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地区人口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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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概况

发布时间:2013-03-20 信息来源:市人口计生委 作者: 计统科供稿 字体: 大 中 小 (双击滚屏)

一、 人口概况

郴州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统计公报

全市常住人口460.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99.4万人,乡村人口261.1万人,城镇化率43.3%。人口出生率13.1‰,死亡率7.0‰,人口自然增长率6.1‰。全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5876人,发放奖励扶助金495.3万元;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对象810人,发放扶助金121.6万元。

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606元,增长14.1%。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12167元,增长12.5%;经营性净收入2982元,增长20.1%;财产性收入580元,增长31.3%;转移性收入2967元,增长13.9%。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230元,增长19.6%。其中,工资性收入2686元,增长22.8%;家庭经营现金收入3123元,增长19.2%;转移性收入272元,下降16.7%;财产性收入147元,下降13.4%。

全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1845元,增长13.0%。其中,食品、衣着、居住和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分别增长9.0%、15.2%、9.2%和11.6%。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318元,增长23.0%。其中,食品、衣着和居住分别增长26.4%、28.5%和18.7%。全市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7.6%,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9.9%;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35.2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39.0平方米。

全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人数31.72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人数11.71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37.64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35.32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断巩固,参合人数达364.7万人,参合率99.5%。全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5915 人。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173.6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67.8元。30所乡镇敬老院完成改扩建,实施灾民住房和农村安居房改造11397户,全年发放救灾救济款11627万元。年末全市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床位10165张,收养各类人员9368人。城镇建立各种社区服务设施139个,其中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28个。

北湖区

全区年末总人口为36.11万人,在总人口中,非农业人口为19.89万人。全区人口出生率为13.36‰,比去年上升1.17个千分点,死亡率为6.82‰,上升0.44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54‰,上升0.73个千分点,计划生育率为86.82%。全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279人,发放扶助金20.09万元;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对象166人,发放扶助金

23.24万元。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405元,增长13.9%,人均消费支出14420元,增长15.6%。农民人均纯收入10076元,增长16.6%,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767元,增长27.4%。全区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5.12%,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7%。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为32.89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为46.5平方米。

全区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6115人,发放离退休职工养老金13551万元,发放率为10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366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8526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44011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4318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208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30392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8244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数141710人,参合率达到99.31%;全区领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人数13942人,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3267万元,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195元;领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人数6125人,农村低保覆盖率为4.4%,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589万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79.8元。实施灾民住房和农村安居房改造700户,发放救灾救济款266万元。年末全区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床位653张,收养各类人员434人。城镇建立各种社区服务设施36个,其中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4个。 苏仙区

人口计生工作卓有成效。全区年末总人口36.67万人,常住人口40.53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4.36万人,乡村人口16.17万人,城镇化率60.10%。

全区人口出生率13.67‰,死亡率6.91‰,人口自然增长率6.76‰。全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445人,发放奖励扶助金32.04万元;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对象90人,发放扶助金15.76万元。

居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94元,增长13.9%。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13717元,增长10.4%;经营性净收入2683元,增长35.7%;转移性收入4235元,增长34.3%。全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637元,增长16.4%。其中,工资性收入3787元,增长13.3%;家庭经营收入5581元,增长42.1%。

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全区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3646元,增长10.0%。其中,食品、衣着、居住和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分别增长7.0%、22.0%、9.0%和2.3%。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703元,增长23%,其中食品支出2395元,增长22.5%。全区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7.99%,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2.0%。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31.24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51平方米。

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区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0461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人数6879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1110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4196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83890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17238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断巩固,参合人数达203753人,参合率99%。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27916人,参合率98%。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175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72元。全区乡镇敬老院

完成改扩建15所,完成改扩建农村“五保之家”1所。实施灾民住房和农村安居房改造300户。全年发放救灾救济款441万元。农村低保覆盖率为3.8%。年末全区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床位179张,收养各类人员130人。 桂阳县

人口计生工作扎实推进。全县年末总人口86.56万人(按省市统计局每年开展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推算核定),常住人口69.75万人(同上),人口出生率为11.37‰,死亡率4.9‰,自然增长率为6.47‰。全县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906人,发放奖励扶助金65.23万元;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对象97人,发放扶助金11.424万元。

城乡居民收入稳步提高。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139元,同比增长14.5%,其中:工资性收入10644元,增长13.1%;居民经营性净收入4268元,增长14.9%;转移性收入2847元,增长5%。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8655元,同比增长23.6%,其中:工资性收入3473元,增长18.5%;家庭经营纯收入4704元,增长32.2%;转移性收入289元,下降36.9%;财产性收入189元,增长13.8%。

人民生活显著提高。全县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868元,增长11%,其中食品支出4418元,增长9.4%;衣着支出1393元增长19.7%;居住支出807元,增长18.9%;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1331元,增长14.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728元,增长25.2%,其中食品、衣着、居住消费支出分别为2856元、253元和1083元,分别增长26.9%、7.5%和26.6%。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0.65%,比上年降低0.57个百分点;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9.86%,比上年提高0.66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28.53平方米,比上年增加2.17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34.48平方米,比上年减少4.07平方米。

社会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县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31801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3907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7176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4573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247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28865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91人。全年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费人数21403人,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5100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数68.92万人,参合率达101.67%。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和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分别为172元和66元,分别比上年增加45元和21元。全年完成改扩建乡镇敬老院8所;实施灾民住房和农村安居房改造1000户;发放救灾救济款410万元。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床位1629张,收养各类人员1457人。城镇建立各种社区服务设施9个,其中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2个。 永兴县

年末全县总人口66.42万人,比上年增加0.21万人。全县常住人口57.3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1.82万人,乡村人口35.5万人。城镇化率38.07%,比上年提高2.13个百分点。全县人口出生率10.64‰,死亡率4.28‰,人口自然增长率6.36‰。全县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798人,发放奖励扶助金57.46万元;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对象102人,发放扶助金11.86万元。

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7523元,增长14.2%。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12648元,增长33.7%;经营性净收入4150元,增长17.4%;财产性收入299元,增长63.4%;转移性收入1920元,下降35.3%。全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174元,增长16.9%。其中,工资性收入2856元,增长20.8%;家庭经营纯收入4967元,增长15.7%;转移性收入226元,下降5.3%;财产性收入125元,增长27.7%。

全县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9474元,增长12.1%。其中,食品、衣着和居住支出分别增长6.2%、21.9%和34.9%,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下降9.5%。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720元,增长8.7%。其中,食品、衣着和居住分别增长12.5%、27.3%和16.3%。全县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3.05%,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8.15%。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43.05平方米,增加5.14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37.9平方米。

年末全县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2.88万人。其中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58万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30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33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98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3.3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2.89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51.75万人,参合率达105.96%。全县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316人。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费人数1.5319万人,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3177万元。城镇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177元,较上年提高44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65.3元,较上年提高8.7元。新建4所乡镇敬老院,提前两年实现了“一乡一所敬老院”目标,农村五保对象在全省率先实现住院治疗“零费用”,成为全省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先进县。农村五保户分散供养标准1700元/年人。实施灾民住房和农村安居房改造806户,全年发放救灾救济款584万元。农村低保覆盖率为4.0%。年末全县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床位1610张,收养各类人员1476人。城镇建立各种社区服务设施18个。其中,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1个。 嘉禾县

按郴州市统计局社会科返回数据显示,2011年,全县总人口为40.45万人,常住人口为29.74万人,城镇化率为38.28%。

人民生活收入增加,消费水平进一步改善。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652元,比上年增加1917元,增长14.0%;农民人平纯收入6694元,比上年增加1108元,增长19.8%。全县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1399元,增长8.41%,其中食品、衣着、居住分别增长5.68%、50.89%、20.3%。全县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3950元,增长1.62%,其中衣着增长6.1%。城乡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分别为37.53平方米和32平方米。

社会保障得到加强。全县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4894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人数8037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6264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8381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17133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201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断巩固,参合人数 人,参合率 %。全县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费人数9058人,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1727万元。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168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65元。完成改扩建乡镇敬老院13所,完成改扩建农村“五保之家”6所,实施灾民住房和农村安居房改造509户,发放救灾救济款255万元,农村低保覆盖率5.5%,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床位80

张,收养各类人员60人,城镇建立各种社区服务设备16个,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7个。 临武县

全县年末总人口37.74万人,年末常住人口34.02万人,乡村人口32.04万人,城镇化率31.55%。全县人口出生率12.97‰,死亡率6.83‰,人口自然增长率6.14‰。全县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243人,发放奖励扶助金17.5万元;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对象41人,发放扶助金4.68万元。

2011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836元,增长13.7%;其中人均工薪收入9708元,增长3.4%,经营净收入3458元,增长72.5%,财产性收入702元,下降6.0%。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984元,增长10.8%,其中工资性收入3620元,增长22.3%;家庭经营收入1530元,下降6.5%。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0708元,增长9.9%;其中食品消费支出3695元,增长14.0%;衣着消费支出1218元,增长13.1%;人均娱乐教育文化服务支出1546元,同比增长7.7%;人均交通通信支出944元,同比增长13.3%;人均家庭设备用品支出989元,同比下降1.3%;人均居住支出910元,同比增长15.2%。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4.5%,人均住房面积29.42平方米。在农村居民总支出中,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715元,同比增长36.2%;其中食品消费支出2291元,增长41.1%,衣着消费支出289元,增长36.6%,居住消费支出724元,增长26.87%,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8.6%;人均住房面积31.25平方米。

社会保障工作得到加强。2011年,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7249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人数7682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1254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7007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 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23913人。全县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133人。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169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73.8元。实施灾民住房和农村安居房改造400户。全年发放救灾救济款391万元。农村低保覆盖率为5%。年末全县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床位1291张,收养各类人员1101人。完成改扩建乡镇敬老院1个。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74683人,累计发放养老保险金3038万元。

汝城县

人口继续低速增长。全县总人口39.55万人,其中常住人口为33.23万人,城镇化率为28.05%。人口出生率为13.57‰,死亡率为5.81‰,人口自然增长率达7.76‰。全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513人,发放奖励扶助金55.4万元;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对象30人,发放扶助金5.22万元。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175元,增长13.8%;农民人均纯收入2525元,比上年增长18.7%,比上年增加397元。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010年的5:1缩小为2011年的4.82:1。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725元,增长36.1%,恩格尔系

数为56.37%;城镇居民生活消费支出7308元,增长12.1%,恩格尔系数为37.34%。 社会福利事业不断推进。全县城镇低保对象7610人,月人均补助240元,农村低保对象18185人,月人均补助100元,完成改扩建乡镇敬老院4所,完成灾民住房和农村安居房改造2051户,共发放救灾救济款365万元。农村低保覆盖率达5.37%,收养各类人员774人,城镇建立各种社区服务设施4个。

社保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年末全县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18896人,新增参保人数1133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8910人;失业保险9617人,新增802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1943人;生育保险17311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41645人;工伤保险12435人,新增6253人。全年共征缴社保资金12148万元,增长8.6%。 桂东县

2011年末,户籍人口20.97万人,常住人口22.86万人,按城乡划分(常住人口),其中城镇人口7.16万人、乡村人口15.7万人,城镇化率31.3%;全年人口出生率12.97‰;死亡率7.03‰,人口自然增长率5.94‰。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851元,增长14.4%,人均消费支出7856元,同比增长15%,城镇住户调查体现,在人均消费支出中居住类和衣着类支出分别增长10%、下降3.2%,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0.429,比去年下降0.013,表明生活质量有所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2695元,增长20.7%,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558元,增长10%。农村住户调查体现,人均消费支出中食品类支出和居住类支出增长幅度较大,分别增长56%,20.1%,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0.50,比上一年下降0.036,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有较大提高。

全年新增就业人数1517人,完成年初计划的101.13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0554人,增长0.2%,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人数8148人,增长15.5%;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3713人,增长0.03%%;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9250人,增长43.8%;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8941人,增长0.11%。全年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1426万元,5523人得到了政府最低生活保障。 安仁县

人口计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全县常住人口38.5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3.84万人,乡村人口24.73万人,城镇化率35.88%。全县人口出生率为13.79‰,死亡率7.06‰,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73‰,计划生育率为83.65%,全县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425人,发放奖金33.66万元;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对象31人,发放扶助金 3.46万元。

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全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26153元,比上年增长14.9%。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223元,增加1841元,增长14.87%。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752元,增加443元,增长19.2 %。。随着收入水平提高,城乡居民的消费结构得到改善。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39.66%,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摩托车84辆,家用电脑1台。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2.23%,农村居民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洗衣机45台,电冰箱74台,空调9台,固定电话44

台,移动电话135部,照像机1台,热水器24台。城镇、农村居民住房面积分别为45 平方米、48平方米。

社会保障进一步加强。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人数23346人,征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金1658万元;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参保47135人,征缴城镇居民医保基金655万元;参加生育保险人数17788人,征缴生育保险基金62万元;参加企业养老保险人数16089人,征缴企业养老保险金2014万元;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9785人,征缴机关养老保险金7226万元;参加失业保险人数8874人,征缴失业保险基金131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数368299人,参合率97.1%。城市低保对象14500人,月人均补助170元,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1326万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68元,低保覆盖率6.05%,发放救灾救济款380万元。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被省评为“平安县”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县。连续六年被评为市先进,三年被评为省先进。 资兴市

人口计生工作卓有成效。年末全市总人口37.45万人,年末常住人口33.74万人,城镇化率57.06%,比上年提高1.23个百分点。全市人口出生率为12.35‰,死亡率7.1‰,人口自然增长率5.25‰。人口计生工作保持国优、省优地位。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876人,发放奖励扶助金63.07万元。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对象141人,发放扶助金16.39万元。 居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966元,增长23.81%。其中工资性收入3965元,增长26.56%;家庭经营纯收入3943元,增长15.11%;转移性收入666元,增长43.41%;财产性收入393元,增长78.79%。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984元,增长14.5%。人均家庭总收入中,人均工资性收入14865元,增长14.9 %;经营净收入1517元,下降30.7%;转移性收入3787元,增长30.2%;财产性收入843元,增长94.1%。

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006元,增长12.32%。其中,食品、衣着和居住分别增长12.48%、26.31%和43.91%。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1816元,增长16.4%。其中,食品、居住、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分别增长4.8%、13.3%和17.5%。全市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9.4%,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2.6%。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51.9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33.66平方米。

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年末全市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25853人,比上年末增加2498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1115人,增加61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35691人,增加3578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49997人,增加17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40822人,增加6221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37711人,增加17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断巩固,参合农民23.16万人,参合率达98.09%。正式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年末领取失业保险金职工人数306人。实施灾民住房和农村安居房改造800户。全年发放救灾救济款 270万元。年末全市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床位200张,收养各类人员 12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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