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镇推行城镇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行的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4-05-20 05:21: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关于我镇推行城镇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行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和作业质量,建立环卫作业市场化机制,改变我镇环卫管理主体不明,责任不清的现状,提升我镇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和作业效率,营造整洁靓丽的城镇环境,结合我镇现状,现就我镇推行环境卫生作业市场化提出如下方案。

一、基本原则

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立与城镇发展相适应的环卫体制为目的,按照“干管分离、市场运作、效能优先”的原则,积极推行环境卫生作业市场化,实现环境卫生管理与作业分离,建立健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新机制。

(一)干管分离原则。解决现有环卫作业效能不高、环卫工人年龄偏大、考核标准不严、队伍活力不足、用工法律风险增大的突出问题,将环卫作业职能剥离推向市场。建设站转为对市场作业主体的监督管理,强化镇政府对市容环境卫生的行政监管职能。

(二)市场运作原则。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引导培育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招投标,以协议、合同承包的方式确立环卫作业市场经济关系。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择优选出独立的环卫清

洁专业公司、企业法人承担具体作业实施并接受镇政府考评,促使市场服务主体强化内部考核和管理,走上市场化运行的轨道,不断提高作业水平,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能。

(三)效能优先原则。通过招投标方式,由市场形成合理的价格区间,以确定合理适度的资金投入,使保洁密度、保洁标准、保洁水平得以提升,达到城区路面环境改善、百姓满意的效果。

二、运作框架

充分运用市场手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择优选择作业公司,适当提高环卫作业公司的门槛,要求公司带资进入,购买环卫专业作业工具(摆臂式垃圾车垃圾斗等)。

(一)核定作业量

拟对城镇建成区的路段,根据道路标准、设施情况、作业范围和面积,精心测算核定作业量, 计划2012年城镇主要街道实行全天候清扫保洁。

(二)制定作业标准

根据我镇街道实际情况,针对清扫保洁、垃圾收运、容器清掏、设施清洗维护、作业人员规范化管理等制定具体作业标准。

(三)资金运作

1、环卫作业公司的工作经费由收取环卫有偿服务费、基建

卫生费、上级拨付的乡村清洁工程款、和开展其它服务项目收费来保障。环卫有偿服务费由环卫作业公司向物价部门申请,重新核定收费标准后由环卫作业公司自行收取;基建卫生费由环卫公司提供票据给建设站代收,每年底划拨给环卫公司,乡村清洁工程款由政府协助环卫公司到县政府划拨。(乡村清洁工程款仅限城镇部分)

2、为更好地监督环卫作业公司工作,提高服务质量,环卫公司向建设站交纳叁万元作为责任保证金。如环卫公司管理不力,经营不善,无法正常运转或不服从政府安排和管理的,政府有权收回承包权,并将责任保证金作违约金处理。如环卫公司运转正常,两年后责任保证金返还给环卫公司。

3、环卫作业公司需垫资购买摆臂式垃圾车一辆,垃圾斗三个及其它环卫设施,预计需要12万元,购置设备从每年结余的利润收回。镇内各单位应自备垃圾斗等环卫基础设施以及对购买垃圾车给予一定的赞助。

4、环卫作业公司在经营时,应以长远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目标,注重可持续发展,每年应从节余的资金中留取一定比例的资 金作为积累,以便对环卫车辆及设施的维修和添置。

5、环卫作业公司系独立的企业法人,依法享有有关政策规定的法人地位及相关待遇,公司所有的聘用人员管理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四)加强环卫作业公司的监管

建设站要强化管理职能,推行环卫作业监管制度。通过加强环卫作业过程管理,对承包方的人员配置、环卫作业时限及落实清扫保洁制度等进行监督检查,根据合同约定落实奖惩,对作业质量优良、遵守劳动用工法规的承包方实行评标加分制度,优先考虑继续承包。

三、市场化运作的政策和法律依据

1、国务院第101号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五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积极推行环境卫生用工制度的改革,并采取措施,逐步提高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二十九条 环境卫生管理应当逐步实行社会化服务。有条件的城市,可以成立环境卫生服务公司。凡委托环境卫生专业单位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废弃物的,应当交纳服务费。

2、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

第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提高环卫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省规定标准核拨环卫事业经费。鼓励企业和个人兴办环境卫生服务企业或者兴建环境卫生设施。

3、湖南省人民政府 湘政发[2005]12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领域。积极稳妥地开放市政公用行业市场,推行特许经营制度。鼓励非公有资本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依法参与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经营性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形成多元化的投资结构;允许跨地区、跨行业参与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企业经营;逐步建立和实施以城市道路为载体的道路养护、绿化养护和环卫保洁综合承包制度,通过招标发包方式选择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非经营性设施日常养护作业单位或承包单位。

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湘政办发〔2010〕27号《湖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城镇环卫主管部门应尽快转变工作职能,真正成为市场规则的制定者、市场监管者及垃圾处理服务的采购者。同时要剥离清扫保洁职能,建立健全清扫保洁工作的市场化运作机制。

清扫保洁实行企业化经营,负责城镇街道、公共场地的清扫保洁以及开展与委托的未实施物业服务的居民小区(街道小区)、临街门面、商业网点等其它经营单位的清扫保洁服务。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gfi7.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