:

资本充足:2011年,成功发行了32.50亿元次级债券,年末资本充足率13.94%,高于同业平均水平。增速领先:总资产突破3000亿元至3018.58亿元,各项存款余额突破2000亿元至2146.82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489.85亿元,分别较上年增长38.91%、36.91%和31.90%,增速均居主要商业银行首位。机构发展:新设了重庆分行,苏州分行获准筹建,绍兴支行升格分行,年末已在国内11个省市设立(筹建)了85家分支机构。特色深化:年末单户500万元及以下小企业贷款余额351.10亿元,较上年增长52.84%,在各项贷款中占比提高3.26个百分点至23.59%,获评“2011最佳中小企业信贷银行”;投行业务手续费类收入5.01亿元,较上年增长30.81%,获评“2011年中国区最佳创新银行投行”。质量优良:不良贷款率0.24%;且拨备充足,贷款拨备率提高0.27个百分点至1.71%。效益提高:当年实现净利润28.50亿元,缴纳税收19.23亿元,分别较上年增长73.46%和65.43%。评价提升:在英国《The Banker》“全球银行业1000强”排名上升155位至第279位;中诚信将浙商银行主体信用评级上调至可比同业先进水平的AA+。

上述来之不易的成绩,凝聚了全行员工的艰辛付出,更离不开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公司经营班子致以诚挚的感谢!

新的一年,面对复杂形势,我们将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宏观调控与监管政策,更加坚定发展战略,着力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不断增强竞争力。

行长:

2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2年4月27日审议通过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本公司实有董事16名,实际到会的董事13名,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9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董事长张达洋、行长龚方乐、主管财务工作负责人徐蔓萱,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3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本公司于2004年6月30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2004年7月26日通过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2004年8月18日正式开业。

二、公司法定中文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浙商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CHINA ZHESHANG BANK CO.,LTD.

(缩写:“CZB”)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达洋

四、公司董事会联系方式

电话:0571-87659009、87659816

传真:0571-87659826

五、公司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邮政编码:310006

国际互联网网址:1a131c0290c69ec3d5bb75b3

六、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七、公司其他有关资料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B0010H13301000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330000000013295

注册日期:2004年7月26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国税字330000761336668

浙地税字330000761336668

组织机构代码:76133666-8

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邮政编码:200021

八、本报告分别以中、英文编制,在对中英文文本的理解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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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和业务数据摘要一、主要利润数据指标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三、资产损失准备情况

5

四、应收利息与其它应收款坏账准备的提取情况

五、补充财务指标

注:1、上述指标均为监管口径。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2008年非现场监管报表指标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07]84号),自2008年起,“存贷比”计算公式中各项贷款不再扣减票据贴现。

2、拆借资金根据《同业拆借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7]第3号)的口径计算。

六、补充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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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资本构成及变化情况

注:根据监管要求,本公司从2011年开始计提市场风险资本。

7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报告期内股份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股份未发生变动。

二、报告期内股东情况

报告期末本公司股东共22户,股东在公司持股情况如下:

8

注:1、报告期内,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更名为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

2、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71.17%的股权,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是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和中国万向控股有限公司为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人;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38.66%的股权,并通过广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9.91%的股权;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2.14%的股权,并通过广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6.5%的股权;上海西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股东陈夏鑫(占比99.99%)持有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44.375%股权,上海西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与西子电梯集团为同受控制的关联企业;绍兴县中国轻纺城市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持有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5.64%的股权;精功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42%的股权;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持有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17%的股权;李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诸暨市李字汽车运输有限公司55%的股权。

三、报告期内股份出质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4家股东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3,823,259,289股对外进行了质押,已质押股份占本公司全部股份的3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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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二、董事、监事在股东或股东关联企业任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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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经历

(一)董事

张达洋,EMBA,高级经济师。

曾任浙江省绍兴市委组织部组织科长、部委委员、副部长、越城区区委书记,浙江省诸暨市委书记、诸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浙江省绍兴市委常委;浙江省衢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浙江省商业管理办公室主任、浙江省商业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现任浙商银行董事长、党委书记。

龚方乐,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曾任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教师,中国人民银行绍兴市分行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金融管理处处长、办公室主任、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局长,浙江商业银行筹建协调工作小组副组长。现任浙商银行副董事长、行长。

徐仁艳,研究生,高级会计师。

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会计财务处副处长,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会计财务处副处长、处长,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副行长。现任浙商银行副行长。

王明德,大学,高级经济师。

曾任中国银行温州分行科长、副行长,中国银行日本大阪分行行长,中国银行日本东京分行副行长,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副行长,中国银行总行IT蓝图办公室资深专家(总经理级)。现任旅行者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钭秀芳,大专,经济师。

曾任广厦浙江万福建材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浙江省妇女发展研究协会常务理事。

沈小军,大学,高级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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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绍兴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绍兴县经济贸易局党组书记、局长。现任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绍兴县中国轻纺城市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

高勤红,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分行会计、信贷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信贷科科长、科级稽核员、武林支行副行长。现任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胡天高,EMBA,高级经济师。

曾任中国人民银行东阳市支行干部,中国银行东阳市支行副行长。现任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

王水福,EMBA,高级经济师。

曾任杭州西子电梯厂厂长,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长。现任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陶学根,大学,经济师。

曾任浙江省诸暨市红门信用社主任,中国农业银行诸暨市支行营业所主任、副行长。现任李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周永利,荣誉博士,高级经济师。

曾任浙江省绍兴县杨汛桥供销公司经理。现任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浙江省第十届政协委员。

章贤妃,大学,会计师。

曾任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财务主管,浙江日发纺织机械有限公司财务科长、财务经理。现任浙江日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

陈国平,研究生。

曾任玉环县副县长,临海市市长,浙江省体改委副主任、证券办主任,浙江省政府副秘书长。现任浙江大学金融研究院常务副理事长、浙江上市公司协会会长,浙商银行独立董事。

金雪军,研究生,教授。

曾任浙江大学金融研究所所长、经济金融系主任、外经贸学院副院长,金融学院院长,经济学院副院长,兼任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金融学会理事,浙江省国际金融学会会长等职。现任浙江大学求是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应用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浙江大学江万龄金融投资研究中心主任,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浙商银行独立董事。

钱子辉,大专,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曾任慈溪市交电公司副书记、商业局副局长、财办主任、财税局长,奉化市常务副市长,市长、市委书记,浙江省财政厅党组成员、浙江省地税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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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地税局巡视员。现任浙商银行独立董事。

徐新桥,大学,高级经济师。

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慈溪县支行副行长、党组副书记,中国工商银行慈溪县支行行长、党组书记,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行长、党组书记,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资深专家。现任浙商银行独立董事。

(二)监事

鲁伟鼎,EMBA,高级经济师。

曾任万向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裁,通联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万向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省工商信托股份公司董事长。现任万向董事局执行董事、万向集团首席执行官、党委副书记,中国万向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民生人寿保险股份公司董事长,浙商银行监事会主席。

钟浙晓,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曾任浙江省诸暨市呢绒服装厂厂长,浙江省诸暨市经济建设发展总公司总经理,浙江省诸暨市西子宾馆总经理兼诸暨市人民政府招待所所长。现任浙江经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复旦大学董事会董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兼职教授。

严建文,大专,会计师。

曾任中国农业银行上虞市支行会计辅导员,中信实业银行上虞支行公司部经理。现任浙江金盾华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金通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王华,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曾任中国工商银行嘉兴市干校校长、桐乡市支行行长、青岛市北一支行副行长。现任浙江新澳集团房产事业部董事长。

余培祥,研究生,经济师。

曾任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资本项目处外债管理科副科长、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正科级机要秘书、浙商银行办公室文秘中心主管经理、浙商银行办公室主任助理(期间兼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浙商银行办公室副主任。现任浙商银行办公室主任、职工监事。

沈利荣,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曾任杭州金融管理学院讲师,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国际业务部副主任科员、工商信贷处副科长、信贷管理处副科长、科长,浙商银行风险管理部授信制度中心主管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助理、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现任浙商银行风险管理部(合规部)总经理、职工监事。

葛立新,大学本科,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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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直属支行(杭州延安路支行)业务部副经理、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市场开发处副科长、科长,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公司业务处科长、高级客户经理,浙商银行业务管理部主管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浙商银行小企业信贷部副总经理(兼),浙商银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兼),浙商银行发展研究部副总经理。现任浙商银行发展研究部总经理兼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职工监事。

董舟峰,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

曾任中国人民银行舟山市分行科长、行长助理、副行长、行长,中信银行杭州分行行长助理兼宁波支行行长、信息技术部总经理,浙商银行办公室副主任、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现任浙商银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职工监事。

蒋志华,大专,高级经济师。

曾任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市分行行长、浙江省分行行长,浙江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浙江省人民政府经济建设咨询委员会委员,浙江农业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浙江大学兼职博士生导师,浙商银行独立董事。现任浙江省人民政府咨询委员会委员、浙江省金融工程学会副理事长、浙江大学兼职教授、浙商银行外部监事。

周建松,研究生,教授。

曾任浙江银行学校教师、教研室主任、副校长、校长、党委书记,浙江金融职业学院院长,浙商银行独立董事。现任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党委书记、中国金融学会理事、浙江省金融学会副会长、浙江地方金融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浙商银行外部监事。

冯狄生,大专,会计师。

曾任浙江省财政厅商贸处、外债金融处、工业处、农业处处长,副巡视员。现任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会长、浙江省财政学会农研分会副会长、浙商银行外部监事。

(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叶建清,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曾任中信银行杭州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浙江商业银行筹建协调工作小组成员,浙商银行行长助理。现任浙商银行副行长。

陈春祥,大学,高级经济师。

曾任中国农业银行长兴县支行行长,中国农业银行湖州市分行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直属支行行长、市场开发处处长、公司业务处处长,浙商银行行长助理。现任浙商银行副行长。

徐蔓萱,大学,高级会计师。

曾任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财务会计处副处长、审计处副处长(正处级),浙商银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现任浙商银行行长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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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剑松,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曾任中信银行南京分行新街口支行负责人及副行长,招商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总经理,中国民生银行南京分行筹建组负责人,中国民生银行总行信贷部副总经理、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公司银行部总经理、陕国投工作组组长。现任浙商银行行长助理兼北京分行行长。

张淑卿,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曾任中国农业银行绍兴市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招商银行绍兴分行行长、党委书记,招商银行杭州分行行长助理、党委委员。现任浙商银行董事会秘书。

四、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11年6月20日,本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徐新桥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徐新桥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于2011年8月18日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浙银监复[2011]502号文批复核准。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情况

报告期内,在本公司领取薪金或报酬的董事、监事共14人,其他高级管理人员5人。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11年度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金和报酬总额(税前)为3,056.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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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董事长、行长2010年度部分薪酬尚未兑现。

六、员工情况

报告期末,本公司员工总数为4,351人1。按专业划分,营销人员1,690人,柜面人员591人,业务管理人员1,594人,行政管理人员476人;按学历划分,研究生及以上583人(其中博士学历29人),本科2,815人,大专及以下953人。公司全体员工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报告期内无退休人员。

1“员工总数”指在本公司工作并取得薪酬的人员,不包括劳务公司派遣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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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结构

一、公司治理情况

本公司是一家以民营资本为投资主体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本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致力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公司治理机制的有效性,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本公司具体治理情况如下:

(一)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

本公司股东均为企业法人。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对本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本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确保全体股东充分、平等地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

报告期内,本公司召开了2010年度股东大会及1次临时股东大会。各次股东大会均聘请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选聘程序选举董事。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共有16名董事,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是本公司的决策机构,对本公司经营和管理负最终责任。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进行决策,加强与经营层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密切关注本公司全局性的问题,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同时,注重履行社会责任。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和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中:战略委员会由张达洋董事长兼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由钱子辉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由徐新桥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由陈国平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分工明确,权责分明,积极发挥议事决策职能,保证了董事会的高效、有序运作。

报告期内,本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16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事项除了常规内容外,尤其加强了资本管理、风险和内控管理以及对宏观政策、形势的分析与应对,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董事会和经营层进行监督,但不参与、不干预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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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名监事,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下设监督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两个专门委员会,其中:提名委员会由蒋志华外部监事担任主任委员、监督委员会由冯狄生外部监事担任主任委员。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和有关监管要求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行长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并作出年度评价,针对风险隐患和发现的问题,积极向董事会和经营层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公司共召开2次监事会会议,5次监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切实发挥了本公司章程赋予的监督职能。

(四)关于经营层

根据章程规定,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实行行长负责制,行长由董事会聘任,按照董事会的授权开展经营管理。公司经营层由六位成员组成,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在报告期内勤勉敬业,尽心尽责,经营管理工作细致扎实,富有成效。

(五)关于关联交易控制

规范关联交易是完善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报告期内,本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和《浙商银行关联人授信业务管理办法》、《浙商银行关联人情况报告操作办法》、《浙商银行股东及其所在集团客户授信业务指引》、《浙商银行股东及其所在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管理实施细则》、《浙商银行内部关联人及其控股企业授信业务指引》和《浙商银行内部关联人及其控股企业授信业务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制度办法,对公司与股东和内部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作了严格限制,防止不当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以下是本公司关于关联交易控制的相关规定:

1.单个股东在公司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其持有股份总额的50%且不得超过公司资本净额的8%;单个股东及其所在集团客户在公司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公司资本净额的12%;全部股东及其所在集团客户在公司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实收资本的40%。

2.公司可能出现流动性困难,如流动性比例低于25%或不良贷款率大于5%时,若公司提出相关要求,股东在公司借款到期的应立即归还,未到期的应提前归还。

3.股东在公司的借款逾期未还期间内,应放弃其表决权;在公司借款超过其股权净值的股东或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在公司借款逾期未还的个人或企业任职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或监事。

4.独立董事应当对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以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独立发表书面意见。

5.一般关联交易和重大关联交易都要经过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重大关联交易还要报董事会批准。董事会会议做出的批准关联交易的决议应由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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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利害关系的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

6.本公司对全部内部关联人及其控股企业授信额度原则上不超过本公司实收资本的10%,超过10%的须单独报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或董事会审批。

7.本公司对单个内部关联人的授信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含),超过300万元的须单独报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或董事会审批。

(六)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本公司认真按照《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浙商银行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规范信息披露流程,落实信息披露责任,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有关信息,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同时,本公司借助通讯、信件、电话、传真、互联网等方式,积极履行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投资者的相关利益。报告期内,根据有关监管要求完成了2010年年度报告和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

(七)关于董事、监事培训

本公司通过转发监管部门相关文件、发送经济金融信息、印发《董监事会通讯》等方式,增强董、监事对监管规则及有关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制度的认知和了解,提高其履行相关职责、维护投资者利益的意识和能力。

二、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履行职责情况

本公司现有独立董事4人,外部监事3人,符合《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要求。

本公司各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分别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和监事会监督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职务。

报告期内,本公司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勤勉尽责,本着客观、审慎、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从维护本公司的整体利益出发,认真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有效组织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积极参与本公司重大决策,并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监事会监督的有效性、促进本公司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公司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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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gfj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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