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广播电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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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电大、电大分校、工作站、行业学院校内各处室: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秋季教师资格考试及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渝教人[2010]63号)文件精神,现将2010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全市电大系统及校本部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已经取得《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又从未办理过高校教师资格证的教师。

二、申请人必须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贴一寸彩照,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组长”由分校、工作站或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签字)、《思想品德鉴定表》(此表“鉴定单位”处,应盖有分校、工作站或部门的公章)各一式两份,A4纸打印后填写(见附件一、二);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同时交验原件);

3、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同时交验原件); 4、《重庆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见附件三,认定机构应为县级及以上医院);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必须为二级乙等及其以上等级,同时交验原件);

6、《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证书》复印件一份(同时交验原件)。

7、小二寸正面免冠登记照一张,需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照片一致,同时交其一致的数码照片一张(尺寸为:大小应在20K之内,像素为114(宽)*156(高),照片扩展名只能为JPG,名称应为申请人身份证号码,如511521198410130341.jpg)。

三、时间安排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各基层电大的申报材料报至市电大人事处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1日;校内各处室的申报材料,以部门为单位报至校人事处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1日;由校人事处汇总所有申报材料后交市教委评审认定,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方 华 刘 玮 电 话:68460707

部 门:重庆广播电视大学人事处602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科技园区华龙大道一号 邮 编:400052

附件:(校人事处网站:http://222.177.206.152/rsc/下载专区直接下载)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三、《重庆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户 籍 所 在 地 申请资格种类 高等学校教师 填 表 日 期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填 表 说 明

一、“本人简历”栏目从本人小学毕业后填写。 二、“所学专业”名称按毕业证书专业填写。

三、“申请任教学科”名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或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订的教学计划规定填写。

四、“户籍所在地”填写至乡镇或者街道办事处。

五、“现从事职业栏”按国家规范要求填写(如公务员、医生、工人、农民、军人等)

六、申请人有下列情况,认定机关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1.取得过某种教师资格 2.被撤销过教师资格 3.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七、本表一式二份,封面及表格第一页由申请人填写,第二页由教师资格认定评议委员会和认定机构填写

姓 名 民 族 出生日期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最高学位 现从事职业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申请任教学科(课程) 身份证号码 性 别 政治面貌 出 生 地 1寸近期 正面免冠 照片 最高学历 专业技术职务 邮编 电子邮箱地址 本 人 简 历 时 间 单 位 职 务 证 明 人

思想品德 鉴定意见 身体和 健康状况 修学教育学(高 等教育学)、教育 心理学(高等教 育心理学)课程 情 况 合格 合格 已修 普通话水平 级 等 面 试 教育教学能力 测试结果 试 讲 合格 组长(签名) 合格 组长(签名) 教师资格认定 专家评议委员会 评议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公 章 年 月 日 教师资格认定 机构意见 教师资格证书 号 码 备 注

附件二: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编号: 1 申请人姓名: 2 常住地址: 3 身份证号码: 工作、政治 思想 表现 热心社会公 益事业情况 遵守社会公 德情况 有无行政处 分记录 有无犯罪记 录 其他需要说 明的情况 鉴定单位 (全称) 鉴定单位 地址 性别: 工作单位: 电话 邮编: 申请资格种类及学科: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4 好 5 好 6 好 7 无 8 无 9 无 10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 重庆市九龙坡区华龙大道一号 电话 邮68460707 编 400052 11 (单位)填写人(签名): 填写日期: 2010 年 月 日 (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本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附:认定机关联系电话:

说明:1、表中第1-3栏由申请人填写;第4-11栏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所在乡镇(街道)填写

(其中第8栏也可以由公安派出所或警署填写) 2、“编号”由教师资格认定机关填写。 3、填写字迹应该端正、规范。 4、本表必须据实填写。

附件三:

重庆市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姓名 籍 贯 既往病史 (本人如 实填写) 右 裸眼视力 年龄 性别 婚否 民族 现住所 联系电话 (1寸免 冠照) 矫正右 视力 左 眼病 矫正右 度数 左 医师意见 五 官 面 部 辨色力 左 听 力 左耳 鼻 嗅觉 右耳 鼻及鼻窦 咽 喉 齿 签名: 科 口腔唇腭 其 他 身 高 外 科 淋 巴 四 肢 皮 肤 公分 体 重 脊 柱 关 节 颈 部 公斤 医师意见 其 他 签名: 医师意见 营养状况 血 压 心脏及血管 呼吸系统 腹部器官 神经及精神 其 它 内 科 签名: 妇科检查 胸部透视 化验检查 签名 签名 签名 体 检 结 论 负责医师签字: 体检医院意见 体检医院公章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gd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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